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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宿敌绑定系统-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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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敬业福!}
    ……
    好热闹哦。
    邵歌思索着那句“剑在人在,剑亡人亡”,又想到所谓的恢复记忆,逐渐出了神。
    我是谁?
    羽族和人类,不会生下小龙。
    无论如何,都不离开爹爹。
    小孩的眼眸有些深,他往后望,映入眼帘的,是肩膀上立着猫咪的邵羽。
    难得那个粘人的小孩子离主人远了一些,灵猫抓住时机跳上邵羽的肩膀,在他压低了声音,颇有些警惕地问:“主人,这个长得很像于歌的小孩是谁啊?”
    邵羽神秘兮兮:“长得这么像于歌,你说呢?”
    猫咪有种不好的预感,继续问道:“那于歌他人呢?”
    邵羽叹了口气,视线停驻在前方蹦蹦跳跳、无忧无虑的小豆丁身上,欲言又止。
    形容某些人的眼睛时,我们常常说“就像会说话一样”。
    邵羽的眸子就是如此。
    这双丹凤眼微微敛起,狭长的模样有种勾人的蛊惑,一时间仿佛有许多情绪流过,似是怀念、似是憧憬、似是怅惘,还有许多复杂的感情埋藏其中,皮皮紧盯着这双眼,只觉脑海中一片空白。
    眼睛的主人轻轻叹息:“他在他身上延续。”
    前一个‘他’,无疑是于歌;后一个‘他’,便是小孩了。
    灵猫自觉已经知道了整件事情。
    在它和主人分开的这些年,于歌死了,或者就死在深渊裂谷,主人能上来没准也和他有关,那之后,主人去家乡报信,却发现于歌已经有了孩子。
    一夜春宵珠胎暗结之类的情节跳过。
    俩竹马的感情本来就好,见到这和于歌有九分相似的小孩,主人自然是触景伤怀的,也不免对这孩子万般怜惜,干脆收为徒弟,当做自己的孩子在养……
    咦,不对,年龄怎么回事?
    邵歌这模样该有十岁了,于歌十岁生了他勉强说得过去,但如果主人三年前去接他的时候邵歌已经七岁,早该记事了,又怎么能毫无心理障碍地叫主人爹爹?
    瞧他的模样,根本是毫无怀疑地认为主人才是他的亲爹啊!
    莫非……真的是……男男生子?
    皮皮举爪发誓它之前只是说笑的啊!
    邵羽觉得他和自家灵宠之间的代沟扩大了。
    随口说了几句而已,为什么整只猫都僵硬了?
    或许是被迫嫁虎的后遗症吧。
    这一路异常顺利,除了山里常见的野兽之外没有遇见什么困难,途中白旗猎了一头野猪,众人纷纷上阵烤肉,手艺参差不齐,成品中最好吃的竟然是小于歌的!
    对此,邵羽异常欣慰。
    #我的恋(厨)人(师)要回来了#
    赶到昏晓城的时候,已经是五日后了。
    恰是黄昏。
    城市的一半,被日光照耀,浸染在一片金黄之中,另一半则隐在山峰的阴影之中,诡谲莫名。

    与此文无关的、上章预告过的脑洞:
    我穿越了。
    我很淡定,因为我知道,这是个书里的世界,而这本书的作者,是个起名废中的战斗废。
    看似无聊的信息,只要懂得应用,却会成为最大的金手指。
    我摆了个摊,开始算命。
    第一个来测算的人,叫萧狩。
    不等他说出他的烦恼,我就胸有成竹地压低声音开口了:“你是否发现自己并不爱女人,而是恋慕那些英武强悍的男人?”
    萧狩瞠目。
    他邀请我去茶楼小坐,和我畅谈半日,良久后我谢绝了他的重金,取了一锭银子便飘然离开了。
    忘了说,这里是个架空的古代世界,异性恋是主流,人类只有一个国家,名为“庆”,我摆摊的地方就在庆国都城。
    
    第124章 青年
    
    这个城市不太对。
    白旗观察着无人的街道、林立的建筑、草木和花卉,感觉到了种浓浓的违和感。
    灵敏的鼻子可以闻到活人的味道,却也有种死人的腐臭味,让他不适地皱起了眉,将这个发现告诉了同伴们。
    “从没见到城门官开始,你就觉得不对劲了吧?”彦封吐槽了一句后,正经了起来:“为什么都没有人在街上走动?难道新任的城主实行宵禁?”
    可现在也太早了。
    街道上,有散落着的纸屑,纯白色,好似不久之前有一场丧事,渲染着这荒凉的、一半光明一半黑暗的街道,和恐怖片的开头有点相似,不对,恐怖片的开头应该是充满阳光和快乐的?
    然后再转画风,会比较吓人吧。
    实际上只看小说不追剧的邵羽想到。
    猫咪早已跳上主人的肩膀,不时在主人脸上蹭蹭,这种行为让它找到了不少安全感,颤抖的身体渐渐平静下来。
    宠物都是债啊。
    又蠢,又贪吃,又胆小,所以最开始到底是养它做什么的呢?
    大概是因为萌吧。
    ↑萌即是正义什么的→_→
    小于歌本来走在前面,越走越慢,越走越慢,自以为很隐蔽地退回了邵羽身边,慢慢伸出小手来,拉住了爹爹的大手。
    大手牵小手~走路不怕滑~
    将脑海中突然跑进来的音乐刷掉,邵羽手紧了紧,自然地牵着萌萌哒小幼崽走了起来。
    左边是一家客栈。
    名为“齐鲁”,和整个城保持一致,也是空荡荡的。
    柜台上有个在打盹的伙计,彦封敲了敲桌子叫了他两声,伙计却仍旧闭着眼睛,完全没有清醒的迹象。
    白旗嗅了嗅:“他是活的。”
    昏晓城不大,一行人提高了警惕将其逛遍了,大街小巷都没有人烟,居民的住房都门窗紧闭,店铺纷纷关紧了大门,一圈下来,除了齐鲁客栈,竟然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了。
    请君入瓮?
    还是想多了?
    谨慎总是没有错的。
    彦封不甘心:“我们只能回客栈了?”
    作为一个从来都很挑剔的大少爷,小乌鸦可不想走进这种摆出‘你们只有一个选择’姿态的地方。
    他们此时正经过一座普通的居民房屋。
    邵羽问狗狗:“这里面有活人吗?”
    “……”莫名觉得地位降低了的白旗努力嗅了嗅:“有死人的味道,也有活人的。”
    邵羽上去敲门了。
    笃、笃、笃。
    没人应门。
    邵羽耐心地、有节奏地、轻重均匀地敲了一首歌。←嗯,跟刚才他想到的两句歌词有关,你们懂的=V=
    彦封忍不住道:“不会有人的,你……”
    门打开了。
    彦封自觉闭嘴。
    开门的是一个眼窝深深陷下去的青年,瞧上去无精打采,说起话来也是有气无力:“外地的?”他的脸上浮现出种了然的、不知是讽刺还是自嘲的笑容:“进来吧。”
    几人面面相觑,还是跟了进去。
    青年走动起来,邵羽这才发现,他包裹得严严实实的身躯竟是瘦的可怜,走起来的时候布料下空荡荡的,手脚的轮廓细的像竹竿,整个人都像是被什么吸干了一样。
    难怪和彦封回忆中的衣着暴露不一样。
    这个世界地广人稀,只要你想,总能把房子弄得很大,如同上辈子一栋房子那样的占地在这儿十分常见,如果一个人居住的房子只有百平,多半是因为自己懒,不排除也有些人喜欢小空间。
    青年的房子是天荒的正常水准。
    大门通往正厅的道路两旁,有池塘、有花木,往日也许是不错的景象,如今却因为主人的疏于打理或是疯狂生长或是失去活力,一处枯黄一处葱绿,待到厅堂中,桌椅上更是积着厚厚的灰尘,白旗一进去,就被呛得咳嗽。
    青年一点抱歉的意思也没有,径自坐在了一张脏兮兮的椅子上。
    他一开口,便是惊人之言:“我今晚就要死了。”
    “城主的睡蛊被我杀了,”青年的脸上,扬起一抹畅快的笑容:“我非死不可。”
    邵羽面色自若地坐在了他的对面:“能详细说说吗?”
    青年诧异地瞧了他一眼,视线在他的脸上停留了好一会儿,才道:“你这样的,让城主见了,会发生什么事我可预料不到。”他显然看穿了邵羽脸上的伪装,却并不就此多言,向后一靠,将整个人的重量加在椅背上,扬起一阵灰尘:“反正我快要死了,你们想问什么都可以。”
    如同彦封所知晓的一样,昏晓城是城主更迭十分频繁的一座城市,城主能够撑三个月就是最长记录了,不管他有怎样的智慧,能够将这个城市带往多好的方向,只要没有实力,就什么都不是。
    而最快得到实力的方式,就是蛊。
    昏晓城独特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还有城郊各色浅滩沼泽树林等,天然生长着许许多多毒虫,而炼蛊的方法,大街上都有人摆摊卖,可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方法很简单,但要实力高强,需要付出的却很多。
    仇恨之血、缘分之骨、怨憎之心……蛊需要的东西千奇百怪,有时候是很简单的,路边随时可以找到;有时候是很复杂的,要你做出决定,是否舍弃自己的一部分。
    一年前,一个戴着面具的人打败了当时的城主,登上了这个位置。
    大伙都以为,他也不过是昙花一现。
    可并非如此。
    城主打败了一个个挑战者,或者说,吸干了一个个挑战者。
    “那么你?”
    “侥幸没死,也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
    青年咳嗽了两声,道:“城主的蛊,很是厉害。”他陷入了回忆之中:“那时候,我只见到他的肩膀裂开了,飞出来一条红色丝带一样的虫子,模样十分狰狞可怖,眼前便陷入一片黑暗之中,时间好似慢了下来,能感觉到血液和生命的流逝,后来我昏迷了过去,应该是被人抬出去了。”
    “我知道你们要问我怎么没死,这和我的蛊有关,但那一次它替我死了,如今再也没有谁能代替我了。”
    “城主的地位逐渐稳固,不少人期待着他能引领一个全新的昏晓城,他却开始兴建通天池。”
    “你们没有听说过吧?”
    “不知道城主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说这通天池能消除百病增长修为,全心全意地投入了其中,也不知强征了城内多少法宝灵石,反抗的人都被关押,据说有人逃出来还差点毁了通天池,后来城主便直接杀死反抗者了。”
    “他的暴戾和嗜杀日趋严重,却没有人能制止,后来,整个城市都沦为了城主的一言堂,他定下规矩比斗输的人要受毒虫啃噬之苦,没人敢违抗,如今他想让人黄昏时便开始沉睡,也没人敢违抗。”
    青年又咳嗽两声:“差不多便是这样了。”
    邵羽沉吟:“没有人知道城主的身份和过往吗?”
    “这也是我奇怪的地方,”青年道:“昏晓城的混乱是出了名的,只要在临近的几个城市打听一下就能知道,很少人愿意来,这里的人也很排外,若是有陌生人,很快就大伙都知道了。”
    “可城主的来历,的确无人知晓,再加上他戴了面具,更是无从分辨了。”
    “私下也有猜测,说城主是运气好,才炼出了前所未有的厉害蛊虫,却不能完全控制,脸被毁了,躯体也大不如前,因此只能将希望寄托在通天池上。”
    邵羽描述了一下他们在分岔口的遭遇,道:“那人是不是城主的手下?”
    青年失笑:“城主是没有手下的。”
    “想要追随他的人,都死在了他的手上,听你的描述,那个人恐怕是受不了城主的统治,逃出去的吧,不过,他显然也找不回最初的自己了,只能在自我毁灭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自己遭遇悲惨的时候,往往希望其他人更悲惨,很普遍的心态。”
    说这话的时候,青年的口吻不是赞同也不是反对,而是种完全客观的、站在立场之外的言论,淡漠的感觉,加上他那瘦削的身体和苍白的面容,给人种不祥的、死亡的感觉。
    彦封道:“那个阵法是什么?”
    “你们在路上花了五日?以那人的水准,无论是什么阵法,也该失效了。”
    笃、笃、笃。
    敲门的声音响起。
    月亮已升起。
    没有鸟叫、没有虫鸣,四周安静得如同坟墓,只有敲门声坚持着响彻整间屋子,白旗迟疑着道:“是你认识的人?”
    青年没有说话。
    他含着笑容,闭上了眼睛。
    一条生命逝去了。
    到了此时,邵羽等人仍旧不知道他的名字。
    门环拉动的声音。
    彦封手指间已夹上了锐利的羽毛,压低了声音:“你还不懂吗,这时候来的肯定是城主!他说了城主要取他性命的!”
    白旗全身的毛都炸了起来。
    “喵!!!”
    皮皮惨叫一声,缩在了主人脚边,恨不得变得再小一些。
    小于歌握住了随心意出现在手中的飞剑,手心里已渗出了汗水。
    邵羽喃喃道:“要不我们先藏起来?”
    “好!”
    “藏哪里?”
    “爹爹!”
    “喵!”
    邵羽:“……”
    突然都缩在我身边来干什么=。=
    片刻后,鸟*2,龙*1,狗*1,猫*1,新鲜出炉,大眼瞪小眼中。
    ——————————————————
    脑洞接上:
    第二位客人,名叫魏酿。
    我瞧了瞧他艳丽无双的眉眼,又仔细瞧了瞧脖颈,淡定了:“这位公子想测些什么?”
    只此一句,他眉开眼笑。
    第三位找我算命的,名叫辛季。
    我感觉到了此人对我智商的嘲讽。
    胸口这么鼓,好意思说是男的?喝了两年豆浆吗?
    当然,对顾客自然不能这么说,我规规矩矩地喊了公子,规规矩矩地用标准的算命专用语言,就是怎么解释都OK的那种,给她测了姻缘,诚恳地建议她找个傻的。
    我尽力了。
    就这样,我依靠算命渡日,得了个神算子的称号,开始了高人都会做的那一套——高兴就算,不高兴不算,视钱财如粪土,不食人间烟火。
    实际上是有些人的名字实在啥都猜不出来,比如狗剩狗蛋胖娃大力揽月听风吹雪什么的。
    后来听说长公主和驸马合离了,重新嫁了个闷头闷脑的小官。
    再后来,我在茶楼包厢里暗搓搓听说书的时候,有个一看就和大家画风不同的人走了进来,老板诚惶诚恐地陪着,直接进了我这儿。
    我挺习惯的。
    大人物嘛,不装逼谁知道你身份?
    老板退出去了。
    我一看,呦,还挺俊!
    好吧,堪称颜值爆表,男人中的男人。
    那人笑道:“神算喜欢听说书?”
    包厢外说书的抑扬顿挫:“这神算子,是天上的星宿下凡,前知五百年,后知五百年,琅员外找到他,可算是找对人了!”
    ……
    没错,区区不才,就爱听这种赞美我的大实话。
    我淡定地点头应了。
    不要怕我骄傲,快夸我!
    男人道:“我找你,是想测国运。”
    啧,竟然不先客套两句,连久仰都没有!
    我有点不高兴了:“敢问阁下姓名?”
    男人一笑,嘴唇的弧度充满了勾人的气息,和我心中的理想型有那么些相似,话语张狂肆意、掷地有声:“我姓帝王,单名一个恭字。”
    帝王恭!帝王攻!
    皇家男子姓帝王,正是作者奠定了“起名废中的战斗废”地位的关键点!
    而对面的这个男人,就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帝王攻!
    我心跳加速、面色绯红。
    强自镇定,我的声音由于兴奋有些发抖:“幸会,敝姓宗,单名一个贡字。”
    名字是有魔力的!
    帝王恭额头上渗出冷汗,咬牙道:“你……做了什么?”
    他打碎了杯子。
    一圈暗卫突然出现,不由分说地把我和他一起带走了,我面色平静:“只有我能救他。”
    嗯,御医们果然束手无策,江湖上的神医也是一样,甚至有些人打着报恩的旗号要把我救出去,我只得主动要求关押更严实点。
    帝王恭每天来,或是恐吓逼问,或是冷嘲热讽,或是探讨国事,对我的好感度肉眼可见地升高了,可惜还是不肯放我出去,经常浑身无力的怪病也没好。
    唔,最后皇家还是不得不客气地请我医治他,听说在这其中长公主的态度起了很大作用。
    我要求无人、安静、隔音。
    然后……
    嘿嘿嘿嘿嘿嘿嘿嘿嘿。
    “混蛋,你!”
    “唔……”
    “我总有一天要杀了你!嗯,呜呜……”
    以上。
    最后我当了国师,你们懂的。
    ——完。
    
    第125章 城主
    
    为了让原形不起眼,大伙都默契地变成了最小的模样。
    邵羽是只麻雀大的小鸟,如今是晚上,屋子里又没有光,它的羽毛看起来是黑色的,很不起眼;彦封稍微比它大一点,也是黑羽,虽然体型和喙爪处都有区别,但体型小不明显,非羽族之人甚至会以为它和邵羽是同一种鸟;白旗的小萨摩耶形态毛短多了,小小的白色幼犬,瞧上去可爱极了;皮皮依然是那般大小,根本不会调整。
    到此都是正常的。
    关键在于,为什么邵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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