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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他爱疯了-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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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完,恰好林爸爸升职; 一家人需要搬家。她随着父母搬了家,没提前跟陈瑛说,也没跟刘帅说,更没跟沈湛说。她报考了别的城市的大学,想远离过去的一切。
林染要谢谢他接受了于淼淼,让她得以变成今天的林染。
关于沈湛的消息,她从来逃避不看,也强迫自己不去好奇搜索。清醒的时候,看不出她对他有丝毫眷恋不舍,当夜深人静入梦的时候,沈湛不止一次地出现。那幢别致的洋房,那棵桑葚树,阿黄欢快地摇晃着尾巴,以及,那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干净英气少年。
梦里没有于淼淼的存在,好像概括了她的青春与悸动。
可当夜半梦醒之后,夜深人静,她却愈发惆怅与失落。
明明是自己彻底推远了沈湛,却又忘不了,抹不掉,让她喜欢不上别人,也没心思考虑恋爱的事。
林苏苏其实明白这种感受。
这像是一个郁结,扎根在心底,拔不出。
智能手机开始普及,QQ群,微信群也大肆流行起来。小学的班长特意费心思地创建了一个群。一个个加同学,原本几人的小群,渐渐壮大起来。
林染也被加了进去,当她进群的时候,群成员已经五十多人,当时班级一共六十人。
她加了群,也并不热络聊天,习惯性潜水沉默。
林染在大学生活没有感情生活。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没能再喜欢上任何男生,所以也懒得强迫自己恋爱。一直两点一线走于图书馆和宿舍之间,除了偶尔逛街买衣服外,几乎全是埋头在学业当中。
四年后,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
小学群里有聚会的消息,她点开,看完后直接关掉,从来不参加。
毕业后,她回到父母在的城市,在下雨天的时候,难得矫情惆怅,便顺手发了条心情,那条心情显示她的定位。
没多会,QQ亮起,刘帅发来消息:【林染,你总算回来了,大学报考那么远,想见你一面都难。咱们的同学聚会,你一次都没参加过。下个月十五,我结婚,来参加吗?】
她感叹,刘帅都已经要结婚了。
同学聚会可以假装看不到,不去。可刘帅的婚礼,她理应去参加。刘帅不仅是同学,还是儿时大院里的邻居玩伴。
她很快回复:【恭喜。地点发来,我一定参加。】
婚礼地点是在大院附近的一家酒楼。她在经过小区门前的时候,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怀旧地走进去。进去以后才发现,大多数房屋建筑已经拆迁,这里要翻新盖高层了。
沈湛家的那幢小洋房,也已经锁门,搬离了。里面的花草也被迁移,院子里只剩一片荒芜。
她穿着一双细跟凉鞋,穿梭在巷子中,看着没有什么变化的旧巷子,搭着脚步声,恍恍惚惚能听到儿时的欢声笑语,能回忆起阿黄,陈瑛,刘帅,以及沈湛。
这些年过去,她已经把自己变成向往的样子,会化妆,穿着漂亮的裙子,适应了高跟鞋的弧度。即便再遇到于淼淼,也不会差到哪里。
四年前离开这里的时候,她曾一度以为,自己再也不会回到这里了。
即便有了新的生活,脑袋里的回忆也无法遗忘掉。有些东西,已经在不知不觉中深深扎根在心底,就像是一颗种子,用了再多的土壤覆盖,它仍有破土而出的那一刻。
等林苏苏到了婚礼现场,她坐的那桌全是刘帅的儿时玩伴,除了几乎认不出的几个坏小子,还有怀着孕前来的陈瑛。
婚礼还未来开场,大家都坐着聊天。
陈瑛拉着她坐在自己旁边的位子,两个小姑娘曾经是大院里最要好的朋友。
陈瑛问:“林染,你毕业了吧。今后打算留在咱们城市,还是去北京上海发展?”
“爸妈年纪都大了,我不走了,守着他们。”她笑笑。
“对,哪里也不比家里好。”陈瑛笑着赞同,充满母性慈爱地抚了抚鼓起的肚子,说:“我没考上大学,就早早工作嫁人了。现在怀孕五个月,期待生个女儿。儿子是建设银行,女儿是招商银行,我想要招商银行。”
这话说完,两人都笑了。
陈瑛像想起什么,眉头一皱,佯装生气,“你这丫头贼没良心。当初搬家也不跟我说,我还特意去问沈湛,知不知道你搬到哪里了,没想到你连沈湛也瞒着。你们俩关系不是最好的么?”
听到沈湛的名字,她唇角的笑容一僵,垂眸,没回答这句话。
陈瑛也拿她没办法,总觉得她似乎和沈湛发生了什么事,叹息一声,跳过这个话题。
“我还没给宝宝想名字,林染,要不你……”陈瑛的话刚说一半,就被来人的身影打断了。
前来的男人身材高挑挺拔,戴着鸭舌帽和口罩,那双眼睛深邃好看,睫毛在灯光的照应下,形成淡淡的阴影。
他和同桌的这几个玩伴低声打招呼。
“沈,沈湛吧?”有个伙伴惊讶握住他的手。
好在四周音乐声很大,这声称呼很快被淹没,没引起在场人的注意。
沈湛点点头,示意对方把声音放小一些,说:“出门都是媒体狗仔跟着拍照,怕耽误了刘帅的婚礼,无奈只能这样前来参加。”
“这些年都没聚过,你可是越来越红了,除了在电视上看见你,这还是我第一次见你本人。平时挺忙的吧?”伙伴赶紧递过去一根烟。
“不好意思,我不吸烟。”他微微摆手,礼貌地拒绝了香烟,“工作确实忙,基本连轴转,睡觉时间都少。”
林苏苏控制不住,愣愣地看着戴口罩的男人,心里麻木的情感,又重新复苏一般。那双眼睛是她再熟悉不过的,是沈湛的眼睛。
听着他跟旁边人聊天,更加确定他的身份。
多久没有见到他了?
差不多五年了吧。
沈湛一边跟伙伴聊天,一边微微抬眸,看似不经意地向她瞥了一眼。
目光相对,伪装的所有淡然立刻荡然无存,她心虚地移开视线,垂下眼眸,不敢跟他继续对视。生怕心里会有什么东西发了疯地重新冒出来。
陈瑛也愣住了,没想到沈湛这个大忙人会抽时间来,参加刘帅的婚礼。
陈瑛下意识看向林染,见她垂着眸子不语,禁不住轻轻问了一句:“你还好吧?”
“没事。”她强撑出笑,却再也没勇气看向沈湛的方向。
婚礼仪式举行到后半场,新郎刘帅拿着酒杯过来,喜气洋洋地说:“一会儿吃完了喜宴都别走啊,下午我请客,咱们去KTV唱歌去!”
临近婚礼散场的时候,她起身去了趟卫生间,再返回的时候,远远望着沈湛的背影,没再鼓起勇气进去。
她有了逃跑的想法。她太怂,太缺少勇气,想逃,总是想逃。
这属于回忆的世界,林苏苏需要尊重原主的意愿,所以只能顺应内心的决定。她脚步匆匆走出酒楼,没跟任何人打招呼,坐上一辆出租车,再一次落荒而逃了。
连面对沈湛的勇气都没有,她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回到家后,她失力一般躺在床上,愣愣的,胸口也闷闷的。
晚饭时,林妈妈和爸爸问她刘帅的婚礼怎么样,有没有遇到陈瑛和沈湛,她笑了笑,说遇到了。林妈妈追问有没有留联系方式时,她撒谎了,说玩得一时高兴,忘记交换联系方式了。
听到这话,林妈妈惋惜不已。最惋惜的,是没有沈湛那孩子的联系方式。
林苏苏很快应聘到工作。为了逃避沈湛,她像个缩头乌龟,不去看娱乐新闻,不去看广告,甚至不去商场专柜,家和公司,两点一线的枯燥生活,她不停地忙碌加班,只有忙碌到精疲力尽,倒头就睡的时候,她才没有心思去想有关沈湛的事。
她觉得,自己怕是结不成婚了。情感方面,沈湛完全在不经意间就摧毁了她。
最后原主林染因为工作太劳累,休息不够,自发性脑出血,昏迷住院。
*
作者有话要说: 啵唧小可爱(*●ω●)
这个世界是回忆世界,没有攻略任务,看起来比较轻松。还有一章结束。
下个世界,肥宅女的逆袭。
☆、猫眼草13
林苏苏从回忆世界抽离出来; 她经历了林染的经历; 明白了林染心中的郁结。
林染想见的; 怕见的,自始至终都是沈湛一人而已。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林苏苏作为第三人; 看得明白。林染与沈湛最大的误会就在于淼淼; 关于于淼淼拥抱他的那件事,她没问过; 沈湛也没主动提及。
两人从未好好地谈过。一次也没有。
*
在一处绿植葱郁的郊外别墅里; 客厅沙发上坐着两个男人。
一个是刚结束拍摄工作回来的沈湛; 身姿挺拔英俊。另一个是他的经纪人; 身穿商务名牌,体态已经稍显臃肿。
经纪人看着行程表; 简单给他说了接下一周的工作安排。
沈湛眼底有掩饰不住的疲倦; 他阖眼听着, 偶尔回应一声; 算是还没睡着。
经济人有点心疼他,给他时间休息,于是起身,准备离开:“今天下午没工作安排; 你好好休息一下; 别透支身体,在拍摄现场昏倒可就糟了。”
经纪人离开后,别墅里重归安静; 偶有鸟雀鸣叫从窗外传来,清脆悦耳。
这时,茶几上的手机震动一下,沈湛困顿地张开眼睛,伸手拿起手机,看到一个陌生号码发的的信息:“林染脑出血,昏迷住院了。你想不想去看看她?”
林苏苏身形虚无,漂浮在半空,利用系统联系沈湛,发短信沟通。
沈湛微微蹙眉。如果换做平时,收到陌生号码的短信,他一般直接无视,不会回复。可这条涉及了林染。他忍不住回复:【你是谁?】
【以前,你跟她坐在一起看露天电影,她还带了保温水杯,倒水给你喝。那天以后,你的咳疾也痊愈了。】林苏苏回复过去,紧接着又发下一条信息:【林染病得真的很严重,她需要你去唤回她的意识。如果你也在意她,请去试试吧。市医院,七楼,720。】
沈湛被短信里叙述的内容震惊到,这些事,除了他和林丫头,还有谁会记得如此清楚。
来不及多想,他拿车钥匙起身,匆匆离开别墅,前往市医院。这不会是一场恶作剧,没有人能明白林丫头在他心里的重量。他最近很后悔的一件事,就是刘帅婚礼上,绷着面子,没有留住想留住的女人。
他从没跟她说过,他一直惦念着她。那个和他一起看露天电影的女孩,他忘不了。那个带保温水杯的女孩,他忘不了,也忘不了喝了以后,自己咳疾痊愈的事情。
… …
医院的720病房里,林染戴着呼吸机,脸庞削瘦憔悴。
沈湛握住她的手,在她的耳边唤着最爱的那个称呼,一遍一遍:“林丫头,林丫头……”
那声音温和如初,恍然隔着岁月的长河,将两人带到过去。
不一会儿,林染的眼眶有眼泪流出。
医生很欣喜,这说明她已经出现了微弱的意识。林爸爸和妈妈见到女儿对外界有反应,更是喜极而泣。同时,他们也明白了,女儿的心结,念念不忘的人,是沈湛。
*
林染在昏迷180天后,经过父母和沈湛的呼唤治疗,终于成功苏醒了。
她躺在病床望着他,沉默了好一会儿,笑了,问他:“……于淼淼,没陪你一起来么?”
“怎么这样问?”他用湿毛巾给她擦脸。
“高中的时候,你过生日,我……看见她抱你了……”她垂下眼眸,睫毛长长的,“本来我做了个蛋糕给你,可看到你们两个亲密……就一个人带着蛋糕回家了。”
听完这些,沈湛微微一愣,他很聪明,随即联想到她对自己疏远的时间,正好也是生日以后。他眯眼蹙眉,很认真地看着她,说:“林染,你要记住,逃避解决不了问题。我承认过的青梅竹马只有你一个。”
林染的眼眶禁不住发酸。
她睫毛轻颤,鼻音略重,问:“那……我还能找回我的竹马么?”
他笑了笑,轻轻地吻上她的额头,“已经给过你一次逃跑的机会。从此以后,再也没有这种机会了。我会一直都在你身边,再也不许你离开。”
林染忽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她以为人生基调是悲剧,怅然若失。可当鼓起勇气,不再逃避时,灰色的现实会发生质变,渐渐鲜明。
事实当中,温暖比想象要多。
作者有话要说: 后面一章是新世界的首章。
一共两章更新,小可爱们不要漏掉(*●ω●)
☆、含羞草01
刘燕南通过层层面试; 过五关斩六将; 终于进入梦寐以求的晋江文学城编辑部; 虽然是实习编辑的身份,已经满足了。她一直觉得幸运; 做了那么多年的资深书粉; 竟然可以变成编辑。
刘燕南的邻座; 是位性格温柔的老编辑。这里的老,并不是指年龄老; 而是资历老。
刘燕南探头看一眼老编辑的电脑屏幕; 发现正在跟满月沟通修稿事宜。
满月; 是晋江文学城的一位女作家; 算不上大神,顶多一个小粉红。看资料简介; 跟自己年龄差不多; 都是二十出头的姑娘家。
满月文笔很好,她的文笔不属于华丽的那种; 而是朴素真实,读起来让人感觉很舒服。刘燕南前两年上学的时候,没少看她的作品,完结的; 连载的; 甚至连预收文也通通收进收藏栏。
没想到,身边的这位老编辑,竟然是满月的责编。
作为忠实读者; 刘燕南激动地问:“我是她的书迷,女神性格怎么样?”
责编想了想,回答说:“她性格不错。每次跟她传达修改意见,她都痛快接受。不争辩,也不多问。”
“见过真人吗?”刘燕南一副迷妹的姿态。
“见过。”责编点头。
“怎么样,漂亮吗?”
“……她真人,比较圆润吧……”
责编说得没错。
其实,用词比较客气了。
因为满月的真人,不仅仅是圆润。
在合同当中,满月是笔名,签约者的真名是任芳,九零后。
虽然任芳文中的女主各个光鲜亮丽,但她本人绝对不是第一眼美女。
任芳,是一个胖子宅女。以在晋江文学城写小说为生,每月外出采购一两次,每次都买许多口粮,家里有不少囤货,比如:糕点,泡面,坚果类。
外面下暴雨,交通堵塞。对她来说,都造不出太大的影响。
即便是停水,也无关紧要,因为光是瓶装的苏打水,她就买了好几箱,全部囤在家里。
养成囤食物的原因,除了懒得出门,还有她小时候挨过饿。每当她写稿乏累休息的时候,看到零食架上满满当当,客厅厨房冰箱,全囤积食物时,心里格外有安全感。
任芳平时不出门,在家沉迷于创作当中,因为缺乏运动,是个不折不扣的白胖子。她社交软件最活跃闪烁的头像,就是读者粉丝群,然后才是爸妈,闺蜜赵佳,男友于晓龙。
全职宅在家的作者,一般交际圈很小,写文发文通过网络,相比普通上班族,结交新同事朋友的机会教少,单身居多。
对此,任芳觉得幸运,她已经有男友。男友是她的同学,两人曾经上过同一所高中——那时候,任芳还很瘦,整个人都比较水灵。
抛开男友,在她的生活中,还有个自认为关系很好的闺蜜,赵佳。曾经住在一个楼层,是邻居。赵佳性格开朗,喜欢交朋友。任芳生活极度单调,缺乏朋友。两个姑娘年龄差不多大,都是九零后,一来二去,就变成了经常闲聊的闺蜜。
这天,任芳正在电脑前更新文章。
“嗡——”桌边的手机震动了。
她忙拿起来,一般联系她的,除了父母,赵佳,编辑,就是男友于晓龙。她的生活圈子,就只有这么几个人,简单得可怜。也让她倍加珍惜。
“亲爱的~”任芳接起电话,电话那边传来男友冷冰冰的声音:“我们分手吧。”
我们分手吧。五个字。干净利落。
任芳愣愣地,还没反应过来。于晓龙没多说一个字,就挂断了电话。
这些年宅在家写网文,她的视力变差,已经戴上眼镜。可听力没有出问题,清清楚楚听到男友的那句“我们分手吧”。
她心瞬间失落。
来到全身镜子前,任芳特意将自己打量一遍。她脸圆圆的,因为熬夜写稿子,总是带着黑眼圈。她的小肚子也突起,屁股也大,一双大象腿,这些全部是缺乏运动造成的。她的衣柜里,几乎全是黑色,或者黑白相间的条纹宽松衣服,因为穿上去会稍微显瘦。
高中时期,她的细腰,瓜子脸,全都找不到存在过的踪迹。
现在的她,整个人都似乎臃肿着。
虽然她胖了,很多显身材的漂亮衣服穿不了。可又不是胖这一两天,男友于晓龙早该习惯才是,如果他不喜欢,也应该跟她说。
任芳知道既然分手,就说明对方不爱自己了,就该潇洒些,落落大方接受。可是,知道是一回事,能做到却又是另一回事。
这回的被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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