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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南城旧事-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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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过十日来拿吧。”老裁缝经验很足,都不用想便报出了日子。
“老先生,这是订金,十日之后,全额奉上,还请老先生活儿细些。”
“自然,老头子这块金字招牌,在这盐官城里已经三十年了,你可以出去随便打听。”老裁缝傲气地说道。
“正是打听了,才寻到老先生这里来的。”
回去的路上,王子墨很沉默,不像来时的那般雀跃。进城之时,她满心欢喜,一心想要给林芷岚买最好的东西。她觉得自己手里有米,有书,她可以换到很多的铜子,这点并没有错,她确实把手里的东西卖了个好价钱,米换了两贯钱,抄的书也得了一贯多,她在东市上着实豪气一回。
但到了西市,她才知道自己是井底之蛙。在燕窝店,她只能选下等燕窝,在绸缎庄,她亦只能选最普通的绸缎,虽然这些东西在王家庄已经很高档了,但是受人白眼的经历让她知道,她不过是芸芸众生之一,是最为普通的平民百姓。
她只有三亩地,只有一间小院子,只能过温饱的生活,不是她拯救了林芷岚,为庄里卖了米,她便是个大英雄,是个无所不能的人。
想到林芷岚经常说自己很棒的话,王子墨羞愧之极,原来自己沾沾自喜的成就感,不过是林芷岚善意营造的美好幻境罢了。
陈旺树虽然很不满意王子墨大手大脚,但看到王子墨失落的神情,他贴心的没有数落她,而是静静地陪着她一起走回家。
到了柳家,里面有着闪闪灯火,那微弱的灯光,让王子墨觉得是一种温情的召唤,她一直沮丧的脸,慢慢平复,甚至还挂上了淡淡的笑意。
“树哥,今晚在我家用晚饭吧。”王子墨期盼地说道。
陈旺树闻言,愣了一下,林芷岚未出现前,他倒是常去王子墨家用饭,王子墨也会去陈家用饭,但自从林芷岚来了以后,两人的关系便疏远了。陈旺树心里膈应,能不进柳家就不进,而王子墨也是将林芷岚护得紧紧的,不再主动邀请陈旺树。
今儿,王子墨打得什么主意?陈旺树疑惑地想着。
第三十七章
王子墨能打什么主意,不过是希望陈旺树能对林芷岚改观而已,两人多见见面,加深了解,误会不就解除了。
林芷岚等得有些心急,毕竟天都黑了,王子墨还不回来,这让她很不安。因为陈旺树是临时决定与王子墨同去的,所以林芷岚还以为王子墨只是一个人去了城里。一个弱女子,行走在乡野之地,很容易发生事故,林芷岚的心,一直提在嗓子眼处,当她听到院门开的声音,连忙奔出屋子,见是王子墨回来,可算是松了一口气,不过嘴里的话却是很凶悍。
“王子墨,你莫不是被城里的姑娘迷花了眼,不舍得回来了吧。”
王子墨闻言,不由脸色变得极尴尬,这种话,本是两人之间的小情调,可是,今日。。。
陈旺树紧跟着进来,对着林芷岚训斥道:“哪家好女会嘴里姑娘长姑娘短的,真是不知羞耻。”
“媳妇管夫君,哪里错了!”陈旺树看林芷岚不顺眼,林芷岚难道会觉得他顺眼,她一直没忘记陈旺树把王子墨打到吐血,还逼王子墨将自己送走。
“你这个悍妇,哪有半点做人媳妇的样子。”陈旺树不甘示弱地说道。
“你们别吵了好不好,都饿着肚子呢,咱们先用饭行吗?”王子墨夹在两人中间,很是为难。
“你别管!”
“你别管!”
两人异口同声,倒是极为默契,而且表情还很一致,不约而同白了王子墨一眼。本是一番好心,这下才进门,两人就闹翻了,王子墨悔得肠子都青了。
面对这样两个彪悍的人,软弱的王子墨只能认怂,打不过陈旺树,说不过林芷岚,她在两人凶悍的注视下,默默退到了一边。
说好的有骨气,窝囊!
两人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争锋相对,王子墨看得胆颤心惊,她发现林芷岚顶着肚子视死如归不断向前,而陈旺树的手已经攥紧了拳头。
林芷岚已经走到陈旺树面前了,陈旺树似乎在极力忍耐,陈旺树忍得住,王子墨可忍不住,她硬着头皮拉住林芷岚,低声下气地劝道:“岚儿,别和树哥这么说话,他只是关心我,树哥,看在岚儿怀着身子的份上,你就别和她计较了。”
“哼!”
“哼!”
两人都是为了王子墨好,陈旺树觉得王子墨应该振夫纲,而林芷岚觉得陈旺树太过偏执,有道是好男不跟女斗,好女还不跟恶男斗呢,相互对碰虽然很过瘾,但确实让王子墨为难了。
两人顺着王子墨给的台阶下了,陈旺树坐在外屋生闷气,林芷岚撇着头进了屋里,将桌上的菜拿去厨房重热,她才不是为了招待陈旺树,她只不过心疼王子墨,这一日赶路,很不容易,上回林芷岚一同去了,回来的路上撑不住,后程还是坐在推车上让王子墨推回来的。
看到桌上饭菜齐全,陈旺树的脸色才缓了一些,算你识相,要是敢吃白食,看我不叫王小二把你赶走。
王子墨把车上的物什搬进屋内,在物什中寻了一坛黄酒,林芷岚很有眼色接过,在厨房热了,三个人便开始吃晚饭。
王子墨替陈旺树把酒斟满,感激地说道:“树哥,小弟平时多亏你照顾,才能将地里的活料理周全,这杯酒,我敬你。”
“自家兄弟,说这些话做什么。”陈旺树瓮声瓮气地嘟囔道,仰头干了一杯。
王子墨又替陈旺树斟满,说道:“树哥,岚儿她待我极好,你看这一桌的菜,是她为我备下的,就怕我回来饿着了。这些日子,我忙地里的事,她心疼我,挺着肚子忙里忙外,家里的事半点都不让我沾手,若是她能出去干活,她定是要帮我一起收稻子的。”
“咱们庄哪家媳妇不是这样的。”陈旺树不爱听这话,觉得没什么大不了。
“我知道树哥心里的想法,可是岚儿与庄里的妇人不一样。”只要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林芷岚肯定不是庄稼户的闺女,王子墨感慨地说道:“她跟着我过苦日子,已经委屈她了,当初是我把持不住,才让她怀孕的,这不是她的错。既然我做了,我便要负责,她不嫌弃我,我自然也不能亏待她。”
“子墨,别说了。”林芷岚听到王子墨把负责揽在自己身上,很内疚,孩子的事,明明是她对不起王子墨。
“我要说!”王子墨仰头干了一杯酒,说道:“树哥,你看看,她身上穿得是啥料子,粗布麻衣,我给她做的棉衣,她都不舍得穿,头上连支钗都不戴,好好的小娘子,跟着我过苦日子,她图什么!再看看这一桌的菜,她怕是热了好几遍了,一直等着我回来一起用饭,她可是双身子的人,饿得起么!在你们眼里,她不知廉耻,好吃懒做,不是个好媳妇,可是在我眼里,她就是好媳妇,你是我兄弟,连你都这样说她,你让我如何自处!”
“王子墨,别说了!”林芷岚一向有骨气,就算自己再苦再累,也不喜欢在别人面前诉苦。
王子墨替林芷岚叫屈,但林芷岚坚决不许王子墨再多言,王子墨只得闭上了嘴。
陈旺树觉得这顿饭吃得很憋屈,说句实在话,庄稼户的闺女不值钱,在家的时候,日子就过得苦,出嫁了,也是做牛做马,好吃好喝都先紧着家里的爷儿们,苦活累活却要抢着干,再苦再累也不能有半句怨言,怀孩子怎么了,生不出孩子才是最大的错,怀孩子又能金贵到哪里去,哪个妇人不是怀着孩子依然下地干活的。
要说林芷岚是大户人家的小娘子,陈旺树也不否认,就那气质,那脾气,庄稼户养不出这种闺女。可她不是流落到这里么,她不是甘愿跟着王子墨过穷日子么,既然不再是富家千金了,凭什么不能像普通人家的妇人一般受苦,凭什么还摆着千金架子。
俗话说的好,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林芷岚做这些是应该的,陈旺树就不明白,王子墨为何要如珠如宝地待她,还读书人呢,连点夫妻纲常都不懂,现下不明不白弄出了孩子,偷偷摸摸地过日子,嘚瑟个什么劲。
陈旺树哪里能想到,王子墨也是女子,身为女子的她,更加明白女子的不易,这个世道,对女子太过不公。比方说王启年与柳氏,虽然柳氏存有攀附之心,但总归是王启年醉酒强了她,可是庄里人,却只说柳氏不好,在王家不承认柳氏与王子墨的身份后,居然没有人指责王启年寡情薄意,反而觉得柳氏罪有应得。
又比方说王子墨与林芷岚,陈旺树对两人的态度也是截然不同,他认为王子墨是被林芷岚诱惑了,一时把持不住,人品还是好的,可是林芷岚,却是水性杨花品行不端的女人。
这种根深蒂固的观念,让得女子地位更加低贱,王子墨正是因为明白这些,才一力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才会在生活的方方面面为林芷岚打算,因为她也是女子,她感同身受。
话已经说僵了,三人都不再多言,草草吃过了饭,陈旺树就告辞了。
林芷岚很体贴,特意烧了热水让王子墨烫脚,自己在一旁收拾王子墨买来的东西,认真地说道:“王子墨,我既然认定了你,就不会在乎别人的看法,只要你愿意和我过,我定然不会有他想。鞋子是不是合脚,只有穿的人知道,往后,你不必在外人面前替我说话,我不想看到你为了我受委屈。”
王子墨张了张嘴,终是没有吭声,林芷岚的思维很简单,关起门来过小日子,碍不到旁人,但王子墨却是土生土长的当地人,又是王启年与柳氏的私生女,她更清楚人言可畏。
如此三五日,两人慢慢又亲密起来,到底是有情人,抵不过一心为对方考虑,林芷岚反省自己对王子墨的态度,而王子墨则是思考着两人往后的出路。
这一日,里正带着衙门书吏来到庄里收皇粮,三祖公召集庄里人,拿着黄页一个个点人头,庄里一下子热闹起来。推粮车的,搬米包的,扛着秤吆喝的,妇人聚在一起嚼舌根的,小孩子疯玩疯跑的,又忙又乱,自然,哪家的地多,哪家的收成好,还是众人话中的主题。
王子墨一个人静静地待在角落里,她从来不参与这种谈话,听见三祖公喊到自己的名字,她才出现在众人眼前,从腰上解下钱袋,将六百个铜子放在案上。
“喂,你们快看,王小二居然交铜子!”
“都是成色顶好的铜子,这王小二可真有钱,瞧瞧她那身长衫,穿得真好看。”
“人家拿笔的,和咱们拿锄头的能一样嘛。”
“拿笔的又怎么样,还不是爹不疼娘不爱的野种。”
“这话忒难听,她夏季里还帮咱们庄卖米呢,大伙儿都得了好处,邻村的可羡慕咱们了。”
“呸,她难道没得好处,咱们每家可都给她钱了。”
难听的话,并不遮掩,王子墨听得一清二楚,她面无表情地交完税,又静静消失在众人眼中,只是她心里,却是突然觉得林芷岚前几日的话有些道理,这些人的观念,怕不是自己几句话就能转过来的。
还是回家抄书吧,多赚些钱才能给林芷岚买更好的燕窝。王子墨匆匆赶回家,谁想在自己家里看到了胭儿。
“哥!”
胭儿见到王子墨回来了,小脸上局促不安,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大哥居然在家里藏了一个女人!
王子墨看向林芷岚,林芷岚给了她一个无奈的表情,小女孩突然来到家里,她也很意外,要不是她极力留下胭儿,这会子胭儿怕是吓得跑回家把事情嚷嚷开了。
相比林芷岚的淡定,胭儿可是吓坏了,多大的事啊,自己软绵绵的大哥居然敢这么做,那个漂亮的姐姐,还挺着大肚子呢,自己大哥什么时候这么荒唐了。
“胭儿,你怎么来了?”王子墨想扯开话题,便问道,一般柳氏不来,胭儿也不会独自前来。
不过胭儿还没消化这件事,愣愣地问道:“哥,她说她是你媳妇,这是真的吗?”
第三十八章
什么叫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什么叫纸包不住火,继陈旺树之后,林芷岚再次被人发现,王子墨听到胭儿很执着地问自己,她实在是无言以对。
胭儿的眼睛与王子墨很相似,继承了柳氏的细长明亮,装可怜的时候特别楚楚动人,即使是质问,也没有太多的杀伤力,反而会让人觉得可爱。可是王子墨此时并不觉得胭儿可爱,当然林芷岚则上升为可恶之列,因为她竟然在这么紧要的关头,揶揄地瞥着自己,一副看好戏的样子。
王子墨头疼地关紧院门,拉着别扭的胭儿进屋,对着胭儿说道:“叫嫂子。”
“哥!”
胭儿不愿意,王子墨与林芷岚分明是名不正言不顺,她怎么叫得出口。虽然,这个姐姐长得很好看,从外貌上来讲她大哥算是高攀了,如果是明媒正娶,胭儿会非常愿意接受这个嫂子,可关键她们这是苟合啊!
“胭儿,哥与你嫂子之间的事很复杂,回头我再与你细说,不过你必须认下这个嫂子,而且不能把这件事说给别人听,就是娘也不许。”王子墨对胭儿硬气地说道,别人她或许没这个魄力,但对一向乖巧的妹妹,王子墨还是显示出了大哥的风范。
胭儿对王子墨很尊敬,也很同情,她们俩从小就亲,她很少见到王子墨这么严肃对自己说话,显然,自己的态度让她生气了。一旁的林芷岚,淡笑地看两姐妹闹别扭,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态,虽然她不记得以前的事,但以她的眼光来看,胭儿这么温顺的人,半点威胁都没有,如果今日来的是柳氏,那才是一场好戏。
胭儿终是敌不过王子墨的坚持,低声叫道:“嫂子。”
王子墨闻言,脸上瞬间洋溢着欣慰的笑容,能得到家人的认同,即使是家里最没话语权的胭儿,她也觉得很开心。而林芷岚,很有大嫂的作派,面露微笑,拉着胭儿的手,说道:“你大哥常与我说起你,乖巧,懂事,心地善良,十里八村的小伙子都想娶你回家,当时我还说她王婆卖瓜呢。今日一见,我才知道你大哥所言非旦不虚,反倒是谦虚了,瞧这水灵样,我要是男子,也会心动。”
“岚儿,我没骗你吧,我妹妹比我长得好看。”王子墨很有眼色,配合着林芷岚唱双簧。
“好看,你们都好看,就我歪瓜裂枣,委屈你了。”林芷岚白了嘚瑟的王子墨一眼,对着胭儿说道:“一大早赶来,胭儿妹妹怕是饿了吧,今日妹妹可要留下来用午饭,你大哥前些日子去城里时,买了些腊肉回来,可香了。”
“嫂子,不必麻烦了。”胭儿被夸得很不安,觉得这个嫂子似乎太过热情。
“自家人,哪有什么麻烦的,你陪陪你大哥,我去做饭了。”林芷岚拍拍胭儿的手,便径自去了厨房,留给姐妹俩说话的空间,她那么聪明的人,怎么会看不出来,胭儿今日来家里是有事要与王子墨说呢。
王子墨也看出来了,给胭儿倒了杯热水,又拿了好些糕点出来,轻声问道:“胭儿,可是家里出事了?”
胭儿闻言,不由眼眶就红了,委屈地说道:“我爹把人打了。”
“什么?好好的,你爹打人做什么?”
“就是咱们村里那个赵三,一直与我爹不对付,我们家那片竹林最近发了许多冬笋,那赵三每天夜里都来偷,好好的新笋,才长个尖,就被他挖走了。我爹气不过,前天晚上躲在林子里,那赵三果然又来了,我爹摸黑打了他几锄头,就把他的头打破了。”胭儿又是心疼竹笋,又是担心她爹,眼泪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
沈家村的赵三,年轻时与胭儿她爹沈良一样声名狼藉,也是个破落户,成日里偷鸡摸狗,除了好事什么事都干。俗话说,人争一口气,佛争一柱香,就算是破落户,也要争个头名,沈良与赵三居然神奇的没有聚在一起,反而选择了单干,而且还干得热火朝天,都想把对方挤下去,这梁子就这么莫名其妙地结下了。
后来,王家为了打发柳氏,在沈良与赵三之间权衡后,选择了更为不堪的沈良,这无疑又刺激了赵三。柳氏虽然名声不好,可是模样确实俊俏,而且当年王家为免柳氏把事情闹大,给了不少银子掩口,柳家二老又心疼柳氏,大部分银子都给柳氏做了嫁妆,对于破落户的赵三来说,这样的柳氏可是打着灯笼都找不到的好媳妇,沈良这货是被天上的馅饼砸中了。
沈良与赵三的梁子,在沈良成亲之后,算是彻底结下了,没有任何调和的余地。赵三能做出偷笋的事,王子墨并不感到意外,她只是疑惑,既然赵三偷笋在先,沈良并没有错,胭儿为何如此激动,还巴巴地来找自己。
“胭儿,那赵三伤得可严重?”王子墨问道。
“请了大夫,说是要在床上躺好些日子,马上就要徭役了,赵三肯定去不了。”胭儿抹着泪,抱怨道:“我爹也真是的,居然不等他偷笋就把他给打了,捉贼拿赃,可是赵三那时手里没有笋,他说他晚上睡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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