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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死亡让我们相遇-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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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锋抬起头,看了看那老夫妻里面的老头,他的脸上也出现了和沈乐一样的表情,感慨又悲凉,还有某种怀念。
  “我家是开豆腐店的,我爸妈他们,晚上就要把豆子泡好,然后很早就要起床用石磨磨豆子,滤豆浆,点卤……我还在床上的时候,他们就起来干活了……每一天都一样,周而复始,我特别讨厌这样的日子。我也不喜欢喝豆浆,不愿意吃豆腐。”沈乐的眼神看向窗外,视线游移不定,好像透过窗户看到了他忙忙碌碌的父母。
  “现在呢,还是不喜欢?”沈锋问道,他看到老夫妻都有些惊讶地望着儿子。
  “很奇怪的,在离开他们之后,我不知道为什么,买了一个豆浆机,每天早上我都自己磨豆浆喝,原来我不是不喜欢喝豆浆,我只是喜欢喝加了糖的豆浆而已……明明同样是豆浆,只是加了点糖,就变得好喝了……如果……”沈乐的牙齿在说话的时候都开始打战,咯噔咯噔的声音,有些可怖,“那时候,我态度能软化一些,和父亲好好沟通,是不是,他们就不会那么凄惨地走了……”
  “不全是你的错,别太自责了……”沈锋想了半天,冒出了这么一句,他实在是拙于言辞。一边的老夫妻,有些无措地看着儿子伤心地哭,或许这也是孩子长大了第一次哭得这样难过这样激烈。
  “……我决定了,”沈乐突然抬起头,满脸的泪水和鼻涕,神情却变得坚毅了,“等我旅游回来,我就把家里的店铺重现开张,虽然一开始会有些难,但只要我肯去做,一定可以的。”
  “那你大学的专业要放弃吗?你是什么专业来着?”沈锋依稀记得沈乐好像读的什么热门专业,工资挺高。
  “读的经济,不过我从小也看过父亲做豆腐,家里的东西也都还在,重新开始,其实也没有那么难,人总归需要向前看,放弃也是一种新的开始。”脸上泪痕未干,沈乐的眼神里却开始有了活力,有了希冀。
  不远处,老夫妻的神情也开始变得欣慰,他们生前显然是感情深厚的,所以即使成为了魂魄的状态,也仍然手牵着手。两人的目光慈和而温柔,身形慢慢变淡,最后逐渐地消失了。
  沈锋长舒了一口气,老夫妻总算是走了,不会突然出现在他周围了。眼前的年轻人沈乐也重新振作起来,沈锋也是一阵欣慰。
  “我帮你把消毒过的东西都收拾好吧。”沈锋把消毒完后的遗物都重新装箱,然后搬上了面包车。
  “你是不是不喜欢用一次性杯子喝水?”沈锋看到完全没有喝一口水的杯子,突然问道。
  “唔,嗯。”沈乐有些脸红,不好意思地点点头。
  “你应该告诉我,所里还有玻璃杯的,不过有些客户不喜欢用玻璃杯。其实都消毒过的,餐具是有单独消毒柜的,不是和遗物一个消毒柜。”沈锋解释了一下,以前客户都不敢用他们的玻璃杯喝水,怕那玻璃杯是用遗物消毒柜消毒的。
  “哦……”沈乐有些奇怪地看了这个男人一眼,解释这些干什么,他对这里用什么杯子喝水一点兴趣也没有。
  “咳咳,好了,我们准备走吧,你现在住哪里?”沈锋也看出了对方的尴尬,递了张面纸过去。
  “东篱苑,我表哥家,不过东西不能放在那里,毕竟是遗物,还是放在我家的车库吧。”沈乐胡乱擦了下脸,就站起了身。
  “嗯,走吧。”沈锋拿起面包车钥匙,上面一个小猫装饰品晃悠晃悠的。
  …………………………………
  家庭式互动自制豆腐的“豆腐工坊”开遍全国,已经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了。现磨豆腐,现磨豆浆,豆腐文化,豆腐菜系,一条龙的豆腐产业,让这家创意奇特的“豆腐工坊”逐渐成了一种风靡一时的现象。
  原本以为这种新鲜的事物根本坚持不下去,谁知在其他模仿者纷纷倒下的时候,“豆腐工坊”顽强地站直了,坚持到了最后。年轻的创始人沈乐原本只是一家豆腐店的老板,却秉承了父亲的意志,将豆腐文化发扬到了极致。
  …………………………………
  可惜沈锋对豆腐毫无兴趣,也不喜欢喝豆浆,做完这单生意,对方如何也和他无关了。
  他更烦恼的是面前这个白色的仿佛还发着光的亡魂。
  “你怎么还没走?”沈锋不记得什么时候招惹过这种东西。
  “呜呜呜,好感人……呜呜…我也喜欢喝甜的豆浆…”亡魂捂着脸做哭泣状,仿佛他也能流出眼泪一般。
  “这次是个厉害家伙,居然还会说话?”沈锋莫名惊诧,“喂,你是哪儿来的?喂……”
  亡魂拿下捂住脸的手,面貌显得有些天真稚气,约莫十七八岁的模样,他指了指沈锋的小猫钥匙扣。
  “草,早知道就不该让胖子乱捡东西!”沈锋暗骂了一句,伸手扯开钥匙扣,直接向窗外扔去,钥匙扣在空中做出一个抛物线状,随后消失了。
  “唉?你为什么扔了……”亡魂长大了嘴巴,好像可以塞进去一个鸡蛋,“不过没有用的,还会回来的。”
  仿佛印证着亡魂的话一般,钥匙链又出现在了沈锋旁边的桌子上。
  “你妹!胖子到底捡了什么鬼东西啊!”沈锋无奈地骂了粗口,瞪着眼前无辜的亡魂。亡魂似乎有些不习惯别人的注视,有些扭扭捏捏。
  “喂,你叫什么名字,你有什么未了的心愿?”沈锋认命般地问道。
  “呃,我不记得了……”
  “什么!?”


第5章 美人(一)
  天气晴好,阳光普照,今天没有预约需要清扫的地方,沈锋给自己放了个假,不过他没什么朋友,也不知道去哪里玩乐。初中毕业后没有钱也没有亲戚的他,自然也没有上学。
  父亲和他似乎就像石头里面蹦出来的,从来也没有过应酬来往的亲人。父亲倒是有几个朋友,却都是神出鬼没,沈锋也认不全。
  沈锋小时候还会缠着父亲问母亲在哪里,长大了大约知道自己是个没有母亲的孩子,也不再执着于别人都有的“母亲”。母爱对于他是非常虚无缥缈的东西。
  好在父亲虽然为人粗俗,但给予他的爱却从来不少,父子两个过得辛苦,却也苦中有乐。生死有命,富贵在天,父亲常常这样说。
  哪天如果我没回来,你就自己好好过日子。男孩子在哪里活不下去。我不见了,也别来找我,太麻烦了。父亲也曾经说过这样的话,然后某天就真的不见了。
  沈锋也真的没有去找他,小小少年自己尚且活得很艰难,又有什么余力去寻找父亲。
  他沿着小路一直走着,夏季刚过,秋老虎日盛,仍然热得让人吃不消。路边仍是芳草茵茵,野花繁茂,空气中都透着一股子清新。
  附近有个大学,他经常到那边的操场散步,就和住在周围的老年人一样。大学操场周围都用铁质的栏杆围了起来,但总是会被一些图省事不愿意饶行到正门的人们弄坏一两根,方便爬进去。
  迎新期间学校也曾修过一两次,并且挂了告示,希望大家不要再弄坏了围栏。过了不久,还是有一根被恶意弄坏了。
  沈锋看了一眼大学附近的商铺,坏掉的围栏对面就是一家电钻滋滋响个不停的铝合金门窗店,里面平时就是老板老板娘带个三四岁小娃。那小娃热爱去操场的沙地里挖沙子。他秒懂了。
  抬脚一撑,沈锋从铝合金窗点对面那被弄坏的围栏处,钻了进去。操场内落脚之处甚至被人放了砖头,以免泥地不平跌倒,多么周到。
  【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沈锋的手机铃声响了,外地号码,苏城的……沈锋按下接听键。
  “喂,这里是遗物整理事务所,我是沈锋。”
  “后天吗,印象中应该是没有的,不过我需要回去确认一下。”
  “好的,多谢惠顾。”
  等到对方挂断了电话,沈锋才按下返回键。一年一次,苏城的这位大少爷,每年都会请他去清理一次他“表哥”的别墅。
  或许第一年还真的以为是他“表哥”的别墅,但第二年再去的时候,仍然是那位赵家大少爷接待去清理“表哥”的别墅,他就有些明白了。
  而且清理出来的垃圾里面,经常也会有印着赵家少爷名字的信件快递盒之类的垃圾,尽管迟钝,他终于还是反应出来这垃圾山真正的主人究竟是谁。
  不过沈锋终究没有戳破,毕竟别人都特地花了大价钱叫了外地的清扫师傅来打扫了,就是不想被人知道自己邋遢的生活环境吧。说出来肯定会失去这个客户。
  于是,沈锋二话没说就开始干活,他沉默又认真的态度显然取悦了客户,于是有了每年一次的清扫生意。去年大概也是差不多这个时候去清扫的,那座垃圾山现在又重新堆满了吗。
  总之现在还是先尽情地走一走吧,把多余的事情抛在脑后。沈锋迎着阳光慢慢地踱步行进,一边的沙坑,幼童们天真地笑着,用五颜六色的小铲子挖着池子里的沙子。
  父亲究竟去了哪里,是不是在什么地方遭遇了不幸,沈锋其实并不算特别挂怀,这样也算是一种不孝吧。
  不过,他还是觉得,哪怕就是死在了探险的路上,死在了他的工作任务上,也比凄惶无比地死在无人知晓的房间里面,腐烂着变成液体,要强上许多。
  “沈锋,你还不回去吗?”在阳光下显得有些稀薄的亡魂突兀地冒了出来,他手脚细长,人也显得纤弱。
  “关你什么事,话说,你不怕阳光吗?”沈锋很讨厌他突然出现的样子,他明明正在思考问题,却被对方打断了。
  “啊,阳光吗,很温暖呢!”亡魂伸出手,掌心向上,好像正在感受阳光的温度。
  沈锋面无表情地看着半透明的亡魂,那天真烂漫的表情仿佛他还活着似的。他真的不喜欢这些东西跟着自己。
  “等你什么时候想起自己名字的时候,再和我说话。”沈锋不高兴地转过头,奔跑着向坏掉的围栏跑去,莫名其妙的亡魂,让他的心情很不好。
  回到事务所,唯一的女职员岳锦在电脑前玩着手机。她主要负责事务所的接待,以及会计和税务的一些不算繁杂的事务。
  她原本是附近酒家的小姐,有次被客户暴行打伤了,是沈锋救了她,后来她就干脆赖在了沈锋的事务所,帮他工作。
  岳锦抬起头,看到沈锋,勾起红唇媚笑了一下,沈锋皱起眉。
  “别那样笑,我又不是你的客人,笑了也没有好处。”
  “沈哥,现在你可是我的衣食父母,怎么,一脸心情不好的样子,昨天场面很糟糕?”岳锦挑了挑描画得粗成毛毛虫的浓眉。
  “场面不是一直都很糟糕吗,话说回来,你这眉毛怎么回事,跟蜡笔小新似的。”沈锋实在对女人的审美咋舌,一天一个样子。
  “啊,别提了,去了相熟的店里修眉,结果对方推荐做纹眉说是时间比较持久,以后简单化一下眉就行,谁知道……”岳锦伸手捂住毛毛虫似的美貌,懊恼地说道。
  “能恢复吗?”那可怕的眉毛把岳锦的青春美貌都掩去了几分。
  “大概要一年吧。”岳锦苦笑道。
  “唔,保重,”沈锋不知道说什么,只得岔开话题,“对了,后天没有什么日程安排吧,我要到苏城去做一趟清扫,价钱给得高。”
  “沈哥,永远别对女人说保重,会惹人讨厌的,”岳锦冲着沈锋皱了皱鼻子,“苏城吗?难不成是去年那个……表里不一住在豪宅垃圾山有钱却不请佣人打扫的邋遢老男人?”
  “你形容词真多,就是那个表面干净的不得了,实际上住在垃圾堆的男人,不过人家很年轻。每次都说是给自己的表哥帮忙,其实地上的信件还有房间里的照片都是他自己的。”沈锋耸耸肩,不过给的价钱实在是高,他也难以拒绝。
  “总比收拾尸体要好多了,后天你可以带小关一起去,胖子没空,他有一个现场要处理。”岳锦合上日程安排的本子,笑盈盈地说道。
  “知道了。”沈锋拿起自己专属的九色鹿杯子,猛灌了一口水。
  “九色鹿啊,我喜欢这个动画片。”亡魂蹲在办公桌旁的椅子上,幽幽地说道。
  沈锋吓了一跳,一口水喷了出来,把桌子都弄湿了。他心情不忿地眯起眼睛,很想吼亡魂一顿,但看了看一边眼睛瞪得圆圆的岳锦,咽下了这口气。
  好烦,好烦……沈锋去了楼上,免得跟亡魂说话的时候,被岳锦看到,误认为他是神经病。
  “你什么时候会离开?”沈锋冷着脸问道。
  亡魂亦步亦趋跟着他。
  “我也不知道……”他茫然地瞪大了眼睛,看上去还挺可爱的。
  “随便找个地方窝着,别烦我,我先睡一觉。”沈锋觉得和这种家伙没法沟通,失忆的亡魂吗,什么玩意。
  亡魂有些委屈地蹲在了沈锋的椅子旁边,把头埋进了膝盖,他也不想这样的。
  后天一早,沈锋开了另一辆国产小轿车,带着事务所里的另一个职员小关上了高速。扬苏高速直接就能到达苏城,车程一个小时,又快捷又方便。
  职员小关知道不是去收拾尸体,心情也轻松了许多,垃圾再怎么肮脏,也比腐烂的尸体可爱多了。
  嗝,小关打了个嗝,一股酒味在车厢蔓延开来。
  “你又在上班前喝酒了?”沈锋实在是有些无法忍受他这个坏习惯,也说过他许多次,就是不见他悔改。
  小关的原名关海,长得普通性格也普通。他生平没什么爱好,既不喜欢游戏,对妹子也兴趣缺缺,就是喜欢喝一杯。虽然喝完了不会误事,也不会发酒疯,但一般的地方却是容不下他这样的态度。
  所以虽然是从名牌大学毕业的,因为异常的酒癖,被原本工作的大公司开除了。原因是谈判桌上小关被大客户闻到酒味,客户认为是小关公司看不起他们,于是连谈判都不肯继续,直接中途就离席了。
  有了这样的履历,他再次找工作也变得艰难,因为同行里面大公司的HR信息都是互通的。他的酒癖让谈判告吹这件事情,很有可能已经成为各个大公司HR之间随意谈论的笑料。
  甚至于连父母都开始对小关嗜酒的爱好不停地抨击,让他更加逃避难以面对现实。
  走投无路的小关更加沉迷于酒精,在半睡半醒之间,差点掉进了河里,正好沈锋路过把他捡了回来。和岳锦一样,小关也留在了沈锋的事务所,开始工作。
  不过和胖子不同,小关还是不太能接受高度腐烂的尸体现场整理这样的工作。所以,一般也就是比较整洁的现场,尸体不是严重损毁的现场会让小关去做。这次让小关跟来,也有这方面的考虑。
  如果可以的话,沈锋还是希望小关去从事和他学历相匹配的工作,辛辛苦苦念书,最后却做着和他这个初中毕业的人相同的工作,他觉得有些太浪费了。只是每次和小关说到这样的话题,他也只是沉默,回过头又去买酒喝了。
  “今天要工作,所以只喝了一点。”小关开口说话,仍然冒出浓重的酒气,他伸手比划了一点是多少。沈锋了解他的酒量,他比划的一点起码有大半个茶杯二两那么多。
  “你家人也有像你这么喜欢喝酒的吗?”沈锋忍不住问道。
  “并没有,所以我还怀疑过自己是不是他们亲生的,他们骂的那么狠,我都觉得自己像是捡回来的了,”小关垂下眼帘,微皱眉,“我还拿了他们的头发去化验,结果还是亲生的,所以松了口气。”
  “呃,你最近回家去看看没有?”沈锋对小关的举动也有些无语,对于自己的亲生父母有必要怀疑到这种地步吗。
  “打了电话回去,我爸说不怪我把工作弄丢了,让我多回去看看。”小关沉默了一会儿,答道。对于沈锋的问题,他一般都还是愿意回答的,除了酒以外。触及到戒酒,就像触及他的底线一样,会引起他激烈的反弹。
  “那就多回去看看吧,别到时候后悔也来不及。”沈锋想起了之前那对独生子的父母,心有感慨。
  “我不是独生子,我爸妈和哥哥住一起。”小关显然也想到了那件委托,抿了抿嘴唇说道。
  “好吧,快下高速了。下高速之后,再过两三个红绿灯,就到委托人的别墅区了。”沈锋结束了这个不愉快的话题,一打方向盘,开始进入分流区。
  委托人的别墅区位于城郊的知名风景区附近。苏城原本就是风光秀丽的旅游城市,能买下这附近的别墅肯定都不是一般人。
  沈锋曾经好奇地搜索过这附近的别墅价格,他无意中看到了一个没有任何装修的二手别墅出售,就是这里的地址,价格是五千万。
  没有任何装修,价格五千万……自己大概是一辈子也不可能赚到这么多钱,住上这样的别墅了。心生感慨的沈锋,在意的却是,住在这样豪宅的人,竟然能够忍受那样的肮脏,却从来不找人打扫……不,应该是一年才找人打扫一次。这究竟是怎样的怪癖。
  不管怎么说,客人的怪癖和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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