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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装深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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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萎萎地垂着,显然是长时间接触不到阳光的结果,而照这样下去,由于无法进行光合作用,它也将不久于人世了。不过大自然就是这样残酷的,没人也没有同类可以救它。

  我看得出,它们的缠绕决非一朝一夕的事情了。至少也有好几个春秋了。我站在它的旁边,猜测着这里曾经发生过的故事。也许是若干年前的某一天,一棵小树苗在这里扎下了根,而后开始缓慢而艰苦的成长。一二年之后的某一天,有一株藤蔓植物也在不远处扎下了根,它从发出芽的第一天起就开始在身边寻找可以攀爬的物体,终于有一天,它触摸到了这棵树,于是藤开始缠上了树,起先它对树构不成威胁,树也还在慢慢地长高,藤也绕着树在慢慢地攀爬,一起享受着阳光与空气。渐渐地,藤越缠越紧越绕越密,也越爬越高,藉着树给予它的高度,它可以攀上周围更高的树了,而前面那棵树却由于被藤叶层层覆盖而从此难见天日,最后不得不完全沦为了藤蔓的支架了。就这样,一场搏斗的结果出来了。树牺牲了,藤攀升了,攀升到了更高更大的树,即将开始又一场拼杀。而未来的结局也要到未来才能知道。那又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我突然记起了小时候家里种的桔子树,每到夏秋季节总会有一些攀藤的野草甚至爬山虎之类会爬到树上绕起圈子来,有些还会开出美丽的小白花,我是很喜欢看这种景致的,可大人们总是急着要把这样的杂草连根拔除甚至还要掘地三尺挖出那些像人参一般粗壮的根来以不使它过不了多久又生根发芽。我那时心中是颇为不解的,到如今方知大自然的厮杀无时无处不在。藤缠树也绝不仅仅在山中。

  于是,树死藤缠缠到死也好,树生藤死死也缠也好,那都不是缠绵,更不是爱情,而是你死我活的拼杀。都为了向着阳光充足的方向攀升,为了更好的生存。植物尚且如此,何况于人。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五月的乡村
桃花谢了,梨花落了,油菜花也结了籽。春到五月,大地仿佛忽然间失去了色彩,重又变得沉默萧条了!果真如此吗?

  没有,其实春天并未离我们远去,反而散发出了更浓郁的气息。走进农家的果园,桔树开出了白色的花瓣,草霉结出了鲜红的果实,枇杷也挂满枝头;走进田间,麦子抽出了挺拔整齐的麦穗,油菜株也挂满了节节菜籽。这般景象,让人一瞧便萌生出丰收在望的喜悦。空气中四处弥漫着一股沁人的芳香,它不像初春时节的空气那样掺杂着百花的味道,让人辩不出什么是什么的味道。五月乡村的味道就是桔花特有的芬芳,桔花看上来并不出彩,一朵朵白色的小花,花瓣厚厚的,点缀在桔树的枝头,然而它的芬芳却清新而浓郁持久,比起油菜花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油菜和麦子再过个把月即可收割,南汇的早桃初夏时节便也能上市了,水蜜桃和桔子要稍晚些,到*月间便也能品尝到了。总之,春到此时已不像初春时节那样热情奔放,却多了些收敛和含蓄成熟和稳重,没有四处的花枝招展,却有四处挂满的果实,似乎是丰收的前奏。又仿佛是心怀抱负,踌躇满志的青年,更显出些许沉稳的韵致来,而初春时节则更像是情窦初开的少年。这便是春至五月的独有风韵。

  五月的乡村除了预示丰收,还饱含着脉脉的诗意。你看,乡间的小沟里缓缓漂着密密麻麻的浮萍,浮萍中间又间或有一片片的水草,我在桥上向河流的远处望去试图搜寻它的源头,恍惚间却突然觉得整条河变成了一条翠绿的毯子铺在大地上,那片片水草便如同中间的朵朵印花。河岸边都是挺拔的芦苇,它们就像是镶在毯子周围的花边,岸上就是成片的麦田和油菜地,麦子已经吴嫩黄色,油菜正是碧绿,黄绿相间成片,使大地充满色彩,宛如一幅巨幅的画卷。春天已从热烈奔放变得雅致和安详。

  忽又想起童年时的游戏来,就是抽一根芦苇的嫩心,再抽去中间的芯子便可做成一个简易的喇叭,可吹出声响,我于是来到岸边,这才发现大多芦苇只剩下光秃秃的杆子和几片细长的老叶了,这才又想起粽子来。那些大的芦叶正是被剥去包粽子了。近些来,这粽叶的需求似乎大增了,乡人们包,用的自然是这里的芦叶,城里人包粽子用的也多是乡间的芦叶,自有乡人们会剥了上城里去买。这年头什么都用新包装,唯有粽子始终在用纯天然的绿色包装——芦叶。

  说起粽子就免不了有了些馋意了。本来,正宗的端午要到公历六月,但乡人们往往忍不住想要尝个鲜,所以只要芦叶长到可以包粽子时就开始动手了。一般到了五月,我就忍不住要像小孩一样缠着母亲包粽子了。至今我只爱吃母亲包的粽子,嘉兴粽子虽有名,但我怎么吃也还觉得不及母亲包的,许是先入为主的缘故吧。在市区,一年四季都到处能买到粽子,但除非特别馋时买上个把外,平常是不吃的,因为在我嘴里那味道实在与我母亲包的相差十万八千里。

  五月,又恰是农闲,天又不冷不热,况又有个黄金周,因此在乡间,五月也是个婚嫁高峰月。尤其是五一期间,几乎天天有迎亲彩车队从家门前经过,记得过去也还有紧跟一辆装满嫁妆的大卡车,上有新被褥若干,家具家电若干,也不知何时起乡人们也开窍了,觉得那不过风光一下而已,并不实惠,所以渐渐就把嫁妆变成银行存折交到新人手里了,实惠又省事。

  自然,在预示着丰收的五月里结成连理,这是多么浪漫而又吉利的事噢!

  五月的乡村,的确很丰富很多彩。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小木马;驾驾驾”——关于童年的回忆
在小区里散步时看到了两匹小木马,突然就想起“小木马,驾驾驾”这句儿歌来了。其实早已记不清这句儿歌来自哪里了?或许的确是我童年时候老师教给我的,或许是那时候看过的某部电影,也可能是青少年时代才学到的。但这都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它今天确实又勾起了我对童年的怀念。

  其实我并不想无休止地怀念我的童年。有时候静下心来想,那段岁月究竟有些什么美好的故事值得我反复玩味呢?想来想去都没想到答案。就说那小木马,我敢说我的童年里绝对没有碰过。我的童年多半是在田野里度过的。现在留在我的记忆当中的仿佛除了秧田就是棉花株要不就是西瓜地。

  大人们插秧的时候我经常被安置在田头的一把小矮磴上,磴子上扎着一把小伞。高高地撑起着为我遮阳,而我在那方小小的空间里做些什么现在已经没有印象了。同样,在棉花地和西瓜地里的情况也相似。

  母亲曾告诉过我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有一次我被安置在棉花地里,母亲在不远处干活。她偶尔扭头朝我坐的地方看看,看到我的小头便放心了,可是有一回她竟没看到我,于是转身就朝那个地方走来,原来我正低着头用手指头在地上划圈圈。她刚想离去突然看到在我手指不远处有一条火红的足有二尺长的赤练蛇,它的头正朝着我,向我吐着舌头,而那时我也已经看到这个家伙了,也拿眼瞪着它。那时,我还不知道蛇是什么东西,自然也不知道恐惧了。好在我只是盯着它看没有用手去抓,如果那时一伸手,或许我早已到另一个世界去了,也不会留下这篇文字了。那时母亲吓坏了,边大声喊父亲边慌忙用镰刀一个劲地打。等父亲过来,蛇的头早已经被打扁了,母亲却还惊魂未定。而对于这一切,那时的我没有任何感觉,不知道眼前发生的是一桩什么样的事。所以,这事我丝丝毫毫都没有留在记忆里,全是母亲告诉我的。

  童年里虽没有小木马驾驾驾的游戏,但并不缺少娱乐。甚至我想那些游戏远比站在原地不动的小木马有趣多了。比如捉树上的知了,蝉,树牯牛(天牛),还有一种在野草上爬的全身蓝得发亮的小壳虫,名字已经叫不起来了。在这些游戏里捉树牯牛是最刺激也最显示胆量的,因为它会咬人,一不小心就会被它咬到手指头上,那真是钻心地疼。而在我们家的冬青树上尤其能抓到一种别处看不到的全身黄灰色的大个树牯头,因为这个,我时常觉得荣耀不已。

  这些游戏在我们那儿是人人皆知人人皆玩的。当然男孩子比较多些,女孩子玩什么呢?好像有跳像皮筋,挑辨子(一种用双手把一圈线挑出各种不同图案的游戏,偶小时候也会玩一点点)等等。但这里我还要说一件我小时候觉得很好玩的事情——凿(即叉)龙虾。工具是用自行车的钢圈做成的小鱼叉,比正宗的鱼叉的刺要软得多,所以只能叉龙虾。自然,那不是我的发明了,而是爷爷的专利了。那时候龙虾多,夏天的时候一大早起来,到附近的各条小河、断水沟去巡逻,定能看到龙虾们都侧身爬在水面的水草上芦苇杆上,这时候小心翼翼地瞄准,一叉凿过去,这只龙虾就是你的了。这样每天早晨我都能拎回满满一篮龙虾。实际上我并不怎么爱吃,只为那种乐趣。这样的乐趣持续了好几个夏天,后来不知什么时候起龙虾渐渐地少了,我也就没了兴趣了。

  可能也就是那以后,作业渐渐地多了,家长渐渐地严了。于是,童年也渐渐地远了。其实童年的记忆总是那样凌乱而遥远。有时很难相信那究竟是真的自己亲身经历过还是只是昨夜的一场梦。或许正如弗洛伊德所说,梦总是和儿时的记忆有关的。于是,追忆梦也就成了追忆一个逝去的童年。。。。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我的家乡有井,但不常用,即便在水龙头还没有普及的年代,乡人们也更习惯于用河水来清洗生活中的一切,吃的,穿的,用的,乃至自己的身子。只有冬天的时候,人们才会想到井水比河水暖,因而用它来洗脸洗衣服,只有夏天的时候,人们才会想到它比河水凉,因而用它来清凉的洗一把脸。其它的日子,井盖都是严实地盖着的。

  井,在家乡是次要的,甚至是可有可无的。我也从来没有在意过它的存在。

  然而有一个词,突然让我很感动,也突然想起了家乡的井。这个词叫“背井离乡”,因为很熟悉,我从不曾琢磨过它的意味,以至于当我去琢磨它的时候才发现它隐藏着我们太多太多的情感。

  背井便是离乡,井成了家乡的一个永远的符号,一个抹不去的记忆。这多少让人觉得有些陌生,在文人的视角里,井或许从未登上过有历史的舞台。在历代文人的诗词里,似乎只有月亮才是家乡的符号,只有见到或者想起月亮才会记起故乡,然而那终究只是文人心中的故乡,尽管文人最能在历史的长河中留下文字和声音,但无论哪个时代文人都只能是少数,对于芸芸众生,我想井更能代表他们心中的故乡。因为那是每个生命得到哺育的保证,是最关乎生命的一样东西。它远比天上的月亮来得真实而可感可知。

  “背井离乡”这个词出自元代贾仲名的杂剧《对玉梳》。贾仲明是山东淄博人士,该地区多山少湖,可想而知井在他的家乡是多么重要的生存必备设备了。蔡某生长在平原地带,从不需为饮水发愁,但我却相当能理解山脚下几户人家甚至几个村子共用一口井是怎样一种生存状态了。在这样的地方,井是直接关系到生存的。可想而知在这样地方生活的人对井会有多么深沉而又难舍的感情了。

  《对玉梳》这出杂剧并不出名,但这个词却从此流传天下并流传至今,我想它一定是激起许多人的共鸣了,因为思乡的情怀是一样的。文人的故乡依然是明月,也许永远会是明月,我想,百姓的故乡也依然还是井,因为它曾经带给我们的记忆太深刻太深刻了。

夜归
过了立冬,白天越发短了。我五点多出了家门开始到街上等车,我要赶往城里的小屋。等了一刻来钟,车还没等着,倒是把夜色等来了。这才发觉,这夜色竟然这样陌生而又久违。仿佛有一种久别重逢的感觉。

  是的,城市里没有夜色。或者说,城市里的夜色与我童年记忆中的夜色是完全不同的景象,以至于我无法将它们联想到一处。城市里的街灯通宵达旦地亮着,甚至连城市里的大楼也会发光。每当我半夜失眠睁开双眼,窗外永远是灯火通明,我习惯性地抬头望夜空,然而几乎没未见到过星星。然而这一切我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就习以为常了,直到再次走进今晚的夜色——这乡村特有的夜色。

  乡村的夜色是安详而又宁静的,无论春夏秋冬,每次当我半夜起身向窗外探望的时候,我看见连大地和天空也都沉睡了,一切都安静地出奇,我经常怀疑白天我们是在另一个世界里过的。这个时候我就会抬头看天上的星星,星星们也都眯着眼打着嗑睡,天空变得越发黑不可测,仿佛白天将永不复返一样。每当这个时候我都会感到一阵由心到身的恐慌与寒冷,于是立马钻进被窝。

  稻子想是刚刚收割完毕,连日的晴空也晒干了稻秆,于是,空气中到处飘散着燃烧稻秆的淡淡地烟味,这烟叶如同夜色一样是陌生而又久违的,也是乡村独有的。

  初冬的夜晚已经有了丝丝寒意,风不大却依然能刺透我不算厚的衣衫。我拎着我的背包独自侯在寂静的车站,街上没有人流,没有商贩,静地几乎连落叶飘零的声音都能听见,这样的静谧与冷清也是乡村所特有的。

  我把手伸进衣袋,原是为了避寒,却触到了两只桔子,这是我出门前在自家桔树上摘的,原是为车上解喝解闷用的,可是看来这会儿的无聊决不亚于车上,于是索性掏出来剥了吃掉算了。正想着,远处一对车灯隐隐约约地出现了,遥远得似乎是从另一个世界开来的,从灯光的摇晃与忽明忽暗中我能想像得出这车是如何晃悠着前行的。

  钻进了车厢,如同钻进了儿时的被窝,我感到一阵暖意,然而等坐下才发觉这毕竟不同于儿时的被窝,它太吵嚷使我无法回忆或继续思索某个儿时曾经思索过的问题。于是剩下所能做的只能是嗑睡,何况从老家到市区需要整整三个小时的车程。

  车子穿梭在已经相当黑的夜色里,街上没有街灯,也没有其它车辆,它就在这场黑暗中横冲直撞地往前开着,我知道它是在疯狂地想要逃离这片黑暗,去到那个灯火通明没有夜色的城市里,汽车对于乡村,大概永远只是过客,它去到乡村的目的大概也是为了将更多从夜色中走来的乡村出孩子接到没有夜色的城市。

  汽车永远是乡村的过客,而我想,我却应该永远是城市的过客。汽车载着我的去到城市,可是我的心却在原处不曾挪动,它已被乡村的夜色凝固。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还  乡
这个标题有些吓人,像是几十年没回家似的。不过我以为,几十年未归的人即便总有股思乡之情,也定然已经藏得很深,否则整日整夜的思念怎叫人消受呢?能够长年在外而不归的人,要么是在为事业打拼而将其它多余情感压藏在了心底,要么是有家不得归的。这样的人,即便最终仍愿回到故乡,那不过是图个叶落归根罢了。故乡对于他们的人生或许已不再有多少实际意义。

  我的还乡却只是小别,一个月都不到的小别。小别后的思乡情怀决不同于那些数十年不归者的思乡,这是日日夜夜的思念,一闭眼就能忆起往事和亲人的思念,如同后主说的“梦里不知身是客”,好在,蔡某只是小别,后主却是永久的别离,那会是怎样一种伤怀呢?蔡某不忍揣摩,哪怕只要体会一半,也是不堪忍受的。

  虽是同往常一样的小别,但这次却稍有些特别。上次出门时正值秋未,如今归来已是冬初。出门时走过田间小路尚能闻到稻梗的清香,归来时却是踏着早晨的薄雾和淡霜。虽只是秋去冬回,却略略有一股春去冬回的味道,这一来便更有一种近乡情怯的感觉了。

  路旁的香樟树虽未落尽秋叶,却早已满树衰黄了。我远远地看见了自家的大门,像往常一样紧紧地闭着,走近看时,攀在围墙上的扁豆已经花落豆结了,连茎蔓也不似以往有力了,仿佛就要随秋风逝去一般。入得院来,原本满枝的桔子如今已摘尽,地里的青菜却不见长大,倒是蔫了一般,也是,经受了霜打的青菜原本就是这个样子的,不过这般模样若被城里人见了恐怕会顿失了吃“活杀青菜”的胃口,倒是农人更爱吃这被霜打过后青菜,别有一翻味道。墙脚花坛里两株四季桂正飘着淡淡地香味,只是一旁的腊梅尚未盛开,但显见已经含苞欲放了,若是下次再一个月后回来,必是已经盛开了。

  我掏出钥匙欲开门却发现插不进去,再一看,原来我拿的是市区租借的那间小屋的钥匙,看来这次真是出门太久了,以至于连掏钥匙的习惯也改了,记得刚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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