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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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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琇红着脸,干咳道:“谢谢……对了!吴大哥,看在我救过你的份上,你能不能帮我个小忙?”
吴九悠然:“请讲。”
“吴大哥,你知道尉迟瑄现在在哪儿吗?他还好吗?”
“正巧知道。”吴九点头道,“尉迟公子成功诛蝗妖,立下大功,罪名已然解除。他一时走不了,不过,我可以帮你转告他。”
明琇吁了一口气,“那就好那就好。请你帮我捎一句话,就说我来不及去找他了,让他办完事尽快下来,山下见。”
吴九温声:“你要走?”
明琇点头如捣蒜,压低嗓子道:“你不知道,哎,许……我被九阙那姓朱的害过!要是让他见着我,我就完了!所以我在这九阙一刻都待不下去!”
吴九“哦”了一声,“原来,那姓朱的如此混蛋,竟然害过你?”
第40章 《骷髅说》6
朱无咎岂止是个混蛋!
回溯到那段记忆,明琇的脑壳又开始隐隐作痛。朱无咎强纳许柔止为姬妾; 毁了她的清白。许柔止受不得这个侮辱; 没有脸面再见男主; 最终选择割腕自尽。这才有之后她的灵魂鸠占鹊巢。
明琇问:“吴大哥,你见过九阙仙主吗?”
吴九道:“遥遥看过一眼。”
明琇啐道:“一定是个满脸横肉、一身骚气、又老又色的臭男人!”
吴九敛眉一笑,“许姑娘,你见过他?”
明琇刚想摇头,又觉得应该点头; 虽说她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但她使用了别人的身体、拥有了别人的记忆,也不再完全只是她自己了。索性吴九也没有追问下去,而是说:“许姑娘; 你若打定主意要逃; 那便逃吧。你在不咸山将功补过; 先前的罪名已然一笔勾销,这里也没有人会羁押、囚禁你。这是一袋银叶子; 权当我的谢礼。”
明琇既然占了许柔止的身躯; 就不能任由其不明不白地死去。只是她如今势单力薄,连灵力都几乎耗尽,自身难保。所以; 明琇第一个想到的便是回江南符离宗,将许柔止的消息带给她的亲人,让他们为亲身女儿讨回公道。
此行一路南下,路上确实需要不少钱。她跑得急; 竟连自己身无分文这件事都忘了。
她也不客套,大剌剌接过钱袋,抱拳道:“谢谢啊,吴大哥!我看得出来,你是个讲义气的好汉!你以后定会前途光明!”
吴九温声:“不必客气。”
明琇想了想,又补充:“我请你帮我给尉迟瑄带的话还是得改一改。万一他改变主意不想下山了,我总不见得永远等下去吧?你跟他说,我在附近的灵犀镇上等他三天,三天后他要是还不来找我,我就默认他选择了九阙,我一个人回去许家。”
吴九应道:“好,放心,尉迟瑄那里,话我一定带到。许姑娘愿意信任我,已让吴某人受宠若惊了。”
“吴大哥,你千万别跟我谦虚。我既坑了你的钱,又要你帮我传话,这脸皮厚得嘞,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了。早在不咸山,我就觉得你和别的重犯都不一样,是个难得的君子!我把这事儿托付给你,自然是相信你言出必行。”
吴九微笑,“那便祝许姑娘一路顺风。择日再见!”
明琇挥挥手,“哎,我就不说再见啦。实话告诉吴大哥,此去一别,我不打算再回来九阙了。聚散离合都是常事,今后会不会再见,我现在还真不好说。你我都是浮萍一样的人,好聚是缘,好散更是缘。”
吴九乐了乐,眉目舒朗,让人如沐春风。“许姑娘真是个有趣之人。”
“一般一般。好了,不能再跟你聊下去了,我得赶在日落前下山!”明琇将钱袋揣在胸口,转身向山下跑去,一边跑一边回头向吴九挥手。她每跑一下,银叶子就相互碰撞,发出一连串“叮铃咚隆”的脆响。
金黄色的阳光洒满了山头。少女一袭粉裙,身形纤瘦,跑起来蝴蝶一般翩然。她的体力似乎不怎么样,跑一段便要停下来喘息一段时间,喘完又继续跑……
吴九站在树梢上,目光随着那粉蝶穿梭在山林间,直到再也看不见那一抹粉,才转身离去。
。
暮云滚滚而下。
整座仙山云雾缭绕,浩气清英。
山峦叠起,世间福地九阙占七重,群峰之中,西边那座最闹腾的一座峰,叫做灞陵峰。那里是各家各派派往九阙修行的仙门子弟的居所,整座峰上几乎全是差不多年纪的年轻男修,从五湖四海而来,聚在一处,哪怕是再森严的仙门圣地,也一准鸡飞狗跳。
灞陵峰规定,女修未经允许,不得闯入山门。因而明琇也被拦在山门外,在山脚下休憩片刻。灞陵峰下,种着一片杏树林,粉白相间的杏花盛开,连成一片梦幻的海洋。既然景色这么美,就再呆一会儿再走吧,她如是想。如此,一坐便坐到了太阳落山。
还是走吧。明琇也不知很清楚自己究竟是怎么想的,明明想好了要走,却又在这里怀着一颗惴惴不安的心等了好久。她本不是一个思虑很重的人,可自从找回了这具身体的记忆后,她经常处于一种意识混沌的状态,她总觉得自己心里好似有个绳结,却偏偏抓不到那个绳结的解口,越是想,就越是烦躁,倒不如索性忘了那个绳结,乐得自在。
正当她起身欲行,只听静默的杏花林深处传来一声马鸣。
她猛然回头,但见皑皑杏花下,青衣白马,少年与她相隔百米,四目相对。又听一声嘶鸣,少年用力一夹马腹,白马朝她奔来。
金色的光照在他身上。他侧脸的轮廓英俊突出,仪态清高卓绝。他的肤色与寻常男子相比太冷了些,使得他看起来冷傲不好接近,可他顾盼间的神情又极为生动,让人觉得观之可亲。那双褐色的眼睛是奇异的,充满着少年特有的神采,仿佛在一副遥远的山水水墨画中点缀了一轮红日,又如在曲高和寡的琴曲中加入了快乐的、生机勃勃的歌声。
他腰佩蹀躞,其上悬一葫芦一长剑。脚踩一双黑色的皮靴,靴上用银线绣着双凤,凤眼上穿着两颗熠熠生辉的明珠。
他给人的感觉似乎和初见时没有变化,却又好像有什么东西变了。
明琇莫名开始紧张,先是支吾了几句破碎不成句的话,后憋出两个字:“是你啊李青莲,好巧!”
“巧了,我每天下了晚课都会来这里。”李青莲吐出了嘴里叼着的草,疏懒散漫。
明琇四下环顾,却见除却杏花别无他物,看起来不像是有什么李青莲会喜欢的东西。“你为什么每天晚课后都要出灞陵峰?”
这句话也不知戳中了李青莲什么心事,他突然抬高声音,“我就乐意出来,怎么了?”
明琇吓了一跳,连忙摆手,“没问题,一点问题也没有!你想去哪儿就去哪儿,随意。”
李青莲随手指了指杏花林,“喏,我是来看桃花的。”
桃花花蕊呈紫红,而杏花花蕊则是黄白色的。这都能认错,可见他平时也不是对花花草草上心的人。明琇本想指出,却又听李青莲由衷赞美道:“这片桃林开得好啊!”
明琇小小噎了一下。“咳咳,李青莲,我既然这么巧碰到你了,就顺便道个别吧。我要离开九阙,再也不想回来了。”
明琇终究还是撒了个小谎。巧合,她知道李青莲在灞陵峰修行,才故意选了这条路下山,想着若是有缘碰到,那正好最后道一声别。
若是此行顺利,她将许柔止的遭遇告诉许家后,便会和明瑄一起隐姓埋名。在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她不求飞黄腾达、得道大成,只要平安地活下去,她就已经很满意了。
“李青莲,以后有缘再见吧!”
李青莲:“不会吧,这么简单的事你还想靠缘分?天上神佛怕不是都被你烦怕了。若想再见,直接同我说不就行了?阿止,你到底要去哪里?”
明琇:“我回许家。”
李青莲凝眉,“可许家不是早已将你逐出家门了吗?”
“我可以跟他们解释,那时是我不懂事。”明琇顿了顿,“他们不接受我也无所谓,我只是有几句话必须同许家人说。”
许柔止在沉默中枉死,若连明琇都不愿为她站出来,这世上恐怕再没有第二人会为她说一句话。
李青莲突然翻身下马,展颜道:“阿止,你终于想通了!”
明琇见他这么激动,觉得有几分搞笑,却又想到他身上受的那些伤说不准还没好,这样翻上去、翻下来,会不会又伤筋动骨?“李青莲,你身体恢复得怎么样?”
李青莲如实道:“怪得很。我本以为我掉下骷髅谷后肯定元气大伤,至少丢半条命,但结果发现我伤得并不太重,再过个几日就能大好。”
明琇大喜:“那真是太好了!”
单凭他这句话,她就觉得那天在骷髅天坑之中她强行召回许柔止的记忆,终归还是好处大于坏处的。
“正好,我也想去江南了。听说江南的夏天烟雨蒙蒙,煞是美丽!”
怎么就突然想去江南了?明琇有些跟不上天才跳跃的思路。“不,比起这个,你也该回灞陵峰上用晚膳了吧?”
李青莲牵着白马,心情似乎格外好,“今晚就吃驴肉火烧吧!我听永安的同窗说,往南十里,有一家驴肉火烧特别好吃。”
明琇一天没吃过一顿正经饭,忍不住往肚子里咽口水。“等等……不对吧,怎么就提到驴肉火烧了??”
李青莲说起美食来,竟是色、香、味一个不落,光是听着都让明琇感觉鲜到舌头尖尖。“胖嫂火烧用的肉都是新鲜的驴肉,驴子每天吃的都是店里客人一般无二的素菜、黄豆,肉忒劲道,皮更是肥而不腻,堪称方圆百里之内第一绝品驴肉。宰了驴子,再用老板娘家祖传的老汤炖出来,加上各色香料,里面的肉肥瘦咸宜,放小柚木上一烤,柚木香便也浸到肉里,一边烤,一边滋遛滋遛地往外冒油。更别提那酥油皮子了,每一层皮子都比丝绸还要薄,颜色金黄如丰收的麦子,咬一口,一百层酥油皮就接连在嘴里漾开,那滋味,分毫不比肉逊色!”
明琇的肚子过分诚实地呼应了李青莲的话。
“听起来不错,我们要不一起去吃?”
李青莲道:“我们正好同路去江南。”
明琇失笑:“同什么路,你不是还有课业吗?”
李青莲反倒更是理直气壮,“那些文修大儒布置的课业最是简单,等到了最后一天,我写个把诗文交上去就行了。再说我旷学也不是头一回,大不了回来领罚,偷藏酒也是罚,去江南玩回来也是罚,横竖就是罚洒扫、罚抄书、再不行就罚板子。这一年来,这些惩罚我一个个轮着领,都轮完好几遭了,可不早习惯了?”
作者有话要说: 感觉大家并不喜欢过去式,嘤。。。插叙的写法本来就挺冒险的。但为了故事的完整性和伏笔的呼应,还是要把一周目写下去哒。
总体绝不是虐文,就是个别人物线大概会微虐?比如许柔止线。。。
第41章 《骷髅说》7
李青莲突然塞给明琇一块沉甸甸的怀表。
那怀表与明琇印象中的西洋钟表很相像,只是表盘上标注的时间并非数字; 而是密密麻麻地标注了天干地支和十二时辰。表盘上镶嵌着许多细碎的水晶; 装点成星空的样子。
李青莲扭了扭怀表上的小发条; 发出齿轮转动的声音。“这块表可以看时间和天上星象,只要每天记得将这个发条扭几圈,它就能显出时间、指明方向。”
这枚怀表算得上是巧夺天工,尤其是在这个时代,显得尤为珍贵。明琇的拇指摩挲着雕刻着精致飞天纹的表盖; “这么好的东西,你真送给我了?”
李青莲将她的手包住,同时包住她握在手心中里的怀表。“是啊。”
明琇:“可无功不受禄……”
李青莲:“我送人东西,从来只管我愿不愿意!阿止; 你记得要随身带; 每天扭一次发条。”
“这么麻烦呀。”
“不麻烦!每天一次; 这样就算我们很久不见面,你每天拧发条; 也就不会忘记我了。”
什么“不会忘记我”!
明琇的脸“唰”得就红了; 心道,李青莲你虚什么,你这样的人用得着担心别人记不住你吗?
见她低头; 李青莲追问:“你敢不敢答应?”
明琇应下,“好,不就是每天转一次吗,简单。”
李青莲爽朗一笑; 随即又急匆匆地把白马的缰绳塞到明琇手里,“你帮我看下马,我去去就回。”
“哎!李青莲等等,我不帮你看马。我急着走呢……”明琇刚想问他去干什么,他又风一般没影了。
他行事作风轰轰烈烈,总是来无影、去无踪,兴头一起,十头牛也拦不住,好似这世间没有能让他纠结、徘徊的事。
过了大约半个时辰,太阳已然落山,李青莲又骑着一匹红棕马回来了。
“这匹飞霞骠温顺、有耐性,阿止你试试!”
他怎么突然就牵来一匹马?明琇忽然感觉身子一轻,下一刻就稳稳坐在了马上。
“抓紧缰绳,坐稳了,驾!”李青莲飞身跨上白马,与明琇并辔,伸手一拍飞霞骠的马屁股,飞霞骠就渐渐跑了起来,越跑越快。
“李青莲!!你也太自觉了吧!!!”声音被疾风撕碎。
一白一粉两道身影,在夕阳下策马飞奔,在地上留下了两道长长的影子。
当明琇反应过来后,两人已经坐在了十里外的火烧店里。嘴里吃着人家请的驴肉火烧,明琇除了感叹李青莲行动效率之高、行事之任性,实在也没法再说他不是。
今天李青莲胃口格外好,一连吃了五个火烧。
他说,要是你再被人贩子捉走怎么办?想去江南结果迷路去了漠北怎么办?”
列出了种种担忧,好似他不陪着来明琇分分钟就会倒霉。
明琇忍不住笑出声来,“李青莲,我哪有你说的那么蠢!”
由于她小学时就跟着离异的母亲来到了明瑄爸爸的家中,懂得几分寄人篱下的小心谨慎,因而自幼养成了绝不让人操心的习惯,从小到大,被夸得最多的就是懂事、能干。倒是从来没有人像他这样,觉得她事事都不让人放心、处处都需要照顾。
李青莲:“可不是!我八岁时就随父亲游历四方,路途中的艰辛我再清楚不过。比如,到了驿站,你估计连马都不会挑,有的马厮就喜欢拿最次的马骗你这种独自在外的傻姑娘。我带你去符离宗,保证你路上好玩!”
明琇本来只想过安全地回到符离宗就算成功了,压根没想过把旅途变得“好玩”。
“可是,我还要等尉迟瑄下山找我,然后一起回许家。”
“等个屁!”李青莲将酒杯重重地拍在桌上,“等他?那还不如和你二哥一起回许家呢。你若是和尉迟瑄两个一起回去,保准你爹娘一个月都不用吃饭——”
明琇:“不用吃饭?”
李青莲振振道:“气饱了!”
明琇先前倒是忘记考虑这一点。早先许柔止悔婚出走,许家反对许柔止和尉迟瑄的婚事态度极为坚决,更是对尉迟瑄深恶痛绝。若让明瑄随她一起去符离宗,恐怕连门都进不了就会被打出来,反而适得其反。明琇顿时奄了,“好吧,你说得对。”
李青莲又道:“还有,尉迟瑄怕不会跟你走。三天前仙主一道诏令,封了他一个三品仙督的官职,入内殿谋事。尉迟瑄本是一介无名之辈,受到如此封赏已是天降殊荣,平心而论,哪有这个时候打退堂鼓的?”
明琇思虑片刻,突然想到,“那朱无咎有没有封你个一官半职?”
李青莲摇头,“我未及笄,本就难封,因而只是犒赏了我的家族。”
“哦……”并非明琇多疑,此去一行多人,斩杀蝗妖的是李青莲,当属头功,可独独明瑄得到了重用。明琇心中隐隐担心,明瑄的神笔技能极为可怕,若是让这个世界的人看出了什么端倪,再加以利用,后果将不堪设想。好在当时在不咸山上,明确看到他施展神笔技的只有吴九、揽芳华等人,揽芳华已死,吴九又是重刑犯,大抵也不会向九阙透露什么。
“希望我又想多了”,明琇灌下一口酒,压下了心中不安。
两人一路南下,二十天后,终于抵达了符离宗所在的千翠坞境。
灵界的母亲河瀼江,划分了南北两岸。
瀼江之东南,与蜀都的崎岖复杂、仙都永安的磅礴相比,又是另一番雅致风光。
由旱路改为水路,行船至莲花隐处,站在扁舟上远眺,可见右边是翠烟连山,湖光潋滟,左方是十里画舫,珠帘飞香。
荷叶上,莲花间,三五沙鸥白羽明净,低徊高飞,各领风骚。沙鸥才飞去,子规又飞来,啼鸣声浮沉游弋,低回不已。
李青莲道:“子规载雨气,怕是一会儿就要下雨。”
明琇问:“江南的雨黏糊糊的,淋上了不舒服,那我们今天留宿何方?”
李青莲揽过明琇肩膀,跳上一片荷叶,足尖轻点,翩翩然,御气飞天,竟在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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