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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姥爷是盗墓贼-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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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丫头,跑了半宿了,这大半夜的咱们上哪去找啊?咱还是回去跟你福祥爷爷他们汇合商量一下吧,就算你不累马儿也累了是不是?”马四海安慰着孙女。

    “不!爷爷,你要走先走,就算我哥死了,我也要为他收尸!找不到他我不走!”

    马四海又谈何不想找到少主?他也急,可是老爷子吃的盐比小丫头走的路还多,眼看着天色越来越黑,身旁的鸭绿江刮起的这股阴风特别邪乎,怕不是江中有什么水怪在作祟吧?

    他只好劝道:“傻孩子,鸭绿江沿岸足有几百公里呀,就咱们祖孙俩想找出一个人来谈何容易?听话,回去吧,彩蝶姑娘说前边的龙王屯她找过了。明儿云强和巴特尔就把马队带来了,他们人多。好不好?孩子,你都一天不吃不喝了,再这么下去小爷没找到你先病倒了,等找到了小爷,他看你瘦了会怪罪爷爷的。”

207。第207章 忠实黄仙

    “哥……哥……我走了……明天我再来找你……”江边一个清脆的声音回荡而来,在江面上传出几公里远。

    无双挠了挠头,回头向着江边方向望去,那匹马儿已经载着自己的心上人远去了。

    “好像有人喊我?这声音好熟啊。”他自言自语。

    “哪有?哥你听错了吧?我咋没听见呢?哼,你还有心思听这些呢?弄不好咱俩今晚都得喂鱼!”小金花虽然嘴上这么说,明知二人现在正在朝着一条不归路走,也许这条诡异的乌篷船将把他们带入地狱的若水之中永不超生。可她心中却很踏实,这种踏实感来自于身边的男人。他是个可以让自己信赖一辈子的男人。

    “风太大了,可能是我听错了吧。”无双与马丫因为命运的捉弄失之交臂,也成全了眼前这个依偎他怀里的女孩。

    “你不怕嘛?”无双问小金花。

    “怕呀,当然怕了,可是有你在身边我踏实。就算死也要死在一起!”小金花幸福地靠在无双健壮的臂弯中。

    “死丫头,你又发春是不是?韩剧看多了吧?”无双愈发的觉得这情窦初开的小丫头对几天来对自己的感情正在迅速转变着。金花很漂亮,也很年轻,懂事又能干,而且对她有股说不出的亲切感。可她太小了……小的让无双不敢有任何非分之想。更何况自己现在连自己是谁都没有搞清楚,万一自己是个有妇之夫怎么办?

    “欧巴……”小金花嗲嗲地学着韩剧中女孩们的口气卖弄少女的风情,她本来就是朝鲜族人,所以发音很准。

    “哎呀……你还是说人话吧!你哥我骨头都酥了。”无双不解风情地推开了她,只能她当个妹妹看待。

    江面上泛起了浓雾,皎洁的月光好似金辉一般铺撒而下映照在朦胧的鸭绿江上,江面上每隔一段距离就会看到璀璨的东珠绽放着耀眼的炫光,在平静的江面上东珠绽放的宝光形成一条丝带,每一颗都好似灯塔一样为亡魂指引着归途之路。

    如果屯子里的传闻是真的,那么这艘魂归船多年来已经不知承载过多少个少女的灵魂回到生养她们的故乡。也许此刻船上正有无数双阴灵的眼镜正在羡慕地看着小金花,不管他们一会儿将到达哪里,不管小金花的最后命运是不是和她们一样都将送给龙王做活祭,可至少她此刻是幸运的。最起码她能依偎在一个值得信赖的男人臂弯中。而她们生前却没有憧憬过爱情,不知爱情是怎么样的美味。

    江畔草丛中隐藏着一对墨绿色的鬼魅眼睛,它穿梭在黑暗中努力用灵敏的嗅觉感受着,寻找着似曾相识的气味。

    马丫这次什么都没带,只背了个双肩包,连换洗衣服也没带,包里装的是无双最爱吃的苞米面粘豆包,她相信情郎不会离开自己,他还活在人世间,他肯定特别想吃自己亲手做的粘豆包。

    “小白,你乖乖看家啊,姐姐去找你主人,吉林离咱们兴安岭太远了,带上你太麻烦,如果你跑丢了就找不到家了知道吗?”临行前,马丫嘱咐白毛黄皮子,小家伙似懂非懂地歪着脑袋瞪着小绿豆眼眨了眨,然后突然手舞足蹈地吱吱乱叫起来。

    “你不许去!吉林那边跟咱们兴安岭习俗不同,黄皮子在那边是邪仙,你要是被抓到会被剥皮的!你不乖下次不让我哥给你吃大白兔了!听话!”

    这小家伙都成精了,同人气,你说什么话它都能听懂,它活的岁数都比马四海还大,啥不懂啊?这辈子只有两个人对它好,一个是吴功耀,一句话就救了它的性命。另一个是无双,无双真正把它当做一个拥有智商的生灵去饲养,小家伙现在已经把无双看成了主人。一听主人堕崖哪能不着急!

    趁马丫走神的功夫就钻进了她的双肩包里缩成了一团,尽量使自己的体重减轻让马丫感觉不到背包里多加了重量。你说这小家伙尖成啥样了吧。

    马丫和马四海到了鸭绿江畔后,小家伙就从背包里蹦了出来开始依照无双留下的气味寻找主人。

    这小家伙也是胆大,动物都是靠气味寻找路线的,它从遥远的兴安岭被带到鸭绿江,少说也有八百里地,若是此行找不到主人,恐怕凭借自己的本领很难再找回家去。甚至有可能被这里的猎户打死剥皮。

    白毛黄皮子在江边嗅着,月光下它背后那道白毛更加扎眼了。是的,它嗅到了主人留下的气味。

    噗通一声,小家伙跳进了冰冷的江水中。它不是普通动物,动物界可能鼻子最灵敏的是狗,狗中以军犬的鼻子最为灵敏,可军犬的嗅觉追踪到了水边也无法继续。但它不同,要么说它是灵兽呢,只要空气中留有少许的气味它就都能追寻到。

    这小家伙别看是兴安岭中的畜生,可它却通水性,蹦进江里后就好似是只水塔一样,用四只爪子和大尾巴在水下滑动起来,江面上只露出一个小鼻子尖喘气。它本来身体就是流线型的,加上皮毛光滑,身子一扭动,在水下游动的速度甚至比大鱼都快。向着主人留下的那气味紧追而去。

    鸭绿江是东北四大水域之一,江面上开阔无比,小船随风漂游越行越远,船上的二人已经不知现在是什么方向了。

    “冷吗?”无双问。

    小金花抿着嘴想了想点头说:“嗯,有点。”

    无双脱了自己的外套披在金花身上。

    “哎?金花,你脖子上挂的是?”无双下意识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魁符,他还以为小金花偷了他的挂件呢。两颗子弹头简直一模一样无法辨认。

    无双伸手抓过金花脖子上的挂件仔细看着。“缘?魁?”

    “你怎么也有一个?”他问。

    “嘿嘿……好看吧。”

    这时船身突然微微摇晃了下,好像船头下撞到了什么东西。无双探出头往外一看,原来是触礁了,魂归船已经载着他俩到达了目的地。

208。第208章 东珠坟

    小金花搀着无双从乌篷船中走了出来,眼前是个小岛,这小岛处于鸭绿江的中间,不算朝鲜的也不算中国的,面积不大,如果太阳出来可能一眼都全部收进眼底。那个时候中国已经开始开发旅游业了,之所以没有对这个江中小岛感兴趣不是因为它存在领土争议,而是它太小了,并且岛上也没有山,遍地长满了矮趴趴的荒草和泥泞的沼泽。

    放眼望去,浓雾中的小岛四周外围布满了星星点点的光芒,乍看上去还以为是挂满了彩灯才欢迎它的第一波客人呢。走进了一瞧才发现,小岛外圈浅谈水域下竟然到处可见巴掌大小的大蚌,蚌壳开着,露出里边芝麻粒大小的东珠。它们还没长成,只是因为某种缘故进入蚌壳中的沙粒,没有吸收蚌内太多精气,还不算是完整的东珠。

    这些才是真正的野生东珠,一些养殖而来的东珠各大,周期短,可能一年能产出两茬来,但都是人工饲料催化出的作物,其光泽度远不如野生的。要是像清朝后宫娘娘们脖子上挂的珠链那么大个,估计少说也得五十年的光景才能长成。

    “东珠坟?”金花大惊。

    “什么是东珠坟?”无双问她。

    “我们家祖辈有个传说,说鸭绿江中藏着一个小岛,岛上到处可见脸盆大小的老蚌。这些老蚌寿命将近,都会从水下慢慢顺着潮汐爬到这座岛上等待死亡,但他们壳内已经生出了东珠,只要能赶在他们死前取走东珠就可以,但如果它们死了,东珠也就失去了光泽,不值钱了。”

    无双好奇道:“那这不等于是个宝藏吗?”怎么从来没人来找?

    “传说这个小岛是一直漂浮在鸭绿江上的,而且只有夜间才会出现,这么多年从没人找到过东珠坟。”

    无双半信半疑,民间的传说很多,有些传了已有几百年之久,人们代代相传所以越传越邪乎,很喜欢添油加醋把这个故事烘托成神话。

    他试着跺了下脚,脚下传来清脆的回音,他低头一看,原来地面下堆积的不是实体的泥土或者石头,而是真正由死去的老蚌剩下的蚌壳形成的。这简直是天下奇闻,如果是一只两只甚至上千只江蚌都死在一起还有可能,但所有老蚌都好像是遵循了同样的生物钟形态一样,临死前必须到达东珠坟等待死亡,那可就不是偶然了。

    虽说动物也有情,有些动物的确存在忠贞一说,比如信天翁,比如天鹅,比如狼,它们都很忠贞。但蚌俐只有这么大,并且全身除了壳就是软体蚌肉,它有大脑吗?还是这个地方有什么外在的生物磁场在吸引着它们?

    用蚌壳堆积成一座小岛,那得多少年?那得多少只老蚌?

    无双见脚下就正好有一个老蚌张开着壳,壳里露出一颗小指甲大小的东珠,色泽很圆润饱满,拿到市面上那个年代可能也是上百的货色。他贪念以起,也没想那么多,地头就想伸手取出那颗东珠。

    就在他心中升起贪念的那一刻,好像脚下的老蚌也感觉到了他的邪念,突然就闭上了壳。

    “哥,别动,它会夹断你手的。我爹说想采东珠就要弄到狐狸尿,只要把狐狸尿撒上它自己就张开了,而且就算你伸手进去取东珠它也不会再闭上,因为蚌很讨厌狐狸尿,味儿大。”小金花说出了采水人的秘密。

    “奶奶的!你给我打开!”无双使劲儿踹了一脚。就好像踢在一块顽石一样,疼的他直淌眼泪。

    “没用的,蚌壳很硬,你拿石头都砸不开。”金花嘲笑着这个外行人的无知。

    “金花,你救了我的命我一直没报答过你,而且你叫了我这么长时间哥哥,哥哥连件礼物都没送过你。今儿就把这颗东珠送你了,就当哥哥的见面礼!”说罢,无双从靴子里抽出了先祖吴功耀留下来的那把银光匕首。

    他可不管什么手艺不手艺,只要能拿到东珠什么方法都行,最好是简单粗暴!

    吴功耀留下来的匕首别说是坚硬的蚌壳了,就连石头一刀下去也能把它削平,一般的武器与它相碰撞,只要稍用点力便可削铁如泥直接让对面的武器断成两截。

    一声清脆的声响传来,小金花吓傻了。这怎么可能?无双竟然简单粗暴地直接用匕首刺穿了坚硬的蚌壳,然后在蚌壳上划开一道大口子。这一刀用力很猛,别说蚌壳了,那老蚌直接被上下刺穿命丧当场。

    他身后从里边连着粘稠的蚌肉拽出了东珠,放在水里洗去杂质递给了小金花。“喏,多大点事啊?哪来那么多讲究?”

    “哥?你这……你这不科学!哪有你这么蛮干的?不过……不过要是我爹有你这把匕首恐怕我们家也不用这么穷了。”小金花感慨着,人比人气死人啊,采水一门传承了千百年之久,那手艺代代相传是他们的看家本领,也是他们的立命之本,没想到这行把脑袋拴在裤腰子上的买卖到了这个外行人手里竟然如此简单!

    “哎?你看,蚌壳里有东西?”无双粗暴地直接伸手上下齐用力把两块蚌壳掰开了,新鲜的蚌肉内浑浊着粘稠液体,液体中好像浸泡着一块白骨。

    无双把那块白骨取出来一看,竟然是完整的一个人的手骨,从那手骨的纤细可以看出,死者肯定是个年轻女孩。

    朴金花吓的捂着嘴没敢说话,难道东珠坟来过人?而且还有人想采珠被老蚌咬掉了手?

    月亮已经开始偏东,世间过了午夜。从金点秘术的说法上来讲,无双挨过了刚才那个时辰如果没死,那他生命里最简单的世间就算度过了,就好像终于人的命运终于艰难地从乌云中走出来一样,它将重新见到暖暖的阳光,迎来崭新的篇章。

    但这只是个开始,因为乌云还没有彻底远离他,他的身体上一样还笼罩着莫名的黑暗,死是死不了了,但霉运还没有离开他。

209。第209章 小白救主

    脑袋后特殊穴位下的宏毛生长很缓慢,无双想彻底摆脱霉运恐怕还是要等宏毛长出。

    人必须信命,该着他这辈子就要在龙王屯受苦难,别说盗门上千人,就算是千军万马把整个鸭绿江翻个遍也注定是找不到他的。

    他是走霉运,但不代表他傻,他俩是稀里糊涂坐着魂归船找到了东珠坟,如今这被蚌壳堆积而成的小岛随时都有可能消失在江面上,倘若现在乌篷船飘走了。就算小金花水性再好也无法拖着他这个瘸子游回去。

    无双摔着乌篷船,使劲儿把它拖到了岸上,用搬来几个大蚌壳在船尾掩住,防止被风浪吹走。

    “嘶……”他断了的腿支撑不住了,在朴家修养这两天里还没有行走这么久的世间。就算是有人搀着,又有拐杖支撑,可架不住骨头已经断了,稍微用力就会联动筋骨。

    “哥,你歇会儿。”小金花很懂事地把无双按坐了下来。

    “没事,可能是累的。”

    “什么累的呀?我看你就是不消停,就是作的,好好在家呆着多好,非得跑出来惹事。”小金花的口气好像是无双他老娘一样絮絮叨叨,不过她说的也是为无双好。

    无双脚下踩着一个老蚌壳,这时,下边的老蚌壳动了下,无双还以为它是要张开,赶紧站了起来挪走。低头一看,原来不是那蚌壳在动,而是从下边钻出来一个小脑袋,这小东西身体修长,毛发光滑,只是嘴角露出四颗锋利的犬齿来。

    “水濑?”金花大惊失色,拽着无双就往岛上跑。

    “跑啥呀?这小家伙虎头虎脑的多好玩?”无双不解。

    “鸭绿江的水濑很凶,采水的最怕在水下遇到这东西,它们是吃荤的。”

    无双难以理解,水濑也就跟只猫一样大,再凶能凶成什么样?他不知道,就是这长的虎头虎脑的小东西,在鸭绿江水面下已经成了恶魔。每年死在它嘴里的渔民不在少数,现在出船打渔很少有渔民敢下水,这小家伙不但牙尖嘴利,而且牙齿有毒,就算不被它咬死,中了毒后也无法医治。

    “有毒?它?就这小家伙?”无双又转身回头看了一眼,那小家伙缩了回去早就不见了踪影。

    金花说:“刚才你给我爹祛尸毒的时候我才知道,原来那些被水濑咬过的伤者中的都是尸毒,情况跟我爹一模一样。我们这边,只要是被水濑咬过了,基本就等同于放弃治疗。”

    话音未落,金花脚下的蚌壳中突然顶出了一个小脑袋,水濑速度极快,噌地下抓着金花的裤腿子就窜了上来,直奔她白嫩的脖颈咬去。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寒光闪过,无双手起刀落,锋利的匕首戳进那小家伙喉咙,一声凄惨的叫声划破长空,滚烫的鲜血喷洒而出,水濑从金花脖子上掉落下来,倒在蚌堆上身体不停地抽搐着。

    朴金花吓傻了,捂着嘴愣愣地站在原地,浑身颤抖个不停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无双用袖子给金花擦了擦脸上的血渍,拽着她的小手就往岛中间走,她就像个乖巧的小绵羊一样,一点反抗能力都没有,无双走到哪里她跟到哪里。

    再往前走了会儿,无双发现,整个东珠坟飘逸小岛上,除了四周刚刚上岸的大蚌张开壳露出闪亮的东珠外,岛上还分布着许多诡异的幽绿光点,好像是什么生物的眼睛。

    “好多……”金花一步也不敢走了,这东珠坟竟然是鸭绿江里水濑们的老家,或者说以前是老蚌的坟墓,而就是因为这些老蚌把这里当成了最终的坟墓,从而才引来了水濑,水濑喜欢吃腐肉,而且它们有头脑,懂得用较大的蚌砸开其他蚌壳取出里边的腐肉吃。世间长了,东珠坟就成了它们食腐的聚集地了。

    那群邪恶的小家伙已经听到了有人正在往这边靠拢过来,都放下手中的蚌,目露凶光围了上来,数目足有几十只。

    “我靠!”

    一个还好说,这么多无双怎么对付?他只有两条胳膊,猛虎还难敌群狼呢。无双一步步后退,他后悔自己的冲动连累了小金花。

    要不说这小子就是点背,今夜正好是这个月里阴气最重的时刻,鸭绿江的生灵们也都成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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