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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我幼儿园全是妖怪-第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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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总。”荣富一改之前和气、有求必应的模样,神情冷漠的看着他,“这墙里头的可是个死人,还有这么多双眼睛看着,你不让报警,我没法交代啊。”
孙正群咬着牙,看了一眼手足无措站着的几个工人,目眦欲裂道:“多少钱?我给!”
“孙总,你还没搞清楚。”荣富拨开他的手,手指同时按下报警数字,“我虽然是个粗人,但也是遵纪守法的良民,这块地我跟杨总费了不少精力投了不少钱进去,这工地上还有这么多工人要养活,可不能因为你一个人白费了。”
拨出去的电话很快被接起来,荣富不顾孙正群的哀求,如实说明了情况。接警的警员表示附近的警察十五分钟内会赶到,让他们不要破坏现场,原地等待。
孙正群呆滞的看着荣富将手机揣进口袋,然后远远站到了另一边与他划清界限。终于腿一软,跌坐在地上。
荣岁跟荣富站在一起,两人小声的说话,“我又听见蜜蜂的声音了。”
荣富在周围扫了一眼,眼睛微微眯起来,片刻后道:“全躲在屋子里,这里,这里,这一片全都是。”
只是这些蜜蜂隐藏着,畏惧着他不敢现身。
孙正群呆愣的坐在地上,片刻后想起什么,又手忙脚乱的拿出手机打了个电话。其他人冷眼看着他,就见他打完电话,又将一直跟着的司机往回赶,“你去,去把夫人接过来。要快!”
…
警察比孙夫人要到的早,一辆警车呼啸而来,一停下车上面就跳下来三个警察,扫视一眼后走向荣富。“你是负责人?谁报的警?”
荣富说是自己报的警,又原原本本的将事情讲了一遍。询问的警察做着记录,另外两个警察带上手套,蹲下身去翻看碎石块,看见里头的白骨时神色才凝重起来。打了个电话让再增派人手。骨头乱七八糟的嵌在水泥墙里,几乎与水泥墙融为一体。看起来时间颇为久远,显然又是一桩极为恶劣的杀人分尸案。
留下一人看守现场,另外两个警察带着荣岁他们回派出所做笔录。
孙正群全程沉默着,仿佛丢了魂一样。
荣富开自己的车,荣岁坐在他旁边,孙正群则坐在后排,警车在前面带路。车子缓缓将老旧的两层小楼抛在后面,荣岁摇下车窗,还能看见四处飞舞的蜜蜂。
他下意识又往老房子那里看了一眼,却发现空荡荡的窗户那里竟然站着女人,女人看不清面容,只能模糊看见及腰的长发跟白色的裙子。
“窗户那里站着个女人。荣岁指向窗外。”荣富顺着看过去,却什么都没有看到。
荣岁扒在车窗边,往后又看了一眼,距离已经越来越远,窗户边只能看到一片黑洞洞,以及空中乱飞的蜜蜂。
后座的孙正群却忽然趴在车座上,惊恐的睁大眼睛问道:“什么女人?哪来的女人?”
荣岁描述了一下,“就站在窗户后面,看不清脸,头发很长,穿着白衣服。”
孙正群瞳孔骤缩,张大了嘴却发不出声音来,最后嗬嗬喘着粗气重重的跌坐回后座。
荣岁透过车内镜观察他的神情,猜测墙里的尸体多半跟他脱不了干系。
他们前脚到了警局,后脚孙正群的援军也到了。
荣岁第一次见孙夫人,孙夫人穿着得体的长旗袍,长发微卷,肩膀上披着一条白色貂绒披肩。四十多岁的人看起来只有三十出头的年纪。她的相貌柔和,不是张扬的美,而是小家碧玉的清丽,看起来是个很温柔的人。
她先是去温声细语的安抚了失魂落魄的丈夫,然后才带着律师去找警方询问的情况。
但是警察也是刚接警,除了目前的状况,也没有别的信息可以告知,只能回复说要先对主事的三人问询做笔录。因为老房子是孙正群住的,墙也是他要求分割出来带走。因此目前他的嫌疑最大,头一个进了审讯室。
孙夫人带着律师坐在远离荣岁的另一边,两人低头小声交谈着,似乎在商议对策。
等待的时间总是过得格外漫长,短短的十分钟却好像已经过了快一个小时。审讯室里听不见一点声音,荣岁等的快要瞌睡时,忽然听见审讯室传来一阵大力的撞击声。随后门就打开了,孙正群不顾拉着他的警察冲出来,通红的眼睛落在孙夫人身上,嘶声吼道:“不是我杀的!不是我杀的!是她!我只是……我只是……”只是什么,他却说不出来了,最后半跪在地上,捂着脸痛苦失声。像是受了极大的刺激。
“孙正群!”孙夫人踩着细高的高跟鞋走到他面前,居高临下的狠狠扇了孙正群一耳光,“你发什么疯?”
孙正群被她扇的侧过脸去,眼镜歪歪斜斜的挂在鼻梁上,却没有反抗,而是转过头来又哭又笑的看着孙夫人道:“你以为我不知道?我都看见了!”
“现在她回来了,回来找你报仇了!”
孙夫人收起怒容,抱歉的看向警察,“抱歉,我先生可能是一时接受不了前女友的死亡,刺激过度,暂时有些精神不稳定。笔录等他情绪稳定下来再做吧,我先带他去医院。”
“我不去!”孙正群听见她的话,忽然大吼一声,咬牙切齿道:“你想杀我灭口?我不会和你一起走的。我亲眼看见你杀了阿琴,人是你杀的,跟我没关系!我哪也不去!”
孙夫人脸上挤出来的笑容也终于维持不住,一脸不可置信的看着孙正群,哀声道:“孙正群,我嫁给你二十多年了,你就对我没有一点情分吗?当年是你亲口说已经分手了,我才同意跟你交往的。可没想到你背后做了这样的肮脏事,现在却要反过来污蔑我吗?你还有没有良心?”
两行眼泪从脸上流下,孙夫人侧过脸用手帕擦拭干净,半晌后才哑声道:“你说看着我杀的人,试问如果人真是我杀的,你会在一边看着吗?你编也编个像样一点的!”
孙正群张大了嘴,哑口无言。
是啊,如果他看见她杀了人,为什么不阻止呢?
孙正群颓丧的跌坐在地上,脑海里压抑了二十余年的画面忽然翻涌上来,他以为他早就已经忘记了,可此刻回忆起来,他才惊觉,他连阿琴躺在地上,不甘的睁着眼看他的细微神情都记得一清二楚。
阿琴倒在地上,惯穿的白裙子浸了鲜红的血,而他就躲在窗外,冷漠的忽视了她的求救,看着她一点一点的咽了气。
第111章
孙正群像个被戳破了低劣谎言的小丑,颓丧的坐在地上。良久,他才抬起头,通红着眼睛,认命的一样的说:“是,人是我杀的。”
他就这么瘫坐在地上,哑声讲起了二十多年的事情。
“我跟阿琴是十多年的邻居。她跟奶奶住,奶奶死了以后,就到市里去打工……”
两人很早就认识了,真正熟悉起来,还要从他高中时父母过世说起。他父母车祸去世,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操办丧事,阿琴见他可怜,下班回来就时不时来看看他,给他做一顿饭,或者把衣服洗了。后来他能从双亲骤然去世的阴影中走出来,重新备战高考,都是阿琴在鼓励他。
都是少年人,这么一来二去的,时间长了两人就有了感情,等他考上大学后,两人就顺理成章的住到了一起。
他是个穷学生,还是学的在那个时候费钱又没有前途的雕塑系。认识的人都劝他早点学门手艺,以后好娶媳妇,只有阿琴从来不会嫌他,只让他安心学习。
阿琴是个很单纯善良的人,只要吃饱穿暖,从不计较这些金钱虚名,而他却在染缸里泡久了,不知不觉就心就蒙了。
程若香是他大四时认识的,临近毕业,班上弄了个聚会,而程若香正好是聚会酒店的老板的女儿。程若香对他一见钟情,之后就开始频繁的往他们学校跑,借着学习的名义经常来找他请教问题。
孙正群那时候是有些厌烦她的,这些女生的把戏他早就看破,也早就说过自己已经有了女朋友。因此对于程若香的纠缠打心底里看不起。
但是他低估了这个女人的恶毒和心机。程若香身上凝聚了程家人所有的恶毒和算计,表面看起来温温婉婉大家闺秀一般,实际上却是个心狠手辣不达目的是不罢休的蛇蝎妇人。
他那时候找工作屡屡碰壁,明明不如他的人却一个个比他先找到了合适的工作,那阵子似乎什么都不顺,就连一向温柔的阿琴也开始盘问他的行踪,疑神疑鬼的跟他吵架。
正在他疲惫不堪的时候,程若香朝他递出了橄榄枝。程氏酒店要招聘一名经理,待遇优渥,比他找过的所有工作都要好。迫于生计,他犹豫后还是答应了。
之后程若香便常找机会约他吃饭,一开始他还会拒绝,但是家里阿琴变得越来越疑神疑鬼,他厌烦了无休止的盘问争吵,便答应了程若香的邀约。
他以为阿香的质疑都是无理取闹,但是等他陷进去后才发现,人的感情太脆弱了。程若香几个月的温柔小意,就让他跟阿琴近六年的感情分崩离析。
他决定回去跟阿琴说清楚,然后分手。却不料回家时正好撞上了程若香去找阿琴的场面。听着程若香高高在上的话语,他这才知道,程若香早就来过不止一次了。
阿琴疑神疑鬼的源头,原来是程若香。
他本来该出面阻止这荒唐的会面,就算要分手,阿琴也不该这样被羞辱,但是他软弱了,他不敢出去面对自己的自私丑恶还有阿琴的质问。他选择了逃避。
然后程若香就猝不及防的将一把匕首捅进了阿琴的胸口。
程若香身后的两个男人,按住了想要挣扎呼救的阿琴,直到她的挣扎弱了下来,才将人扔在地上。后面发生了什么他已经记不得了,他躲在外面,脑子一片混乱,后来程若香带着手下走了,他也没敢进去,只敢隔着窗户往里看。
他没藏好,躺在地上的阿琴看见了他。他甚至听见了阿琴微弱的叫着他的名字,但是他没进去。他想着程若香的温柔小意,想着程家的家世,想着自己的未来。
最后选择了在窗外默默等着里面的人咽气。
……
“我杀了阿琴,又怕被人发现,就把尸体肢解了,然后砌在了墙里。”孙正群垮着肩膀,拖着低哑的声调供认自己的罪行。
“不过我运气好,周围本来就没住几家人了,没有人发现我做的事情。”
记录的警察问:“作案工具是什么?”
孙正群道:“镰刀,我去市里买的。用完了又洗干净送人了。”
警察皱着眉又问了几个问题,根据他们调出来的档案,二十多年前确实有个叫徐丹琴的女生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就成了未解的悬案。现在根据孙正群的交代,倒是正好能对上。
孙正群俯首认罪,警察给他戴上手铐,带走收押。
孙夫人似是不忍心再看,侧过脸偷偷拭泪。身边的律师低声安慰着她,说孙先生是自首,他一定会尽量争取减刑。
被押走的孙正群转过头,看着垂泪的妻子,忽然没什么表情的道:“阿琴回来了,这是我的报应……”最后一句话他没有说出口,只是嘴唇无声张合:你的报应也不远了。
孙夫人的脸色微微沉下来,看着孙正群被带走,才跟律师一起离开。
荣岁和荣富作为目击证人,还是例行做了笔录,才离开派出所。
从派出所出来后,两人先去了东城荒地。
出了这么大的事,还有好几个工人看见了现场,作为老板,荣富还得回去稳定军心。
两人回了东城荒地,堆着的碎石已经拉起警戒线围了起来,含有尸体的碎石块已经被挑拣出来带走,工地的小管事战战兢兢的带着工人们聚在一起,等着老板回来。
荣富先是好好安抚了几个参与的工人,给他们发了奖金又放了假,之后又把情况大略讲了讲,重点是不关他们什么事,大家安心干活。
工地上挖出死人骨头是常有的事情,听说影响不大后工人们就散了去领奖金。荣富跟荣岁则又去了那栋自建楼。
荣岁总觉这事还没完,去派出所时看见的白衣女人,还有那多的诡异的蜜蜂,都让人不解。
两人进了屋里,这房子被拆了大半面墙,碎石块落得到处都是,比之前看起来更加的破旧,不过因为豁口的原因,采光倒是比之前好了很多。
屋里到处都飞着蜜蜂,屋顶上墙壁上,数不清的蜜蜂嗡嗡飞舞着,焦躁不安,连两人进去,都没有再躲开。
荣岁小心的避开这些蜜蜂,四处观察着,荣富皮糙肉厚压根不怕,四处转了一圈之后,眼睛一眯,忽然转到角落的柜子里,伸手一抓,“抓到了!”
柜子里发出一声尖叫,屋里的蜜蜂如同得到了什么信号,猛然汇聚然后乌泱泱的堆在了荣富身上。
荣富不耐烦的一抖,收紧了手指,凶恶道:“少耍花样!”
围在他身上的蜜蜂不情不愿的退开来,又重新停歇了屋顶上。
“放开我!”被荣富抓在手里的是个一尺来长的小孩儿,小孩儿穿着破旧的衬衣背带裤,皮白肉嫩,却长着两个头。正挥舞着手脚挣扎,最后挣脱不开,干脆恶狠狠的啃在了荣富手上。
荣富甩了甩手,不客气的扯着他的脑袋掰开嘴,改为抓着他的后脖颈,“骄虫?”
骄虫恶狠狠的呸了他一口,“不许叫我的名字,你跟那个王八蛋是一伙的!”
荣岁眉头一动,“王八蛋是谁?孙正群?’
骄虫瞪他一眼,“你也是王八蛋。”
荣岁被他骂的一愣,反应了一会儿才想起来当时在红玉酒店,他还帮过孙正群一把,“那些蜜蜂是你派过去的?”
骄虫朝着荣岁张牙舞爪,“要不是你,那个王八蛋就被我蜇死了。”
荣岁哭笑不得,仗着骄虫被老父亲抓着,伸手捏了他一把,“你跟孙正群有仇?”
骄虫翻个白眼,“关你什么事?”
荣岁最会哄小孩儿了,闻言便道:“你想知道孙正群的消息吗?他杀了人,已经被警察抓了。”
挣扎的骄虫一愣,然后愤愤呸了一口,道:“活该!”
荣岁眼珠一转,忽然问道:“你是在为阿琴报仇?”不然说不过去他为什么会这么恨孙正群。
他这一问,倒真让骄虫沉默下来。
“阿琴是个好人。”骄虫垂着两个脑袋,闷声闷气的说:“给我种花,给我吃饭,还给我做衣服。”
“但是我没有保护好她。连仇都不能为她报。”
骄虫是平逢山山神,身形似人,二首,是螫虫的首领。他从诞生伊始,就不怎么讨人喜欢。弱小无能,唯一能称得上的本领却被人嫌弃恶心。
千百年来他都是一个人过,后来平逢山没了,同类没了,他四处飘荡,幸运的遇见了阿琴。
阿琴是个很温柔的人类,除了第一次被他吓到,之后看见他从来不会嫌弃他。因为他喜欢牡丹花,就特意在后院给他种了很多牡丹当家。给他做好吃的豆花和豆浆。还有暖和好看的新衣服。
可是他却因为贪玩跑远了一些,等再回来的时候,阿琴已经死了。他一开始不知道,四处找了好久,后来是蜜蜂在墙里闻到了阿琴的气味,他才知道,阿琴被人杀了,然后砌在了墙里。
蜜蜂说是孙正群干的。骄虫又气又怒,他想去找孙正群报仇,可是他的力量太弱小了,根本没办法报复孙正群,只能让蜜蜂伺机跟着他蜇他,可是次数多了,孙正群不知道在哪里弄了药,蜜蜂都很怕那种药,得手的次数就少了。
再后来孙正群好多次回来,想把阿琴带走,都是骄虫拼命叫蜜蜂蜇他,才保住了阿琴的尸体。
“孙正群真是王八蛋!”骄虫想起往事,又恶狠狠的骂了一句,“等我修炼变强了,一定要杀了他替阿琴报仇!”
第112章
骄虫愤愤的骂了孙正群一通,骂着骂着又垮下脸,难过的说:“阿琴都不在了,就算我杀了孙正群也没用了。”
“阿琴的魂魄不是还在这里吗?”荣岁听着骄虫话里的意思有点奇怪,明明他看见那个白衣女人应该就是阿琴。
骄虫一愣,猛地抬起头惊喜道:“你看见阿琴了?”
荣岁迟疑着说见过一次,“就是今天去派出所的时候,远远地看见屋里有个白衣女人,应该就是阿琴。”
“我的感觉没错……”骄虫忽然抓了一把自己的头发,瞪大了眼睛喃喃自语,“我就说有时候感觉阿琴有摸我,但是我看不见她……”
他挣扎着从荣富手里跳出来,满屋子跑着寻找可能的藏身之处,一声声叫着“阿琴”。
屋子里的蜜蜂受他的情绪影响,也变得的焦躁不安起来,挣动着的翅膀发出嗡嗡的声响。
“这里没有魂魄。”荣岁扫视一圈屋子,甚至还上了二楼看了一遍,缓缓皱起眉道:“我没有感觉到有鬼魂的存在。”
骄虫在楼下焦急的喊了一圈,没得到回应,又不死心的上了楼,焦急稚嫩的声音从楼上传下来,听的让人难受。
“不如让谢风过来看看,鬼魂这些还是他比较擅长。”荣岁想起来小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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