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当代枭雄之谁主沉浮1-第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当代枭雄之谁主沉浮Ⅰ》晴雨猫猫
文案: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涌现了无数的大资本家,他们踏浪而来,扬帆而去。
本文是中国商人富一代的故事。
文中的两个主人公性格,处事手段都比较强悍。
强者对决,且看谁胜谁负!

阅读小贴士:
人物设定:强强互攻
扫雷:虐!渣!
PS:你罪恶我也从不无辜,如果要受惩罚的话,你我一起吧!

内容标签: 强强 商战 相爱相杀 虐恋情深
搜索关键字:主角:白邺,王霄 ┃ 配角:陈淼淼;林涛,李峰,王妃 ┃ 其它:



第1章 锲子
  中国保监会通报信息,白邺禁入保险行业十年。
  “我跟你,斗了这么多年,终究是落幕了。王霄,最后还是你赢了。”
  云海大厦的落地窗前,白邺吸着烟,望着整个繁华的S市。他在这里等一个人,一个跟他有着二十年约定的人。
  他就这么等了一天,从晨暮到深夜。
  身后响起了脚步声,那个人终于来了。
  “你输了,不过这个结果真是便宜你了!”
  “王霄!你终归没有忘了咱们二十年前的这个约定!”白邺回过头,看着王霄微微一笑。
  “……”王霄慢慢地走到落地窗前,望着暗夜里城市闪烁的灯火。
  两个人就这么站着,谁也没说话,只是静静地望着这座城市……
  卷一·资本家的崛起


第2章 相遇
  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
  白邺刚出火车站就看到了S理工大学接新生的牌子。
  “师哥师姐,你们好!我是白邺,是经济系的新生。”
  “小师弟你好,我们接新生的车就在前面,我们来帮你拿行李吧!”
  “不用,不用,我自己拿过去就好。”说着白邺扛着自己的行李,在车上找了个地方就坐下了。白邺的老家在农村,这次来S市念大学,还是乡亲们一起凑的钱,为了省钱,他没让任何人送,就买了张火车票,带着一包煮鸡蛋,扛着行李,就上路了,坐了两天一夜的火车,终于到了。
  等到了学校,车下已经好多人在等了,都是接新生的师哥师姐们。
  白邺刚一下车就被一个人拦住了,他一抬头看到一个阳光型的大帅哥,穿着白T牛仔裤,身形挺拔健硕,对着他微笑的脸在阳光下异常的俊美。他感觉自己的心突然漏跳了一拍,某些情愫开始慢慢地滋长。
  “你好,我叫王霄,是你的师哥,你对这里还不熟悉,我带着你走入学的各种流程吧。”
  白邺忘了怎么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王霄看他的样子,微微笑了一下,他帮着白邺一起把行李扛进了新生的宿舍,带着他走完所有学校的流程。
  “没什么事,我先回去了,以后有什么事可以找我,我刚好大了你一届,要是遇到什么不会的科目,我也可以教你。”
  白邺点了点头。
  “行,那我走了哈!”
  这就是白邺第一次遇见王霄,从此以后,王霄那日阳光下的微笑就时常出现在他的梦里,只能远观,不可触摸,还带有一些细细的心碎。
  后来他们在学校无意间碰见的时候,白邺每次打招呼看到王霄笑脸的时候,心都会砰砰的乱跳。他不知这种感觉是美好还是折磨,反正一切情绪都是那么不和谐的碰撞在一起,他想躲开却更想靠近。
  暑假的时候,白邺留在了S市打工,他想尽快的把家里的钱还上,所以找了份大酒店服务员的兼职。这个酒店在市中心的繁华地段,他要做很久的公交车才能到。
  酒店打工的第一天,老板就特别喜欢他。这个老板40岁出头,姓李,自己白手创业,平时总是笑面迎人,谦逊和气。
  “小伙子长的这么好,这么办吧,你就去包间服务,一会小霄来了,让他带你。那个什么,先去领一套合适尺码的衣服,先换上。工资咱们日结。”
  白邺领了自己的衣服,换上,白衬衫,黑马甲,黑裤子,黑布鞋。要说白邺底子好,穿上了服务员的衣服,看起来都比其他人精神。
  老板见了他这身很高兴。
  “小伙子,确实长得不赖啊!诶,小霄,你来啦,新人,你来带一下。”
  “好。李叔。”
  等白邺一回头,有点愣住了,因为这人正是自己的师哥。
  “师哥,你也在这?”
  “是你啊,好巧。”王霄笑着说。
  “你们认识,那更好嘞,熟人好说话,行啦,你就这样了,你换换衣服,带这新来的小子吃个饭,等一会,晚上客人来了,开工。”李老板笑着说,还连着摆了摆手。
  “好嘞,咱们走吧。”说着就带着白邺进了后厨。
  打这以后,白邺就跟着王霄学了,端菜,上菜,翻桌,当然还有擦杯子,擦碗盘子。
  王霄每一项都教得很耐心,从来不红脸,总是对着他轻轻一笑。
  混熟了以后,白邺也就知道了王霄家里的情况。王霄的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他母亲是个老师,但是孤儿寡母的,生计方面还是有些吃不开,所以他从小就学会能赚点小钱就赚点。这位李叔跟他妈是旧时,也是他们的户棚区时候的邻居,王霄小的时候,家家穷的没饭吃,这位李叔对他们也是颇为照顾,有时候会把自己的口粮分一点给他们。后来这位李叔自己早起卖面条,他的手艺那真是没话说,再后来开了个小面馆,再后来,就有了这家酒店,自然而言的,王霄从小就蹭李叔的,也常跟在李叔身边干活,所以也就顺理成章的来这边干活了。其实王霄对父亲没什么概念,一直把李叔当半个爹看待,这个李叔当年开船的时候跟自己的老婆孩子失散了,怎么都找不到了,后来也就死心了,当他看到他们孤儿寡母的时候,就总能想起自己的老婆和娃娃,所以对他们特别的好。
  这天他们的客人走的异常的早,他们无所事事的坐在餐桌的椅子上,王霄好像想到了什么,抽出了杯子里的餐布,又抽出了一个扔给了白邺。
  “我来教你叠花,以前忙着都忘了,你好好看着。”王霄摆弄着餐布,没一会这餐布在王霄手里就变成了一朵花,然后把这朵花放在了红酒杯里。
  白邺按照王霄的方式折来折去但是终究还是折不好,折的像一个□□,那个丑。王霄看到这个丑□□实在是忍不住哈哈大笑了起来。
  等白邺再叠第二个的时候,王霄想要亲自指导他动作,就把手按在了白邺的手上,但是指尖碰触的一刹那,白邺跟过了一道电流一样浑身一颤,然后他回过头,目光刚好碰到王霄深邃的眼睛。他们都不由自主的楞了一下神,最后王霄觉得不妥就把手拿走了,此时的场面就突然变得很尴尬。
  好像从那天开始,白邺才发现其实王霄也在有意无意的打量着自己。他不知道这不是自己多心了,自己少男怀春第一次,他根本看不出来对方究竟是不是也是一样的感觉。这天下班早,所以他们决定一起去江边走走,看看夜景,可能跟白天的暴雨有关,这天晚上的人异常的少,孤灯下面就他们两个人影。
  “你有女朋友吗?”白邺问。
  “没有”王霄道。
  “你,为什么没找?”
  “因为我不喜欢女人。”
  “……”
  “你是不是?”王霄霸道的问道。
  “我,我不知道,我没谈过恋爱,所以……”白邺慢吞吞的说。
  “……”王霄沉默了。
  “不过我觉得我有可能是,因为我觉得我好像喜欢你。每次见到你的时候,我的心跳会很异常。”
  “真的吗?”王霄微笑着看着白邺,眼神透露着欢喜的光,那么温柔,那么闪亮。
  “嗯,是的。我想我应该是!”
  “其实,我见到你的第一眼起,我就知道,我喜欢你。”王霄笑着说。
  王霄想用手摸摸白邺的脸,但是外面实在是不方便,于是拉着白邺到了旁边的一排树林里,那天人少,那里就更没人了。他把白邺抵到树上,霸道的吻了上去。才吻了没多久两个人的身体就有反应了,怎么办呢,这个生龙活虎的年纪,能没有点反应吗,没反应那也不正常,他们用手帮对方解决了。
  初恋的感觉总是喜悦的,仿佛所有不开心的事情都能被忽略,笑容也是天天挂在脸上。虽然每天他们都工作到很晚,但是也丝毫不觉得疲倦,一想到第二天就能见到对方,心里说不出的甜蜜。
  有一天,客人特别多,到了凌晨一点多才走,他们收拾完以后都两点多了。要说还是李叔人好,特意在楼上酒店给他们开了个房间。
  他们两个走到房间的时候已经困得迷迷糊糊了,累的直接栽到了床上。趴了半个小时,王霄受不了自己身上的味道,就爬起来去浴室洗澡。水哗哗的一放,白邺就立刻醒了,他看着浴室玻璃门上朦胧的身影,不禁开始心猿意马,他原本以后已经累得不想动了,但是还是架不住血气方刚的欲望啊。他脱掉衣服,也走了进去,这次可算是他们第一次坦诚相对。他看着水慢慢地流过王霄矫健的身躯,欲望就开始慢慢地抬头。王霄看着白邺,朦胧水下的完美体型,身体的某些部位也跟着反应了起来,不过他那是真的冷静啊,还是好好地洗完了,然后擦干了,才把白邺推到床上,慢慢地做润滑。
  “你身上怎么会带了这个?”
  “我想着万一哪一天能用上呢,所以备着。”
  “……”
  全都弄好了以后,王霄才上,他其实也憋得难受,不过想着第一次不想把对方弄伤。但是还是止不住欲望了,毕竟这算是他们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就这么个夜晚,来回的折腾,做了七次。也真的是年少不知精子贵啊,当然体力也好,毕竟年轻嘛~
  纵欲的下场就是第二天悲剧了,一个腿软脚软,另一个躺在床上起不来,虽然王霄已经很小心了,但是这么个强度,白邺还是受伤了,他们最后只能请了一天假。王霄偷偷的从大厦的后门出去,给白邺买药,回来帮他清理和上药,还顺带买了饭回来。
  “对不起,小邺,我没想到最后还是弄伤你了。”
  “没事,咱们下次悠着点吧,要不然第二天没办法起来干活啊。”
  “如果有机会的话,咱们不需要这么累的时候,我还想这么试试,因为感觉还是很爽的。”
  “……”
  就像所有普通的情侣一样,他们也是甜蜜的过着自己的大学生涯,平时忙学业,还有兼职,私下里偷偷摸摸的约个会。
  他们最喜欢的约会地点就是S市的云海大厦,两个人喜欢晚上在最顶楼吃饭,然后沿着江散步,各自说着彼此的事情。
  “等过了二十年以后,我们还来这里好不好?嗯,就在二十年后的这一天。”白邺笑着问。
  “好,到时候我们依然还在一起。”


第3章 南下
  那时候人才比较稀缺,经济系的学生很是抢手,首先是银行,其次是其它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一般来说大三的时候就都会被签走了。
  一转眼,王霄大四了,他被分配到了一家大型的国有企业,而白邺正在争取被学校保研,他希望将来可以留校任教,他其实本来也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就喜欢搞搞学术,然后云淡风轻的过过小日子。
  日子其实跟平时也没什么不同,白邺每天都会到公交车站下面等他,然后他们一起去吃饭。
  等到王霄彻底毕业,就不得不搬离了学校,住到了公司那边的宿舍。而白邺也被顺利保研了。只是他们见面就变得没有那么容易了。他们不得不改成了一周见一次,每次见面,白邺都觉得王霄的衣着和讲话的方式都有很大的变化,他甚至觉得王霄离他越来越远了。不过每周恩爱的时候,他就会彻底的打消自己的疑虑。
  王霄生日那天,他们约定晚上云海大厦见,可是白邺想早一点见到王霄,就去了他的公司楼下等他。本想给他一个惊喜,却看到王霄搂着一个时髦的优雅女人,从大厦里出来,然后坐车缓缓离去。白邺当时如被雷劈一样,但是他想着也许是他误会了呢,他当时真的为这个男人找了一百个理由,只要他肯解释,他就无条件相信。
  初恋对于未经世事的天真少男少女来说,总是会透着一股傻气。
  白邺自己走到云海大厦的最顶层,看着这个城市,等着那个原本应该来赴约的人,他就在这边等着,一直等到了晚上,大厦都关门了,王霄也没出现过……
  第二天,王霄来找白邺道歉。
  “我去找你,看到你跟一个女人在一起,你能解释一下吗?”
  “你看到了?”
  “对,请你别骗我?”
  “小邺,请你现实一点,我们的关系是不可能公开的,这个社会不允许,家人也不允许,我们迟早都要各自结婚生子,所以你早一点面对比晚一点要更好?”
  “所以你打算怎么办?”
  “他是我顶头上司的女儿,她现在在追我,我想不到我有什么理由拒绝。”
  “……”其实白邺很希望王霄骗他,就算是骗他他也愿意,可是没想到王霄这么坦白,他愣在了原地。
  “你爱她吗?”
  “小邺,你现实一点,我们是没有将来的,而我跟谁在一起不是在一起。”
  “所以是因为她的地位喽?”
  “身为一个男人,本来对金钱和权势就比较狂热,我觉得我也没有必要否认这一点。”
  “你真坦白!”
  “小邺,你知道我当服务员的时候给那些年纪跟我们一样大的人倒酒的时候,我是什么感觉吗?同样是人,我们的起点就是不一样,他们天生就拥有好的条件,可以轻易地挥霍着我们这辈子拼命努力都想争取的东西。而我们好像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低人一等。我不想这样,我要改变自己的命运。而她,她能给到我需要的。我们……如果你不介意,我们仍然可以在一起。”
  “在一起,你真敢说,对不起我的眼里容不下沙子,我和她之间你只能选一个。”
  “小邺……对不起,我们就这样吧!”
  “……”白邺已经讲不出一句话了,转身就离开了,他怕自己下一秒在王霄的面前崩溃,如果注定他一无所有,起码他还给自己保留了最后的一点尊严。他走着头也没回,但是他是多么的希望王霄可以追上来,然后跟他和好,他都有点鄙视自己的这点想法,可是即便是内心如此的鄙视自己,最后他也没能如愿。
  白邺茫然地走在大街上,音像店里传来了一首他觉得特别应景的歌,当时红遍大街小巷的崔健的《一无所有》:
  我要给你我的追求
  还有□□
  可你却总是笑我
  一无所有
  脚下的地在走
  身边的水在流
  可你却总是笑我
  一无所有
  为何你总笑个没够
  为何我总要追求
  难道在你面前
  我永远是一无所有
  白邺站在那里默默地听着,眼泪如决堤的洪水,再也忍不住,他笑自己太天真,三年的感情原来就是个笑话。
  回去之后的白邺变得浑浑噩噩,睁眼闭眼脑子里都是曾经两人一起相处的画面,这折磨得他狼狈不堪,于是他学会了吸烟,一根接着一根的吸。
  后来他终于想明白王霄的选择:他一直活得很现实,也无比的清醒,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最需要得到的是什么,他想自己变强,可以傲视着这个世界,可以享受权利的快感,可以得到被世人敬仰的荣誉,他终究是一匹奔跑在草地上的恶狼。而自己成了那个无法与他匹敌的人。
  是与他无法匹敌的人……每每想起这一点,白邺就莫名其妙的愤怒。
  转眼白邺大学毕业了,他放弃了学校的保研,因为他不想待在满是他和王霄回忆的地方,每走到一处,他感觉回忆都会把他吞噬掉,他实在是受不来这种折磨。他必须得走,离开这个城市,离开这个伤心地。他把自己的钱都寄回了老家,自己就买了一张去南方的火车票,去哪呢,他也不管了,反正离开吧~
  一路坐车南下,到了G市,他发现自己的钱包被人掏了,自己是个身无分文的人了。这是不是叫屋漏偏逢连夜雨,他苦笑着。但是总得想办法生存啊。
  那时候的G市远不像今天这么繁华,到处都是工地,全是灰尘。就工地的活最好找,所以他也不管什么面子不面子了,随便就找了一份搬砖的工作,虽然说很累吧,但是起码来钱快。白天大太阳晒着,用车往建筑工地上拉砖,按车算钱,一天下来也能赚个几块呢,就是特别耗体力。他们白天搬砖,晚上睡在大通铺上,一排排的工人,环境可想而知了。不过大家也都顾不上了,基本上回来的时候累的栽倒在床上直接就睡了。
  此时的白邺感觉自己是个橡皮人,无痛无泪,其实什么工作对于他来说已经不重要了,只要能让他阻止回忆自动跳出来就行,这个活好,起码累的他都不能用脑子思考了。
  这天外面下着大暴雨,所有人都不用开工了,他们这房间其他人就都出去鬼混了,就剩三个人老老实实的
返回目录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