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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莫思归续-似是故人来-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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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至第一次跟脏兮兮的小男生说了话。这点脏,谁还会去在乎呢!就今天,让她也任性一下,不用端着那从小耳提面命的大小姐模样,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管。
秋千轻轻地动了起来,也许是天性,又或许是后天的成长环境,性子稳重的她终究是不可能像个野丫头一样疯玩,秋千也只是以着极小的弧度轻轻动着,像婴儿时被保姆轻轻晃动的摇篮一样,莫名地带来些许安然的放松感。她忽然听到身后响起窸窸窣窣的动静。
转身望去,一个小男孩正圆睁着玻璃珠一样的大眼睛在她身后几米处站着,傻呆呆地看着她。
她有些警惕地站起身,对望,却完全不知道对方到底想做什么。
“你、你老家也在XX吗?”男孩开口了,嗓音又尖又细。
她摇摇头。男孩又不甘心地走前两步,她这才注意到他手上抓着一块粉色的手帕,仿佛便是自己不久前送出去的那一块。
是……刚才那个打架打得满脸血的男孩?
“你有什么事?”她想起母亲和班主任的谈话,现在应该已经告一段落了,甚至,也许现在母亲已经开始歇斯底里地在校园里找她。是的,歇斯底里,自从同意和父亲离婚之后,原先温柔动人的母亲便日复一日的歇斯底里了起来,时常会在她写作业或者弹钢琴的时候猛地抱住她大哭,哭完又不断地对她说着一些,彼时她还不能完全明白,却已然隐隐感到伤心的话来。
她想,她是时候得回去了。
男孩有点紧张地看着她,眼珠子转了又转,终于是再次找出一句话来的样子。“哦,还你的手帕!”他将那块沾满了血污的手帕举得高高的,似是想要送到她面前。
她有些嫌恶地退后了一步,摆摆手。“扔了吧。”眉头紧皱,那样污浊的血渍令她感到不舒服起来,不想再与他多说什么,她看出那男孩仍不罢休的样子,于是立刻转身离去,几乎是微微小跑着地离开了小树林,回去教学楼。
“大家好,我叫凌渺飒,今年八岁。”半小时后,那孩子终于是被保姆满头大汗地在小树林里逮到了,抓着她去了教室,软硬兼施地强迫她和老师同学们进行第一次的友谊接触。
“名字很好听哦,对了,渺飒,你有英文名字了吗?”温柔可人的年轻老师摸摸她的头,和蔼地问。
她有些别扭地躲开了,“没有。为什么要有英文名字?我是中国人。”
老师顿时哑然失笑。“渺飒,班上每个同学都有英文名字哦,所以你也要起一个。学校里有好多外国老师,他们不习惯叫你们中国名字。”
“那告诉他们,让他们习惯,为什么要我去习惯他们?”年纪小小的孩子已经很早就有了最初的思辨思维,她很聪明,头脑灵活,尤其嘴皮子厉害,时常气得比她年长的人都不知如何应对。
“渺飒,你必须起一个英文名字,如果你不起,那,老师就帮你起了?”年轻的女老师失去了耐性,开始摆出师长的架子。
“哼。”八岁的小朋友再怎么天资聪颖,也仍是容易聪明外露,流于表面,成年人一戳就破。骨子里对师长的服从心理令他们不至于当真会去反抗权威,一如此刻,那孩子也只能是故作不满地哼了一声,然后便在老师的安排下开始了第一天的上学生涯。
凌渺飒发现自己一点也不喜欢这个新的环境,这体现在她对和班上的同学一起玩闹似乎一点兴趣都没有。首先,语言不通,虽然那些小孩也可以说一点普通话,但他们却似乎都很热衷于无时无刻地用方言进行聊天,甚至他们的英文都说得比普通话还要流畅。其次,她还是没能从被迫离开生长了八年的军区大院这件残酷的事实中抽身出来,事实上她已经快想念死那些和她一起打仗、堆碉堡的小伙伴了!她真的还太小了,小到完全不能成熟地应对人生中不可避免的这些离愁别绪,那一年,她只有八岁。
作者有话要说:这张重新润了一下,情节无大变动,只是细节重新写了。之前那版洛思考了下,由于昨晚急着在12点前发出来,难免写的赶了,细节描写上颇为失色。虽然这只是番外,可我也不想写出令自己不满意的章节,所以重新改了下。
☆、 渺飒番外—醉里吴音相媚好(中)
带着沾满血污的手帕回家;连她自己也没想明白为什么她没听从那女孩的要求丢了手帕,反倒是将它带回家去;还红着脸偷偷交代保姆阿姨帮她务必清洗干净。
脸上的伤瞒不了人,索性便认了打架的事,反正爸爸工作那么忙,反正她也没有妈妈;没人当真管她。
吃完晚饭,她才不想做作业!院子里撒欢的时候一个激灵便跳到了秋千架上。她忽然想起白天遇到的那个白雪公主来了,她注意到她玩秋千时那小心翼翼的样子;哈;她可不像她胆子那么小,秋千是那么玩的吗?秋千只应该这么玩!
在保姆的惊呼声中,她把秋千几乎荡出了与地面平行的高度;勾着铁链子还仿佛看到保姆白成纸一样的惨白脸色,她咧着嘴乐了。哈哈,都是胆小鬼!她越想越乐,于是秋千也越荡越高,终于,在保姆的尖叫声中她头下脚上地从秋千上摔了下来,差点没把脸给摔进泥地里去。
也多亏了是泥地,换做是别的什么,想来她已经卒在八岁的年纪。
“小小姐啊!你没事吧?哎呀,真是作死啊!”保姆冲了过来,一把将她捞进怀里,吓得老泪纵横。
她疼得几乎没出息地掉下泪来。
“秋千能是这么玩的吗?你要是摔出个好歹来,老爷子还不得一枪毙了我啊。”保姆的声音都是打着颤的,看来真是吓坏了。
想到爷爷,她心里又难过了。“我想回家,我不要在这里上学,我想回爷爷那里。”
保姆搂着她,开始诱哄:“小小姐乖,以后我们都要留在这里了。这里也很好啊,你看,这里又有山,还有海,还有好多花花绿绿的漂亮的东西。我们就乖乖留在这里好不好?你看,新学校里也可以交很多好朋友啊,你不要再乱打架,很快他们都会喜欢你的。”
新朋友吗……她有点迟疑地看着保姆诚意十足的眼神,揉揉还在疼着的额头,脑子里,竟然一晃而过是那高年级的女孩……她会成为她的朋友吗?很奇怪的,她竟然对此产生了些许的期待。小孩子心里隐隐的期待,像是第一次得到爷爷送她的小手枪,第一次在大院里打仗赢得了胜利——她还太小,小到无法理解这隐隐的期待是为了什么,八岁的孩子,哪里会理解好感或是忍不住想要亲近的那种感觉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她什么都不懂,只是,就这样隐隐的期待了。
而那八岁的孩子当时怎么也不会知道,这期待,注定是要落空。
是那样黑亮的一双眼瞳,有着漂亮的弧度与近乎完美的形状,她注意到那女孩眼睫毛很长,洋娃娃一样盈盈卷翘。而更惹人注意的仍是她白得新雪一般的肤色,黑发如泼墨一般垂落在她瘦瘦的肩头。仍是和昨天一样的校服裙子,襟口处细致而工整地打着一个车夫结,白色的长袜,浅蓝色平底的淑女鞋,这使得她整个人看起来又温雅,又有些似乎不该属于这个年纪的严谨与肃然。
渺飒从没觉得这款式古板的校服裙子穿在谁身上多么好看,可那女孩,却莫名美好得令她想要勾首偷望。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感觉,明明她们从第一次见面到现在,也才过了二十个小时。
这是她们第二次见面,不同于第一次的狼狈不堪,这次,她很仔细地收整过自己的容装,穿着校服裙子虽然别扭,她仍是努力地让自己背着手和一群同学一起在座位上站得笔直,迎接高年级生对她们日常的仪表检查。
那女孩渐渐走近了,渺飒看着她离她越来越近,忽然不好意思了起来。这怪异的羞涩感来得又急又快,快到她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那女孩已然停在了她身前。渺飒低下头,看着那女孩安静地垂落在身侧的手,很快,她再次发现了对方美好的地方。她的手指修长,指甲很短,修得又干净又漂亮。手背更是光滑得像爷爷家中放在那几口老檀木箱子里极品的苏州丝绸,细腻而又温润,漂亮得几乎看不到一点细纹。
本以为她会认得她,或许,还会和她说点什么,但令她失望的是那女孩却并未在她身前多作停留,那双小小的藏在蓝色淑女鞋中的脚很快离开了她的面前。她忽然便生气了起来。起先那气愤只如同一小点零星的火苗,而这火苗在她转身看到那女孩正在为一个衣领歪斜的同学整理衣领并吩咐她等下出去洗手时,小火苗顿时燃成了熊熊大火。她知道自己在气什么了,都怪阿姨,为什么要把她的衣服穿得这么整齐!也都怪阿姨,为什么要把她的手洗得这么干净!
那女孩很快完成了今天的日常检查,随着如释重负的同学们一起坐下,她仍是恨恨地盯着那女孩的背影,看着她温雅地开门,离去。然后,多赖她那靠窗的位置,她隐隐听到外间另一个高年级的女生走过来,喊住了那女孩。
她没听太清楚,隐隐好像便是“Ve、sa”类似这样的发音?所以,她也有英文名字的是吗,她叫Vesa?
哈哈,后面发音和她的名字好像!到底是八岁的孩子,渺飒很快又开心了起来。她决定了,也许她可以考虑起个英文名字,一来省得老师烦她,二来,那女孩也有英文名这件事忽然令她觉得起一个英文名字似乎没那么难以接受了。
而另一边,做完当日日常检查的女孩已经得到了关于自己母亲车子正等候在校门口的消息。在班级同学临时组织的欢送会上,尽管已有相熟的女孩子因为不舍而为她流下了送别的泪水,她仍是静静地站着,明明才是刚十岁的年纪,一张稚气未脱的小脸上,已然隐隐可预见经年后那清冷到绝美的端倪。
端庄而不失礼数地与大家作别,她安静地离开,沉默地行走在这间她从四岁入读就一直待着的学校里。一路行走,一路铭记。这里,是她交到第一个朋友的地方;这里,是她第一次受到陌生人赞扬的地方,这里,是储存了太多记忆的地方。也许经年后,再次面对离别,她可以用一副永远无往不胜无所畏惧的表情来迎接一切未知,可当此时当此景,纵然生而冷矜,她也始终只是个十岁的孩子。没有流泪,已是为自己保留了最大限度的体面。
母亲的车子已然遥遥在望,她没有再多犹豫,迎着那年轻妇人微微摆动的手臂,她毫不犹豫地走了过去。
凌渺飒同学人生中第一次关注的对象就这样凭空消失了,说是凭空真的太恰当了,因为对于凌渺飒同学来说,那女孩在一个开门关门的瞬间,就像是进了哆啦A梦的时光机,唰一声人就不见了。这对当时才八岁的凌同学来说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打击,她不能接受,因为那时候她才在年轻女老师的帮助下正式决定了她的英文名字从此就叫“Musa”,又对上了那女孩的尾音,又衬了她的名字“渺飒”。这本来很完美不是吗?可一切都因着那女孩的突然消失而糟透了,如果心情这东西也能赋予生命,那么我想,渺飒同学的心情此刻完全可以称作是死透了。
不过小孩子终归是小孩子,在难过了一个多月之后,很快她就找到了适应环境并让自己愉快起来的方法,那就是——发展一大群和她玩成一片的小伙伴。这学校里其实有好些个小孩都和她一样是外地过来的,父母在本地经商,家中非富即贵,为了让孩子从小接受最高等的教育,享受高贵体面的环境熏陶,大手笔地给学校捐助一笔足够高昂的费用,然后,孩子便可以作为插班生安置进来,享受这贵族学院里一等一的师资教育和上流社交培养。许是自小在军区大院里玩出来的霸王气质太炸眼,也许是天生自有一股莫名的领袖风采,渺飒同学轻而易举地便赢得了一大群的拥趸,七八个男孩女孩,竟然不约而同都唯她马首是瞻,指东不敢打西,追狗不敢撵鸡。于是我们意气风发的渺飒同学就在带领着这群拥趸和反对派本地党以及老师们斗智斗勇中,光阴如指间流沙一泄而下,眨眼间,当年黑黑瘦瘦的“小男孩儿”已然蜕变成肤色白净,身材高挑,扎着马尾一身率性的女孩来。虽然仍是不喜欢古板的校服裙子,但再走出来,已然看不出丝毫的别扭,亭亭玉立。
距离那会儿,已经过去三年。
中国人有句古话,江山易改禀性难移,这句话用在渺飒身上也当是再贴切不过。虽然外表被熏陶得愈发女孩气了,但内心的顽劣与骨子里的率性却仍是猛烈地一触即发。这具体体现在,她做不好任何一件学校认为淑女应该学会的事,比如弹钢琴、比如小提琴,抑或书法、绘画,反倒是男孩们喜欢的,打球、游泳、跑步,这些需要耗费极大体力的活儿,她各种得心应手。凌爸在经过半年的纠结之后,豁然开朗,强迫也要强迫她至少学一样啊!终于下定决心亲自抓她去参加学校的才艺班,并恶狠狠地派了保姆贴身监视,防止她翘课跑人。
于是第一天,渺飒乖乖地去了钢琴教室上课,看好几个小盆友举着小短手指在那多瑞米,看了一节课。
第二天,她又乖乖地去了小提琴教室感受氛围,中途企图离开,被保姆堵在了教室门口。
第三天的时候,她去了绘画教室,当时正好一群小孩在画一只兔子,托那只兔子的福,她竟然忘记了逃跑。
第四天,书法班,前脚进去后脚就借口肚子痛跑掉了。
第五天,插花教室。刚进去就打了几个喷嚏,然后借口花粉过敏逃了……
一周过去了,凌爸亲自来到学校要渺飒给个决定到底学点什么,当时正好钢琴教室开始上课,渺飒本来打定主意顽抗到底的心,忽然就被教室里传来的一阵悠扬的琴声给勾去了注意力。她伸头去看,教室里似乎来了个新同学,隔着擦洗地透亮的玻璃窗她可以很清楚得看到那女孩端坐的身体,认真弹琴的模样。修长纤细的手指像有着生命的精灵一般在琴键上来回跳跃,那隐约熟悉的侧脸弧线,长而卷翘的睫毛,高挺笔直的鼻梁,又黑又直的长发流瀑一般散落在肩头。她的个子更高了,在她一曲终,起身向老师鞠躬之后渺飒忽然发现,依然是那身古板的校服裙子,白色上衣,蓝色长裙,可再穿在她身上,却又分明多了些三年前还来不及展现的味道来。那时候渺飒并没理解那比三年前不同的感觉到底是什么,只隐隐觉得自己的心又再次受那女孩影响而躁动了起来,似乎只要是看到她,她的心就不能像平时那样无畏无惧自由自在,只要一看到她,她就莫名地不安且羞涩了起来。多新鲜啊,凌渺飒竟然也会羞涩的?她几乎要嘲笑自己了!可下一秒,再看到那女孩端着一个浅粉色的水杯静静喝水的样子,她又沉默了下来。那水杯被她抱在手中,轻轻地贴在心口,随着她缓缓啜饮的动作,她胸口的衬衣被手臂带动,忽而放松,忽而贴紧,在这场当事人无心带来的暧昧动静中,她藏于衣内的属于少女那独有的美好就这样被柔软的衣物描摹了出来,静静地,呈现出如此美好的弧线。而我们正站在窗外光明正大偷窥着这一切的渺飒同学终于后知后觉地脸红了。
她终于知道自己再次见到那女孩后,忽然涌起的比起三年前格外悠长旖旎的遐思到底是什么了。比起自己,那女孩,如今已经是真正的少女,动人且无比纯净、天使一样柔美的……
少女。
于是,在凌爸不敢置信的眼神中,我们渺飒同学果断而坚决地决定参加钢琴班。那女孩——她已经知道了她的名字,也终于知道原来人家的英文名字不叫Vesa,而叫Vanessa。她叫苏曼,渺飒曾拿钢笔仔细地在纸上写下这个名字,对这两个字,她有自己的理解。
苏杭的苏,曼妙的曼。这样两个字,合该是属于那个有着一口清软嗓音的女孩。不像那群只会哇啦哇啦说着广东话的女孩子,苏曼,她会说一口不算特别字正腔圆却十分动人的普通话,尾音有着南方女孩特有的酥软。
每周一都能在钢琴教室邂逅苏曼,这已经成了渺飒同学最近这段时间来最开心的事,不过很快她就再次陷入了郁闷,在她连着三次在苏曼面前晃动着她那到哪儿都十分炸眼的脑袋希望对方能记起和自己三年前那场旧识都惨遭滑铁卢之后,她再次愤怒了。亏得她竟然还一直保存着那条她给她擦血的手帕!搞半天,对方根本连自己是谁都不记得了!
她倒是也没想一下自己和三年前的变化有多大,不过,就算是毫无变化,只怕苏曼也还是不记得的。这无关其他,人生就是这样,有缘无分的人,那些对你来说再多么重要的回忆,也许对另一个当事人来说,真的就只是午后的一个气泡。啪一声,就碎在了阳光下。
基于渺飒同学内心的愤怒,她开始失去平衡地去采取了新的方式去引起苏曼的注意,那就是——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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