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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老天爷的亲孙女-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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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欢虞看着老爷子离开的背影,昂着下巴,强撑着自尊,可眼底却闪烁了一丝不安。
  但郝欢虞最后的犹豫到底还是打消了。
  当她那因与郝明忱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如今身处国外的母亲特地千里迢迢的赶了回来,并提出要带她离开的时候,郝欢虞顿时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一般,猛地跳了起来,激动道,“走?我才不走呢!我必须要留下来,我要嫁给方启文,然后辅佐他,帮助他,让他更加成功。我要让郝欢颜看看,我郝欢虞能过得比她要好上百倍千倍!”
  郝母眉头紧皱,“欢虞,你别胡闹了。我听你爷爷说了,那个方启文不是什么好东西,你跟他在一起不可能得到幸福的。”
  可郝母的一再劝说却反而如同火上浇油,让郝欢虞的怒火与膨胀的野心越烧越旺。
  她闻言冷笑,“幸福?我不需要什么幸福,我只想要钱,地位还有能把郝欢颜这个贱人死死地踩在脚底下的权势,这些对我而言才是毕生的追求!”
  郝欢虞的执拗让郝母彻底无言以对,只得留下一笔钱,用作女儿的嫁妆,然后叹息着再次离开华国。
  ———————————————————————————————————————
  可现实远比郝欢虞天真的想象要残忍的多。
  婚后,忌惮着郝家的势力,一开始的时候,方启文对她还不错,回家也算勤快。
  但渐渐地,郝欢虞时不时的无理取闹,以及她好似疯魔般的对他的鞭策和施压以及试图与华旗银行财团作对的愚蠢行为很快让方启文产生了厌倦感,甚至是厌恶,转而投向别的温柔乡去寻找安慰。
  丈夫的漠视与出轨让自视甚高的郝欢虞痛不欲生,她怒气冲冲赶走了数个与方启文有染的女人,结果不仅未能挽回丈夫的心,还反而让他对她更加憎恶,原本勉强一周回一趟家的频率越发的减少了,甚至有时一年郝欢虞都未必能和方启文说上一句话。
  不是没有人劝郝欢虞跟方启文离婚,重新开始新生活,可她为了自己那可笑的追求而与亲人决裂的任性已经让她再没有了退路,而她高傲的自尊也不允许她有退路,只得硬着头皮强撑下去。
  “所以说,人还是得脚踏实地啊。”
  许久以后,听说了这一切的郝欢颜一边吃着甜品,一边摇头笑叹道,“爱慕虚荣不算什么大错,但若是不仅爱慕虚荣还看不清自己,鼠目寸光,妄自尊大那就是错上加错,最后只会输得一败涂地。”
  坐在对面与她老友相聚的凌亦淼也笑了,“这不正是你所希望的么?”若非郝欢颜的暗中操控,方启文这个人根本不可能出现在郝欢虞的相亲人选名单上。
  郝欢颜笑容更深,“可真正作出选择的人不还是郝欢虞吗?如果她没有那么贪婪虚荣,那么她现在可以过得比谁都好。”要知道,那位她曾嫌弃过的郝老爷子的部下的孙子,现如今可是华国最年轻的团长啊,不仅前途无量而且极其顾家,从他妻子脸上从未褪去的笑容来看,足以体现她现在过得有多幸福,也足以证明郝欢虞的选择有多愚蠢。
  凌亦淼一怔,深深地看了一眼郝欢颜,扶额笑道,“从前世到今生,陛下您果然还是这么爱记仇啊。”
  “我不是记仇,我是怕麻烦。”郝欢颜耸肩,“只有千日做贼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今时不比往日,法治社会,杀人可是要判刑的。既然没办法彻底斩草除根,我就只好换种方法给我那好堂姐找点事发愁,也免得她又闲着没事来找我晦气。”
  “难怪圣人会说这世上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现在看来,果然不假。还好我后面去喜欢男人了,要不然的话……啧啧,封嵘可真倒霉啊。”凌亦淼摸着下巴,小声低喃道。
  “你说什么?”郝欢颜挑眉。
  “没,没,没什么,您听错了,哈哈。”凌亦淼赔笑,又点头哈腰的作了好几个揖,总算把郝欢颜给逗笑了。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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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已入了十二月,也正值《爱情将至》这个节目的尾声了。
  今天便是节目的最后一期了,可一大早,刚起床的郝欢颜就没见了封嵘的踪影,打电话给他他也不接,就在郝欢颜开始着急的时候,门铃突然响起了。
  郝欢颜打开门,就见文秀英和郑挽忆如同两条滑溜的鱼利索的钻了进来,身后还跟着好几个装备齐全的摄像师。
  “姐姐,快去洗漱,我们的节目就要开始了。”热衷于跟郝欢颜捆绑炒作的文秀英今天对郝欢颜是一如既往的热情,她欢快的窜到郝欢颜跟前,用双手推着郝欢颜的后背就往里走,“快点快点,时间要来不及了。”
  搞不清状况的郝欢颜只好满头雾水的把自己收拾好,就在准备出门的时候又被文秀英给拉住了。
  “等等,姐姐,换上这个。”
  看着眼前熟悉而又陌生的校服,郝欢颜顿时愣住了。她无言的接过曾经的高中校服,脸上露出一抹怀恋的笑容。
  “你们怎么弄来这个的?”
  “秘密,到时候你就知道了,有惊喜哦。”郑挽忆故弄玄虚道,嘴角那抹狡黠的笑意却越发的明显。
  郝欢颜的困惑更深,有心询问可这俩姑娘嘴巴闭得死紧,无论郝欢颜怎么威逼利诱她们都不肯说实话,只得暂时作罢。
  换好校服后,郝欢颜还莫名其妙的在文秀英的要求下戴上了一副黑框眼镜,又被她俩拉上了恭候已久的保姆车,一路疾驰后,她们来到了一个郝欢颜曾无比熟悉的地方——实验中学。
  “这里是,我曾就读的高中?我们来这里干嘛?”车里人依旧不答,只是在那儿笑,然后撺掇着郝欢颜赶紧下车。
  郝欢颜无奈,只好扶了扶有些陌生的黑框眼镜,从车上下来,结果没走几步,就被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安灼华给拽住了。
  “欢颜学妹,快走快走!高一(二)班的景廉带人和你们班的封嵘打起来了,快去救场啊!”
  “什么?”
  郝欢颜毫无防备的被安灼华拉着往里跑,周围快速闪现过熟悉的景色,原本迷迷糊糊的大脑也渐渐恢复了清明。
  这条路,这片景色,这个地方,还有……
  听到不远处的喧嚣与吵闹,郝欢颜猛然停下脚步,一双眼睛一错不错的凝视着几米开外正跟人打架的男人……不,是男孩,嘴角的弧度不禁越来越大,直至绽放出无比灿烂的笑容。
  还有,这个我最爱的人。
  今天,是我们初遇的日子。
  各种意义上,真正初遇的日子。

☆、第一百一十二章

  封嵘是s市实验中学高一(三)班的新生,同时也是以本市中考状元的身份进入这所高中的,所以在他刚入校时就得到了各个老师的青睐和同学们的崇拜,一举一动都受到关注和瞩目。
  按理来说,老师关心,同学和善,除了生活清贫困苦一些,封嵘的校园生涯也该是舒心的,可唯独一件事,或者说是一个人却让他尤为在意。
  那个女孩叫做郝欢颜,是封嵘的同班同学。
  不过不同于与她同龄的其他女生们的天真烂漫,活泼开朗,郝欢颜就像是那隐藏在黑暗中的影子,沉默而又内敛,丝毫没有存在感可言。
  开学快一个月了,她却从来不跟同学交流,甚至有好奇的同学主动跟她搭话她也爱理不理的。而且她从不听课,几乎每每刚进教室她就会趴在桌子上睡觉,老师们对此也熟若无睹,从不管她,只是交代课代表以后不用收她的作业了,然后放任自流。
  时间一长,班上就开始传出一些莫名其妙的风声,说郝欢颜脑子有毛病,是个神经病,能进这所学校完全是因为她有一个有钱的“干爹”,硬生生的用钱砸进来的。
  原本这话还没几个人信,甚至还有同学对此嗤之以鼻。可渐渐地,随着郝欢颜越来越奇怪的表现,同学们不信也不行了。
  郝欢颜不爱说话,有时即使说了声音也很小很低或是自言自语的重复一些单调的旁人听不懂的话。而且她行为刻板,就像是被人设定好程序的机器人一般几乎每天都在重复着相似的事情。她还非常讨厌周遭环境发生改变,上次不过是一个同学不小心弄掉了她的钢笔,捡起来后没能摆放在她先前放置的位置上她就动怒了。
  虽然依旧没有说话,可那双连眼镜都藏不住的深黑双眸却迸发出光亮的火焰,那是几乎恨不得吃掉对方的愤怒与焦虑。衬托着她那快要遮住半边脸的长刘海和阴郁的气质,整个人就如同从地狱来索命的恶鬼一般让人胆寒,让人畏惧。
  然而,当年的校园信息闭塞,孩子们能获取知识的渠道除了书本再无其他,怎会了解郝欢颜是患有自闭症呢?就算知道了,依照那时国内偏于保守的风气看来,心理障碍就是等同于神经病。所以在不知不觉中,大家都认同了郝欢颜是个神经病的说法,然后下意识的对她敬而远之。
  可偏偏就是这样的女孩,却让封嵘不知不觉的上了心。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只是无意间一瞥,却仿佛是于前世就镌刻在灵魂的颤栗与熟悉,手指一动,似乎都能感受到月老早早系上的红线,让他的心脏也为之疯狂跳动,从此再也没能忘掉这个女孩。从好奇到关注,从关注到认真,再从认真到总是忍不住去追寻她的身影,这期间的层层转变究其也不过几瞬而已。
  可她却总是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无法自拔,从来都不曾也不愿抬头往前望一眼,所以她恐怕永远都没有发现过,有一个青涩的大男孩悄悄地关注了她很久。
  可郝欢颜的浑然不知却并不代表着旁人会毫无察觉,很快,就有几个经常围着封嵘打转的女生半是开玩笑半是轻蔑道,“封嵘,你为什么老是偷看郝欢颜啊?你该不是喜欢她吧?”
  “哎,你别胡说,封嵘怎么可能会喜欢那个神经病呢!一定是有别的原因的!对不对,封嵘?”
  可女孩的偏帮不仅没能换来封嵘的感激,反而让他眉头紧锁,怒意丛生。
  “她不是神经病。”
  “什……什么?”女孩一脸愕然的看着封嵘,似乎对于他的话难以置信。
  “我说,郝欢颜不是神经病,你们以后绝对不能再这么说她,否则,哪怕我以前从不打女生,我也会破例揍你们。还有其他人……”封嵘用警告的目光扫过教室里一众同学,“如果谁再敢骂郝欢颜是神经病的话,我一样不会放过他们。”
  话一说完,封嵘就毫不留情的下了逐客令,将围在他身边的女孩们赶走,全然不顾她们快要哭出来的神情。
  从那天起,封嵘的名声也变坏了。
  除了牧野和姜军这两个好兄弟坚定不移的站在他的身后,其余人对他都是饱含非议,甚至这件事还惊动了班主任,接连找了封嵘谈过几次话要他收敛一点,他却还是死性不改,为了郝欢颜接连跟好几个男生都打过架,还被记了大过。要不是封嵘的学习成绩太好,恐怕早早地就会被退学了。可他却依旧没有悔意,哪怕,她一直都未能发觉,也不曾在意,他也绝不后悔。
  直到那一天,一切都迎来了转机。
  高一(二)班的景廉素来看他不顺眼,那天终于按捺不住了,狂妄的找上门来,说要跟封嵘讨教讨教。封嵘本不想搭理他,可架不住景廉嘴太贱,泥人尚且有三分火气,更别提是封嵘这个大活人了。所以两帮人在学校的后面找了一个僻静的地方,准备“过过招”。
  岂料郝欢颜突然经过,而那时景廉手中的木棍刚被封嵘抢下来往外一扔,恰好砸向了郝欢颜的方向。
  “小心!”
  封嵘的大脑顿时一片空白,他以此生最快的速度奔了过去,想也没想的就把郝欢颜护在了怀里,可惜已经为时过晚……
  郝欢颜睁大眼睛,第一次走出了自己的世界,认认真真的凝视着眼前的这个人,好似在打量着什么稀世珍宝一般。她的大脑逐渐昏沉,好似被塞了一团棉花一般,轻飘飘的厉害,可她却依旧不舍得眨一下眼睛。
  这是他们真正的初遇。是她敞开自己的世界,第一次认识他,接纳他的日子。
  “好看……”
  “什么?”
  “你长得真好看……你叫什么名字……”郝欢颜的声音越来越低,封嵘的心却越提越高。
  “封嵘,我是封嵘。”
  在女孩快要陷入一片黑暗之时,耳畔却不断传来男孩一遍又一遍的呢喃。
  原来,他叫封嵘吗?真是个好听的名字。下一次,我一定要,一定要……
  眩晕感再次袭来,而女孩已是彻底昏睡,并至此开始一段新的轮回。
  ……
  再次苏醒之时,青涩的大男孩站在病房门口说些什么,她却什么都不想听,也什么都不想问。
  “封嵘。”
  郝欢颜一字一顿,万分珍重的念出这个名字,只觉得心上残留的空洞,此刻终于被补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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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木棍快要飞过来的时候,郝欢颜却动也未动,只是站在原地,双目信赖的看着不远处的封嵘。
  而封嵘也从来都没有让她失望过,堪堪就在木棍离郝欢颜的鼻尖只有半米远之时,一只手突然出现,抓住了那只木棍,然后不知道按在了某处,木棍末梢凭空开出了一朵玫瑰花。另一只手适时的摊开往前,中间放置了一个小珠宝盒,里面是一枚钻石戒指。
  封嵘单膝跪地,仰头看着郝欢颜,“坐在第二组最后一排的郝欢颜同学,我是坐在第四组第五排的封嵘,我喜欢你很久了,能请你嫁给我吗?”
  始料未及的郝欢颜顿时瞳孔收缩,唇齿轻颤,她倏地捂住嘴巴,不让呜咽声溢露出来。
  封嵘嘴唇微弯,眼底却是通红一片,“那年,我们就是以这种方式第一次产生了交集,走进了彼此的世界。今天,我在同样的地方,以同样的方式向你求婚,就是希望你能明白,过去的我很爱你,现在的我也很爱你,将来的我会更爱你,能请你给我这个机会,与你相知相伴的走一辈子吗?”
  郝欢颜摘下眼镜,使劲抹了抹眼泪,在封嵘热切的注视中,小声道,“不要。”
  “什……什么?”
  “我说不要。”郝欢颜加大音量。让封嵘霎时脸色煞白,连周遭前来帮忙的景廉等人都满面惊诧。
  正当原本欢脱的气氛降至冰点之时,郝欢颜却默不作声的从校服口袋里掏出另外一个小盒子,打开一看,里面竟是一枚男款戒指。
  “本来我还准备过几天向你求婚的,结果居然被你抢先了,真倒霉。输人不输阵,如果你先答应我的求婚,那我就答应你的。所以……”郝欢颜深吸一口气,郑重道,“封嵘同学,你愿意娶我么?”
  看着眼前的戒指,封嵘冰冻的心渐渐恢复生机,直至春回大地,连嘴角都不禁越翘越高,露出一个惨不忍睹的傻笑。
  “我愿意!我愿意!!我愿意!!!”
  郝欢颜眼角的泪终于顺着脸颊流淌下来,不过,这是幸福的滋味。
  ———————————————————————————————————————
  夕阳西下,郝欢颜坐在封嵘的自行车后座上,感受着轻抚的风,听着时不时响起的清脆车铃声,抱紧封嵘的腰,晃晃悠悠的好似又回到了多年前。
  那时的她和他都还正值青葱,无忧无虑,无牵无扰,只有彼此的相依相偎,是最真实的体温。
  好在时隔多年,哪怕有过风吹雨过,哪怕经过沧桑蜕变,他们终究还是找回了彼此。
  “颜颜,你在想什么?”封嵘问道。
  郝欢颜莞尔一笑,“我在想,幸亏临出门时我鬼使神差的把那枚早就准备好的戒指给带出来了,要不然你就真得做好被我拒绝,然后再等我跟你求一次婚的准备了。”
  封嵘也笑了,“狠心的丫头。要是我的话,不论为了什么理由,不管为了什么事情,只要是你说的,我都不会拒绝你的。”
  郝欢颜顿时愣住了,她沉默许久,忽然道,“那我以后能不吃蔬菜吗?”
  “敢!!!”
  郝漂亮:“……”你这个言行不一的骗子!


☆、第113章 大结局

  郝欢颜和封嵘结婚的那日正是个万里无云的大晴天。
  说来也奇,原本前天气象台还预报明日会有大雨,让主动请缨筹办女儿婚礼的叶秋澜担心了好久,谁知第二天不过蒙蒙亮,郝欢颜刚一打开房门,天上密布的乌云就如同退潮的海水一般顷刻间烟消云散,难得放晴的冬日里高高悬挂着一轮暖阳,明媚的阳光穿破云层照耀大地,好似春天已是提前来临,万物也为之复苏。
  “真是个好兆头,说明咱家欢颜这婚事好,将来一定能和封嵘和和美美,幸幸福福的过一辈子。”
  为了参加郝欢颜的婚礼,她的舅舅叶秋毅和舅妈赵亚特地从m国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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