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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配是女主的-第10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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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手,让你们一个个都给老娘滚蛋!”
    她身边扶着她的夫郎脸却皱了起来,“妻主,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家中可是没多少银子了。”
    郑小姐脸色一僵,一脚用力踢在男子身上,“废物,废物,我回去就与你们和离!”
    男子不敢还手,只能由着郑小姐在他身上踢打。
    这场突然的闹剧一结束,肖哲就带着两个小厮去了茶楼后院。
    不一会儿,茶楼中另一个伙计来替王勋传话。
    “王勋被掌柜派出去给咱们东家买东西了,他让我与你们二位说一声,还有茶钱也莫要给了,王勋说是他请你们的。”
    娄筝点了点头,与田七从万景茶楼中出来,一道回了杏林馆。
    一路上,田七这个闷葫芦都在感慨今日出来一趟,竟然就碰到了这样的奇葩事。
    而娄筝却有些心不在焉,肖哲现在的处境,她能帮助他的法子,貌似只有恢复女身嫁给他一条路可以选。
    这说简单也简单,说难却也难,最关键的是,娄筝过不了自己心里那道坎,即便是为了救人才嫁人,嫁给他之后,也可以约法三章,但是不知为什么,她心中就是不舒服,也抵触这个法子,不到逼不得已,娄筝觉得自己都不会选择去嫁给肖哲。
    万景茶楼有个独立后院,茶楼中有两个伙计晚上歇在这里,后院虽小,但是简洁干净,这里专门给肖哲留了一间屋,他偶尔会在这里过夜。
    若是到了年底盘账的时候,他也会在这小院中办公。
    此时,他正歇在小院他平日来住的正房中,门口守着跟随他的两个小厮。
    掌柜带着提着食盒的王勋进来,见到正靠在窗边榻上出神的东家,轻唤道:“东家,您中午还未用饭,我让王勋给你去对街的集庆楼买了几样您爱吃的菜,这会儿您趁热用点。”(未完待续)

  ☆、第10章:谈心

肖哲好像终于被掌柜唤回神,他转头看向王勋,接着又瞥了掌柜一眼。
    掌柜立马一笑,催促王勋,“快摆上。”
    王勋从食盒中端出了五六样精美的菜肴,还冒着热气。
    掌柜亲手给肖哲盛了碗米饭,肖哲走过来坐到桌边,看了眼满桌的菜,“怎点了这么多,既这样,你们二人也坐下陪我吃些。”
    听了这话,王勋更是受宠若惊,他机灵双眼看了掌柜一眼,掌柜朝着他使了个眼色,王勋便又拿了两只碗来各自盛了饭,与掌柜一同坐下陪吃。
    肖哲吃了口面前的鲈鱼,突然问道:“柳大,你这身边的伙计在茶楼做了几年了。”
    王勋拘谨地夹着菜,埋头扒饭,根本就不敢抬头看东家,却猛然听到东家问到自己,浑身就是一僵。
    掌柜在桌下踢了王勋一脚,“东家,别看这小子现在和鹌鹑一样,其实他话多着呢,让他自己说。”
    王勋虽然紧张,但是也明白这个时候要抓住机会在东家面前露脸,急忙快速介绍了自己。
    肖哲喝了口汤,“家人呢?怎么一个人在松江城。”
    “小的爹将小的带到松江城就死了,小的见松江城比村里好,就留了下来。虽然小的命不好,早早没了爹,但是现在住的地方却不错,都是好人,大家也能互相照顾。”许是王勋不想叫自己的身世听起来太可怜,才加上了这么一句。
    那院里虽没有坏人,但是也并不是像王勋口中说的这般好,大家为了生计都早出晚归。平日里根本没多少碰到的时间,遇到了也不过点头之交罢了。
    可是王勋想起今早请自己吃包子,又与自己一起畅快聊天的娄筝,他又觉得自己的话并不假,院里确实是有人照顾关心他的。
    “哦?你们院里都住了什么人?”
    肖哲一问,王勋自然知无不言,虽然娄筝昨日才搬进来。但因王勋对她印象最好,他又自认为两人身世相近,就多嘴多说了娄筝几句。
    “你小子,怎么夸起人来了。平日可没见你说过这个小伙子。”
    “柳掌柜,阿筝是刚搬来的。”王勋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
    “刚搬来的一个小子,就得你这么夸奖,可见这小子人不错,是做什么的?”
    许是谈到娄筝。王勋就算是与平日里一惯喜欢冷着脸的东家说话也没那么紧张了,他憨厚的笑了笑,“阿筝在靠着西市的杏林馆里做伙计,认识很多药材,还会看病,比我厉害多了。”
    掌柜的笑他这是把娄筝当做弟弟看待了。
    “阿筝比我小,可不是弟弟嘛。”
    肖哲因为王勋的话,一时有些失神,但很快他又回过神来。
    用过饭,掌柜将万景茶楼的账本送来给肖哲。就带着王勋退了出去。
    肖哲坐在窗边,翻开账本,半刻钟过去却一页也没有翻动,他突然合起账本,出声唤来一位小厮打扮的年轻男人。
    “肖雨。”
    “少爷寻肖雨何事?”
    肖哲轻放在书桌上微微拢起的拳头突然紧张地攥紧,“让你注意的人如何?”
    肖雨声音天生粗犷,很有辨识度,但是一张脸却很普通,是丟到人堆里就分辨不出来的那种,这种长相的人天生就适合做情报工作。
    “回少爷。那少年午时三刻来的茶楼,与同伴坐了大半个时辰,未时一刻离开回了的杏林馆。”
    肖哲朝着他挥挥手,“你不用盯着了。下去休息吧。”
    肖哲静静坐在桌边,神色冷峻,一双凤目狭长深邃,一眼望不到底。
    照肖雨这么说,今日中午在万景茶楼大堂中发生的事情,娄筝定然清清楚楚都看见了。
    她会来救自己吗?
    肖哲心中是前所未有的紧张和期待。
    幸好下午娄筝和田七回了杏林馆。不然光靠着谢大夫和刘掌柜两人还真忙不过来。
    正值秋冬交替,医馆接诊了好些患了风寒、感风的病人,一直忙到天色将虐炎詈笠桓霾∪怂妥摺
    娄筝又帮着谢大夫整理了后院诊室,谢大夫年纪大了,自己也有老寒腿的毛病,这样的天气在医馆里坐诊,一天下来他也是疲惫不堪。幸好娄筝是熟手,今日有她来来去去的跑腿帮忙,让谢大夫省了不少事儿。
    瞧着谢大夫正坐在桌边收拾药箱,娄筝走到他身旁,“谢大夫早些回去吧,我住的离医馆近,剩下的活儿交给我做。”
    谢大夫赶回去还要小半个时辰,他年纪大,走夜路不安全。
    这时,刘掌柜与田七也进来了。
    “谢大夫,我让田七驾车送你回去,这里都留给阿筝来收拾。”
    谢大夫确实身上不大爽利,没有坚持,叮嘱了娄筝几句,跟着田七出门坐马车了。
    等娄筝与刘掌柜关了医馆的门出来,天已经完全黑了。
    街道上家家户户门口灯笼都挂了起来。
    与刘掌柜打了声招呼,娄筝就朝着自己住的小院走去。
    大半下午,娄筝忙的没休息一刻钟,也觉有些疲惫,回去估摸着不想再做饭了。早上出门前听王勋说他们住的小院对街有一家小食铺子,里面的云吞味道好而且也实惠,娄筝就准备着拐到对街,吃碗云吞填饱了肚子再回去休息。
    孙记食肆的招牌很好认,这时候除了酒楼客栈大部分铺子都关门了,对街只有孙记一家铺子开着门,门口放着炉子烧着热水,冒着白气,铺子里点了好几盏灯,摆放着几张半旧却擦的干净的桌凳。
    这个点铺子里没什么人,孙记开铺子的哥俩儿正坐在门口的一张桌子边吃饭,里面也只有一张桌子坐了人,被孙记哥俩儿挡着看不太清楚模样。
    这时节,松江城晚上已经很冷了,呼出口的都是白气儿,娄筝搓了搓手,朝着孙记食肆快步走过去。
    孙大见有客人上门,放下碗筷,热情的询问,“小兄弟,要吃点什么?我们铺子里打卤面,饺子,云吞都有,便宜量足,还有自家做的卤菜,只五文一碟。”
    娄筝身上只剩几十文钱,可不敢乱花,只叫了一碗云吞。(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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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章:醉汉

孙大笑呵呵的去锅炉后忙活,不一会儿一碗热腾腾的云吞就端到了娄筝面前。
    又热又香,上面撒了切的细细碎碎的小青葱,看起来就很引人食欲,娄筝掏了一勺用力吹了吹送进嘴里,顿时饥饿的肚子就被安抚。
    一连吃了几个她才喘口气,美味的食物让她满足地眯了眯眼,抬起头,却见到食肆里坐在对面桌的孙大和孙二都愣神地看着她。
    孙大见她看过来,连忙先敲了孙二的头,让他好好吃饭。
    “小兄弟别介意,我们就是见你吃饭有些娘们,所以看的久了点。”
    娄筝被孙大的话说的无言,握着汤匙的手都僵硬了。
    娄筝虽自小丧母,但毕竟出生世家,是娄将军和药王老前辈一手培养出来的,教养自然不会差。
    有些东西,比如生活习惯、礼仪素养,时间一长都是深入骨髓的。有时候不经意就会露出来,就像刚刚娄筝吃东西,她即便再饿,吃的快了些,也不会让人觉得粗鲁,甚至吃饭的动作和仪态能给一般人一种美的享受。
    在这市井,孙大孙二见惯了吃相凶残的食客,猛然瞧见一个如娄筝这样的,自然会惊讶。
    而且娄筝长的比女子还要娇嫩好看,在食肆昏黄灯火的映照下,更增添了一种朦胧的美感,不怪孙大孙二会看呆。
    娄筝心中多了一丝警惕,朝着孙大孙二笑了笑,就换了一个方向从新坐下。
    原来她是面对着孙大孙二的,这位置一换,虽然变得背对着他们,但是另一个男子的侧影就出现在视野里。
    这个人娄筝还有点熟,就是这两天老遇见的甄翰宵。
    娄筝打量了他一眼。
    甄翰宵的桌前放着几碟没怎么动的卤菜,但是空掉的小酒壶已经有四五只。他此时正握着一只酒壶直接往嘴里灌酒,有些酒水顺着他长了青色胡茬的下巴滚落,浸湿了他浅色长袍的前襟。
    娄筝皱了皱眉。没想到这甄翰宵会在这个偏僻的食肆喝酒。
    小本生意的食肆,自然是不可能卖什么好酒的,多半是些普通的米酒和果酒,度数很低。其实不容易喝醉,但是甄翰宵面前已经屯了这么多空酒壶,那就说不定了。
    看着这样的甄翰宵,娄筝忽然觉得自己碗中颇为美味的云吞有些难以下咽。
    甄翰宵又猛的给自己灌了几口,一壶酒又见了底。他晃了晃酒壶,放在耳边听了听,忽然趴在桌上,大声喊道:“伙计,酒没了,拿酒来!快拿酒来!”
    孙大三两口趴完饭,让孙二收拾桌子,他走到甄翰宵身边,歉意道:“甄大少,天色已晚。我们要打烊了,您还是早些回家吧!”
    甄翰宵冷哼了一声,“呵!回去?我现在只想要喝酒!”
    “您不能再喝了,再喝就醉了!”
    甄翰宵抬头瞥了孙大一眼,突然一笑,“这种酒水,还想让我醉?”
    孙大说不动他,也不再给他送酒,让孙二收拾铺子,准备关门。
    甄翰宵就从新拿起桌上的空酒壶。一个个往嘴里倒了一遍,好像他现在的烦恼只有酒能够安慰麻痹一样。
    孙大孙二的动作很快,食肆里几张桌椅板凳都归顺好,炉子也熄灭了。卖剩下的菜打包,这时候,娄筝也吃完了碗中的云吞,刚起身准备付钱,门口就急匆匆进来了一人。
    来人还未进铺子就焦急道:“老大老二,赶紧回家。你们娘又犯病了。”
    孙大孙二脸色一变,孙大急忙道:“二爹你和二弟先回去,我把铺子关了这就走。”
    孙二身上的围裙都来不及解,就跟着来报信的男子匆匆离开食肆。
    娄筝这时忙将云吞的钱付了,出了孙记食肆。
    孙大的娘生病了,孙大也没心思再管喝醉的甄翰宵。
    他咬了咬牙,将甄翰宵架出了食肆,就将食肆的门给上了锁。
    一转头,看到娄筝还立在食肆门口,孙大瞅了眼靠在食肆门边,用手抚着额头的甄家大郎,有些不放心,想了想,歉意的对娄筝道:“小兄弟,今日我真是腾不出手,这位公子是甄家的大少爷,能不能麻烦你将他送回去。”
    晚上这么冷,孙大头上却急出一头冷汗,娄筝有些不忍,安抚他道:“孙大哥快回去看看你娘吧,这甄大少交给我,无事的。”
    孙大松了口气,“日后小兄弟来小店吃东西,我给小兄弟算便宜些。”
    孙大脚步匆匆半跑着离开了。
    娄筝深吸口气,走到甄翰宵身边,推了推他的手臂,“甄少爷,甄少爷,你还能走吗?”
    甄翰宵就靠在孙记食肆门边,他身材修长,此时即便是斜靠着,也比娄筝高上一个头。孙大走的急,食肆门前挂着的灯笼都没来得及熄灭撤下,有昏黄的灯光洒在甄翰宵的侧脸上。
    甄翰宵本带着些憔悴的俊容,被镀上了一层暖色,反而看着温和了些。
    他放下手,一双深沉的眼有些迷离,他偏头朝着娄筝瞥了一眼,“你是谁?”
    娄筝扶额,“甄少爷,你不用管我是谁,你告诉我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哪知,娄筝一句很正常的话不知道哪里戳到了甄翰宵的痛处,他突然癫狂的高声笑了一声,站直了颀长的身躯,抬头盯着天空中那弯半弦月。
    “家?那不是我家?那个家从来都没有人为我考虑过,他们眼中就只有自己!”
    娄筝脸有难色,不知道该怎么将这话接下去,甄家那群人确实是够极品的。
    但是这话甄翰宵说没什么,可她是一个外人,怎么能当着他的面来骂他的家人。
    谁知,甄翰宵根本就没有等她答话,他声音低沉,嘟囔着道:“小兄弟,你回去吧,我自己能走,你不用管我。”
    娄筝此时正尴尬,其实也不想管闲事,既然甄翰宵都这么说了,她也想早点回去钻暖被窝睡觉。
    甄翰宵说着就抬腿往前走了两步,这才迈出几步,身子一歪,就要倒下去。
    娄筝哀叹了一声,紧跑几步用力才将他稳住。
    甄翰宵几乎是将整个修长的身躯都挂在娄筝身上。
    说什么没醉,说什么能走,都是骗人的!
    娄筝气鼓鼓的,可这个时候又不能和一个醉汉一般见识。(未完待续。)

  ☆、第12章:夜归

娄筝租住的院子就在孙记食肆的对面小巷中,而离这里最近的客栈是隔街的广福客栈,光是走过去都要一刻钟的路程。
    身上靠着一个重量几乎分担在自己身上一半的大男人,娄筝朝着广福客栈的方向忧郁的看了一眼,咬咬牙,还是决定将甄翰宵先扶到她租住的小屋里。
    她也是昨天才搬进那个小院,里面根本没放什么女子可疑的东西,与一般的独身在外男子住的地方没什么区别,根本不用担心被甄大少发现自己的女子身份。
    这么一想,娄筝也没什么好纠结的了。
    甄翰宵走路都走不稳,原本深邃的双眸迷蒙模糊,见有人扶着自己,也很顺从的将长臂搭在娄筝柔弱纤细的肩膀上。
    其实他也不是什么都不知道的,酒喝的虽多,那酒度数不高,他顶多算是半醉,基本的意识还是有的。
    他只是心里不痛快,堵的难受,想借酒发泄而已,也是借着这酒劲逃避他面临的家庭矛盾和问题。
    不但如此,他还知道,身边的这个少年是个熟人,就是那天在杏林馆救了他娘的那个少年人,那天没有看清他的面容,可是那双澄澈灵动的大眼他不会忘掉。
    他喝了酒,身边帮助他的又是熟人,甄翰宵平日一惯刚强的心好似突然就被破了一个小口子,被注入了一点柔弱,他想借着这份暂时存在的柔弱放纵自己。
    况且这少年心地善良,又坚强果敢,定然不会害他的不是吗?
    强势的甄大少没想到有一天也会滋生出依赖人的感情来,而且依赖的人、相信的人还是一个看起来还未成年且只见过两面的少年。
    这种感觉很微妙,但是他又一点也不想克制。
    少年扶着他的时候,紧紧抿着嘴唇,眉头微蹙,看着好似很吃力,但又并不像外表瞧着那么单薄柔弱,她虽然肩膀纤细。可是却让人很有安全感,让人莫名其妙的就忍不住去相信依靠他。
    如果让娄筝知道此时甄大少是这么想的,绝对会一把将他撩开,扔在半路上。让他自生自灭。
    经过这么多次的经历,不管是在末世世界,还是在星际世界,似乎都很注重武力。虽然她已经不会功夫,但是这么久的锻炼是深入血液的。她已经不是刚刚落入末世的那个懵懂少女。甚至她的身体素质还得到了空前的提升和磨练。
    末世的厮杀,星际高科技前沿的战争,以及那些机甲正面碰撞的作战经验,可以说娄筝的武力已经不输给一般的身强力壮的男人,甚至很可能比他们强悍的多。
    因为她的经验和武力是真实锻炼出来的,是真正的战场和搏斗磨砺出来的。
    这就像上过真正战场的铁血军人和只打过模拟战的新兵蛋子的区别一样。
    不然,以娄筝的身高和体质也不能扶起一个高她一个头的成年男人。
    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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