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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男神恋爱秘籍-第4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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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只需要爱自己,已足以。
倘若有一天遇到危险,只需保护自己的性命,还有……女人是祸水。
大抵是因为乳娘的那句话,让我觉得世间女子皆是会惑乱心神之存在。
好在我天生性子淡漠,也从未遇见过喜欢的人。
直到……那个风雪交加的日子,我遇见了她,推翻了过往所有的言论。
生死一瞬,她一脸坚定的看着我,让我和敌人拼了。
跳崖一瞬,我竟已不自觉的想要保护她,即便死的那个人是我自己,我都义无反顾。
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发现这个世界上可以有人在我心目中的重要程度超过我自己。
原来,我也有可以用尽生命去保护的人。就像当年我的母妃一样,不顾一切……
在那间充满了我母妃气息的小屋里,我对她说了一段有关于我的母妃玲珑和布衣之间的故事。
她很是动容,看我的眼神都变得温和。
其实,我早已不在意这些。每一个人都有自己选择所爱之人的权利,也包括选择生死。
只不过,我不曾想过我竟也有一天与她死别。
从雪峰山回来后,我便接她进了东宫。这是我第一次接女子进东宫,宫里的下人自然能够立刻知道她在我心中的地位,对她更是十分尊敬。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即便还未有名分,大家顺理成章的把她当成女主人的感觉。
那几天虽然每天忙碌,但回来就可以看见她的身影,是那样让我觉得满足。
其实,除了向凤帝禀告九弟的事情之外,我还命人悄悄调查了有关于容木聆和她之间的事情。
当我听见她独自守着寂寞三年时光的时候,充斥在我内心的不是嫉妒,而是心疼。
她明明那么优秀,却得到如此待遇,那个容木聆简直没有眼光。
在我知道了这件事以后,我就计划着我的生辰宴。
我将长安城方圆数十里的桃花都移植到了宫中,曾经容木聆连一朵桃花都不愿意给她的容府,我要在东宫种满十里桃林。
那日,我宴请来容森和容木聆。
他们满心欢喜的前来,以为我是想要原来他们与九弟之间的关系。
殊不知,我只是想要向他们炫耀我的所爱之人而已。
只不过,这中间除了一个插曲。在我眼里便是侧眼都不会多看一眼的人——蓝灵浅。
可我没想到,这样一个微不足道的人,竟然最后让我痛不欲生。
那日,桃花纷飞。她站在大殿门口,我一步一步缓缓走向她,心里无比激动。
这仿若就是一种仪式,我在向所有人宣告,我手中所牵之人,便是一生唯一所爱之人。
对了,我还当真所有人包括容木聆的面,直接吻住了她。
她满脸慌乱,面红耳赤的样子,在我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七年中,频频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挥之不去……
正文 第2103章 番外:一生为期,许你万丈光芒好(3)
七年,人生有多少个七年可以等待……
但我可以等,无论是七年还是七十年。只要我还没死,我就能等。
总是生活在黑暗之中的人不能给他光明,否则当他的世界再次陷入无穷无尽的黑暗之时,他便会痛苦不堪。
而那时的我,就是这种感觉。
如果我知道蓝灵浅为了杀她会如此不顾一切,我就应该在那日生辰宴上,亲手了解她的生命。
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
她离开我的那七年时光里,我的悔恨不断的增加,性格暴戾乖张。
朝中有许多人看我不顺眼,但奈何每一场战役,我却从未输过。
有些话多说无益,只有行动,方才能堵住他们的嘴。
其实,这七年里我做了很多事,第一件事就是把她送给我的夜明珠放在内殿最显眼的地方。
然后,我将偌大的后宫中许多无用的寝殿通通拆除,建造了十里桃林。
大抵是日夜精心钻研,第二年春天十里桃林便建造完成,我在桃林的尽头建立了属于她的陵园。
那是一片寂静的地方,没有任何人可以吵到她。
这些年以来,但凡有擅闯的人无一活在这个世界上,无论老弱妇孺,我皆格杀勿论。
朝会之时有些正义凛然的人说我是暴君,我在朝堂之上直接承认,并且砍下了他的脑袋。
我就是暴君又如何,我有我守护的东西,这一辈子就这一样,难道还要迁就他人吗?
大概是因为我的性格,朝中之人大多都很怕我。能够交心的人也没有几个,叶琰算是少有的一个。
他饱读诗书,才华横溢,最重要的是……他也喜欢喝桃花酒,并且是我第一次见过和我也一样能喝的人。
我们大概每晚都会相约在十里桃林的亭子里,他说一些有趣的故事给我听,我大多都是左耳进右耳出。
有时候甚至思绪早已飘到了过去的时光,他的故事就已经说完了。
直到有一天,他很晚才来,面色恍然的同我说,原来这世间真的有可以招引蝴蝶之人。
当时的心境许多年之后我依旧记得清清楚楚,只觉得全身上下失去了所有的力气,手腕一滑,酒杯便落了下去。
我深知自己脸上的神情被叶琰看的一清二楚,即便我在怎么强壮镇定都没有用。
伴君如伴虎,他是个聪明人,自然能凭借我的神情窥探我的内心。
其实,那天晚上我就莫名的期待见到那个所谓招引蝴蝶的女子。脑海中拼命的浮现她曾对我说有关于灵魂和肉身之间的微妙关系。
只不过,这抹期待在我得知有人擅闯她陵园的那一刻,通通消失不见。
站在碎落的石碑面前,我顿时新生杀意。无论是谁,今日都不可能获得走出这里。
即便叶琰跪在我脚下苦苦哀叫,都没有改变我的想法。
直到,莫狐率领的三十名禁卫军负伤从陵园里走了出来,直到她一袭雪白衣裳,带着一副惑世倾城的容颜出现在我面前,我的脑袋‘咯噔’一声,早已腐烂不堪的内心,再次有了生机。
她回来了,一定历尽千辛万苦回到了我身边。
当下抱着她的时候我便发誓,这一生再也不会让她离开我身边,除非我死了。
【叮——恭喜灵魂碎片进入主神空间34/100。】
正文 第2104章 魔尊大人:花仙请留步(1)
后来的故事——
凤帝十一年,容木聆娶的一妻,相貌平平,眉眼却和当年的先后有六七分想似。
他对她极好,百依百顺。
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儿子名为容疚,女儿名为容倾。
凤帝十六年,蛮夷再次入侵风朝边境,凤千澈本打算再次挂帅前往。
殊不知,竟有人毛遂自荐。
那日,朝堂之上,容木聆跪在地上请求亲自出兵,凤千澈答应了。
凤帝十八年,两年战役,凤朝军大胜,容木聆再次回到京城的时候,失去了一只手臂。
他的面容不在隽秀,仅剩下狂野和苍桑。
凤帝十九年,其余小国入侵凤国边境。凤千澈和容木聆皆是小看了他们,十万大军被其九千军马击溃。
敌国军师排兵布阵十分厉害,并且习得五行术数,将容木聆仅有的一小分队困于丛林之中。
屡屡败退的战报传来,凤千澈金紧蹙着眉,打算亲自前方。
洛倾尘本不想多管朝中之事,毕竟女子不可以涉猎朝,她已宠冠后宫,并不想在给凤千澈留下他人口舌之话柄。
但碍于地方军师太过于嚣张,她亲自前往军机处,查看排兵布阵后,写下十个锦囊。
她将锦囊递给死士道:“如果你能递到容将军手中,我们胜算便有百分之八十。”
毕竟不是她在现场,无法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能够胜利。
凤帝二十年,容木聆凭借着十个锦囊逆转天命,仅有一千精兵,击败了敌人九千军马,反败为胜。
战事结束之后,他不在回长安,而是在江南寻了个地方将妻子和儿女接了过去。的
凤千澈感激他对凤朝所做的一切,可他都拒绝了。
大抵没有人知道他为什么不回长安加官封爵,只有他自己知道。
因为当他拆开那十个锦囊写着数字一的第一个锦囊之时,便在军营内笑了很久很久……
上面的并不像之后的锦囊那般长篇大论,而是仅有言简意赅的几个字……
——我是洛倾尘。
…
再睁眼,混沌空间。
【欢迎宿主回来!】
【以下是此次任务的数据总结,请宿主认真阅读。】
姓名:洛倾尘
位面空间:《深宫清酒桃花醉》
任务完成度:百分之100
经验值:6000/10000(扣除百分之五十经验值,宿主最终经验值为:3000/10000)
由于重回位面,此次位面原本所获得500经验值,不在生效。
随身空间目前存放五件物品(4/5):【玲珑戒】、【九节月鞭】、【凤舞剑】、【万能医药箱】。
永久异能:时空定格Lv4
永久异能:瞬间移动Lv2
兑换值:8000(获得系统帮忙一次,扣除1000)
基点:40
【宿主第三十五个任务基础面板如下。】
颜值:98/100
体力:100/100
智力:80/100
身材:85/100
下一秒,青铜镜进入翻页。
【任务等级:A】
【完成获取经验:500】
女主:洛倾尘
男主:夜玄极
女配:月冰心
男配:帝凡羽
任务内容:【回到女主死亡前一个月,获得男主的爱。】
【记忆正在发放,请宿主认真查收!】
正文 第2105章 魔尊大人:花仙请留步(2)
这大概是一个听起来很冷漠的故事。算不上凄凉,却也绝对算不上温暖。
这是一个叫做圣洛大陆的世界,有着人、仙、妖、魔、神。
三十三重天上住着天帝,天后以及一群斩妖除魔,有些无限功德的神仙们。
他们各个本着除尽天下妖魔为己任,高傲的活在富丽堂皇的天宫之中。
原主,仅仅是着百花之中的一名小仙——彼岸花仙子。
天宫之中品阶最低的下仙,灵力薄弱,除了样貌出众之外,几乎毫不起眼。
但就是这样的下仙与天宫四上神之一的望月上神十分交好。
可旁人不知道,这世间也只有望月上神一个人知道她的身份。
原主的前身并非是什么彼岸花,甚至与彼岸花几乎一点关系都没有。
她是天宫四大上神之一——炽焰火神。
一代战神,只要有她率领的战场,没有一场失败。
天帝和天后尊敬她却也惧怕她,毕竟她是唯一一个从蛮荒禁地经过千年修炼而成的上神。
她没有仙骨,亦没有心。
炽焰火神能够渡劫成神所经历的磨难比起那些渡个七劫的神仙要难上许多,可原主做到了。
三千年前,圣魔作乱。
魔尊夜玄孤率领魔族众人进攻天庭,天帝派遣火神洛倾尘和上神望月率领十万天兵御敌,皆是与魔族打的难舍难分。
原因并非是天族不如魔族,而是因为夜玄孤的儿子夜玄极乃是千万年难得一见的魔神转世。
他出生的那一天起,只要是一个魔,无论品阶高低都功力大增。
彼时的夜玄极只有一百二十岁,但却是一头银色长发,屹立于千层黑云之上,眉眼之间一片冰冷淡漠。
他并不同于其他的魔族中人身穿黑色铠甲,他仅仅穿了一袭白色长衫,加上那张但凡多看一眼便会误终身的容颜,整个人泰然处之,像极了翩翩公子。
原主一袭大红色长袍,傲气如墨的眸子一脸绝杀的看着他。
擒贼先擒王,虽然这并非完全是一个道理,但她却能明显的感觉到魔兵魔将身上不断徒增的魔力,皆是来自于那个现在黑云之上的银发少年。
顷刻之间,原主直接朝着夜玄极的方向攻击而去。
只见红蓝两道极其强烈的光在空中一撞。
在法力不高神魔感觉到的仅仅只是潮汐一瞬。
但其实,那是圣洛大陆最好深的两种不同力量的对抗。
最终,原主胜了。
红光吞噬了蓝光,魔军打败。
众仙欢呼,但其实只有原主自己知道,她能打败夜玄极仅仅只是胜在年岁。
一万两千岁的炽焰火神打败了一个一百二十岁的魔神,说出来都让人觉得丢人。
那场大战之后,魔神夜玄极陷入了沉睡,原主也进入了闭关修炼。
只不过,这其中多了一道插曲。
那时的原主永远不会知道,这样的插曲竟然成了她这一生永恒的噩梦。
那场神魔大战让原主声名大噪,各路仙家都来她的火凰殿讨好她。
其中,来的最勤的一个就是太子殿下——帝凡羽。
正文 第2106章 魔尊大人:花仙请留步(3)
帝凡羽在那场神魔大战,刚刚年满千岁,彼时他仅仅只是一个上仙,渡劫七情结束之后,依旧只是一个上仙。
无论怎么努力,都不能渡劫成神,哪怕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神。
不过这也不能怪他,毕竟成神这种东西不仅需要仙资,还需要磨炼。
未能真正遇到危险,自然成不了神。
火凰殿内,只见他面如冠玉,如翩翩公子,举手投足之间带着天帝之子的尊贵气势。
原主坐在上座,一袭赤艳红衣,眸子里尽是冷漠。
“炽焰火神好生厉害,不知可否收我为徒。”帝凡羽拱手而道。
原主那个时候仅仅只说了言简意赅的六个字:“我不需要徒弟。”
原主本想着天帝之子是何许尊贵的身份,她如此冷漠的对待,定不会再来自讨没趣。
殊不知,帝凡羽第二天再同一个时辰再次来到火凰殿,请求还是一样,原主再次拒绝。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这样的日子整整持续了一个月。
就连原主都没有想到这个高高在上,天帝和天后宠爱有加的太子殿下竟然用了如此死缠烂打方式强行每日前往她的火凰殿,实在是不可思议。
终于,在三十三重天已经开始议论非非的时候,原主问了帝凡羽一个问题。
“为什么想要拜我为师?”
她本以为帝凡羽好歹要客套一下,比如她有威望,亦或是比如她很强大,再不济说她很漂亮也可以。
殊不知,帝凡羽非常果断的回复了一句——
“我要变强。”
其实天帝并不需要有多高的仙术,只有帝家仙骨,再加上些许的统领能力,便能在这个遵循正义道义的世界里,一直称王。
这便是神魔之间的不同,神仙自命清高,认为命中自有定数,任何事都不可逆天而为。
帝王表示帝王,如民间那般谋朝篡位的事情,神仙是不会做的。
但魔界不同,在万魔镜能者为王,只要你有能力在光明正大的情况下杀死魔尊,你就是下一个魔界的王。
彼时,原主没想到帝凡羽这么直接说出了自己的目的,目光中闪过一抹淡光。
最终,她收了帝凡羽为徒。
她并没有亲身授业,而是在圣洛大陆的地图上标注了一个点。
那个地方便是蛮荒,蛮荒中心有一个塔叫做噬魂塔。
噬魂塔一千年才会出现一次,一共七层,每一层就是全天下受过重刑的魔族或神族的罪人。
他们死后怨气太重,元神无法在天地间消散,而蛮荒又是死亡之地。
因此噬魂塔里面每一层妖魔鬼怪修为都特别的高,层数越高,妖魔便越厉害。
彼时,正好一千年,噬魂塔大开,定有无数神魔以及修仙人士前往噬魂塔,铲除塔内的妖魔,自我渡劫。
迄今为止,所有进入噬魂塔的人,百分之八十有进无出,剩下的百分之二十最多只杀到了第三层。
当年,原主表示在噬魂塔里杀到第六层,直接渡劫成神。
在神的世界里,斩妖除魔便能积攒功德,便有机会成神。
最危险的地方,最靠近成功。因此,原主才让帝凡羽前往噬魂塔。
正文 第2107章 魔尊大人:花仙请留步(4)
帝凡羽听了原主的话即可前往噬魂塔,天帝得知此事后不放心,便派遣望月跟着。
天后自是将此事记在了心里,认为从蛮荒之地出来的神本就不是拥有正统仙骨的神。
天后认为她自然不会全新全意教导自己的孩子,她甚至看不起她这样的神,但却有惧于她强大的法术,终没有多说什么。
帝凡羽起初进入噬魂塔杀怪非常艰难,几乎举步维艰。
但好在他有些天生优越的仙骨,越到后面便越发的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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