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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田种良缘-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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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哪怕他受了伤,好歹是个猎户,跟他一起下山的话,多多少少会有点安全感。

    傅凉枭想了想,捡起一根细枝在地上写自己的名字。

    他不知道现在的筱筱认不认字了,若是不识字,那往后他一个一个教就是。

    “阿福……你叫阿福?”杜晓瑜高兴地看着他。

    傅凉枭陷入沉思,筱筱两岁多就来了白头村,李家的人绝无可能让她有念书的机会,她是怎么认字的?

    杜晓瑜忙说:“收留我的那户人家有个哥哥在县城里念书,他一回来就会教我认字,所以我认得这两个字,你是叫阿福对吧?”

    傅凉枭点头。

    杜晓瑜仔细看他一眼,应该差不多二十上下的样子,“你比我年长,那我以后叫你阿福哥哥好不好?”

    傅凉枭笑了笑。

    “阿福哥哥等我一下,我去把那朵灵芝摘来,咱们跟着就下山了。”

    杜晓瑜站起身,走到之前的杨梅树边,蹲身把黑灵芝采下来放到小背篓里,又把一直等在外面的团子拉过去,跟他介绍,“团子,以后叫他阿福哥哥。”

    团子甜甜地喊了一声,“阿福哥哥。”

    傅凉枭看了团子一眼,蹙眉沉思,这孩子看起来有点眼熟,尤其是那双眼睛,他快速地在脑海里搜索着前世的记忆,终于想起来了,竟然是他?没想到他小的时候是被筱筱养大的,难怪后来会……

    “阿福哥哥疼不疼?”团子见到傅凉枭包扎起来的那只手臂,蹲下身用小嘴吹了吹,“姐姐说,吹吹就不疼了。”

    对于筱筱,他有着绝对的占有欲,若是换在前世,他是绝不可能让人这么黏在她身边的,就算是个毛绒动物都不行,不过此一时彼一时,既然换到了今生,自然一切得按照筱筱的喜好来,她离不开这个小不点,那就让他暂时待着好了,不过,仅限于待在筱筱身边,至于亲亲抱抱什么的,往后想都别想,他连手都还没拉过的媳妇儿,怎么能先让别人占了便宜?

    杜晓瑜将他扶起来,说:“阿福哥哥若是没去处,我先带你回白头村吧!”

    傅凉枭把自己猎来的两只山鸡递给杜晓瑜,这意思很明显了,感谢她出手相救。

    杜晓瑜只收一只,说:“大哥哥既然靠打猎为生,那这些野味都是要拿去镇子上卖的吧,我收下这一只呢,是打算一会儿回去给你炖汤喝,至于另一只,你就自己留着吧,这山鸡很肥,应该能多卖几个钱。”

    傅凉枭没说话,等杜晓瑜转身,他就把剩下那只山鸡放进她的背篓里。

    杜晓瑜转过头,本来想说不要的,就见他在比划手势。

    对于哑语,杜晓瑜不是很懂,他比划了半天她才反应过来,他是说,自己没家,已经在山里游荡多时,如果她愿意收留他,他以后可以打很多的猎物送给她,她也可以拿去卖钱。

    杜晓瑜有点犹豫,“虽然我很同情你的遭遇,可我现在也是寄人篱下呢,我不知道能不能带你回去。”

    见他一脸的失落,杜晓瑜又心软了,咬咬牙,“好吧,我带你回去,不过能不能留下来,我得跟丁伯伯商量一下。”

    他双眼一亮,忙不迭点头,看起来很高兴。

    杜晓瑜叹气,这么好看的人,竟然才二十出头就无家可归了,也是个可怜人啊!

    拿上打猎的弓箭,傅凉枭跟在杜晓瑜身后回了白头村。

    杜晓瑜把他安置在土墙院里坐着,她去地里找丁里正,把情况跟他说明白。

    丁里正皱皱眉,“小鱼儿的意思是,要他一直留在我们家?”

    杜晓瑜道:“长留自然是不可能的,丁伯伯,若是您同意,在我还清李家的钱这段时间内,就让他留下好不好?阿福哥哥是猎户,等他的伤好了就能去猎好多好多的野味,到时候我们拿去卖钱,卖了钱就可以把他在你们家吃的口粮给补上了。”

    她原本也就打算好的,只要还清了李家的钱,她就去镇上找仁济堂的贺掌柜,在他那里当学徒,只要有吃住的地方,往后她会努力想法子赚钱的,所以阿福也只能在丁家待到她离开。

    丁里正道:“小鱼儿,大伯不是心肠坏,只是咱们家这么多人要吃饭,若是再添张嘴,我怕你们会吃不饱,不过既然你说他受了伤,那就让他留下来养伤吧,至于钱不钱的,咱也不指望,毕竟救人是出自好心,哪能盼着人给回报不是。”

    杜晓瑜心里一阵感动,高兴地道:“谢谢丁伯伯。”

    回去的路上,杜晓瑜看到不少野菜,她没带工具,只能用手拔,一连拔了好多拿在手里。

    到丁家的时候,傅凉枭还坐在土墙院子里,团子拿着毛巾,踮着脚尖给他洗脸。

    其实傅凉枭内心是拒绝的,他不喜欢外人靠近,但是这个小鬼事儿太多了,非说他受了伤不能碰水,自己端着盆去打了水来给他洗。

    杜晓瑜看到这一幕,心里暖暖的,笑着说:“阿福哥哥,你先坐坐,我去宰山鸡,一会儿给你炖山鸡肉做野菜团子吃。”

    杀鸡的本事,杜晓瑜是在李家学会的,每年过年的时候都特别忙,孟氏和李老三就把活儿扔给她,杀鸡剁肉砍骨头什么的,全是她上。

    在李家这么多年,也只有每年杀鸡宰猪过年的时候能吃上几块肉,否则平时,想都别想。

第022章 、不爱吃肉

    丁文志在县城里念书,丁里正,胡氏和丁文章都在地里干活,家里就长媳廉氏看家,杜晓瑜收留了个受伤猎户的事儿她听说了,见她要去宰山鸡,廉氏忙道:“妹子,我来吧,你去把野菜洗一洗。”

    杜晓瑜摇摇头,“嫂嫂虽然出了月子,但也是哺乳期呢,还是少碰水的好,这鸡我能杀,一会儿啊,准让你们吃上一锅香喷喷的鸡肉。”

    廉氏哪里过意得去,“那要不,我去洗菜和面做野菜团子吧!”

    “嫂嫂,你就歇会儿吧!”杜晓瑜将她摁到凳子上,笑了笑,“不就是炖山鸡烀几个菜团子吗?我都会的。”

    廉氏很不好意思地说道:“那就麻烦你了。”

    “不麻烦,嫂嫂快回屋歇着,一会儿我那干儿子见不着你可要哭了。”

    廉氏捂着嘴笑,转身回了屋。

    杜晓瑜去灶房烧了水把山鸡的毛给拔了,掏干净内脏以后剁成小块放盐腌着,削了几个土豆和一块姜,土豆切丁姜切片,又把墙上挂着的干辣椒拿了两个下来剪成段,等锅烧热,舀了半勺油进去,把姜片和干辣椒放进去炒出香味来,再把鸡肉下锅不断翻炒,鸡肉块变了颜色以后把土豆倒进去,再倒点酱油翻炒几下加水,大火烧开以后,把灶膛里的柴撤掉几根转小火,盖上锅盖慢炖。

    原本是打算给阿福炖汤喝的,但是考虑到人太多了,炖了汤分不匀,而且那汤只是营养,不管饱,干脆直接弄成土豆炖鸡,这样的话,鸡肉不够还有沾了鸡肉味儿的土豆能填肚子。

    鸡肉在火上发出“咕嘟咕嘟”的涨泡声,杜晓瑜趁着得空,把野菜洗了放到砧板上切细,再舀了半盆棒子面加水,把切好的野菜放进去一起拌匀,然后捏成一个一个的团子放到箅子上。

    这里每家每户的灶房都差不多,砌个土坑把锅埋进去,打通烟囱,底下烧柴就能做饭了,所谓的蒸锅,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自己砍竹子来做成隔水的箅子,要蒸点什么东西,直接把食物放在箅子上,锅里加水再盖上盖就成。

    好在丁里正家有两个灶,可以同时用,于是杜晓瑜一边炖着山鸡肉,另一边烀着野菜团子。

    不多会儿,香味就飘了出去。

    团子忍不住跑了进来,对着那锅鸡肉不断地咽口水,“姐姐,好香啊,团子都饿了。”

    杜晓瑜正在洗手,听到他的声音,转过头笑道:“乖,再等一会儿就好了。”

    团子摸了摸小肚皮,又跑出去找傅凉枭。

    丁里正一家三口从地里回来的时候,刚一进门就闻到土豆炖鸡的香味。

    丁文章一下子馋得不得了,“爹,娘,我去看看俺媳妇儿今天做了什么好吃的,怎么那么香。”

    他以为做饭的是长媳廉氏。

    丁里正斜他一眼,“有客人呢,你怎么招呼也不打,像什么话。”

    丁文章这才注意到院里坐着的傅凉枭,顿时憨厚地笑了两声,走过去,“大兄弟,你就是我妹子带回来的人吧?听她说,你叫阿福?”

    傅凉枭点点头。

    丁文章不由得多看了他两眼,想着一个猎户竟然长得比他二弟文志还好看,这一对比,自己简直就是个糙汉子,不由得尴尬起来,抓着后脑勺支支吾吾地道:“那个,我妹子是个心肠好的,她既然带了你回来,说明你心眼儿也不坏,这段时间就先留在我们家养伤吧,等好了又再说。”

    傅凉枭比了个感激的手势。

    丁文章乐呵呵地道:“不必谢,谁都有走窄的时候,大家乡里乡亲的,往后说不准我们家就有求到大兄弟你的地方呢?”

    丁里正也走过来,知道阿福不会说话,便只简单地打了个招呼,然后又亲自看了看他包扎过的伤口,见伤得不重才松了口气。

    胡氏同样也笑着跟问候了傅凉枭一句,然后放下钉耙,“我去灶房帮着做饭。”

    傅凉枭扫了一眼这家人,心眼儿好,淳朴敦厚,想来在自己出现之前,他们家待筱筱都不错,那么,往后也算是他傅凉枭的半个恩人了,既然是恩人,便不会亏待了他们家。

    胡氏进了灶房,见到做饭的人是杜晓瑜,顿时满脸惊讶,“小鱼儿,你怎么来灶房了?”

    杜晓瑜道:“今天给伯母和嫂嫂炖鸡肉吃,是阿福哥哥从山上猎来的。”

    胡氏也闻到了香味,忍不住咽了咽口水,“没想到你个小丫头小小年纪竟然还会做饭。”

    杜晓瑜扯谎说,“在李家的时候学的。”

    毕竟在李家待了这么多年,什么家务没尝试过,她说是在李家学的,胡氏一点都不怀疑。

    单独盛了一碗肉多的放在旁边,杜晓瑜道:“伯母,你帮我拿个菜盆子过来。”

    “嗳。”胡氏洗了把手,帮忙把鸡肉盛起来端到外面去,丁文章已经支了桌子摆好板凳,所有人都围坐在桌前等开饭。

    杜晓瑜又揭开另一个灶上的锅盖把里面的菜团子拿出来,因为太烫,旁边放了碗水,拿一个蘸点水吹吹再拿。

    野菜不少,做出来的菜团子分量足,有二十多个。

    单独留下了三个,其余的都让胡氏端出去给他们吃。

    又搅了一锅玉米糊糊,杜晓瑜才把那碗鸡肉和三个菜团子送到廉氏的屋里,“嫂嫂,吃饭了。”

    廉氏端过鸡肉尝了一口,然后惊讶地望着她,“晓瑜妹子,这都是你自个做的?”

    “嗯。”

    “瞧你那小手巧的。”廉氏忍不住夸赞道:“嫂嫂我都自愧不如了。”

    杜晓瑜脸红了红,“其实都是鸡肉香,要说我做得有多好吃,也不见得。”

    “好吃啊,怎么不好吃。”廉氏道:“比镇上的厨子做的还好吃。”

    杜晓瑜嘿嘿笑了两声,“那嫂嫂你慢慢吃,我出去了。”

    来到外面的时候,他们早就开吃了,野鸡肉比家养的鸡肉香,再加上杜晓瑜厨艺不赖,大家都吃得很热闹。

    丁文章吃得最欢乐,连连说第一次吃到这么好吃的鸡肉。

    杜晓瑜过去坐下的时候,发现阿福一块肉都没吃,把他自己的份全扒拉到她碗里来了,她惊讶地望着他,“阿福哥哥,你怎么不吃呢?”

    傅凉枭摇头,比划说自己不爱吃肉。

    “可是,这鸡肉是专门为你炖的啊!”杜晓瑜拿起筷子要把肉夹回他碗里,被他伸手一挡,拼命摇头,好像吃块肉真能要了他小命似的。

第023章 、从零开始,同甘共苦

    杜晓瑜无奈了,这锅山鸡肉,本来就是想着阿福受了伤,特地做给他补身子的,到头来他反而不吃,把自己的份都给扒拉到她碗里来,弄得她怪不好意思的。

    “哥哥,吃肉肉。”团子也夹了一块鸡肉给傅凉枭,傅凉枭夹回去,还是摇头。

    丁里正道,“小鱼儿,刚才我们就给他夹过肉了,但是他好像真不喜欢吃,倒是把玉米糊糊喝了不少。”

    杜晓瑜有些惊讶,抬头望着傅凉枭,傅凉枭微微一笑,表示很喜欢她搅的玉米糊糊。

    杜晓瑜高兴地道:“阿福哥哥要是喜欢,以后我再给你做就是了。”

    傅凉枭没吃那些鸡肉,倒是便宜了杜晓瑜,她又匀了一部分给团子,姐弟俩吃得饱饱的。

    饭后,胡氏去给傅凉枭收拾屋子,原本是有多余的房间的,但是杜晓瑜和团子来了以后占满了,所以只能临时把丁文志的房间腾出来给傅凉枭住。丁文志一年也回不了几趟家,再说,明年就要下场了,他这阵子都在学院里温书,压根没空回来,那屋子空着也是空着。

    傅凉枭进去看了一下,到底是读书人的房间,相对干净些,挺合他意,他有洁癖,吃的住的怎么差都可以,但一定得干净。

    杜晓瑜带着团子从外面散步回来,手里捧了一大捧槐花,她快速地找了一个不用的瓦罐装水插起来端到傅凉枭的房间,“阿福哥哥,这个是我和团子给你摘的,很香哦。”

    傅凉枭凑近闻了闻,的确有一股清香味,他满意地笑了笑。

    杜晓瑜总觉得,这个人的笑容有一种说不出的感染力,就好像他原本是属于不经常笑的人,所以一旦笑起来就特别的好看,特别的能影响周围的人。

    果然颜值即正义,颜值高的人,别说笑,就连哭都是好看的。

    意识到自己老盯着他看,杜晓瑜忙收回目光,掩饰性地咳了两声,“前几天我在镇上买了伤膏药,这就去给阿福哥哥拿来抹上。”

    说完,蹬蹬蹬跑回自己那屋,大喘一口气平复心情之后把那次贺掌柜给的伤膏药拿出一瓶来,再给他送过去。

    只是伤在手臂,傅凉枭倒是可以自己抹,不过清洗就得杜晓瑜亲自来,她去灶房烧水,利用锅盖弄了一点简易的蒸馏水,小心而仔细地给他清洗。

    幸好白天敷药及时让血止住,否则要捱到了现在,还不定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清洗完以后,傅凉枭自己抹了药,她才再次帮他包扎好。

    包扎的布就是她之前买的那匹潮蓝布边料。

    “阿福哥哥记得不要让伤口碰水,不要大幅度地动作,过不了几天,这伤口一准痊愈。”

    傅凉枭点点头。

    “那你歇着吧,我回屋了。”杜晓瑜转身就跑。

    有个词儿叫什么来着?有毒!

    老待在他房间她就老想看他的颜。

    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内敛的姑娘,在这种礼教森严的时代,就更得矜持了,哪怕没有父母长辈的管束,老这么盯着外男看那也是不对的。

    而被她数次盯着看过的傅凉枭,早就感觉到了,等她走后,愉悦地扬了扬唇,第一次意识到自己这张脸还能有这么大的作用。

    他能说自己是想用实际行动打动她而不是用脸的吗?

    不过,脸能得她喜欢,那是脸的荣幸。

    ——

    第二天,杜晓瑜照常起得早,推开门准备先活动活动筋骨,就看到傅凉枭早起来了,不仅起来,还猎了一只野兔和另外一种杜晓瑜叫不上名儿的动物。

    她大吃一惊,忙走过去,“阿福哥哥,这都是你猎的?”

    傅凉枭点头示意。

    杜晓瑜急了,“那你是什么时辰起来的啊?”

    傅凉枭用眼神说起多早都没事。

    “我看看你的伤口。”杜晓瑜第一时间将他胳膊拉过来掀开衣袖,见到包扎着的潮蓝布已经被鲜血给染红了,她顿时又气又恼,“你怎么不听话呢,这伤口都还没好就去打猎,这下好了,更严重,要再这么下去,可就真好不了了。”

    傅凉枭其实很想听媳妇儿的话,可是她剩下的时间不多了,十多天的时间,她上哪找剩下的那几两银子?所以他必须赶早去打猎,虽然伤口再次裂开还出了血,可好歹猎了一只花脸獐,这个可比野兔野鸡来得值钱。

    十两银子,他动动手指头就能拿出来给她,可是那样一来,还有什么意思?

    他要的,是从艰苦的乡野生活中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踩长大的筱筱,而不是被金钱遮蔽双眼,被富足日子养歪没了本心的筱筱。

    前世遇到她,是在他登基以后,虽然她是他甘愿为她空置后宫的唯一之妻,可是对于她的过去,他知之甚少,换句话说,哪怕筱筱亲自告诉他,他也顶多是觉得心疼,而不会有什么感同身受。

    好在上天有眼,给了他重来的机会,那么这一世,他会把自己本身所有的荣华富贵都清零,陪她从无到有,体会挣到一个铜板的欣喜,体会能吃饱饭的开心,体会有新衣服穿的满足。

    杜晓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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