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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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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青莲“嗯”了一声,从袖子里掏了掏,掌心里又放了一颗麦芽糖。
——李青莲随身带糖?还带了两种糖?
见她迟迟不接,李青莲问:“这也不吃?”
——五年过去,硬核仙君的人设也崩成硬糖仙君了?
明琇咽了咽口水,狐疑地接过那颗糖。
将麦芽糖含在嘴里,妖丹的腥臭真的被冲淡了不少。不过她从来都含不住糖,很快就把糖嚼碎了。
咽下了糖,明琇清了清嗓子,“多谢小郎君的衣服和糖。”
李青莲没有立刻回话,而是沉默着望向窗外硕大的月亮。
他的眉骨生得立体,更显得眼神深邃。那双褐色的眼睛炯炯有神,明月就在他眼睛里流转出琉璃般的眩光。
如至清至浅清溪。
或许拥有这样的眼神的人永远不会老去。
麦芽糖的甜味还没有散去,咂咂嘴,嘴里还有回甘。
“在下李青莲,幸会。”
幸会?
明琇不觉得他在这种情况下,有什么客套寒暄的必要。
作者有话要说: 明琇:掉马是不可能掉马的
第9章 恐惊天上人
在下李青莲,幸会。
他报的是大名,而非表字。
灵界男子二十及冠,及冠后由长辈赐字,平辈间以表字相称。
李青莲却没有表字。同样,李成壑也一直未取字。本应在冠礼上为兄弟二人赐字的李老城主在四年前突然撒手人寰。
大概是为了缅怀亡父,兄弟二人一直以来只保留着老城主起的名。
明琇那会儿刚来到这个世界,也不懂什么名、字、号的区别,第一次见面就直呼“李青莲”。现在,总算懂得了收敛,规规矩矩地揖道:“原来是李谪仙,刚才是小人有眼不识泰山!久仰大名,闻名不如见面……”
李青莲显然不想听她客套,打断道:“你呢?”
他倒是不吃亏,也要她报上姓名。明琇摸了摸鼻梁,低头一笑道:“我刚才那副样子都被谪仙看到了……这时候我说的名字,你敢信?”
“信。”李青莲不假思索,“你不过是吃了一颗死妖的妖丹,既非杀人,也非越货,纵然不雅,也没有危害他人。我权当没有看到,绝不追究。”
不过是吃了一颗妖丹?明琇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这、这还是眼里那个融不下一粒沙子的少年侠士吗?至少她认识的那个李青莲,遇到这种情况、对付她这种吃妖咬人的疯子,就算不一剑刺死,也必然要把她揍得服服帖帖。
“李青莲,真的不考虑打我一顿吗?”她第一次因为别人没揍她而感到惴惴不安。可毕竟不能真的提出“我觉得你像是被人魂穿了,不如你把我吊起来打一顿,让我相信你没变”,那也太抖M了。
李青莲看着她那无处安放的双手不停地相互揉搓,嘴角微微上扬,“只要你亲口告诉我芳名,我就信。”
顿了顿又道,“我现在虽瞧不清姑娘样貌,但等你入了大匡城内门,再见之时我必能认出你来,横竖躲不掉。”
这个时候出现在大漠里的外乡人,必然是前来投考的修士,并不难猜。但能不能顺利进入内门,却是没有定数的。明琇听他这么说,心道:莫非他想给我开后门?
“明琇。”她没骨气地回答道。
“哪个琇?”
“明王秀。”
拆字拆得清奇。他点头,“原来是‘充耳琇莹’的琇。好名。”
明琇讪讪一笑。“充耳琇莹”出自《诗经·淇奥》:瞻彼淇奥,绿竹青青。有匪君子,充耳琇莹,会弁如星。
这么解释,这个字确实风雅美好。但实际上,她的“琇”并不是这个含义。她的妈妈在她幼年时给她改名的时候,只怕也不知道有这首诗。妈妈带着她再婚嫁给了明瑄的父亲,为了凑个像一家人的名字,才按着明瑄的“瑄”,给她起名“琇”。
瑄是古时祭天用的美玉,而琇是比玉差一些的石头。
。
方才倒的茶凉了,李青莲重新沏上一盏热茶。
“我不喝茶。”她嗜甜怕苦,算是个小毛病。
李青莲又将酒葫芦解下,放在桌面, “酒呢?”
如今他已不再随身佩剑了。
但酒葫芦还在。
酒,竟比剑更长久地陪伴了那个飞扬跋扈的少年。
这一刻,明琇忽然生出一种“日月既往,不可复追”的感觉。
“那就来点酒吧……”
寒夜里的酒,总是令人无法抗拒。明琇接过他的酒壶,猛地灌下一口酒:是甘甜清冽的葡萄酒。
这里的酿酒技术不像现代那么完善,酒的度数并不高,水里还有些许葡萄渣。味道甜甜的,也像葡萄汁一样。甜味过后,酒韵就在舌尖慢慢散开,有些辛辣,亦略微苦涩,咽下一口后,却是回味余长,回上来一股原汁原味的清香。
李青莲爱喝,便钻研酿酒。这也是他的老习惯了,喜欢什么,就必然要去摸清什么东西的门道。
喜欢四海游玩,各种方言、外语就信手拈来;喜欢古玩,就去学了破译器物上的阴文阳文,请教丹修绘箓之法;爱洁、喜香,便真的去学了在仙门女子中流行的香道;就连修仙界一贯对于凡人庖厨之道的鄙夷,都抵不过他对美食和做菜的一腔热爱。
明琇就不一样,她若喜欢什么,但自己不擅长,索性不喜欢了。
葫芦中是五年未曾喝到的味道,喝一口,少一口。这么想着,明琇就喝得慢了些。
木炭这时候已经让这间小屋暖了起来。李青莲做到火炉边,拉开衣襟,露出肩头。
“明琇。”
这是他第一次叫明琇这个名字。明琇听了竟有些恍惚,听到他又说“劳驾帮我在伤口处上点酒,可否”,才回过神来。伤口,指的是她咬的伤口。
明琇无比庆幸,李青莲不知道她就是许柔止,否则真是丢脸丢到姥姥家。
曾经的许柔止雪肤花貌,在仙门闺秀榜上排名第三,明琇既占了别人的身体,也就会想着守护她的名声。现在的她破罐破摔,要什么不好,非要脸有什么用?
他的上衣褪了一半,露出肌肉紧实的臂膀和一点胸肌。白皙的肩头上,在接近锁骨的位置,赫然有一枚微微发红的齿印。
他侧着头垂眸看着自己的肩膀。几缕散发划过他的脸颊、落到锁骨上,犹如工笔白描画上遒劲园转的线条,勾勒出一个独自舔舐伤口的少年郎。
明琇不自觉地盯着看了许久。
李青莲因文采太出众,别人提起他来,一般都不会议论长相。但实际明琇觉得他最初得到“谪仙”这个雅号,大抵就是凭着这张脸和这超然的气质。谁一眼就能看出修为呢?但长得好看,就显而易见了。
当然,在这个世界,名门修士不会公然议论男子的长相,即便相貌确实英俊,也不能直接夸——只有娈童、戏子才论外貌。
“你生得真俊。”她故意肉麻地夸赞。
李青莲同样不喜欢别人评价他的皮相。如果他面露不悦、甚至骂人,都是正常的,但要是他听到这句话毫无反应,那就是他有问题!
“胡言乱语!”李青莲微愠。
嗯……生气了,是正常反应,可是……
他脸红什么啊?
怎么被夸一下就脸红,他十九岁时都不这样,难不成过了五年,越活越回去了?
这反应既对,又不对。明琇一时也无法判断。
“过来,帮我用酒杀菌。”他顿了顿,“就你手上这酒,精粹提纯过了。”
明琇脸上虽一派从容,但走过去的时候却免不了同手同脚了好几步。
听到李青莲嘴里蹦出这种泊来词语,她觉得气氛变得微妙得幽默起来:伏特加也就才百分之五十的乙醇,和医用酒精差得远,而葡萄酒的杀菌效果更是有限,差不多等于在伤口上撒糖水。
“这酒的酒精浓度根本不够,杂质多,含糖量高,用来杀菌还不如用来喝呢。刚才我嘴里有妖血,又咬了你,为了避免感染破伤风,至少要把脏血逼出来一点……”明琇也不知道修仙者会不会感染“破伤风”,但小心些总没有错。
这个时代已经有了科学。只不过灵界闭关锁国,了解科学的人十分罕见。
“有镊……银针一类的东西吗?我需要把破口周围的脏东西拿掉。”
李青莲:“在床头那个柜子里。”
明琇打开柜子一看,发现了十分接近现代镊子的银质镊子,还有一瓶透明液体,打开一闻,竟然是酒精。
她用火加热镊子消毒后,简单处理了一下那条小破口,再用棉布蘸着酒精将伤口周围仔细抹了一遍。处理完忍不住问:“你怎么会有这些东西?”
印象中,李青莲并不喜欢科学。事实上,在这个世界,科学是一种宗教,被称为“赛教”。道统对于源于外族的赛教一直秉持反对的态度,并称之为“域外邪教”。
李青莲道:“我一个朋友教过我酒精提纯的方法。”
“哦……”原来,他是真的学进去了——包括提纯,包括他初时觉得是天方夜谭的细菌之说。
明琇将东西放回去后,看向窗外,呆呆望着碗大的月亮。
此时月上中天,铺泻出一地微光,窗外有两颗胡杨树,构成了一道精巧的剪影。树下有一片小花田上,几枝四色野花寂寥地绽放。
李青莲追随她的目光望去。明琇发现后,轻声道:“我在看花。沙子里开出花来很难得的。”
李青莲道:“这种花一生只开一次花,深埋沙中五年汲取沙子中的水分和养分,真正开花却只有两天,然后就凋零。花期太短,微不足道,因而汉语中并没有它的名字。”
“那也太惨了吧。”虽然把人的感情代入到花身上的共情并不合逻辑,但明琇还是忍不住这样说。“咳咳,那既然它开了,我就随便看看。反正就是野花嘛,也没人会专门等它开花。”
“不是野花。”李青莲纠正,“是我的。”
明琇做起了阅读理解:这句“是我的”的意思是这些花都是他种的。既然这种花开两天,就需要在沙子里蓄势五年,那么按概率,她能正巧撞见这几枝花开,正说明李青莲的小院子里一定埋了许许多多这种花。
说不定,外面的沙地里,就像埋地雷一样,都是这种花的苞……
养花,养得还是这种磨人的花?明琇难以理解他这个兴趣爱好,并在心里感叹李青莲这五年好像混得大不如前。
他老爹在世的时候,他是挥金如土的少城主,出门前呼后拥,风光无二。
不是一般得有钱,不是一般得有才,不是一般得有名,他就是敢狂上天,也理所应当。
莫非江湖八卦猜对了,真的是一入豪门岁月催?李成壑抢夺家产、将兄长扫地出门赶到沙漠上放骆驼、还没收了他的问酒剑?
明琇很好奇李青莲这些年的八卦,但人家都没开口打听她这种满身疑点的人,她总不能反而先打听人家的私事,左思右想,终作罢。
“我要走了。”明琇想尽快离开。面对李青莲越久,她越紧张。
李青莲:“你要我送你回去?”
不,大哥!你想多了!
“岂敢岂敢。以后谪仙要是回到大匡城,不要和别人说你认识我。今夜之事谪仙既然都说了我没有错,那便也不要再提起了。”
“李某人本来就不认识明琇。”他瞥了一眼明琇的脸,意思很明确,她满脸妖血,根本看不清模样。“对了,那边有盆洗脸水,不想引人注意,就擦下脸再回去。”
说罢他背过身去,闭目养神。
那显然是他刚才专门备着的热水。明琇将冻得起皮的手放入水中,水温恰到好处,手刚放进去时有一点点烫,过个几秒就是极为舒适的温度了。
她洗了一把这些天来最舒服的脸,把毛巾敷在眼睛上,长舒了一口气。
李青莲道:“北辰星将落。”
“嗯?”明琇竟不知他突然扯到北辰星做什么。
“你从门外牵一头骆驼回去。骆驼在这一带走得多,识得路。”
明琇脑子转了好几圈,才想明白:沙漠里很容易迷路,夜里,人们就靠天上北辰星识别方向。眼下天快亮了,北辰星便会黯淡,是以他才想让骆驼送她回去。
把关切的话说成这样子,也真是对听者的智商有要求。明琇觉得有几分好笑,又有几分感动,道了声谢,就轻轻合上了小门。
风声几乎完全盖过了她的那声“谢谢”。
她坐在骆驼背上,消失在了月色之中。
糖、酒、新衣、热水、骆驼……这些都是为什么?对这样一个狼狈的、底细不明的陌生人……
“这也没什么奇怪的。说不定他只是晚上出去晒月亮的时候正巧走到哪里,是啊,就是这样的。”明琇想了片刻,喃喃道,“因为李青莲骨子里就是温柔善良的人啊……”
戈壁上的明月又大又圆,仿佛伸手就能触到。
这种时候,人会产生一种错觉,觉得自己真的能走进月亮。
但无论看起来多近,地上的人永远也不可能触碰到月亮。
可笑的视觉错觉而已。
第10章 黄狗身上白
日上三竿,女修营帐内就剩下明琇和沈爱两人还睡得迷糊。
明琇睡得四仰八叉,仍沉浸在梦里。梦中李青莲白衣飘飘、骑着羊驼向她走来,对她说:在下李青莲,幸会。
他的表情依旧倨傲。羊驼的嘴巴一噘一噘的,“呼哧呼哧”地流着口水……梦境随着想象而变化,不一会儿,她看到李青莲和羊驼互换了的表情。
“哈哈哈哈哈哈哈……”
明琇浑然忘了自己背上有伤,抱着被子狂笑不止,生生把自己和沈爱都给笑醒了。
沈爱“噌”地一下从床上弹起来,揉了揉乱糟糟的头发,向明琇翻了个大大的白眼。昨天明琇不止调侃她最仰慕的谪仙,还在御剑赛中连累她被城主鞭挞等级降至丙等,这两件事让沈爱认定了明琇就是个漆黑的染缸、没脸没皮的混子,不教训她真是对不起沈爱这十几年来的脾气。
可教训明琇是一件大难事。昨天她在那么多人面前露出了毁容的脸,她都还笑嘻嘻的,可见她是真不知道“丢脸”两个字怎么写。
沈爱呆呆坐在床上,思考着如何教训一个不要脸的人。期间明琇早已给伤口换了条绷带,换好了衣服,收拾好了床铺,打算出门了。沈爱回过神来,苦恼地敲打着自己的脑瓜,她决定暂时放弃教训明琇这件事,因为她思考后得出结论:一个人若不要脸,那能伤她的事就很少了。
沈爱昨天下午就将外伤灵药敷在了背后伤处,现在伤口已经开始结痂了。她处理好伤口后,翻了身行头,换上一身深橘色圆领袍,胸口用金丝线绣着几支应景的银杏。
“等下!你会不会梳百合鬟?”沈爱叫住了正打算出门吃早饭的明琇。
昨天进山谷考试,那些前来赴考的少爷小姐的随从使女都被拦在谷外。那些名门修士习惯了被人照顾,这七天事事都要自理,也算是个不小考验。
明琇道:“会也不帮你梳。我又不是你的丫鬟。”
“你……哼!”要不是现在女修营里就剩下明琇和她两个睡懒觉的人,沈爱又不会给自己正儿八经梳个头,她也不会让明琇帮忙。她撇撇嘴,从袋子里掏出一枚小银珠子,“喏,一颗银铢,梳个头,够了吗?”
明琇欣然接过,“好说,发型设计包您满意。”
沈爱不屑:“瞧你这穷酸样!”
明琇笑道:“托尼爱财,取之有道。不过,我不会梳百合鬟,你换一个呗。”
沈爱想了想,梳百合鬓花费的时间确实比较长,便改口道:“那就盘桓髻吧,盘桓髻干练些,方便活动,梳起来也快。”
“盘桓髻是什么?”明琇虽在灵界呆了五年,但她大部分时间都活得很糙,是以对土著女子的妆发一概不知。
“这都不知道?”沈爱在心里絮叨了好多遍“乡野村妇果然无知”,无奈妥协,“那就梳个最简单的双鬟吧,这总该知道了吧。”
“双髻……四舍五入就是双马尾了。”明琇拍拍胸脯,“这个我会!”
不到十分钟,明琇就搞定了沈爱的双马尾造型,甚至还发挥想象力,在她的脑后用发带编进头发里凹了个比心造型。
沈爱顶着两条双马尾,一直延伸到她的腰间。她掏出她随身带的小镜子一看,眉头越蹙越紧,好似有什么不对:“这发髻我怎么从来没见过?”
明琇道:“没见过才说明特别特别呀!大街上保准找不出第二个!别人一看就忘不了你。”
沈爱终究江湖经验不多,尽管有些怀疑,但听到“一看就忘不了你”后,便决定保留这个发型。她受不了泯然众人,有个能在人群中脱颖而出的发型好像也不错。
“唔……就这样吧。”
明琇好不容易憋笑憋到了营帐外,一走出营帐,就忍不住仰天大笑——这人仗着有帷帽,早晨起来换上衣服、洗脸漱口后,连头发都索性不梳了,轻松出门,直奔早餐。
沈爱赶到伙房时,伙房早就被搬空了。早起的修士已出门猎妖,也带走不少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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