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暧昧电子书 返回本书目录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美人有所思-第3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崔妈妈猛地打了个冷战,牙齿颤颤,哪怕脸上仍旧火辣辣地疼,却再也不敢说出一个字。
  见状,崔珍娘眼里的冰冷散去,吊起的眉梢下垂,又变回平日卑微懦弱的模样。
  她叹了一口气,又拿起一只杯子,重新倒上茶,递给崔妈妈,温声道:“崔妈妈,您喝茶。”
  崔妈妈战战兢兢地接过杯子,冷不防又被杯身灼手的热度烫了一下,却忍住了,稳稳地端着杯子,又仰头将尚滚烫的茶水灌进喉咙里。
  舌头立刻被烫地发麻,她大着舌头:“小、小姐……”
  崔珍娘轻轻点头,温柔地道:“妈妈,您别怪我严厉,我只是听不得外人在我跟前说相公一句不是。”
  崔妈妈连连点头:“不说了不说了,是老奴僭越了,老奴以后再不敢说姑爷一句不是!”
  崔珍娘便笑了,安抚道:“在外面没关系的,还跟以前一样便可。只是妈妈记住——别在我跟前说就行。”
  崔妈妈点头如捣蒜。
  崔珍娘笑:“去吧,去再听听书房的动静,别叫那人欺负了相公。”
  崔妈妈忙点头,又跑了出去。
  果然如方朝清所说,兄弟俩果然“好好”谈了一番,一直过了午饭,方朝元才离开,而他离开后,方朝清依旧待在书房里没出来。
  跟崔妈妈再三确认了方朝元的确已经离开后,崔珍娘端了厨房刚做的点心和粥,去了书房。
  书房的门没有关,走到门口,她便看到了屋里的人。
  方朝清一袭家常白色长衫,一手背后,一手拿笔,正俯身写着字。
  书案上铺了许多纸,左边一沓是雪白的,还未着一字,右边一沓却密密麻麻的,已经写满了。方朝清写完一张,便将写好的放入右边,再从左边抽出一张空白的,继续写。
  他写地极认真,目光只在纸笔间徘徊,仿佛完全沉浸在字纸的世界中,她在门口站了这么许久,他都丝毫未察觉。
  崔珍娘便一直看着。
  直到端来的粥变得只有一点温热了,她才敲了敲门,轻声唤道:“清郎。”
  “珍娘?”
  仿佛刚刚从另一个世界抽离,方朝清停下笔,略微迷茫地看着进来的崔珍娘。
  崔珍娘柔柔地笑着:“方才你跟那人一直在书房,连午饭都未用,我担心你饿,便叫厨房做了些点心和粥,你吃些吧。”
  方朝清笑:“多谢珍娘,倒正好饿了。”
  说罢便洗了手,喝起粥来。
  崔珍娘目光瞟到书案上,犹疑地问:“相公,你在……练字?”
  方朝清一顿,痛快点头:“是啊,在练字。”
  崔珍娘惊讶:“你的手……”
  方朝清微笑:“珍娘,我的手只是伤了,却没断,阿圆说的对,我不该因此便自暴自弃。”
  崔珍娘瞪大了眼睛:“阿、阿——”
  方朝清放下粥碗,目光温润地看着她:“是啊,阿圆,就是方朝元。方才,我们兄弟长谈了一番,解开了许多误会——”
  阿圆找方朝清,自然是来告别的,只是告别之外,更多的还是解心结。
  阿圆不再别着来,不再说话句句带刺,一字一句地将从方朝清最初出事时,他所见所作的一切,乃至心中所想都和盘向方朝清托出,并且承诺,以后不会再给他捣乱,甚至只要方朝清有需要,他都会尽力帮助,最后,他还想让方朝清跟他一起回京城。
  听完他的自白,方朝清沉默了许久。
  上次在悦心堂的交谈后,他便大致明白了兄弟俩之间的一些误会,只是听阿圆仔细地、一件件地说出来,感受还是有些不同。更何况,与甄珠之间的事,阿圆也没有隐瞒,除了细节,其余两人相交的过程都大致向方朝清说了一遍。
  一时间接收那么多信息,方朝清无可避免地沉默了。
  沉默过后,是释然。
  “……他本心是为我好,只是手段激烈了些,但他说得对,我不能继续自暴自弃下去了。虽说我仍旧认为经商没有什么不好,并不像他说的那般,经商便是自甘下贱,但不可否认,以前的我并没有对生意上心,只是想借此谋生,也因此才那么容易被他捣乱,一被他捣乱,哪怕明知有他搞鬼,却还是不自觉地心灰意冷了,认定自己没有经商的天分,便愈加不肯努力……”
  方朝清目光清亮地娓娓道来,最后慨然一笑。
  “珍娘,我想通了。”
  “管他什么大师,什么批命,人活一世,若只想着做缩头乌龟,那还有什么意思呢。”
  他唇角微弯,带着浅淡的笑意,白净的面上珠玉一般熠熠生辉,凤目中更是波光流转,深邃的湖水一般,沉静而包容。
  他用那双湖水一般的眼睛看着她:“珍娘,你怕么?”
  崔珍娘张了张口,想要说话,胸口却仿佛被什么紧紧抓住一样猛烈地疼痛着。
  方朝清还在微笑地看着她。
  崔珍娘捂住胸口。
  “嗯,我不怕,清郎,你想做什么,我都陪你。”她颤声道。
  方朝清脸上笑意便更浓,白净精致的脸庞仿佛清风朗月。
  ——
  第二日,甄珠便收到了方朝清的信。
  信上,他将自己与阿圆的过往一笔带过,只说以后不会再有人阻挠她与悦心堂的合作了,询问她是否还想跟悦心堂合作,若有意,请她回信一封,他会将以后合作的具体事宜再写信与她详谈。
  这封信措辞小心而谨慎,除了公事公办的交代和询问,没有一丝超出的亲昵和熟稔。
  不够亲密,但对于合作伙伴来说,这样的态度才更叫人自在。
  甄珠看完信,长舒了一口气。
  提笔回信,答案自然是确定的。
  既然没有了阿圆的阻碍,那么方朝清自然还是最好的合作人选,而她原本担心的私人感情问题,目前看来,方朝清似乎比她都还更清醒,更恪守规矩。
  甚至连重新合作这样可以说很重要的事,都只是写信告知,而不是见面详谈。
  甚至看信里的意思,恐怕以后也依旧是同之前一样,只通过信件来往,绝少会见面。
  如此固然有些不便,但对他们而言,这恐怕是最适合的方式。
  所以,有什么理由不继续合作呢。
  如此,几封书信来往后,甄珠与悦心堂,或者说与方朝清的合作便重新进入正轨。
  洛城,乃至外地的达官显贵们很快便发现,那位“风月庵主人”又有新画作了。
  如今但凡对春宫图有些兴趣的,无不对“风月庵主人”的名字记忆深刻,尤其在几个月前,风月庵主人疑似封笔,市面上再没了风月庵主人的新作,许多人求其画而不得,只得画大价钱从其他人手中收风月庵主人的旧作,据说一幅图最高竟卖了五百两,一时间,连许多不关心、看不上春宫图的,都不禁为之侧目。
  风月庵主人的名头一时无两。
  在这时候,突然又传出其新作的消息,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甄珠新送去悦心堂的几十幅春宫图,仅仅一天便被抢购一空,且价格普遍比之前高出两到三成。在那几十幅新作卖完后,仍有许多没买到的客人苦苦等候,要求方朝清一有新图便给他们留着。
  悦心堂再度热闹起来。
  甄珠笑眯眯地数完新入账的银子,看着随银子一起送来的方朝清的信。
  信上,方朝清说要将她的正常画作也打响名头,要风月庵主人不再只是一个春宫画师,为此让她送一批正常的画给悦心堂,他要亲自挑选一些合适的,作为她转型亮相的第一炮。
  听起来似乎很不错啊。
  甄珠再度笑眯了眼,心情大好。
  而此时,刚刚出了洛城地界的阿圆一行人,心情却十分不好。


第50章 
  阿朗也搬个板凳,坐在她身边,跟她一起看着这形形色色的人,听着这形形色色的话。
  时不时地,甄珠便发出莫名其妙,叫阿朗完全听不懂的感慨。
  阿朗也不询问,只用他那双黑琉璃似的眼珠静静地看着甄珠。
  甄珠便笑着揉揉他稀疏枯黄的头发,敷衍地解释:“没什么,我就是有些思念家乡。”
  穿越后综合症,大抵也可以叫做思乡吧。
  是的,甄珠是个穿越者。
  穿越前,甄珠是个空中飞人,满世界地写生取材,爱好便是吃美食,看美景,撩美人,再将这美食美景美人入文入画,赚了钱再继续满世界地浪。
  结果浪过头,难得一遇的空难都给她遇上了。飞机的剧烈颠簸中,她一个不优雅的大马趴狠狠撞到脑袋,再醒来,就到了这个历史上查无此朝的朝代,这才发现,空难只是头盘,传说中的穿越才是主菜。
  唯一可庆幸的,大概便是现代时她父母已逝,不用让他们遭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痛。
  而作为一个坚定的不婚主义者,她有合眼缘的性伴侣,丈夫孩子却是没的。
  又因为总是天南海北地四处飞,虽有许多朋友,特别亲密的却没有。
  这么一看,她倒真是无牵无累,适合穿越的大好人选。
  穿就穿吧,毕竟白捡回一条命,甄珠也没什么不满,只是这穿的身份,的确让她有些想扶额。
  她穿成了一个“年老色衰”的妓院花魁,花名就叫做珍珠。
  珍珠姑娘不知怎么想不开,寻了短见,身子就便宜了甄珠。
  “年老色衰”加了引号,是因为甄珠实在不能苟同妓院各位工作人员,乃至珍珠姑娘自个儿做出的这个评价。
  首先年老这条便大大的不能同意。
  珍珠姑娘年方廿七,虽然不是青春少女,但怎么也跟老沾不上边儿吧,在现代同样已经二十七的甄珠,一千一万个不能同意。
  至于色衰,不就是胖了点儿么。
  珍珠姑娘年纪与甄珠一样,身高与甄珠一样,就连脸与甄珠现代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唯独体重,却足足比甄珠多了五十斤。
  这个朝代以瘦为美,珍珠姑娘纤腰细细弱不禁风时是人人追捧的花魁,可听妓院工作人员说,最近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她像是患上嗜吃症似的,一有空便不停地往嘴里塞东西,谁也拦不住,当面你给拦下了,转身她偷偷地也要吃。
  于是,两年下来,珍珠姑娘生生把自己从个弱不禁风体重不过百的瘦美人,塞成了个一百四十斤的胖子。再美的美人,多了五十斤肉也看不出什么美了,更何况是这个以瘦为美的时代,一百四十斤的珍珠姑娘成了花楼里最“丑”的姑娘。
  原本人人追捧的花魁,如今愣是无人问津,两年下来没接一个客,全靠着积蓄过活,还碍了妓院妈妈的眼。
  不过倒是便宜了甄珠,一穿过来,花几天时间摸清了环境后,她提出赎身,妈妈除了要了一大笔赎身费,别的竟也没为难。甄珠扒拉扒拉珍珠姑娘的积蓄,发现珍珠姑娘果然不愧曾是花魁,即便收入被妓院占去大头,身家仍丰厚地令人咋舌,赎身后居然还能剩下二百多两银子。
  于是甄珠当机立断便赎了身,付了赎身费后,收拾收拾金银细软,便包袱款款地准备投奔新生活。
  只是,离开妓院时,一不小心捡了个小可怜。
  这小可怜便是阿朗。
  彼时她满脸假笑地拜别了妈妈和昔日姐妹,从妓院后门离开,刚出门,就见后门巷子里三四个龟奴正对着个小孩儿拳脚相加。
  小孩儿衣衫褴褛,看身形十来岁的样子,瘦骨伶仃的身子缩成一团,满身的血浸湿了身下的青石板,他双手抱头,一动不动,任由龟奴们的拳脚雨点般落下来。
  甄珠出来时,这场殴打已到了尾声。
  龟奴们停下拳脚,其中一个瘦瘦高高,四十来岁,脸上密密麻麻长满了麻子的弯下腰查看小孩儿情形,翻翻他眼皮,又探探他胸口,啐了一口:“不行了,这小崽子忒不禁打,扔老鸦岗去吧!”
  老鸦岗是个乱葬岗,因为总有死尸被扔到那儿,招来了许多吃死人肉的老鸦,久而久之便被叫做老鸦岗。
  两个龟奴抬起那小孩儿,小孩儿没有一丝反抗,一只腿以不正常的形状软软地垂下来,晃晃荡荡像是一只空裤腿,没血肉似的。
  龟奴抬着小孩儿从甄珠身边走过,她呆呆地,没料到刚一出来就见到一条生命的逝去,看着小孩儿空荡荡地裤腿还有些反应不过来。
  忽然,就在龟奴即将走过去时,那看上去像是已经死了的小孩猛地伸出手,抓住她的衣角。
  他手上满是血,瞬间便将她的裙子染上一朵朵血花。
  “等等,他还活着!”甄珠瞳孔紧缩,连忙喊道。
  方才那让人把小孩儿扔了的麻脸龟奴就跟在后面,一听甄珠这样说,阴笑着瞥了她一眼:“这会儿活着有啥用,一会儿就死了。”
  说罢,就上前去掰小孩儿的手。
  然而小孩儿看着奄奄一息,头都抬不起来,然而手却抓地死紧,枯瘦的手像钢筋拧成的爪子一样,牢牢地锁住她的衣裙。
  那龟奴皱眉,吐了口唾沫,一手握住小孩儿手腕,一手就要强拉。
  甄珠也皱了眉,狠狠将他的手打开。
  麻脸龟奴抬头,阴测测地看她,“怎地,珍珠姑娘都从良了还想妨碍咱做事儿?这小子不受调教,妈妈说了,不服管就打,打死了就扔,不服管的奴才就是这下场!”
  他的眼神像毒蛇一样,阴阴地缠在她身上,这让她不自禁打了个冷颤。
  甄珠皱眉——这是身体原主珍珠的反应。
  妓院养的龟奴,多是老鸨买来了从小调教的,最是心黑手狠,折磨不听话妓女的方法更是层出不穷,原身想必也是吃过苦头的,因此被这龟奴一看,便不自觉地打冷颤。
  只是,看着那只仍旧死死抓住自己裙角的手,甄珠压下身体的反应,直视着那龟奴,知道不能跟这种人硬抗,便尽量心平气和地道:“我看他伤地也不算太重,找大夫治治还能救回来。好歹是一条命,再说也是花银子买回来的,真死了岂不可惜?”
  麻脸龟奴“啧”了声,倒不阴笑了,只是毫不掩饰地讥笑。
  “珍珠姑娘,你还真是不知民间疾苦,这小崽子买来能花多少钱?”他忽然一把拽着小孩儿的头发往上拉,让他的脸露出来。
  小孩儿脸上满是血迹,然即便如此,也掩盖不了他那道从左脸到右脸,贯穿了整个脸颊的狰狞疤痕。
  疤痕处的肉与肤色无异,鼓起的疤肉也都是老旧的,显然这疤痕是早就有了的。
  被龟奴这样拽着头发,小孩儿茫茫然地睁开眼,只睁开了一瞬,漆黑的眸子在甄珠脸上停驻了一下,片刻后便又无力地阖上。
  麻脸龟奴拍拍他那道伤疤,也没再把他拍醒。
  麻脸龟奴看甄珠,讥笑道:“您当能卖到妓院做龟奴的会是啥好货色?都是各处挑剩了卖不掉的,这样的小崽子,一吊钱都用不了,撑死了半吊,找大夫?出诊的钱都不够!”
  甄珠愣了一瞬。
  她早知道古代人命如草芥,只是,这般直观地感受到什么叫“人命如草芥”,与书上电视上看来的终究大不同。
  但她也只愣了一瞬。
  看着那依旧紧紧抓着她衣角的手,眼前飘过方才那双漆黑的眸子,她深吸了口气,对龟奴道:
  “半吊钱是吧?既然如此,我出半吊买了他怎样?反正也是要扔的,能赚些钱,妈妈定然是高兴的。”
  那麻脸龟奴没料到她会说出这话,阴测测的目光上下打量她好几番。
  良久,忽然咧着嘴,露出缺了两颗牙的后牙槽,笑道:“成交!”
  于是,甄珠便花半吊钱买了个小孩儿。
  然后为了给这小孩儿治伤,又花了足有二十两银子。
  她找了最便宜的车马店,跟小孩儿一起在那儿住了一个月。车马店来往人员混杂,她把自己怎么邋遢怎么折腾,银钱贴身放着,片刻不敢离身,又去估衣店买了几套旧衣裳,给自己和小孩儿换了,看上去就是两个乡巴佬儿土老帽儿,才总算安安生生地过了这一个月。


第51章 
  两人合作许久,还一起签订了协议,她是亲眼见过方朝清写字的,她记得清楚,方朝清的字,也就称得上个工整而已,而且规规矩矩没一点锋芒,倒是挺符合他平日的作风。
  而这登临贴,内容写的登山临水之感,文意开阔,笔意更是肆意,飞扬跳脱又灵性十足,不说比肩王张颜柳,却也足以在书法史上留下一笔,再打磨打磨,极有可能便成一代大家。
  两者相比,简直是云泥之别。
  甄珠是这样想的,脸上便露出了不信的神色。
  方朝清自然看出她的不信,却不以为意,只笑道:“不骗你,这真是我的字。大约十七岁时吧,那年我遍览五岳,自以为窥得世间高峰,年少轻狂,一时意气,便写下这《登临贴》,还妄想借此贴与古往今来诸位大家试比高。”
  他摇头笑笑:“或许……老天也见不得我这般狂妄吧。后来,遭遇了些事,我手腕受伤,荒废数年,如今的字,如你所见——已经不堪入目了。”
  甄珠愣住了。
  他笑着,一脸的云淡风轻,可如果他所说的是真,又怎么会真的云淡风轻?
  她低头,又看了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