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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叛道二周目-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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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两人的目标够小,他们找到一处凹进去的洞穴暂时藏身。“这个天坑下面有水。”李青莲道,“这样逃下去,迟早要死于虫腹。我们把这地底给炸了,让水涌出来,然后逼着这怪物飞出天坑。”
  旱极而蝗。蝗虫喜干,畏水。这蝗妖所在的天坑也是干燥非常,因此李青莲推断它的弱点在于水。
  “行不通。”明琇道,“现在我们哪有能炸开地面的炸药?”
  “那就只有第二种方法了。”李青莲沉声道,“我们方才所见,那蝗妖的头颅以数百骷髅组成。这些骷髅的来源正是百年来或因沦为献祭、或勿入洞穴,被这蝗妖吞食的人。这些人死前定然痛苦万分,故而怀有极深的怨气,死后不得超生。久而久之,怨气累积起来,这才更助长了这蝗妖的生长。”
  明琇:“哦我明白啦,你是想激起这些骷髅间的争斗,从内部瓦解蝗妖的实力。”
  李青莲:“蝗妖,还有那些骷髅,皆没有眼睛。因而我猜,它们能立刻发现我们的原因,就在于我们身上的活人的气息。”
  活人向往长生,死者向往生者。普通人死后化灵,执念尤深者化鬼,百年之鬼称鬼王;妖、怪死后称邪,作恶者化祟,妖力高强者可化凶。人在世时会有许许多多的欲望,但死后化鬼,那些浮于表面的东西就都随着肉身消散了,仅剩的欲也是最强烈、最根本的人欲——求生之欲。
  “现在,这个深坑中,我们身上的‘生气’使得我们成为众鬼魅妖邪眼中唯一的猎物。”明琇沉思片刻,“那如若有什么灵气更强的东西出现,代替我们成为它们争抢的东西,不就可以挑起蝗妖头部那数百枚鬼骷髅的争斗了?”
  “阿止,小心!”
  蝗妖的前足袭击石壁的瞬间,千年巨石就化为粉末。
  李青莲的身法本就以速度见长,但他毕竟重伤未愈,躲得过一次,未必能躲过第二次。
  两人滚在碎石堆中,周身早已不知被顽石划开了多少道口子。但危急关头人的身体本能地压制住负面反应,未曾被疼痛蒙蔽头脑。  
  混乱之中,李青莲道:“旦逢灾年,怨气加重,此坑便生出万千飞蝗,为祸人间。蝗妖近百年来,却从未离开过这个天坑。正说明这天坑之中,藏着吸引这些冤魂的东西!”
  明琇素知李青莲聪敏,却未料到他越是在极端的环境下,头脑就越是清晰。她猛然想到明瑄还在上面,他绝不可能弃她而去。
  “李青莲,放心,尉迟瑄会暗中帮我们的!”
  “都这个时候了你还想着尉迟瑄!”李青莲吼道,“他人都不在?怎么帮?精神飘来帮你不成!”
  明琇点头:“对对对,就是精神来帮!”
  李青莲:“…………”
  她不曾忘记明瑄是这个世界的缔造者,落笔便拥有神的能力。
  就在蝗妖的又一次袭击之后,明琇突然跳下问酒剑,凭借本能径直奔向一个闪光的地方。
  “明琇!!!”
  明琇对李青莲的呼唤充耳不闻,眼见蝗妖的足上利刺就要刺向她的头颅,她忽地从骸骨之中举起一把弓!
  娑婆箭。妙法无限,眼中无箭,则箭无穷尽。
  她记得,这是原著中揽芳华所拥有的上古神兵。
  “那是什么?”
  明琇自然无法跟他解释清楚剧情是什么、明瑄开挂的能力又是什么。
  “我不会射箭,你快拿着,射它头!”
  李青莲也没有时间问个相近,接过神弓后,拉开满月弦,凝气成箭,一箭将灵箭射入蝗妖头部。
  刹那间那数百骷髅嚎啼四起,全部都拥向那枚至精至纯的婆娑灵箭。
  传说,婆娑箭上的灵力能从亡者之国中带回亡灵回到阳间。
  众骷髅一开始争抢那唯一的婆娑箭,蝗妖的头颅就土崩瓦解。
  婆娑本可渡一魂,却没有将任何一个灵魂舍得将这个机会拱手相让。
  李青莲趁此机会,将蝗妖其腿斩下,又使“劫火诀”焚灭了蝗妖之翅。
  。
  两日后,二人终于回到百丈深渊之上。
  原先的十余修士在应对人面蝗的战斗中,已战亡了不少人。最后只剩下明瑄、许二郎、重剑吴九、弯刀双子等七人,算上明琇与李青莲,不过只剩下了九人。
  明琇头一回见到如此残酷的事实活生生摆在眼前,悲戚而无奈。只是四周不见揽芳华,她总觉得不对劲。
  明瑄对李青莲拱了拱手,“多谢李仙郎多次相救我家师妹。大恩大德,愧无以报,以后但凡是我能做的事,你要什么,尽管开口。”他心下想自己拥有神笔之技,可预知未来,可改变天命,这世上他做不到的事、给不了的东西,只怕不多。
  李青莲疲惫不堪,早已站不大稳,以长剑支身,没好气道:“尉迟公子这是把李某人当什么人,又是把阿止当什么人?阿止瞧得起我,才与我结交,若是我贪利忘义之辈,她又怎会以性命相托?你一介无名之辈,敢问凭什么代阿止还我恩情?”
  这三个问题个个犀利,不给明瑄留一点面子。明瑄念在李青莲对明琇有恩,再次拱手言谢,并未驳斥。他握紧明琇的小手,将她拉到自己身侧,朝着明琇柔声道:“小师妹,一会儿我们就要各走各路了,还不快最后谢谢李仙郎。”
  明琇正要恭恭敬敬地鞠一躬,却听李青莲冷哼一声,身形飘忽,瞬间已在数丈之外。
  “多……”
  “多什么谢!问酒!我们回去复命!”李青莲召出问酒剑,转眼间就御剑飞出了天坑。
  明琇不知她又怎么惹他生气了,只道其喜怒无常。她忍不住将明瑄拉到一边,问道:“揽芳华呢?”
  揽芳华是《文道仙途》双女主之一,人称“骷髅香妃”。若说她这么容易就死在这天坑之中,明琇实难信服。
  明瑄却突然来了一句:“琇琇,其实,‘骷髅洞中得神兵娑婆箭’本来是女主揽芳华的机缘。”
  明琇一头雾水,“什么机缘?”
  “骷髅香妃这个诨名的由来正是骷髅洞。”明瑄解释道,“娑婆箭也是揽芳华的成名法器。在原设定里,杀蝗妖本是我给在九阙牢狱之中的揽芳华成功出狱而安排的支线任务。”
  “可是现在是我找到了娑婆箭……”
  “我的神笔技能不能超越生死,也不能无中生有。如果没有‘因’,‘果’也就不能奏效。所以,我若想要逆转天命,就只要先改变‘因’、创造‘因’。”
  明琇有些迷糊,“什么‘因’啊‘果’啊,我问的是揽芳华、你最爱的女主角,现在在哪儿?”
  明瑄耸了耸肩,“笨!还管什么揽芳华,她死了。我只有杀了她,才能顺理成章地把女主的机缘写给你。”
作者有话要说:  感谢~
读者“杨云水”投雷X8
读者“爱睡觉的枕头”;灌溉营养液+1

  第39章 《骷髅说》5

  “是我杀死了揽芳华。”
  明瑄承认杀人时,神情疏散; 仿若只是写死了一个角色而已。
  明琇不由后退了半步:这件事不对; 很不对。
  揽芳华不是一个角色; 不久前,她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会含情脉脉地偷看明瑄的芳华少女。
  这就是杀人。
  明瑄了解她,不比她了解自己少。他当即长臂一揽,将她拥入怀中; 柔声道:“琇琇,你别想太多,更不要自责。要怪就怪哥吧。”
  明琇的瞳孔蓦然放大,桃花眸中闪烁着水光。“我猜到了——李青莲与我掉下深坑后; 是你写下了发现神兵的剧情; 剧情映入现实; 我们才能成功逆转局势。可是,我没有想到这样做的代价就是杀人。为什么我捡回来一条命; 揽芳华就非死不可?明瑄; 我们和这里人不一样,人命有多么可贵,你不是不知道!”
  “傻瓜; 你不都说了,我们和这里人不一样。这个世界是假的,就像是游戏,你说在游戏里杀人犯法吗?当时情况紧急; 这已经是我能想到的成功的可能性最大的方法了。”
  明琇大声道:“不是!”
  明瑄宠溺地拍了拍明琇的后脑勺,就好像是在安抚一个调皮的孩子。“好啦,琇琇,别闹。这次你能够劫后重生,我一点也不后悔。你犯不着为一个无关紧要的揽芳华伤心。”
  说实话,揽芳华与明琇仅说过几句话,谈不上什么交情,她却也并非仅仅是为揽芳华之死而伤心。“明瑄,我是为你——”
  “那就更没必要了。我偷袭她的时候,根本无人看见。揽芳华落入深坑,尸骨早就找不到了,日后若有人问起来,只会当她是为杀蝗妖牺牲,绝不会怀疑到我身上。”
  明琇心知明瑄的出发点是为了救她,因而并不能理直气壮地站在道德的制高点职责他。可揽芳华什么也没有做错,亦与明瑄无冤无仇,只是因为想要抢她的机缘给予明琇,就非要让她落得一个香消玉殒的结局?明瑄真的是神吗?即便他是神,就有权力以了了几笔轻易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吗?
  “明瑄,问题就在于你以这种力量杀死了第一个人。有第一个,就难免会有第二个……”明琇叹了一口气,“假若有一天,你需要动用你的‘神力’扭转乾坤,但这个代价或许不只是一个人的命,还是十个、百个、甚至无可估量……你又会怎么选?”
  明瑄笑了笑,“我是什么样的人,琇琇还不清楚?”
  “我不是这个意思!”  
  自进入不咸山以来,明琇在太短的时间内体会了太多从未有过的经历,精神起伏极大,喜怒哀乐亦变得激烈。说着说着,她忍不住就淌下了两行眼泪,声音中夹带了浓厚的鼻音,“哥……你是我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也是我最信任的人。我掉下悬崖的时候,以为我死定了,现在还能活着回来、见到你,我是真的很开心、很庆幸……可正是因为我知道你不是滥杀无辜的人,才更为你难过,你为我杀了一个人,我、我……”
  “没事的。”明瑄更用力地抱紧她。
  他的眸色纯黑,双瞳反射出从天坑之顶漏下来的清透阳光,仿佛玄冰白潭中养着的两颗绝世明珠,以纯澈的墨色更衬出那张冰雪雕刻般的脸。
  深谷无名,寂静无底,两人紧紧依偎,得到了片刻的喘息。
  “琇琇,哥哥可以向你保证。我在灵界一日,就绝不会利用神笔之技滥杀无辜、牟取私利。”明瑄轻而坚定地说,“但是,如果我们两个的存亡受到威胁,我也绝不会吝啬这项技能。我只想保护你,与这一条相比,任何条件都可以推翻。”
  明琇不知该如何回应,她本应是感动的,可现在她的心情却尤为复杂。她手中的那把上古神器“娑婆箭”散发着淡淡的金色光芒,磅礴的灵气贯透她的全身。
  就是这把娑婆箭。  
  本该是骷髅香妃在这座骷髅谷中发现的神兵,却由她替代揽芳华,得到了它。
  就像是她杀了揽芳华一样。
  什么是真、什么是假,界限越来越模糊。原来,明琇早已对这个世界深信不疑。
  啊!!!
  她跑到悬崖旁,好似那把神弓突然变得烫手,松手将它重新扔回那百丈深渊,然后,逃也似地跑向洞口。
  “琇琇,这可是上古神器!”明瑄追上她,扼腕叹息。
  明琇一言不发,心下道:“丢一把上古神器又怎么了?这本来就不是我的机缘,是我害了别人的命才换来的东西。再说了,匹夫无罪怀璧其罪。我现如今灵力耗尽,又不懂太多法术,娑婆箭对我来说和废铜烂铁没有区别,带着它,才是给自己找麻烦。”
  到了洞口,吴九坐在石上等候。见到两人后询问:“蝗妖已除,何不结伴同行?”
  明瑄:“吴大哥,你先下山吧。我那小师妹在坑里受了太大惊吓,我陪她慢慢走,平复一下心情。”
  吴九走后,明瑄复叹道:“琇琇,你还不明白吗?这个世界很危险,你我在那些修士眼中皆是草芥般的人。除了我,还有你自己,没有人会为你着想,你又何必可怜别人?”
  这个道理,明琇并非不明白。她来到这里后,遇到李青莲这样的好人是她的幸运,可明瑄不一定像她这样幸运。明瑄从小便看不惯弱者受人欺凌、不公平,灵界是他苦心创造的世界,他比任何一个人都要热爱这个世界,也更不希望看到这里的制度走向腐败、僵化。
  或许她刚才胡乱发脾气,确实是对明瑄有些苛刻了……
  “琇琇,对不起,是哥哥快疯了……你掉下去后,我真的差一点就要疯了。不然我也不会想到要杀死我自己笔下的女主角、再将她的命定机缘写给你这种猎奇的法子救人。这个世界上的一切与琇琇相比,都微不足道。别说是一个揽芳华,哪怕、哪怕是……”说到此处,明瑄顿了顿,似是心中还未想好有什么东西堪与明琇相提并论。
  一种别样的、陌生的感觉自明琇心中冉冉升起,如一缕若有若无的青烟,却瞬间弥漫开来,势不可挡。
  像是失而复得、像是狂喜……更像是灼灼爱意。
  “瑄哥哥,对不起,我不该怪你的。”少女双目澄如秋水,双颊晕红娇艳,依偎在明瑄胸口。“我也只在乎你啊。”
  明瑄微微一愣,随即亲了亲她的鬓角,“你、你叫我什么?”
  瑄哥哥???
  明琇慌忙推开明瑄,揉了揉太阳穴,“那个,没什么,我大概是摔糊涂了。”
  明瑄的唇边漾出一抹笑容,“好,我们走吧,永远不回来啦!”
  “嗯!永远不回这个鬼地方!”
  只是说完后,明琇眼神微黯,仿佛又想起了什么比蝗妖更恐怖的事情。“其实有时候,怪物并不是最可怕的……”还不等明瑄回应,她又匆匆说,“我们别回九阙了,好吗?”
  “可是我们的手环上的禁咒还没有解除,必须返回九阙复命才能恢复自由身。不过你放心,我们可以解开禁咒就走。你不喜欢,我也不喜欢,绝对不多待一天。”
  明瑄不知道许柔止的记忆已经恢复了,只道是明琇害怕自己重蹈许柔止的覆辙,因而宽慰,“不怕,琇琇是琇琇,许柔止是许柔止。她的命苦,和你没关系。你让我再想想办法,说不准哪天,我们就能回家了!”
  说到回家,两双眼睛顿时都亮了起来。
  “嗯,我不怕。”明瑄的话让她很是受用,紧绷的内心渐渐舒展了一些。
  明琇的身体在深渊之底已到达了极限,之前因不敢松懈而硬撑过来,此时脱离危险,便再也撑不住了。她又一阵晕眩,眼前闪过一片白光,这一下子仿佛浑身上下的力气全被抽走了,她重重倒下,不省人事。
  在陷入混沌前,明琇好像听到有声音在唤她,一会儿唤“琇琇”,一会儿唤“许柔止”,也不知声音从何而来,也不知唤的究竟是谁。
  。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
  之前在险境下被压下去的病痛,一股脑儿全发出来。这一路上,明琇醒醒睡睡,也不知过了几天,一觉醒来,睁开眼睛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陌生的大床上。
  婢女盈盈走来,浅笑道:“姑娘终于醒啦。”
  明琇“噌”地一下弹起来,警惕地环顾四周。
  婢女正准备服侍她起床更衣,明琇连忙叫停:“你谁啊?”
  床边有一扇木格窗,外头是红墙黑瓦,端肃庄严。
  明琇穿着丝绸中衣,身上的伤口处都得到了精心的包扎,身体也恢复得差不多了。她的视线扫过房间,搜寻着有用的讯息,当看到婢女的浅紫色服侍上印着窃曲纹样,答案渐渐明晰。衣服上绣着窃曲纹,也称蛟龙纹,天下唯有九阙一家能用。
  看起来,她已经回到了九阙仙盟的总坛。
  婢女的笑容很甜,人畜无害的样子,“婢子是特地来服侍姑娘的,姑娘有任何需求,都可让婢子去做。”
  明琇:“我想再睡一会儿,你别让人在这间房里转,会打扰到我。”
  婢女应允,果然全部退下,留明琇一人在偌大的房间里。
  醒来后发现自己身处九阙的事实无疑令明琇魂慑色沮。因为正是这个杀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害死了许柔止,这样的记忆给她造成了近乎于本能的恐惧和迫切想要逃离的冲动。
  才醒来没一会儿,明琇的背后就被冷汗浸透了,不知为何,她嗅到了危险的气味,尽管这种直觉没有任何逻辑可言,但她在这里一刻也待不下去。
  于是,明琇推开木格窗,匆匆拿外衣一裹身子,跳窗而逃。
  跳窗的时候,她的一只修鞋掉了,滚到了很远的一条沟里。可她甚至不想去捡那只鞋,光着脚就开始跑。  
  跑到一半,身后传来一个温雅的声音:
  “莫要赤足下地,你大病初愈,小心着凉。”
  明琇停住,惊讶道:“吴大哥?”也不知为何,她打了个寒颤。
  大抵是七月流火,暑气渐消。真的要小心着凉?
  吴九帮她拾起了那只鞋。他的手指很长,指节分明,握着那双红色的绣鞋,显得绣鞋小巧玲珑。随即他握着明琇的白皙的脚腕,为她穿上了鞋。
  明琇红着脸,干咳道:“谢谢……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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