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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世御灵师-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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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是终于对上了一个战力相当的对手,蛮牛此刻战意高昂,丝毫没有了之前那种带着玩耍性质的表现。

    那速度型丧尸果真是快!

    几个起落,就越过了几十米的距离,其间还灵活的避开了几辆挡路的废弃汽车,眨眼间便冲动了蛮牛的身前。

    面对蛮牛近乎霸道的冲撞,这只速度奇快的丧尸急速奔行之中一个漂亮的闪避,便让了过去,然后,竟然不再去理会蛮牛,而是笔直的朝罗侯冲了过来!

    “该死!”

    罗侯登时大惊失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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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十九章 新的灵宠() 
这只速度奇快的丧尸避开蛮牛之后,竟然直接朝罗侯扑击了过来。

    后背上顿时冒出一层冷汗,罗侯吓了一大跳。

    情势危急,已然来不及躲避,罗侯只好全力一刀往前斩去。

    那丧尸脚下灵巧的一错,几乎贴着刀锋闪开了身体,修长尖锐的指甲划出一道弧线,摸向了罗侯的心脏部位。

    罗侯早有所料,身形往后急退几步,手中长刀急速的舞动,封死了丧尸攻击的空间。

    这时候,蛮牛终于转过身体,愤怒的奔了回来,只是,它再也不敢轻易的扑击出去。过于魁梧的身形限制了它的灵活性,面对那丧尸游斗的策略,蛮牛毫无办法。

    罗侯与蛮牛,一人一尸,将那速度型丧尸围在中间,一时形成了对峙。

    速度型丧尸似乎有些忌惮罗侯手中的长刀,再加上还有力大无比的蛮牛在一旁助战,它并不敢过分的逼近,只是脚下一直迈动着细小的步伐,耐心的寻找机会。

    而罗侯则是忌惮速度型丧尸的恐怖速度和灵活的变向,同样不敢过分攻上前。

    双方对峙了几分钟,四周听到声响围过来的丧尸渐渐的多了起来,形势渐渐开始不利。

    若不打破这种僵局,一旦周围的丧尸形成合围,罗侯今天就是插上翅膀也飞不出去了。

    脚下接连移动了几步,利用蛮牛挡住了速度型丧尸的攻击路线,罗侯飞快的转身就往一条小巷子跑了进去,三十六计走为上!

    见罗侯逃跑,速度型丧尸明显的焦急了起来,张开嘴发出一声低沉的嘶吼,身形猛的一个加速,就yu从蛮牛身边强行突破,去追击逃跑的罗侯。

    然而,就在速度型丧尸飞速掠过蛮牛身边的刹那,蛮牛猛然张开双臂,一个飞扑,直接将它抱在怀里,摔倒在了地上。

    听见身后传来的动静,罗侯的身形马上停了下来,转过身哈哈大笑起来:

    “怪物毕竟还是怪物,虽然狡猾了一点,但你又怎么逃得了爷的手掌心?任你实力强大又如何?我略施小计,还不是将你手到擒来。”

    速度型丧尸被蛮牛“亲密”的抱在怀里,根本动弹不得。毕竟,速度才是这只丧尸的特长,力量上比起蛮牛来,还是差了不少。

    只是下一刻,罗侯立刻又是脸色一变,这只速度型丧尸见无法挣脱蛮牛的束缚,竟然张开嘴,狠狠地在蛮牛的脖子上咬了一口。

    这一口,几乎将蛮牛的喉管咬断!

    蛮牛虽然无法感觉到疼痛,但也知道自己的生命受到了威胁,嘴里大吼一声,双臂肌肉鼓成一团团,将速度型丧尸死命的往里面箍紧。

    如此一来,速度型丧尸只有继续撕咬蛮牛的喉咙,顿时咬下了大块的血肉。

    看到这一幕的罗侯,情知形势真正的危急起来,也顾不得自己的灵宠,继续转过身去,准备飞也似的一路逃回聚居地。

    就在此刻,咔嚓一声脆响从身后传来,精神上与蛮牛的联系瞬间切断。

    蛮牛的颈骨,竟已被速度型丧尸一口咬断!

    “发现可进化速度型二阶丧尸一只,是否收服为灵宠?”

    就这样,为罗侯立下过不少功劳的蛮牛,悲惨的葬身于速度型二阶丧尸的口下。

    没有丝毫犹豫,罗侯便选择了“是”。

    “造出御灵指环的大能在上,请一定保佑小子这次一定要成功啊!要是失败了,小子就难逃一死,御灵指环这个宝物可就难以得见天日了。”

    一道无形的能量从御灵指环上激射而出,瞬间没入了速度型二阶丧尸的体内。

    过了片刻,心跳都几乎停止的罗侯猛然兴奋的从地上跳了起来。

    “耶!成功了!满天神佛在上,真是太感谢你们了!”

    50%的成功率,一半对一半的机会,罗侯只能大呼自己运气好。

    看着速度型二阶丧尸安静的呆在原地,嘴上犹自挂着属于蛮牛的血肉碎末,罗侯脚下一软,差点瘫倒在地。尼玛!今后再也不要玩这样刺激的事情了,真是太挑战人的心脏。

    上前几步,看着蛮牛身首两段的倒在地上,罗侯摇了摇头,心里暗自可惜了一下,不再去管它,而是将目光对准了自己新的灵宠。

    “小子,你干掉了蛮牛,从今往后就得代替它来给老板我打工了。首先,给你起个名字,嗯,看你速度快得像猎豹一样,以后就叫你豹子吧。”

    跟身形高大魁梧的蛮牛比较,罗侯这只新灵宠跟常人并没有太大的区别。若非是那惨灰色的肌肤和没有丝毫生人气息的暴戾眼神,以及那长达十数公分的尖利指甲,还真让人难以看出这家伙竟然是一只丧尸。

    稍微打量了一下这只新灵宠,罗侯疑惑的摇了摇头,道:

    “奇怪了,你这家伙要是稍微化化妆,怎么看都像是个人,而不像丧尸——不管了,先将周围这些丧尸清理掉,然后咱们离开这里。”

    短时间内经过几次危机起伏,罗侯丝毫没有注意到,这一次御灵指环给出的提示里,多出了“可进化”三个字。直到日后发现丧尸灵宠“豹子”的不同之处后,罗侯才感叹于自己这一天的好运气。

    接到罗侯命令的新灵宠豹子身形一闪,瞬间冲了出去,突入丧尸群中,展开了屠杀。

    这一刻,就可以清晰的看出来,跟眼前的豹子相比,蛮牛明显的差了很大一截。

    随着豹子挥动着双爪扑击而至,周围的丧尸群立即如同被割倒的麦子一样,一片一片的倒了下来。

    不过片刻功夫,豹子重新回到罗侯身前,将近两百枚白晶和五六枚灰晶扔在了地上。

    “尼玛!这效率,真是逆天了!”

    罗侯目瞪口呆的看着地上一堆元晶,震撼的差点说不出话来。

    这一刻,罗侯完全将蛮牛抛到了九霄云外,看着眼前这个跟人类极为相似的丧尸灵宠,心里满是兴奋之情。

    高兴的从储物空间掏出一大块利角山羊肉,罗侯笑眯眯的扔给了豹子。

    “来,这是赏给你的!哈,跟着你罗爷,日后保证天天吃香的喝辣的!”

    哪知道,豹子接过利角山羊肉,放在鼻端嗅了嗅,竟是丝毫不感兴趣的随手扔掉。

    “靠!不要这样不给面子嘛,不吃肉,难道你还想吃草不成?”

    罗侯心里满是疑问,搞不明白豹子身为丧尸,为什么会不吃肉。丧尸也算是一种生物,也要靠血肉来维持生命啊,这家伙不吃东西怎么成?

    下一刻,一道模糊的意念传入了罗侯的脑中。

    “不是吧?你这家伙竟然要吃元晶?”

    凭着御灵指环作为联系枢纽,罗侯瞬间读懂了豹子传入自己脑内的意念。

    这家伙,竟然不像别的丧尸那样靠血肉为生,竟然要吃元晶!

    一瞬间,罗侯悲催的预料到,自己的荷包,恐怕很难鼓起来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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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吞晶大户与捕猎能手() 
“什么!你要吃元晶!”

    罗侯惊呼一声,被豹子传过来的意念给吓了一跳。

    “真搞不明白了,别的丧尸都吃肉,为什么你这家伙就这么特立独行,非要吃元晶呢?好吧,吃元晶就吃元晶,你家主人又不是小气的人,来,接住!”

    嘟囔了几句,罗侯两指捻起一枚白晶,招呼一声,就丢给了豹子。

    豹子手臂一捞,飞快的接住罗侯扔过去的白晶,一把塞进了嘴里,喉头一动,咽了下去。

    然后,罗侯立刻又收到了豹子通过意念传过来的,强烈的进食**。

    “一枚白晶还不够?没关系,那再给你一枚就是。”

    罗侯继续扔过去一枚白晶。

    接下来,罗侯彻底傻眼了,豹子的胃口大的让他一阵肉痛,在连续吞下十枚白晶之后,豹子还是一副饿死鬼投胎的模样,眼巴巴的看着罗侯手中的一堆元晶。

    “好吧,怎么说你这个家伙比蛮牛还是强大了很多,今天索性让你吃个饱!”

    一咬牙,罗侯直接拿出一枚灰晶,塞到了豹子的手里。他想,吃白晶填不饱你的肚子,灰晶总行了吧?一枚灰晶内蕴含的元力总量可是白晶的一百倍呢。

    事实告诉罗侯,一枚灰晶同样填不饱豹子的无底洞。

    到最后,豹子将方才猎杀一阶丧尸得来的六枚灰晶全数吞下,并且还让罗侯额外倒贴了四枚灰晶,才终于停止了继续进食的**。

    “尼玛!你终于知道饱了啊!”罗侯差点泪流满面。

    整整十枚灰晶!

    这个数量,可是足够罗侯两天修炼所用,换成别的二阶进化者,更是能够维持一个星期的修炼所需!可是罗侯这只新灵宠——豹子,竟然一口气就吞了个精光。

    “尼玛,从今天开始得努力挣钱了,御灵指环升第三级所需的一百枚黄晶都还没有着落,现在又多了一个吞晶大户,这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罗侯哭丧着脸,“幽怨”的看了豹子一眼,那模样要多可怜就有多可怜。

    “走走走,开动起来,去猎杀丧尸去,不多搞点元晶来,我怎么养得起你?”

    一声令下,命豹子冲锋在前,罗侯紧跟其后,一溜烟往街道深处冲了进去。

    可能是才吞食了罗侯十枚灰晶的缘故,豹子干起活来格外卖力。收到罗侯的命令,身形一闪直接就冲了出去。若不是罗侯命令它不许远离自己一百米范围内,天知道它会一口气冲到哪里去。

    这时候,就足以看出豹子速度快,攻击犀利所带来的好处。

    那些普通丧尸,根本就无法捕捉到豹子的身影,刚刚听到一阵风声吹过来,眉心位置便多出了一个血糊糊的窟窿,里面的白晶就不见了踪影。

    即使是一阶丧尸,面对豹子的猎杀,也支撑不过三秒钟,照样逃不过脑袋开瓢,被直接掏走元晶的结局。

    跟在豹子后面的罗侯,根本就不用做其他事情,只安心的拾取豹子丢在地上的元晶就是了。于是,在挨近城区中心范围的街道上,就出现了这样的一幕:

    一个身材普通,挂着一身破烂衣服的“男子”以令人吃惊的速度在丧尸群里杀进杀出,每一次攻击总要带走一只丧尸的性命。

    而另一个一米八左右,看起来孔武有力的青年,却什么也不做,只是紧跟在“男子”身后,一次又一次的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枚枚尚自沾染着污血的元晶。

    若是有人看到这一幕,不知道会不会吃惊地下巴脱臼。

    ……

    太阳渐渐偏向了西方,时间已是下午时分。

    一栋住宅楼三楼的一间客厅里,罗侯随意的坐在地上,望着眼前一大堆各色元晶,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嘴巴更是一刻都无法合拢。

    “哈哈哈哈,这回真是赚大发了!豹子啊豹子!别说一天吃十枚灰晶,就是一天吃二十枚、三十枚,我也一定给你吃个够,直到你吃不下为止!”

    客厅朝西开的落地窗早已没有了玻璃,稍微有些刺眼的阳光从窗外照射进来,在一堆元晶上反射出了一道道光影。

    这一大堆元晶,就是罗侯跟豹子,不,应该说是豹子一个人这小半天的收获。

    其中,无阶的白晶占据了绝大多数,约有五百枚左右,灰晶的数量也很是可观,竟有三十余枚。最令罗侯感到惊喜的是,这堆元晶的最上面,赫然是一枚鸽卵大小,通体散发着金潢色光泽的元晶——二阶的黄晶!

    这可是罗侯第一次看到黄晶,那如同金子般的色泽在罗侯看起来,真比黄金还要迷人。

    这枚黄晶来自一只个头跟蛮牛差不多的二阶丧尸。

    平日里,若是罗侯单独遇上一只二阶丧尸,只能避而远之,不敢与之硬拼。

    但是在豹子面前,这只二阶丧尸空有一身蛮力,根本连豹子的衣角都抓不住,最后被豹子一双利爪划得满身伤痕,折断了手脚的关节部位,眼睁睁被掏走了元晶,无比憋屈的死去。

    在同阶丧尸之中,豹子基本是无敌的存在。之前还没有成为罗侯灵宠的时候,豹子就要比经过御灵术强化的蛮牛厉害了不止一筹,成为罗侯的灵宠之后,战力又增加了一两成,其它二阶丧尸就更不是它的对手。

    将所有的白晶和灰晶全数放进了储物空间,罗侯留下那枚黄晶,在阳光下把玩了一会,才笑眯眯的收起,随后打赏了一枚灰晶给豹子。

    “来,这是爷的赏,真是辛苦你了!”

    哪知道,豹子接过那枚灰晶之后,却并没有一口吞下,而是又回递给了罗侯。意念之中,豹子并没有丝毫想要进食的**。

    “给你吃还不要?那好,不贪嘴的灵宠才是好灵宠!”

    罗侯仔细的想了想,估计豹子是一天才进食一次,每次进食就需要十枚灰晶。

    嗯,这样就好,每天固定十枚灰晶,以豹子如今强大的捕猎能力,根本就不成为负担了。

    小半天时间,豹子给罗侯的印象就从吞晶大户,转变成了捕猎能手。

    果然,吃得多的“人”,干起活来也比常人更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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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埋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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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罗侯带着自己的新灵宠豹子,开始在城区里疯狂的捕杀丧尸。

    五天时间下来,城区的普通丧尸和一阶丧尸倒了大霉。

    普通丧尸每天都要被豹子割麦子一样屠杀掉近千只,一阶丧尸每天也差不多有近五十只丧身在豹子的利爪之下。

    除去罗侯修炼之用与豹子进食所需,五天里所收获的白晶有近50枚,灰晶有170枚左右。尤其令罗侯感动兴奋的是,他的储物空间里又增添了3枚二阶的黄晶。

    算上之前的“存款”,罗侯此时的财产总额大概为:

    4黄晶,230灰晶,6000白晶。全数兑换成黄晶的话,差不多是33枚,不知不觉御灵指环升三级所需的黄晶,已经有了三分之一的数量。

    罗侯相信,按照这个速度下去,用不了一个月的时间,自己就能够凑足御灵指环再次升级所需。到时候,御灵指环升到三级,自己的实力无疑又会更上一层楼。

    除此之外,这几天时间里,豹子也给了罗侯不小的惊喜。

    罗侯敏锐的发现,随着这几天豹子吞食掉数十枚灰晶之后,它的速度和力量都增强了一些,尤其是在与二阶丧尸战斗的时候表现的更加游刃有余。

    这令罗侯不由得遐想到,若是吞食了足够的元晶之后,豹子会不会晋升到三阶?

    罗侯越想越觉得这个可能性很大。

    若是这样一来,罗侯日后自身实力提升之后,就不用发愁自己的灵宠实力跟不上,又要费心去收服新的灵宠了。

    以豹子的成长速度来看,它绝对会先罗侯一步达到三阶的实力。

    而且以豹子目前所表现出来的强大战力,一旦达到三阶,这渭阳城区就会变成罗侯家的后花园一样,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就算遇上那只可能存在的四阶丧尸,想必以豹子的实力,也能保证罗侯安全的离去。

    经过罗侯与豹子五天的疯狂捕杀,在通往古城区和民俗风景园区那条主街道上的丧尸已然变得零零星星,稀稀拉拉的只能见到一两只偶尔穿行在街道上。

    要想继续保证之前那样的收获,接下来的时间,罗侯就必须换一个地方,或是继续往古城区的方向深入,才能有更多的丧尸来给他提供足够的元晶。

    想也不用想,罗侯当然是选择后者。

    毕竟他来到渭阳之后,上班的地方就是古城区和民俗风景园区。这两个地方的每一条街道、巷弄他都是熟悉无比。

    相反,由于在渭阳待的时间太短,新城区和商业区那边他是一点都不熟悉的。

    若是突然遇上危险,当然是在熟悉的区域里好逃命一些。

    第六天一大早,简单吃过早餐的罗侯决定深入到古城区去猎杀丧尸。

    这一天,天色yin沉,天空满是乌云。

    就在罗侯走出聚居地大门之后,方承武yin沉着脸从一旁的角落里走了出来,望着罗侯远去的背影,一双充满怨毒的三角眼里,闪过了一丝凌厉的杀机。

    由于默许了鸡窝男二人对罗侯的刺杀,方承武遭到了程启义的严厉惩罚,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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