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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山有水有点田-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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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德从怀里拿出一封黄色封笺,笑道:“他写给你的信。”
筱雨微微张了张口,沉默地接过信,低声道了句谢。
“没了?”李明德挑眉笑道:“筱雨啊,你这反应也太淡漠了些。”
筱雨抿抿唇不说话,李明德兀自笑道:“那等寄回信的时候我可得说,你很平静地从我手上接过了信,没手舞足蹈更没兴高采烈,摆明了对这封信的出现没有欣喜。”
筱雨弯了嘴角道:“明德哥给人写回信,要怎么写我总不能干涉。”
“说的也是。”李明德摸了摸下巴:“那我可就这样写了,你也赶紧把回信写好,我好一并寄出去啊。”
筱雨摇摇头:“我就不写回信了。”
李明德顿感惊讶:“他大老远给你写信,你还不给他回一个?”说着李明德以手扶额,长叹一声:“筱雨啊,你怎一个淡漠了得……”
筱雨正经地道:“我字不好看,未免被人笑话,还是不要写字的好。”
这话一说,李明德顿时愣住,然后立马捧着肚子大笑起来。
筱雨不急着看信,她将信揣在了怀里,理了理襟口,道:“明德哥,你好歹是个捕头,注意稳重的形象。”
李明德扶着腰,一边摆手一边收敛情绪,不小心被自己的笑给呛着了,顿时一阵咳嗽。半晌后他方才抬头一张通红的脸,冲着筱雨摇头:“我总算明白他怎么就跟你脾性相投了……得,你们俩那就是同一种人,他是气死人不偿命,你是笑死人不偿命。”
“杀人才偿命呢。”筱雨轻飘飘丢下一句,往前走了两步:“我去帮着做事儿去,明德哥,那边的人在寻你了。”
李明德又是一阵大笑,朝着前来寻他的杨威等人走去。
信揣在怀里,筱雨做事的精力集中不到一起。悦悦娘以为她累了,忙对她道:“筱雨你是客人,还麻烦你来帮忙……这边儿的事儿我们来就行了,你歇着去。”
筱雨也不推辞,和悦悦娘说了两句,告辞打算回家。
只是她出门的时候却被秦乐眼尖地瞧见了。秦乐拦住她问她上哪儿,筱雨说回家,秦乐便道:“还早着呢,晚饭吃了再回去呗。”
筱雨摆手正要推辞,秦乐忽然侧身对旁边笑道:“秦泰!这边儿!”
朝他们这边方向来的正是秦泰。
秦乐席间也喝了几盅酒,精神比较亢奋。他只意识到筱雨和秦泰两个人在他面前见到面了,一心想撮合自己哥们儿和妹妹好友的秦乐当即便咯咯地笑了起来,带了点儿醉意说:“筱雨啊,秦泰好不容易才见你一面,你俩说说话呗……”
筱雨不着痕迹地皱了皱眉,扫了同样脸色通红的秦泰一眼,淡淡地道:“不用了吧,我跟秦泰哥不熟。”
秦泰头低了低,脸藏到了阴影里。
秦乐便有些不高兴:“多说几次话不就熟了……”
“让我三婶知道了,准该唠叨我了。”筱雨搬出长辈来,这下她不等秦乐先开口,直接道:“我家里还有事儿,就不多留了。秦乐哥,祝贺你当捕快啊。我先回去了。”
说完筱雨也礼貌地跟秦泰道了别,按住胸口快步离开了悦悦家。
耳边只听得身后传来秦乐不满的嘀咕:“好不容易才见一面,走那么急做什么……”
回家的路上筱雨走得很快,且一直用一只手捂着胸口。胸口处放着李明德给她带的信。
虽然他们短暂的对话中没有提及余初的名字,但两人心照不宣,这信,是余初写给筱雨的。
算一算他也走了三两个月了。
筱雨步子慢了下来,她从怀里掏出信,感受了下封笺里信纸的厚度。不算厚,顶多只有四五页的样子。
古代的通讯业很落后,一封信从写信者寄出,到收信人收到,相隔要是远了,能在路上走好几个月。寄信要花费的银两不算小数,寻常人家轻易不会写信。
他有事要办,却还惦记着抽空跟她写信……
想到这儿,筱雨脸上便泛起一丝笑来。
她慢慢拆开封笺,从里面抽出信来,一边闲庭信步地走着,一边认真地看着。
这是她第一次看到余初写的字。
筱雨的手是拿化学仪器的,笔杆子上的功夫不行,硬笔凑合,毛笔就惨不忍睹了。虽然这具身体本身的写字水平还算不错,但筱雨没能适应她的执笔书写习惯,写出来的字也只能是堪堪入目罢了。
所以当她第一次看到余初的字,她就只有一个想法——他的字写得可真漂亮。
笔锋犀利,有些瘦金体的风格,一笔一划都好像藏有刀锋,让人一看就为之一振。
筱雨的记忆里这个时代是没有瘦金体这样的书写风格的,官方行文使用隶书,民间写字多为楷书和行书。不知道余初这笔字是本就有人习得还是他自己自成一体的书写习惯。
若是筱雨知道,余初平日里写字多为狂草,给她写信是怕她认不出他的字才收敛了狂笔转而写成这样的,不知道她要作何感想了。
三页信纸,最多不过五百个字,筱雨却看得极其认真。余初心中大概交代了他的行程,还不忘调侃她两句,字里行间自然流露出对她的亲密。
筱雨阅完信,复又将心揣进怀里放好,这才步履轻快地返家。
她不打算给余初回信。
这一段感情刚刚萌芽,就筱雨而言,这段感情是可有可无的。主动的人一直在余初那方,而她几乎处于被动的状态。他说让她等她回来,她也是抱着“顺便”的态度的,等也可,不等也可。人生里出现这样一个不在计划之中的变数,筱雨觉得心动的同时,也带了一丝对未来的深思。
余初从来没有对她表明过他真正的身份,筱雨不是笨人,她能猜到余初的身份并不简单。身份地位上的差别要如何模糊甚至抹灭她还没有想过。她如今唯一能做的只有四个字——顺其自然。
她不知道自己这样的想法对余初而言会不会显得太过淡漠,但她的确就是这样想的。一段感情要想开花结果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看不见门槛需要一步一步跨过,未来会发生什么她无法预计。如果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们的感情渐渐加深,到那个时候她或许才会为他们的将来做两分打算。
但到底不是现在。男女之间的感情并不是她的生活之中必不可少的一个元素。
筱雨回到家,将信和宋允手札、余初临走前给她的竹笛放到了一起,全都搁到了一个箱子中。刚放好东西,洁霜便推门进来,搓了搓手道:“二姐,三婶说今天天气好,太阳晒得暖融融的,让把厚被子和厚衣裳都拿到院子里晒晒。”
筱雨答应一声,和洁霜收拾了几床被子,抱了一怀的衣裳拿到了院子里面。
午后的阳光的确很暖,罗氏脸上带着笑,一边牵绳一边说道:“这天儿是骗不了人的,一天天儿的就暖和起来了。”
三人将被子和厚衣裳陆陆续续地晾晒了起来,罗氏拍打着上面的灰尘,问筱雨道:“筱雨啊,你怎么打算的?什么时候送初霁去医馆?”
家里人都听筱雨说了医馆那边的事情,谢明琛说随时都可以将初霁送过去,如今家里都等着筱雨提日子。
秦招寿和罗氏的意思是,初霁去医馆做学徒也算是有了一条出路,这也算是一件喜事儿。他去之前,家里还是要意思意思,给置办点儿好的。何况筱雨这两日也陆陆续续地收拾了不少初霁的东西了,离初霁动身也该差不离了。
可临到这时候筱雨又有些不忍初霁一个人出去生活了。
她犹豫了会儿:“是不是再等上一段时间?倒春寒过去了,再送他去也好……”
罗氏便笑了。早前筱雨是着急,现在她倒舍不得初霁了。
罗氏走过来拍拍她的肩道:“早晚也要让他去的,你也别舍不得,初霁是男孩子,也不能一直把他拘着。那谢大夫咱们也见过的,瞧着也是个稳重可托付的人,你不也说初霁喜欢他么?就别操心那么多了。”
道理筱雨都懂,但要说三个弟弟妹妹里她跟谁最亲,那无疑是初霁。现在一旦将初霁送到医馆去,隔三差五他们才能见一面,筱雨心里当然不舍。初霁这个孩子,她怎么看怎么心疼。她还记得初霁说过,他最亲的人,是她这个姐姐。
洁霜捏着被角有些伤心:“二姐把三哥送出去,家里就少一个人,我不想跟三哥分开。”
平常洁霜和初霁说话的时候都很少,但到底也是兄妹,初霁要从家里出去,洁霜也表达了他的不舍之情。
筱雨捏了捏手,低头沉思了会儿,忽然笑道:“姐不会让我们兄弟姐妹几个分开。”
“真的?”洁霜立刻眨巴着眼睛抬头看向她。
“真的。”筱雨斩钉截铁地点头:“姐一定想办法,让我们一家住在镇上去,能时刻照顾着你三哥。”筱雨这样道。
☆、112。第112章 计划提前
话说得容易,但做起来无疑是件难的事情。罗氏当即便惊呼一声,道:“到镇上去住,单赁屋子就要花销好大一笔,筱雨你可想好了?”
洁霜也不迭地问道:“二姐,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们能到镇上去住?”
对村里的小孩子们来说,能到镇上去安家落户是一件了不得的事情,这样的家庭必定是大家口中的“富人”。洁霜虽然乖巧懂事,但到底是个小姑娘,八九岁的年纪也已经有了虚荣心,跟人攀比起来总会觉得自卑。如果真能跟着姐姐去镇上住,这对洁霜来说无疑是一件能让她扬眉吐气的事情。虽然说起来,并没有伙伴能让她炫耀。
可洁霜还是对此有着强烈的希冀。
筱雨对罗氏和洁霜笑笑,道:“我既然这么说了,自然便是这样想的。虽然有些难度,但也不是没有法子,办法是人想出来的。”
罗氏沉吟片刻,有些为难:“你若是有这个打算,三叔三婶也不能拦着你。只是我们也没办法跟你一起去……”村里还有田地,住处也是现成的,秦招寿和罗氏没有余钱,靠山靠田吃饭能保证个温饱,去镇上,他们还真不知道要怎么过活,毕竟下边儿还有三个嗷嗷待哺的孩子。“可要是你一个大姑娘带着你弟弟妹妹住到镇上去,我们也不能放心。家里没有个男人做顶梁柱,少不得要被一些地痞流氓欺负。”
罗氏忧愁地道:“更何况去镇上,花销可不少,吃的穿的用的都要花银钱买,要是没个进项,这钱就像流水似的花出去了。筱雨你总要为以后打算。”
筱雨知道罗氏在担心什么,但她这个打算是早就有了的,只是她目前是处于思考具体办法的阶段上,主意是不会轻易改的。
“三婶别担心,我有分寸的。”筱雨笑道:“不单是为了初霁,就是为了我和洁霜、长虹,我总要尝试尝试。”守着这方破屋和那几片她不懂怎么料理的田到底不是办法,来钱慢不说,遇上个天灾人祸的,还无法保障安稳。她目标不高,并不奢望能成为大富翁,她只需要让初霁他们能够过上衣食无忧的生活就行了。往远了说,她这也是在给自己增加生存在这个时代的砝码。
筱雨是个打定主意就不轻易更改的人,罗氏了解她这一点,也不再费口舌劝。等秦斧和高氏来吃了晚饭回去,秦招寿和罗氏便和筱雨商量了开。
筱雨道:“我手上还有一些银两。”加上李明德拿来的,县衙从陈家帮凶身上罚来的银子,筱雨身上也算小有一笔钱,在镇上赁个地方住上一年半载的足够了。“等我去镇上找好住的地方,我就带洁霜和长虹到镇上去住,这边儿屋子三叔三婶是放心住着,也算是替我看家,保不准哪天我爹娘大哥他们就回来了。”
秦招寿和罗氏互望一眼,齐齐点头。筱雨从来没有放弃过和她爹娘大哥团聚的希望,从秦招寿和罗氏心里来说,他们也希望秦招禄等人可以安然无恙地回来。毕竟老秦家现在可真是过得不如意,多个兄弟回来,不说帮衬什么,心里总是个慰藉。
“田地三叔继续种着,爷爷奶奶的每日三顿饭也照常供应着就好。但秦金他们你们别理会。”筱雨看了秦招寿一眼:“尤其是三叔你。”
秦招寿弱弱地嗯了声。
“我过两日就送初霁去镇上,半个月内应该能确定在镇上的住处。米粮家里有,我到时候就让人挑一些走。赚钱的营生我还没想到,我寻思着等到镇上住下了再慢慢想法子,毕竟初霁那儿是需要人照顾的。”
罗氏点点头:“你也别慌,凡事都得慢慢来。”顿了顿,罗氏问道:“那你找的地方可要挨着那医馆,附近邻居可也要那种忠厚老实的。就怕你独门独户地住着被人滋扰,你一个大姑娘带着三个孩子,不安全。”
罗氏自己也要带三个孩子,尤其小泥巴连路都不大会走。筱雨没提议把长虹留给她带她心里多少是松了口气的。
筱雨道:“这个三婶放心,我有分寸。”
筱雨这样说了,前后安排也都理顺了,秦招寿和罗氏自然是没有其他话讲。秦招寿迟疑地问道:“那……你看这事儿你要不要跟你爷爷奶奶提一下?”秦斧和高氏来家里吃饭若是见少了筱雨几个总是要问的。筱雨想了想道:“明儿跟他们淡淡说一声吧。”
既然决定了,筱雨便也不含糊,当天便跟初霁说了要和他一起去镇上的事。本来筱雨是没想这么快就去镇上的,但因为初霁,这个计划提前了。
初霁点了点头,他情绪基本没什么欺负,说:“好。”
初霁向来如此,筱雨也看不出来他这是高兴还是不高兴,但她琢磨着初霁肯定是欢喜的。她摸了摸初霁的头,让他早些睡。
夜晚万籁俱静,洁霜缩在筱雨身边辗转反侧地睡不着。筱雨给她拢了拢被子道:“怎么还不睡?”
“睡不着。”洁霜见筱雨问她,忙凑近了她些:“二姐,我觉得好像做梦一样,从来没想到我们也能去镇上过日子。”她呵呵笑了两声,却又转了忧虑:“家里的银钱够让我们去镇上生活吗?在镇上做什么都要比村里花销大吧?”
筱雨点头笑道:“那是当然的,村里粮食自产自销,不用花钱去买,但镇上米盐酱醋要到铺子里去买,花钱的地方多着。”
听了这话,洁霜便有些迟疑:“那这样……咱们家会不会很快就没钱花了?”她虽然想去镇上生活,但要是连饭都吃不上,她宁愿缩在家里。
筱雨莞尔一笑:“姐不是跟你说过很多次有姐在吗,别担心。”
“……我就是怕,”洁霜一把抱住筱雨的腰,拱进她怀里:“三哥像个孩子,我只有二姐了。”
筱雨明白她的意思。自从爹娘和大哥不见了之后,能撑起整个家的只有筱雨。若是筱雨也撑不起这个家,洁霜就真的无人可以依靠了。毕竟初霁的状态看在大家眼里,他根本顶不住事。
洁霜很没有安全感,对她而言,筱雨便是她唯一可依靠的亲人了。
“相信姐,姐不会让你再受苦的。”筱雨搂住洁霜轻声说道。
这个决定对筱雨一家来说都算是个大事,筱雨当然要将事情跟自己的好朋友说一声。于是她去寻了悦悦。
悦悦家昨日办了桌席,喜悦的余温仍在,来见筱雨的悦悦脸上还笑眯眯的。当听筱雨说她要带着弟弟妹妹去镇上安家,笑容满面的悦悦当即便跳了起来:“你说真的?”
筱雨点头:“家里都说好了,过两日我送初霁去谢家医馆后便在附近找空置的屋子,就近照顾初霁。”
“可你靠什么进项啊!”悦悦蹙眉道:“初霁去医馆有医馆里的人照顾,要为了他你们姐弟几个都到镇上去,那花销可就大了。你虽然身上有些积蓄,可也耐不住你这样花的。”
“我知道,我也不是等着坐吃山空。”筱雨笑道:“等安定下来我就想营生做,这世道只要勤快,还能把自己饿死不成?”
悦悦沉默了一会儿,心里承认筱雨聪明有本事,可对于闺蜜好友要离开村里去另一个地方生活她还是有些不高兴:“你这一走,我连个说知心话的人都没有了……”
筱雨打趣道:“可别这么说,顶多一年,你就要嫁到镇上来的。到时候我们还能时不时就凑一块儿说话。”
这话立刻让悦悦害羞了,她红着脸推搡了筱雨一把,轻声道:“就你会说。”咳了咳,“你也去跟二毛说一声吧,昨儿下晌他从我家路过还说呢,许久没见着你了。”
筱雨点头表示知道了。
秦二毛也是筱雨的朋友,虽然因为性别的原因两个人走得并不近,但这种“乔迁”的事情还是该去说一声的。
筱雨敲了秦二毛家的门,见到秦二毛和他寒暄了两句,便将她的打算说了。
秦二毛吃惊地愣了片刻,然后憨笑起来:“真,真好。”
筱雨也笑起来:“我记得你跟我说过,等开春以后要去镇上学算账的手艺。”
秦二毛忙不迭地点头,嘿嘿笑了一会儿,说:“那那以后,我们也能有有个照应。你住的地地方找好了吗?”
“没有,等送初霁去医馆以后在医馆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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