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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离我是专业的[快穿]-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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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根乌亮的桃木簪子把一头柔顺黑亮的长发挽起来。
  做完这些;他才轻手轻脚地推开门,走了出去。
  来到灶房里;熟练地烧水,煮饭。
  “母亲;父亲,早饭做好了。”做完这一切,他来到长辈的房门外;轻轻敲了敲门;恭顺地说道。
  片刻后;屋里传来一句:“嗯,去叫晚儿起床吧。”
  “是;父亲。”男子恭声应道;这才转身走回自己与妻主的房间。
  他的妻主叫于向晚,是个傻子,他是被自己的父母以高价卖到这户人家来做夫郎的。
  他很满意这桩婚事。妻主是个傻子,这多好啊。只要不欺负她;好好照顾她,她就不会哭也不会闹,更不会打他骂他。
  比他出阁前的日子好过多了。
  他走回自己房门前;推开门,走了进去。
  “妻主,起床了。”他走到床边,轻声唤着自己的妻主。
  唤了几声,床上躺着的女子睁开眼睛。
  “妻主?”方尽忽然觉得不大对劲,妻主的眼睛,有这样明亮吗?
  他探究地看着她,然而在他探究的目光下,她丝毫没有异样。只除了眼睛,明亮澄澈,跟往日的混混沌沌不同。
  方尽小心翼翼地观察了她一会儿,见她始终没有异动,微微放下心。可能是他想多了,妻主是个傻子,从生下来就是,傻了二十一年,怎么会突然不傻了呢?
  他这样想着,很温柔地扶她起身:“该起床了,妻主。”
  尽心地为她穿好衣裳鞋袜,又牵着她坐到梳妆镜前,为她梳头。
  他手里拿着梳子,一边温柔地梳理着她的长发,一边与她说话:“今日妻主想梳个什么发式?给妻主梳个桃花髻怎么样?”
  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并不知道什么桃花髻,也没有什么审美。但方尽喜欢和她说话。
  傻子永远不会故意欺负人,冤枉人,给人难堪。他喜欢傻子。
  他毫不吝啬地夸赞她:“妻主的头发真好,又软又滑,像绸缎似的。”
  “妻主昨天睡得好不好?我看妻主的气色很好,昨晚应当睡得很好吧?”
  一边与她说着话,一边为她梳好了头发。
  过程异常顺利,让方尽不由得又起了疑惑——他的妻主是个傻子,却不是个死人,怎么今日这般安静?
  似乎从早上她睁开眼,就一句话也不说,一点无理的举止也没有,安静得像个牵线木偶。
  想起刚才看到的异常明亮的眼睛,方尽心里一突。他把梳子放回梳妆台上,走到妻主对面,弯下腰,看着她问道:“妻主怎么不说话?是不喜欢吗?”
  他迎上她的目光,与她直直对视。
  这一望,不禁心下凉了半截。
  妻主的目光澄澈明亮,不带半点傻气。
  他才嫁给她半年,才过了半年的安稳日子,难道就要到头了吗?
  他眼底弥漫出点点绝望,让本来想张口说话的罗衣打消了念头。
  方尽等着她开口,问他诸如:“我是谁?我在哪里?你是谁?”等等问题。
  然而,她只是与他对视,没有其他举动。好像她仍是他那个傻妻主,并没有清醒过来。
  方尽的眼底又浮现出希冀,小心翼翼地问道:“妻主,我带你去吃饭?”
  罗衣只一瞧,就知道他并不希望自己清醒。她这时头疼欲裂,也不想应付什么,就没有说话,全然一副傻子模样。
  方尽等了一会儿,见她不说话,提起的心慢慢放下来,牵起她的手道:“母亲和父亲都在等着,我们去吃饭吧。”
  罗衣任由他牵了,往于父于母的屋里走去。
  早饭摆在于父于母的房里。
  哦,不应该说于父于母,这个世界以女子为尊,男子为卑,应该说于母于父。
  罗衣对于谁尊谁卑,其实没有太大感觉。
  总归是不平等的世界。
  只是觉得有趣。
  她当初随意翻阅小三千,翻到了这个世界。这个世界是由母系社会演变而来,从一开始,女人就是社会群体的主导。她们用智慧统治男人,管理男人,俘虏他们的心,降服他们的身体,让他们心甘情愿地听话。
  不听话的,都杀了。
  活下来的男人,被《男诫》洗了脑。什么“男子无才便是德”,什么“粗鲁、霸道、强悍的男人没人要,男人就该娴静、温顺、在家里相妻教子”等等。
  全是男尊女卑的那一套,只不过性别反了过来,就像是镜像世界的另一面。
  在这里,女人可以三夫四侍,但只会生下正夫的孩子,其他都是玩物,可以买卖,可以送人。
  长得高大的男人不讨喜,被歧视,走路都佝偻着腰。
  身材以“穿衣显瘦,脱衣有肉”为佳,太胖了太瘦了都不好看,会被妻主嫌弃。
  头发黑亮浓密,是加分项。
  浓眉大眼,轮廓粗犷,线条硬朗的男人被认为丑陋,一辈子嫁不出去。
  这里的女人们很机智的把孔武有力、血液里流淌着好战因子、有着强大武力潜力的男人边缘化,排挤得他们没有生存的空间,以巩固女尊男卑的制度。
  于母于父住在正房,方尽牵着罗衣走进去,屈膝行礼:“母亲,父亲。”
  在于母于父颔首后,牵着罗衣在桌边坐下。
  罗衣坐着,他站着。
  为于母于父布菜,也照顾罗衣吃饭。
  “不必了,照顾晚儿吃饭吧。”吃了两筷子,于父就对他挥了挥手。
  方尽屈了屈膝:“是,父亲。”
  转而专心致志地服侍罗衣吃饭。
  跟男尊女卑的古代社会没有任何区别,只除了性别调换了。
  罗衣头疼得厉害,什么也不想应付,便在他的照顾下吃了早饭。
  方尽很细心,而且照顾她很有心得,知道她什么时候吃到七分饱,便停下筷子。
  “你有心了。”于父早已经吃完了,此刻坐在上首,不过是看着他照顾罗衣,见他停了筷子,才微抬着下巴道,“也别饿着自己,赶紧吃两口吧,不然人家以为我们苛待人。”
  方尽屈膝道:“谢父亲疼爱。”
  坐下来,无声地吃着微凉的饭。
  吃完早饭,方尽告退,牵着罗衣回了自己房里。
  他把她安置在门口晒太阳,又拿了一只拨浪鼓给她拿在手里,然后柔声说道:“妻主自己玩,我给你做双鞋子。”
  说着,自己进屋端了针线筐子,在屋檐下坐了,低头纳起鞋底。
  他微微挽起袖口,露出里面的白色中衣,以及一截白皙的手腕。
  他是男子,哪怕体型高瘦,骨骼到底比女子粗壮,肌肉也显得结实。纳起鞋底来,动作熟练,又不吃力。
  罗衣拿着拨浪鼓,坐在屋门口,打量着他。
  方尽是个标准的美男子。放在正常社会,他也是个标准的美男子。
  大致177cm的身高,五官精致,一双眼睛又大又圆,有点像猫眼,明亮而澄净。
  哦,这个世界的标准,男子的身高以170…175cm为美,再高了就“丑”了。方尽这个身高,是有点超标,有点“丑”了的。
  而且,他性格有点倔强。就看他现在,微微抿着唇,下颌绷紧,显然在想着心事,而且很不甘心的样子。这样倔强的性格,是不被妻家喜欢的。
  所以他父母没有把他卖进更好的人家,因为有钱人家给女儿挑夫郎,瞧不上这样的男子。
  方尽坐在屋檐下纳鞋底,嘴唇不知不觉抿紧了。他脑中总闪现出妻主那双不同于以往的发亮的眼睛。她是不是要清醒了?
  用不了多久,她就要清醒了,是不是?
  等她清醒过来,会是什么样的人呢?
  他能服侍得了吗?
  他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良久才发觉到一件了不得的事——没有声音!
  身后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音!
  妻主没有摇她喜欢的拨浪鼓?!
  一惊之下,他猛地回头。就对上一双毫无混沌的,明亮而澄澈的眼睛。
  “妻,妻主?”他心下一咯噔,针尖扎入了手指也感觉不到了,一颗心高高地提了起来。
  罗衣这会儿头疼得有些受不了。她张口,哑声道:“擦擦你的手,给我捏捏头。”
  饶是方尽猜到她可能要清醒了,可是真的听到她说话,还是吓了一跳!
  “妻主,你,你——”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呆呆地看着她,心中惊涛骇浪。
  罗衣见他这般,心下叹了口气,只得抬起沉沉的手臂,自己捏上脑袋。
  她附着的这具身体,并不是什么傻子,只是一个魂魄残缺的人。她想要住进来,却无法同浑浑噩噩的原主打商量,不得不硬生生地挤进来。
  一具躯壳中,盛放了过多的魂魄,自然挤得慌。原主没怎么样,这毕竟是她的身体,罗衣却被挤得极为难受。
  可她又没有别的办法。
  在上个世界时,她受到了很重的伤。那些雷劫,她看似轻描淡写地打回去了,其实每一击都对她造成了严重的伤害。尤其是最后一道雷劫,差点把她当场打成飞灰。
  她硬生生地抗住了,没有表现出来。
  为免静水她们担心,硬是不动声色地吩咐完一切,才以闭关为由,躲进了洞府里。
  掌门大概猜到了,所以他最后看向她的目光有些水光。但他没点破,以示尊重。
  洞府封闭的一瞬间,她就再也抗不住了,肌肤寸寸崩裂,渗出鲜红的血。筋脉断裂,肌肉崩裂,骨头都发出裂纹声。她整具身体,分崩离析。
  回到地府后,她整个鬼身都黯淡许多。
  出来混,总要还的。她狂妄了一世,这一世就要夹着尾巴,老老实实做鬼了。
  选了这样一具躯壳,慢慢滋养自己的魂魄。


第237章 女尊世界
  罗衣吃力地抬起手;揉着自己的脑袋。
  她没有得到原主的许可;强行住了进来;不止是头疼欲裂;就连举手抬足都受到限制,胳膊不是胳膊;手指不是手指,控制起来很费力。
  她吃力地抬起手;揉了几下,头痛稍稍缓解;但胳膊和手指已是累得不行。
  就在这时,一双手代替她揉上了脑袋,力道不轻不重;恰到好处。
  伴随着的;是方尽低低的声音:“妻主;这样好些吗?”
  虽然关切依旧,但罗衣能听出其中的疏离。他之前面对原主的时候;语气是轻松的;愉悦的,带着少许的活泼。
  他很喜欢他的傻子妻主。如今“她”不傻了,他变得疏离起来了。
  “好些了。”罗衣哑声道,因着头痛缓解许多;舒服地眯起眼睛。
  方尽站在她身后,力道适中地揉着她的脑袋,声音低缓:“妻主是怎么不舒服?要告诉母亲和父亲;请大夫看一看吗?”
  罗衣没有立刻回答。
  她在享受这一刻头不痛的美好。
  好一会儿,她才道:“先不告诉他们。过几日,我好些了再告诉他们。”
  她的头痛是治不好的。过些日子,她适应几分,或者原主适应几分,或许就不会这么疼了。
  等头痛不影响她的正常行动时,再告诉于母于父吧。若不然,徒叫他们担心。
  方尽的眼底闪了闪,低低地道:“是,妻主。”
  他心下起了疑。妻主刚刚恢复神智,该同孩童一般,什么也不知晓才是。她倒似乎很清楚,自己有母亲、父亲,也知晓他是她的夫郎。这哪里像是一个刚刚清醒的傻子?
  然而心底疑惑着,口中却不说,只尽职尽责地为她按揉着脑袋,不时低低地问:“力道重不重?这样会让妻主舒服一些吗?妻主想要怎么按,请与我说。”
  罗衣没再开口。
  她还没想好要如何同他相处。
  安抚、示好、拉近关系,并不着急。
  她如此平静,让方尽一颗心沉沉的,很没有底。
  面上露出些许惶然和不安来,妻主看起来并不像好相处的人,他能服侍好她吗?
  一整天,罗衣没有再说一句话。
  她不声不响,扮演着傻子的角色,任由方尽喂饭、喂水,扶着她回屋歇息。
  倒是于父奇怪地说了句:“晚儿今日格外安静。”
  方尽听到这句话,不由得露出紧张来。他知道妻主为何这般模样,但妻主不许他说。
  “方氏,你可有怠慢晚儿?”于父看着方尽有些怪怪的,顿时严厉呵斥起来,“我们花钱买你进门,是叫你仔细伺候我女儿的。你可别欺负我女儿不聪明,就随意怠慢她!”
  方尽忙跪下来,垂着头道:“并不敢的,请父亲明鉴。”
  于父却又厉声教训起来:“我们是花了大价钱买你进来的!你从前过得什么日子,你没忘记吧?进了我们于家的门,过的又是什么日子,你心里有数吧?叫我知道你怠慢晚儿,你给我等着瞧!不扒了你一层皮,我就不姓于!”
  方尽垂着头,心说,你本来也不姓于,是嫁到了于家,才冠了妻姓。
  当然,嘴上是不敢说的,只低低地道:“我知道的。”
  于父又教训了他几句,才叫他起来:“还跪着干什么?进屋伺候晚儿啊!一点儿机灵劲都没有,当初怎么买了你进门?”
  他口中絮絮叨叨,还在方尽胳膊上拧了一下:“你记住了,好好照顾晚儿!”
  “是,父亲。”方尽忍着痛,一声不敢吭,等于父走开了,才低头走进屋里。
  他看向床边,就见他的妻主已经坐在床上,倚着床头,目光平静地朝他看过来。
  如果不是这双澄澈的眸子,如果不是她跟他说过话,他几乎要认为她还是个傻子。
  他心底一时涌起酸楚。
  他的傻妻主,不见了。
  垂下眼睛,轻轻吸了口气,才压下心头那股翻涌的情绪。抬起头,快步走到床边:“妻主,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要我为你按一按头吗?”
  他的口吻温柔又耐心。然而罗衣是听过他如何跟原主说话的,自然分辨得出来,他待她,没有待原主的那份亲近。
  这倒是奇了。
  不管是男尊女卑,还是女尊男卑,嫁个正常的伴侣,不是应该更高兴吗?毕竟,他/她的后半辈子就依靠她/他了。
  “不早了,歇着吧。”罗衣收回打量他的目光,往自己身旁的空位一瞥。
  方尽心底一紧,妻主她,该不会是想圆房吧?
  她,她会温柔地待自己吗?
  方尽浑身僵硬得像石头。看着她平静的眼眸,总觉得她眼底涌动着暗流,并不像是一个温柔的妻主的样子。一时间,心底惶然、不安、紧张,又无措。
  终于,他狠了狠心:“是,妻主。”
  早晚的事,不是现在,也是以后。他能接受的。不就是圆房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吹了灯,脱掉鞋子,爬上床。
  躺在她身边,僵硬着,一动也不动。
  良久,身边的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动作,让方尽有些诧异。借着窗外照进来的月光,他抬起头,看向自己的妻主。
  就见她依然是那个姿势,靠着床头坐着,并未躺下来。
  “妻主,为何不躺下?”他疑惑地问。
  躺下?躺下做什么?睡觉吗?可惜,她痛得睡不着。
  “你先睡吧。”罗衣哑声道。反正睡不着,不如坐着,还能赏赏窗外的月色。
  方尽听了,眉头微微皱了一下。随即,他翻身坐了起来,柔声问她:“妻主仍是头痛吗?痛得这样厉害吗?究竟为什么头痛?要告诉母亲和父亲,请大夫瞧一瞧吗?”
  他实在很聪明。
  又很细心。
  老实说,这是一项非常好的品质。只可惜,他并不是发自内心地关心她,而是出于一个夫郎的责任。
  这也罢了。罗衣也没对他有什么期望。她上一世那样狂妄,如今是一点激动和野心也没有。只想这么安安静静的,苟一苟。
  把魂魄滋养得健壮一些,然后跟这具身体友好起来,不要这么难受。
  “妻主?”方尽见她不说话,便轻轻叫了一句,昏暗的光线中,他的眼睛显得又大又圆,异常清澈明亮,带着一股山间清泉一般的纯净,他睫毛忽闪着,轻轻地问:“是我哪里做得不好,妻主不喜欢我吗?我可以改的。”
  罗衣听得这句,头脑陡然一清!
  她顿时明白了,为什么会有男尊女卑,或者女尊男卑这种制度!
  太爽了!
  一个漂亮的,聪明的,可爱的伴侣,这样小心翼翼地讨好自己,简直不要太满足虚荣心啊!
  她不由得笑了笑。虽然没笑出声,可是唇角却勾了起来。
  方尽看到了,小心翼翼地观察她,是真的开心,还是别的什么?脑中飞快回想,他究竟是如何逗笑了妻主的?他一定要尽快弄明白,妻主的喜好是什么。
  “妻主在笑什么?”他想了一会儿,没有想清原委,便乖乖地问她。
  他觉得,自己乖巧一点,总不至于惹恼妻主。
  这点浅到不能更浅的小心机,自然瞒不过罗衣。她偏头看向他,对他微微笑道:“我很喜欢你。”
  她既然住进了于向晚的身体里,并且没打算走,那么他就是她的伴侣。
  如果他一直这样乖巧可爱,她是不会拒绝跟他打好关系的。
  方尽没想到她的话这样直白。呆了一下,渐渐红了脸。又长又密的睫毛剧烈颤抖起来,他缓缓垂下眼,低低道:“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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