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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吸血鬼-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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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卷首诗:长路尘封盛宴,曾经往事滔滔。彼岸韶华如梦,我自春风不老。
孕育于宗教传说,脱胎于瘟疫流言。
热爱想象的人们把我和鼠疫统为一体,造了个词,黑死病,并总结,黑死病是吸血鬼所为。
我被黑了。天知道我跟它是清白的,我们根本是两码事!
……
哥年纪大。
哥胃口好。
哥爱人,因为爱吃人。
但是更爱捉弄人。
哥就是传说中的吸血鬼。
【轻喜剧,较欢脱,悬疑向,请放心食用】
内容标签: 乔装改扮 血族 相爱相杀 悬疑推理
搜索关键字:主角:维姆派尔 ┃ 配角:查理,小布莱克,布莱克,詹姆斯,拉斐尔,劳尔… ┃ 其它:吃,被吃
第1章 第一章
刚有意识的时候记得自己是在海里,温暖的海里。
我诞生于海。
觉得海温暖是因为我的体温比海低,这一点是哥在很久很久以后回忆过往的时候才意识到的。
哥刚到陆地上来觅食时觉得热的不得了,所以就选择了昼伏夜出。夜晚总是凉快些,不会出那么多汗,遭那么多罪。
由于总是在阴凉的黑暗处呆着,我的皮肤变得很苍白(其实任何一个不太黑的普通人类若像我一样总呆在暗黑处,他的皮肤肯定也会白的……)。
当然,这点其实这并不重要,或者说,我觉得什么都不重要。
嗯哼,我如其名,只要有血的地方,我便会涉足。
所以,当岁月流转,沧桑变化人类以完胜者的姿态占领陆地海域后,哥的主食就顺理成章的成了他们。
想到这里我不得不抱怨一句,人类的血真TM难喝。
一开始还好,还可以称得上不错,但随着时间的流逝,人类的发展,一代又一代,他们的血液开始变得不纯净,严重的影响了口感。
现在我正在大英图书馆看小说,当然题材都是关于我的。
不知道当年是哪个小姑娘写的,只要被吸血鬼吸了血,再喝口吸血鬼的血,普通人就可以变成吸血鬼,吸血鬼有黑色的翅膀,吸血鬼害怕十字架讨厌大蒜等等,等等。
对于此等言论,我只想说一句,全TMD胡扯!
第一,普通人无论怎样,都是不可以变成吸血鬼的,所以,吸血一族,只我一家,别无分号,其次,老子没有翅膀更勿论颜色,第三老子永远也不明白十字架和大蒜等物品会有什么神乎其神的法力在里面,顺便说一句,哥是很喜欢吃大蒜的。
人们说我邪恶,狠毒,诱惑,美丽,永生。除了前两样这些形容词哥还是可以勉强接受的。
上天一开杀戒就六亲不认,人类为了生存也罔顾其他物种的死活,强者居上弱肉强食乃自古法则,我邪恶狠毒吗?NO,哥只是为了讨口饭吃。
书中有很多关于吸血鬼来源的典故和猜测,说吸血鬼为了知晓自己因何而来苦苦寻找答案……对此我也只有一句话了:放下过去放眼未来,只有傻×才会揪着过去不放,老子既然存在就说明老子本身是合理合法合规的!
哦,我手里这本书还是提到了14世纪……
14世纪真是一个值得纪念的世纪,那个世纪诞生了多少伟人哥一点都不关心,哥只知道那是暴露哥的存在的世纪。
当时哥和鼠疫一起在欧洲肆虐,我们欢乐的席卷着整个欧洲大陆。
趁着鼠疫大开杀戒大吃大喝,我得意了,得意过头了便会忘形,不可避免的,人们知道了我的存在。
这是所有故事的开端。
作者有话要说:
终于发表了
第2章 第二章
孕育于宗教传说,脱胎于瘟疫流言。
热爱想象的人们把我和鼠疫统为一体,造了个词,黑死病,并总结,黑死病是吸血鬼所为。
我被黑了。
天知道我跟它是清白的,我们根本是两码事。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我创造了黑死病的这个污名直到三百年后才得以消除,唉,好不容易消除了,我可以创造吸血鬼的谣言又起,且至今未绝,搞得我欲哭无泪还哭笑不得。
哥呆着没事为什么要创造吸血鬼?是实在闲的无聊还是专门找人跟我争饭碗?要知道不管在哪个和平年代毁尸灭迹还不惹怀疑都是很难的,饱餐一顿可不容易。
孤独。这本书提到了孤独,其直击创造吸血鬼的心理因素。是啊,在所有吸血鬼题材的小说和电影中孤独都是吸血鬼的致命伤,说的真好!But——
Oh;I am sorry。This is poppyck。
俗话说冷血动物冷血动物,你们既然都统一清楚我如尸体般冰冷,那又为何会认为我会多愁善感呢?
老子根本就不孤独,确切的说,老子从来没考虑过这个问题。
逍遥自在天地任行快乐走天下,我很满足了。
人类总爱以己度人,况且我还不是人,只有群居动物才会体会到孤独。我?Never。 所以那些小说我也就当笑话书看看。
啊,现在已经是晚上8:00了,可以出门呼吸呼吸新鲜空气了,把那书放回原位,撑起伞踩着皮鞋出了图书馆。
英国是一个很不好的国家,除了图书馆和书可以拿得出手,剩下的就令人扶额了,英国人虽助人之心较强,防人之心也不弱,人口虽然不多吧,警察局还不少——我的饭很不好找。
但是今天是愚人节。
趁着这条小巷没人,在一户人家的门口扔掉了雨伞,紧闭着眼狼狈的躺在地上,雨水打湿了我的黑色头发和黑色的大衣,路灯幽黄,静静地照着我的脸(这个温度,这个湿润度,我真是感觉棒极了)。
不一会儿听到一声年轻女人的惊呼: “啊,门口躺着一个人!”
“真的吗?”一个老女人回应。
“真的,我没开玩笑,等等,我看看他怎么了,喂,你们都出来看看,快点!”说着那个发现我的年轻女人就探了探我的鼻息。
鼻息是微弱的哦,美女。
之后我就被抬进了屋子。
听脚步声应该是有五个人。
“哦,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他是谁?怎么会倒在咱们家门口?”一个少年不停的问问题。
“不知道,不知道!反正他就躺在那里了,我觉得不像恶作剧……”美女答道。
“咱们赶快报警吧。”一个青年建议。
听到这里,我动了动手指,缓缓地睁开了眼,虚弱道:“这,这是哪儿?”
作者有话要说:
连更
第3章 第三章
老女人见我醒来,脸上带着一丝欣慰:“这里是我家。”又指了指屋子里的年轻人,“他们是我的孩子。”
我从沙发上勉强坐起来:“我记得走着走着突然后颈一疼,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谢谢你们救了我。 ”
“难道有人袭击了你?快看看你的钱包还在不在!”青年认真的看着我。
从怀里掏了掏钱包,我青了脸,赶忙把衣扣解开敞开看了看。
没有钱包……
当然没有钱包。
青年严肃道:“还是快报警吧,这件事情真的太恶劣了!也许那个贼还会继续犯案,我们必须把他抓住!”
“老兄你可真倒霉!”一个黑发的小男孩冲我摊了摊手。
“我觉得自己挺幸运的……”我嘿嘿一笑,“碰上你们这么善良的人,救了我。”
第一个发现我的那个美女脸红了:“这是应该的,先生。”
我站起身,咳了咳,一本正经道:“可你们救的是一位吸血鬼哦~”
他们都笑了。
美女望着我,眼眸中是浅浅的笑意:“我突然喜欢上愚人节了,吸血鬼先生~”
我微笑道:“这可不是玩笑哦。”
爱问问题的少年睁大了眼,咬着棒棒糖坐到了我的身边,道:“吸血鬼先生,你喜欢吃棒棒糖吗?”
我挠挠头,有些无奈:“我喜欢吃你。”
少年弯了眼:“哈哈哈,这是我在愚人节听到的最有趣的玩笑~”
青年忽然道:“警察快到了,先生。”
电话打得还真快啊……
“你报警了?”我有些遗憾的叹了口气。
青年道:“是的,怎么了?”
我目含悲悯:“其实,你不是帮我报的警……”
“嗯?”
出门的时候雨已经停了,路上依然湿哒哒的。
我从远处看着鸣响在门口的警车,摸出一方手帕,擦了擦嘴角,心生感慨:
人类中还是幼/齿的血更好喝啊……
我讨厌看早报,尤其是我猎食后第二天的早报。
媒体总是不得要领的夸大其词,为了博人眼球不择手段。
明明只是开了一个认真的玩笑,却被说成愚人节杀人魔,难道人类都这么分不清什么是真什么是假吗?
杀人魔?是吸血鬼好不好!
如此掉价简直不能忍!
话虽如此,哥一般还是会忍常人所不能忍,低调点总是好的,不能一气之下把英国的所有媒体人全当一顿饭吃了吧?那样不现实。
对了,我的室友是个200多斤的胖子,名叫查理,公司销售部职员,现在也在看早报。
为什么没吃他?
对这种一天三餐全是炸薯条的垃圾我实在是没胃口。
为什么合租一屋?
我没钱,而且穷的连钱包都没有。
“你不会穷的只剩一块手表了吧?”来租房的第一天房东上上下下的打量我。
我点点头,马上把手表摘下来递给他:“确实。”
房东撇撇嘴,瞅了瞅我:“看这块表不错,勉强抵一个月的房租吧!”
“谢谢。”我笑意深深。
这是上世纪最好的瑞士工匠花了3个月打造的纯银手表,相信我,绝对物超所值。
“维姆派尔,你看到报上写的了吗?”查理嘴角掉下半根薯条,神情激动。
我瞥了他一眼,好意提醒:“这是头条,谢谢。”
“天啊,这家人真可怜,杀人魔真该死!”查理愤怒的砸了桌子一拳。
我不由皱眉:“我倒觉得桌子挺可怜的。”
“维姆,不许人身攻击。”查理很敏感。
“我没有。”只是好意提醒。
查理灌了口牛奶,道:“你说他为什么要杀一家人呢,难道是仇杀?”
作者有话要说:
连更
第4章 第四章
我挑眉道:“也许不是一个人杀的,是团伙作案也不一定。”
查理皱起眉:“报纸上写了,犯人没抢劫也没脚印,根据对现场的初步观察,团伙作案的可能性不大……”
我道:“哦。”
“报上写受害人死状十分奇怪,还需要进一步尸解调查……”查理抓了把薯条,“唉,也没张照片,太不敬业了。”
“可能是怕吓着咱们。”我认真的想了想。
查理咬牙道:“这犯人真是可恶,他可能是个心理变态!”
“哦。”我垂下眼:“你……真的那么讨厌那个犯人?”
“难道你不讨厌他?不管有什么理由,杀人都是不能被原谅的!”
“没想到你还挺有正义感的……”我笑了笑,“说的对!人杀人的确是不对而且不能被原谅的!”
查理像忽然想到什么似的,神情复杂的看着我:“昨天晚上你去哪儿了?”
我不由愣住。
查理肃容道:“唉,我就知道……你以后不要晚上出去找工作,太不安全了,最起码要等这杀人魔被抓住才行,伦敦就这么大,谁知道这个魔鬼会不会来咱们这儿。”
吓死老子了,还以为要吃掉这垃圾以绝后患了……
“知道了。”粗神经的胖子……
他递给我半袋薯条:“兄弟你吃薯条吗?话说这几天我都没见你吃过饭,又不去混娱乐圈,节食是没意义的,额……你不会没钱吃饭吧?”
我淡定道:“我吃过了。”
“真的?”查理一脸怀疑。
“查理,今天是星期五哦~”我笑着提醒。快去上班吧小胖子!
“啊!!!我的业务报表!!!”接着,查理用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冲出了门。
看着一个200多斤的肉球神色慌乱的在屋里上蹿下跳真的很有喜感,可能这也是我留他不死的原因?
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回到卧室,拉上厚重的窗帘挡住窗外难得的明媚阳光,开始回忆。
随着足迹遍布世界上每一个国家,我的金钱也随之遍布世界,当然,这些钱都是我在各个世纪四处搜刮来的,钱币旧的新的都有,贵重物品更是不计其数。
现在的落魄是由于;出于习惯同时也为了不引人怀疑,每当离开一个国家时,我都只会带极少量的现金,反正下一个国家有,何必多带呢?
所以哥这次从丹麦飞来英国的时候习惯性的只带了50欧元,到古董级书店淘了套二手德国历史地理书集就囊空如洗了。
人类容易做出如发动战争、拆迁、破产、挖土等一系列不安分的举动,这些财产放于何处才安全就变成了最大的问题,所以,每隔几十年哥便会换一换放财宝的地方,记得这次是埋在了外伦敦贝克斯利的布莱克城堡的地下。
布莱克城堡是我在450年前斥资建的,我对它有一种理所应当的亲切感,虽然它现在并不属于我,但还是存放了我的家当。
然而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次来找时,哥发现埋在那里的财宝,竟然全都不见了!那可是哥在此处的全部身家啊!
据老子近半月的观察,现城堡的主人有重大嫌疑。
经慎重考虑决定——老子要见见他。
第5章 第五章
傍晚,低温,大雨。
利出行。
“Hello?有人吗?我是派来检查水管的,请开门。”我穿着窃来的工作服站在院落的大门外冲着人脸检测仪大声开口。
“请等一下。”一个甜美的女声忽然从话筒传来,听得我内心一漾。
果然是饿了……
不一会儿,门开了。
当双脚再次踏进这熟悉又陌生的城堡时,内心除了激动,再也找不出其他的形容词。
我已经很久很久没进这城堡里好好看看了。
Wele back lord。
Yes;I’m back。
终于忍不住勾起嘴角:我的城堡,维姆派尔城堡!
我略略环顾四周,进门大厅的四个角落各站着两位保安,细听脚步声二楼至顶楼共有不到5名女佣在打扫房屋,主人现不在家中。
一个女佣装扮的年轻女人把我引进客厅,给我倒了杯水,礼节性笑了笑:“这个城堡很大,如果所有的水管都检查过来可能会很久。”
我压了压帽檐,客气的笑了:“顾客至上,再说,这是我的工作。”
女佣道:“请出示您的工作证。”
“哦,给你。”从兜里掏出一张“工作证”。
“能摘下帽子吗?”她抬起头认真的看着我。
“哦,对不起……”一记手刀劈向她的后颈,“不能~”
在所有人按响警报前把他们全部弄晕花了不到20秒,啧啧,那些保安实在是太没用了。布莱克家族的人怎么会请这样的保安?还真是一代不如一代啊……
现在我正坐在沙发上悠闲的品茶,血茶。
白色金花的茶杯中的血像一杯深色的红酒,令我沉迷。
看着窗外的阴晦大雨,不由的笑了,当年也是这样的天气,老子怀着沉重的心情把这个城堡卖给了布莱克一世,唉,布莱克还真是个有眼光的伯爵……
门开了。
豆大的雨滴和人一起出现在屋里。
门关了。
“人都去哪儿了?”来人神色一凛。
我放下茶杯走过去伸出手,挂起友好而亲切的笑容:“终于见面了,小布莱克。”
金发碧眼算是布莱克家族的标志,想让人认不出都难,不过还真是漂亮呢~
他选择没有握手,而是盯着我,眼光如刀:“你是谁?”
啊,还真是难回答……
“我叫维姆,是来找东西的。”我依然伸着手。
小布莱克不动如山:“其他人呢?”
我讪讪的缩回手:“哦,他们累了,去休息了,咱们来谈谈吧,我可有正事。”
他嗤笑一声,眸光幽冷:“正事?一个闯入我家的强盗还能有什么正事?”
还真是不冷静……
“那好吧,既然你不愿意乖乖合作,我就先去睡会儿了,等你什么时候乐意和我谈了,记得来叫我。”我揉了揉眉心,转身上楼。
“等等!”他在我身后突然吼道,神色惊惧,“什么时候……”
“什么?”我转身看他。
“我的手机……”他盯着我:“你什么时候偷的?”
“你不仅不会知道我什么时候偷了你的手机,而且不会知道我什么时候已经反锁了大门,更不会知道城堡里所有的电话和报警系统已经全部失灵,对了,现在所有的窗户也被反锁了,你看着办吧。”
他闭了闭眼:“我现在就和你谈,不过你要告诉我,你究竟是谁?”
“Good。”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这个沙发颜色米黄,软度适中,是我的款。
我望了望阔大新潮的大厅,笑道:“鄙人全名维姆派尔,是你祖上的好朋友。”
他盯着我,半晌,一字一顿道:“不可能。”
“一切皆有可能。”我细细的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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