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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武几的散文随笔文集-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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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死去的警察,与杨佳素不相识,而他们也有家人,有父母,有孩子。但他们成为了一个心理上很不健康的人在不理智的情况下产生的暴力冲动和报复欲望的牺牲品。这样的死亡很不值得,他们宁肯死于抓捕歹徒的过程中,也不要得到这样的不幸。有人因此而甚至说一个人被黑社会追杀,往公安局里面躲藏,看来未必是一种正确的选择。

  深刻分析杨佳事件的社会背景,其实事件的发生与国家体制是并无必然联系的。但许多人对于这个联系的存在的认同,却得到更多人的认可。或许可以说,这些人都是很偏激的,但他们的认识却与他们的社会经验分不开。

  这些日子以来,我读着吴思的书,我发现吴思这个人其实是很有见识的。但他表达见识的方式实在令我愤怒。我常常愤怒的忍不住骂:吴思,你这个历史癖!你就非得从历史书籍中去挖掘发现社会规律与官场生态?

  如果我是贪官,你问我为什么坑害欺压老百姓?我就回答:我为什么不坑害欺压老百姓?你问我为什么要巴结讨好上司而不是老百姓?我将同样回答:我为什么不巴结讨好上司而巴结讨好老百姓?

  众所周知,在中国,贪官的前途取决于上司,而不是老百姓。这就说明了为什么许多欺压百姓、为老百姓深恶痛绝的、无能无耻的官员竟然得到提升,而一些正直的有能力的官员却得不到提升的缘故了。

  在周老虎事件似乎水落石出的时候,在黑砖窑事件暴光以后,我看到一些官员被免职。我不知道免职是一种什么样的玩意。但我知道,那些被免职的家伙的职务,当初是怎么得来的。他们被免职的原由是羞辱甚至触怒了授予他们职务的人们。曾经,他们在利益的驱使下成为授予他们职务的人们的工具。现在,他们在公众舆论的压力下成为包括授予他们职务的人们所有的罪恶的全部罪恶的替罪羊。

只有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才是政府行为的真正动力
只有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才是政府行为的真正动力

  
  将民意纳入政府利益的一部分,这是一种进步。自古以来,中国的官方是以欺骗与表里不一的虚伪的方式,以愚民政策来获取民意的。政府利益是一种利益结构,其实质表现就是官僚集团及其同伙的利益实现。民意作为其中不可忽视的一个组成部分,蕴涵了统治者的恐惧与长远的目光。在秦始皇的时候,民意竟然被撂在一边,所以秦王朝只存在了两代便被起义当初代表了民意的民间力量的代表们推翻了。

  汉王朝的时候,统治者认识到了民意的重要,开始在政治领域推行适合统治的官方文化。儒家被作为官方文化的代表,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学术地位。而儒家,也成为了自汉朝以来的封建愚民政策的最大帮凶。

  自汉朝以来,政治家就开始学会了在阴阳两界左右逢源。在阴的一面,他们奉行的是以官僚集团利益为主导力量的潜规则;在阳的一面,他们表现与宣称的是所谓为民父母。

  当人类赖以存在的自然环境不复存在的时候,人类也将消失。当某种所谓真理赖以存在的政治和社会经济环境不复存在时,某种所谓真理也将退下历史舞台。后来,封建统治终于结束,儒家也告别了其由政治价值所带来的一贯所居的崇高地位。取代儒家的,是另外的学术。

  在大灾害来临的时候,政府为什么要救灾呢?即便是在最黑暗的时代里,政府也仍然要这样去做。他们主要是出于对社会*的恐惧,社会*将要带来的对于自身地位的极大威胁是他们所恐惧的。至于救灾时候的讨好民众、获取民意的各种表现,那是他们的政治策略,而不是出于他们愿意施舍的善良。“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果然如此?

  在免去农业税的时候,人们开始歌功颂德。但工业反哺农业早就已经成为各国趋势,这是由经济规律所决定的。小农经济的效率低下,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农民更是身有所感。以英国等发达国家机械化的农业生产方式,中国的农业生产,所需要的就业人口,一千万还绰绰有余。那么,多出来的那几亿人,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生存性质呢?不过是国家的失业人口而已!事实上,农业人口向城市的流动,已经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社会趋势。但在人口流动的同时,城市却并不能够提供足够的就业岗位。这个社会趋势带来了很大的社会问题,城市的治安恶化,就业形势的严峻等等。而更为严重的,农村地区几乎可以说是普遍的撂荒问题也突显出来。随着撂荒问题的出现,原本存在的农业税尾欠问题也变得日益严重,而国家粮食危机的可能性也在不断加大。由于农业税收取的难度的加大,农业税在收取的同时,潜在成本很大,在当年的很多地区,已经成为一个成本大于利益而又不得不为的事情。更为突出的是:农业税已经成为地方政府干群矛盾与干群冲突的主要根源。在决定免去农业税的时候,从政府利益方面,已经可以下定论,农业税,是弊大于利的。而趋利避害,就成为政府必然的选择。政府必然的选择,且不只是免去农业税而已,还需要鼓励扶持国家的农业经济与农村人口,那都是在经济规律与社会效应的作用下必须要由政府去做的事情,否则就将危害到政府利益。

  在所谓文明国家,存在一个官僚集团利益与民众利益博弈的过程。那个过程并不会给民众带来他们所真正要得到的。

  在所谓政教合一及类似的国家,当民众在被欺骗与愚弄下,在官僚集团实现自身利益与损害民众利益的同时,往往很可笑的是,民众竟然被人卖了还帮着人数钱,表现的比获得了非法利益的官僚还高兴。这存在于中国历史上的荒唐的民众表现,只能因民众的觉醒而消失,否则就将永远的持续下去。正所谓:后之视今,亦由今之视昔,悲乎! 

  既不压制人,也不受人压制的人,其实是并不存在的。在一个个做稳了奴隶的时代里,还算清醒的人们唯一的正道就是往上爬,巴望着成为了主子,就可以去奴役别人。人生一世,草木一春。秋来野草枯黄,且被野火烧过,有的还可待来年重生,有的却只留下物质的灰烬。人类的个体生命死亡以后,被烧为灰烬,留下的也就那点物质的灰烬了。这个世界,能有什么给予恶人的报应呢?只图现世安逸了!

  政府从不代表民众利益,只是代表了强势群体的利益。过去是如此,现在是如此,将来也是如此。实质上,在利益博弈中,政府永远不会站在弱者的一方,甚至政府自身,也是一贪婪的利益方。

  在地球物种的生存竞争中胜出的人类,作为地球上最大的强势群体,其自身欲望的膨胀与利益领地的无限扩张给其他物种的生存空间所带来的是越来越小以至完全消失的现实。而在人类之间,对于那些作为弱者的群体,也将存在一个同样的现实。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安乐死、弱势群体与国家政治
安乐死、弱势群体与国家政治

  
  
  一九九六年,澳洲的北领地通过了全球第一个允许自愿安乐死的法律,同年九月一名六十六岁的癌症患者成为援引此法结束生命的第一人。但是澳洲联邦国会在六个月后表决推翻了北领地的这项法律。

  在澳洲,安乐死是非法的。

  曾经有一百多位澳洲老人从墨西哥非法进口镇静催眠药nembutal,他们不顾nembutal在澳洲属违禁药品的事实,也不顾及非法持有者最高可处两年徒刑的相关法律条文。

  一批支持安乐死的澳洲老人曾经为维护自己和其他也希望安乐死者的自由与权利,不惜私自尝试生产可供作安乐死用途的药物,并取得初步成功,更计划扩大生产,好为自己和其他不想生存的人提供药物作自杀用途。据说,老人们打算在澳洲其他城市再设立四家这类后院药厂。而准备参与制造这类安乐死药物的老人,约有800名。

  一名参与制造这类安乐死药物的老人说,澳洲未将自杀列为非法,却禁止持有安乐死药物,想结束生命的老人只好服毒自尽,实在太不人道。

  另一名老人则说,我们迫不得已要这样做,觉得十分愤怒,因为我们需要这些药让我们安详离世时,却又无法得到。了结自己生命并非违法,那为什麽获取安乐死的药物是违法呢?

  在生活质量恶劣,对社会再无用处,很想了结生命的情况下,社会应该阻止老人们得到安乐死药物吗?

  社会竟然坚持认为不应该让他们获得这种药物。

  只因为社会是由年轻人所主宰的社会吗?老人们失去了制定社会规则的权利。他们因为年老而成为社会的边缘人,成为社会的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之沦落世间,正象是一群待宰的羔羊。因为人要吃羊肉,所以人就要杀它们。羊不会去问:你们凭什么杀我们?即便它们问了人们,人们也不过是回答:因为我们要吃羊肉。

  规则总是掌握在强势群体的手中,在强势群体看来,规则是正确的,符合规则的思考和行动也才是正确的。

  弱势群体没有制定规则的权利,他们只有被规则主宰的无奈。

  我常常想,权利这个词汇是很虚假的,因为它只能来源于自身实际影响力、势力与实力。

  羊不想被宰杀,但是羊并没有选择不被宰杀的权利,因为羊不能够与人争斗,羊也没有获得胜利的可能。老人们也想要安乐死,但是老人们并没有选择安乐死的权利,因为法律规定为如此,而依靠他们的实际社会影响力,却并不能使得安乐死合法化。

  在一些国家,人民是相对于政权掌握者的弱势群体。

  在古代中国,在那举天下之力以奉一人的黑暗时代,土地哪怕就是归属于农民自己,他们也得向国家交纳税赋。皇帝老儿的官吏向民众收取税赋的时候,他们说的不只是天经地义这四个字,更多是是关于为什么天经地义的解释:什么得养着军队、官吏和皇帝来抵抗外族入侵、主持公道、抓住凶手、捕获盗贼等等。至于皇帝老儿以税赋所供养的那帮公差啊官吏啊,他们真的就只是做点维护社会稳定、捍卫国家利益、保障百姓安全的好事吗?他们几乎从来不只是如此,他们自身沦为一个依仗公权的利益团体,公权私化,日日假公济私而已!

  到了那个利益团体贪婪无比,完全无视民众利益的时候,民众毫无办法,因为他们是相对于政权掌握者的弱势群体。他们虽然在数量上是多数,但是他们心理却从来就不知道真相,他们顺应了统治者的逻辑,将有组织性的奴役当作为少数人的*,认为国家是恶人当道,只需要清除恶人,便可以改变现状。他们中的一些所谓道德志士和有影响力的文人名家,竟将改变国家现状的希望寄托在崇尚道德、宏扬儒家的国家大道的风行,他们希望正派人士能够彻底挫败那些贪赃枉法的官吏,他们希望皇帝能够在他们的批评下以民为本。

  但当几乎所有百姓的希望都破灭,所有百姓都忍无可忍的时候,他们团结起来造反,从而推翻了前人的*,创建了新的政权。

  那个新政权,好象是成为了百姓们的政权了。但事实上却并非如此,百姓们仍然是相对于政权掌握者的弱势群体。百姓们一惧惮于军队,二惧惮于官吏与公差。凌驾于他们之上的,是一个有组织性的利益结构,他们仍然是被奴役的群体,只是他们仍然不知道自身正被奴役。他们知道的只是:他们收取赋税天经地义。他们或者还知道:有一些官吏很*。但是他们永远不敢去想,也没有权利,从来没有丝毫权利去清楚的了解:那一个政权组织,到底取之于民几何?又用之于民几何?他们所取之于民的,到底用于何处?

  那一个政权组织,到底取之于民几何?又用之于民几何?他们所取之于民的,到底用于何处?那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那是有组织性的奴役与少数人的*之间本质性的差别所在。

  我们的政府,到底取之于民几何?又用之于民几何?他们所取之于民的,到底用于何处?

  我们有权利知道吗?

  他们所公开的不过是一些没有多少实质意义的文件而已!他们所公开的只是一些我们根本无权查究的大的数字而已!

  我们没有监督政府财政的权利,正是我们作为弱势群体最大的弱势所在。他们需要回避让我们误会他们是在奴役我们的嫌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关于发挥网民公权监督作用的报告
关于发挥网民公权监督作用的报告 

  
  
  一、发挥网民公权监督作用的社会背景:

  (一)、陕西省镇坪县“野生华南虎照片”事件中社会舆论力量的显现

  2007年10月5日,镇坪县林业局向省林业厅报告称:镇坪县农民周正龙10月3日在该县神州湾一处山崖旁,用数码和普通胶片照相机拍摄到华南虎照片71张,其中数码照片40张、胶片负片31张。2007年10月12日,陕西省林业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镇坪县发现野生华南虎”,公布了周正龙拍摄的两张华南虎照片,并向其颁发奖金2万元。此后,照片引发媒体和公众质疑,社会舆论直指政府公信力。事实上,陕西省林业厅委托镇坪县林业局进行核实后,根本没有派员进行实地调查,而对照片进行鉴别的,也不过是陕西省林业厅本厅技术力量和陕西省省内有关专家。虽然至今,中国人民还不知道照片到底是真是假!但在社会舆论的巨大压力下,2008年2月3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对陕西省林业厅在华南虎照片事件中“违反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进行公开通报批评。2008年2月4日,陕西省林业厅就“草率发布发现华南虎的重大信息”发出《向社会公众的致歉信》。

  (二)、许霆恶意取款案中社会舆论力量的显现

  2007年10月15日,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许霆犯有盗窃罪,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07年11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许霆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霆案件的判决结果刚被媒体披露,就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舆论普遍认为,因为ATM机出错多取了钱,就对许霆判处无期徒刑,量刑太重。在舆论的巨大压力下,2008年3月31日下午,备受关注的“许霆ATM机恶意取款案”重审宣判。广州市中级法院认定许霆盗窃罪名成立,并判处其5年有期徒刑。除退赔恶意取得的款项外,许霆还需缴纳两万元罚金。舆论的力量和民众的呼声让许霆恶意取款案获得了法律实体正义和司法的胜利。

  《新闻晨报》3月31日报道,云南也曾发生过一起与许霆案类似的何鹏案,何鹏最终被判处的同样是无期徒刑,且如今何鹏已服刑七年。

  在事实类似、依据的又是同一部法律的情况下,之所以出现同案不同判的情况,就是因为何鹏案当初缺乏舆论的关注和帮助。

  二、 网民公权监督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1条规定,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三、网民公权监督的社会意义:

  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发挥网民在国家政治生活与法律生活中的监督作用,更好地团结一些活跃在网络的积极分子和正义人士。

  网民公权监督将充分发扬*精神,反映社会一切方面,网民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与要求,坚决反对一切带有公权性质的*、贪污及其他祸害社会和公民的可耻行为和丑恶现象;有力地实现自下而上的*行政监督的经常化,促进国家行政决策的科学化和*化,推动国家机关的廉洁化和高效化,推动*法制建设和社会进步;充分而妥善的利用这个网络平台,体现人*权的宪法精神。

  网民公权监督将毫不妥协的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方面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等等一切阴暗面,予以揭露,予以暴光。

  网民公权监督将以合理合法的言论,依据事实,反映情况、揭露真相,坚决唾弃谣言、唾弃诽谤,以改善国家机关行政工作并促进社会进步为目的和动机,绝无刁难、挑衅人民政府和破坏社会安定和谐之意。

  参与公权监督的网民一律平等,以行政监督为己任,不畏惧、不退缩。对于该当支持的,从言论上予以支持,为公权监督制造浩大的声势和巨大的影响力贡献出自己应有的一份力量。

  四、关于本地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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