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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饭馆-第8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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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很感激眼前这个男人,小松糕却闭上了嘴巴,他答应过那个金灿灿的家伙,那句话不能对别人说。
    一直站在旁边听这里人的对话,富乐表面上虽然很平静,但心里早已掀起惊涛骇浪,因为眼前这个可爱的少年竟然是一只狐狸,而且他不知道已经活了多少年,这么多年以来一直在寻找一只藏獒,想要告诉他一些话?
    虽然知道有妖怪存在,并且那个饭馆里肯定就有不少,但听说过是一回事,亲眼见到又是另外一回事。富乐忍不住偷偷观察小松糕,见他皮肤那般好,五官又非常好看,并且性格极为单纯,就觉得这个小妖怪实在是特别,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一路走到现在的。
    “你要找一只藏獒?”张全明确认似的问小松糕,见后者点头,便笑了起来。他转头问富乐,“车里保密性好不好?别人看不到里面吧?”
    猛然回过神,富乐赶忙说:“密闭性非常好,还可以在车里开视频会议,前面司机驾驶室与后面有窗户,可以关上。需要我回避吗?”
    “不用,你是自己人。”张全明轻轻摇头,然后就开始解自己身上的衣服。
    他的身材非常好,是标准的倒三角,腹部的肌肉纹理特别明显,大腿修长,四肢伸展开就如同优雅的猎豹,全身都蕴藏着一股让人不容小觑的爆发力。
    偷偷咽了口口水,虽然知道自己作为礼貌应该非礼勿视,但富乐还是忍不住扭头看过去,见他的身材如此完美,不禁想到若是此人是自己的伴侣,那当真做梦也要笑醒了。而就在此时,富乐心里胡思乱想的时候,就看到张全明竟然整个人蜷缩在座椅上,身上盖了件外套,也不知道怎么的,浑身一抖,再站起来的时候竟然变成了一头威风凛凛的藏獒。
    不光是富乐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眼前的一幕,小松糕也目瞪口呆了,他虽然一直都知道自己要找一只藏獒,但其实在不久之前他才真正的知道藏獒的模样……
    “我就是藏獒。”张全明甩了甩脑袋,口吐人言。
    认真的看了看对方的模样,小松糕终于确定这确实是一头藏獒,他也跟着脱掉衣服变成了一只小狐狸。只是因为每天都失去精血,小松糕看上去有些憔悴,瘦巴巴的,皮毛也没有多少光泽,他对藏獒点点头,开始复述他记了一辈子的话。
    阳星君是谁?自然是太阳星君,也就是张北极。
    虽然张北极自己从来不承认他是阳星君,并且最喜欢做的事就是挖一块太阳藏在身体里,但这世间神仙鬼怪千千万万,就连三足金乌,还有上古大神太一和他的兄弟,也都是太阳中孕育出来的。传闻太阳是盘古大神的一只眼睛所化,不但含有无上大道,还孕育着凡间万物,是真正含有大功德至高无上的存在。
    太阳星君这样堪比上古大神的存在,是超乎万物之上的。
    尽管不知道张北极为什么变成脑子里都是水的模样,但他的身份确确实实毋庸置疑,他本身就是太阳的意志。
    清明、阳星君都无事,这是当年金龙说的话,时过境迁,终于传到张全明的耳朵里。
    眼眶热热的,张全明知道自己这时候应该高兴,不应该哭,但他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睛。张北极和李清明在他看来,不但是饭馆老板,更是如家人一样的存在,他们一百年前忽然消失,这让所有的人心中都蒙上了一层阴影。
    还好、还好没事。还好金龙当年就知道让人带话,并且成功带到自己这里。
    转身抱住富乐,张全明有些呜咽的说:“小松糕是我们的恩人,我这就把消息送回饭馆,让大家都不要担心。还有那个秦凯,查查他的身份。”
    冷静下来的张全明,因为知道李清明和张北极的消息,心终于放了下来,那些一直压抑着的气势也毫不保留的爆发出来,他给小松糕一些丹药,让他吃一些补补身体,然后很快变成人穿上衣服,目光灼灼的看着前方。
    老板还在,虽然见不到,但他觉得自己并不会再迷失方向,只要过好日子,守好饭馆,老板终究会回来,因为这里是他的家。
    富乐的效率很快,也实在是这个秦凯并不是什么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而是响当当的大人物:近期极为火热秦家公子,多情多金,是许多人梦寐以求的偶像男神。
    “这也是缘分。”张全明淡淡道,“要小松糕的血肯定是研究,也只有小松糕这种对人类根本不了解的妖怪才会相信他。他没有把妖怪放在眼里,如此行事,难成大器。富乐,既然秦凯想研究妖怪的血,我便主动给他弄一点,让他研究个够吧,这样一来,报应来得快一些……”
    “好。”富乐点头,他终于接受了张全明的另外一个身份,接受后就更觉得这人是最佳伴侣,不过双方的地位千差万别,在不知道对方的心思之前,他只能按兵不动。不过,还是希望两个人能发生点什么,即便是没有结果,也没有遗憾了。
    而张全明很快就弄来许多融入旱魃、藏獒、应龙以及饭馆顾客们一丝力量的鲜血,却不是精血,不过这对于普通人来说,其中蕴含的灵气已经足够狂暴。想要研究这个的人,注定吃不了兜着走。
    自己做过的事情总是要自己负责,人生来如此,这是世界法则,没有人能逃得过,如果有人侥幸逃了……那么别急,肯定会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付出更多的代价。
    天道之下,万物公平。
    
    第143章
    
    入世的体验对张全明来说受益匪浅,每一段经历都足够他慢慢感悟。
    心中有些明白为什么当初李清明经常离开饭馆,不管在外面经历了什么,都肯定会有所收获,哪怕是有时候收获和得到的并不能成为正比,但这个也足够了,因为有些东西只有这样才会得到。
    见了许许多多的世间繁华,张全明感慨良多,对于找对象的事情终于不再那么执着。
    推掉全部工作,专心跟着张全明在一起经历过这么多事,富乐也长了不少见识,觉得自己以前真是坐井观天,自以为见识很多,其实世界之大超乎他的想象,什么是天外有天,只有真正见到了才会相信而已。
    那些因为富家发展的越来越大,已经有了上百年的底蕴,富乐把自己看的高高在上,有些浮夸的心态终于慢慢沉淀下去,变得内敛,像个历经沧桑的老人一般,眼中不再有攻击性的探究,而是归于平静。也许这个就是富旋让他离开家族,陪同张全明所得到的,也许不是,富旋自己想的什么,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了。
    现在从外面转了一圈,终于回到富家住宅中,因为富乐早早传回消息,富家一些主要子弟大都早早回来。
    “我听伯伯说,咱们家来了一位贵客。”
    “我也听说了,就连家主都得亲自陪同,咱们这些人说不定连面都见不到,不过还是回来表个态为好。”
    “那是自然,咱们能混的这么好,大部分都是家族的关系,人总得懂得感恩。嘻嘻……那些不懂感恩,想要脱离家族的,有几个能混得好的?”
    富家家训很好,大部分子弟都非常维护家族,并且通过家族创造更多财富的时候,也会主动反哺,为家族壮大出一份力,也正是这种循环不息的手段让富家发展的越来越好,如铜墙铁壁一样坚固,旁人根本窥探不得。
    因为本身是藏獒,张全明的耳朵当然非常好,他听着里面那些年轻人的交谈声,不自觉的露出笑容。其实脱离家族也有发展的特别好的,不过那种人必须得有大气运、大机缘,还得有过得去的手段,否则就只能被世界淘汰。
    李清明就是这种人,只是他并没有什么大气运、大机缘,但仍旧艰难而又坚韧的活着,并且创造出一个个奇迹,但求无愧于心。这其中也许有许多艰难,好在全部都化险为夷,即便是最危险的一次让他整个人都消失,好在性命无忧,这也就足够的。
    不管李清明在什么地方,只要他还活着,就有未来。
    想到那个似乎脑子不好使,但总是在关键时刻出力的男人,张全明总觉得无论李清明去了哪里,他都肯定能找过去,哪怕是粉身碎骨,那个男人也绝对不会退缩。因为支撑他的并不是自己的力量,而是那股来自胸腔伸出,砰砰跳动着的心,他对李清明的感情即便是嘴上不说,旁人也能看得清楚。
    听着大厅里年轻人们充满朝气的交谈声,张全明嘴角含着一抹笑意走进去。
    “这位是张全明,我的朋友。”因为早就提前商量过,富乐没有说张全明的真实身份,而是表明俩人是朋友关系。这无疑是张全明主动帮了他一个忙,至少以后无论发生什么事,富乐都会在家主的位置上坐的好好的,因为可不是谁都能跟饭馆有直接联系的。
    只是话虽然这么说,在场的年轻人却都郑重的介绍了自己,随后才放松的说说笑笑,跟张全明说一下时下流行的东西,亦或是询问张全明一些问题。
    当被问到这次出门想要做什么事的时候,张全明下意识的看向富乐,但很快收回眼神淡淡道:“主要是想找个对象,我这个年纪该谈恋爱了。”
    没有说在饭馆里,许多来吃饭的顾客都还是幼崽,但年纪差不多都一百岁往上,该了解的也都了解了,自然就想着找对象。而大部分妖怪平时见面又很少,谁家有适龄的幼崽也有可能不知道,以至于有几只小妖怪干脆经常来饭馆蹲守,看到有眼缘的幼崽就冲过去搭讪。
    对于妖怪来说,岁月在他们身上留下的痕迹并没有那么明显,一百年、两百年,甚至上千年也许他们的模样都不会发生改变,那么找对象的事情就格外重要,毕竟是要陪伴那么久的人。
    严格来说,张全明就是一只小妖怪,只是他有外挂辅助,所以才能成年后修炼化形,现在找对象其实是有点晚的。
    ‘原来高人也要找对象。’一时间在场的年轻人都有了这个想法,见张全明对男女都不排斥的样子,有几个就跃跃欲试的跑过来,直接推销自己。现代人在这方面都很开放,而且刚刚在不久前,同性婚姻已经合法,许多交往多年的恋人都已经领证结婚。
    当得知张全明也可能找同性对象后,许多人就都动了心思。
    这人模样帅气,身材极为标准,身上的衣服对他来说就只能是陪衬,一身气质更是浑然天成,让人很有好感。用专业的话来说,这就是个优质钻石男,无论是养在家里自己看,还是领到外面给大家看,都非常有面子。
    “晚宴准备好了,大家都去饭厅。”富乐急匆匆走过来,领着张全明往外走。
    两个人并排着穿过长长的走廊,外面就是漂亮的小花园,里面有用心打理的玫瑰花,香气扑鼻。张全明忍不住多看了眼,饭馆是没有花园的,不过厨房里有各种各样的食材,其中就有一些可以食用的花,味道很棒不说,模样也很好看,不过那些花都没有玫瑰花的寓意,红玫瑰代表火热的爱意。
    经过拐角的时候,一朵玫瑰花苞不知道怎么长的,七拐八拐的伸到走廊里面,张全明经过的时候顺手给才下来。手掌轻轻拂过花茎,上面的刺悉数消失,张全明低头看着鲜嫩的花苞有些出神,他采摘这个是要送人还是自己欣赏呢?
    “到了。”富乐轻声道。
    “再等等。”张全明把人拉到角落里,低头看着他的脸,摸了摸自己的心口说,“我觉得我们有缘分,你愿不愿意跟我试试?”他说着,指尖轻轻戳了戳玫瑰花苞,那多娇嫩的花苞便慢慢开放,散发出让人极为舒适的香气。
    “我要考虑一下。”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弄得有些懵,富乐赶忙找了个借口转身就走,颇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
    那股花香却一直追随着富乐离开,仿佛在时时刻刻提醒着他,两个人的关系并不是单纯的普通朋友关系,也不是富家与饭馆的关系,他明明已经意味对方的见识和能力而折服,现在却又纠结什么?
    这对于旁人来说是天大的好处,但对于富乐来说,却有些迷茫。
    “你想得太多了,我只说试试,却又不一定要有结果,你不要有心理负担。”张全明不知道从什么地方追上来,装作很不经意的样子说道。
    那些两个人的差距太大、年龄差距太大,财富差距太差,甚至是见识差距都特别大的理由,统统都可以舍弃,只需要试试就可以了。
    这世上又有什么事情是百分百绝对的呢?
    “好吧,我答应。”富乐轻轻点头。
    …完…
    
    第144章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随同楼兰古国一起消失的人彻底湮灭在天地间,二百五本该回到自己该去的地方,忘掉他的这一世尘缘,忘掉李清明,忘掉这些种种过往。
    但他不甘愿,他舍弃智谋,舍弃盘算,脑子里只剩下水,就是为了完成一个两情长相守的宏愿。
    天不从他,那他就与天争命,在夹缝中找到一条生存的路,哪怕是付出再多,只要结局是好的,那也甘愿。所以二百五做了一个最伟大的决定,他在李清明消失的那一刻,利用山河笔,再次扭转乾坤,就像那次跟阴兵一起穿越一样,去了未知的古代。
    肉身消失,李清明的魂魄也懵懵懂懂,他原本不过是太阳上面的一块黑子,侥幸化形也只有一天的寿命,却被张北极看到,而后疯狂的让他活下去,哪怕是把他投入凡间,塑造出一个不慎完整的魂魄,自己灵智全无,只剩下满脑子的水也在所不惜。
    也许有些人会觉得张北极脑子不正常,不过是他掌管的太阳中一块小小的黑子,寿命极其短暂,却让他付出甚多。要是换了旁人,定然要利用高高在上的太阳星君的身份,临幸诸多精怪、仙神,悲天悯人的视察人世间,做一个高高在上的神。
    但感情的事,谁又能知道呢,反正张北极义无反顾的想让这个没有魂魄,仅仅化形一天就要消散的黑子活下去。
    后来李清明倒也真的活了下去,却被古时候的修士就算计上,他最终的归宿就是带领整个世界的悲剧根源消失。届时张北极可以回到太阳上,找回自己的神智,变成那个高高在上的太阳星君,变成神。
    “算计来算计去,最后算计了我的老板。”张北极的心情非常不好,他抱着李清明浑浑噩噩的魂魄嘟嘟囔囔,“那就回去你们算计的时代好了,从源头改变,哪怕是世界就此毁灭,只要老板活着,就足够了。”
    他是一个很任性的人,固执起来没有人能改变他的想法,所以他借用山河笔成功来到古代,代价是李清明魂魄神智全无,自己肉身缺失,只剩一团已经不再是太阳星君,不再是小太阳的魂魄。
    尽管如此,当张北极来到地府的时候,阎王、小鬼等等还是诚惶诚恐的迎出来。
    按照阎王殿生死簿,判官笔的批判,张北极就算现在只是一团魂魄,也不需要出现在生死簿上,如果他一定要强行写上自己的名字,那就是圣人之魂。
    这个圣人的评判其实非常严苛,一般要有大贡献,超出所有人的那种才可以,古时孔子算一个,老子也勉强算一个,他们都是对人类有大贡献的人。而这会儿来了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家伙,他本身是太阳,万物生长之灵,全世界的生灵都依赖他生存,这要是计算功德,那全天下的功德都将加在他身上。那么,他不是圣人,谁能成圣?
    “圣人能自己选择出生啊,那我随便安排个身份好了。”张北极摸了摸怀里的魂魄嘟囔道,“我总觉得清明的意味不太好,据说清明节是祭奠死人的,怪不得老板结局这么不好……我想给老板换个名字,你们说什么比较好?”
    被问话的判官穿着黑色长袍,一张脸黑如锅底,他不着痕迹的看了眼周围的阎王,见后者也沉默不语,于是自己也往后缩了缩,并不表态。他们掌管着十八层地狱,以及十八个阎罗殿,所见到的鬼魂都是古代人的装扮,此时见张北极装扮怪异,还身份极其贵重,就是大罗神仙都不及其万分之一,于是识趣的将自己当做小透明不表态。
    掌管生杀大权的阎王什么时候这么憋屈了,就是那些人间的帝王、帝后,到了阎王殿也得下跪,与庶民同罪。可现在来的人不按常理出牌,就这么大咧咧的翻着生死簿,还嘟哝道:“你这个判官笔还得修炼,不如我见过的好。我家老板拿过判官笔,比你这个高级多了,笔杆是白色的……很高级……”
    说了半晌,还是没想出名字,眼角余光瞥见生死簿中有‘龙阳’二字,张北极立刻想到守护山河笔的那条金龙,想到‘阳’这个字,又想到李清明悲催的寓意,于是对这个名字一见钟情,毫不客气的选中了这个。
    “以后我家老板就叫这个名字。”张北极选中名字,越看越满意,扭头对阎罗王说,“他的魂魄不完全,得在阴间温养一些日子,把我的功德分给他一半……算了,到时候投胎还是我亲自护送吧。”
    有这么一个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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