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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女主女配,天生一对-第6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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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歌一震,抬头。
没有说话。
“朱歌啊,你听说过来芳菲楼不卖身的姑娘么?”老板低着头刮着手中的茶杯盖,“即便是恋瑾年,也是会择人而卖的。”
朱歌知道:所谓的卖艺不卖身,不过是妈妈们为花魁自抬身价,以待待价而沽而已。
“可是,老板曾答应我,只要我能赚来银子,便可以不卖身的。”朱歌抬头挺胸,一字字道。
如今的她,早已不是以前的软包子,对自己在意的都学会了据理力争。
这是她曾经与老板谈妥的条件。
当时,也是费尽心机才能哄得老板打下这个赌:只要她不卖身都能赚来比其他姑娘多的钱,便可不卖身。
“是啊。可是你赚来的银子可比不上恋瑾年呢。”老板却不抬头,照例看着杯中茶叶。
“可是……”朱歌震惊,“你怎可拿我与恋瑾年相比?她是芳菲楼花魁,早已声名久已在外……”
“既然知道她声名久已在外,就该明白她已赚不了多久的道理。”老板打断她的话,这次抬起了头,却是含笑如春,“朱歌啊,你不卖身都能赚得如此,如果卖身,我相信接替恋瑾年指日可待。到时,这芳菲楼就靠你了。”
“老板!”朱歌痛呼。
“好了,我主意已定,明日便使个手段点破你女儿身份。你先去准备一下。”老板起身,显然已没有再谈的意思,笑眯眯拍拍她的肩膀,“我看好你哦。”
说吧,扬长而去。
只留下朱歌的心,沉到谷底。
“这个丫头,假以时日,一定可以艳冠天下。”
当日,恋瑾年远远指着身材还略微有些臃肿的朱歌,对老板如是说。
是的。
从朱歌进芳菲楼,到她自编自演了一出朱歌的戏码,已经是布局好了一盘精妙的棋局,只等着开盘。
开盘很简单,却要巧妙。
这盘棋是这样揭开的——
某日,又一次是恋瑾年的堂会,朱歌在后台吹箫伴和。
照例,在如雷的掌声中,朱歌露出一袭衣衫,算是答谢。却突然,后台似乎有一人从他身边冲了过去,然后……朱歌轻呼一声,便被挤了出来。
头上纶巾散落,青丝,泄了一肩……
众人目瞪口呆。
眉不画而黛、唇不点而红,玲珑身姿掌中轻,明眸皓齿惑心神……这朱歌,竟是一个可媲美恋瑾年的美人儿!
“老板,这朱歌,价值几何?”
一个官家少爷打扮的人斯文开口。
瞬间,沉默被打破。
所有的男人沸腾起来了,争先恐后向芳菲楼老板问价。
“是啊,妈妈,这朱歌,是什么价码啊?”
“甭管什么价码,首夜我包了!”
“呵,万爷您牛气啊!不过有钱牛气的也不止你一个呀,老子还没说话呢!”
“谁也别跟我抢!爷什么都没有,穷得就只剩下银子了!”
……
一番土财主对世家子弟的比拼,各种口气攀比,都是誓要拿下朱歌的首夜。
众人一番争闹自然争不出个结果,所有人都围着老板。
老板脸上一派为难之色。
见那边朱歌已经略显慌张却丝毫不狼狈地逃离现场,才施施然开口:“众位爷都是豪杰,出得起钱的主儿。这个我知道。不过呢,这朱歌啊,可不像是其他丫头,心界儿高着呢,就认个死理儿,只肯卖艺,就是不肯……谈那个价呢。”
她这番话虽说告知了朱歌认死理,却也向众人透露了:这朱歌,也是这的姑娘。
青楼里的姑娘是什么呀?
JI女呗。
JI女是干什么的呀?
……
众人都是风月老手,自然一点就透,纷纷给出高价,激动得一个个面红耳赤地向老板表达自己的“诚心。”
“哎哟,不是我不应承各位爷,实在是……这丫头,是铁了心不肯□□呀。”
老板捏着手帕,笑得一脸无奈。
“老板你就老老实实出个价吧!再高我们都能出。”众人里终于有人忍不住点破。
“呵呵,不是我不老实,实在是这丫头真的不肯。”老板的笑容更加无奈,“她说了,凭她的才华,即便不是女人,只写歌伴奏,也对得起我侍弄她这些年的银子。哎,都是烈性的人儿。这丫头可说了,为我赚钱可以,但如果要给身子开价,就立马去抹脖子……哎哎,如今的妈妈难做哦。”
众人无奈,只得又出更多的银子表达“诚意”。
老板却仍旧是无奈地摆手。最后无法,只能给大家深深行了一礼,抱歉离开。
众人懵了。
原本以为老板不松口只是为了抬价,如今看状况,莫非真是朱歌没有接客的打算?
这在别的青楼女子身上,是不可能的,即便是恋瑾年,内行人都知道她其实还是接客的。但换成朱歌,还真不好说了……因为以她的才华,就足以给芳菲楼赚得满盆满钵,如她自己所说对得起芳菲楼花在她身上的银子。既然如此,芳菲楼老板是否会答应她卖艺不卖身的要求,还真难说。
也是。以朱歌如今一曲千金的身价,何须卖身?换句话说,以她如今的身价,如果真要卖身,又有几个人真的买得起呢?要知道,只她的才华一项,便足以让很多人望而却步,更何况,你要的,是她的整个身子……
而阁楼上,老板打着帘子偷偷看着下面的一切,面露微笑:很好,今晚所有人的关注点都投向了朱歌。相信,不出三日,朱歌的女子身份与首夜出价猜测,便会成为街头巷尾最热议的内容。
“其实我根本没有首夜。”朱歌斜倚在座上,拈了一颗葡萄,轻轻送入口中。
“三日之后,就有了。”老板也拈了颗葡萄,坐到她身边。
朱歌皱眉,望着她。
她一笑,笑得坦然:“你以为我们青楼里买回来的姑娘,每一个都是处子么?可却从来没听过哪个姑娘是不卖首夜的。”
朱歌拈葡萄的手僵住。
“戴姨娘已经到了。今晚就把身子做了吧。休息个三两日,就差不多。”
老板说得云淡风轻。
朱歌却是一震。
她猜也猜得到老板的意思,以前也听其他姑娘们提过:有个戴姨娘,是专门给姑娘们整身子的,只需一个晚上的忙活,就能把一个女人重新变回处女。
听试过的姑娘们说,戴姨娘手艺很好,男人根本分辨不出来。
“可是我是沈空眠的……老婆。”
朱歌艰难说出这句话。
要知道,沈空眠怎么说都是一个官儿,他的妻子,怎么说还是见过些人的。
“没人会认识你。”老板微微一笑,“现在的你,跟当初的你,根本……完全不一样。”
“起码在男人眼里,根本、完全不一样。”老板刻意强调,又重复了一遍。
朱歌怔住。
是的,在男人眼里,先看腰、再看胸,最后看的才是脸。如今的朱歌,跟当初的沈夫人,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吧。
只是扬州的人都不知道:她,并不一直都是沈夫人的样子呢……
当年,沈空眠带她离开沈家时,她的美貌可不输现在呢。
只是当时天真,以为爱情确定了就是一辈子,相信了所谓的情有独钟,所以放心去为了自己和沈空眠的未来操劳,放心地完全放松对自己的保养,放心地随意吃喝。
其实,当年沈空眠每一个挑灯苦读的夜晚,都是有她陪伴的。她不止白天在外面做活赚钱,晚上还会给沈空眠温书。坦白说,浩瀚书海,如果不是她去粕存精为他挑选讲解,他能否考中状元还是个未知数呢。即便是沈空眠的策论和在殿试时的高谈阔论,都是她事前教了个大概啊。
所以,初中状元时的沈空眠,不是不珍惜她的。
那个时候,他拉着她长期帮人洗衣泡烂的手,说:“此生得你,夫复何求。”
是啊,夫复何求。所以,他说要对她好。
然,世事翻覆,时间如水,总是将最初的誓言冲淡。
天真如朱歌,怎会料到色衰爱便弛。
随着他们到扬州后日子一天天平淡,她的腰围一天天变粗,两人之间的感情竟越来越淡。
她曾傻傻以为是两人在感情上渐行渐远,如今才知道只是她失了美丽与新鲜感,如此而已……
轻轻叹了一口气。
朱歌望向窗外:“随妈妈安排吧。”
从此,也就绝了对男人的心思了。
☆、第132章 意外
接客很容易; 想再出来就很难。
即便是步云菲给了大家自赎自身的机会。
因为; 很多人不走; 其实并不是因为走不了——以前吧,大家都找借口,说是被逼的; 如果有机会一定逃出去。
可当步云菲真正给了大家机会,大家在刚开始兴奋完之后; 渐渐竟不热心赎身了。因为她们自己不愿意出去了。
一旦接客,就会直面很多人性黑暗的东西。你会发现白日里人模狗样的男子; 晚上很可能都会抛弃家中贤妻来青楼寻欢。你也会发现白日里在人前高谈阔论衣冠楚楚的男子; 晚上很可能在青楼的客房里下无比!甚至; 你可能会发现,一些看着温文尔雅的男子,在做某些事的时候; 竟有奇怪的恶趣味……让人恶心。
总之; 你会发现很多男人在人前人后白天黑夜,是不同的面孔!
其实,即便是白天晚上,很多男子在人前的形象也未必相差特别大。但,在青楼女子面前,他们是脱去了所有面具伪装的,因为在他们心里,ji女就是安慰自己身体的某种工具,下贱无比!而且; ji女职业天生的受虐性,也更能引导出男人们在人后的阴暗面。
所以,青楼女子对于人性,更为透彻。
她们比任何人都明白:除了钱,还真没什么是可以依靠的。
作为青楼女子,不是家境贫寒,就是家里遭难,出去后也没什么指靠。男人更是靠不住!
最终,还是要靠自己。
终究,还是要看自己口袋里的钱。
既如此,还不在青楼多待几年,多攒点傍身的钱。将来老了多一点能自由一点、也体面一点。
所以,自从入了风尘,朱歌也渐渐不想离开。
当然,不离开,也因为另一个不足为外人道的原因——或许,每个月的那一天,对自己的吸引力,犹大于在这芳菲楼赚的银两。
当然,同样渐渐不想离开的,还有恋瑾年。
原本,恋瑾年是想找一个人来取代自己的,甚至也已经跟老板步云菲表达了这个想法。
但是,该死的老板从那次大病一场后,突然跟变了个人一样,天天大放厥词,宣扬什么同性之爱!
恋瑾年觉得自己才不是随便别人说两句就跟着混乱的人,但是也架不住那坑爹老板天天在耳边洗脑啊!
尤其,在后来朱歌出现后,她竟渐渐懂了老板所说的女女之恋的美好……
擦!作孽哦!自己一个性向正到不能再正的人,居然就这样对女人产生了兴趣!
不过……唔,那什么,其实,喜欢女人似乎也挺不错的呢。
起码,每个月跟朱歌的那天晚上,其美妙程度远超过任何一天!
可以说,朱歌给了她一份几乎可媲美神仙生活的日子……只羡鸳鸯,不羡仙。
虽然,那只百灵鸟儿一直对自己态度不好,似乎还在记旧仇?总是一副恨自己恨得牙痒痒的样子。可是,两人床笫之间却是极为和谐的——那百灵鸟儿不止身体迁就,就连叫起来,也毫不吝啬。
这就是所谓的口嫌体正直吧。
所以恋瑾年从来不担心朱歌真的会讨厌自己。
——在风尘摸爬滚打这么多年,如果连对方在床笫之间的身体语言都读不出来,那也是白活了。
所以,她笃信,这辈子永远会跟朱歌就这么相依相伴下去,而且最后肯定会是爱人。
青楼女子,对于情爱之事的走向,大都心如明镜。
直到有一天,她再也自信不起来。
平生第一次,对自己男女通吃的魅力产生了怀疑。
(是的,是男女通吃。那个该死的步老板,在宣扬了一通女女之恋的好处后,居然开始偷偷接女客了!坑爹的是,居然不是找男倌儿来接女客,而是依然用楼里的姑娘们接女客!!!这就尴尬了。。。虽然这生意是偷偷进行,一开始完全没人,即便是到现在,来这里女票姑娘的女客人也才小猫三两只,但是,每一个都是冲着她恋瑾年来的!对于此,恋瑾年还很是在朱歌面前得意了一阵。)
恋瑾年不是一个不自信的人。体会了朱歌在床上的表现后,她就对两人将来的发展方向比较有把握了。如果说还有谁能抢走朱歌,她一定不信。
但有一个人例外。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昔日朱歌的丈夫。
原本,他们决绝后两人不会再有平行线。但是,坑爹的是那个男人在卖了老婆后居然知耻后勇,奋发图强,把官做到了京城!
并且,一跃成为皇帝最信任的人,随空伴驾,风光无两!
而朱歌,居然再度跟那人见了面……并且,还旧情复燃。
“那人那样对你,你为何还要跟他在一起?!”终于,恋瑾年质问朱歌。
朱歌淡淡一笑:“如今,境地不同。论身份,他已经是一手遮天的京官。论情意,我现在是他心头的朱砂痣。”
“朱砂痣?我呸!那种朝三暮四的男人,哪里有什么心口?又长得出什么朱砂痣?!”在人前可以温柔得掐出水的花魁,在人后依然会有脾气。并且,因为事涉朱歌,她脾气还不小。
朱歌显然对她的愤怒喜闻乐见:“你嫉妒我。”
“呸,我会嫉妒你?!你有什么好嫉妒的!”在朱歌面前,恋瑾年可不需要维持什么形象。
朱歌噘嘴:“你嫉妒我的客人官大呗。他现在可早不是以前的官位,是皇帝身边的大红人!比你这辈子接的任何一个客人都位高权重。”
恋瑾年气得鼻子一歪:“我说朱歌,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世俗了?”
“呵呵。”
聊天止于呵呵。
所以,恋瑾年只能继续气歪鼻子出去。
蠢女人!
蠢女人!
很多女人在爱情上都会遇到人渣,就像路边偶尔会有水坑一样……
顶顶聪明的女子可以直接绕过去。
长了点心的女子就算踩进去了,也能及早抽足。
谁知这朱歌居然是最最蠢的,明明抽足离开了,却又回去踩泥巴水玩。
好玩?!
恋瑾年气得心塞,跑去找步云菲:“老板,你什么意思?为什么要让小歌再接触那个烂男人?!”
“烂男人?”步云菲正在写字,刚好写完一列,认真端详,“唔,我们芳菲楼的客人有几个不烂的?”
“……”恋瑾年无语。的确,不烂的男人哪里会来这里?!
步云菲蘸墨继续写:“所以呀,客人嘛,给钱就行,没什么烂不烂的。朱歌现在是一个有职业道德的风尘女子,我们应该给予鼓励和表扬。”
“……”恋瑾年说不出话,却气得涨红了脸。
步云菲很少见自家花魁这样。这才微笑收笔:“怎么?有想法?”
此刻毕竟不是在朱歌面前,虽然有短暂的失控,恋瑾年终究也很快敛回心神,没有对老板说出内心真实想法,而是道:“请老板给我介绍个更尊贵的客人吧。比那个人要更加尊贵。”
步云菲不置可否:“为什么?你想跟朱歌比赛?”
“不错。都说我们芳菲楼是双花魁。但谁都知道,一山不容二虎,我跟她,总有一个要份量更重些。不谦虚的说,以前都是我略占上风。如今,也不想输了去。”既然老板已经帮她想好了原因,恋瑾年便直接把这当了借口。
谁知,步云菲似笑非笑:“其实,一山也并非不容二虎。”
恋瑾年一愣,望了回去。
只见步云菲的笑意彻底绽开,而笔墨也稳稳落在宣纸上:“只要是一公一母就行。当然,如果是两只有断袖倾向的母老虎,也是可以的。”
“……”恋瑾年不想再说话。
显然,对于她们的一切,作为老板的恋瑾年,是完全知情的。
“我不管,反正你给我安排个更尊贵的客人。”算了讲道理讲不过,还是撒娇吧。
“比那人更尊贵的客人我自然是有。不过,你未必能接住。”
“呵,这天下还有我接不住的男人?”恋瑾年几乎是嗤之以鼻。
“有。全天下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的那个男人。”
全天下的男人绑一块都比不上?
恋瑾年心中一动,随即动容。
步云菲的笑意更深,透着某种看不穿的意味:“所以,你有信心能留住这个客人么?”
留当今皇帝的于青楼?
这样的事情,似乎只有传说中的青楼传奇李师师做到过!
有信心么?
即便知道是老板的激将法,恋瑾年也依然忍不住回答:“有。”
不是因为入了激将圈套,而是因为——如今,这个男人,的确远高于朱歌的那个渣男!而且,是再也无人能赶超的至尊!
她要把那个天下最至尊的男人玩弄于股掌,向朱歌证明:男人,不是她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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