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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本演绎-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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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载(9)
侯秉钧不太喜欢人们叫他小侯爷; 倒不是一把年纪还要加个“小”的前缀。
他知道“侯爷”里面的“侯”不是姓; 是头衔; 地位,身份; 是老头子念念不忘的出身。
妈说侯家祖上家道显贵,他的爷爷乃是前朝手握虎符的大将军。
数十年前; 翻天覆地的变故后; 爷爷带老头子去了北欧。爷爷去世,老头子带着大笔遗产辗转去了英格兰。
侯秉钧就在伦敦郊区一座占地广阔的庄园长大。
幼年,侯秉钧颇以将军后人自恃; 以为爷爷真的非常了不起。然而家庭教师给他上完近现代史课,他小小的脑袋瓜觉出不对,问父亲; 既然是将军,为什么爷爷没把敌人赶走; 反而让他们一家流落海外。
老头子狠揍了他一顿; 那也是侯秉钧记忆中唯一一次挨打。
妈说这是老头子的逆鳞,后来她辞退家教,帮侯秉钧跟老爷子求情; 老爷子方才息怒; 开始带侯秉钧出入当地名流爱去的交际场所,听那里衣着端庄的仆人称呼他“爵爷”。
老头子留着和当地贵族一样的八字胡,每次听到类似的称呼,他就会用拇指和食指捋两下胡须; 然后给对方一大把小费。
后来,老头子为什么闭门不出了?
哦,大约是老头子终于知道当地人的小孩背地叫他的独生子“黄皮小猴子”,问他的封地在哪儿,指着油画问为什么“老猴子爵爷”没有长辫子。
在外邦人眼中,侯爷只是丧家之犬,跳梁小丑。
这大大刺激了老头子。
十岁左右,庄园逐渐多了和侯秉钧一样的黄皮肤黑头发小孩,来时面黄肌瘦,衣衫褴褛,丢进池塘洗洗刷刷,洗干净了,会为了一块面包、半杯牛奶恭顺地叫侯爷和小侯爷。
老头子可能一直都不知道他很抗拒“小侯爷”的称呼,同龄人看他,仿佛看一堆没剥皮的土豆。
尽管身处异国他乡,老头子却拒绝学习当地语言,也不准侯秉钧学。他说侯家子弟生来是人上人,断无迎合他人的道理。
庄园里没人讲当地语言,加上不怎么出门,侯秉钧乐得少动一分脑筋。
老头子经常念叨他是侯家唯一的继承人,但老头子没有皇位,没有封地,没有生活来源。只有爷爷留下来的金山。
侯秉钧十五六岁时,庄园的气氛悄然改变,律师、税务官轮番来去,老头子整天大发雷霆。他听下人嘀咕,金山被老头子挥霍了大半,已无力支付高额税金,庄园难以为继。
西方不亮,东方反倒升起红太阳。春风吹拂,一厚沓账单压弯了老头子的脊背,一封来自祖籍地的邀请函点起新的希望,老头子决定衣锦还乡。
庄园彼时大约有十来个伴同侯秉钧一同长大的少年,愿意回国的回国,不愿回国的老头子也封了大笔遣散费。
回国是老头子难得的明智之举。
他赶上了好时机,所剩不多的家产短短几年间翻了数番。虽然离鼎盛时期相去甚远,但老头子再度找回当年人上人的光彩。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老头子手指缝里漏出点什么,够一个地区里里外外锦上添花。
要到很多年后,看到金庸武侠剧里失心疯的慕容复用糖果换小孩叫他皇帝,侯秉钧才有几分体会老爷子是魔怔了。
他用小恩小惠换取人们对他的尊重,滋养他的爵爷梦。
侯秉钧及冠之年——每每跟朋友说起这事儿,他就想笑,因为老头子真的在东北老家给他搞了个加冠礼,生日当天,半个城市张灯结彩给小侯爷庆生——福兮祸之所伏,生日过完没两个月,老头子大病一场,险些撒手人寰。
侯秉钧一面遍求名医,一面去寺庙给老头子祈福,点长明灯。
这点,让围簇侯家的宾客津津乐道,说侯爷家的小侯爷对父亲一片孝心至诚至纯,未来必有大作为。
侯秉钧听了暗笑,他文不成武不就,平生胸无大志,一好吃,二好玩,也就是命好投到了老头子家,让他有得吃有得玩,不听老头子话,不对老头子好,岂不是天打五雷轰。
但这些话大大宽慰了老头子,不出半年,老头子渐渐好转,遵从医嘱,举家从一年三分之二冬天的东北搬到温暖湿润的南方。
那场病显然让老头子长了远见,他准备给自己修陵墓——不是后来因为保护耕地逐渐被禁止的土葬坟墓,是真正的陵墓。
老头子做事一向不容置喙,说是对父亲的依赖也好,褒赞为孝顺也好,为人子女,总是不愿长辈那么早惦记身后事。
管家给他出主意,老侯爷既然要修陵墓,位置当然要选在风水绝佳的龙脉之地,侯秉钧听从了管家的建议,亲自动身去找风水宝地。
跋山涉水的十数年是侯秉钧人生中最艰难但也是最快乐的几年。
他找宝地尽心尽力,倒也不耽误他一路游山玩水,广结善缘。
他为人大方,没什么心眼,认识了不少朋友——在陕西碰到的刚去藏区收购药材的谭老哥、在金陵遇到的对堪舆术同样感兴趣的苏姐、一冬天不换毛衣却带工人去星级酒店过生日的老陈……
每次堪完一处回来,他都会给老爷子讲当地风光,逗老头子开心。
偶尔,他会试着讲他的江湖朋友。
他想让老头子知道现在时代不同了,人不分三六九等,各人有各人的活法,普通人努力打拼也可在社会上闯出属于自己的天地。
但他每每提起这些,老头子总是一言不发转身回房。所以他不再讲他的江湖朋友,重点讲奇闻轶事。
许是南方水土怡人,心情也放开了,老头子的身体一年比一年强健。
老头子六十大寿那年,侯秉钧有心想给老头子办一个热热闹闹的寿宴,于是广发请帖,朋友纷纷响应。
老头子从不肯屈尊纡贵认识没来头的下等人,除了和侯家一样源远流长的宗族世家。
可时过境迁,哪有那么多世家,哪有那么多人真心当他是“侯爷”。
还好,朋友们尊重老头子,和他相谈甚欢。
那时候,侯秉钧才发现他有好些朋友原来那么了不得,原来也有相当渊源的家世,但他们都靠自己一步一步,真的在社会上闯出了属于自己的天地。
你来我往,追本溯源,慢慢的,几家真的缔结了世代交情。
老头子被富有生机的新朋友感染,终于愿意出门走走,接触新时代新事物。
天气好,侯秉钧就开车带老爷子去附近“微服私访”。
有次,他见老头子心情不错,兜兜转转,带老头子去了他去过几次的马戏团营地。
那天老头子心情特别好,人群喧闹他也不嫌吵,坐在车里看着小孩子跑来跑去。
有个小女孩,侯秉钧估摸是马戏团工作人员的小孩,每次来,他都会在营地门口看到她。
小女孩眼睛大大的圆圆的,很爱笑,口袋里装满了糖果,见人就送。碰到哭闹的小孩,她会给他们变魔术,小手一拿一放,凭空变出一团棉花糖、一只气球,逗得小朋友们喜笑颜开。
其实不止小孩,大人见了她也很开心。
她不负侯秉钧期望,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成功逗乐了老头子。
回去一路上,老头子说了好几次小女娃娃挺有意思。
侯秉钧说是啊,像布格罗笔下的小天使,乖巧又机灵,魔术比马戏团的魔术师变得都好。
他问老头子要不要改天再来,老头子含含糊糊,到底没说要去。侯秉钧看他,发现他阖着眼,似乎是睡了。
再次出发寻找宝地前,侯秉钧专程去了一次马戏团,可惜没再见那个小女孩。
离开时他觉得自己挺莫名其妙的,见了怎么样,别人家的小孩,难不成抢回去给老头子当孙女?
他继续给父亲寻找风水宝地,继续在路上认识朋友。
日子有滋有味地过着,一晃,又过去了两三年。
有天,管家忽然来电话让侯秉钧回去,一是不用他再找地方了;二是苏姐家女儿考上顶尖学府,要办升学宴,老头子要他回来备礼。
侯秉钧没去想老头子是看开了不修陵墓,还是别人帮他找好了,他单纯很高兴老头子有事情主动叫他。
但那次升学宴却出了很不好的事情,侯秉钧一直耿耿于怀。
老头子席间弄丢了怀表。他嘴上说不打紧,苏姐哪儿过意的去,出动家里所有的保安帮他找东西。好巧不巧,就在那天,苏姐家遭了贼。
偶尔夜深人静,大梦初醒,侯秉钧脑海里会滑过模模糊糊的念头,如果那天老头子没弄丢他的怀表,苏姐是不是就会免遭那档子事。
侯秉钧稀里糊涂过了大半辈子,万万没想到有人和他不谋而合。
外面三人无从得知里面在讨论信任名额的问题,里面三人也听不到外面在吵“我们中间谁是超级大反派”。
话是赵立斌挑起来的。
女人们进了厨房,他起身开窗,丢了那支在手里捏太久被汗打湿的烟,拿新的点上,道:“我老婆肯定不是那什么博士,我也敢说自己不是。”
满脑门汗水在正午的阳光下晶莹闪亮。
万鸿洲挽起衬衫衣袖,解开领口两颗扣子,慢条斯理道:“容我做个听说理解,赵总的意思是,我和小侯爷中间必然有个人是‘博士’。”
赵立斌狠狠吸口烟,拎起喝了一半的瓶装啤酒放在窗台,手背挨着淌水的瓶身,没着急喝。
“你不明说是小侯爷,那么只剩下我。”万鸿洲说,“咱们也别随便说是谁,不是谁。”
赵立斌“呸”地远远吐掉烟头,嘴对着瓶口,眼睛却望向小侯爷,“万老师应该还不知道,苏姐家那晚失窃,很有蹊跷。”
“洗耳恭听。”万鸿洲似乎嫌反光刺眼,椅子一转,进入无光角落。
“我记得很清楚,每一次失窃我都记得清清楚楚。”赵立斌拉下窗帘,指指脑门,“耻辱柱上钉着呢。”
那晚苏姐在家给女儿办升学宴,邀请了不少亲朋好友,女儿的老师同学。
但在场很少有宾客知道,老侯爷中途离过席。
他去完洗手间回来,突然说自己的怀表丢了,说那表是他在英国时,一位德高望重的老爵士送给他的。
苏姐马上通知所有的保安去找那块所谓的金表。
“后来发生什么,我们大家都知道……”
侯秉钧听不下去了,他箭步冲到厨房门口,一下下拍着那扇质地坚硬的金属门。
他不想听那两个人一唱一和。
他自认跟赵立斌是惺惺相惜的朋友。
那年,他在火车站饭馆吃面,正巧碰到一小偷偷东西,侯秉钧还想着怎么提醒那姑娘,赵立斌却二话不说冲上去当场摁住小偷。
赵立斌和常颖认识,也是他介绍的。
万鸿洲是他匿名资助多年的山区贫困学生。第一份家教工作还是他侯秉钧介绍给他的。
现在,两个朋友都当他真傻子似的,把脏水往他身上泼。
*
杨小米敲响厨房窗户,陈溪把窗打开一条缝隙。
“让他进来。”
陈溪想问她什么,抬头看到了闪红点的摄像头。
门开了一道缝,她和小侯爷四目相对。
小侯爷忽然扭头冲那两人喊:“后来!后来我家也被偷了!”
*
小侯爷进厨房,万鸿洲和赵立斌仍未离开角落。两人的位置占据了房间不多的监控暗角,在麦克风收音范围外。
星琪戴上一只耳机,反复听赵立斌和万鸿洲离开座位前的录音,目不转睛地望着屏幕,问自己:“这两个人中间肯定有一个是博士,是谁?”
她没听到自己说话,但随即,被耳旁一股温热的气流唤醒了,转头抢在侦探开口之前噙住她微启的唇,“夏老师不许作弊。”
她要自己找出博士。
夏老师点头说“好”,顺势在她唇瓣上蹭了几下。
分开后,侦探眼眉弯弯一本满足。
星琪定定地望了她一会儿,恼恨地咬她耳垂。
小侯爷被放进厨房,刚因他拍门中断的思绪眼看差点儿就连接上了,却被侦探彻底打散。
嗅着阔别多日的玉兰香和檀香,星琪莫名地松了口气。
然后,她想到了。
“苏姐家去完不久,我就去了小侯爷家,拿走了青铜虎符和一只翠玉扳指。这两样东西应该不在失物列表。”
“保险柜还有一只金怀表,表很旧,表链的扣环是新的。我感觉主人很喜欢,就留下了。”
星琪在记忆深处挖掘久远的过去,“这家是我印象中最顺利的一家,既没保安,也没开警报器。”
“但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第一次去苏姐家,”星琪眼眶发红,轻轻吸鼻子,“不仅因为那是第一次,还有,我是突然被送到那里去的。”
很匆忙。
平面图是路上才看的。
那地方有很多客人,前院吵吵闹闹,平面图标注的保险库附近有保安巡逻。
她希望保安巡逻一辈子,但是天不遂人愿,几分钟后,保安全部撤离。
“有人送我过去,有人引走保安,有人接应我转送赃物。”
一切都肇始于那天。
☆、满载(10)
“一切肇始于那天。”
说到这里; 余光瞥见侦探手在领口打转; 先是解开衣扣; 然后拨了下衣领。
大约是房间太热,星琪看到一颗明晃晃的汗珠从她耳根沿着颈子下滑。
“那天……”星琪抱起水瓶抿了口; 后知后觉温度确实有点高,气压很低。
外面天色突然暗下来; 风吹动树枝来回摇摆。
山雨欲来风满楼。
第三次了; 星琪想。
思路第三次被侦探拦腰截断,她又忘了刚才想说什么,只好摇摇头; 眼巴巴地瞪着屏幕,期望凭空跳出剧透弹幕,给某人打出“博士”的标记。
厨房气氛相对和谐。
小侯爷化悲愤为食欲; 以近乎抢的动作从锅里捞出一只鸡腿,左右手来回换了几下; 吹几口气; 便急不可耐地塞进嘴里,用油乎乎的手擦眼。
“小侯爷,”苏姐开口; “你昨天提到老头子; 到底发生了什么?”
侯家老头子是始作俑者、罪魁祸首、万恶之源——星琪在几十米外对着屏幕无声回答。
屏幕里,小侯爷“呼哧呼哧”大喘气,鸡肉烫得他直抹汗,眼周围也有水光。
他指着嘴巴外的半只鸡腿; 示意自己没空说话。
陈溪、苏姐、常颖三双眼睛望着他,摆明这次不会轻易放过他。
等小侯爷把鸡肉咽下去,苏姐又问了一遍,他支支吾吾地说:“老头子立了遗嘱。”
老头子这把年纪立遗嘱不稀奇。
侯秉钧自认没那么看重钱财,他曾当众说过哪怕老头子把所有家产都捐给慈善机构他都无所谓。
他妈走得早,就算老头子有第二春,外面多了一个或几个素未谋面的弟弟妹妹,老头子为了补偿,把财产留给他们,侯秉钧也能接受。
但侯秉钧不懂为什么老头子在遗嘱上写着陌生人的名字,前面列了一堆条件,无外乎都和陵墓有关。
老头子八成老糊涂了,把陵墓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好像死了住进陵墓,下辈子就能称王称帝。
有东西垫肚子,小侯爷彻底打开话匣子,巴拉巴拉说起对老头子的种种疑惑和不解。
他甚至不给苏姐插话的机会。
陈溪掏了几次耳朵表达自己的不耐烦,小侯爷都装作没看见,又或者真的没看见。
“其实我很纳闷为什么你说别出去,大家就真的不出去了。”星琪抱着膝盖,想往侦探肩上靠,又担心被就地正法,于是以稍显别扭的姿势侧坐,索性另开话题。
“第七天了。”
夏小珘耳朵会红,靠近时明显感觉得到心脏乱跳,但回望的眼神专注,说话时语调几无变化,仿佛情感和理智完全把这个人分成两半。
被正装肃然的侦探就地办了也不错。星琪瞄着身边的人,胡乱地想。
半晌,她回过神,“什么七天?”
“从我告诉大家你‘逃走’,今天是第七天。”
“是哦。”星琪从侦探口袋摸出一颗绿叶糖,“所以我真的骗到‘博士’,让他以为我着急跑路,偷了陈总的东西。”
“骗到了。”侦探扬起嘴角,露出让人心里敲鼓的笑容。
此人脑门有汗,眼睛有电。
星琪心虚地转开目光,思索着要不要拿毛巾给夏小珘擦汗。但她懒得去浴室,干脆用矿泉水浸湿毛巾,顺手贴在自己后颈。
才贴上去被侦探不由分说地拿下,“凉。”
微弱的气流拂过头顶,星琪鼓起脸颊,闷哼哼地说:“我热。”
然后背过手,掩耳盗铃地搓平了手臂上凸起的鸟肌。
真奇怪。
可能是低气压导致心浮气躁,也可能置身山林,自然氛围容易激发原始的未加修饰的本能。
她感觉夏小珘由内而外散发着“准备好还债了吗”的气息——还的自然是她离开羡鱼村前天晚上的债。
但是夏小珘不明确表示,星琪也没有明确拒绝的机会。
如果明确表示了,她也许会什么都不管,干脆先让侦探揭开谜底,赶紧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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