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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下的独白-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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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们穿得,我穿不得?他妈的,穿!堂堂大丈夫奇男子,岂可让这些造了反的女人专美于前吗?于是”男权至上派“遂在”冲冠一怒为红颜“的公愤下成立了。
  第三是“招蜂引蝶派”。此派可以某些大包头型的海派学生为代表。这些暴发户的“太”字号们,到处横行,上穷碧落下黄泉,志在吸引异性的注意。但是女人是好奇的动物,不出奇安能使之好那?于是大包头们纷纷出动,或穿黑衬衫、或扎细领带、或用妇人手帕、或喷仕女香水……千方百计,无所不用其肉麻之极,最后异想天开,居然动起他爷爷的长袍的脑筋来了。于是赶忙翻箱倒柜,但找了半天也找不到,只好找山东裁缝做了两件,又拿条花围巾,往黑脖子上一缠,俨然以北平大学生自况,真是沐猴而冠,望之不似人君,一看他那包心菜式的头发,咱们就够了!这些附庸风雅的无知之徒,其面目可憎、其黑心可诛、其长袍可送估衣店、其“招蜂引蝶派”可请少年犯罪组勒令解散之!
  这四是“没有西装派”。此派正好与前一派相反,前一派因西装大多,尼龙、奥龙、达克龙……五颜六色,宽条窄条,穿得厌了,所以才穿长袍做同性而引异性;此派却因一条龙也没有;且西装之为物,日新月异,宽领窄领,三钮二扣,变化无穷,除非财力雄厚,否则休想跟上时代而当选服装最佳的男人。若穿长袍,就无这种麻烦了,大可隆中高卧,以不变应万变,任凭别人的料子龙来龙去,老憎反正是一龙也不龙,至多以聋报之。而且,清高的阴丹士林是从不褪色的,正如我们固有文化的万古常新,放之四海而皆准,俟诸百世而不惑,长袍小物可以喻大,“去蛇反转变成龙”,袍之既久,自怜之态砉然消失,路过短衣窄袖的西装店,反倒望望然而去之,只见他把咽下去的口水朝玻璃窗上一吐,仰天长啸曰:“予岂好袍哉?予不得已也!”
  第五是“十里洋场派”。此派别名“职业长袍派”。即穿长袍和他的职业有神秘的关联。例如说相声的,不穿长袍就失掉了耍贫嘴的模样;拉胡琴的,不穿长袍就锯不出摇头摆尾的调子;监察院长,不穿长袍就不能表现出他那“年高德劭”的雍容。此外东洋教授、西藏喇嘛、红衣主教、青帮打手……都得在必要时穿起形形色色的长袍以明其身价。尤其是上海帮的大经理大腹贾们,他们的脑之满与肠之肥,几乎非穿容量较大的长袍不足为功。盖身穿西装,除了使他们更像喜马拉雅山的狗熊外,硬领、马甲、臂箍、窄袖、腰带等等对他们无一不是恐怖的报酬。本来西装就没有长袍舒服,西装穿得愈标准你就愈受罪,除了仅有“头部的自由”外,其他你全身的锁骨肋骨肱骨桡骨尺骨膑骨胫骨腓骨乃至屁股,没有任何一骨是高兴的。而这些重量级的好商巨贾们,由于脖子上的白肉大多,连仅有的头部的自由也被他们自己剥削掉了。不堪回首之下,他们乃相率在单行道上选择了长袍,除了可减轻桎梏开怀朵颐外,更可从林语堂博士之劝告,用“世界上最合人性的衣服”,来包住他们那快挥发光了的人性!李子述长袍心理学竟,乃临稿纸而叹曰:昔孔圣曾有“微管仲,吾其披发左袄矣”之叹,管仲有恩于道袍,千载史有定评。从曹孟德割须断袍之日起,长袍遂有式微之兆。曹操死后一千七百年,华夏衣冠竟不幸沦于夷狄,自右衽而变中衽,自长衣而易短装,流风所被,长袍竟被贬为国家常礼服,且在裁缝公会会长眼中,俨然吴鲁芹所谓之“小襟人物”矣!岂不哀哉痛苦哉!余深信长袍不该绝,深愿我血性之中国本位者,于胡服笔挺之际,从速响应何凡之呼吁,以李敖为楷模,以于右任(“余右衽”)为依归。诗云:“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千载袍风,此其时矣!三原有老,可同袍矣!此时不同,还待何时?寄语读者,快看齐矣!
  一九六一年三月十五日在台北“四席小屋”
  一九六二年三月十三日改一年前旧作,十一月二十七日再改
  十二 红玫瑰
  那一年夏天到来的时候,玫园的花全开放了。
  玫园的主人知道我对玫瑰有一种微妙的敏感,特地写信来,请我到他家里去看花。
  三天以后的一个黄昏,我坐在玫园主人的客厅里,从窗口向外望着,望着那一棵棵盛开的蔷薇,默然不语。直到主人提醒我手中的清茶快要冷了的时候,我才转过头来,向主人做了一个很苦涩的笑容。
  主人站起身来,拍掉衣上的烟灰,走到窗前,一面得意地点着头,一面自言自语:“三十七朵,十六棵。”
  然后转向我,用一种调侃的声调说:“其中有一棵仍是你的,还能把它认出来么?”
  躺在沙发里,我迟缓地点点头,深吸了一口烟,又把它馒慢吐出来,迷茫的烟雾牵我走进迷茫的领域,那领域不是旧梦,而是旧梦笼罩起来的愁城。
  就是长在墙角旁边的那棵玫瑰,如今又结了一朵花——仍是孤零零的一朵,殷红的染色反映出它绚烂的容颜,它没有牡丹那种富贵的俗气;也没有幽兰那种王者的天香,它只是默默地开着,开着,隐逸地显露着它的美丽与孤单。
  我还记得初次在花圃里看到它的情景。那是一个浓雾弥漫的清晨,子夜的寒露刚为它洗过柔细的枝条,嫩叶上的水珠对它似乎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娇小的蓓蕾紧紧蜷缩在一起,像是怯于开放,也怯于走向窈窕和成熟。
  在奇卉争艳的花丛中,我选择了这棵还未长成的小生物,小心翼翼地把它捧回来,用一点水、一点肥料和一点摩门教徒的神秘祝福,种它在我窗前的草地里。五月的湿风吹上这南国的海岛,也吹开了这朵玫瑰的花瓣与生机,它畏缩地张开了它的身体,仿佛对陌生的人间做着不安的试探。
  大概我认识她,也就在这个时候。
  平心说来,她实在是个可爱的小女人,她的拉丁文的名字与玫瑰同一拼法,这并不是什么巧合,按照庄周梦蝶的玄理,谁敢说她不是玫瑰的化身?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一种罕有的轻盈与新鲜,从她晶莹闪烁的眼光中和那狡猾恶意的笑容里,我看不到她的魂灵深处,也不想看到她的魂灵深处,她身体上的有形的部分已经使我心满意足,使我不再酝酿更进一步的梦幻。
  但是梦幻压迫我,它逼我飘到六合以外的幻境,在那里,走来了她的幽灵,于是我们生活在一起,我们同看日出、看月华、看眨眼的繁星、看苍茫的云海;我们同听鸟语、听虫鸣、听晚风的呼啸、听阿瑞尔(Ariel)的歌声,我们在生死线外如醉如酲;在万花丛里长眠不醒,大千世界里再也没有别人,只有她和我;在她我眼中再也没有别人,只有玫瑰花。
  当里程碑像荒冢一般的林立,死亡的驿站终于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远远的尘土扬起,跑来了“启示录”中的灰色马,带我们驰向那广漠的无何有之乡,宇宙从此消失了我们的足迹,消失了她的美丽和她那如海一般的目光……
  可是,梦幻毕竟是飞雾与轻烟,它把你从理想中带出来,又把你向现实里推进去。现实展示给我的是:需求与获得是一种数学上的反比,我并未要求她给我很多,但是她却给我更少。在短短的五月里,我和她之间本来没有什么接近,可是五月最后一天消逝的时候,我感到我们的相隔却更疏远了。恰似那水上的两片浮萍,聚会了,又飘开了,那可说是一个开始。也可说是一个结束。
  红玫瑰盛开的时候,同时也播下了枯萎的信息,诗人从一朵花里看到一个天国,而我呢?却从一朵花里看到我梦境的昏暗与逗回。过早的凋零使我想起托姆普孙(Francis Thompson)的感慨,从旧札记里,我翻出早年改译的四行诗句:
  最美的东西有着最快的结局,它们即使凋谢,余香仍令人陶醉,但是玫瑰的芬芳却是痛苦的,对他来说,他却喜欢玫瑰。
  不错,我最喜欢玫瑰,可是我却不愿再看到它,它引起我太多的联想,而这些联想对一个有着犬儒色彩的文人,却显然是多余的。
  在玫园主人热心经营他的园地的开始,他收到我这棵早调了的小花,我虽一再说这是我送给他的礼品,他却笑着坚持要把它当作一裸“寄生物”。费了半小时的光阴,我们合力把它种在玫园的墙角下,主人拍掉手上的泥巴,一边用手擦着汗,一边宣布他的预言:“佛经上说‘有情来下种,因地果还生’,我们或许能在这棵小花身上看到几分哲理。
  明年,也许明年,它仍旧会开的。
  烟雾已渐渐消失,我从往事的山路上转了回来,主人走到桌旁,替我接上一支烟,然后指着窗外说:“看看你的寄生物吧!去年我就说它要开的,果然今年又开了。还是一朵,还是和你一样的孤单!”
  望着窗前低垂的暮色,我站起身来,迟疑了很久,最后说:“不错,开是开了,可是除了历史的意义,它还有什么别的意义呢?它已经不再是去年那一朵,去年那一朵红玫瑰谢得太早了!”
  (后记)
  一九五○年六月九日,我正在新化附近服役,突然接到Rosa给我的信,定了题目——《红玫瑰》,叫我写一篇散文送她。六月十四日我写好寄出,后来才知道被她修改几个字,发表在《台大四十八年外文系同学通讯》里了。退伍后我又把它稍加修改,发表在一九六一年四月六日的台北《联合报》副刊。现在我又改几字,收在这本小书里。追想起来,这篇文章前后被她改了一次,我改了至少六次。
  如今Rosa已去美国,已经形同隔世了。我怀想这个使我眷恋不已的小女人,愈发对这篇文章另眼看待。就文章论,它是我少有的一篇不说嘻皮笑脸话的作品,许多朋友读了,都觉得它有一种阴暗苍茫的气氛,认为这“不太像李敖的风格”。
  今晚深夜写这篇(后记),心情多少有点儿沉重,我抄出三年前意译的一首浩斯曼(A。E。Housman)的小诗(曾经抄过一份送给Rosa的),用它来表达我内心的隐痛(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二日晨三时半)。
  死别You smile Upom Your Friend Today
  久病得君笑,You smile upon your friend today,
  沉疴似欲除;Today his il1s are over;
  万语逢重诉,You hearken to the lover's say,
  余欢若云浮。And happy is the lover,
  意转何迟暮,'Iis late to hearken,late to smile,
  慰情聊胜无:But better late than never:
  生灵未忍去,I shall have lived a little while
  柩马立踯蹰。Befor I die for ever。
  一九六○年七月十九夜改稿。
  “慰情聊胜无”是改写陶渊明的诗句
  十三 旧天子与新皇帝
  ——元末明初的断片
  十三年来,今年是头一天有黄气。
  在那六朝金粉埋葬下的金陵城,街头巷尾,人人都兴高采烈地奔走相告:“黄气来了!
  黄气来了!“
  十三年不见了,黄气终于来了!
  黄气不但来了,人家还说,这回的黄气是一千五百年来最多的一次。
  一千五百年前,秦始皇帝修长城,废封建,收民间兵器,铸了十二个大金人,外巡四方,行封禅礼,一方面派徐福带了童男女人海求神仙,一方面听望气术士的话,凿方山,断长堑,以泄王气,可是那次泄王气后,东方的气象好像受了损,从此一千五百年下来,气象再也不行了。
  术士们暗地里说,北方的王气不行了,王气开始南转,那些在北方的几个王气充溢的大城,像邯郸、阳翟、北平、开封、洛阳、长安……一个个都气象衰败了,他们占星,看北方玄武星座,星座尾部渐向南指,于是他们断言:“王气到南方去了!”
  王气南移,第一个目标是金陵,这是东晋帝王的国都,上承三国时代的孙权,下延到宋齐梁陈四朝,正所谓六朝金粉。虽然那几百年过后,王气又一度北移,有回光返照之势,可是毕竟留不住了,每个术士家、星占家都承认:北方不行了!
  那年秋天快过去了,下了几场雨,可是却听不到什么雷声,老百姓们高兴了。因为他们知道历代相传的:秋后雷多,晚稻少收。今年雷竟这样少,收成一定是不坏的,没有苦旱,没有凶年,天灾一少,人祸自然就少了。
  人人盼望着天下太平。
  人人心里都有一个希望,反正元朝是垮定了,人人再也不会受蒙古人的气了,靴子的势力已经完了,汉族眼看就要抬头了。
  无朝的顺帝像一只被打破了头的乌龟,缩着头,守着北京一隅,再也没有关外蛮子那种“立马吴山第一峰”的气概了,他只想保住他北方那点老巢,只要汉人南人不向北打,他就满意了。他最爱听宫女们成群歌舞,看她们那隔着轻纱的腰肢款摆着,唱着:
  寒向江南暖,饥向江南饱,
  莫道江南恶,须道江南好。
  顺帝满意了,他心中虽然有点悲哀,知道他不能到江南去,可是在大雪纷飞的天气,宫中四面生满了炭火,满室生春,娇嫩的六宫粉黛们脱得半裸,有的给他倒茶、有的给他斟酒、有的给他做肉屏风、有的在他面前载歌载舞,他也乐得不思江南,不想那些讨厌的红袄贼,不理睬什么大明王和小明王,以及那些南蛮子的游击队……他穷耳目之欲,在美人醇酒与清歌面前,他心凝形释,骨肉都融了!他宝座旁边坐的是那西土的番僧,贼眼溜溜的,顾盼于美女与皇帝之间。番僧是皇帝的精神指导人,每个皇帝即位,都要先受佛戒九次,才登大宝,他们掌握着“君权神授”的力量,所以皇帝们都得让他们三分,不然抓破了脸,掀开了底牌,在老百姓面前丢了丑,反倒不好看。何况番僧们也颇会拍马屁,他们精研丹砂,深通房中术,在歌舞声中,他们看到皇帝的兴致快到顶点了,善于察言观色的他们立刻就看出今天晚上皇帝属意于哪个女孩子了,于是,一个眼色与一个暗号,一切立刻就准备好了。等到皇帝对歌舞的满足快饱和了,微微露出意兴阑珊的时候,他们便把皇帝拥到内室里去,去行他们的“延彻尔”。
  “延彻尔”是蒙古话,翻成汉语是“大快乐”。
  “大快乐”是真真正正的快乐。
  “大快乐”的获得并不简单。
  获得“大快乐”需要硬功夫、真本领,这真本领就是房中运气术。房中运气术若行得好,可以夜御数女,极尽人间之乐事。
  在四面伴奏的是“天魔舞”,由十六个如花似玉的宫女,全裸着,头带佛冠,在小小的密室中,俯仰为舞,或行瑜伽之术。
  在这个小密室中,即使近侍与宦官也很难入内。里面除了女孩子,就是皇帝与番僧。
  番僧测量皇帝的体质,如果发现他今晚意兴甚浓,他们就给他吃丹服药,然后按摩,行“双修法”(“秘密法”),双修法一行,一直到天亮才罢休、皇帝高兴了,亲笔挥毫,用蒙古文题了一块金字匾额——“济济斋乌格依”,就是汉文中“事事无碍”的意思,他命左右把它挂在密室门上,表示这是高度愉快的“事事光碍室”。
  在日上三竿,不能早朝的时候,他不知道番憎们早已去胡作非为去了。
  番僧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人物,他们是人人知道的西土大喇嘛,他们仗恃着皇帝的佞佛奉释,而他们正是佛释的化身或代言人,所以更横行无忌。
  他们辱及王妃,殴及留守,把宋代的皇坟挖了六个,盗取金银珠宝,甚至把宋理宗的头骨切下,中间挖空了,用做酒杯。他们还借检查户口为名,奸淫民家妇人和女孩。
  在北方,除了元朝的皇帝外,他们是最红得发紫的人物。
  他们坐在皇帝的龙舟里,煞是威风,龙舟长十二丈,宽二丈,行起来的时候,头尾眼爪都能动。
  他们又找到一个善做奇巧的工人,给皇帝做了一个大钟——“宫漏”,高七尺,内有一个女孩,两个金甲神,六个飞仙,这个钟能每小时报告一次。
  “宫漏”一小时一小时的报告,一小时一小时,无情的岁月流过去了。
  在灰色的岁月里,南边的消息愈来愈恶劣,皇帝有点悲观。
  番僧们劝他及时行乐,几乎每天都有新选的秀女人宫,每天都有新乐章、新的歌舞节目。
  皇帝当然也是有女必玩,可是玩过后,他似乎愈来愈烦。他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坏了。
  皇帝的心情和局势一样的糟。他常常把双脚放在一个女孩子的裸背上,两眼没神,望着南方发呆。
  番僧们也没有好法子,他们只是轮班辅助皇帝,一些人陪皇帝玩,劝皇帝开心,往远处想,别为眼前这些小动乱操心;另一部分就跑到外面去做好犯科,贪贿舞弊。
  秋天眼看就过去了,一年真容易!
  深秋的时候,消息来了,朱元璋已打进了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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