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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上岗说明书-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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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人电脑,犹如杀人父母,此仇不共戴天!
姜重黎咆哮一声,抡起拖鞋去与恶贼拼命。
贼人单手就钳住了他的双臂,轻而易举将人搂着,制止了他的暴行,然后摸了摸他的后脑勺安慰。
“没坏,保证比之前更好用。锅里有土豆炒饭,你去吃完,咱们好办正事了。”
姜重黎强忍着泪奔的冲动,再一次坚定了必须把恶贼弄走的决心。
吃完饭,穿好衣服,姜重黎简直是迫不及待,要狂奔向那个救命的商店。
贼人给姜重黎塞了一个小小的入耳式耳机,姜重黎抽抽眼角,那貌似是他的蓝牙耳机,但看上去又有些不同,难道也被拆过了?
贼人启动了桌上那堆破烂,被拆解出来的显示屏居然亮了,显现出姜重黎周围的画面。贼人似乎不大满意视角,又调整了一下,鼠标一摇,姜重黎周围三百六十度的影像一清二楚,就像玩3d游戏一样。
姜重黎惊恐地看着,没想到贼人竟有如此技术,简直黑科技。
“好了,重黎,你可以出发了。”贼人道。
“去哪儿?”姜重黎茫然问。
贼人一指床下,“钻进去。”
姜重黎低头一看,床底下的地板上,不知何时,竟然被开了一个黑黝黝的大洞。
“等等,这是怎么弄的,去商店为什么要钻洞,还有这洞是通到哪儿的啊?”
“你不是问我,你究竟是哪国的国王么,”贼人伸手覆上姜重黎的屁|股,“现在,就去亲眼看看你的王国吧。”
说完,用力一推。
姜重黎惨叫一声,一头栽进洞中。
第4章 雨夜
姜重黎掉了下去,掉的时候,内心是几近崩溃的。
他家住三楼,三楼!
三楼的地板上开了个洞,人掉进去,能掉到哪里?
答案当然是二楼啊!
掉人家地板上,顶多也就是疼一下,但是,根据自家房间布局来看,他很可能会直接掉到人家二楼住户的床上。
万一床上还躺着人,那可是满身长嘴都说不清了。
就算人家不计较这个,但平白把人家的天花板凿穿了,他也根本落不了好。
这回,十有八|九是要挨揍。
姜重黎努力思考,什么样的赔礼道歉形式能让二楼住户原谅自己,以及贼人。要不,让贼人做顿大餐给楼下吃,外加负责把房顶修好,再给装饰得漂亮一些。事情是贼人搞出来的,他手艺又好,没有不让此贼负责的道理。
不过,下落的时间似乎有些久,怎么还没有到底?
突然,他的身体遇到了一层阻力,黑暗中,什么都看不见,阻力像一块巨大的果冻,把姜重黎整个吞噬进去,强烈的压迫感袭来,皮肤骨骼乃至内脏器官,全都被疯狂地碾压,那一瞬间,姜重黎感到,字面意思上的,他的脑仁爆炸开来。
然后,灵魂像摆脱了某种无形的桎梏,欢欣逸出,阻力接触到他的灵魂,陡然间温柔起来,轻轻围拢在他身边,隐约一丝喜悦的情绪。
被刻意遮蔽掉的往事,在无拘无束的灵魂面前,全部渐渐清晰。
……
小小的姜重黎,捧着一碗汤圆,与高大伟岸的男人面对面坐着,一起吃饭。男人的身体力量极为强大,元精之气浩浩荡荡,充沛无边。满溢出来的元精之气,在他身周如同太阳光辉一般辐射,星星点点的化为一个个小小的光团,散逸到空气中,再慢慢消失不见。
只要是生灵,就会因为生命活动,不断向外散发热力,这股热力无形无影,离体之后,会慢慢消散在天地间,但姜重黎能够看见它们,不仅能看见,还能触摸到,并且十分清楚,它们到底有多么美味。
一个光团飘飘摇摇,落进他的碗里,与其它白白胖胖的汤圆混在一起,在清亮的汤水中,翻了个个,姜重黎咽了咽口水,瞪着如此嚣张的光团子,张开了嘴。
“重黎,控制自己。”男人说。
姜重黎死死咬住舌尖,用勺子把光团扒拉到一边,舀起它旁边的一个白胖汤圆,送进嘴里。
这汤圆,什么味道都没有,蜡一样。
姜重黎吃着,像一个正在执行任务的机器人,机械地咀嚼,机械地咽下去。
大手温柔地摸了摸姜重黎的头,“我知道,吃掉它们是你的需要,也是本能,但重黎,有些时候,本能并不天然意味着正确。”
“嗯,秦山,我不会的,你放心吧。”
洛秦山刚毅的脸上,现出一丝柔和的笑,如同烈日化为暖阳。姜重黎呆呆看着,也露出了幸福的,傻乎乎的笑。
……
少年模样的姜重黎,死死拉住洛秦山的手,拼命哀求:“秦山,我一定要回去,我的国家,我的子民,他们需要我的帮助。”
“重黎,你从未见过你的国家,更未见过你的臣民,你根本不知道,他们现在是什么样。”
“但是,我感觉得到,他们在呼唤我,我必须回去……”
“那只是你的本能,而本能并非正确!”洛秦山厉声打断他,“没有人是生来就必须去履行某种使命的,重黎,你记住,你的人生能够自己选择。”
姜重黎从未被凶过,他呆呆看着生气的男人,泪水渐渐湿了眼眶。
洛秦山蹲下来,抱住少年柔软而充满弹性的身躯,将他的脑袋,埋进自己的颈窝里,“我好不容易才带你出来,绝对不会眼睁睁看着你回去。重黎,你和我在一起……除非我死。”
……
“洛科长,放弃抵抗吧,已经没有希望了,把人交出来,还能争取组织上的宽大处理。”
青年的姜重黎,与洛秦山一起,躲在一间废弃的工厂里。外面,直升机在天空中轰鸣,装甲车的履带碾压过碎石与水泥块,探照灯的光芒穿透雨线,将周围照得雪亮。
到处都是人,枪药味充斥于潮湿的空气当中,极为刺鼻。姜重黎的眼瞳闪烁着愤怒的火光,晦暗深沉。
他从没有伤害过谁,他时时刻刻都在克制,但是,这些人却仍然像围捕野兽一样,狩猎着他。
无知,愚昧,不自量力。
他是国王,尽管这里不是他的国土,他们不是他的臣民,但他,依然是国王。
与生俱来的傲岸,哪怕被日以继夜地压制,但那,依然是本能。
秦山希望他压抑天性,那么他便压抑,可对于眼前这些人来说,收起威胁到他们的刀剑,并不能换来友善与和平。
“重黎。”
姜重黎回头,看着脸色苍白的洛秦山。
他从未见过这样的秦山,秦山,一直是最为巍峨雄壮的高山,为他撑起天地。但现在,秦山被伤害了,被原本该是同伴的人,狠狠背叛,狠狠伤害。
不可原谅。
“重黎。”洛秦山看着他,一直看着,那么专注。
他脱下自己的长风衣,仔仔细细,为姜重黎穿上,“你快长得和我一般高了,就是还不够强壮,以后多吃些肉,不喜欢也要吃,知道吗?”
风衣穿在姜重黎身上,有些空空荡荡,竖起的呢料衣领,盖住了他的鼻子,姜重黎深深吸了口气,全是洛秦山的味道,又温暖,又安心。
真好闻。
“好好照顾自己,哪怕没有我在身边,你也要好好生活下去。”洛秦山的眼中,满满都是再也掩饰不住的不舍,依恋,与悲伤。
只是一瞬,洛秦山就抬起手,遮住了姜重黎的眼睛。
“重黎,忘了我吧。”他说。
黑暗袭来,乌云一样笼罩了姜重黎的心灵,这是失去意识前,洛秦山说的最后一句话。
秦山!
姜重黎猛地睁开双眼,死死攥紧了双拳。
原来,这才是他真实的过去。
后来,在那间废弃的厂房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没有被抓走,是洛秦山救了他,可是,洛秦山也再不曾出现过。
他明明说过,他与他要在一起,除非他死。
除非他死……
姜重黎遮住自己的双眼,就像洛秦山当年做过的那样,他的心中翻滚着无数黑暗的情绪,如同毒火,晦暗燃烧。
耳机发出电流接通的滋啦声响,紧接着,传来贼人性|感无比的低沉耳语。
“重黎。”
姜重黎浑身一震。
贼人的声音本就好听,此时通过耳机,音波在极近的距离直传到耳膜上,更添魔性,奇异地将姜重黎从心灵的深渊中拉扯出来。
“重黎,听到了吗?”贼人再度开口。
“……嗯,听着呢。”姜重黎强忍着用力揉耳朵,并把耳机掏出来丢掉的冲动,垂下眼帘。
他真的是国王,肩负着统御国家的天赋使命,洛秦山想让他过普通的生活,但这个努力,被那个夜晚粉碎了。
洛秦山不知所踪,而他,也回到了这个属于他的国度。
但姜重黎已不是少年,他看过冰与火,看过魔戒,王者的回归只会比片中更加血腥,更加艰难。他需要权力,需要力量,去寻找当年的真相。
那个雨夜,那间厂房,洛秦山到底干了什么,之后,又去了哪里……
无论生死,只有那个人,一定要找到。
“重黎,你怎么了,身体不舒服吗?”贼人问。
“没事。”
尽管这是他的国度,但他从未在这里生活过,一切对他来说,都是未知的。无论有什么艰难险阻,他都必须自己解决,没有人可以依靠。
姜重黎深吸口气,开始打量周围的情况。
眼前这个……好像是床底板,他在床下?但应该不是他自己的那张木板床。
贼人选择的进出方式,实在很有个性,他怎么这样喜欢爬床底的。
姜重黎滚动一圈,从床下爬出来,发现自己身处于一间宽敞明亮的卧室当中,室内摆设简单舒适,最显眼的就是地当中的这张kingsize的大床。床上堆放着柔软的抱枕,都是小动物的形状。
“喜欢吗?”贼人问,似乎有些期待他的反应。
姜重黎没什么心情,看了一眼就不看了。
开门出去,四处看看,同一层还有几间客房,楼上一整层都是书房,酒棕色的书架上全部摆满了书,像个图书馆一样。
落地窗外,是一个宽敞的露台,蔷薇藤爬在露台的栏杆上,饱满的花朵水润妖艳,摇摇欲坠。
楼下是客厅与大厨房,餐桌上摆着金线玫瑰的英式茶具,三层高的a茶餐盘中,装着色彩鲜明的糕点与三明治。
“你的房子?”姜重黎问。
“我的就是你的,做我的国王后,这里就献给你,作为你的王室领地。”贼人道。
在西方世界,所谓王国,与大一统的华夏,是有着很大区别的。国家大体上由大大小小的贵族领地组成,贵族领主在领地中享有极大的权利,领主们向国王效忠,但贵族领内的民众,则只效忠于自己的领主。
这种体制,在现代社会逐步演化成为了联邦制国家,在许多西方国家,州政府依然拥有很大的权利,甚至包括立法权。
而王室拥有自己的直属领地,称为国王领,一般来讲,国王领才是一个国王能够完全控制的地方。
“我没有自己的国王领?”姜重黎挑眉。尽管这间欧式别墅十分豪华,但它是属于贼人的,只有答应了贼人的条件,姜重黎才能拥有它。
“没有。”贼人十分肯定地回答。
这就意味着,姜重黎这个国王,比光杆司令还要光杆司令。
“我的国家,根本不存在了,是么。”姜重黎说。
“名义上,我们仍然是君主制国家,虽然实际上王国的概念的确已经分崩离析,但贵族领都在,有领主,有领地,有领民。本来,我可以帮助你复辟,重新获得他们的效忠,享无边权利,但是你既然不肯接受我,一切也就都不用提了。”
果然,流落在外的王子被迎接回王国,然后在一群热泪盈眶的贵族的簇拥下,登上王位,坐享无数宫廷贵妇这种事,就只能是个童话而已。
“觉得有点儿惨?”贼人不怀好意地问。
“你说呢?”
“那就当我的国王吧,好吃的,大房子,庄园,超级跑车,豪华游轮,只要你想要的,全都都会属于你。”贼人再度诱哄。
“人手呢?我是说,穿西装带墨镜,扛着尖端武器,一声令下就扫平一片的超级特工甚至特种部队呢?”姜重黎现在对武装力量最感兴趣。
“这个么……”贼人似乎思索了一下,“你要是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认真钻研专业技能,登上国王职业的巅峰,获得国民的狂热崇拜,发动对外战争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应该不会那么严重。”姜重黎道。
推开大门,走入房子的前院之中,姜重黎回过头,看到三层的白色别墅建筑,在明媚的蓝天映衬下,美得好像明信片中的风景一样。
碧空如洗,没有pm2。5,这里不是他原本的城市,他真的已经到了另一个地方。
身后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以及蹦跳的脚步声。
“重黎小心!”耳机中传来贼人的示警。
姜重黎赶紧低头,一个巨大的物体就从他头上掠了过去,某种毛绒绒的长条状东西,扫到了他的后脑勺,力道很大,甚至带起了风声,如果不是头低得快,这下挨实的话,不死也得脑震荡。
第5章 雪梨
姜重黎遭到袭击,顿时有些怒,他本就因为回忆起往事,心情极为不好,十分需要发泄发泄。
有人想揍他?来的正好。
姜重黎双手提起,握拳于胸,双脚前后站定,微微弯曲,以便灵活地跳动。
哪知道,对面的敌人,拳击姿势比他更加标准。
“!”姜重黎瞪着对方,面无表情。准确的说,是不知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才好。
那个袭击了他的家伙,长着一张极为秀美的脸,大大的眼睛,三四层的双眼皮,眼睫毛又长又翘,又浓又密,羽刷一样呼扇呼扇。
然而就是这么个脸庞秀气的家伙,直直站立起来的身躯,却足足高达两米,雄壮的胸肌和背肌,使得那屈在胸前的上肢极为有力,但看上去最为危险的,却是这家伙的下肢,简直强壮到了恐怖的程度。
姜重黎毫不怀疑,自己若是被踹上一脚,该是怎样一个悲催的结局。
听说,这种家伙打架的时候,除了拳击,更尤其喜欢用粗壮的长尾巴支撑地面,然后双脚向前飞起,专门踹人家下三路。
“它是红大袋鼠,体型最大的袋鼠,也是大洋洲最大的哺乳动物及现存最大的有袋类。”贼人在耳机里科普。
“……我知道。”卧室里那堆抱枕中间,就有袋鼠,但作为抱枕,小袋鼠又毛绒又可爱,哪像眼前这只,如此威武雄壮,睥睨天下。
对,睥睨天下这个词绝对没有用错,瞧瞧那半耷拉着的眼皮,再瞧瞧水杏大眼里面那默默鄙夷的情绪,看着与羊驼的经典表情竟极为相似。
“红大袋鼠平均站立身高约1。5米,体重85公斤。可以轻易跳起3米高,9米远,并能达到时速60公里以上。你眼前的这只,各项基本数值翻倍,是红大袋鼠族群中当之无愧的王者,战斗经验极为丰富。”贼人继续科普。
姜重黎眼角一跳,慢慢放下双拳。
明摆着的,起冲突的后果就是他单方面挨揍,并且还可能冒着再也不能人道的风险。身为人类,与袋鼠打拳击,肉搏,太想不开,何必呢,何苦呢。
大袋鼠用鼻孔喷出股气,向前一个小扑,吓唬了姜重黎一下,姜重黎后退几步,有些明白了,“它是不是认为我入侵了它的地盘,在赶我走?”
“是的。”贼人回答。
“你之前怎么不早说,出门会被袋鼠赶?”姜重黎受够了贼人的不尽不实。
“我有准备,”贼人平稳地说,“你口袋中有我做的土豆饼,给它吃,它认得我的手艺。”
姜重黎掏掏外套口袋,果然掏出了一个食品袋。
袋鼠抽抽鼻头,疑惑地看着姜重黎。
“来,来。”姜重黎掌心捧着土豆饼,小心往袋鼠靠近。
袋鼠闻到熟悉的味道,放松了警惕,低下头,在他手里吃饼,温润的舌头,时不时舔过姜重黎的掌心,酥酥麻麻的。
趁着它吃东西,姜重黎另一只手伸过去,摸了一把袋鼠树叶形状的尖长大耳朵,耳朵柔软温热,毛绒绒的,十分可爱。袋鼠抬起眼睛,长睫毛呼扇,看了看他,没表示高兴,也没表示不高兴。
姜重黎胆子大了起来,又伸长手臂,去够人家覆盖着金红色水亮绒毛的长尾巴。
这回袋鼠不乐意了,相对短小的前爪轻轻推了他一下,姜重黎只觉一股大力袭来,一屁|股坐到了地上。
袋鼠的大双眼皮斜了他一眼,跳到一丛玫瑰花旁边,伸着鼻子去闻花香,不再理会那个愚蠢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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