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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吹-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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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她这么说,高太尉也就应了,蓝春海本就不是什么重要的人物,放在府里,也不过是偶尔拿来做个聊友,女儿要用,有什么舍不得的,只要女儿明白蓝春海是做什么用的即可。
  
  其实在高平的眼里,蓝春海比刘欣孔青山等人,不说更有用,也是同一地位的。
  
  这大雁和中国古代一样,对格物等和科学有关的事物不甚重视,在这方面有研究的,都是天生对此喜欢的。蓝春海虽不是多么有研究,比起一般人的却更好一些,更妙的是,此人熟知地理,那么何地有上等的煤何地有上等的铁矿,此人就算不甚清楚,也总算是半个行家,真用起来,比起一般的谋士自然更得心应手。
  
  而且人以类聚,她对这方面感兴趣,结交的自然也该有同样感兴趣的朋友,请几个这方面的人才弄到庄子里专门做研究,总要比她这个半吊子指挥匠人更容易出效果吧。
  
  她想的倒也不错,蓝春海的确有两个这方面的朋友,只是都不在京城。
  
  “小人有幸入了府尊的眼,这才留在京城,我那两位朋友却是已经都回乡了。”
  
  京城各方面的消耗都要比其他地方多上一些,若是家有恒产也就罢了,若是没有,长久停留在这里,却不是一般家庭能吃得消的。蓝春海也是进了高府,这才算在京城站住了脚,否则多半也是要回去的。
  
  不能马上展开研究大业,高平多少有些遗憾,不过她也知道这事急不得,嘱咐蓝春海写了信,也就只有安心等那两位可能是格物方面的人才大驾光临了。
  
  这些事做好了之后,她又开始上街溜达,这其一,是为了躲避高老夫君的唠叨——这次她身体好了后,高老夫君又开始对她说圆房之事,也亏得她这一年表现稳重,又弄出了玻璃,否则高老夫君早就找人绑她圆房了,但即使如此,还是一天两次将她叫到房里明示暗示一番,弄的她实在头大。
  
  这其二,则是想对这个世界更了解几分。虽说每天都会看典籍,但从书上看来的总有违和感,而且她既然想从商,那就要找出一条适合自己的路。
  
  玻璃弄出来了,那么怎样令利益最大化?
  
  如果没有玻璃没有肥皂没有任何穿越而来的东西,不完全依靠高太尉,她又能打造怎样的商路?
  
  她想了很多,每天晚上都会将一天所思所想的记下,有的自己看过都觉得不太可能,而有的倒是有几分把握。她将有可能实现的挑出来,找出其中所需要的条件,遇到不懂的,就找人商量,大多时候,商量的结果都令人泄气。
  
  比如她想过车马行。
  
  火车一响,黄金万两,这自然是蒸汽时代的优越,但也表明了交通的重要。要让她弄出火车,她自问是没有本事的,但弄个遍布全大雁的车马行,却不是不行。
  
  但是找人问了之后,她才知道这生意不是太好做。
  
  其一,大雁缺马,骡子、驴是有,但大多家用,她要是想用来套车也不是不行,但一般不会有人乘坐,而原因,就在第二点了。大户人家的车有各种防震措施,弹簧什么的没有,厚垫子总是有的,城里的道路也比较好。但是一般的驴车骡车能有什么?特别是出了城市,颠都颠死了。从这里又得出了第三点,大雁的路也不怎么样。而且在这个朝代,人们对旅游什么的兴趣不大。
  
  一般家庭,就是有几个闲钱,也是买地置产,偶尔在附近的景点游览一下也就罢了,有几个会专门到千里之外的城市观光啊。
  
  在这个时代,出远门的,若不是公差,一般就是秀才赶考,再不就是商人运货,她费力气弄出个车马行,就算有的赚,也是了了。自然,这里面也和一般人都不愿意经商,没形成风潮有关。
  
  若是在高平所来的现代,人人都想做点小生意补贴,那么车马行也是大有赚头的。但是要促使这种风气,那简直比弄出蒸汽机还要麻烦,高平想到这里,自然也就丢开了。
  
  不过也有一些可以施行的,比如连锁客栈。虽然说因为交通通信等因素,这种连锁必定无法和现代的连锁店相比,但在硬件上大体一致还是能做得到,只是其中的利润,她还需要再评估。
  目前高家的那个饭店是无法成为范例的。
  
  连锁店就算同样打着高太尉的旗号,不在同一个地区,也是不一样的。
  
  京城赚钱的生意背后都有豪门贵族的影子,地方上的又怎么能例外?而对于地方上的普通百姓来说,是远在天边的高太尉有威慑力呢,还是近在咫尺的父母官、地方豪门更重要呢?
  
  就算说是以质量取胜,但是当你去分别人锅中的肉的时候,又怎么能不引起反弹?
  
  高平记得在现代的时候,她所在的城市,两家超市竞争,其中一家,是在全世界都开有连锁店,但就是竞争不过那一家崛起在本地的。
  
  倒不是本地那一家的质量好价格优,而是完全的地方保护。高平曾听人说,那一家每年能拿出过年前两个月的营业额去做公关。
  
  也许现代和古代还有所不同,但高平也不认为就凭高太尉的名号就能在大雁畅通无阻。
  
  有时候想的头疼,有时候又觉得自己是杞人忧天,高太尉夹袋里有的是人才,她只要制定好计划,派人去做就是了。当然不管做什么,都首先要有充足的资本,只有万全的准备了,才不会输的太惨。
  
  这一个月,玻璃饰品在她的控制下卖出了十件,带来了八千两的收益,其中一条红心玻璃项链,就卖到了三千两的天价,在听到真有人将那条项链买走的时候,她也顾不上伪装了,一口茶都喷了出去。
  
  要知道这里的三千两,几乎相当于现代的三百万,一条玻璃项链卖了三百万,高平做梦都能笑醒了。
  
  而因为钱包丰足,她也真的开始计划连锁,于是这几天,就经常带着刘欣蓝春海有寿等人,观察京城各大饭庄。
  
  当然,说观察,也和现代领导视察差不多,总是要吃吃喝喝的。
  
  这一日,她来到京城有名的八角楼,在二楼处占了个大隔间,她和刘蓝二人一桌,有寿等人另开一桌。
  
  说起来这八角楼是她第一个听说的饭庄,但直到现在才真的进来吃海鲜。这倒不是她不爱这个,而是因为高老夫君早将有寿等人叮嘱好了,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定的死死的,这海鲜,她若在家想吃,还能稍稍的过过嘴瘾,在外面却是一点也不准她动的。
  
  直到最近解了禁,也是不准她多吃的,此时她的桌子上,只有一对虾,一条鱼,其余全是陆地上生产的。
  
  她刚敲开虾壳,突然听到旁边传来一个激动的声音:“开云的这首词一出,天下怨词皆绝!”

作者有话要说:三千字,正常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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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初遇 (上)
  高平愣住了,在刚听到前面一句的时候她还没有太在意。她最近经常在酒楼中坐,不时的也碰到一些文人谈词说诗,一开始还觉得新鲜,后来听的多了,也没什么感觉了。
  这种谈论,就和现代人们谈论国家大事国际动态一样,说的人很激动,听的人很入神,旁观的人……就不一定会怎么想了。 
  若是旁观的对正在谈论的事不了解不熟悉,可能也会入神,若恰恰相反,恐怕心中还会有几分不屑。
  高平才华平平,十六七岁满怀少女情愁的时候,还能写上几首,后来越大,这方面的感觉越淡薄,过了二十五岁,连这方面的心思都没有了。 
  不过她虽然自己没才能,好诗好词还是能听的出来的,根据她的经验,李白、秦少游那样的词人是不太容易遇到的,反正她从没在酒楼里听过一首特别出彩的,偶尔觉得某一篇少有,再听就知道原来是人家在背诵过去的经典。
  所以虽然听到那声几乎算是凄厉的高呼,她还是继续吃自己的龙虾,结果刚把第一口虾肉送到嘴里,就听那边富含感情的吟咏:“梳洗罢,独靠望河楼。过尽千帆皆不是,斜晖脉脉水悠悠。肠断蓬莱洲。” 
  高平囧住了。她第一个猜想是难道这里也有个穿越人士?看来这抄袭的事是不能做的,看看,多容易撞车。好在她没真把这首词拿出去,否则不定引来什么麻烦。
  就在她想着回去怎么忽悠林若鸿的时候,又听到一个有些熟悉的声音:“谬赞谬赞,不过一时偶得,杭兴太过夸赞了。”
  “不不,我绝对没有过,我江杭兴虽然才华平平,但从不说假,对于诗词自认也有几分研究,开云此词,虽不能说是绝佳,但在本朝也是少见,我敢说,此词必定流传千古!”  
  说到最后一句,几乎要高呼,而高平终于想起来了,这个开云,恐怕就是她的大姑子林开云了。
  “林开云是穿越来的?”高平怎么想怎么觉得不对,那么这首词的原抄人还是她了,但她记得很清楚,此词是从没拿出去过的,除了林若鸿,恐怕也只有明鹊看过。
  说到底,这首词并不是她自己写的,所以高平此时的愤怒感并不是太强,更多的感觉还是荒唐。
  林若鸿给她的感觉是清高淡漠的,林开云给她的感觉是高傲矜持的。虽然这两人包括整个林家都不怎么待见她,她也从没有特别的感觉。
  “旧式文人家庭。”
  这是高平对林家的认识,对于这种人,高平说不上怎么喜欢,但也不怎么讨厌。
  这种人一般穷酸、固执,自命不凡,但是也认真、努力同时一般也都具有普通人无法比拟的毅力。比如像中学课本中学到的范进,能一考那么多年,高平自认是做不到的,不说科举考试了,高考她都受不了第二遍。 
  作为一个普通人,高平也会妒忌不平,不过她从不去妒忌努力的人,天分运气也就罢了,但若是努力,那是人家的刻苦,那是谁都能做到的,你做不到,又有什么好妒忌的?
  她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林开云会剽窃“她的东西”,虽然这首词原本也不是她做的,但林开云必定不知道这是她抄的。 
  所以在这一刻,高平更想知道的是,林开云是在什么状态什么心理下抄了她的东西。 
  想到这里,她突然有一种恶作剧的冲动,擦了下手,提高声音,学着从电视中看到的语调道:“妙!妙!妙!果然绝妙!那边的可是林开云林家姐姐吗? 
  “开云姐姐的确在此。”回答她的是江杭兴,“你又是哪位?” 
  “在下高平!”
  高平站起来,寻着声音来到隔间,对着里面的人抱拳行礼,最后又对向林开云:“果然是姐姐啊。”
  她说的亲热,但落在林开云的耳里,这一句却是意味深长,在听到高平的声音后,她就愣住了,直到此时,她也没有缓过来。 
  在一开始,她并没有想过要剽窃高平的这首词。是的,她妒忌她愤恨,但像剽窃这种事她还是不屑的。她告诉明鹊不要将此事说出去,只是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就算她知道此词一出,高平必定声名远扬,她也想掩耳盗铃的,少一个人知道,就少一个的好。 
  如果可以的话,她甚至想忘掉这件事,这首词,但是在一个又一个的夜晚,却不断的想起。
  而每次想到的时候总是忍不住的回味,再之后,她发现自己在尝试着改编。她想挑出这首词的瑕疵,想找出其中的毛病,想能改动其中的任何一个字。 
  但是她后来发现,除了地名,她竟无处下手! 
  任何一点的改动,都令此词韵味大减,任何一点的改动,都是错误 
  那几天,天日日夜夜想的都是这首词,无心吃饭无心公务,甚至无心参加新党的聚会。
  直到三天前她参加宁王个侍夫的生日,这种家宴本是她最热衷的,但是在那个宴会上她却浑浑噩噩。
  宁王风流爱才,向来喜欢雅士。她举办的家宴,也历来是展示高台,无论诗词歌赋还是琴棋书画均可一展,过去她最喜欢这种宴会,一般在两三天之前就开始着手,或做上两首诗词,或画上一副山水。
  而这一次,因为想着这首词,她竟然忘了,而在宴会上,当众人都提笔写下自己的诗词的时候,只有她面前的江纸空空。
  “开云一向是才思最敏捷的,怎么今日却落到了最后?”
  “佳作难得,开云姐姐这次慢了,必定是有好的了。” 
  “开云姐姐的诗才,向是最佩服的了。” 
  宁王、同僚、同年,一个个或以期许或以嘲弄的目光看着她,而她只能呆愣。 
  就算没有准备,仓促间,她也不是做不出首诗词的,但在面对江纸的时候,却无法下手——她所想出的诗词,在一座高山前纷纷败退,不用说写出来,她甚至觉得连想,都是一种羞耻。
 
  “梳洗罢……”!  
  不知不觉中,她念出了日夜盘旋在脑中的那首词,而这一句开头,更她无法再做出其他的诗词。 
 
  她了抄,到最后她还是剽窃了。
  在最初,她有过惶恐,有过愤恨,有过羞耻,但再后来,这些统统都没有了。同僚同年的吃惊,宁王的赞叹,将那些都压在了一边。再之后,她也释然了。
  有人知道那首词是高平作的吗?没有。除了自家大弟和明鹊外,没有其他人知道,这一点,她也问过明鹊。 
 
  “我没听高府其他人说起过,少爷念的时候也是避开其他人的。” 
  毕竟不好意思,林若鸿虽然对这首词爱不释手,也没有在明鹊外的其他人面前吟咏过。 
 
  退一万步,就算高府中的人知道了,但只要没有流传出去,那么她在先将这首词传出去的时候,谁又会真的认为这首词是高平写的呢?
  高平是谁?她林开云又是谁?比家世,她比不过高平,但比才华,十个高平也是无法和她相比的!
  想通了这些,林开云更加有底气了,她甚至隐隐的期盼着高平说这首词是她的,到时,她甚至不需要做什么,只需要一句话,一个眼神,就可以令她身败名裂。
  先前,林开云虽轻视高平,但还说不上痛恨厌恶,但在用了这首词后,她只觉得高平是世上最令人厌恶的,是她平生最大的敌人!只恨不得她死了才干净。 
  而现在她终于和高平遇上了,但是她一时间却只感觉到手脚发软,嗓子发干,嘴唇翕动几下,却发不出声音。 
  直到看到高平对她行礼,在才回过神,勉强一笑:“原来是高家妹妹,倒是巧遇。” 
 
  “是啊,一直听说八角楼的海鲜,却无缘品尝,今天第一次来就遇到姐姐,这也是缘分。” 
 
  旁边有人笑道:“你们都是连襟了,自然是天大的缘分,还在这里缘分来缘分去做什么?”
 
  高平也哈哈一笑:“这位姐姐说的对,不知姐姐怎么称呼?”
  “我姓汤,单名一个桥,你叫我架空就好。”
  那女子大大咧咧的说,见高平有些发愣,又笑道:“我这个字是我自己起的,没什么特别意思,就想着这桥不都是中间空的吗?那我干脆就架空好了。哎呀,你不用想着怎么夸赞,我知道我这字不怎么样,可我的名字就这样了,要配上一个脱俗的字,那是更不能看的。”
  见她说的爽快,高平心中喜欢,当下也不客气,自报了一次家门,她还不满二十,虽说可以自己取字,但一来她对此不是很在乎,第二却是存着还是让高太尉来帮她取的心。
 
  据她所知,她本来是不应该叫“平”的,也是自她出生就几次在鬼门关徘徊,高太尉和高老夫君满心惶恐,最后高太尉竟错过了高家家谱,给她起了个“平”字。 
  这名字普通,但其中却包含着多少担忧多少爱护,所以高平并不想自己取个字来逐渐代替原本的名字,她更想的,将来的“字”还是由高太尉取。
  而她先前发愣并不是想着怎么恭维汤桥,只是架空这两个字,太令她有怪异感了。



第三十四章 初遇 (中) 
  听她坦然的说自己没有字,其他几人的表情都有些怪异。自然,名字是重要的,但字号却是彼此之间相互称呼的,若没有,不说其他的,就是叫起来也不方便。 
  林开云道:“说起来,高家妹妹也成亲了,也是该有个字了,不若就在这里取了好?”  
  高平笑道:“ 我不学无术,不怕各位姐姐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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