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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人鱼之净水明菱-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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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琰挑眉,外星人?
君海澄已经习惯高小白天马行空的想象了,“不是外星人,只是我的一个朋友而已,他找我有些事,所以浮虹城你就和于非一块儿去吧,我去不了了。”
高小白继续保持着“看见外星人”的语气,小嘴张得圆圆的,“耶?!海澄你在帝都居然还有其他朋友?是不是阿希梅?”
战琰又挑了挑眉,阿希梅?
他记得这个小冰块似乎对自家澄澄有点不一样啊……要防!
君海澄道:“别乱猜,不是阿希梅,你跟于非去玩吧,就这样!”然后挂了。
那边高小白盯着通讯仪半响,“嚯”的一声转向于非,一脸发现了秘密的样子,“小非非,我觉得,我发现了海澄的‘奸情’!”
“哈?!”于非掏掏耳朵,奸情?!不就是去见一个朋友么?怎么就变成奸情了?说实话,有时候小白白无厘头的推测能力,连他都不得不甘拜下风。
高小白还有模有样地分析,“海澄除了我们和阿希梅几个,居然还有其他朋友诶!凭着我在八卦事业里锻炼出来的强大的侦查能力,居然都没有察觉那个人,可见海澄把他隐藏得有多深了,一定是有奸情!”握拳!
“是啊是啊,我们也去发展奸情吧!”于非随口敷衍,直接把龙精虎猛的高小白提溜走了,“想吃什么?烧烤?火锅?”
远远传来高小白的嘟哝,“会胖的,想吃葱花清蒸蛋……”
君海澄瞅瞅这个破得仿佛会随时倒塌下来的木楼,还有茅草搭建的棚子,真难以想象,在帝都这种地方,居然还有这么古老这么破旧的房子?突然从科技发达的超现代社会进入到日出而耕日落而归的农耕时代,这穿越的……
扭头看战琰,“这是什么地方?”
战琰笑道:“吃面的地方。”
“这里是饭店?”君海澄觉得稀奇,倒不是稀奇这里是饭店,而是稀奇这个饭店居然开得下去没有倒闭,来这里吃饭的人不怕吃着吃着房子就倒塌了么?
战琰牵过君海澄的手走了进去,君海澄还在看稀奇,也没注意,战琰握着手里的来自另一个人的温暖,忽然低头低声一笑,宛如午后温暖的风吹。
“嘿,又是你这个吃白食的!快走快走!哦,对了,之前欠我的一万三千金币,赶紧还来!”橙黄的灯光里,一个满脸横肉四肢粗大气势凶悍,偏偏身上却穿着碎花小围裙手里挥着面棍的肌肉大汉,从厨房里走出来,一见战琰就气着了,毫不客气地开始赶人。
战琰是个厚脸皮,直接带人坐到木质桌椅上,给君海澄倒了一杯茶,才对“肌肉小厨娘”道:“老胡,把你最拿手的牛肉面来两份!”
老胡看君海澄的目光有些诧异,显然没想到战琰居然会带人过来他这边吃面,颇为稀罕,他也是心直口快的人,直接就问战琰,“你老婆?”
战琰听了,登时心花处处开,美得快膨胀成气球飞上天了,直接甩出一张晶卡,飞向老胡,“一万五千金币,连同今晚的消费!”
君海澄和老胡同时嘴角抽搐。
君海澄是惊悚,他一个大男人,到底是怎么跟“老婆”这个词儿扯上关系的?
老胡则是惊叹,这位吝啬鬼亲王之前一直欠着他的钱不还,他都不抱希望了,没想到今日一句“老婆”,竟然让他心花怒放把债还了,要不要再多说几句“老婆”,也许能赚个一万五千金币的小费呢?
老胡跑进厨房里叮叮当当铿铿锵锵的开工,战琰就和君海澄坐在外边闲聊。
“这位老胡是什么人啊?”君海澄觉得他有点像自家干爹,感觉还挺亲切的。
老胡这里不卖酒,只有茶,偏偏战琰平时只喝酒,不吃茶,就拿着一只茶杯在那里转着玩,听到君海澄的话,就把老胡的来历告诉他。
老胡真实姓名无从考据了,有一次战琰半夜肚子饿,就溜出来找东西吃,不知不觉间就来到了这里,闻到一阵炒花生的焦香味,战琰平日里也是个嘴刁的,闻得这花生极香,肚子里的馋虫不停作怪,二话不说,就进来了。当时老胡正在被人寻仇,对方是一群杀手,打得房子摇摇欲坠,灰尘扑扑簌簌的落,战琰在厨房里偷吃了人家的花生米,觉得不好意思就这样离开,就帮着老胡打了一架,就这么着,两个人结识了。
战琰觉得老胡是一个三大五粗,偏偏喜欢窝在厨房里当煮夫的怪人,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妙人,因为他能够用最简单的食材做出做好吃的面条,而且卖的贼贵,你吃过一百金币一碗的牛肉面吗?就连云岙公司名下的高级餐厅都不敢这样狮子大开口,可老胡偏偏就敢,没人来买也没关系。而且就算有人来光顾,也得看老胡愿不愿意卖给你,他看得顺眼的就卖,看不顺眼的就不卖,所以战琰一直很奇怪,这位仁兄是怎么活到现在还没有被饿死的?
老胡的牛肉面很快就做好了,新鲜汤汁滚烫,香味扑鼻,一根根面极有嚼劲,早已辟谷的君海澄也忍不住吃了小半碗,摸着鼓鼓的肚子深深佩服,味道太好了,自己厨艺也不差,但绝对比不上人家这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普普通通的青菜、牛肉、花生、酱汁、面粉,怎么做出来的东西就这样好吃呢?
战琰吃完自己碗里的面,又把君海澄的碗端过来,他的动作太快,君海澄来不及阻止,只能眼睁睁看着这位“不拘小节”的元帅“吸溜吸溜”的把剩下的面条清扫干净。老胡从厨房里出来,刚好瞧见了,嘀咕一句,“吃老婆口水,以后也是个妻管严,没出息!”拎着一串风干辣椒又走了回去,关门!
留下两个人默默相视……
战琰越笑越灿烂,忽然蹦出一句,“老婆!”
君海澄觉得某根神经断了,冷静道:“我不是你老婆,别叫我老婆。”
战琰无辜眨眼:“那——夫人?”
君海澄吐出两个字,“混蛋!”
“吓,混蛋夫人?!”
庞大的精神力一放,整张桌子炸了开来!
战琰端着面碗,努力憋住笑,“别气别气,我换个——卿卿?”
君海澄的理智一再受到挑战,狠狠地飞了战琰一个大白眼,起身走人。
战琰美滋滋地喝完最后一点汤汁,也跟上去,甜腻腻地喊道:“卿卿,卿卿,等等我呀!不要走得那么快呀!”
“闭嘴!恶心巴拉的!”
“澄澄你生气的样子也很好看……”
老胡一身面粉的窜出来冲到门口,“钱哪?!毁坏桌椅的钱哪?!你们这帮混蛋!!留下钱再走啊!”没人理他,老胡只能气呼呼的作罢,暗道,下次再敢过来,就在你们的面里下三斤辣椒!
第二天早晨,君海澄去上课,一路走来,就发现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有些奇怪,三三两两,嘴里还小声嘀咕着,“琴之仙,就是他呀?”
“真的好好看啊!”
“我从没听过那么好听的琴。”
“希莱尔弹的都比不过他。”
“哎,你不是最喜欢希莱尔大明星的吗?”
“哼,我现在换个偶像了不行呀?”
…………
君海澄不由狐疑,难道他脸上开出一朵喇叭花来了?昨晚上跟战琰一起出去吃宵夜,后来胖揍了战琰一顿,揍得心情十分舒爽,回来后就一觉睡到大天亮了,是他睡着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跟他同桌的高小白大眼睛一闪一闪的,嘀嘀咕咕的告诉他缘故,“海澄,你出名了,知不知道现在那些人叫你什么?”
“什么?”君海澄问。
“琴之仙!他们叫你这个!”高小白一脸骄傲。
“琴……”君海澄都不知说什么了,他觉得自己好像被泼了一盆狗血。
高小白依旧开开心心地道:“我觉得这个称呼好好哦!很适合海澄!”
是吗?我一点都不觉得荣幸……
君海澄觉得有点小苦恼,不过后来想想,别人爱叫什么就叫去吧,他自个弹自个的琴,不管他们不就是了?再说这也应该是一时的,晚会过后就是新生大赛了,大家的注意力到时候就会转移,不会再关注他了……
☆、40 赛前
圣华学院一年一度的新生大赛开始了;因为今年会有中央帝国中央学院的学生参与进来,关系到国家的颜面;与往年相比;这场赛事显得更加热闹隆重。尤其是新生崽子们么;能进圣华读书都不是庸才,本来就气血旺盛好胜心强,一个个摩拳擦掌的,恨不得立刻冲到中央学院的学生面前跟他们大战三百回合;搞得现在整个圣华都有点杀气腾腾的。
幸好斯兰皇子一行人是住在外交部特意安排的高档酒店里,如果是住在圣华里边,说不得要提早发生一两件流血斗殴事件;到时候影响就不好了。
中央学院的人并不是要参与进圣华的新生大赛中去;而是在圣华的学生拼出高低;决出一二之后,再由校长鸢武确定人选,与中央学院的人进行一场,口号上“友谊第一,比赛第二”,实际上“你不坑死我,我就坑死你”的比赛。因为这次斯兰皇子带过来的都是精神系和战斗系的学生,自然而然的,圣华这一边选出来应对挑战的,也是精神系和战斗系的学生,其他系的颇具愤青精神的学生们,只能在旁边加加油,干瞪眼。
在新生赛期间,中央的学生是可以在旁边观摩的,这样一来,就有圣华的老师学生在暗地里嘀咕,俗话说的好,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如今他们能全程观看到咱们学生的实力情况,咱们却不知道他们是龙是虫,是硬茬子还是银样蜡枪头,有点不公平,多吃亏啊!
最后鸢武校长听到了群众的心声,也颇觉有理,可是如果不让中央学院的学生旁观,倒显得他们小家子气,好像怕了对方似的,于是慈眉善目的大手一挥,观摩可以,每人每天交五十个白晶币!(相当于从前的五十万RMB~~)
斯兰皇子一听,登时销魂地喷了满地血,你当抢银行哪?!抢银行也没这么狠呢,一个人交二十个白晶币,还只是一天!就算斯兰皇子财大气粗,挥金如土惯了,也经不起这样疯狂到癫狂的消费啊!
不过斯兰皇子为了大计,还是不得不忍痛掏腰包,只要中央学院的学生能够打败圣华学院的学生,让他赚上一笔出色的政绩,彻底压下弗兰的气焰,风风光光的回到中央帝国去继承皇位,这点钱算什么!
新生赛基本分成三个阶段,初赛、复赛、决赛,初赛需要三天的时间,然后休息一天,进行复赛,复赛完后再休息一天,进行最后的决赛,整个流程下来,刚好一个星期的时间。
新生赛是分成不同系来进行的,没道理一个学音乐的跟一个学战斗之术的去比呀,比什么?前者软趴趴的,后者硬邦邦的,前者瞧不起后者没有一点艺术细胞,后者看不起前者连一只鸡都杀不死的怂样,真要比就只能比泼妇骂街了。
于是呢,艺术系的就比谁的歌喉更美丽如黄莺出谷,谁的舞蹈更婀娜多姿,谁的钢琴弹得更行云流水,谁的笛子吹得更打动人心等等。
医学系的就比谁的操刀技术更精准,谁的知识更牢固,医学系的比试一向是千奇百怪的,有一年,在决赛中的试题居然是解剖一百零一只蚊子,谁能够越快越好地把蚊子的尸体解剖完,谁就是最后的冠军。
法律系的就比谁的口才更好,能把黑的说成白的,把白的说成黑的,最好是把对方气死了,说不出话来更妙。
商业系的就比谁最会做生意,在不见硝烟的模拟战场里,看谁能站稳住脚,能用一枚铜币赚回十个银币,一个银币赚回十个金币,谁玩得转尔虞我诈,经得起商海浮沉,谁就是最后的赢家。
文学系的就比谁的笔杆子摇得最厉害,文章做得最好,谁最是博古通今舌灿生莲,一首诗能把母老虎感动出眼泪来等等。
宠物系的就比谁更能跟宠物友好相处,两手两脚的跟四只爪子的一起勾肩搭背,一起大块喝酒大口吃肉,谁能快速诊断出宠物病症,治好疾病等等。
…………
不管是艺术还是法律还是什么,总体来说,这些比赛都是比较文雅的,能比出一朵花来,不过精神系和战斗系的比赛就比较暴力了,直接动手开打,流血断骨头什么的是不可避免的事情。尤其是战斗系的学生,曾经有一位水之学园的人鱼因缘际遇下,看了一场战斗系学生的比赛,结果硬生生吓晕过去了,醒过来后,那位一向温柔有礼的人鱼难得的爆了一句粗口,说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跟两只野猪在拱槽似的,野蛮之极!
后来,就有人把战斗系每年的新生大赛戏称为“猪拱槽”之战。
“小非非,你回来啦!”高小白咕咕唧唧的直笑,跟一只快乐的小母鸡似的,拍拍于非的肩膀,“抽签结果呢?你的第一场比赛是跟谁拱槽去呀?”
于非一反常态,脸色有些凝重,“是魏易鸿。”
四子悦跟在他身后走进宿舍,耸耸肩膀,“我也不比你好多少,是巴龙。”
巴龙在战斗系是个不大不小的名人,只有B级战斗力,不过就连A级战斗力的学生也不大愿意对上他,为什么呢?因为巴龙这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战斗狂,喜欢四处向别人挑战,而且风格暴虐嗜血,动手前看着还是个人样,动手后就完完全全是个野兽派了,特凶悍。
一般跟巴龙动手的人很少有不带伤的,比他战斗力高的人也不例外,搞到最后不少人对巴龙的名字那真是闻之色变,没办法,正所谓好汉怕无赖,无赖怕疯子,疯子怕不要命的,巴龙就是那种打起架来完全不要命的,谁乐意跟他横?
高小白撑住肉嘟嘟的下巴,眉毛皱巴巴的,“小非非的对手是魏易鸿,小悦悦的对手是巴龙,你们的运气还真是挺糟糕的呀,初赛就这么着。”
听到高小白的称呼,四子悦忍不住抖了抖,抖落一地的鸡皮疙瘩,小悦悦?小月月?能不能不要这么肉麻呀?
于非苦着脸,他觉得自己还真是悲催到家了,大家都是抽签的,怎么偏偏就他在刚开始就对上魏易鸿这样的劲敌呢?太没天理了!
高小白亲自洗了一个大大的香甜甜的红苹果,塞进于非嘴里,以表安慰,然后握着白胖包子似的小拳头,给他打气,“没关系的,小非非,你可是神奇的小非非,什么事情做不成呀?打败他么!”
于非汗颜,打败魏易鸿?小白对他的信心还真不是一般的大,不过于非知道,他想要打败魏易虹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不是妄自菲薄,实际上,战斗系这一届总共有五个S级战斗力的新生,其中最厉害的并不是慕秋白,而是魏易鸿。
在学校里魏易鸿为人比较低调,不显山露水的,不像慕秋白那样经常出风头,但如果你因此小看了他,那就大错特错了!
魏易鸿跟慕秋白一样,都是十九岁就有了S级的战斗力,由于慕秋白是这一届新生的领头人,事情比较多,而且他工于计谋,认为脑子比实力更重要,如此一来,他花在训练提高战斗力的时间就比较少,而魏易鸿则不同,他信奉实力决定自己的命运,你总能在学校里专门的训练室里找到他的身影。
鸢武和苏鲆有一次谈话,鸢武就亲口说过,别看现在魏易鸿跟慕秋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不出两年时间,魏易鸿就会把慕秋白甩出一条街!
当然,这话没有传出去。
帝都魏家年青一代,有两个十分知名的人物,一个是魏易林,臭名昭著,暗地里人称“魏渣渣”,让魏家人引以为耻,一个是魏易鸿,天才之名远扬,人称“魏天才”,让魏家人引以为豪。这两个天差地别的兄弟,在同一间学校里上学,其实也挺别扭怪异的,算是一桩奇事。
如今的魏易林在圣华学院里就是一行走中的病毒,人见人躲,尤其是那些长相漂亮的学生,从不敢在魏易林周围三百米范围内出现,不过最近魏易林却不知哪里去了,居然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出现过,圣华的学生一面念阿弥陀佛,一面又忍不住好奇起来,那位渣到不能再渣的魏渣渣到哪里去了?别不是又为非作歹祸害其他人去了吧?
此时此刻,一间简陋阴湿、长年不见天日的地牢里,两个蓬头垢面衣着褴褛的男人正在厮打,只为了抢夺每日里从上面扔下来的唯一一只面包。
魏易林最终胜过一筹,将菲罗斯踹进一个肮脏的水坑里,然后飞快捡起地上的面包,塞进嘴巴里嚼,他吃得很快,狼吞虎咽的,就像三辈子都没有吃过食物一样,事实上,从那天他想绑架君海澄未遂,差点被战琰就地格杀,醒过来后,就再也没有吃饱过一顿饭。
“下贱的东西!也敢跟我抢东西!”现在的魏易林完全没有一丝昔日上流社会公子哥儿的气质,整个人阴郁如生活在下水道里的毒蛇。
菲罗斯艰难地从水坑里爬出来,呕出两口脏兮兮的泥水血水,眼前一片昏眩,他已经三天没有吃到东西了,之前又受了重伤,一直得不到治疗,几乎要死过去,可是菲罗斯憋着一口气,硬生生撑下来了,可见这个人心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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