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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照人来-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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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静兰默了片刻,回答,是夫人和孩子们在住。
那人皱眉,“薛晋铭的老婆早就死在香港,什么夫人住在这里?”
君静兰沉默。
那人问,“是不是薛晋铭的小老婆?”
君静兰冷冷淡淡看他一眼,紧闭了嘴唇,不再出声。
那人也不追究这个问题,低头在一个本子上记录了什么,指她看那坑底,“以前的房子有没有密室暗房?”
君静兰摇头否认。
“书房在什么位置?”
她回想了一下,指向某一侧。
那人转身看了看正在挖掘清理的坑底,收起记录簿,对押解的人说,“带她上车。”
车子跟着那人所乘的前一辆吉普,朝前开了一段,没走多远就在一栋楼前停下。
君静兰认出是以前的警卫楼,这个楼倒还在,被清理出来大概做了临时的工作楼。
那人领她到二楼一间小屋子,里头有两个人正在桌前埋头工作,一些残破发黄的纸片推开在桌上,正被小心整理着。君静兰朝桌子望了一眼,蓦地瞧见一样东西,似乎眼熟得紧。
那人倒还客气,给她倒了杯水,让刀在椅子上坐下,简略地告诉她——
沈家花园在施工修路时挖出了从前埋在废墟里的一些物件,其中一只保存完好的柜子里,发现了残破的文件,经辨认是薛晋铭的信件,这个发现引起当局重视,责令将沈家花园保护起来仔细发掘。由于在地下埋藏日久,文件字迹模糊,难以辨认,因而想到了熟悉薛晋铭字迹的秘书君静兰,将她带来协助整理。
君静兰走到桌前,看向那些曾经熟悉的文件,眼前却一阵恍惚。
“那个是……”她脱口问,抬手指向那只眼熟的锈迹斑斑的匣子。
“那是私人物品,有些女人首饰,马上封起来要上交。”那人顿了顿,仿佛想起什么,“不过还有个本子,也是女人的东西,拿给她看一眼。”
“那个……”桌旁一人嗫嚅说,“已经被拿走了。”
“谁拿了?”那人皱起眉头,不悦嚷道,“这里的东西怎么能让人乱动,不象话!谁让他拿走的?”
“是章秋寒同志亲自来拿的。”
“她?”
那人不说话了,火气似乎被浇灭下去,半晌悻悻然道,“那也不应该啊,怎么说也该先知会一声。”他转头,见君静兰一双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那匣子,露出古怪神色,嘴唇无声翕动,想在念叨着什么。他走过去,听她好像是在重复着“章秋寒”的名字。
“你说什么?”他诧异出声打断她。
她突兀地抬头问,“她拿走了什么?”
他瞪她一眼,“这不是你该问的。”
章秋寒。
这个名字,她不会记错。
当年为了释放章秋寒夫妇,夫人和长官有过一次最激烈的争执,那次之后长官离开重庆很久不归,再回去便是遇上了大轰炸,沈家花园被夷为平地,长官和夫人都险些在那次轰炸里遇难。
就是这个章秋寒,是她,她还活着。
她私自拿走的东西,被夫人这样珍重地藏在箱子里,一定是极其要紧的,那到底是什么,又被章秋寒带去了哪里——这疑虑在此后的数十年间,一直令君静兰念念不忘,似乎那被带走的物件,成了她与旧日旧人唯一的一点联系,总想着,要寻回来,寻回来。
被关押两年之后,君静兰获释。
多方打听得知,章秋寒在重庆工作过一段日间,随后又调回北方。
君静兰在亲戚家中寄居了半年,生活无着,不久匆匆嫁人。
因着丈夫的关系,她在他所在的工厂子弟校做了临时教师,从此在学校教书直到退休。期间君静兰一直在设法打听章秋寒的去向,却在多年后得知,章秋寒已在七五年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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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日闷热的屋子里,老妇人低弱语声断断续续,艰难地追忆旧事,说到章秋寒的去世,声音抖动得厉害,一阵急喘袭来,抚着胸口说不下去。
沉寂了片刻,艾默低低武器,接过老太太的话,“是的,章奶奶没有子女,丈夫也在一九七三年过世,她的后事是我母亲帮着外婆一起料理的。那一年,我刚出生。”
轮椅上枯槁的老妇人仰起头,嘴唇半张,不住抖索的双手被艾默轻轻握住。
“她拿走的那件东西,是为了物归原主,交还给我的外婆。”艾默缓缓说,“那是一本日记,是我的外曾祖母,霍沈念卿的日记。”
霍沈念卿,这四个字被她用轻软的语声说出来,仿如一声叹息。
君老太太直直望着她,白发苍苍的头往后一仰,闭了眼,皱纹密布的眼角早已湿润,阳光下闪闪的沟壑仿佛终被悲欢与时光填平。
“我的外婆,当年并没有死,她活了下来,一直活了很多年。”艾默语声哽咽,目光移过老妇人闪闪银发,移向她身旁的启安,望着他说,“一直到她过世,到我母亲也过世,她们都以为薛家和我的外曾祖母一起死于空难。”
君老太太张大了嘴,喉咙里嗬嗬有声,艰难扭头看向身侧启安,极力想说什么,却只涨得脸色发红。启安俯身在她面前,半屈了一条腿,伸出双手将她枯瘦的手合住,连同艾默正握着她的那只手也合在掌心里,一字字说,“那趟飞机上,没有他们。”
掌心下,艾默冰凉的手剧烈一抖。
一口气息梗在胸前,艾默听见自己的声音抖动得像聚不起来的沙子,“所以,她,她也……活了下来?”
启安点头,“他们都活下来。”
那一天,十五岁的薛慧行得了肺炎,在医院病得厉害,临走前还必须输完最后一瓶药水。因而延误了家人出发的时间,眼看赶不及最后一班飞机。薛晋铭当机立断,冒险连夜驱车,从重庆到成都,再辗转去昆明,最后经由昆明的军事机场飞往香港。
在香港停留数日后,他们与带着英洛赶到的许家夫妇会合,一同远赴台湾。
从此阔别故土,再未踏上此岸土地。
在台湾的第五年,沈念卿旧病复发,需往美国进行一次彻底的手术治疗。
薛晋铭自此隐退,辞去官职,陪伴念卿去了美国,陪伴她完成手术,恢复健康。
那之后,他们就在万里重洋之隔的国度定居下来,在南方海滨的一座白色屋子里相伴终老……也是在那座白色的草坪上,薛慧行与严英洛举行了婚礼,婚后他们共育了四个子女,分别由祖父薛晋铭取名为启恩、启爱、启安、启乐。

(下)

激动成分的君老太太紧紧抓着启安与艾默的手,一时竟血压急升,家人慌了神,忙安抚着老太太吃了药躺下。趁着老太太昏昏睡去,启安与艾默告辞出来,打算等君老太太情绪安稳一些再来拜访。
离开君家,两人一言不民走出楼门,站在阳光明晃晃的小巷子口,身边路人匆匆川行,只有他与她一动不动,静静看着彼此。
所有的谜,所有的话,都在四目相对的刹那化进对方眼底。
种种误解与隐瞒,已不必解释,也无需多言。
不同的血脉连着相同的离合悲欢,被命运缠绕又隔绝了近一个世纪之久的两个家族、三个姓氏,在他和她重逢的时刻,终于从里苏醒过来。
倘若再唤一声彼此的名字——
艾默。
严启安。
却已是从姓至名都民焕然成新。
过往风流,尽数留在过去,再不是往日的面孔。
“启安,为什么你姓严?”
“我从母姓,因为母亲家中无后,父亲让我改承严家姓氏,好让母亲有所安慰。”启安微笑,提及家人,语声充满暖意,“我家中还有兄姐和一个小妹,大哥已经成家,姐姐和我居无定所,只有小妹在长辈身边。”
艾默静静听着,淡淡笑容里流露一丝向往,一丝怅惘,半晌轻声问,“二老都好么?”
“母亲健康差一些,父亲还好,他们时常还外出旅行,八年前曾回来过一次,到过茗谷,带回去一些照片,那是我第一次看到那个地方。”
“八年前……”艾默咬住嘴唇,眼里热热的泛起潮意,“我母亲生前最后一次去茗谷,也是八年前,那时她刚知道自己诊出癌症。”
启安喉咙里堵着千言万语,深深看她,将她单薄肩头轻轻拢住。
艾默笑了一笑,仿佛是给他安慰,却不知自己眼里的伤感几乎将他再次溺了进去。
“对了。”启安振作心情,温言笑道,“你是否听过一个姓氏,叫做Qulne?”
艾默觉得异常熟悉,却突然想不起。
他笑着提示她,“Ralph Qulne!”
“啊!”艾默恍然,“我记得的,是外婆的……友人?”
启安点头笑,“你知道吗,Qulne先生战后离开中国,仍然做记者,走遍大半个世界,后来娶了一位华裔妻子。他晚年写了一本书,书名叫《永不凋零的东方玫瑰》。”
他看着艾默动容的神情,笑容愈深,娓娓地说,“Qulne一家和我们家一直保持着友谊,他有三个子女,小女儿所嫁的也是一个华裔男子,名叫薛启恩。”
艾默惊讶地睁大眼睛。
启安笑嘻嘻说,“我的大哥。”
如此一家人,岁月静好,恩爱安乐。
“怎么了?”启安敛住笑容,看见艾默眼里的泪水汹涌而出。
“真好,这样真好。”艾默摇头笑,泪珠不住往下掉,止也止不了,“我不是难过,我……只有感激,感激有你们陪她过完余下人生。”
启安没有说话。
艾默转过身,狼狈擦去泪水,“对不起。”
话音未落,身后一暖,他的手臂从后面环过来,将她轻轻揽入怀中。
艾默身上发软,力气迅速流失,只想软绵绵跌进这怀抱,什么也不去管。
他的气息温柔低拂耳畔,手臂坚实,满满的安全感将她包围。
“你不想知道我为什么要重修茗谷吗?”
他问她,声音低如耳语。
她闭上眼睛摇了摇头,“不想,什么也不想,这样就已经够了。”
他静了一刻,低低问,“也不想短简关于霍老夫人更多的事吗?”
“你,叫她什么?”艾默睁开眼睛,回头看启安。
启安挑了挑眉,不认为有何不妥。
“为什么你不叫她祖母?”
启安哑然,看着她复杂的表情,慢慢笑了,“因为她并没有改嫁给我的祖父,她一直被称为霍夫人。”
“那他们……”艾默呆住,脸上神色复杂,亦惊亦怔,悲喜难分。
“他们是终生相伴的伴侣,不必有那一纸婚约的证明。”启安慨然,“祖父尊重她的过往,也敬重你的外曾祖父,他与她至死相伴,却要我们始终称她为霍夫人。生前挑选墓园的时候,祖父也只是说,希望有朝一日落叶归根,能够迁葬故土,却从未表示要与霍老夫人合葬在一起。”
他看着艾默复杂的神情,缓缓说,“虽然是这样,我的父母却一直将霍老夫人当作亲生母亲对待,我们四个孩子也都在她膝下长大,与她感情深厚。祖父这么多年来,每晚都有一个习惯,睡前一定要新手为她倒一杯热牛奶。只有在他最后病危的日子里,这个习惯才改变,变成她给他端来热好的牛奶。”
艾默心口抽痛,良久说不出话,“那她呢,她是什么时候……”
那个字,她不忍问出口。
他却答非所问,“艾默,我一直没有对你说过重修茗谷的真正原因。”
她皱眉看他。
他双手揽了她肩头,清晰而平缓地说,“我想重修茗谷,作为送给她百岁寿诞的礼物。”
艾默一个激灵,抬起眼直勾勾望了他。
启安看着她的眼睛,温柔点头,“是的,她还在世,今年已是九十九岁高龄,身体还康健……找到你的消息,今天早晨我已转托二姐赶回美国当面告诉她。”

【尾声】

“今人犹是故人,他乡知是,千秋共此素光。”
绢绘屏风上墨痕新干,秀致笔画,衬着淡淡的写意山水,千山飞鸟,正是艾默亲手所绘。
淡淡灯光下,退后一步左右端详,艾默仍觉屏风摆得挤了,或许是字写得太小了吧……总怕哪里不对,不是她喜欢的样子。
她会喜欢么。
这匆匆忙忙修饬起来的茗谷,还来不及完全恢复原貌,会是她记忆中的故园么。
这仓仓促促按启安的描述,布置起来的房间,会不会是她多少年心心念念难忘的样子。
启安说,她常提起从前房间里有一架心爱的绢绘屏风。
启安说,那年中秋,祖父偶然兴起,题了一幅扇面挂起来,写的就是这句“今人犹是故人,他乡知是故乡,千秋共此素光。”她看了爱不释手,只是惋惜扇面太小气,说要题在屏风上,再配了画才好看。
艾默推开窗,好让清新晚风透些进来。
下了一天的雨,到傍晚才渐渐停了。
不经意抬头,见云层间隙里悄然露出一弯清光,月亮似隐非隐,似现非现,似堪堪露出一点儿笑靥在美人脸上。沐在雨后月色下的茗谷,芳草起伏,林景摇曳,中庭喷水池中波光粼粼闪动,干涸了多少年的这池碧水,再度映得月色清澈。
艾默目光投向庭院一角,昨天傍晚发现那里的一丛白茶花,分明三月就已开过,却在这时节,这时间,不声不响探出一支新结的花苞。
废墟中沉睡已久的茗谷终于在今夜醒来,等待迎回它的主人,霍沈念卿。
算着时间,这会儿启安应已到了机场,应该已经接着了她和父母。
这么一想,心头又怦怦急跳得一阵乱过一阵,连手脚都紧得没处放。
启安不让她一同去机场,怕她在那里就慌了神,她也怕惹得老人太过激动。他却笑说,老夫人是什么样的人物,只怕是她经得起的,你却要哭得一塌糊涂……
竟被他说着了,真的,还没有见到,就这么想一想已觉得心脏不堪重荷。
想着就在今夜,就在眼下,她就要踏进茗谷的大门,经过白茶花夹道的石阶,从一个世纪前的风云岁月里款款走来,走过万里重洋,走过尘封时光,走过扑朔迷离的传奇,终于回到她魂萦梦系的故国家园,回到她仅存于世的的骨肉身边。
她会是什么样子?
已近百岁高龄的外曾祖母,素未谋面的外曾祖母,她会是什么样子?
想得太入神,艾默竟未听见汽车驶到门口的声音。直到大门轧轧开启的动静,惊得她一跃而起。
艾默飞奔下楼。
推门而出的刹那,层云里一轮明月现了出来。
素光清辉,洒向静静的茗谷,将一切都笼上影影绰绰的纱雾。
照着一枝初绽的白茶花。
照着月下园径的尽头,那个伫立阶前的淡淡身影。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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