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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圣枪苍穹-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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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恭喜您,冷封先生,您杀死了BOSS级怪兽亚昆皇后,获得100点声望的奖励!您的英雄适应度提升到了8!
'D~~冷封先生,您的英雄适应度还差92点便可完成!
“哈,居然得到了这么多奖励。”冷封露出了兴奋的笑容。
'亚昆皇后死亡,您获得了1900点经验与370点学习点数!
'叮~~恭喜您,夜风先生,您升级了!
'D~~恭喜您,夜风先生,您与其他人和力杀死了亚昆皇后,您的英雄适应程度提升到了2!
'D~~夜风先生,您已经升到了第10级,是否需要取消掉枪械上的红外线?
取消……
我在第一时间选择了取消选项,随即,便查看了一下那个所谓的英雄适应程度。
原来,在状态栏的右下角处,还有一个英雄适应度。虽然我不知道这个到底是什么东西,可我也没兴趣去研究。想必这项属性和游戏里的‘史诗系统’有什么关联吧——对于做英雄和征服世界这种事,我是一点兴趣都没有……
亚昆皇后一共爆出了8枚金币(等于8万铜币),由于露早在之前就死亡回城了,所以,在拣钱的时候系统并没有把钱分给露,而是平均分配给我们这里还活着的8人,也就是说我们8人各自得到了1枚金币。
除了钱之外,亚昆皇后还爆了一些装备和材料。由于香炉的时间已到,其他的亚昆们都已经在返回这里的路上了,所以,为了不出意外,我们便在收集完战利品后立刻使用回城卷返回了黄龙之城。而已经把回城卷用光的我则是从冷封那里拿到了一张回城卷。
与亚昆皇后的战斗,终于结束了。这一次的战斗,还真够危险,也真够累的……但是,这一次战斗,我很享受,感觉很舒服。因为,我成功战胜了敌人!一个比我强上多倍的BOSS级怪兽。而且,那种与死神打交道的恐怖战斗,使我升起了一种热血沸腾的兴奋感觉……
第二十八好友
“什么?你不要装备?”冷封冲我发出了惊讶的话语。
“对,我不要。”我淡淡地说道。
“为什么啊?我们能够打倒亚昆皇后有很大原因是因为你啊!”冷封不解地问道,心里满是纳闷——居然有人在杀掉BOSS之后不想要BOSS所掉落的东西?
我看了看身前的众人,说:“我只会使用依靠自己个人力量所弄到的东西,和其他人一起战斗所得到的东西,我没兴趣,因为我讨厌与其他人分配战利品。”
冷封听后,苦笑一阵,说:“呵,是吗?还真个性啊……”顿了顿,冷风露出了认真的神情,将一双黑色的长筒鞋递向了我,“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够收下这双长鞋,这是亚昆皇后所爆出的东西之一,效果可以提升使用者的移动速度与弹跳力,但却会降低使用者的防御力,这对我们的用处并不大,但对于你来说应该有很大作用吧。你不用在意什么,如果没有你的话,我们根本就无法打倒亚昆皇后,所以,这是你应得的东西。”
我看了一眼那双黑色长鞋,没有悻悻作态,直接收下了——冷封说得对,这的确是我应得的东西,而且,这东西对我来说的确很有用,所以,我没必要犹豫,是自己的东西就是自己的,继续故作清高和谦虚与他推脱并不符合我的性格,那只是虚伪而已。
物品名称:风王靴
物品类型:鞋
所需敏捷:50
防御力:…5
移动速度:2
耐久:32/32
物品说明:被大法师注入风元素的神奇鞋子,装备后可增加2点移动速度,并使弹跳力提升至原来的1。5倍,但却会使防御力减少5,无等级使用限制。
这双风王靴,对现今的我来说绝对算得上是极品装备,虽然它会降低我的防御力,但是,对我而言只要它能够提升我的移动速度便够了!在装备上风王靴之后,即使不使用疾风走步,我依然有9点的移动速度!也就是说如果使用了疾风走步的话,我的移动速度便可提升至13点之高——如此高的移动速度,即使让我再面对一次亚昆皇后,我也能够将她甩得远远的!因为,亚昆皇后的移动速度只有12!
装备上风王靴,查看了一下我目前的状态后,我便转过身,背对着冷封等人漫不经心地挥了挥手,道:“好,东西也拿了,我们就此分手吧。”
“啊!?等一下。”冷封叫住了我。
“还有什么事吗?”我微微回头应道。
“恩……这个……”冷封挠了挠头,露出微笑,道:“能够给我点时间和你单独聊几句吗?”
听到这话,我转过身,直视着冷封,说:“聊什么?”
“你们在这里等一等。”冷封其他人下达吩咐之后,便带我走到了一旁,干咳一声,微笑道:“谢谢你救了我妹妹。”
“你妹妹?”我愣了下,想起了羽零的事,于是淡淡地说道:“不好意思!那时我根本就没有想过救你妹妹,我吸引亚昆皇后的注意力,只是想将亚昆皇后干掉而已。”
“呵,是吗?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了,如果没有你的话,我妹妹可能早死了。对了,我想问一下,之前你应该有能力自己将亚昆皇后解决吧?为什么你要把最后的机会让给了我呢?”
我看了冷封一眼,望着远方说道:“我只是不想欠你什么罢了,还有,杀掉亚昆皇后所增加的声望对我而言根本就没有任何用处。与其我取了,不如给你,让你有足够的声望建立血盟(帮会)。”
在苍穹里,玩家如果想建立初级血盟的话,就必须要拥有100的声望以及10枚金币,而初级血盟可收的人并不多,权限也很少,如果想使血盟能够收更多人,并得到更多权利的话,血盟盟主就必须要在以后累积更多的声望,并完成相关的任务才能使血盟提升等级。
“呵,原来如此。”冷封呵呵一笑,“托你的服,我现在已经得到100的声望,满足建立血盟的需求了。还真要多谢你啊,这回,你真帮了我们大忙了。”
“我已经说过了,我只是还你人情,不想欠你什么而已。”
“……”冷封笑了笑,没有说什么,我们两人陷入了沉默里。
我深吸口气,站直身躯,说:“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我就先走了。”
“等等!”冷封又开口叫住了我,他抓了抓头,小心地说道:“虽然你可能不愿意,不过,我还是想问一下,你是否……”
“我拒绝!”没等冷封说完,我便断然拒绝了:“如果你想让我加入行会的话,你还是放弃吧。对于这种事,我没有任何兴趣。还有,加入行会之后,便会多出很多束缚,也会很麻烦——我最讨厌的东西就是麻烦。一个人行动,才是我的兴趣所在。”
“为什么呢?难道你想一直做独行侠吗?你一个人难道不觉得寂寞吗?”
寂寞……
听到冷封的问题,我闭上了双目,随即重新睁开眼,道:“孤独不等于寂寞,同样,寂寞也不一定就是孤独。”
冷封一呆,耸肩笑了笑,说:“呵,也对。的确是这样的。”冷封重新将目光移到了我身上,“那么,这个要求,你可以答应吗?”
“恩!?”
'夜风先生,冷封先生想将您加入好友名单,请问您是否愿意接受?
听完系统的提示,我深深地看了冷封一眼,沉吟道:“你为什么要把我这样的人当做你的朋友?”
冷封微微一笑,意味深长地说道:“孤独不代表寂寞,这一点我认同。同样,冷酷亦不代表无情——只要你不是一个无情的人,我便愿意把你当作朋友。”
我听后,心脏就似被某种事物冲击了一般,让我的内心深处升起了一种异样的感觉……一种很久都没有感受到过的感觉,一种我无法说出其名字的感觉。
我转过身,淡漠地说道:“真无聊。”嘴上虽然在说无聊,但是,我却接受了冷封的好友邀请——冷封,成为了我那好友名单中的第一人……
第二十九章分道扬镳
与我告别后,冷封独自一人回到了众人身边。
“表哥!”小蓝第一个跑到了冷封身前,好奇地问道:“他走了吗?”
“是啊!与他分道扬镳了。”冷封无奈地笑了笑。
“他不愿意加入我们的血盟吗?”小蓝又道。
“是的。”冷封点了点头,调笑道:“怎么?你舍不得他啊?”
小蓝听后,脸一红,捶打了冷封一番,不满地抱怨道:“表哥,你别胡说,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上那个讨厌鬼麻?对女孩子一点都不温柔,最讨厌了……”说着,小蓝又想起了我对她发火时的情形。
“呵,你还说不是?你看你的脸都红了。”
“那是因为……”小蓝想分辩,但她看到了冷封那坏坏的笑容后,便知道自己被冷封骗了——小蓝鼓起了腮膀,冲冷封做了一个鬼脸,转身跑到了羽零身后,嘟起小嘴说:“哼,表哥最讨厌了,人家不理你了。”
冷封轻松地笑了笑,说:“呵,抱歉,抱歉。我开个玩笑,别在意了。”
“哼!”小蓝依然是一副气鼓鼓的模样,看上去真可爱。
羽零深深地看了冷封一眼,沉声问道:“哥哥,您为什么那么中意那个家伙?那个家伙那么狂傲,甚至连你亲自邀请他加入行会都不领情——要知道有许多人想加入我们的血盟都没有办法啊!”
冷封听后,沉默了片刻,意味深长地说道:“他虽然没有加入我们的血盟,但只要他不是我们的‘敌人’,那就够了。”
羽零皱了下眉,说:“他只是一个人而已,你认为他能有多大影响啊?”
冷封凝视着羽零,问:“小零,你还记得他是如何救你的吗?你认为一位一般的玩家,会以那种方式同怪兽战斗吗?不,即便是像我们这样的人,也没有多少能够像他那样去战斗吧?”
“恩!?”羽零一愣,想起了我那与亚昆皇后对峙的狂傲身影。紧接着,她神色一沉,别开目光,沉吟道:“我根本就不需要那个人救我……”
“是吗?也许吧!”冷封微微一笑,抬头望向了夜空,用一种兴奋的语气说道:“我有预感,也许在不久的未来,他的存在将会改变很多事……”
“哥哥……”羽零愣愣地看着冷封,心中满是惊奇——她可以肯定,她从来没有见过冷封有过这样的表情,那是一种非常期待的表情,一种渴望未来快点来到的神情。
不止是羽零,就是周围的其他人,也同样充满了惊奇——他们同样没有见过冷封的这副神情。
冷封深吸一口气,收回了目光,冲众人说道:“好,我们也走吧!以后还有很多事要做呢——‘苍天之战栗’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而已。”
“是。”众人齐声一应,与冷封一起离开了这里。
羽零跟在冷封身后,默默看着眼前这高大的身躯,脑中回忆着另一个人的模样——一名以手枪为武器的冷傲战士。
“夜风……我记住你了!你等着吧!下一次见面,我绝对不会再输给你……”
我一脚踹开范氏枪械店的大门,大步走入了枪械店内,将那30枚虫卵扔给了奸商,冷声说道:“这是你要的虫卵。”
奸商拨开了那已将自己给活埋的虫卵,苦笑道:“真是的,你就不知道尊敬长辈吗?哎,算了,随便你怎么做吧。”奸商见我已经拿出了那锋利的匕首,便急忙改口拍拍身上的灰尘,悠闲地站了起来,“你还真厉害啊。不但得到了虫卵,还把亚昆皇后给干掉了——我还以为你起码要用十几,二十个小时才能够拿到虫卵呢。”
“别废话了,下一个任务。”我懒得听他继续废话。
奸商看了看我,笑道:“你不用太着急了,下一个任务今天是无法去做的,所以,你今天就可以好好休息一下了。”
'叮~~夜风先生,恭喜您,您完成了‘苍茫圣魔’连锁任务的第一件任务,从现在开始到今日午夜12点之前您都可以在游戏里自由行动,不用担心48小时时限的问题。
自由活动时间?这就是这次任务完成后的奖励吗?
我挑了下眉,转身就想离去。
“等一等!”奸商叫住了我,“你去哪啊?”
“从现在开始我还有时间自由活动,我不走还留在这里干什么?”
奸商怪异地笑了笑,说:“难道说你不想要自己的任务奖励了吗?”
“奖励?”我回过头,纳闷地问道:“我还有任务奖励吗?”
“本来是没有的,不过,你与其他人和力把亚昆皇后给杀掉了,所以,你可以获得额外的奖励。”
我听后,重新走到了奸商身前,道:“还有什么奖励?”
奸商看了看我的双手,笑笑说:“你的手枪呢?怎么不见了?”
“损坏了。”我毫不迟疑地答道:“用了那一颗特殊子弹后,就坏了。”
“哦,是这样啊……”奸商托着下巴想了想,拿出了一把精致的黑色手枪,“拿这一把枪去用吧!这是改造手枪。”
“改造手枪?”我纳闷地接过了那把黑色手枪,心中满是纳闷——我可没在购买枪械的目录里见过这把枪啊。
武器名称:改造手枪
类型:枪械
实体攻击力:12—25
射击攻击力:*—137
耐久:60/60
攻击范围:150
最大装弹上限:20
特殊效果:爆头;使用特殊子弹时能够减少枪械损坏的几率
武器说明:经过特殊改造的武器,可填装9MM口径特殊子弹,威力大,后坐力小,且使用特殊子弹时枪身不易损坏。该枪的数量极少,商店里也不会直接出售,只有通过特殊任务才能够获得,无等级使用要求,无属性要求,是一种非常强力和方便的初级武器。
第三十章休息时间
“这把手枪是我特别改造过的,虽然并不算很好。不过,作为过渡武器的话还算是一把比较强力的武器了。”奸商自豪地笑道。
我看了一眼奸商,细细摆弄起了手中的改造手枪。这把枪的确很好用,也很和手。单以攻击力而言,它已经远远高于一般的初级武器了。不过,即使这样,这把枪也不可能用得太久,毕竟它只是一把过渡武器而已,迟早都是要被淘汰的——看来,我得想办法去拿到另外一些适用于我的武器了。
奸商看了看沉思中的我,笑笑说:“对了,明天早上你早点来吧!我给你新任务的时候还会另外给你一点东西。”
我听后,瞥了奸商一眼,转身背对着他说道:“明天我不会来。”
“恩!?”奸商一愣,问道:“为什么?”
“有些事要处理,这几天我都不会上线……”我淡淡地甩了下这句话后,便大步离开了枪械店。
奸商默默注视着我那孤独的背影,嘴角勾起了一丝阴邪的冷笑,喃喃念道:“是吗?几天不会上线啊……那么,你就尽管享受这些轻松地时光吧!因为,当你再来到这里的时候,就会一场地狱般的经历在等着你……”
离开武器店后,我便将自己身上的材料和垃圾装备全部卖给了商店,拥有了15236铜币的资金。随后,我便花去了30银币(3000铜币)在杂货店里买了一个占据物品栏2X2的现代望远镜。接着,又去市场里看了看其他玩家出售的装备。虽然这里的东西非常多,不过,却尽是一些只增加防御力,不增加速度的装备。所以,我没有收购到一件适合我用的装备。看来,我暂时只能使用奸商给我的这一套装备了。
在那之后,我便重新回到了城外的峡谷之底,在那一直练级练到了下午4点钟,将等级提升到了15级,并且又打到了一些材料和没用的装备。
此时,我已经将可自由分配的属性点数累积到了40点,而技能点数亦有8372,足以让我从新人教官那学到很多技能了。
然而,即使有这么多的技能点数,我也没有去学习任何一项技能。因为,新人教官所教导的东西,不是增加攻击力和防御力的,就是消耗魔法力甚大的攻击性技能,对我而言根本毫无用处。所以,我便将技能点数全部保留了下来,打算以备不时之需。
至于属性点数,我便一次把30点属性点数全部都用在了敏捷之上,只留下10点属性点数以作应急用。
目前,我已拥有44点力量属性,高达82点的敏捷属性,580点最高生命值,340点最高魔法值,670点最高体力值,87—164的攻击力,50点物理防御力,攻击速度26,移动速度9(加上疾风走步为13),灵活度37。
光以速度而言,我已远超于其他玩家了。即便是弓箭手,亦没有我的速度快。
下午五点整,我下线后。立刻准备好了一切,于6点整坐上了返回故乡广汉的火车——我父母的忌日,便是8月17日。所以,我不得不返回广汉这个给了我无数回忆与痛苦的悲伤之地。
另外说一下,我现在所居住的地方,是离故乡有600多公里的城市……
2052年8月16日上午,我终于重新踏上了故乡的土地。
1年了,又是整整1年时间了……
自去年的这个时刻,我已有4年时间没有回到这一座伤心之城了……
1年的时间,并没有使这里产生什么变化,快乐的人依然快乐,痛苦的人,依然痛苦,世人的腐败与冷漠,依然凝聚在这座城市里。所改变的,大概只有我与我的心吧……
长久身在外地,已让这里的人完全忘记了我。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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