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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人十二卷-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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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想着,他们对我的恩德我自然要记在心里,他日若有回报的机会,自然要去报答。
    李清照倒是单纯得很,不去想那些。她只觉得我就如姐妹一般,接回来就等于一家团聚了。然后该干嘛干嘛。
    她的生活其实挺一尘不变的,无非是早上起来读书,中午练字,吃过午饭小睡一会,下午偶尔看书、偶尔游园、偶尔填词。晚上更是没有夜生活,早早就听从父母的安排睡下了。
    这在我看来挺无聊的。几乎除了书就是书。至于偶尔的游园,呵呵,李府来来去去也就这么大,走来走去也没什么好游的吧,可怜。
    不过她似乎不这么看,因为她很乐在其中。
    有时候我会巴巴跑去问:“清照,你生活得快乐么?”
    “快乐呀。”她放下手中的书,含笑望着我。
    单纯如泉水。
    我也笑了,是打心底的微笑。
    她这样单纯的快乐,让身边的人心情都跟着好了呢。
    她就是这么一个散漫的人。
    于是我终于知道她后来的那种“轻解罗裳,独上兰舟”是怎么来的了,分明就是午睡后的慵懒好么。
    她这样的人,就如同睡在书中的孩子,没多少好奇心和野心,很容易满足,给她一本书,她就能去一边赏玩好几天。这样的人,在古代悠闲人家,就是天生的诗人。若在现代,只怕也是个温温吞吞的书虫女博士。
    真是爱极了她那份恬淡与软萌。
    只是有时看着她在那靠着树看书的身影,念及她的生平,忍不住叹息:这样单纯的快乐,能有几时呢?
    我想,李清照一生都是单纯的,所以,在国家当权者已经完全不要脸的时候,她还能写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句子,当真是质朴可爱的赤子心肠。
    只是,她还有这样的快乐么?
    我不知道。
    我只能,一边等待着命运的转折,一边尽情享受与她一起的单纯快乐时光。
    比如,我会跟她一起看书讨论,一起品评前朝文章。甚至,还偷偷问过她对上官婉儿诗词的评价,得知她还是比较欣赏后,我暗搓搓地得意了一把。
    比如,我有时也会与她联句,你一句我一句似唠家常,很有知己尽欢之感。只是,在文辞的雅致新奇上,我终究落了下乘,所以我告诉她:上官婉儿是比不过她的,她将来的文学成就,要远在上官婉儿之上!
    再比如,我们有时候玩腻了也会赌博玩。当然,不是赌别的,仍是赌书(别的她不会),我们由一方背出一句文章或诗词里的句子,然后让对方猜哪本书里的第几页……输的那一方,要给赢的那一方斟茶捧盏。这游戏是她最爱玩的,不管输赢总是很开心,有时候笑得茶杯里水都抖出来了。
    当然,我们偶尔也不玩书,比如,我觉得她虽然不似别的小姐般娇弱,但长期缺乏运动也不好,所以总引她来院子里玩。
    我还给她特地做了个秋千,让她坐在上面荡啊荡。得,把一首诗给挡出来了:
    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
    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
    见客人来,袜戋金钗溜。
    和羞走。
    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
    写这首诗时,正是我跟她荡完秋千,正遇到赵家遣人来提亲。
    赵家,也就是赵明诚家。
    其时,赵明诚的父亲赵挺之是当朝宰相,可以说是权倾朝野。这样的人家,李府自然很满意。
    听说,赵明诚是在一次宴会上见识了李清照的才学,从此心仪,便让父母遣人来提亲的。
    我问清照,可曾记得那样一个人?
    她想了想,只是红着脸摇头。说当时心思只在诗上,没注意。
    好吧,我突然觉得李清照如果不是生在古代的官府人家,只怕是现代典型的大龄剩女命了。想来现在很多所谓的“剩女”,其实嘛毛病没有,都是只在自己的世界里,忘了“注意”身边的男的。
    不过好在赵明诚注意到了李清照,所以,可以直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所以我家的清照可以不用当剩女。
    但……
    我呢?
    月下,我很有些惆怅。
    清照如果出嫁,也就意味着我很难见到她了。而且也意味着朝夕相处的日子结束了。
    在李府的这些年,我与她是走得很近的。但她丝毫没有其他想法,一心只在诗词上。而我呢,虽然是个拉拉,但并不表示很容易喜欢一个女人。这些年相处的时光虽然多,却总觉得相处得很写意,就像在梦中一样。而她,仿佛是梦里的女子,不会让你起亵渎之心。
    甚至,也曾与她同床而眠、戏水共浴,但都没有当初见合德出浴的那种感觉。如果说,合德的身体可以勾起我原始的冲动,那么,清照,却是能引发我心底最深的怜惜与呵护。
    她,就像一阙词、一场梦,那样单纯写意,总让人担心不能长久。所以,总让人忍不住想保护,保她一生平安,护她此生喜乐。
    所以,如果她跟赵明诚真的如历史上所言,是一对志同道合的神仙眷侣,我是会祝福的。真的,会祝福。
    我发现,我对她的感情,更甚于爱。
    赵明诚身为宰相之子,又不是那种纨绔子弟,所以婚事自然不用犹豫,很快便应下了。
    纳彩陪嫁那些事,自然是大人们的“俗事”,清照倒是一概不管,照旧如往常般写诗填词,只是偶尔脸颊有了些许红晕。甚至,有时玩得还更尽兴些。
    谁能想到,她待家的日子,还有兴致饮酒,并写下流传千年的诗篇:
    常记溪亭日暮,
    沉醉不知归路。
    兴尽晚回舟,
    误入藕花深处。
    争渡,争渡,
    惊起一滩鸥鹭。
    总之,出嫁对于她来说,好像没有什么特殊的影响。她还是该干嘛干嘛。
    以至于最后她带着极大箱子书出嫁时,我们都还以为在做梦。
    直到后来家里没了那样一个吟游诗人,伯母才拉着我的手掉眼泪,说想清照了。
    我也想她。
    但,只要她幸福,就好。
    毕竟,这世上,每个人能选择终身陪伴的就那么一个,其他人,总是在走一段后迟迟早早要分别的,或是暂别,或是永别。
    而我,只要她幸福,就算是永别,亦无妨。
    但,事与愿违。
    她成亲才刚一年,李家便遭了大祸。
    宋徽宗崇宁元年,李格非伯伯被列入元祐党人名单,获罪被罢官。
    人赵明城的父亲,却一路升迁,官运亨通……
    我感觉这只怕对她不好。因为古代的婚姻说实话,也就那么回事。女人在婆家的地位总是尴尬,大都由娘家地位决定。就算做丈夫的没看法,其他人总是有的。
    然而,清照此刻完全没有考虑那些。她考虑的,是父亲的冤屈,和亲人的安危。
    所以,她上诗自己的公爹赵挺之,言辞恳切,感人肺腑……然,那是宋徽宗下的旨,赵家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儿媳妇去冒险。终究,是没有作用。
    不止赵家没有帮忙为其父奔走鸣冤,赵母更是让清照回娘家,免得连累了赵家的前途……
    我不知道清照在听到婆母说出那种话的时候是什么心情,我只知道,她回来之后,整个人眼睛都是浮肿的。
    可见,哭了很久。
    我很痛心。
    因为我知道,这个活在梦里的女子,被现实狠狠打痛了。痛得她几乎都振作不起来。
    我不知道赵明诚有没有在父母那为自己的妻子争取过什么,只看到,他亲自送她回来,并且,温存地扶她下轿。
    而这种温存,在看过几世残酷炎凉的我来说,觉得十分刺眼。
    这样的“爱”,我觉得很讽刺。
    所以,我直接走了过去,接过清照的手,然后对赵明诚说了一个字:“滚。”
    当我说出那个字的时候,所有人都惊了。每个人的脸色都很精彩地变化。我知道,李伯伯和李迒是没料到我会说这种话的,可他们,却终究没有出口训斥我。
    而此时的赵明诚,脸色便更加尴尬。
    只得自己打回圆场,干笑了几声,道:“师师妹子,明城确实是迫不得已,以后,还望你好好照顾清照……”
    “我自会照顾她。”我打断他的话,冷冷道,“但是,与你无关。因为,你不配做她的丈夫。”
    在我看来,一个没有办法保护清照的人,是没有资格跟清照走一生的。
    这个男人,他不配。不配做华夏五千年第一女诗人的良人。
    不管后世是怎么传说粉饰,在这一刻,我都确定他不配拥有她。那样绝伦如梦的女子,如果你不能守护她的梦,那就滚开!
    赵明诚怏怏离去的时候,清照没有回头。
    我不知道,她是心死,还是麻木。
    但我知道,我不能让她这样下去。
    所以,在安慰了她几天后,我便悄悄离开了李府。
    因为我知道,她如今需要的,不是安慰。而是——解决。
    我不知道李家回明水时发现我不在了,会是什么心理?会不会,以为我是个不能的同生共死的人,不愿陪他们去明水老家?
    希望他们不会吧。我如是想。
    即便他们误会,我也只能任他们误会了。因为,如果我告诉他们真相,他们一定不会让我做接下来的事的。
    但,为了清照,我必须做。
    我要我们的女词人活过来。那颗词心,活过来!
    当我再度找到秦楚馆李妈妈的时候,她很是吃惊:“姑娘这是……回来看我?”
    大约,她还是从来没被卖出去的姑娘探望过的。
    我当然也不会惦记着回来探望她,所以没有回答她的问题。
    而是开门见山说出我想要的:“我想回秦楚馆,但是,不卖身给你。我在这接客,银子与你五五分成。你提供场地,我卖艺不卖身,随时可以走。”
    她嘴巴张大了好久,才反应过来。
    最终,化为一声疑惑:“姑娘,既出了这烟花柳巷,何必又来蹚这浑水?你就说是卖艺不卖身,外面也没人相信呀。只要是这青楼出去的,在别人眼里就不可能是干净的啊。”
    我知道她是好心。
    难得一个只认钱不认人的青楼老鸨,会好心将生意挡在门外。
    我微微一笑:“谢谢妈妈。我意已决,如果您不愿接纳,我自会找其他青楼合作。”
    “接纳!”她的脸笑成了一朵花,“我当然接纳!”
    就这样,我再度入了秦楚馆。
    轻车熟路,琴棋书画歌舞词,信手拈来。
    只是这一次,我是自由之身,与这李妈妈只是合作关系,所以便有了更多的自主权。
    比如,卖艺不卖身,这是肯定的。任何人,都无法破例。
    比如,我的贴身丫头,也是我自己花钱买的。这孩子,只听命于我,效忠于我。我也是个懒性子,懒得想其他名字,便也叫她“子心”,与当年在陈阿娇那一世的侍女一样。
    子心是个机灵的,很快就与别的丫头打成一片,用我给她的“交际费”为我打听清楚了这秦楚馆的客人,分别都是干什么的。
    我将其整理成册,然后思考每个人的可用之处。
    最终,敲定在了两个人身上。
    还好,天子脚下的汴梁,官府贵胄和能人异士本来就多。而秦楚馆,在李妈妈的打理下,又已是汴梁有名的青楼之一。
    而我的加入,自然更是锦上添花,让秦楚馆的声名更上一层楼。
    跟着武则天博弈天下过的我,自然懂得步步为营的道理。尤其,懂得人心。
    这秦楚馆每天迎来送往的,也就是男人。男人的心,还是一个字,贱。
    你越让他得不到,他就越觉得你高贵、值钱。
    所以,刚开始,我只在帘子后弹曲,连面都不给人见。但,却让人造势,说秦楚馆的李师师天姿国色,是京城女子之最!
    男人们来青楼本来就是寻美的,所以无数男子揣着银子要当我的裙下之臣,我却只微微一笑道谢,仍不现身。
    最后,他们急得受不了了,我才说:“师师只愿伺候自己仰慕的人,不管是文采,还是武功,或是其他手艺,总需要有点能让师师我佩服的。”
    此话一放,很多男人都欢快地展示自己的本事。
    毕竟,每个男人都觉得自己是王,都觉得有些独特的本事。在佳人面前,尤其如是。
    最后,我选中一个会蹴鞠的中年人,和一个武功最高的年轻人。
    虽然是卖艺不卖身,但仍将他们伺候得很舒心。方法还是一样利用男人的心态,让他得不到,刚开始什么都得不到,后来稍微给的多一点、再多一点……
    所以,他们二人由最开始只能在爱帘子后听到声音,到后来能隔着面纱看到我隐约的真容,且能看到我的身段,已经很满足了。更何况,这样的机会,还是他们在挫败那么多男人后得到的。
    所以,想伺候顺他们,很简单。
    当然,我来这里,并不是伺候男人的。
    一个月后的某天晚上,汴梁城下了次大雨,电闪雷鸣。
    而一块石碑,就在这次的雷电里,应声而倒。
    那块石碑,可不是普通的石碑。而是宋徽宗为了羞辱元祐党人,将他们的名字刻于其上的石碑。
    那,是所有元祐党人耻辱的见证。也代表了宋徽宗处罚他们的决心。
    可那天晚上,上天打雷劈断了它。
    于是,有大臣向宋徽宗建议:“天将雷电,劈断石碑,恐有所兆啊。”
    这样的一句话,在朝堂上说出,如同一阵风,瞬间吹遍了整个朝堂。
    试问,谁人不怕天威?
    即便是贵为天子的皇帝,也怕自己失察引发天谴吧?
    所以,宋徽宗思忖良久,终于决定:既然上天降雷劈断石碑,说明上天不欲将元祐党人赶尽杀绝,那就……罢了吧。
    自此,李格非伯伯,官复原职!
    见到榜文的那一刻,我笑了,笑得眼泪一直流。
    清照,你终于不用再郁郁不乐了。你的心,活过来了么?你的笔,是否还在?
    其实,上天怎么会刚巧将下这样的雷电?
    那,不过是我让那武功高强的年轻人,趁天上打雷闪电时,用暗器击断了石碑而已。于是,在所有人眼皮底下,天雷,劈断了石碑。
    而朝堂之上,之所有有人会说出那样的话,不过是因为——我接待的那位善蹴鞠的中年男子,姓高,名俅。

  ☆、第56章 双鱼…李清照(四)

我不知道清照知道这个消息后,是什么模样。也不知道她是怀着一种怎样的心情随赵明诚回去的。因为,那时我还在跟秦楚馆的妈妈扯皮。我想走,她是不愿意的,却终究没有我的卖身契,拦不住,只好拖着找些其他接口拖延。而我,却并不懦弱,直接拿了行礼带着子心就走,不管她说再多花言巧语,我只不听。
    最终,还是从秦楚馆出了来。
    只是李府我只怕是不能去了,毕竟,这段时间李师师的名头响彻整个汴梁,想必李伯伯他们回京后自然也能听到些风声的,大约,在他们看来,我是很自甘堕落的吧?
    与其见了尴尬,不如索性丢开,各自潇洒。
    只是,仍有些放心不下清照。
    便在赵府旁边租了个清雅小院住下,偶尔能打听些赵府的家长里短,甚至,运气好的话,偶尔还能看到清照的身影呢。
    虽然在秦楚馆赚了不少钱,但我跟子心毕竟不能坐吃山空,还是要更多挣点钱。反正,我算是看明白了,在这乱世,靠男人不如靠自己,将来清照和我的造化,也不知会怎样。先多筹点钱总是没错的。
    更何况,我也怕孤独。总得找点事做。
    手提肩挑之类的重活肯定是不行,而像当初那般给人出谋划策争夺夫爱的营生,我又不想干了。因为发现古代跟现代差别很大,就算是丈夫宠你,也并没有多大用处,一旦大难临头,终究会丢下你不顾的。比如赵明诚对于清照。
    所以,实在提不起兴趣让她们挣扎在妻妾斗里。觉得她们有那功夫,不如干点自己的事业,为自己谋个未来呢。然,我改变不了别人的生活。只能想想自己该干什么。
    思来想去,似乎除了文才和歌舞,我也不会其他了。
    歌舞虽然秉承了赵飞燕一代舞后的出神入化,但终究不能公开拿出来卖的,不然跟在秦楚馆就没区别了。
    文才换钱嘛,一般书生会帮人抄写书稿,以换得些许银子,但我一来嫌那赚的太少,二来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当初武则天就跟我说,书法对于我们这种不以书法为生的人来说,并不十分重要。就像你是一个美女,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是美女。而书法,只是一件衣服,真正能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与能力。
    最后,我咬着笔杆,决定:还是写文吧!
    唐诗宋词元曲,到了明清时代才盛行小说。
    我何不开历史先河,在这里写小说来卖?反正,以前寝室里有个在网上写文的女孩,每日似乎过得很充实呢。
    好吧,我承认,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于赚钱与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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