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纣临-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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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之后,我就成了个流浪汉——无家可归,没有合法的身份,有的只是一个又一个虚假的身份,和一份又一份没有任何劳动保障的临时工作。
也许是命运跟我开了个玩笑,在我的家人们死去多年后,我的身上觉醒了一种超能力——一种可以让时间倒流的能力。
然而,这个能力是有诸多限制和代价的,无论我有多想,我都无法回到某个能让我和家人团聚的日子……
但没关系,至少,我还能像我的家人们期待的那样——当个英雄。
即便我的所作所为不会被人所理解,不会受到感激,甚至会因此受到误会、仇恨和追捕,我也会坚持下去。
是的,这种生活很糟糕,但我又能说什么呢,只能怪自己“运气不好”吧。
第一章 上午八点
枫叶郡,并不算是个很适合居住的地方;你要是问其他郡的人,他们对枫叶郡的印象是什么,得到的答案基本上就是……很远,很冷。
若是这个世界某天爆发了丧尸病毒,枫叶郡或许是个好去处,毕竟那里有很多地区冷到丧尸都过不来,而且那里也有足够的鱼可以吃。
但在眼下这个全球一体化的世界,愿意从其他地区迁徙到枫叶郡的人是不多的,以至于这片将近一千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愣是只有一亿不到的常住人口。
地广人稀,自有其好处,但也会存在些问题;就拿抢银行这档子事儿来说吧,如果你把作案地点定在一个人口不那么密集的城市或城镇,那么好处就是……警报响起后,赶来对付你的警力会比较少,而坏处则是……由于路上的车也比较少,摆脱警方的追击将会很难。
对于燕无伤这种经验丰富的老手来说,优势,他自会利用,而那些不利的因素呢,他会想办法去克服。
在事先进行了多次侦查、制定了周密的计划后,最终,他把目标定在了一家位于基奇纳(Kitchener)市中心的联邦储蓄银行。
行动的那天,是2218年秋天的一个周五,日期刚好是——13号。
燕无伤和他的队伍就计划在这个“黑色星期五”的下午展开行动……
不过,关于这天的故事,还得从早上说起。
……
是日早晨,八点整,基奇纳某警局中。
当罗宾逊探长走进侦讯室时,坐在里面的那个男人连看都没看他一眼。
探长的心里当即就在嘀咕:这八成是遇上了一根难啃的骨头。
当然了,罗宾逊也不是省油的灯……尽管没有接受过任何相关的专业训练,但他仅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也稳坐局里头号儿审讯专家的交椅。
啪——
来到桌边后,罗宾逊二话没说就把自己的配枪拍在桌面上,紧接着,他又拍下了一支I—PEN和一包已经抽了几根的烟。
待把这些东西都放下后,他才脱下了外套,将其挂在椅背上,跨步落座。
“不会抽,谢谢。”就在罗宾逊准备开口说话的前一秒,坐在他对面的、双手被铐在椅背上的那个男人突然就说了这么一句。
闻言,罗宾逊愣了两秒,把已经到嘴边的那句“要烟吗”给咽了回去,转而说道:“自作聪明可不是种讨人喜欢的品质。”
“我来这儿并不是为了和你搞好关系的,连姆。”男子抬眼看向了探长,如是回道。
这一瞬,罗宾逊的神情变了。
是的,他的名字的确是叫连姆——全名连姆·威廉·罗宾逊;问题是……眼前这个和他素昧平生的男人,在他还没开始自我介绍前,是怎么知晓其名字的呢?
“我们认识吗?”数秒后,探长恢复了冷静,因为他迅速想到了一个解释——这个人以前可能被他逮捕过。
这是个十分合理的猜测:罗宾逊已是个老警察了,其经手/负责的案件不下百件,而他亲手抓过的犯人也是不计其数……从街头混混、到黑帮大佬,从无良骗子、到职业杀手……罗宾逊自然不可能把每个犯人的脸都记住;但是,那些被抓的家伙,没准还记得他。
“至少在另外三个平行宇宙里,我们已经认识了。”男子回道,“在这儿嘛……估计马上也要认识了。”
“哼……”若是别的警员,听到这种话八成就要拍桌子翻脸了,但罗宾逊不同,他没有动怒,只是冷笑一声,接道,“你这又是何必呢?宋先生……我知道,你说这种莫名其妙的废话,无非是打算激怒我、装疯卖傻、或者是拖延时间……”他从桌上的烟盒里拿出一支烟来,搁进嘴里,边点烟边道,“但你我都清楚,以你的情况,连请律师和打电话的权利都是不存在的……把审讯搞得一团糟,最后吃苦头的还是你自己。”
他抽了口烟,并在这几秒间凝视着对方的脸,毫不避讳地捕捉着“犯人”心理上的破绽。
“呋——”数秒后,罗宾逊悠然吐烟道,“我就挑明了跟你说吧……我现在就可以把你扔回缉押室去,等到文职人员把手续办妥了,我就把你移交给看守所的人,那之后的事情就与我无关了,而我那样做的后果会是什么呢?”
这个问题,罗宾逊本来是要自问自答的,但就在他张口要把后面半段话说出来时,被他称为“宋先生”的男人却抢先接道:“一周之内,我会带着一份写着‘拒绝提供任何证词’的文件、在一名联邦政府指派的九流律师陪同下出庭受审……而对我提起公诉的检察官,则会带来一份记录着‘我把人推下地铁轨道’场面的视频录像、几十个目击者的证词、以及若干名被害者的家属和朋友。不出意外的话……在一套不到一小时的标准流程后,我就会被宣判死刑。”
罗宾逊呆住了。
他的震惊并非因为这段话本身的推理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对方所说的这些,和他脑中构思的内容几乎一模一样,无论用词、语序、甚至停顿都一样。
“我不知道你在玩儿什么花样……”又过了片刻,罗宾逊的面色变得阴沉下来,“但你最好别再试探我的底线。”
“我没那个打算。”那男子又道,“我早已经试探过了……且不止一次。”他顿了顿,“我得说,你是个好警察,连姆,但你同时也是个顽固的人,所以这次我打算放弃试探,直接跟你摊牌,希望你能理解、并相信我。”
“哦?”罗宾逊挑眉道,“那我倒要听听……”说话间,他已将桌上的I—PEN展开,划了几下屏幕,并将一张男青年的照片定格在了屏幕上,展示在了对方的眼前,“……你为什么要谋杀一个和你没有丝毫关系的年轻人呢?”
“你知道蝴蝶效应吗?”男子又一次避开了正面的解答,而是用反问了一个问题。
“知道。”罗宾逊回道,“但我不懂这和你的行为有什么关系。”
“我说下去……你就懂了。”男子接道,“哦,对了,在此之前……我可不姓宋,你们在我身上搜出的证件是伪造的;我的真名叫‘薛叔’,没错……就是叔叔的叔。”
第二章 LINE ONE
吉姆·贝克尔是个很受欢迎的人。
在基奇纳远山高中,你只要提他的名字,没有人会说不认识。
今年高二的他,是远山高中冰球队的头号明星,不但本人生的英俊高大,其家境也是十分优渥。
他的父亲是学校的校董,母亲则是PTA(即家长教师协会)主席,虽然他家还算不上是什么超级富豪,但无疑也属于少数的富人阶级。
平日里,贝克尔穿的用的都是奢侈品,结交的朋友也都是那些“酷孩子”;他的女友不是火辣的啦啦队长就是人设完美的小公主;他就算不怎么努力学习,任课老师也不敢给他不及格;而且他每周都要组织一次派对……至少一次。
可以说,贝克尔过的,是无数人认为只存在于幻想中的高中生活。
对一般的学生来说,贝克尔所拥有的那些事物,只要他们能拥有其中的一样,就已很开心了。
但是,拥有着这一切的贝克尔本人,却并没有感到满足。
因为他从来没有体会过一无所有的感觉,所以他并不觉得自己享受到的这些有什么大不了的;因为他早已习惯了拥有一切,所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能从中获得的满足感也只会递减。
这是人的本性,也是欲望应有的特质。
有时候,站在高处,并不会让你的眼界更开阔。
贝克尔……就是个很好的例子;他生来就占有比一般人更好的各种资源,但他显然没有将其利用在对的地方。
和许多高中生活“艰难”的人不同,贝克尔很快就适应了他那轻松的、“完美”的高中生活,于是,他把自己那些过剩的精力和时间,都花在了追逐“新的刺激”上。
起初,他做的都是些恶作剧和校园霸凌的勾当;这种事做多了,自然就会有“玩过界”的时候,好在他的父亲在当地也算有点儿势力,大部分能用钱去摆平的事情都帮他平了。
虽然出事后父母还是会责备他,但那和来自外界的惩罚显然是两码事……也正因如此,并没有为自己的“越界”行为付出什么代价的贝克尔,开始变本加厉。
他在暗网上找到了一个专供像他这样的二世祖交流的秘密聊天群,在那个群里,有很多个人和团体都会分享自己寻找“刺激”的方式——哪种违禁药品又high又不会上瘾、哪里有不限年龄的地下夜店、如何掩盖自己的犯罪行为……类似的信息充斥着这个群。
尽管进群时交了大量的“入会费”,但贝克尔一点都不后悔,因为里面的聊天内容着实让他大开眼界;当他听着别人兴致勃勃地讨论某个只供“公子王孙”们参与的豪华赌博游戏时,他才意识到了自己根本算不上是什么“精英阶层”;当他听说一个本来也不怎么缺钱小团体靠着一个真人虐杀直播秀随随便便就赚到了上亿赌资时,他才明白自己以前玩儿的那些只能算是过家家酒……
就这样,从另一个角度“开阔了眼界”的贝克尔,仿佛“顿悟”一般,在“学坏”这条路上一去不回。
进群一个多月后,他就带着自己的狐朋狗友们跟一些当地的“药贩子”搭上了线;他们开始在派对的饮料中“加料”,然后让一些并非是学生的“消费者”把女学生带进房间乃至带回家……
大部分受害人,都迫于贝克尔家的势力、或“道儿上”的势力、或者因为被拍了视频……最终选择了沉默。
于是乎,屡屡得手的贝克尔把这项“生意”越做越大,在道儿上也有了一定的名气;当然了,比起钱来,他更享受的是在人前报出名字后立刻有人表示“知道这号儿人物”的那种优越感,以及在那个聊天群里炫耀自己的“事迹”时的那种份得意。
今天,又是周末,周五的夜晚,自是一个“派对夜”。
由于在自己的学校和附近几所高中都已有了些风言风语,贝克尔现在已很难邀请到附近学校的漂亮女孩儿来自己的派对了,所以,他现在每个周末都要去做一件事——发传单。
可定有人会质疑,这年头为什么还用发传单这么原始的方法去请人呢?而且就算要发传单,也没必要由贝克尔亲自去吧?
其实原因很简单……首先,选择发传单这个形式,可以限制信息流传的区域;贝克尔当然知道把信息发到网上可以让更多人看见,但这样他就会面临一个问题——比方说,这次派对召开的地点附近有A、B、C、D、E五所高校,他要是在网上发布邀请公告,那今晚这五所学校都会有人来,“受害人”也就平均分布了……尽管这些人不会报案,但她们事后很可能会警告或暗示同校的女生这派对有问题……这样一来,本周末没过,这五所学校的“货源”就得断绝。
而若是发传单呢?贝克尔就可以有选择性地每次只邀请一到两所学校的人;今天坑完了A、B两所学校、明天再去C和D,即使有些学生会通过社交媒体去分享派对的消息、吸引来一些他校的人,但那宣传力度也是十分有限的,远不及组织者直接发布消息来得有效……他这么操作,就至少能在一个地区用同一个派对场所维持一个周末了。
那么,发传单这事儿又为什么要贝克尔自己出马呢?
其一,其他人周五还在上学呢,而他逃课也没人敢管;其二,他的学生形象可以帮他很轻易地混进任何一所高中或大学;其三,前文也说了,他生得高大英俊,再加上他那一身名牌,自然更容易请到人。
综上所述,这天一早,贝克尔就按计划出发了。
他先把自己的跑车停在了学校的停车场,然后拿上一个背包,小跑着就出了校门。
穿过了两个街区后,他就走进了地铁站。
贝克尔今天的目的地是市中心附近的两所高校,计划是上午下午各去一处,放学前再返回自己的学校开车回家。
而贝克尔所不知道的是,自己其实在出校门前就已经被跟踪了。
跟踪他的是一个叫亚当斯的男生,是他的同校同学。
当然了,贝克尔并不认识亚当斯,因为亚当斯只是个小人物,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高中生——他对前途感到迷茫、对学习感到无力、想要扮酷却总是弄巧成拙、觉得自己叛逆不羁但本质上也是庸人一个。
要说亚当斯有什么特别在乎的事,那应该就是自己的女朋友了;对他这个年纪的人来说,恋爱有可能是大于一切的……或许多年后他回忆时会发现自己其实也并不怎么喜欢对方,但在当下,他的眼里就只有这一件事。
荷尔蒙就像一锅沸水,当你的理智浸泡在里面被烫得嗷嗷直叫时,你很难做出应有的判断。
亚当斯现在面临的就是这种情况,不久前,他的女友在去过了贝克尔的派对后就变得沉默寡言、慢慢和他疏远,而他激烈的追问换来的也只是无言的哭泣。
在这种情况下,亚当斯完全没有想过求助于成年人,他甚至没有尝试对这种状况做任何靠谱的推测……虽然以他的智商也未必能想到究竟发生了什么。
反正亚当斯就认准了一件事——女友的变化必定和贝克尔有关。因此,从几天前起,亚当斯便开始暗中观察贝克尔的行动。
今天早晨在停车场,他发现贝克尔背着个包鬼鬼祟祟地离开了学校,就跟了出来。
他跟着贝克尔上了地铁,乘车到了市中心,一路步行到了一所高中,还跟着对方混了进去。
他看着贝克尔在别人学校的走廊里、储物柜上张贴传单,在课间休息时给学生们发送传单;随后,又跟着贝克尔离开了那所学校,再度上了地铁。
仅乘了两站后,他们又到了另一所高校。此时正值午休时间,贝克尔又是很轻易地混了进去,把他在上一所学校里做的事又做了一遍。
但这次,贝克尔引起了一名教务人员的注意,对方上前问了他几句,就发现他并不是本校的学生,接着就要追问他到底是从哪儿来的……
贝克尔可不想在这儿惹麻烦,在事态变得严重前他便赶紧开溜了。
高中冰球队的主力没理由被一个人过中年的文科教师追上,贝克尔很顺利的跑掉了,并在逃跑的过程中……察觉了亚当斯的存在。
贝克尔很快就意识到,这个人是自己同校的同学,继而推测出对方从早上就一直跟着自己了。
向来就是校园一霸、如今已是犯罪者的贝克尔自不会被区区一个同龄人吓倒,何况那人还是在他这“地头蛇”地盘儿内的一个学生。
跑了一段后,贝克尔故意拐进了一条小巷中,亚当斯生怕跟丢、赶紧跟上,结果在转角处被堵了个正着。
身形壮实的贝克尔一个箭步上前,就用手臂抵住了亚当斯的咽喉,将其顶在了墙边。
他问亚当斯为什么跟踪自己,而亚当斯反过来质问他对自己的女友干了什么,并威胁要告发他;两人说的事基本不在一个频道上,但这并不妨碍他们起争执并且快速升级为打斗。
他们从小巷的巷头厮打到巷尾,最终,还是贝克尔占了上风……面对已经站立不稳、踉踉跄跄的亚当斯,贝克尔猛挥一拳,打得对方错步后退、仰身倒下。
下一秒,伴随着一声刹车的嘶鸣,一辆满载着小学生的校车便从突然横倒在路肩外的亚当斯身上压了过去。
对于这种大型车来说,在行驶中猛打方向盘加猛踩刹车是很危险的,再加上亚当斯这么一个大活人垫在了一侧的轮胎下……当时就引发了一场侧倾打滑的事故。
这还不算完,就在校车打滑的同时,刚好有一辆明显正在超速的黑色SUV从反向车道上疾驰而来,面对忽然斜杀过来校车,对面的司机也是猝不及防。
霎时,一次惨烈的撞击不可不免地发生了。
巨响过后,校车侧翻滑行,而SUV则是严重变形、变成了那种被挤压过的罐头形状。
看到这一系列连锁事故的贝克尔已经是惊呆了,但接下来的一幕,却是让他吓得尿了裤子。
就在两车撞击后的五秒左右,但见……某种尖锐的爪状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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