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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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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重要吗?”李青莲打断道。
不重要吗?
“其实,自始至终,我气恼于你的地方只是在于你之前一直不愿意对我完全坦诚。只要你对我说出来,这个结果是什么,反倒就不这么重要了。你若是魔,也是被逼成魔的,我又怎会因此而放弃你。哪怕——”他顿了顿,声音坚定,“哪怕魔的身份本身就是一种无法改变的罪孽,那我也会与你一同承担、一起赎罪。”
所以,大可放心。
“如果我很在乎明琇是人还是魔,必然要在爱你和恨你之间作抉择,我早想通了,不爱你太难,那我又何必再纠结于这个问题、给自己找不痛快呢?”
对于这个几乎无解的难题,他的想法化繁为简,就是这样简单直白的几句话,就将两难的困境化为乌有。
明琇惊异而动容,嘴唇不住地发颤,竟是一个字都说不出来,只是深深地、深深地看着他。
“所以,明琇,别怕。人活一世,无非痛快二字。”李青莲抬起一双血臂将她拥入怀中,“过往发生的坏事大多是时事所迫,非我本意。但凡我能做主自断之事,断然不屑落入踌躇自恼的地步。我若看得上,便是妖魔鬼怪又何妨?我若看不上,天王老儿我都懒得多瞧一眼。”
明琇知道他身上有伤,不敢抱得太紧,只是虚搂着,在耳边呢喃,“谢谢你……”是真的很感谢你,一直以来。
李青莲一使劲,有力的双臂就将她紧紧扣进怀里,像是要把她融入自己的骨血里,珍宝一般守护着。低沉沙哑的嗓音在明琇耳边响起:“抱你,我不疼。”
飞到一处小村落,李青莲操纵机杆,使重明降落。此刻天气一片阴霾,下起了小雨,云雾遮天蔽日,也看不出来到了几时。
他们都身负重伤,就相互搀扶着,颤颤巍巍地走在雨里。
像是蹒跚学步的孩子,也像是耄耋之年的老人。
李青莲道:“明琇,为什么阿壑没有和我们一起走?”
明琇悄悄握紧了双拳,咬牙道:“因为城主还有些事要善后……他、他毕竟是大匡城主,和其他门派还有些事要处理。他让我们先走,别回去给他添乱。”
“哦。”李青莲很相信明琇,不疑有他,“也是,那些人还想要杀你呢,你不能回去。不过,我觉得我还是得回去看看,这样要是真的出了什么事,我也能搭把手……阿壑他一个人面对这么多咄咄逼人的前辈,肯定很困难。”
明琇喉头一哽,为了抑制快要忍不住的眼泪,不得不佯装生气,吼道:“青莲,你现在这幅虚弱的样子能干什么?还是先在外头躲几天,修养好身体再做打算吧!”
李青莲被她一吼,敛眸道:“是,我现在什么也做不了。我总觉得自己最近很奇怪,总是莫名其妙丧失一段记忆,像是脑子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而且变得特别易怒、特别难以控制情绪……”
他说到一半就没有说下去,似乎对自己的感觉都不再确定。
明琇叹了口气,“我们先给你找大夫……”
“不去。这种山野小村能有什么好大夫。”
“这种时候,就没得挑啦!”明琇想,等熬过李成壑所说的七天之限,一定要给他找最好的大夫。
“反正不想去。”他嘟囔了一句,搀着明琇,一步一步踩着地上的水坑。
就像孩童那样,下雨了,不会想着雨水会不会弄脏衣服,也不打伞,就喜欢野在外头,一步一个水塘,溅起地上的泥水。
明琇:“你小时候一定是个小皮猴。”
李青莲:“那当然!小时候,我跟着父亲各地走生意,父亲没空管我,我就成天野在外面。连得村里有小孩的人家都不让小孩老跟我一道玩了,觉得我带坏了别的小孩。不过我父亲人开明,从来不揍我。只是他后来给我准备的衣服都变成了白色的,白衣容易脏,所以我一旦玩得狠了,衣服就惨不忍睹。”
他不常说起童年,但如今说起童年趣事,光是听着都觉得妙趣彭生,仿若那个笑起来天真灿烂的皮孩子蹦蹦跳跳地跑到了明琇眼前。明琇侧头看他,微微一笑,“你的父亲真聪明,换一身衣服就能制小皮猴啦。”
李青莲摇摇头,“也就制了大半年。后来我很快筑基、开光,学会了运气术,身手变得矫健起来,即便是穿着白衣上树掏鸟蛋,也不容易弄脏了。”
明琇又将话题转回了看大夫这件事上。
“明琇,先去客栈吧。”兴许是受了伤后他变得更随性。
“疼,受不了,我真的得喝点酒,不然得疼死。”
“先去看大夫!”明琇坚持道。
“我这一身血衣,一看就是亡命之徒的样子,哪个医馆敢收?也就只有经常有江湖客出入的酒馆客栈敢收我了。”李青莲亲了亲她,“我的乾坤袋里有上好伤药,一会儿我喝几口酒,就不疼了,到时候且先给自己处理一下伤口,指不定比这里的赤脚大夫管用!”
他为了那一口,真的是什么理由都能想出来。明琇拿他没办法,实也狠不下心对他说半个不字。
“好吧,都依你。”
就在这时,一枚锦囊从明琇怀中漏了出来,李青莲抽出一看,“这是什么?”
明琇吓得立刻抢回来,小心塞回衣襟中,“没什么!”
李青莲到底是十分聪敏,哪怕明琇什么也不说,他光是看了一眼也猜到了一二,“那是男子的荷包吧?上面绣着吉祥纹,应该是大匡的东西……阿壑给你的?”
“奇怪,从来没听说阿壑和哪个姑娘家亲近的,还送荷包……”然后就被自己的猜测震惊了,“难道他和你……?”
明琇脱口而出:“胡说!他要喜欢也是喜欢你!”
说完了又后悔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
幸好,李青莲并没当真,只当这是一句玩笑。“你又说笑,阿壑不厌恶我,我就已经谢天谢地了。”
明琇激动道:“李成壑怎么可能厌恶你!”
虽然她原本也是这么以为的,以为是李成壑夺了属于李青莲的母爱和继承权,也是他毫不顾忌兄弟之情将李青莲赶出城。
“阿壑小时候真的跟我挺亲的,我跟了父亲,他就在边城陪母亲,但每次我回来,他往往整天整天地粘着我。”烟雨蒙蒙之中他回忆起了往昔无忧无虑的时光,“好像是在十五岁那年吧,我因为一件小事得罪了他,他就开始疏远于我……”
明琇挑了挑眉:“小事?”什么小事能让人记一辈子,还说什么从那时起就“想通了”?
“信我。真的是一件很小、很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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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吟留别】1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什么小事能让人记一辈子?
两人找到一家偏僻的客栈,也不顾掌柜战战兢兢的目光; 上来就点了几坛酒。李青莲抓起酒坛; 倒上一大碗酒; 大口饮尽。
朔风又起,白驹过隙,自李青莲辞亲远游之日算起,转眼间已十二年过去。他广杰天下英豪名士,与五湖四海的好友饮了无数场; 却是很久、很久没有与自家兄弟一起喝过酒了。明明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兄弟,却疏远多年,形同陌路,如此想来; 他口中的美酒也不甚合意了。
“我得罪阿壑那会儿; 已是八年前的事了。”李青莲追忆道; “那时候我常年在蜀中学剑,每年就回边城一次。我们十五六岁的那年除夕; 阿壑给其余人都准备了礼物唯独缺了我; 我本也没注意他送没送礼物,是后来听他特意向我道歉说给我的礼物还没准备好,要等到上元节才能送我。阿壑从小就老成; 其实什么礼物都无所谓的,我根本没把这当回事,他却老是一本正经的。”
明琇问:“那后来他给了你什么?”
“你肯定猜不到他送了什么。他竟然送了我两只兔子,还让我带去蜀中养着和我作伴。”他笑了一声; “阿壑那是不知道,蜀人最喜欢吃兔了,光是兔头就有一百种做法。”
明琇:“你不会把人家专门给你养的兔子给吃了吧!?”
李青莲又给自己斟了一碗酒,他生性豪爽,遇事无论好坏,都可浮三大白。这才饮了第一碗,又算什么?
“没,那两只兔子我没吃。我成天供着那两位祖宗,几年后寿终正寝了我还专门找了个山清水秀的地方将它们埋了。不过我看那两只兔子都是公的,就买了一窝母兔子给他们作伴。他二人成天过着好吃好喝、三宫六院的日子,好不逍遥!后来,母兔子生了一窝又一窝小兔子,吃也吃不光。”
明琇扶额长叹,“结果你还是把兔兔吃掉了!!”
“麻辣兔头、蒜烤兔肉、蕨菜拌兔丝、香蒸兔肉锅,烤兔子、涮兔肉……兔子这么好吃,峨眉的乡亲又待我这么热情,每天抢着给我送饭送菜,谁把持不住?阿壑送的那两只公兔很是争气,和一窝雌兔生个不停,到现在它们的后代还在不断繁衍,是的我待过的那村里的兔肉远近闻名……”
明琇有一种不妙的预感,继续问:“那后来呢?”
“第二年,我带了几只兔子一道回家过年。我学了一手好厨艺,便想着给家人做一道兔宴,也算是回报阿壑送我的那两只兔子。谁知,那顿饭上,阿壑好像特别生气……说真的,我认识他这么多年,从没见过他有如此失态的时候。家宴上他当场就甩了碗筷,眼角飘红,一副我吃了他的心肝的样子。我问他为何生气,他反倒问我,他送我的那两只兔子现在怎么样了,我就如实回答——好着呢,我好吃好喝地供着他们,还给他们配了十几只老婆。然后他就拔剑了。他是文修,剑术自然差我许多,当然我也不敢真的打,否则打伤了他,阿妈肯定要抽我一顿。打完了,阿壑这个平素滴酒不沾的人突然说要和我喝酒,有酒嘛,我当然要喝……”
“谁知,才喝了几杯,他就让我滚,还说什么‘我终究明白了,以后必不再纠缠’云云,具体说的什么我如今早已记不清,不外乎是些不知所云的醉话。总之,阿壑竟真的为几只兔子的事,疏远了我很多年!后来父亲为救我而殒命,我们之间关系更差,压根谈不上什么兄友弟恭,他能对我和颜悦色地说上几句话都难得。”语罢李青莲挥手扬声道,“小二!来一间上房,再送一桶清水上来!”
明琇的手中还捏着那枚李成壑守了十载的锦囊,细细想来,除却一声叹息,实在没有任何双全的法子,有时造化弄人,竟是在一开始就注定了结局的。人生有如在苦海中沉浮,个人能做的就只有奋力游上水面,为短暂的呼吸欢庆、狂歌。
将自己灌得半醉后,李青莲用棉布堵住嘴巴,褪去上衣,将外伤药抹在狰狞的伤口上。
他的动作娴熟得让明琇看得心疼。明琇想,从李青莲恢复修为的那天开始,这个局就应该开始了。
她的体内有许柔止的魂、被指为魔、李青莲失控,则一切都并非巧合。只不过,她现在对设局之人的身份和目的都毫无头绪。
明琇:“不行,青莲,我们不能再这样任人摆布下去。我们必须引蛇出洞,让那个给你留下字条的人主动出来见你。”
“如何引?”
“从他谋算的结果来看,设局之人必然是你的仇人,我的仇人,仙门正道的仇人——或者三者皆有。”
那人设计让李青莲恢复修为的同时放大了他的欲望,使得他会在暴怒之下大开杀戒,同时,他设计明琇暴露自己是魔,引来仙道众的仇恨,不动声色之间一石二鸟,在无需亲自动手的情况下就一举害了两人。而从他不在乎众仙门名士的死活这一点来看,他对仙道众或许也有积怨。
比起差点枉死灵堂,更令明琇憎恨的是,那个人竟想要毁掉李青莲。李青莲年少成名,被仰慕者抬上神坛,那么他就只能疏远大众,做一个道德完美、毫无瑕疵的神祇。但凡做错一件事,他的错都会被放大十倍,往后他就是比恶人更可恶的人,他做什么都是错的。
但凡今日李成壑没有不计后果保他,李青莲必被陷害得身与名具败,死后亦要落得暴虐嗜杀的骂名。
李青莲:“同时与这三者有仇的人……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沈爱。”
明琇摇摇头,“不,单凭沈爱,很难找到修复你的修为的方法,也不应该知道这么多隐秘,能布置出这种环环相扣的局,更不像是她的作风。”
“难道还能是素不相识的仇人?”
明琇暗自排除着一个又一个可能的名字,她按了按眉头,“也不会是素不相识的人……”
是谁,究竟是谁?同时与她、李青莲还有仙道众结仇,知晓她与许柔止的关系,还能知晓大凶的秘密?
难道是,五年前就认识的人?
明琇定了定心神,“事到如今,就只有赌一把了,赌那个人还没有完全达到他的目的。你我虽身受重伤,两幅残败之躯,但毕竟都活了下来,以我们为饵,引诱敌人暴露于此!”
李青莲低头看了一眼身上的伤,沉声道:“可我此番伤势较重,没有大半个月都难以恢复七成以上,若要应战强敌,恐怕没胜算。”
明琇:“那就借刀杀人!”
李青莲与明琇相视一眼,当即了然:“我明白了。将你我二人还活着的消息放出去,再透露一丝踪迹,让仙门之人和那人都来寻我们。”
雨,一连下了七天。
在未曾化解的危机和笼罩在前方的疑云中,两人竟出奇得镇定。李青莲每日引灵气入体,静观日出东山、日歇西山,这或许是难得的什么都不用想的清静时光。他心中有太多放不下的事,这样的安静的日子已经着十分奢侈,但他因此更加珍惜这样的时光,有时静止的等待并非真正静止,反而比妄动要有用得多。
重明烧光了泽火,不再能腾飞九天,巨大的鸟状机甲安静地栖卧在客栈外的马厩旁,马儿好奇地看着这个古怪的伙伴。
这些天来两人与追踪而来的人迂回躲藏,在第七天,算好时间停在一大湖边。
李青莲道:“来了。三股气息正先后赶来。”
黄昏,赤日西渐,忽然一阵罡风肆起,将客栈外的旗帜击打得裂裂作响,上下飞舞,那根长长的旗杆看起木质上佳,被那旗拖得在风中弯出一个明显的弧形,可它就是不断,相较之下,比那摇摇欲坠却宁折不弯的屋顶倒要坚挺得多。
罡风之中,一道黑影攸然而至,李青莲顿时感到左胸之上一阵剧痛,脑袋几乎就要当场裂开,是以不敢轻易催动灵力,单用武道剑术防御。
几招后,又一道白影飞身而上,身姿飘逸,灵力强悍,以玉箫为剑,一招“渐泪暗香”将黑影逼退数丈。白衣女子周身如笼在一层淡淡水烟中似的,竟如隔着一层水帘的玉兰,只见其影,不辨其形。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黑袍客,周身笼罩在漆黑的斗篷下,好似一道只有在噩梦中才会出现的暗影。
明琇暗道,堂堂女主都来了,也不知道鞠文斐此番是救场还是报仇。
斐然仙子身为碧霄宫大弟子,天赋惊人,已不逊色于其师碧霄宫主,于年轻一代中堪为翘楚。黑袍客似是知晓她不好对付,当机立断召出神兵,欲出杀招。
李青莲却第一眼看到那把弓箭,他过目不忘,更何况这把弓他并不陌生,正是四年前在骷髅谷底歼灭蝗妖的上古神器。
若非他自幼诵百家,对自己的记性抱有极大的自信,也绝不会相信眼前这匪夷所思的一幕,那把本该永远和蝗妖一起葬在不咸山的神器竟还有重见天日的一天!
李青莲道:“娑婆箭!”
第77章 【吟留别】2
《(穿书)叛道二周目》
文/圣城
明琇听李青莲提起娑婆箭,才想起来四年前于骷髅谷中与蝗妖大战; 两人九死一生; 最终由明瑄杀揽芳华夺走原本属于女主的机缘; 将上古神器娑婆箭的机缘写给了她,李青莲用射出娑婆箭诛杀蝗妖,两人这才捡回性命。如今想到蝗妖那恐怖至极的模样,再想到那时召回原身记忆的痛苦,脑海间又浮现出那时李青莲浑身浴血、奄奄一息的样子; 明琇心底里忽然生出一种极差的预感。
如今,那把被她亲手抛下深渊的神器,难道真的重现于世了吗?
黑袍客手持神兵,拉弓如满月; 箭在弦上; 只听清扬萧声悠悠奏起。
鞠文斐妙目含霜; 素手弄箫,美妙的乐声自玉箫口婉转飘来。那萧声仿若来自碧落琼霄; 如洇墨于宣纸; 又如流水过青石,如怨如慕,如泣如诉; 余音袅袅,不绝如缕。
一曲“碧霄”至半,但见湖水那边一群神仙般的人踏水而来,大约百人; 均着浅色绡衣,或执笛,或抱琴,或背琵琶,或执瑟,无论男女,皆是秀美长相。犹如一道清风拂面,细细感受,却能察觉到一股泊泊然、绵绵然的灵气。
鞠文斐对踏水而来的碧霄宫弟子高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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