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猩红王座-第1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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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走过去,按住男人的秃头,也往车上撞。

    路人一阵围观。

    看,看你妈个逼。坟哥又骂。

    路人于是又散了。

    撞累了,我俩就走了。留下一对男女躺在路上哼唧。

    路过一家烟酒店,也是巧,看到了坟哥的大摩托。

    一个小黄毛走了出来,嘴里叼着一根烟。

    坟哥攥着拳头,刀子给我。

    我把弹簧…刀给了他。

    坟哥跑过去,一刀扎在黄毛肚子上。

    黄毛叼着烟,一脸茫然,还没明白过来怎么回事,就被捅成了筛子。

    让他妈你偷老子车!有手有脚,不呆不傻,非要做小偷!非要做小偷!

    坟哥恶狠狠吐了一口浓痰,正好落在他嘴巴上。

    我俩骑上摩托车,呜呜呜的开走了。

    坟哥开的很快,还撞死了一个闯红灯的行人。

    我俩回家,差不多快十二点了。

    坟哥这里隔音效果不好,楼上传来鬼叫声。

    啊,啊,啊。

    坟哥气坏了,天天晚上浪…叫!天天晚上浪…叫!没有一天不叫!

    他抄起菜刀,上了楼。

    我也跟了上去。

    坟哥一脚踢在棕色防盗门上。

    我也踢。

    门没开。里面依然浪…叫。

    坟哥气得不行,拿出手机,开始放肖邦的《葬礼进行曲》,就是死人时放的那种音乐。

    我也掏出手机,从酷狗上搜出这首歌,和坟哥一起放。

    里面的人受不了,一个壮汉穿着大裤衩走出来,面色不善,操你…妈,在这哭丧呢?

    坟哥一刀就劈了过去,纹龙画虎的你就牛逼?让你牛逼!让你牛逼!还道上混的,操你…妈,我就不信道上混的人砍不死!

    壮汉满头是血,身子一歪倒了下去。

    坟哥冲进屋,开始砍女人。

    女人叫声更剧烈了。

    啊,啊,啊。

    她似乎是**了。

    搞定这件事,坟哥想喝酒,楼下有个24小时的超市,我俩去买。

    一个流浪汉躺在路边。

    坟哥走过去。

    我也走过去。

    坟哥将钱全部掏了出来,有小一千,潇洒扔给他。

    流浪汉迷茫眨眼,望着地上红色的大钞票,一时有些发呆。

    坟哥坐在地上,像是失去了全部气力。

    他掏出手机,拨通110。

 第二百三十二章 女朋友(1)

    “怎么样?”卫良问。

    女妖看着稿子,沉默。

    卫良耐心等待。

    女妖终于开口:“还不错。”

    卫良问:“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女妖道:“你不能走。”

    “为什么?”

    “那三个故事仅仅是不错,但距离我心中的标准还有一些差距。所以我要吃了你。”

    腐蚀性液体洒落,又开始涌向卫良。

    卫良早有准备,他可不敢轻易相信一个妖精,对方遵守诺言最好,若不遵守,只有死战到底。

    他瞬间发动了最强大的攻击——次元切割。

    空间出现一道道裂缝,将女妖环绕,她的身影一阵波动,如同空气一样,根本不曾受伤。

    这是一道幻影,根本不是妖精的本体。她的本体是那间房子。卫良进入房子之后,就一直处在妖精肚子里。

    他想通这点,开始攻击四周的墙壁,如果没有猜错,这里就是妖精的胃部。但墙壁分外坚硬,不要说魔法,连余烬之冠的真实伤害都没有效果。

    腐蚀性液体越来越多,逐渐逼近,就像失控的泥石流。卫良召出圣火之盾,却不能抵御,瞬间就被侵蚀,液体溅到他皮肤上,发出一阵滋啦声,大面积溃烂,龙血之躯在它面前成了摆设。

    很快他就会变成一滩脓水,被消化。

    卫良想起了一句话: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塔灵明明说过,善用便签上的提示可以更好的存活,便签上分明写着不要进去,偏偏不听,这下遭了殃。

    他觉得还是再争取一下。

    “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他诚恳道:“我一定会写出你想要的故事。”

    女妖幻影飘在空中,神色淡漠。

    “如果我死了,就没人给你解闷,多无趣。”

    “还会有新的猎物送上门来。”

    “他们跟我不一样。不是每个人都会讲故事。那是需要技巧的。也许你下一个遇见的人是个蠢蛋,不要说讲一个好故事,恐怕连最基本的语言组织能力都没有,那就太不幸了。”

    女妖想了一会,认为他说的有道理,其实没必要非得杀了他。

    “好吧,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

    腐蚀性液体退去,纸和笔再次浮现在卫良面前。

    他来回踱步,十分钟后有了眉目,二十分钟后有了主线,三十分钟后胸有成竹。

    他低头,奋笔疾书。

    ……

    第四个故事——《女朋友》。

    我是一个**渣。

    **渣,顾名思义,**丝中的渣滓。我一直觉得**丝是个贬义词,很多人自称本**,我一直不能理解,那样很光荣么?不幸的是,毕业后几年奋斗,我终于成为自己最讨厌的人,不仅是个**丝,还是**丝中最不济的渣滓。

    我今年二十五了。同学的儿子都会玩王者荣耀了,我还是个处男。

    我谈过恋爱,还开过房,最终没破…处,我不是多高尚,也不是性…无能,而是看着初恋的寒碜样,觉得不能把自己的第一次给她,太亏。

    抑郁症,社交恐惧症,没房没车,穿不起耐克用不起苹果,整天被父母数落,余额宝存款三百二十三,微信钱包十二块,单身狗——这就是我的现状。

    其实我也并非一无是处,我是超凡大师。

    所以我成了代练。

    挣不了多少钱,反而颈椎疼的要死。任何事情一旦变成工作就毫无乐趣可言,我现在看到lol就烦。

    今天是七夕,我讨厌这个日子。这个节日为什么要叫“七夕”?我觉得叫“虐狗节”更贴切一些。

    昨晚失眠,状态不佳,玩了几把,三连跪,被队友喷的体无完肤,还要来砍我。

    我很烦躁,打算出去散散心。

    将耳机插入破手机内,音乐响起。

    追梦赤子心,我最喜欢的歌,其中有句歌词令人心潮澎湃——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

    我虽然混的很惨,却不会混吃等死。

    只需要一个契机,我就会鲤鱼跃龙门。这不是空想,历史上就有很多例子。

    走了一个小时,前方有个寺庙,它在我们市很有名,是清朝那会建的,几百年历史,很多人都去上香拜佛,据说很灵验。

    我本不信这些,但都混成这个**样子了,干脆去许个愿,万一应验了呢?

    跪在地上,望着那尊古朴庄严的佛像,我脑海中闪过无数念头。

    有钱?

    有势?

    变帅?

    变聪明?

    买彩票中大奖?

    lol水平超越fa…ker,带领中国队取得一次s系列赛的冠军,然后一边草粉一边啃鸭脖?

    不不不,我虽然渴望那些,但只能许一个愿望,许太多就不灵验了。菩萨讨厌贪得无厌的人。

    我犹豫了一会,低声说——

    菩萨啊,求您赐我一个女朋友。

    起身,离开寺庙。

    理智告诉我,这并没有什么卵用,只是心理安慰罢了。事实也正是如此,来来往往的女人都不正眼瞧我,有的看手机,有的看路,有的看男票,就是不看我。

    我觉得,是不是该主动争取一下?

    在男女方面我是个腼腆的人,也不是脸皮薄,主要是穷,穷就没底气,要是我爹有钱有势,我定要把全国各地的女人都追一遍。当然,这不怪我爹,主要怪我,是我没出息,我虽然穷,却不会推卸责任。

    嗨,美女,留个微信呗。我站在一女孩面前,腆着脸说。其实她压根就不算美女,但出于尊重,我还是叫她美女。真正的美女我都不敢搭讪,人贵有自知之明,那些金丝雀可是高富帅的备胎,我远远配不上。

    女人瞥了我一眼——阿迪王的鞋子,假耐克的裤子,三年前的小米手机。

    我不玩微信。

    那qq呢?

    我也没qq。

    要不留个手机号?

    你烦不烦?

    我撇嘴,故作不屑,其实心里很难受,灰溜溜的走了。

    我真蠢,真的。想找女朋友得挣钱啊,拜佛有什么用。

    我一定会挣钱的。在此之前,我得先回家睡一觉,昨晚一宿没睡,现在困劲上来了,顶不住。

    一阵敲门声把我吵醒。

    我很烦。近几年生活压抑,睡眠质量也很差,好不容易睡会还被吵醒了,也不知道是哪个傻逼。

    有人吗?

    声音很动听,柔柔软软的,原来是个妹子。

    我突然不那么困了。

    开门,面前站着个女孩,二十出头,很清纯,白净的容颜让我联想到天使。相由心生,我是相信这句话的,她一定是个善良的人。

    你是?

    王先生你好,我是来看房的。

    看房?

    对,看房。

    我觉得这是个误会。首先,我不姓王,我姓李。其次,我也不打算租房,这房子是我小姑的,她们一家子去国外了,我只是暂住。我也有家,只是受不了父母冷嘲热讽,所以搬了出来。

    我能进去吗?她问我。

    按照常理来说,我该告诉她真相,然后礼貌的请她离开。可鬼使神差的,我就敞开了防盗门。

    屋子很乱,旧衣服、臭袜子、烟头、内裤、卫生纸零散分布在地板上,我很不好意思。

    她皱了皱眉,却没有立刻离开。小姑家的房子算好的,小区地理位置就不错,交通购物都便利;其次房子朝南,采光好;景观角度也可以,将小区和街道的风景尽收眼底;面积大,一百三十八平,住着舒服。虽然卫生比较差,可那些都是细枝末节,花费个把小时打扫下就崭亮如新。

    过了几分钟,我忐忑问她满不满意。

    她说和网上的图片严重不符。

    我尴尬的笑,不知怎么回答,觉得这事要黄。

    你为什么要挂那么寒酸的照片?真房子可比图片上好太多了。

    我愣了愣,原来她不仅没失望,还有点喜出望外。

    一个月才八百?

    我点点头。既然她说八百,那就八百吧,如果走了我一分钱都挣不到。就怕小姑骂我,但她一时半会回不来,应该没事。

    不会是骗子吧?她狐疑问,八百块租这么大个房子?

    等等,我必须要纠正她的观念,认真告诉她,不是租一套房子,而是一间,三个卧室,你随便选。

    你把这套房子租给了几个人?

    就你一个。

    那为什么我只能住一间?

    我也住这儿。

    你的意思是,咱俩住一起?

    不然呢?

    我考虑考虑。

    她礼貌告辞。

    我长叹一声,还以为走了桃花运,原来还是没那个命。人家姑娘那么水灵,气质也算上佳,怎么会和我这个大**丝住一起,虽然不是啪啪啪的关系,那也丢份儿。

    万万没想到,几分钟之后她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沓毛爷爷,喏,八百。

    我有点呆,你真住啊?

    怎么了?

    没事,就是有点不可置信。

    她奇怪看着我,这有什么不可置信的?觉得合适就租喽。

    我挠着头,傻笑。

    我叫灵儿。

    噢。我叫李小虎。

    你不姓王?

    我也想姓王,但我爸爸姓李。

    她笑了,伸出手,说希望以后能愉快相处。

    我愣了一会。说实话,我这辈子都没和女人握过手。她的手真漂亮,指甲修剪的非常得当,涂着淡红色的指甲油,手指修长纤细,白皙的毫无杂质,显示出一种不可思议的形状美。

    我握住她的手,出于自卑,又赶忙抽回。

    ——————

    ak屏蔽,我只能在fa…ker中间加个“…”,我也是醉了。

 第二百三十二章 女朋友(1)

    “怎么样?”卫良问。

    女妖看着稿子,沉默。

    卫良耐心等待。

    女妖终于开口:“还不错。”

    卫良问:“我是不是可以走了?”

    女妖道:“你不能走。”

    “为什么?”

    “那三个故事仅仅是不错,但距离我心中的标准还有一些差距。所以我要吃了你。”

    腐蚀性液体洒落,又开始涌向卫良。

    卫良早有准备,他可不敢轻易相信一个妖精,对方遵守诺言最好,若不遵守,只有死战到底。

    他瞬间发动了最强大的攻击——次元切割。

    空间出现一道道裂缝,将女妖环绕,她的身影一阵波动,如同空气一样,根本不曾受伤。

    这是一道幻影,根本不是妖精的本体。她的本体是那间房子。卫良进入房子之后,就一直处在妖精肚子里。

    他想通这点,开始攻击四周的墙壁,如果没有猜错,这里就是妖精的胃部。但墙壁分外坚硬,不要说魔法,连余烬之冠的真实伤害都没有效果。

    腐蚀性液体越来越多,逐渐逼近,就像失控的泥石流。卫良召出圣火之盾,却不能抵御,瞬间就被侵蚀,液体溅到他皮肤上,发出一阵滋啦声,大面积溃烂,龙血之躯在它面前成了摆设。

    很快他就会变成一滩脓水,被消化。

    卫良想起了一句话: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塔灵明明说过,善用便签上的提示可以更好的存活,便签上分明写着不要进去,偏偏不听,这下遭了殃。

    他觉得还是再争取一下。

    “我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他诚恳道:“我一定会写出你想要的故事。”

    女妖幻影飘在空中,神色淡漠。

    “如果我死了,就没人给你解闷,多无趣。”

    “还会有新的猎物送上门来。”

    “他们跟我不一样。不是每个人都会讲故事。那是需要技巧的。也许你下一个遇见的人是个蠢蛋,不要说讲一个好故事,恐怕连最基本的语言组织能力都没有,那就太不幸了。”

    女妖想了一会,认为他说的有道理,其实没必要非得杀了他。

    “好吧,我就再给你一次机会。”

    腐蚀性液体退去,纸和笔再次浮现在卫良面前。

    他来回踱步,十分钟后有了眉目,二十分钟后有了主线,三十分钟后胸有成竹。

    他低头,奋笔疾书。

    ……

    第四个故事——《女朋友》。

    我是一个**渣。

    **渣,顾名思义,**丝中的渣滓。我一直觉得**丝是个贬义词,很多人自称本**,我一直不能理解,那样很光荣么?不幸的是,毕业后几年奋斗,我终于成为自己最讨厌的人,不仅是个**丝,还是**丝中最不济的渣滓。

    我今年二十五了。同学的儿子都会玩王者荣耀了,我还是个处男。

    我谈过恋爱,还开过房,最终没破…处,我不是多高尚,也不是性…无能,而是看着初恋的寒碜样,觉得不能把自己的第一次给她,太亏。

    抑郁症,社交恐惧症,没房没车,穿不起耐克用不起苹果,整天被父母数落,余额宝存款三百二十三,微信钱包十二块,单身狗——这就是我的现状。

    其实我也并非一无是处,我是超凡大师。

    所以我成了代练。

    挣不了多少钱,反而颈椎疼的要死。任何事情一旦变成工作就毫无乐趣可言,我现在看到lol就烦。

    今天是七夕,我讨厌这个日子。这个节日为什么要叫“七夕”?我觉得叫“虐狗节”更贴切一些。

    昨晚失眠,状态不佳,玩了几把,三连跪,被队友喷的体无完肤,还要来砍我。

    我很烦躁,打算出去散散心。

    将耳机插入破手机内,音乐响起。

    追梦赤子心,我最喜欢的歌,其中有句歌词令人心潮澎湃——命运它无法让我们跪地求饶。

    我虽然混的很惨,却不会混吃等死。

    只需要一个契机,我就会鲤鱼跃龙门。这不是空想,历史上就有很多例子。

    走了一个小时,前方有个寺庙,它在我们市很有名,是清朝那会建的,几百年历史,很多人都去上香拜佛,据说很灵验。

    我本不信这些,但都混成这个**样子了,干脆去许个愿,万一应验了呢?

    跪在地上,望着那尊古朴庄严的佛像,我脑海中闪过无数念头。

    有钱?

    有势?

    变帅?

    变聪明?

    买彩票中大奖?

    lol水平超越fa…ker,带领中国队取得一次s系列赛的冠军,然后一边草粉一边啃鸭脖?

    不不不,我虽然渴望那些,但只能许一个愿望,许太多就不灵验了。菩萨讨厌贪得无厌的人。

    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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