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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意-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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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己捞上来才比较有成就感。
  那金鱼就是最常见的品种,凸眼睛,肚子圆圆的,还挺大一只,我觉得用纸网根本捞不起来。
  那一池子红红黑黑的金鱼看着很密,但一下网就游得没影,加上小屁孩不懂事又叫又闹,我都嫌烦,更别说金鱼了。林追夹杂在一群孩子之间,撅着小屁股在捞金鱼,他的屁股瓣圆乎乎的,我可以一手抓一个,软绵绵的屁股肉就被我搓圆揉扁……
  “捞不到,气死我啦!”
  他转过头来,用天真无邪的眼神打断我**下流的幻想,你还有游戏币吗?我掏了一下,刚好还剩两个,可以再捞一次,我说你要玩我再去换,他拉住我,信誓旦旦地说最后一次一定成功。
  结果他还真成功了,捞了一只红的,又蹦又跳像只欢快的小兔子,我也如释重负,终于可以告别这个傻*游戏了。
  “萧琅,你不觉得很寂寞吗?”
  “啊,什么很寂寞?”
  “鱼呀,它只有孤零零的一个人,好可怜,而且听说鱼如果只养一只很容易死,寂寞死的,所以再让我捞一条陪陪它嘛。”
  好,他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去换了一百个游戏币,让他慢慢捞。后来他又捞了一只黑色的上来,和红的装在一起,灌入氧气,扎在一个鼓囊囊的透明袋子里,又当场买了个小鱼缸和一包五颜六色的饲料,他特别兴奋,一路上都在给金鱼想名字。
  “这样吧,红的叫林追,黑的叫萧琅,好不好?”
  ……也行,红色比黑色适合他。
  他真的全心全意在养那两条鱼,甚至还要带着鱼缸一起去上学,他每天都要给它们拍照,在相纸后写饲养日记,今天萧琅很有精神,但林追没精神;今天林追抢了萧琅的食物,林追真坏;今天换水时差点把萧琅倒掉了,吓死我啦……然后这些相纸他都用小夹子夹在一根麻绳上,代替之前的艳照挂在床头。我现在睁开眼,终于不是一根写着林小追专用的**了,反倒有些不习惯,但令我不习惯的事情远不止这个。
  三月的月考成绩出来,李泽宇进步如飞,被班主任叫到讲台上分享学习心得,他诚恳地说要感谢曾经的校队队长如今的高三清北班种子选手徐星元,是他的优秀激励了他奋发图强,什么鬼,徐星元是种子选手,问过我同意了吗,明显是林追好不好?
  我每天去午休跑去找林追,有时候林追出去打水上厕所,徐星元就在我背后拿笔可劲戳我,用恶婆婆一样的口吻恫吓我,你真为林追好就别总是来找他,还有那鱼是怎么回事,听说黑的那只是你?我要把你抓出来烫死。
  我立刻站起来要揍徐星元,被刚好进来的林追拦下来了,他拿水杯狂敲徐星元的背,你不要欺负学弟好不好,更不许打萧琅主意!他说的萧琅应该是那条黑色金鱼,我看真的萧琅林追都没这么宝贝,哼。
  四月中旬总算是停雨了,可室外球场积水,我还是不能痛痛快快地打篮球,好憋。
  男生青春期的过盛精力和欲望一半消耗在大量运动中,还一半就是消耗在各种成人录像里,而我和别人不一样,我都是发泄在林追身上。
  自从有了林追,a片在我的笔电硬盘里尘封多时,再无用武之地,其实我自己都忘了,是今天无意中点开文件夹发现的。
  “姐姐姐姐姐姐,我看到有个跟你很像的,”我把笔电端到他面前,开黄片给他看,“你看像不像?”
  我以前看这些都是有反应的,现在不知道为什么根本毫无反应,那女主有几个镜头确实很像林追,黑色长发,脸小小的,逼也小小的,被捅得直哭,哭起来就不像了,林追就算被我捅得直哭也很好看,不会这么面目狰狞。林追看着看着,说他想**了。我们都硬了,我硬是因为我在想着林追,可他硬了是怎么回事?
  我们干得热火朝天,坐在我身上一个劲地摇屁股,发出很响亮的肉体拍打声,叫得特别骚,搞得我甚至冒出抓他去拍片的念头,独家珍藏,等我们七老八十性功能衰竭了,还能拿出来品一品年轻时的英姿。
  因为平时他没时间,所以我们一有机会**就会做得特别凶,我真怀疑万一哪天过猛了,双双尽人亡。
  哦有个特别无语的,就连泡澡他都要抱着那两条鱼,等水凉透了,他就把鱼倒进浴缸里,让它们在浴缸里游。真的很神经,他第一次这么,搞我们捞了一晚上的鱼,我恨不得把塞子拔了,将萧琅和林追都冲进下水道里一了百了,现在他买了个网,也是很他妈难捞。
  我仰头靠在浴缸边抽烟,一低头发现他又把鱼倒进来了,我没好气地说,你**都**得合不拢了,等下鱼游进你肚子里,他一听,用水疯狂地泼我,把我的烟都浇灭了。
  “**啊,你好恶心,我生气了!”
  他还拿脚踢我,还差点踹到我**,我废了很大的力才把他捞进怀里,他也像条滑溜溜的鱼,怎么都抓不住,我一个劲地给他道歉,与此同时发现萧琅有点呆,在水里静止的,除非有动静,或者要去捞它它才会逃,林追就很活泼。
  “姐姐,20号是我的生日,你要送什么给我呀?”
  我狗腿地给他**揉腰揉屁股,揉得我们又要在浴缸里干起来了,结果他说没有要送的,真没有,我立刻就萎了。


第27章 
  林追蜷在床头,把鱼缸举到头顶,从下往上看鱼在水里游,他穿的是我的睡衣,松松垮垮的领口大敞,露出一截白皙瘦削的肩头,他仰头时嘴巴会微微张开,隐约可以看见粉嫩的小舌尖,好可爱,看得我心化得一塌糊涂。
  他现在下晚自习回来都不读书了,洗完澡就抱着那两条鱼看,给他们拍照,在相纸背面写饲养日记,我困了,就拉他跟我一起睡。他正趴在床头柜上写东西,屁股又圆又翘,我忍不住对着他的小屁股蹬了一脚,他立刻丢下笔扑过来跟我打架。我把他的两只手压在头顶,他挣扎得很厉害,睡衣都掀开了,露出平坦雪白的薄肚皮,他底下只穿了条灰色三角内裤,蹬着细细的长腿,活似只绑在解剖台上的青蛙,我被这只青蛙蹬得春心荡漾,但我们约定好工作日不**,要一起早睡。
  “萧琅,我问你个事。”他把相纸夹在床头的麻绳上,然后躺到我身边。
  “你说。”
  我躺在床上看他写在相纸后面的字,密密麻麻的,不知从何时起,他开始给那两条鱼——或者是萧琅和林追编故事,我随手抓到一张4月13号的,说是林追和萧琅吵架了,于是林追变成了一条鱼,萧琅很着急,可是林追混在鱼群里他看不出来,于是他就趴在鱼缸边喊姐姐,于是其中一条鱼就变成了林追。故事写到后面没位置了,他的字就越来越小,最后还有一行:但那只鱼不是原来的林追——我操,什么鬼,我头皮阵阵发麻,赶紧换一张,4月17号,啊,这张是今天新鲜出炉的,林追是个坏蛋,他讨厌自己,于是他就把自己丢进路边的垃圾桶,被垃圾车载走,于是——这个“是”的最后一撇飞了,应该这时候我刚好踢了他的屁股,故事在这里戛然而止,我发现他不会讲故事,短短一个故事里有好多于是,我抓过床头的笔,帮他写完这个故事:林追是个坏蛋,他讨厌自己,于是他就把自己丢进路边的垃圾桶,被垃圾车载走,于是划掉,萧琅找了好久好久,在垃圾场里边哭边找,哭才能显出我的深情,终于找到了脏兮兮臭烘烘的姐姐,把他抱回家洗干净,洗得香喷喷的,唉,写不下了,我只能把字写小点挤一挤:然后他们抱在一起睡觉。
  “你生日礼物想要什么?”
  “随便。”
  “不然我去纹个萧琅我爱你生生世世不离不弃直到天崩地裂海枯石烂也永远不变心……”
  我让他住嘴,因为以他的**长度,最多只允许他纹到海枯石烂。我仔细想过纹字确实很土,他抗拒也正常,纹图案会好点,而且要纹与众不同的,除了我们没人知道是什么意思。我提议纹白孔雀和猎人,但猎人很奇怪,用猎枪来代替,纹在左胸口上,离心脏最近的位置,以此来证明我们有多相爱。
  我自认为极具有艺术天赋,但毕竟不是科班出身,还是得由老哥给我最后润色,可我把草稿图发给老哥后他久久没回我,我只好打电话给他,老哥说看到了,太辣眼睛不想回。我说这是我要纹身上的,你帮我好好画,老哥感到匪夷所思,为什么你要纹一只鸡和水管,靠啊,哪有他说的那么丑!孔雀和猎枪啊,很难理解吗?他又问我什么时候要,我说19号,我打算生日那天和林追一起去纹,老哥说可是今天18号,我不解,18号怎么了,你画个简单的图案就好,太复杂的纹着也疼。老哥暴怒:你他妈要不是我弟我早把你这种**甲方给宰了!我赶紧讨好他,老哥老哥mua,老哥毫不领情,还威胁要把买给我的生日礼物给退了。
  虽然林追说他怕疼,但他很能忍,由始至终都一声不吭,直到那只血淋淋的白孔雀长出来,然后他抬起眼看我,我莫名想起昏暗巷子里的小妓女,眼睛湿漉,又脏又美——所以我起了色心,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最后竟然会变成爱情。
  我指着胸前的猎枪郑重地说,我是属于你的。他那块刚纹好的皮肤还在渗血,他其实很疼,出了一头薄薄的汗,露出一个倦懒的笑意,我也是属于你的。
  我们然后一起回家,等老哥回来。老哥每年都会给我过生日,今年也不例外,而且他特别拉风,骑了一台重机车,我在屋里听,以为有只大怪兽在咆哮,一进屋老哥把车钥匙丢给我,说是送我的生日礼物,然后叫我们来吃蛋糕。
  其实我并不爱吃蛋糕,太腻了,但老哥非要买给我,哪怕他也不爱吃。老哥总说我生活没有仪式感,就算不吃也得唱完生日歌许愿吹蜡烛。
  “老哥你真是太好了!”
  我欢呼着脱了衣服向老哥扑去,被老哥接住后按进沙发里一顿爆捶,说我一身白斩鸡根本不够看,还敢刷流氓,我好委屈,我只是想给他炫耀纹身而已,老哥第一句话不是好不好看,而是问我疼不疼,疼啊,当然疼,可我不能说,说了老哥肯定笑我活该。我让他看看林追的,他说不用了,来吃蛋糕。
  老哥买的是数字蜡烛,一个1一个7,插在草莓奶油蛋糕上,把客厅的灯用遥控给关了,和林追一起给我唱生日歌,我在很小的时候就有个疑问,生日许愿到底是向谁许愿,难道向蛋糕吗,你都要把它吃掉了,它怎么可能帮你实现愿望?可能由于我搞不清楚许愿对象,因此生日愿望从未实现过。
  生日蛋糕老哥和我都不爱吃,统统都给林追,林追很努力地吃,但肯定是吃不了这么大一个,我让他吃不完就扔了,反正我这辈子就没吃完过一个蛋糕,林追坚持要吃完,不然生日愿望就不会实现,我和老哥纷纷表示震惊,于是我实话告诉他,我压根就没许愿。
  临近十二点,妈妈给我打了个电话,祝我生日快乐,我猜她早给忘了,是老哥跟她说的,以前我从未有过这种猜想,也许我真的变聪明了些。
  林追的一模考了全市第二,紧接着五月上旬又有二模,下旬三模,然后去高考。我依然每天游手好闲,保持中等偏上的成绩,每天中午去林追的教室里陪读,顺便守护那两条鱼,生怕他出去打个水回来,徐星元就把萧琅抓出来烫死。
  纹身结痂的时候,我的心就和伤口一起痒,很想找个人炫耀,现在纹身好透,我更是抓心挠肝地想,最后目标锁定在徐星元身上。于是我向他发出诚挚的邀请:
  “学长,要不要一起去上厕所?”
  徐星元头也不抬地嘲讽我:
  “你是女生吗?上厕所还要人陪?”
  “姐姐也去。”
  “我不去。”林追不配合我。
  那没办法了,我故作神秘地对徐星元说,我给你看个东西,徐星元下意识抬头,我猛地把校服掀起来,露出左胸口的猎枪,像是炫耀一枚光荣的勋章:
  “酷吗?我和姐姐的情侣纹身!”
  “……你是傻逼。”
  徐星元翻了我一个白眼,又把脑袋低下去,一直唧唧歪歪,林追也是傻逼,你们两个傻逼真绝配,少他妈来烦我……林追听了,转过身来,他的校服特别宽大,没扣扣子可以露出很大一片胸口,他拉下领子:
  “阿徐你要不要看我的?”
  “看你妈,”徐星元骂骂咧咧地瞥了眼,“……还行吧。”
  我们用拍立得拍了很多纹身的照片,我慷慨地送给徐星元一张,徐星元接过一看,皱着眉头揉了,嫌弃地丢进垃圾桶里。
  尽管林追尽心尽力照顾那两条鱼,但黑色的那条似乎状态不太好,这几天甚至游着游着突然翻肚白,过一会又恢复正常,看着滑稽又无奈,红金鱼倒是活泼得很,丝毫不受影响。我们只好把两条鱼隔离起来,上网查了很多种方法,什么换水,放盐,晒太阳……总之死马当活马医,林追每天都带着黑金鱼去上学,连书都读不下去了,午休就趴在书桌上看着它发呆,仿佛这样能把它看好。最烦的是徐星元这个贱人,不说话会死,幸灾乐祸地吹口哨,说萧琅命不久矣了。
  某天早上我睡得正香,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在哭,一睁眼就是哭得梨花带雨的林追,他说萧琅死了。我刚醒,脑子不清楚,以为他做噩梦,把他圈在怀里,乖,别哭了,我没死呢。
  “萧琅萧琅……”他抽抽噎噎地叫我名字,眼睛哭得红彤彤的,像个凄惨漂亮的小寡妇,看他这样我就更舍不得死了,“金鱼,金鱼死了……”
  “……”天,我该说他幼稚还是感性,爬起来一看,黑金鱼翻着肚子漂在水中,早就死透了。说实话我是没什么感觉,又不是我在养,我跟他商量,不然我等下回来再买只给你?他说不用了,把红金鱼摆在窗台上。
  吃过早饭后我出去打篮球,而林追则在家复习准备二模。校队在五月中旬有个市联赛,周末学校体育馆不开门,校队队员只能去露天篮球场,由于南方沿海城市天气热,五月上旬气温就到了三十几度,特别是中午,晒得我全身发烫,每个人都热得汗流浃背,索性把上衣都脱了,我也脱,李泽宇看到我的纹身,乐了,哎哟老萧,你怎么纹了把98k?我很高兴,因为这世界上除了我和林追,谁也不会懂这是什么意思。
  我直到傍晚才回家,经过水族店犹豫了一下,不过还是没买。
  客厅没开灯,我上了四楼,也是一片漆黑,我开了灯,发现林追正躺在地上睡觉,手边还放着鱼缸,里面的红金鱼僵硬地浮在水面上。他醒过来了,立刻献宝似的把鱼缸捧到我面前,露出一个天真无邪的笑:
  “你看,林追也死了。”
  我忽然有些害怕,我知道红金鱼是被他晒死的——他比我想象中的海妖爱我,也许他真的会为了我去死。


第28章 
  今天林追去三中二模考试了,没有在学校,我午休没事干就翻题目出来写。我们每天的午休值日班委是固定的,今天星期四,值日班委是郭茹薇,李泽宇说所有值日班委里只有她会记我名字,所以我每周四午休都是缺勤。
  “萧琅。”
  “到。”
  “不许替点!”
  “今天我在。”
  郭茹薇惊讶地抬头,我和她对上视线,她瞪了我一眼,立刻低头点下一个人,李泽宇贱兮兮地笑,郭茹薇还喜欢你呢。
  又来了,李泽宇总说谁谁谁喜欢我,然而我半点都看不出来,比如郭茹薇,我只看出来她死逮着我不放,所有班委里就她最爱记我名字,我他妈真没见过哪个人的喜欢,是给对方找不痛快,如果这就是她的喜欢,那我也太惨了。不过我猜,可能这就是喜欢和爱的区别吧,喜欢有千面百孔,但爱只有一种,他们不会理解的,除非他们在十六岁遇到林追,然而林追已经被我先遇见了,他教会我很多事情,数学和物理的最后大题,化学公式的配平,避孕套的使用,涂指甲油,说谎……至于我爱他,那是与生俱来的自然本能。
  考完二模后林追难得放两天假,我要出去练球,就带上他一起去。
  我很讨厌夏天——准确来说是很讨厌热天,我总是在大太阳下跑,让自己动起来,这很正常,毕竟球场上每个人都在动,但我必须保持一刻不停地运动,让血液像江河一样循环,沸腾,一旦停止,就会感觉整个人正在无声地爆炸,伴随着被太阳晒得头重脚轻的晕眩感,汗液从毛孔中冲出来,把我闷在一层粘腻的水膜里,这个时候整个世界都被热得扭曲,世间万物都热得要融化了,太阳,地面,篮球,呼喊,空气……所有的一切都令我感到窒息。
  唯独林追不会给我这种感觉,他坐在球场边的栏杆上,那里有树荫,他穿着短袖衬衫,从宽大的领口里露出一截细细的脖子,他头发长了许多,乌黑的发尾黏在白皙的皮肤上,会因为我的进球而欢呼,热烈又天真,他带给我的是融化感,我心甘情愿被他融化,就像此时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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