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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南城旧事-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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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王子墨闻言,有些忐忑:“二少爷,小的自作主张了。”
  王家是王家庄最大的地主,王家庄有一半的地都是王家的,一般情况下,王家庄收的米如果自己卖不出去,王家便会差人收米,算是造福乡里的好事。但今年王家庄的米都让王子墨卖光了,王家算是少赚了不少钱。
  “你也知道,咱家的主要营生并不是米粮,你不必担忧。前日父亲与我说,小二长大了,出息了,很欣慰,我这个做哥哥的,也替你高兴。”
  王子墨闻言,身子微微颤了一下,她从来没想过,自己会被王启年夸奖,那是个不苟言笑的人,永远高高在上,对自己严肃疏离,每回见了他,王子墨就觉得胆颤心惊。
  “小的当不起二老爷夸奖,身为王家庄的人,能为乡亲们出一份力,自然义不容辞。”王子墨斟酌着说道。
  王子砚见王子墨极谦虚,不由暗暗点头,从身边的匣子里掏出一块玉,递给王子墨,说道:“这块玉,原是你的,如今你能顶门立户了,父亲让我把它给你。”
  如果说王子墨听到王启年夸奖自己已经很意外了,那么当看到这块玉时,王子墨整个人都震惊了。这块玉,不是普通的玉,是王家嫡系血脉的标志,王子砚有一块,从出生开始便佩戴在身上,王子墨曾经日日见到,对它极其熟悉。
  “父亲吩咐的,你只管拿着。”王子砚见王子墨愣在那里,便歪着身子把玉放在了王子墨手中。
  玉在手中,淡淡的暖意袭来,温润细腻,那上边,有个小篆的“墨”字,这确实是给自己的!时隔十五年,王启年居然会将这块玉交给自己,王子墨心中极为复杂,有被认同的喜悦,也有淡淡的忧伤,而更多的,是对王子砚的担忧。
  王启年为何早不给晚不给,偏在王子砚病重的时候给,而且还是让王子砚亲自递给自己,这里面难道没有讲究?王子砚虽然对自己很照顾,但从来没有自称为“哥哥”,可是他今日就这么明明白白叫了出来!
  王子墨轻轻抚摸着那个“墨”字,看着王子砚蜡黄的脸,心里极不是滋味。
  “二少爷,您。。。”王子墨哽咽地说不出话。
  “叫我一声哥哥吧,你不必难过,往后我若有不测,替我照顾好父亲与母亲,还有嫂嫂与侄女,好吗?”王子砚淡淡地笑着,但笑容之中隐隐透着无奈与希冀,无奈的是,自己身子不争气,二房尚未掌控王家,希望的是,王子墨能不计前嫌,担起这个重担。
  “大哥!”
  “好!很好!”王子砚紧紧拉着王子墨的手,极其欣慰。
  两人都没有多说话,只是握紧的手一直没分开,王子砚毕竟有病在身,这番见面已让他筋疲力尽,王子墨见丫鬟进来服侍汤药,便退下了。
  揣着王子砚给的玉佩,王子墨静静地跟着小厮往外走,脑中一片烦乱与担忧,她没有注意到,小厮领的路,并不是出王家的路,拐过一道月亮门,王子墨恍然抬头,发现有个中年男子正站在面前注视着自己。
  
  第二十六章
  “师父!”王子墨见到中年男子,立即一揖到底,态度极为恭敬,但声音里却透着难得的亲近。
  因为此人,便是王子墨的账房师父——刑荣。对于王子墨来说,刑荣亦师亦父,王子墨跟着刑荣学习的日子里,刑荣待王子墨极好,不仅倾囊相授,而且常护着她不让别的管事欺负,算是弥补了王子墨从小缺失的父爱。
  “小二,你过来,为师有话与你说。”刑荣向王子墨招手道。
  “是。”
  王子墨跟着刑荣到了一处僻静地,刑荣打量着王子墨单薄的身子,说道:“收稻之后,你便要服徭役,今年县里打算修海塘,你大师兄在县衙工部任职,为师已经帮你讨要了管吃喝的差使,到时你去县城,把这信给你师兄,他自会安排好的。”
  “师父费心了,这事是否妥当?”王子墨接了信,问道。
  “你放心便是,也不看看自己这副身板,跟着那群粗汉子挑泥石,这才妥当?”刑荣揶揄道。
  王子墨闻言,脸偷偷的红了,去年疏浚运河,她就是被分派去挑河泥,半月下来,差点折腾掉了半条命,这事让陈旺树那粗汉子嘲笑了足有半年,如今能撂了苦差事,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谢师父。”王子墨感激地说道。
  王子墨与刑荣之间,是不必客道的,刑荣交待完大事,也不婆妈嘱咐王子墨吃好穿好,径自走了。
  王子墨将信珍重地贴身放好,才发现给她带路的小厮已经不见了踪影,这下,王子墨抓瞎了,暗想若是被王家的下人瞧见自己,又是一顿冷嘲热讽,她只得硬着头皮抄小路,希望不要在路上碰到人。
  只是,想象总是过于美好,绕过一边竹林,王子墨便发现面前又站着两个人,一个儒雅的中年男子,一个上了年纪的老管事,两个人她都认识,老管事是王家的大管家,在王家极有体面,除了老太爷,其他的主子都不会在他面前摆主子的款,而那个中年男子,却是王子墨最害怕见到的人。
  “小的见过二老爷,见过大管家。”王子墨心中哀嚎,但礼数还是极为周到。
  “你怎么在这里?”王启年问道,心想这小子不是应该在大儿子的院里吗?
  “回二老爷的话,师父与小的许久未见,听闻小的进府了,师父便让与小的过来叙旧。”王子墨战战兢兢地答道。
  刑荣是王启年的手下,在王启年这边见王子墨,也可以理解。只是王子墨嘴中的话语,让王启年很不是滋味,亲父在前,儿子像只老鼠一般胆怯,毫无半点喜悦,一个教本事的师父,却与儿子如此亲密,做为父亲,王启年怎能不吃味。
  不过,这些不都是自己作的孽嘛!
  王启年见王子墨弯腰垂首,敛目屏息,不由细细打量。身子单薄,但气息尚好,低眉顺眼,但多了一丝倔强,比起两年前,王子墨真的出息了,特别是她那酷似自己的容貌,让王启年很是满意。两个儿子,大儿子像娘,小儿子像爹,这让王启年心中对王子墨多了一丝孺慕之情。
  “近日可有读书?”王启年难得关心起王子墨的学业了。
  “回二老爷的话,近日小的在给书局抄书,便将《诗经》温习了一遍。”王子墨答道。
  “《诗经》?小儿之物,启蒙尚可,你当多看看《春秋》才是正理。”王启年皱眉道。
  “小的记下了。”王子墨闻言,腰更是弯了下去。
  “秋日渐冷,亦当多多保养身子,王福,赏她五两银子做棉衣。”
  接过银子,直到王启年的身影看不见了,王子墨才敢直起身,她如何敢想,王启年居然也有关心自己的时候。
  揣着激动的心回到柳家,王子墨看到的依然是精神萎靡的林芷岚,去了厨房察看,发现林芷岚没有用饭,正好自己也已腹中饥饿,便下了两碗面,与林芷岚一同用了晚饭。
  晚上洗过澡,王子墨没有如往常一般抄书,而是陪着林芷岚说话。
  “岚儿,听说玉能辟邪宁神,你把这块玉带着吧。”王子墨寻了一根红线,将玉串了起来。
  “这玉。。。哪里来的?”林芷岚摸着玉佩,觉得手感极佳,应当不是普通之物。
  “二少爷给的,你看上头有个‘墨’字,这是篆体。”王子墨指点着说道。
  “‘墨’?这是你的?”林芷岚敏锐地察觉到了什么。
  “嗯,王家子嗣都有这样一块玉,听二少爷说,二老爷十几年前便已经让人雕好了,只是一直没有给我。如今,二少爷病重,二老爷便给了我。”王子墨一五一十把王家的事都说了。
  “那。。。万一二少爷不中用了。。。你便要回王家?”林芷岚很不安,王家是什么人家,诗书礼仪之家,以她和王子墨的关系,如果王子墨回了王家,自己这样的身份是进不去的,到时,自己极有可能步柳氏的后尘。
  “你瞎想什么呢!”王子墨淡笑着,说道:“先不说二少爷是否能病愈,就算他熬不过去,自有老太爷做主,我凭什么进王家。再说,就算我可以,我也要与你在一起,若他们不肯,我便不去!”
  “真的?”林芷岚再次问道。
  “玉都给你了,你不进王家,我怎么进去。傻丫头,成日胡想什么呢。”王子墨宠溺地说道。
  不怪林芷岚患得患失,自打梦见自己被那个女子推向奔驰的车子之后,林芷岚就对人没有信任感,特别是对王子墨,因为倾心于她,更怕她抛弃自己,而自己,只有王子墨与孩子,这两个人,都是生命之中最为重要的人,她不想失去。
  说来也奇怪,林芷岚戴上王子墨的玉后,当真不再做恶梦,身子也渐渐丰腴起来。林芷岚觉得,既然自己已经来了这里,那便安心在这里生活下去,她把自己带来的小包连同所有的东西都藏进了衣柜的深处,不想再受到这些东西的影响。
  当然,可以忘却任何人,父母总会记在心里,但自己莫名其妙地来,也不知能否回去,这份亲情,只能放下了。
  秋风起,河蟹肥,每日到了下午,河边总有不少人在抓蟹,王子墨极爱吃河蟹,也去河里抓,可是她那本事,实在寒碜人。
  “王子墨,你小心一点啊~”林芷岚打着灯笼,在河边担心地嘱咐道。
  夜深人静,耳边只有虫鸣声,灯笼散发着淡淡的光芒,微波荡漾,一阵凉风袭来,吹得林芷岚全身汗毛竖立,她望向河面,隐约看到有个人影在水里扑腾。
  “岚儿,我抓到一个了!”王子墨露出水面,高举着一只河蟹兴奋地说道。
  见王子墨游了过来,林芷岚赶紧将草篓子递过去,终于,她们总算是抓到了一只。
  “岚儿,在水里可真畅快。”王子墨咧着嘴笑道,难得抓到了一只螃蟹,她实在是太高兴了。
  “不冷么?”
  林芷岚被王子墨的笑容感染,见王子墨双手趴在石板上朝着自己傻笑,林芷岚一屁股坐在石板上,调皮地向她泼水。
  “一点都不冷,你等着啊,我再去抓只大的!”
  “啊~王子墨,你这个坏人!”
  王子墨也调皮了,转身之际,也向林芷岚泼水,把林芷岚的衣服都溅湿了。
  心心念念河蟹美味的王子墨,不知疲倦的在河里钻进钻出,江南之乡的人,水性都是不错的,无论男女,王子墨从小就喜欢玩水,每每夏日的夜晚,就是她的欢乐时光。
  今夜运气不错,王子墨抓到了四只螃蟹,个头很大,肚下鼓鼓,想那满满的蟹黄,让得王子墨流了一肚子口水。
  “够了,四只了。”
  王子墨下河半个时辰了,游过来的时候气喘得厉害,林芷岚这个不会水的人,真怕她出事。
  “怎么样,我不比陈旺树差吧。”王子墨得意地笑道。
  林芷岚闻言,暗暗翻白眼,折腾半个时辰才四只,她也好意思说,陈旺树听了怕是气不过又要给她一顿好打,不过看到王子墨脸上讨好的笑容,林芷岚还是违心地说道:“你真厉害,咱们回去吧,我有点怕。”
  晚上出来多了,林芷岚也不害怕了,不过是哄着王子墨,人家积极表现,总不能无情打压吧。王子墨得了话,双手一撑,人就从河里起来了,“哗哗”的水从身上往下掉,还兴奋地去抱林芷岚。
  “弄湿了,你故意的吧。”林芷岚娇嗔道。
  “你不是害怕嘛。”王子墨赖皮地说道。
  回了家,烧热水洗澡,难得孩子气的王子墨,执着的把蟹煮了,好心情地烫了一壶上好的黄酒,炒了一个芹菜。
  敢情,这是要向后世看齐,搓宵夜呢!
  灯笼挂在院子里,暖暖的光让人觉得很舒服,添了夹衣,也不觉得冷,摆上一个小几,酒菜上桌,秋风佐秋蟹,美酒伴佳人,星空闪闪,一轮明亮当空,最是人生惬意之时。
  林芷岚怀孕,不能多吃多喝,但王子墨却是兴致极高,蟹黄香浓,暖酒纯绵,王子墨微醉之时,看着月光下娴静温柔的林芷岚,胸腔被塞得满满的。
  “岚儿,你真漂亮。”王子墨靠在椅背上,眼神迷蒙。
  “平日也不见你夸我,倒是醉了说胡话。”林芷岚被王子墨看得,难得羞意上脸。
  王子墨喜欢平日彪悍的林芷岚,亦喜欢林芷岚这样的温婉,王子墨觉得,陈旺树说的极对,自己就是迷恋林芷岚,怎么瞧都不够。
  “岚儿,我觉得,能遇到你,便是人生幸事,能与你在一起,便是最大的幸福。”王子墨的声音,在这一刻有些沙哑,带着无穷的魔力,穿入林芷岚的心。
  王子墨无疑是单纯的,但就是这样的人,说出来的话才叫人相信,才觉得真诚。林芷岚心中那些对梦境的恐惧与不安,都因为眼前这个人如春风一般浸润心间的话语而消失,与她在一起,也是自己最大的幸福。
  两个人的身子,渐渐挨在了一起,在秋夜微凉之时,相互温暖着对方,林芷岚将头靠在王子墨并不宽厚的肩膀,嘴角溢出甜甜的笑意,闻着王子墨身上淡淡的酒香,觉得自己也醉了。
  
  第二十七章
  美好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但曾经拥有,总能给人带来希望。
  林芷岚一边收拾铺子,一边想着自己与王子墨在王家庄宁静快乐的生活,嘴角露出一抹淡淡的酸涩而又幸福的微笑。
  王子墨,我很没用对不对,不能让你提早回家。
  常仁志的心思,林芷岚还是能猜到一些的,他根本就不想让钦差大人翻案,相反,他会以夏初海塘决堤案作为自己的政治筹码,这样既能坐实鲍多宝的罪行让自己得以脱身,又能赢得钦差大人的赏识从而为自己的仕途铺路,简直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林芷岚知道这些,所以就算当时常仁志不答应她的要求,林芷岚依然会帮常仁志斗垮鲍多宝,只因为她与鲍多宝已撕破了脸,她若不靠向常仁志,就算鲍多宝获罪,但鲍家依然存在,一个地方极有势力的乡绅世家,无权无势的她怎能斗得过。
  如今,虽然王子墨的案子不能重审,但鲍家彻底完蛋,自己最大的危机已经解除。常仁志失信于自己,林芷岚觉得这也算是可以利用的势力,至少常仁志在盐官县任上的时期,自己与宝儿的生活会相对顺当一些。
  常仁志确实对林芷岚有着愧疚,他不敢亲自与林芷岚说,而是派了心腹之人,这很能说明他不敢面对林芷岚。堂堂一县之主,饱读诗书,曾经豪言俯仰无愧,但忠孝礼义根深蒂固的他,居然欺骗了一个妇孺,这让得常仁志良心不安,深怕毒誓应验。
  为避报应,常仁志特意吩咐属下,王家馄饨店的常例一概免了,巡街衙役务必对林芷岚多多照看,对于林芷岚来说,这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馄饨店重开,生意自然极好,林芷岚又将后世的烧麦小笼大骨汤整了出来,馄饨馅料也增加了许多种,这下,不管熟识的老客,还是尝新鲜的新客,每日络绎不绝,店中常常爆满。而且,订货的人家,也越来越多,大伙儿在知道县太爷每日也要用一碗小馄饨,吃一客烧麦之后,铺子里的生意就更好了。
  每日天不亮,林芷岚便起身与王行恩一起做早点,然后让王行恩送往各家,自己则早早去铺子里看店,往往铺门没开外头就已经有不少人在等着了。
  “王娘子,今日开铺晚了。”
  “王娘子,快来五碗暖暖的大骨汤,再加十笼蒸饺,咱们哥儿几个还赶着去上工呢~”
  “王娘子,东市那头也开了一家馄饨店,但咱就认你这里的味道。”
  “好好,客官请坐,马上就来。”林芷岚扯着笑,示意赵六待客,自己进厨房帮厨娘。
  这生意,确实不赖,虽然没啥专利,但品牌效应倒是有了,可是堂堂后世计算机软件高级工程师,穿越了只能靠卖吃食糊口,这也太憋屈了,摔啊~  林芷岚敢说,后世人穿越到古代能混得风生水起全是扯蛋,第一,话能不能听懂就是个问题,第二,字都不认识,整一文盲,第三,后世学的那些东西,在这个时代根本没用。
  在外事不懂问谷歌,内事不通问百度的后世,想了解什么,上网就行了。可是到了这里,问谁去!造肥皂,学化工的吗?造钢铁,学机械的吗?造这造那,林芷岚就不信,那些人难道早就预知自己要穿越,特意去学了这些东西!
  想想自己的专业,林芷岚就是一肚子的泪。曾经,自己二十岁大学毕业,便被国家机密部门招纳,专门研究航天航空信息软件研发,多有成就感。可是,到了这里,你能和宋朝人讲二进制,计算机,飞机火箭?人家还真以为你是中邪了!这回倒是不用浸猪笼了,直接把你当成妖魔烧了,一了百了。
  得了,还是踏踏实实卖馄饨吧~  相比林芷岚的忙碌,王子墨却是悠闲的很,在账房里把账做了,瞅着时辰去了厨房,青衫长衣,抚袖潇洒,一块同色系淡青包巾让得她看上去多了一丝儒雅,脚上黑面粉底皂靴更让她多了一丝稳重威严,信步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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