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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田种良缘-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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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个人的礼物都送到了点上,足以见得丁文志的用心。

    杜晓瑜很是欣慰,自己竟然能有这么一个哥哥,温文尔雅,隽秀端方,实在是大幸。而且她总有一种预感,丁文志将来一定能有一番作为。

    丁里正把烟斗收好之后回到堂屋,问丁文志,“啥时候启程去京城,定好日子了吗?”

    丁文志点头道:“定了十月初,我还能在家待几天。”

    胡氏高兴坏了,“如今九月中旬,距离十月初还有半个月的时间,文志啊,打从明儿起,你只管好好待在家里温书,娘天天给你做好吃的。”

    杜晓瑜忍不住笑出声,“娘,二哥本来就不是贪嘴的人,哪里吃得了那么多好吃的,你可别把他给撑坏了。”

    胡氏嗔道:“胡说,你二哥去府城一趟都饿瘦了,可不得多吃些好的补回来么,我明天就早早起来杀鸡,好好弄几桌菜,请乡邻们来给你二哥接风。”

    “行。”杜晓瑜道:“到时候啊,我们也早早过来帮忙,一定帮您把这接风宴弄得风风光光的。”

    胡氏高兴地去给丁文志做饭了。

    杜晓瑜看向丁文志,问道:“二哥,跟你一起的那些同窗,有没有考中的?”

    提起这茬,丁文志脸上多出了几分遗憾,叹气道:“可惜我们一行六个人,只有我和王辉两个考中,其他的都落榜了。”

    杜晓瑜又问,“那王辉有没有机会跟你一起去京城?”

    “他去不了。”丁文志道:“每个州府只有一个名额能入国子监,汾州的名额已经被我占了,其他人便都去不了。”

    整个汾州上下那么多县城村镇的学子,丁文志能脱颖而出,可见王院首看重他不是没有道理的。

    而身为妹妹,杜晓瑜此时此刻打从心底里为他感到骄傲。

    丁文章也是兴奋得不行,哪怕听不懂,也非要拉着丁文志跟他说说去了府城的事,尤其问他考场上是什么心态,放榜的时候看到自己摘了案首激不激动云云。

    廉氏要看着丁安生,走不开,杜晓瑜便起身去帮胡氏做饭。

    傅凉枭一直安静坐着,听丁文志慢条斯理地跟他们讲他去府城这一路上发生的事,本来挺枯燥无味的,但是被他那么耐心又详细地一描述,让人听起来就格外的舒心有趣。

    傅凉枭看着眼前这位未来自己手底下的重臣,心中颇为满意。

    晚饭过后,众人又齐聚一堂说了好久的话,直到夜深才散去。

    第二天,杜晓瑜带着水苏和静娘早早就到了老宅帮忙。

    廉氏把孩子扔给丁文章,也亲自来了。

    有这么多人,就没再麻烦乡邻们,只是去借了桌子和长凳。

    丁里正今儿高兴,不仅杀鸡,还宰了一头羊煮上,傅凉枭一个人进山猎了一头山猪拖回来。

    这下好了,腊肉,鸡肉,羊肉和野猪肉都有,一共摆了七八桌,每桌上都放了一大盆山猪肉和羊肉。

    毕竟是白头村目前唯一的一个秀才,相邻们来做客出手都挺大方,尤其是卖了地给杜晓瑜做长工的那些人家,家家都挣到钱了,送礼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寒碜地送些鸡蛋白面,而是直接花钱去镇上买的礼品,有送砚台的,有送笔墨的,也有送补品的。

    总而言之,都是有些分量的礼物,当然他们也不全是为了显摆,丁文志到底是白头村的大才子,而且是知府大人保送去国子监的人才,将来没准真能出人头地,那么他们现在就巴结着总没坏处,巴结得好了,以后说不定能跟着沾沾光捞点好处。

    丁文志原本是不肯收这些礼的,可是乡邻们坚持,丁里正只好出面替他照单全收了。

    之后,乡邻们被安排到桌子上吃饭。

    一看到那足分量的羊肉和山猪肉,众人心里的第一感想就是:今儿这钱没白花。

    一顿接风宴,众人吃得心满意足。

    丁文志也收到了来自乡邻们的各种祝福,尤其是跟丁文志在一桌的丁二庆,因为喝高了有些上脸,便一直不停地跟丁文志说话,夸他如何如何的有出息,去了国子监要更加努力云云。

    丁文志并不觉得烦,安静地听着,时不时应两句。

    丁里正也没多说什么,只是劝丁二庆少喝两口。

    丁二庆对丁文志的态度,丁里正都明白。

    小时候家里穷,只能供得起一个人念书,聪明伶俐的丁二庆把机会让给了性子温吞的哥哥丁大庆,只可惜丁大庆一再地落榜,什么都没考上,再加上后来爹娘在旱灾中活活饿死,更是泯灭了丁大庆的读书之心,只好把希望寄托到下一代人身上。

    而丁文志,就是他们整个丁家的希望。

    丁里正还知道,二弟虽然没念过书,可他心里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朝一日能举家搬出大山,去过几年山外人的舒坦日子。

    丁大庆心中有愧,所以一般的小事情上,他都不忍心跟丁二庆计较。

    再则,丁二庆只是对于丁文志读书的事情执着了些,要说心眼有多坏,那倒未必,他心直口快,很多时候办起事来比性子温吞的大哥要爽利得多。

    而上一辈的事,丁里正从来没跟丁文志说过,就是怕他心理压力过大,好在这个儿子十分的孝顺听话,读书用功,也争气,这么快就考上了秀才老爷。

    长辈们吃酒席话特别多,速度又慢,杜晓瑜懒得等,吃完就挪往一旁去喂丁安生,让廉氏能好好吃个饭。

    喂了饭,丁安生便困了,杜晓瑜将他抱到丁文章夫妻以前住的屋子里,给他盖上被子以后轻手轻脚地出了门。

    村里有个姑娘神秘兮兮地把杜晓瑜叫出去,往她手里塞了个荷包,红着脸道:“晓瑜姐,麻烦你帮我把这个送给丁二哥好不好?”

    杜晓瑜记起来了,这姑娘以前跟香桃很是要好,名叫李惠。

    今日之前,杜晓瑜只是觉得这姑娘大概是因为跟香桃玩得来,所以每次都陪着香桃来丁家帮忙。

    如今看来,她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呢,难怪有好几次杜晓瑜都见她站在天井里东张西望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却原来不是丢了什么,而是在看丁文志回来没有。

    不过这荷包嘛,杜晓瑜再傻也知道是什么意思。

    她摇摇头,将荷包送回李惠手里,说道:“不是我不帮你,而是这种代表心意的东西,让人转送就没什么意思了,我二哥过段日子就要上京读书了,你若是真对他有意,要么,自己去找他,当面把话说清楚,求个结果,要么就别说,默默藏在心里,就当什么都没发生过,否则你这样让我帮忙,我也很为难的。”

    李惠咬咬唇,接过了荷包,脸色更红了,小声说道:“还是谢谢晓瑜姐的提醒,那……那我再想想吧!”

    杜晓瑜望着李惠走远的背影,无奈摇摇头。

    私心里,她并不希望二哥跟李惠在一起。

    不是说这姑娘不好,而是她觉得二哥值得更好的。

    但如果二哥也对她有意,那人家就是两情相悦,杜晓瑜即便作为妹妹,也不便多说什么,自然要笑着祝福。

    只不过,杜晓瑜觉得“门当户对”更重要。

    倘若二哥在考上秀才之前就已经成了婚或者是有了意中人,等他一考上秀才就嫌弃糟糠之妻,或者为了攀附权贵靠着贵女上位而辜负了自己曾许诺过的姑娘,那么这样的陈世美,自然不值得她操心。

    可如果二哥在考上秀才之前既没有成婚,也没有意中人,那么二哥就有权利挑选更好的姑娘,因为二哥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他将来还会遇到很多人很多事,娶一个什么都不懂的乡下姑娘,等有一天二哥做了官,他这位嫡妻既不能给他撑场面,又不能帮他打理好后宅。

    二哥总不能在外面劳累了一天回家以后还得亲自来操心后宅的那些琐事吧?

    要真那样,只怕再深厚的感情也会被一点一点消磨殆尽,到最后只剩互相怨怼。

    不过杜晓瑜虽然心里这么想,嘴上却并没有劝说过丁文志什么。

    丁家散席过后,李惠壮着胆子把丁文志约到了河边。

    丁文志到的时候,李惠已经等候好久了。

    “李姑娘,你找我有什么要紧事吗?”不管何时何地,不管有没有外人看着,丁文志对于姑娘家总会保持着一定的礼貌距离,问句话也充满了温文尔雅的气息,不急不缓。

    李惠小脸微红,紧张地将自己精心绣制的荷包拿出来,“丁二哥,这是我亲手做的荷包,送……送给你。”

    丁文志低眸看了一眼,那荷包上绣着一株兰花,针脚很细密,看得出来是用心做的。

    “李姑娘的心意,我心领了。”

    这就是委婉地拒绝了。

    李惠一下子煞白了脸,眼眶有些湿润,“你不喜欢吗?”

    丁文志道:“我从来不佩戴荷包,以前我娘给我做过几个,我都没用,到现在还原封不动地放在柜子里呢,姑娘这么精致的荷包,应该送给懂得佩戴的人,要是送给了我,一准又被我扔在柜子里,几年都不会翻出来看一眼。”

    李惠脸色更苍白了,甚至浮现了几分绝望之色。

    “若是再没别的事,那我就先告辞了。”丁文志说完,直接转身走人。

    以前他一直沉迷读书,又是在县城,基本很少回来,竟然不知道李惠会对自己有意。

    刚才那番话,如果还有别的能替代,他一定不会说,毕竟太伤人,可是那小小的荷包关乎着一生的幸福,他不得不重视。

    他对李惠无意,李惠也不是他喜欢的类型。

    既然不可能,那还是不要给她任何希望的好,提早把话说绝了让她死心另寻良人才是为她好,否则话说得太过模棱两可,会让她觉得自己还有机会,没准往后还是会将心思花在他身上,这么做的结果,只能是伤了她自己。

    丁文志回来的时候,杜晓瑜假装什么都不知道地问:“二哥刚刚去哪了,我到处找你都找不着。”

    丁文志避重就轻:“小妹有什么事吗?”

    杜晓瑜道,“昨天晚上我把那些医书带回去让静娘念给我听,发现里面的东西对我真的太有帮助了,想再次对二哥说声谢谢。”

    丁文志宠溺一笑,“你能喜欢就好,回来的路上我还担心你会觉得我是欺负你认不得字呢!”

    “哪能呢?我知道二哥是为了我好,二哥放心,今后我会更加努力跟着静娘认字的,绝对不让你失望。”

    丁文志道:“其实小妹不必这么勉强自己,你要实在学不了,让静娘念给你听就是了,我只希望你能开开心心地过日子。”

    “又能读书识字,又能学到医书里面的东西,我当然开心啦。”

    望着杜晓瑜那副喜笑颜开的模样,丁文志涌到嘴边的那些话又咽了回去。

    虽然他深知小妹打小就在白头村长大,是个命苦的,可自从她来到他们家,他就觉得她与别的姑娘不一样。

    就拿认字学医术这件事来说,在村里别的姑娘看来,她们早晚有一天是要嫁人的,这些东西学了没用,可是小妹不同,她从来不会觉得姑娘家学认字念书是在做无用功。

    况且,小妹学这些东西并不是为了显摆,而是为了更好的发挥作用,地里的那些草药就能说明一切了。

    没从丁文志嘴里撬出什么来,杜晓瑜便不再继续追问了,不过看丁文志这样子,她已经大概猜出来李惠并没有成功把荷包送出去。

    说实话,丁文志没有收下荷包,杜晓瑜心里是觉得欣慰和庆幸的。

    只要没收就好,等以后到了京城,还有的是好姑娘等着二哥,目光必须放长远了。

    今年雪来的晚,十月初的时候还只是冻手冻脚,并没像去年那样飞雪如筛糠。

    这半个月内,丁文志也不是成天闲在家里,要么镇长亲自来恭贺,要么县衙来人请秀才老爷去坐坐。

    总而言之,丁文志这个汾州小状元成了渔阳县的香饽饽,谁谈论起来都要竖个大拇指。

    半个月就这么过去了,丁文志不得不按照跟知府大人的约定收拾东西准备上路。

    胡氏舍不得儿子,跑去房间偷偷抹泪。

    丁里正放下烟斗,把床头他锁了很多年的那个脱漆匣子抱出来开了锁放在桌子上。

    匣子打开的时候,丁文志看到里面全是银钱,有铜板,有碎银,也有面值三五两的银票。

    这个匣子丁文志知道,是他爹攒钱用的,匣子里面,是爹娘这么多年攒下来的全部积蓄,他看着丁里正又苍老了几分的容颜,喉咙一紧,忽然湿了眼眶。

    丁里正把匣子交给他,“这里面有百十来两银子,你收好,路上省着点儿用,等到了京城再给家里来封平安信,要是钱不够花了,就跟爹说,爹会想法子给你带钱的。”

    丁文志眼眶中闪烁着泪花,却一滴也没有落下来,只是低下头,唇瓣紧紧抿着。

    “爹,路上的盘缠我有,这些钱是你和我娘攒了半辈子才存下来的,留着吧,家里总有要用得着钱的地方,别老是麻烦小妹,她还只是个小姑娘,瘦弱的肩膀扛不起那么重的责任。”过了好久,丁文志才说。

    丁里正坚持道:“原本这些钱就是给你大哥和你留的,但是前些日子我提起给你大哥盖房子的时候,闺女死活不让,说宅子里住的好好的,还盖房子干啥,索性,我便把所有的钱都给你,这钱算上你大哥的一份,等以后你有出息了,再还给他也一样。”

    “爹。”丁文志还想再说什么。

    “别说那么多外道话了。”丁里正将匣子往他跟前一推,“收下吧,爹娘在家里等你回来。”

    丁文志推脱不掉,只好用布把匣子里的铜板,碎银和银票分开包起来。

    离开的时候,全村人都来送。

    杜晓瑜站在村口的沙枣树下,等丁文志走过来才叫住他,“二哥。”

    丁文志面上露出笑容,“小妹,你怎么起这么早?”

    杜晓瑜道:“晓得二哥今天要走,不敢贪睡呢!”

    丁文志摸摸她的脑袋,轻嗤,“油嘴滑舌的小丫头。”

    杜晓瑜吐吐舌,片刻后回归正题,“我听人说,京城物价很高,是真的吗?”

    丁文志迟疑着道:“我没去过京城,但是听人说起过,京城的东西的确是比我们这些小地方的要贵多了。”

    杜晓瑜眼眸微闪,“我原本是寻思着给二哥送点特别的东西的,可是听到你说京城物价贵,我便想着送什么都没有送银子来得实在,这些钱你拿着,去了京城好好读书,不必挂念家里,我会替你孝敬照顾爹娘的。”

    她说完,把那五百两的银票拿了出来,直接递给他。

    丁文志眉心一蹙,往后退了一步,声音透着不容拒绝的冷,“小妹这是做什么?”

    杜晓瑜了解丁文志,他是个很有原则的人,不会轻易受人恩惠,更何况她还是个女儿家,她给的银票,他就更不可能收了。

    “我知道二哥手里有公家的补贴,出门前,爹娘一定也给了你不少银钱,但他们给你的都是无偿的,我给你的这些,只是借你。”

    “借?”丁文志紧绷的脸松缓了几分。

    “对。”杜晓瑜郑重地点点头,“借你五百两,等你将来飞黄腾达了,记得还我,我可是要算利息的。”

    丁文志站着不动,神情犹豫。

    杜晓瑜主动把银票塞他手里,“想必二哥心里也是清楚的吧,此去京城路途遥远,一封家书几个月才能回来,要想跟我们联系,何其的艰难,如果你真的遇到了什么事急需用钱,到时候举目无亲,你找谁去?”

    丁文志抿着唇。

    杜晓瑜继续道:“二哥,收下吧,这是小妹的一片心意,再说了,刚刚就已经挑明这些钱只是借你,等你以后出息了,再还给我就是了。”

    丁文志最终收下了那五百两银票。

    小妹说得对,京城里是非多,保不齐自己真会遇到急需用钱的事,有个防备也好,免得到时候手足无措。

    至于这些钱,他知道小妹是为了让自己收下才会编造理由说借给他,不过他一定会努力读书,将来连本带利地还给她。

    丁文志离开后,傅凉枭让芸娘跟上去暗中保护他。

    如果他没记错,前世丁文志在入京途中遭遇了山匪抢劫,身上银钱被全部劫走不说,他的右手小手指还被劫匪砍断,没有人去问他在入京途中经历了什么,国子监那些学生把他缺了一个手指这事儿当成笑话的倒是不少。

    而这件事,也是在傅凉枭当政后期,四十五岁的丁文志入内阁的时候他才无意中看到并询问的。

    送走了小儿子,胡氏的心情几天都没缓过来。

    丁里正也沉默了不少。

    新宅这边倒是没看出多大的异样来,毕竟每个人都有事情要忙,一忙起来就忘了伤感了。

    傅凉枭和丁文章要进山砍够一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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