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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第4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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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将不再是大齐,而是我们大明。我们再也不用战战兢兢,哆哆嗦嗦的算计这些,算计那些,我们可以以堂堂正正之师碾压一切挡在我们面前的敌人。”
明军此战,对于秦风来说,又是一场事关国运的大战,这一战,他要将齐人打服,短时间内不敢再来打他的注意,这一战明国若赢,齐国国内必然出乱子,齐帝既然抵挡楚人的进攻,又要安抚国内之事,将不会再有更多的精力投诸到他的身上,这样大明才能好整以遐地将秦国这块肥肉消化掉。
更重要的是,对秦风来说,他需要赢得至少十年的时间,来让明国蓬勃发展起来,在国力之上追上甚至超过齐国。
这一战,双方既比矛,亦比盾,齐帝自然也知道这一战的关键,对于齐帝曹显成来说,这一战赢了,便能重创明国,至少十年之内翻不得身,只消能重创明军主力,那秦国必然也会重新生出一些野望来。那样,他就可以消消停停的专注的去对付楚人,打垮了楚人,明人秦人还算是威胁吗?
当然不是!
这一战,对双方来说,都至关重要,谁都输不起。谁输了,便是输掉了未来,输掉了一统天下的机会。
秦风不惜以身为饵,将烈火敢死营的大半部队都调走,其实也是一种孤独一掷。相比于齐帝曹天成来说,秦风更具有冒险性,也更有赌性。
第843章 骑兵
李小幺长相很秀气,皮肤也白白净净的,在骑兵营中算是一个怪胎,其它人都晒得跟到煤窑子里打过滚似的,他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平时列队之时,一群黑乎乎的人当中,有这么一个白净的家伙侧身其中,要多显眼有多显眼。
于是这位白净的李小幺在军队之中,自然就成了被取笑的对象,但谁也没有想到,平日里说话都细声细气的李小幺,但凡遇到敢于取笑他的人,他都是用拳头来回答对方。
他人很秀气,说话也很秀气,但问题是,他的拳头很硬。当一次次黑炭似的自诩为大老爷儿们的汉子们被他揍得鼻青脸肿之后,所有人便自动忽略了他的肤色,他的声音。
因为军队之中还是靠实力说话,李小幺不但拳头硬,马技更是过硬,在马上作战对他来说,似乎比双脚落在地上更得心应手,马背之上于他便是如履平地。
李小幺官儿升得很快,像他这样肤色出众,万绿丛中一点红的人物,走到哪里都容易引起人的注目,给人以极深的映象,而更让人容易记住他的一点是,他有一手奔射的好手艺。
于超的追风营配马槊,环手刀,但并不佩弓箭,因为对于骑兵来说,要想在马背之上弯弓搭箭还能射准,的确是一个天大的难题,与其四不像,还不如专心致志的精练一门。但李小幺却行,他不但能在马上奔射,还能在马上玩出花样儿的射。
有了这些加持的李小幺很快便从普通大兵之中脱颖而出,成了一名统带五百骑兵的校尉军官,而且他这五百骑兵是整个追风营的先导,可以称其为望风的,趟雷的,也可以称他们为先锋。
策马缓缓而行,李小幺心里美得很。这一仗打完,只要还能活下来,自己就要升官了。追风营的老大于将军亲口对自己说过,皇帝看上了自己这一手奔射绝技,这一仗打赢之后,就会调自己去组建另一支骑兵部队,而要求就是,新建的骑兵部队人人都能拥有自己奔射的这一手技术活儿。
一营骑兵的主官,李小幺能不美吗?那可就与于老大平起平坐了。
地面微微震颤,天际之处有烟尘卷起直冲天际,李小幺举起一只手,整个骑兵队伍停了下来,天边,出现了一条黑线,黑线迅速地向着他们这边接近。
“齐国骑兵!”一名士兵大叫起来。
李小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对方来得极快,数量与自己大体相当,那自然是对方骑兵的先锋队伍。
“准备冲锋!”他伸出一只拳头,与身边的副尉伸过来的拳头一碰:“活下来!”他大声道。
转过身,两人的拳头再与身后的人互相撞击:“兄弟,活下来!”
一个个的士兵与身边的战友击拳,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活下来。”
他们都不是新兵,而是经历了多场大战的老鸟,特别是对秦国骑兵的那一场大战,让每个人都体会到了什么是行走在生与死的边缘。只有经历了那一时刻,才会体会到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李小幺将马槊挂在了鞍边的挂钩之上,追风营骑兵的装备,正如秦风一直所追求的那样,不求最好,只求更好。每个人身上穿的并不是皮甲,而是精钢打制的凯甲,整套甲并不重,也就十多斤的样子,这种看起来极薄的甲,防护力却相当完美,李小幺曾听于超与送装备过来的那些匠师聊过这种甲,听说是用什么锰钢打制的,不但防刀砍枪刺,而且能防重武器的打砸。
这一点,李小幺是深有体会的,一般的盔甲很难防备像狼牙棒,铁骨朵,锤等重武器的击打,但这种新式的盔甲,都能有效的抵挡这种暴击的轰击,一锤下去,普通盔甲向内薮进去一个大坑,但这种新甲却只是小有损伤,这对于士兵来说,可就是救命的玩意儿了。
这种锰钢制成的盔甲现在还只配备给了骑兵,听说是产量跟不上,主要是那个锰什么的东西,很难弄出来,李小幺不懂,他只知道,这锰钢甲比以前的盔甲要好上太多。
马槊,环首刀是标备,秦明大战之后,他们又多了一样攻防兼备的武器。每人一面小圆盾,就挂在马鞍的另一侧,同样也是锰钢打就,小小的圆盾边缘光滑如刀,既可作防护,挥动起来也能伤敌,进攻之时,右手不管是持马塑还是环首刀,左手的小圆盾都能对士兵起到极大的防护作用。
明军骑兵开始小跑加速,李小幺取下了他背上的长弓。以前他用的弓早就扔了,现在他的这支弓是专门订制的,这也是明军将领们的一个特权,能根据将领的需要,由兵工坊专门为你设计,打制适合你的武器。李小幺以前的就是一张普通的铁弓,就算他臂力强劲,最多射出七八支箭也就手酸臂软了,在战场之上,一般他最多射三箭就算完,不然手臂酸软,接下来的仗还怎么打?
但新订制的弓箭却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看起来极强悍的长弓,拉起来却完全不费力,轻轻松松就能拉开,而秘密就在两边弓首之上那些他搞不明白的小结构之上,兵工坊的人称之为复合弓。
李小幺已经打定了主意,等自己去组建新的骑兵营的时候,这种复合弓一定要人手一把。现在这玩意儿听说造价高昂,但等上一两年,这弓必然降下成本来,兵工坊的那些大拿们硬是厉害得很。
现在军队对于兵工坊的那些爷们,只要一提起来都竖起大拇指,那些家伙硬是要得啊!研制出来的东西,不但极大的增加了他们的战斗力,更是让他们的防护能力成倍的增加。
当然,大家更感谢的是皇帝陛下,像他们这些骑兵,一身的装备折算成银子,可真能吓煞人。
对面的齐国骑兵的呐喊之声已经清晰可闻。李小幺却冷笑了起来,“他娘的,长途奔袭而来,也不知道节省马力,接下来让你好看。”
“枪,盾!”他厉声吼了出来。
五百骑兵形成了一个三角锥状的攻击箭头,李小幺顶在最前面。
四百步,三百步,双方迅速的接近。
“伏!”所的骑兵的前胸几乎贴到了马背之上,别小看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却能让战马获得不小的提速能力。
二百步,李小幺拉开了弓,嗖嗖连珠箭发,一支接着一支,霎眼便是七八支箭出去。他射马,不射人。
对面的骑兵装备也很精良,穿得居然也是铁甲。射人效果不大,射马则就大不一样了。
箭到,马倒,对面一阵忙乱。
“起。”李小幺背好弓,一手挺槊,一手挽盾。
太阳是从东边照过来的,而李小幺他们是从西边来的,按情理说,李小幺的明骑是吃亏的,因为阳光会让他们的视线受阻,但这一次,却大不一样,小圆盾的当面,如镜面一样光滑的盾面,竟然将一束束的光线反射过来,射向了对面的齐军骑兵。
没有人想到会有这样的效果,李小幺自己也没有想到。
这种阳光的反射,对对面的骑兵造成的混乱,居然比自己的箭还要有效果。
双方已经很接近了,都是紧紧地握着手里的枪,紧紧地盯着对面的敌人,谁也没有想到,就在明军骑兵挽盾而起的那一霎那,无数道明亮之极的光线从盾面之上反射而出,顷刻之间,对面齐军最前面的骑兵,两只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了。
他们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骑兵对冲,生死就在一霎那。
他们闭眼的那一霎那,明军已经到了。
明军用马朔,这是一件昂贵的武器,那怕巧手把他改良了,但一支普通士兵使用的马槊仍然要数月才能制造出来,造价更是高达五十两银子,哪怕是齐国,也负担不起这样的费用,因为他们兵更多。也没有秦风这样的理念。
使用马槊的明军手持在马槊的尾部,重要的是,用不着太大的力气便能将马槊平举起来,而齐军使用的骑枪,则持于骑枪的中段才能使枪保持平衡,能够持在尾部还能使枪保持平衡的冲击姿态的人,只有那些臂力强悍的家伙才能做到,但这样的人,一支部队之中,又能有几个呢?
就是这几尺的长度,在骑兵的对冲之中,代表的却是生与死的距离。
闷响之声连接响起,一支支马槊轻而易举的破开了敌人的胸甲,刺入敌人的胸膛,槊锋上的留情节叫着好听,其实是为了保证马槊不会刺进去太深而使马槊拔不出来,但就算有留情节的阻挡,刺进去的深度,亦足以让人死得不能再死。
马槊弯成了极大的弧度,但并不断裂,明骑兵们大声吆喝,继续前冲,将齐国骑兵顶得飞离马鞍,抖手,拔槊。
一个对冲,齐军骑兵躺下了一小半,双方胶着在了一起,马槊也好,骑枪也好,短时间内都用不着了。
明军没有任何停顿,挥舞起了他们左手的圆盾,虽然是盾,但让他的边缘擦着挨着,仍然是非死即伤。
第844章 攻与守
敌人在逃,李小幺带着百余人在追。双方交战的时间不长,这便是骑兵作战的最大特色了,决出胜负的时间很短,齐军在损失了约一大半的骑兵之后,转身便跑,李小幺则带着百余骑紧追不舍,对于骑兵来说,现在才是扩大战果的最好机会,因为现在对于获胜方来说,已经可以毫无损失的干掉对手了。
李小幺很牛掰的双脚站在马背之上,拉开他的大弓,慢慢的瞄准,然后嗖的一声一箭射出,前面便会有人落下马来。他仍然射马不射人,落下马来的齐军骑兵自然命不久矣,因为身后追来的明军骑兵会毫不客气的给他们一槊。
李小幺只带了百余人,剩下的人则在打扫战场,五百齐军,在那里大约倒下了三百余人,而明军自己,也倒下了一百余人,还没有死的敌人需要补刀,受伤的战友需要帮助他们返回大本营,至于战死的兄弟,遗体自然也要带回去。
李小幺突然停了下来,他一停,他身后的弟兄也全都停了下来。不但是他们停了下来,前面本来被追得狼狈不堪的齐军也停了下来。他们勒转了马匹,恶狠狠地看着尚自站在马背上的李小幺。
地面在震动,那是大队骑兵正在接近的信号。骑兵来自东方,自然不会是明军,只可能是齐军。
刚刚还狼狈而逃的齐军发一声喊,纵马扑了上来。
李小幺一声大叫,两腿一张,卟的一声坐在马上,拨转马头,大叫一声:“弟兄们,快跑!”
瞬息之间,追逃双方互换了位置,现在逃命的变成了李小幺。
两枚鸣镝尖啸着飞上了半空,李小幺得给后方的兄弟们发信号让他们先逃,他们带着伤兵和战死兄弟的遗体,速度可要慢上许多。
他们逃出里许,身后漫无边际的骑兵在漫天烟尘之中,呐喊着冲了上来。
李小幺回头:“乖乖,好几千啊,跑,快跑兄弟们。”
曹格带领的主力正在缓缓地前进,在他的对面,是一万明军步卒和五千骑兵。曹格丝毫不担心对方的步兵,唯一让他有些重视是对方的骑兵,因为在他向前挺进的时候,他还没有抓住对手骑兵的踪影。
骑兵来去如风,灵活机动,如果抓不住对手的踪迹,那对于大军来说,随时都有可能是威胁。
对于获得胜利,曹格毫无怀疑,他这两万兵马,可不是一般的齐军,而是有资格入选龙镶军的精锐。正如秦风的矿工营有一支预备部队之外,齐人的龙镶军,照样也有预备部队,先从各地选拔人员进入预备队,经过训练,淘汰,最后留下来的,才能进入真正的龙镶军部队当中。
这两万人便是这样的一支预备部队。他们并不是新军,本身就是从全国的军队之中挑选出来的尖子。这一次因为与明军之战事关重大,在无法抽调其它的部队,也不可能将天子亲军龙镶军调出来的情况之下,他们便当仁不让的成为了援助郭显成的部队。
只要找到了明军追风营,确定了他们的位置,曹格认为这一战便基本上大局已定。因为除了这两万部队之外,郭显成还给他配备了一万郡兵。三万人马,自己还有什么理由打不赢这一场战争?
一骑飞奔而来,到了曹格面前,翻身下马。
“曹将军,找到明军追风营了,他们在小汤山方向,胡宇将军已经追过去了。”曹格面色一喜,挥了挥手,身后的一名亲兵立刻打开了一张地图,小汤山距离他们现在的位置约五十里,距离他们这一次的攻击目标磨盘三十余里。
“干掉他们!”曹格一挥手,“全军提速,直扑磨盘。打垮他们右翼,然后协助郭将军合围王家庄。”
既然找到了敌人的骑兵,曹格便没有了任何后顾之忧,全军加速扑向敌人主力所在,磨盘。在那里,明军撼山营,猎豹营正在等待着他们。
只是一个问题,曹格没有去想,如果他的骑兵打输了怎么办?或者在他的心目当中,他麾下的骑兵就没有输得道理。他带的可是龙镶军的替补,纵然差上一线,那也差不了多少。但他却忘了,他对面的这支骑兵,曾经经历过与秦军铁骑的恶斗,这是一支经历过实战,并且击溃了秦军铁骑的成熟部队。
曹格信心满满的向着磨盘方向挺进的时候,在另一个战场之上,大战已经正式打响。
高坝,隔河岩防线的一个重要支点,鲜碧松在这里配备了足足五千人,守住高坝,便如同守住整个防线的脊梁,而丢了这里,整个防线便会变成一个个支离破碎的点,而无法连成一整条防线,高坝的重要性可想而知。
而进攻高坝的,则是明军的锐金营。
鲜碧松深知,这一战,自己只要守住隔河岩一线便算是完成任务,两万齐军,迎战三万余明军,从兵力上来说,他并不吃亏,毕竟自己是守,对手是攻,虽然没有坚城可倚仗,但自己却可以构建一些简单的防御工事,再加上齐军本身的战斗力,他有信心挡住对手的攻击。
当然,作为他来讲,单纯的守肯定是不行的,守中带攻,才能更大的减轻自己的压力。而且他也有反攻的实力。
高坝是整个防线的支点,他不但在这里配备了五千守军,更是将自己的大本营设在了离高坝不过十里远的沙湾,在这里,他有五千机动部队可以随时动用。
高坝在多年前,曾是一个庞大的水库,建成于大唐时代,那时的大唐,国力鼎盛,财源充足,为了解决当地灌溉水源的问题,大唐王朝拨出巨款,在两山之间修建了一道拦水坝,引水蓄入其内,形成了一个上万亩的大型水库,但在百余年前,唐灭,齐取而代之,越,秦,楚进而兴起,这座水库的水位便每年持续下降,数年之后,这座庞大的水库便干涸了。现在这座拦水坝之后的土地,已经被改造成了上万亩的良田,因为土地极为肥沃,基本上是种什么长什么,丰收什么,而且因为水库虽然干了,但仍然还有一些低洼的地方有水源,也为这上万亩良田提供了最基本的水资源。
而齐军的阵地,便是围绕着这座拦水坝建成,从大坝的底部,一层一层的阵地构建而上,至大坝顶上,便是一排排让人望而生畏的巨大的投石机,粗粗一看,起码有上百架,因为地势极高,射程便也极远,处在这个位置之上的投石机,对于明军任何的远程武器都是巨大的威胁,因为只有他打你,你打不着他。
而为了确保高坝的防守,鲜碧松更是请了来自南天门的一位宗师在这里坐镇。
在齐军看来,这里固若金汤,只要高坝不被攻破,则整个防线的联结点便不会中断,即便其它地方出现问题,也可以迅速的采取补救措式,而高坝不落入明军之手,他们也不敢趋直入,深入齐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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