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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打工-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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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望,他的脸色再变,或许现实中想要凭借血肉模糊的头颅辨别是谁只有法医才能做到,但在剧情世界中,尤其在空间的安排下,江枫几乎没花什么时间就知道了,死的竟然是大名鼎鼎的十二星相!
“这……”江枫还是摸不清高旭到底是何来意,刚要发问,就见高旭抱了抱拳道,“他们早就埋伏在这里,为了你怀中那些价值连城的明珠,为了你和你妻子的性命……!”
“这不可能!”江枫断然摇头,嘴动了动,想说什么,但最终又被他压了回去,还是化作了一句,“这不可能!”
高旭失笑:“既然我出现在这里,就没有不可能的事情!江兄,我知道你很信任那个仆人,但很可惜的是,他辜负了你的信任!”
“江琴不是我的仆人!我们亲如兄弟!”江枫又断然反驳,旋即才目露怀疑,问道,“你怎么知道这些?你到底是谁?”
高旭叹了口气,这没有好感度就是麻烦,说什么剧情人物也不会相信,而十二星相固然能提升正道门派和仇敌的好感度,但江枫明显不在其中,所以这抛头颅的一招并没有起到预期的效果。
正当高旭要使出下一招时,温柔的女声,实际上就是江枫的妻子,花月奴的声音又响了起来:“玉郎,我能感觉到这位朋友是心怀善意而来的,凡是没有绝对,你且听他说说清楚!”
“花月奴这个女人不简单……”高旭的眼中闪过赞赏之色,花月奴此言听似虽是帮他,但实际上还是透露出浓浓的不信任,不过比之江枫那绝对的,没有丝毫停顿的否定,花月奴的手法就委婉很多,毕竟能将十二星相的头颅抛在地面的人绝不好惹,以他们目前的状态,实在不宜无故树敌!
经过这短暂的交道,高旭便发现了这对原著中死得极惨的夫妇并不是那么无能,也许在邀月怜星掌下,他们连最后死在一起的心愿都不能达成,但倘若依此而小觑,绝对会吃个大亏!
好在此时距离魏无牙之死已经过了足有二十多个时辰,高旭带领着徐辉和秦奋团队连赶了数个地方,准备了多张底牌,而正如高旭当初和徐辉所言的那样,接下来会是一系列的高难度任务,江枫和花月奴只是开胃菜而已……
高旭是聪明人,聪明人喜欢和聪明人对话,虽然十二星相的头颅没能达到预期的好感度,却也起到了震慑作用,所以他毫不客气地跃上了马车,淡然地道:“路上说吧,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在这里耽搁!”
江枫握住剑柄的手青筋直暴,但最终还是没有拔剑,默认了高旭的举动,挥鞭继续赶起路来。
高旭笑了笑,开始详细地叙述事情的经过,嗯,准确的说,应该是一套精心编织的谎言,善意的谎言!
不过此刻他说话的对象却变成了车厢内的花月奴,而非江枫,随着高旭的婉婉道来,车厢内的呼吸明显急促了起来,而江枫的脸色也变得越来越惨白,因为高旭很残酷地揭开了一个事实,除了他们和移花宫外,只有一个人知道的事实!
月奴是移花宫的婢女,江枫和她是私奔逃出来的!
深知邀月怜星个性的花月奴很清楚高旭不可能是两位心高气傲的宫主派来的,那么剩下来的可能,唯有一种:江琴,背叛了他们!
高旭一见面不这样说,也是怕刺激得狠了,双方动起手来,那就是不必要的纷争了,得不偿失!
如今江枫和花月奴已然有了一定的准备,再不能接受的也必须接受了,而随着江琴的恶行被揭露,用三千两银子的价格将江枫卖给十二星相的举动,显然也不足为奇了!
“他……他……我待他如亲生兄弟!”江枫目眦欲裂,痛苦得五官都扭曲起来,实在想不明白江琴为何要背叛他,又为何要那么狠毒,雇江湖上最残暴的强盗来取他一家的性命?
“友情不等于地位,显然他不愿意子子孙孙都做你们家的下人!”高旭一语揭破江琴的内心,接过江枫的马鞭,继续赶路。
此时纹章中传来了提示,江枫和花月奴的好感度开启了,高旭眼中闪过一缕如愿以偿的笑意,喃喃地道:“接下来就看秦奋你们的了,不要让我失望啊!”
第四十章 毒如蛇蝎
要问高旭如何得知江枫的逃亡路线,就让我们回到高旭与江枫月奴见面的十几个时辰前。
这是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繁星点点,空气里有一种冷冽的清新。
一个瘦弱的身影,提着灯笼,走在荒无人烟的山路上,这是位青衣小帽,面色惨白的少年,他的目的地,是几里外的小镇。
此人行走举止间,可见是身怀些功夫的,但功力实在弱得很,恐怕一个山里的蟊贼冲出,凭着血气拼杀,都能将其放倒在地。
但他还敢一人孤身上路,真的不怕路遇劫匪,弃尸荒野?瞧那发白的脸色,微微有些哆嗦的手脚,心里恐怕也担忧得紧吧!
少年的脚程不紧不慢,翻山越岭,渐渐地,远处小镇的炊烟和灯火隐隐显现,眼见着目的地将至,寻常人应该加快速度,赶紧到达才是,但少年竟然停了下来,左右望望,找了一处隐蔽的地方,躺下休息起来。
少年仰望着星空,眼神中现出迷醉,深深地吸了一口,轻声地感叹道:“这就是自由自在的味道啊!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地拥有它……”
“呵呵……快了,不是吗?”旋即少年又神经质地笑了起来,“明天以后,我就能摆脱奴籍,改头换面,成为富甲一方的老爷了!”
“老爷……成为老爷!爹啊,我们世世代代在江家为奴,甚至连本姓是什么也早就忘了,你还教育我要忠于主人!嘻嘻,可现在呢,我就要翻身了,从我以后,我的儿子,我的孙子,都是人上人,下人、书童,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日子,再也不会有了!”少年忽然高声咆哮起来,平静的面容一瞬间变得扭曲,好似换了个人般,凶恶如魔鬼……
少年原本不是那么失态的人,他能凭借手腕,与自己的主子亲如兄弟,博得最大的信任,又能在关键时刻反水,置世世代代效忠的主人于万劫不复之地,心机之深之毒,简直令人发指。
但行百步者半九十,明天,他就要面临最后一道坎,亲身面对那威震天下的第一神剑,哪怕自忖计划再周密,再没有破绽,心中又怎能不发悚?
所以他此刻的发泄,其实是一种自我鼓劲,自我打气。
但少年万万没有想到,在这荒芜人烟的地方刚刚吼完,远处就传来稀稀落落的声音,旋即数条身影竟然鱼贯而出,将他围在其中,笑嘻嘻地望着他。
少年脸色一僵,抱了抱拳道:“各位好汉,小的只是过路的行人,身无长物,还望各位高抬贵手啊!”
“沈轻虹办事真的很让人放心,这些小道他都知道得清清楚楚,不愧是走南闯北的总镖头!”为首之人面容粗犷,举止霸气,不是秦奋又是何人,他刚在任务频道中赞叹了一番沈轻虹的办事效率,又听到少年的求饶,不由地咧嘴笑道,“小子,你当我们是打家劫舍的强盗吗?”
“不!不!”少年连连摆手道,“瞧各位的风姿气度,岂是贼匪可比,小人误言,误言,实在该打,该打!”
“小人?”少年话音一落,竟然劈里啪啦地抽起自己的嘴巴,众人却丝毫不为其所动,秦岚更是冷笑道,“可你刚才还叫嚣着要当老爷啊,怎么现在就成小人了?”
少年用足了力气,没有半点作伪,脸颊片刻便肿了起来,吱吱唔唔地道:“那只是小人的一点儿梦想,别说未必成真,就算将来真有那一天,与各位江湖好汉比起来,也是粗鄙野人,荧光与皓月之比,不值一提啊!”
说话期间,少年的手从未听过,一张本来还算俊朗的脸,已然变得赤红一片,鲜血顺着嘴角淌下,他却恍若未觉,似乎只要眼前这些人不解气,他就会一直打下去一样!
秦奋等人虽然也见识过不少极品,但嘴如此甜,对自己如此狠如此绝,应变又如此快之人,还是首次目睹,面面相觑之余,都心中感叹:“不愧是武侠中反派的典型,若说邪恶度,我们与你,才是荧光与皓月之比啊!”
眼见着少年打得都要趴到地上去了,秦奋连忙摆了摆手道:“好了,慢来吧,你死了,我也没法向那人交代!”
少年目光一闪,忽地笑了起来:“这么说来,各位前辈是特地来寻晚辈了?果然是一场误会啊,今日有幸得见武林前辈的风采,晚辈实在是高兴得很呐!”
倘若秦奋等人不是知道区区一点的名望值,根本不可能有这么好的效果,恐怕也得被少年那真诚中带着敬仰的神情迷惑了,现在嘛,连洪正都忍不住了,喝止道:“你这人嘴中可有一句真话吗?”
少年赶忙道:“前辈说笑了,在您面前,晚辈又岂敢扯谎?”
秦岚问道:“不敢?那好,你叫什么名字?”
少年毫不迟疑地道:“晚辈名叫燕平,家住前方的清河镇,初通武艺,这辈子最大的梦想能做个乐善好施的老爷,救济贫苦人……”
“行了行了!”眼见着此人又开始瞎编乱造,秦奋终于不耐烦了,喝道,“你若是燕平,那江琴是谁?你可认得吗?”
谎话被人当面揭穿,还能面不改色的人,每一万人中,大约只有一两个,眼前的江琴就是其中之一。他非但脸不红,色不变,反而又笑了起来。
秦奋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问道:“你笑什么?”
江琴回答道:“要在前辈们面前说谎,岂非是鲁班门前弄大斧,孔子庙前卖百家姓,但在下却偏偏自不量力,这还不可笑么?”
众人再次愣住,此刻秦岚终于忍不住抿嘴笑道:“你真是个极妙的人,可惜他没有来,不然的话,让你们当面过过招,恐怕也是件乐事!”
江琴从秦岚的话语中听出了这群小有名气的江湖人竟然还是别人的马前卒,心头不由地一沉,但他脸上依旧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前辈们未和晚辈说话之前,想必就已将晚辈的底细都摸清楚了,有何效劳之处,还请前辈告知!”
“那好!”秦奋一拍手掌,轻描淡写地道,“将你家主子江枫的逃跑路线说出来吧!”
“这……”江琴脸色一青,眼中闪过惊疑不定之色,刚要再度扯谎,就见数个血淋淋的人头落到眼前,他可不像江枫那么冲动,仔细一分辨,突然面色发白,浑身发起抖来。
“明白了吗?你找的十二星相已经玩完了,现在是我们来吃江枫这块肥肉了!”秦奋阴恻恻地说道,他这个人还真有演戏的天赋,将黑吃黑的强盗形象扮演得惟妙惟肖,“魏无牙许你三千两银子是吧?那连江枫十分之一的财物都不到,吃相太难看了!我们呢,则大方很多,事成之后,你得到的,绝对要比三千两银子多得多!”
遭遇到这么大的变故,江琴的脸色竟还能很快地恢复正常,受宠若惊地道:“不行不行,以晚辈之能,能拿三千两银子就已经是前辈们的厚赐了,绝不敢贪得无厌啊!”
秦奋摇了摇头,再也不说话,而是细细地听了江枫的逃跑路线,吩咐其他人看好江琴,穿过一片树林,来到一处帐篷旁,进入其中,看着敲着二郎腿的高旭,没好气地道:“消息问出来了,我说你为啥不亲自出马?”
高旭懒洋洋地道:“好感度开启了吗?支线任务呢?”
“好感度开了,支线任务‘掠劫江枫’也接到了,但这算什么事啊,我们刚刚还是匡扶正义的侠士,一瞬间又要成强盗了,阵营方面没问题吧?还有,那江琴的阴狠毒辣、奸猾诡诈,看得我都有些发悚,和这种剧情人物培养好感度,怎么死的都不知道吧?”
听着秦奋的连连抱怨,高旭笑了笑,说道:“放心吧,这是隐密性任务,取财又不是夺命,只要你们手脚利索点,日后见了江枫,他还要和咱们称兄道弟呢!至于江琴嘛,你不觉得这种人才浪费了太可惜?别忘了我们真正的目标,有了他,绝对事半功倍啊!”
秦奋思及高旭的计划,浑身不由地一发抖,喃喃道:“也是啊,那种地方,也只有这种人才能如鱼得水,发挥神效了……”
“以恶制恶,恶人还需恶人磨……”高旭的声音低沉了下去,“休息吧,明天还要应付燕南天呢,此人才是这次布局中,最关键的一环啊!”
第四十一章 第一神剑
嗯,这次回到高旭与江枫月奴见面的几个时辰前。
干净的石板街,简洁的屋子,淳朴的人们……
清河镇是个平凡的小镇。
七月的阳光,照着镇上惟一一条长街,照着这条街上惟一一座酒肆——太白居。
名字虽然很雅,但酒肆内的布置却很简陋,生意也是惨淡,歪戴着帽子的小二,干脆伏在桌上打盹。
哦,仔细一看,酒肆内还是有一位客人的,可惜这类客人,连小二也懒得招呼,天天来喝酒,点的却全是最便宜的酒,连一文钱的菜都没叫!
这位客人,一见穿着就知道是个穷光蛋,粗布麻衣,连脚上的草鞋底都磨穿了。
最夸张的是,此人还将脚跷在桌上,毫不在乎地露出了鞋底的两个大洞,靠着墙,眯着眼,八尺长躯,悠然自得地坐在角落中,好似一头打盹的猛虎。
日上三竿,刺目的阳光照入酒肆内,大汉皱了皱眉头,抬眼望了望酒肆门口,闷哼了一声,一只瘦骨嶙峋的大手伸出,抓了酒坛,再次牛饮起来。
瞧他的模样,竟似在等人……
过了正午不久,安静的小镇上,突有几匹健马急驰而过,鲜衣怒马,马行如龙,街道旁人人侧目,就见几位锦衣大汉,到了酒肆前,齐齐下马。
几人作派虽然威风,但一入酒肆,却双手低垂,紧贴身侧,那模样好像弟子见了师傅般恭敬,来到大汉身边,为首的一人刚要说话,汉子已然沉声道:“来者可是威远、镇远、宁远三大镖局的总镖头,江湖人称‘飞花满天,落地无声’的沈轻虹?”
沈轻虹微微躬身,面露敬意道:“晚辈见过燕大侠!”
这位潦倒的穷汉,竟然是天下第一神剑,燕南天!跟在沈轻虹后面的雷啸虎实在感到难以置信,目光不自觉地便移向了汉子身旁的那柄锈迹斑斑的铁剑,这就是,所谓的第一神剑?
以他的眼光层次,自然明白不了神剑指的是用剑之人,而非宝剑本身,燕南天的武学造诣,早就达到了“掌中无剑,亦胜有剑”的境界,又何必追求那些削铁如泥的凡铁?
“你此来何事?”对于沈轻虹的名声,燕南天还是有所耳闻的,所以他微微摆正了身子,以示对对方的尊重,但他旋即又想起了什么,刷地一下站了起来,厉声喝问道,“你是如何得知我在这里的?”
他坐在那里倒也罢了,此番一站起来,雷啸虎旁的钱通和孙肖竟不由自主地被骇得倒退两步,钱通也是个胖子,但和燕南天那雄伟的躯干一比,突然觉得自己变得瘦弱无比。
只见燕南天虽然生无余肉,但骨骼奇大,双肩宽阔,一双大手垂下来,几乎到了膝盖之下。双目一张,怒声一喝,当真犹如天空中击下的闪电一般,虎立当地,须眉皆张,如此气概,恍若天神下凡!
沈轻虹哪怕大风大浪见得多了,也不禁打了个寒颤,连忙解释道:“晚辈得到一位前辈指点,方知燕大侠这两日在此等人,是以赶到。”
燕南天想了想,似有所悟,面容缓和下来:“原来是那个酒鬼多嘴,呵呵……说吧,你此来何事?”
沈轻虹从怀中取出一份信件,双手递上,说道:“这是一位恩人拖我带给燕大侠的,据说此信内容事关燕大侠结拜兄弟的生死……”
原本听了沈轻虹的前半句,燕南天眉头一耸,还在奇怪谁能有这么大的谱让三远镖局的总镖头来送信,但沈轻虹后半句一出,他就再也按捺不住,一把接过信来,匆匆看了起来。
“二弟糊涂啊!这么大的事,为何不早与我说?”只略略扫了一遍,燕南天的面色就剧变,对着沈轻虹抱了抱拳道,“多谢沈总镖头特来送信,燕某日后必有所报!”
沈轻虹刚要说不敢,身边风声掠过,眼前早已没了燕南天身影,却是他一句话还未说完,人已在了十丈开外!
“真神人也!”沈轻虹望着燕南天绝尘而去的背影,喃喃地感叹。
“秀玉谷,移花宫!”燕南天死死地握住信件,心中满怀担忧。
江枫先前差人向他送信,约定了在清河镇上的酒肆内见面,却未说明原因。燕南天虽然奇怪,却也没有多想什么。
只是约定的时间已过,江枫仍不见身影,而沈轻虹却送来信件,上面竟然透露出江枫招惹了武林中的禁地——移花宫,此刻正在躲避邀月、怜星两大宫主的追杀!
对于那两位名满江湖的女人,燕南天自然有所耳闻,听说她们性情孤僻,出手狠辣,不过因为很少在江湖上走动,所以也没犯下什么真正的恶事。燕南天有心会上一会,却总是找不到机会。
此刻时机倒是来了,从信件上内容的详细程度以及对江枫性格的了解,燕南天心知事情绝对八九不离十,但以江枫的武功,真的能逃得了吗?
“二弟,你一定要等我啊!!!”燕南天已经使出了全力,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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