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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团圆-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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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好在没有第三个人见过原稿。想通之后,有了具体的改法再来过。
读到这里,你已知道得跟我一样多了。以我所见,他们最大的隐忧就是当时身在台湾的胡兰成。他们相信,胡会利用《小团圆》出版的良机而大佔便宜,亦不会顾虑到张爱玲的死活。
宋淇提出了一个技术上的解决办法,就是把男主角改写为最终被暗杀的双重间谍(double agent)。如此胡兰成便难以声称自己就是男角的原型了,当然,这无可避免需要大量改动。
结果张爱玲也同意宋淇的顾虑,便暂时把《小团圆》搁置,而继续写她的《色,戒》去。但终其一生,她也没有把《小团圆》修改完毕。
今天的情况又如何呢?胡兰成已在一九八一年去世,所以有关他的一切隐忧现已不復存在。至于政治敏感的问题,今天的台湾与当年亦已有天渊之别,这重顾虑亦可放下了。
剩下来的,其实只是两个技术上的问题。第一,当年曾担心女主角九莉太“不值同情”,即宋淇所谓unsympathetic。但假如这标準成立的话,我想张爱玲其餘很多作品也该据此理由而永不发表。举一个例,《金锁记》的女主角曹七巧又何尝讨读者欢心?(见刘绍铭《再读〈再读张爱玲〉缘起》)所以无论女主角如何“不值同情”,我也不认为是一个足以阻挠小说出版的理由。第二,当时他们也怕读者会视九莉为张爱玲的复製本,因而招来大量批评。但依我所见,假如张还在生,且看到现时互联网上那些谈论她的文字,她便会明白当年的顾虑是多么微不足道了。事实上她早已去世,什么批评都不再可能给她切肤之痛。她留给世人的文章江河万古,也断不会因这类声音而减其光焰。此外,以上节录的书信已把她的创作原意及过程表露无遗了,因此我也不必再为她作任何辩解。
本文开始时,曾引述张爱玲一九九二年三月给我父母写的信,其中明言“《小团圆》小说要销毁”,读者一见,大概就会疑惑出版此书是否有违张爱玲的意愿。事实上,只要我们再参考一下她与皇冠两位编辑的书信,便会发现她本人不但没有销毁《小团圆》,反而积极修改,打算尽快杀青出版。以下就是其中三封相关书信的节录:
陈砾华致张爱玲 一九九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您的书的责任编辑方丽婉告诉我,几乎每天都有读者来信或来函探询《小团圆》的出书日期,因为尚缺《对照记》与《小团圆》的文稿,非常盼望早些收到工作,更盼望皇冠有荣幸早日刊登,以饗读者。(我也好盼望!)
张爱玲致方丽婉 一九九三年七月三十日
又,我忘了《对照记》加《小团圆》书太厚,书价太高。《小团圆》恐怕年内也还没写完。还是先出《对照记》。
张爱玲致陈砾华 一九九三年十月七日
《小团圆》一定要尽早写完,不会再对读者食言。
据此,我们应该明白张爱玲根本捨不得“销毁《小团圆》”,而她在晚年不断修订,可能就是照宋淇的意见去做,可惜她始终没有完成。我个人意见是双重间谍办法属于画蛇添足,只会引入误会张爱玲是在替胡兰成清洗汉奸身份,所以不改也罢。
张爱玲自己说过:“最好的材料是你最深知的材料。”在她已发表的作品当中,《私语》、《烬餘录》及《对照记》可谓最具自传价值,也深为读者看重。但在“最深知”上相比,它们都难跟《小团圆》同日而语,所以销毁《小团圆》会是一件大罪过。
我的根据就是,当年若非宋淇把关,指出胡兰成与台湾政治情况的问题,《小团圆》早已在一九七六年发表了。既然这些问题在今天已不再存在,我便决定直接发表当时的原稿,不作任何删改。
这就是我今天决定让《小团圆》问世的理由。无论你是否认同我的决定,你也应该承认,我至少已在这里说明一切来龙去脉了。
一
大考的早晨,那惨淡的心情大概只有军队作战前的黎明可以比拟,像“斯巴达克斯”①里奴隶起义的叛军在晨雾中遥望罗马大军摆阵,所有的战争片中最恐怖的一幕,因为完全是等待。
九莉快三十岁的时候在笔记簿上写道:“雨声潺潺,像住在溪边。宁愿天天下雨,以为你是因为下雨不来。”
过三十岁生日那天,夜里在床上看见洋台上的月光,水泥阑干像倒塌了的石碑横卧在那里,浴在晚唐的蓝色的月光中。一千多年前的月色,但是在她三十年已经太多了,墓碑一样沉重的压在心上。
但是她常想著,老了至少有一样好处,用不著考试了,不过仍旧一直做梦梦见大考,总是噩梦。
闹钟都已经闹过了,抽水马桶远远近近隆隆作声,比比与同班生隔著板壁,在枕上一问一答,互相口试,发问的声音很自然,但是一轮到自己回答,马上变成单薄悲哀的小嗓子,逐一报出骨头的名字,惨不忍闻。比比去年留级。
九莉洗了脸回到自己的小房间里,刚才忘了关台灯,乙字式小台灯在窗台上,乳黄色球形玻璃罩还亮著,映在清晨淡灰蓝色的海面上,不知怎么有一种妖异的感觉。她像给针扎了一下,立刻去捻灭了灯。她母亲是个学校迷,她们那时代是有中年妇女上小学的。把此地的章程研究了个透,宿舍只有台灯自备,特为给她在先施公司三块钱买了一只,宁可冒打碎的危险,装在箱子里带了来。欧战出洋去不成,只好改到香港,港币三对一,九莉也觉得这钱花得不值得。其实白花的也已经花了,最是一年补课,由牛津剑桥伦敦三家联合招考的监考人自己教,当然贵得吓死人。
“我先下去了。”她推开西部片酒排式半截百叶门,向比比说。
“你昨天什么时候睡的?”
“我睡得很早。”至少头脑清醒些。
比比在睡袋里掏摸著。她家里在香港住过,知道是亚热带气候,但还是寄了个睡袋来,因为她母亲怕她睡梦中把被窝掀掉了,受凉。她从睡袋理取出一盏灯来,还点得明晃晃的。
“你在被窝里看书?”九莉不懂,这里的宿舍又没有熄灯令。
“不是,昨天晚上冷。”当热水袋用。“嬷嬷要跳脚了,”她笑著说,捻灭了灯,仍旧倒扣在床头铁阑干上。“你预备好了?”
九莉摇头道:“我连笔记都不全。”
“你是真话还是不过这么说?”
“真的。”她看见比比脸上恐惧的微笑,立刻轻飘的说:“及格大概总及格的。”
但是比比知道她不是及格的事。
“我先下去了。”
她拿著钢笔墨水瓶笔记簿下楼。在这橡胶大王子女进的学校里,只有她没有自来水笔,总是一瓶墨水带来带去,非常瞩目。
管理宿舍的修女们在做弥撒,会客室里隔出半间经堂,在楼梯上就听得见喃喃的齐声念拉丁文,使人心里一阵平静,像一汪浅水,水滑如油,浮在呕吐前翻搅的心头,封住了,反而更想吐。修女们的浓可可茶炖好了等著,小厨房门口发出浓烈的香味。她加快脚步,跑下水门汀小楼梯。食堂在地下室。
今天人这么多,一进去先自心惊。几张仿中世纪僧寺粉红假大理石长桌,黑压压的差不多都坐满了。本地学生可以走读,但是有些小姐们还是住宿舍,环境清静,宜于读书。家里太热闹,每人有五六个母亲,都是一字并肩,姐妹相称,香港的大商家都是这样。女儿住读也仍旧三天两天接回去,不光是周末。但是今天全都来了,一个个花枝招展,人声嘈杂。安竹斯先生说的:“几个广东女孩子比几十个北方学生噪音更大。”
九莉像给针扎了一下。
“死啰!死啰!”赛梨坐在椅子上一颠一颠,齐眉的卷发也跟著一蹦一跳,缚著最新型的金色阔条纹塑胶束发带,身穿淡粉红薄呢旗袍,上面印著天蓝色小狗与降落伞。她个子并不小,胸部很发达,但是稚气可掬。“今天死定了!依丽莎白你怎么样?我是等著来敚耍
“死啰死啰”嚷成一片。两个槟榔嶼华侨一年生也跟著皱著眉跟著喊“死啰!死啰!”一个捻著胸前挂的小金十字架,捻得团团转,一个急得两手乱洒,但是总不及本港女孩子叫得实大声洪,而又毫无诚意,不会使人误会她们是真不得了。
“嗳,爱玛,讲点一八四八给我听,她们说安竹斯喜欢问一八四八。”赛梨说。
九莉又给针刺了一下。
地下室其实是底层。天气潮湿,山上房子石砌的地基特高,等于每一幢都站在一座假山上。就连这样,底层还是不住人,作汽车间。车间装修了一下,辟作食堂,排门大开,正对著海面。九莉把墨水瓶等等搁在一张桌子上,拣了个面海的座位坐下。饱餐战饭,至少有力气写考卷——每人发一本蓝色簿面薄练习簿。她总要再去领两本,手不停挥写满三本,小指骨节上都磨破了。考英文她可以整本的背《失乐园》,背书谁也背不过中国人。但是外国人不提倡背书,要背要有个藉口,举得出理由来。要逼著教授给从来没给过的分数,叫他不给实在过意不去。
①Spartacus,美国电影大师史丹利·库柏力克(Stanley Kubrick,1928-1999)一九六零年的作品,台湾译名为《万夫莫敌》,描述罗马奴隶抗暴的故事。——原版注
但是今天卷子上写些什么?
死囚吃了最后一餐,绑赴刑场总赶上大晴天,看热闹的特别多。
婀墜一面吃,一面弯著腰一面看腿上压著的一本大书。她是上海人,但是此地只有英文与广东话是通用的语言,大陆来的也都避免当众说国语或上海话,彷佛有什么瞒人的话,没礼貌。九莉只知道她姓孙,中文名字不知道。
她一抬头看见九莉,便道:“比比呢?”
“我下来的时候大概就快起来了。”
“今天我们谁也不等。”婀墜厉声说,俏丽的三角脸上一双吊梢眼,两鬓高吊,梳得虚笼笼的。
“车佬来了没有?”有人问。
茹璧匆匆走了进来,略一踌躇,才坐到这边桌上。大家都知道她是避免与剑妮一桌。这两个内地转学来的不交谈。九莉也只知道她们的英文名字。茹璧头发剪得很短,面如满月,白里透红,戴著金丝眼镜,胖大身材,经常一件二蓝布旗袍。剑妮是西北人,梳著两只辫子,端秀的鹅蛋脸,苍黄的皮肤使人想起风沙扑面,也是一身二蓝布袍,但是来了几个月之后,买了一件红白椒盐点子二蓝呢大衣,在户内也穿著,吃饭也不脱,自己讽刺的微笑著说:“穿著这件大衣就像维多利亚大学的学生,不穿这件大衣就不像维多利亚大学的学生。”不久,大衣上也发出深浓的蒜味,挂在衣钩上都闻得见,来源非常神秘。修女们做的虽然是法国乡下菜,顾到多数人的避忌,并不搁蒜。剑妮也从来不自己买东西吃。
她虽然省俭,自己订了份报纸,宿舍只有英文《南华晨报》。茹璧也订了份报,每天放学回来都急于看报。剑妮有时候看得拍桌子,跳起来脚蹬在椅子上,一拍膝盖大声笑叹,也不知道是丢了还是收复了什么地方,听地名彷佛打到湖南了。她那动作声口倒像有些老先生们。她常说她父亲要她到这安静的环境里用心念书,也许是受她父亲的影响。
有一天散了学,九莉与比比懒得上楼去,在食堂里等著开饭。广东修女特瑞丝支著烫衣板在烫衣服。比比将花布茶壶棉套子戴在头上,权充拿破仑式军帽,手指著特瑞丝,唱吉尔柏作词,瑟利文作曲的歌剧:“大胆的小贱人,且慢妄想联姻。”(“Refrain,audacious tart,your suit from pressing。”)原文双关,不许她烫衣服,正磨著她上楼去点浴缸上的煤气炉子烧水。特瑞丝赶著她叫“阿比比,阿比比”——此外只有修道院从孤儿院派来打杂的女孩子玛丽,她叫她“阿玛丽”——嘁嘁喳喳低声托比比代问茹璧可要她洗烫,她赚两个私房钱,用来买圣像画片,买衣料给小型圣母像做斗篷。她细高个子,脸黄黄的,戴著黑边眼镜。
比比告诉九莉她收集了许多画片。
“她快乐,”比比用卫护的口吻说。“她知道一切都有人照应,自己不用担心,进修道院不容易,要先付一笔嫁妆,她们是嫁给耶稣了。”
她催比比当场代问茹璧,但是终于上楼去向亨利嬷嬷要钥匙烧洗澡水。比比跟著也上去了。
九莉在看小说,无意中眼光掠过剑妮的报纸,她就笑著分了张给她,推了过来。
九莉有点不好意思,像誇口似的笑道:“我不看报,看报只看电影广告。”
剑妮微笑著没作声。
寂静中只听见楼上用法文锐声喊“特瑞丝嬷嬷”。食堂很大,灯光昏黄,餐桌上堆满了报纸。剑妮折叠著,拿错了一张,看了看,忽道:“这是汉奸报。”抓著就撕。
茹璧站了起来,隔著张桌子把沉重的双臂伸过来,二蓝大褂袖口齐肘弯,衣服虽然宽大,看得出胸部鼓蓬蓬的。一张报两人扯来扯去,不过茹璧究竟慢了一步,已经嗤嗤一撕两半,九莉也慢了一步,就坐在旁边,事情发生得太快,一时不及吸收,连说的话都是说过了一会之后才听出来,就像闪电后隔了一个拍子才听见雷声。
“不许你诬蔑和平运动!”茹璧略有点嘶哑的男性化的喉咙,听著非常诧异。国语不错,但是听得出是外省人。大概她平时不大开口,而且多数人说外文的时候声音特别低。
“汉奸报!都是胡说八道!”
“是我的报,你敢撕!”
剑妮柳眉倒竖,对折再撕,厚些,一时撕不动,被茹璧扯了一半去。剑妮还在撕剩下的一半,茹璧像要动手打人,略一踌躇,三把两把,把一份报纸掳起来,抱著就走。
九莉把这一幕告诉了比比,由比比传了出去,不久婀墜又得到了消息,说茹璧是汪精卫的侄女,大家方才恍然。在香港,汪精卫的侄女远不及何东爵士的侄女重要,后者校中就有两个。但是婀墜是上海人,观点又不同些。茹璧常到她房里去玩。有一天九莉走过婀墜房门口,看见茹璧在她床上与赛梨扭打。茹璧有点男孩子气,喜欢角力。
这些板壁隔出来的小房间“一明两暗”,婀墜住著个暗间,因此经常勾起梁山半截门,敞亮透气些。九莉深夜走过,总看见婀墜在攻书,一只手托著一只骷髅,她像足球员球不离手,嘴里念念有词,身穿宝蓝缎子棉浴衣,披著头发,灯影里,背后站著一句骷髅标本,活像个女巫。
剑妮有个同乡常来看她,穿西装,偏于黑瘦矮小,戴著黑框眼镜,面容使人一看就马上需要忘到别处去,彷佛为了礼貌,就像是不作兴多看残废的人。剑妮说是她父亲的朋友。有一次他去后,亨利嬷嬷打趣,问“剑妮的魏先生走了?”剑妮在楼上回头一笑,道:“人家魏先生结了婚的,嬷嬷!”
亨利嬷嬷仍旧称他为“剑妮的魏先生”。此外只有个“婀墜的李先生”,婀墜与一个同班生等于订了婚。
剑妮到魏家去住了几星期,暂时走读。她说明魏先生的父母都在香港,老夫妇都非常喜欢她,做家乡菜给她吃,惯得她不得了。他们媳妇不知道是没出来还是回去了。
伺候隔些时就接去住,剑妮在宿舍里人缘不错,也没有人说什么。一住一个月,有点不好意思,说“家乡菜吃胖了。”
比比只说:“同乡对于她很重要。”西北固然是远,言外之意也是小地方的人。
九莉笑道:“她完全像张恨水小说里的人,打辫子,蓝布旗袍……”
比比在中国生长的,国产片与地方戏也看得很多,因也点头一笑。
张恨水小说的女主角住到魏家去却有点不安,那魏先生又长得那样,恐怕有阴谋。嬷嬷们也不知道作何感想?亨利嬷嬷人就照常取笑“剑妮的魏先生”。香港人对北方人本来视同化外,又不是她们的教民,管不了那么许多,况且他们又是世交。而且住在外面,究竟替宿舍省了几文膳食费,与三两天回家的本地女孩子一样受欢迎。只有九莉,连暑假都不回去,省下一笔旅费。去年路克嬷嬷就跟她说,宿舍不能为她一个人开著,可以带她回修道院,在修道院小雪教两课英文,供膳宿。当然也是因为她分数打破记录,但仍旧是个大情面。
还没搬到修道院去,有天下午亨利嬷嬷在楼下喊:“九莉!有客来找你。”
亨利嬷嬷陪著在食堂外倚著铁阑干谈话,原来是她母亲。九莉笑著上前低声教了声二婶。幸而亨利嬷嬷听不懂,不然更觉得他们这些人古怪。她因为伯父没有女儿,口头上算是过继给大房,所以叫二叔二婶,从小觉得潇洒大方,连她弟弟背后也跟著叫二叔二婶,她又跟著他称伯父母为大爷大妈,不叫爸爸妈妈。
亨利嬷嬷知道她父母离了婚的,但是天主教不承认离婚,所以不称盛太太,也不称小姐,没有称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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