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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色可餐:夫君请笑纳-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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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战想了想:“盛水的那种?”
胡蔓点头:“但是要比那个小,跟喝水的差不多大小的。”
“没有,不过可以做。”
胡蔓起身:“你等着。”说完跟武战出去了,武青好奇:“你们去哪儿啊?”
“做点竹罐给武原治病。”
“我也去!”武青就知道胡蔓会的东西,一般跟其他人不一样,好奇的起身跟了去,胡秀当然也就一起去了。
这村的后面就不少竹子,武战砍了两根,胡蔓看了看粗细:“够了够了。”
胡蔓指导,武战动手,武战的手是很巧的,按照胡蔓说的,很快就做好了三个竹筒,武青在旁边负责把边缘磨的光滑。
“这东西不就是个杯子吗?到底怎么治病?”武青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
胡蔓扶额,她到底是穿越到了一个多久远的时代啊!调料就那么两三种,居然连拔罐儿都没有。
胡蔓现在除了两个老人不指挥,剩下三兄弟用起来是又顺手又顺口:“武青打葐温水给他敷敷腿。”
等敷过了,腿上的水干了,胡蔓用个筷子裹着棉花,点着在竹筒低端来回烤,等竹筒里面热了,把筷子拿出来,快速的将竹筒扣在武原的膝盖上方。
“啊!”后面看着的胡秀惊呼一声:“你干什么?烫到人怎么办?”
武青瞪着眼看,虽然也心惊肉跳的,不知道是在干啥,但至少知道胡蔓不会乱来。
等三个竹筒都吸上去后,胡蔓才抬起头看武原,他的眉头微微蹙起,有些人确实是不适合拔罐的,胡蔓问他:“感觉怎么样?”
“有点疼。”
“那没事。”胡蔓洗了把手,约莫时间差不多了,才把竹筒拿来,再一看,那腿上赫然三个圆圆的又红又紫的血印。
这模样,可不像是什么好事啊!武战忍不住问:“这到底是什么?”
“火罐啊!”胡蔓给他把被子捂好:“这风湿病不要命,却是最难痊愈的,要调养不好,以后更严重,那可是一辈子受罪的事儿,这火罐能把他身体里的湿气排出来,拔毒逐寒,就是看着吓人点,对身体是好的。”
武原最初的的疼痛感过去,居然也感觉没那么疼了:“好像真的有用,是不是以后一疼,我也这么做就行?”
“等我教你,自己别乱拔,都是有穴位的。”
武青早已崇拜的五体投地了,看着胡蔓的眼神简直冒星星:“大嫂,你怎么什么都会啊?你太厉害了吧!”以前他最佩服的就是大哥,现在大哥都要排在大嫂后头了。
胡秀更是简直不敢相信,这真的是她那个傻妹妹?不傻就算了,可这么多东西是哪儿学的?
胡蔓刚忙活完,就被胡秀拉回屋子,上下左右打量个遍:“你真的是蔓蔓?”
“不然呢?还有跟我长一样的人?”
对啊!就这身体和模样,根本找不出第二个:“你还会医术?你还识字?你都从哪儿学的?我怎么一点都不知道?”
“那教书先生知道吗?他叫我认得字,医术也是从他那些书里看来的。”胡蔓就这么一说,才不管她信不信:“也是奇怪,那时候虽然傻,可就是喜欢读书,告诉你们怕你们不让,所以谁也不知道。”
“你……”胡秀指着她,自己都不认字呢!别说自己了,家里唯一的男人大哥都不会!
“我要去晒草药了,你要没事干就收拾收拾屋子。”
胡秀看她那个劲儿就气不打一处来,气呼呼的站了一会儿,才想起这屋子现在是自己一个人。
想了想,忙把门关上,小心的上炕打开柜子,将那个沉甸甸的包袱拿出来。
昨天只是瞥了一眼,今天一看,居然足足有三十两!她心跳的快,三十两啊!完全可以在县里买一处大房子了!
她怎么从来不知道打猎会这么挣钱?不过想想武战那么高大厉害,也许人家就能打到什么值钱猎物呢!
胡秀心里冒出一丝丝后悔,早知道武战这么俊,又对媳妇儿这么好,还这么能挣钱,她何必让胡蔓替她嫁过来呢?看看这武家人把胡蔓惯的,一副得意忘形的样子。
小心的再把银子放回去,呆呆的坐了会儿,心里盘算着,还好,现在还有个有钱人家呢!要是能跟他成了也好,直接就能去县城里住了。
可要是成不了……
胡秀一下一下的拍着腿,这胡蔓不是还没跟武战成亲吗?那就是说,武战现在还是一个人……
第七十二章 这不是狗,这是狼
这于书言倒真没让胡秀等太久,第三天就来找她了,在院子里先看见了胡秀,还诧异着难不成是老二还是老三的相好?
“你找谁?”胡秀眼睛一亮,这两天磨着胡蔓将于书言的事说了个透,最标志的,就是一身青衣。
要说这农村也不是没有穿这颜色的,可穿出来气质,衣服材质绝对是不一样的,胡秀到底心思机灵,一下就猜到这个人八成就是于书言了。
“胡蔓在不在?”
“找我妹妹啊?她跟武大哥出去了,你等会吧!”胡秀进去搬出来个凳子。
于书言本来就有事找她,也就不推辞,坐下等着,胡秀打量了他几眼,果然清雅俊秀,给他斟了茶:“是于公子吧?”
于书言把茶杯拿在手中却没喝:“姑娘知道我?”
“嗯,经常听妹妹说起。”
于书言这才聚起神:“哦?那丫头怎么说我?该不会背后骂我来着吧?”
于书言说起胡蔓的神态有些奇怪,胡秀仅疑惑了下也没多想:“怎么会呢!她说于公子聪明能干,风度翩翩,还宅心仁厚。”
这话一出口,于书言就知道是假的……
不由一笑:“胡姑娘不必替她遮掩,她不损我就不错了。”
胡秀终于确定,这于书言和妹妹的关系好像也没那么简单啊!彼此说起对方都这么随意,互相埋汰好像也全不在意似得。
胡秀低头整了整衣服,这可是她最好看的一件衣服了,今天必须让于书言能记住自己。
“于公子说笑了,妹妹真的是对你赞不绝口的,也难怪,山沟里还没有像于公子这么出众的人呢!”
于书言是八面玲珑,做的就是生意,打交道的就是客人,嘴上功夫自然了得:“胡姑娘谬赞了,在我看来,胡姑娘才是咱们十里八村难得一见的佳人。”
说着又想起了什么,忍不住调侃似的一笑:“这两个最…可都是出自胡家,倒也有趣。”
胡秀一时没听懂,只听胡蔓清脆的声音飘过来:“于老板,背后说人可不地道。”
听到这声音,于书言忙站起来,只看胡蔓手里抱着一只小奶狗,嘴角翘着,一副心情不错的样子。
于书言也不自觉就笑了起来:“你倒是惬意,我可是为了你的地皮忙活了两天!”
“不会白让你忙的。”胡蔓将小狗放下:“这么快就找到了?”
“算你运气好,好地段本来是没什么闲置地方的,是这家人要随儿子进京,急着卖掉,原来是座茶楼,稍微装修一下就行。”
不用重新盖是好事,不过:“价钱呢?”
于书言伸出三个手指头:“这是我跟人家谈过的最低价,因为急着脱手才能压这么低,按正常价,少于四十五两是不可能卖的。”
胡蔓脑子里换算了一下,若是按原先的打算,二十两买了地皮,盖起来也得三四十两,还费时间,没有什么犹豫就点了头:“那行,明天咱们一起去看看,没什么问题就买下来!”
胡秀站在旁边,发现自己完全没办法插进去话,等胡蔓说完了才忙问:“蔓蔓,你要买什么?”
“买地啊!”胡蔓进屋拿了个碗泡了点馒头,抱着小狗喂它,虽然有点奢侈,可它实在太小了,喂别的不好消化。
这小狗通体雪白,看外表有点像西高地,她是在后面树林捡到的,看它可怜就抱了回来。
“怎么?要我留你吃饭啊?”胡蔓抬头看于书言还没走。
于书言一挑眉,对于她的个性又佩服又无奈,起身拍拍衣服:“还是不了,回去有点事,明天一早来接你。”
胡蔓点头,终于不用走着去了!要是以后得经常往来两地,她考虑是不是也买一辆比较好?
看着于书言走了,胡秀才着急的质问:“你怎么就让他走了?不是说好帮我们牵线的吗?”
胡蔓对这小东西爱不释手,头也没抬:“你不是跟他说过话了吗?就算认识了啊。要是他对你有意思,自然会来找你的!女孩子嘛,那么主动不好。”
胡秀一想也是:“那你们明天去县城得带着我!”
胡蔓还没说话,武战回来了,他们本来是一起出去的,不过武战半路被人叫走帮了个忙,现在才回来。
一眼看见胡蔓脚边的小狗:“哪儿来的?”
“捡的!”胡蔓献宝似得抱起来给他看:“你看看,多好看啊!一看就又高贵又冷艳!”
一看清它的模样,武战一下变了脸色,将小狗接过去仔细看它的眼睛,半晌才轻声道:“蔓蔓,这不是狗,这是只白狼!”
“啊?”胡蔓下意识的吓了一跳,不过随即想起它还没有牙呢,又抱过来打量个不停:“真的吗?可我看它就是个小狗啊!”
武战是做什么的?他可是猎人,成天跟这些动物猛兽打交道,怎么可能连狗和狼都分不清!
听胡蔓说是从后面的树林里捡到的,就更加确信了,后面的树林就通往北山的路,那里是真的有狼群的,所以武战从不去北山,毕竟再厉害,也敌不过群体活动的狼!
“应该是和狼群走丢了。”武战看着这眼神无辜的小东西,虽然它现在毫无攻击力,可它毕竟还是狼,不能留下。
胡蔓毕竟是个女人,早就被萌的不行了,而且总觉得它看向自己的眼神充满了祈求,不由央求:“它还小,如果从小跟人类长大,是不会伤人的!”现代很多这样的例子,虽然天性重要,但后天环境更重要,有些被人类饲养的猛兽都不会伤人。
“不行!”武战态度很坚决:“狼的天性就是嗜血,这种东西是养不熟的!万一伤人怎么办?”
胡蔓咬咬唇,恋恋不舍的看着刚得来的萌宠,虽然真的很想养着,可也知道武战的顾虑有道理,叹口气:“小东西,我不能留着你了,我把你送回树林,你看看能不能找到你的家人好不好?”
武战从她怀里抱过来:“我去吧,万一危险怎么办。”
于是胡蔓只能目送它走远,多萌啊!怎么就是只狼呢!
回了屋发现胡秀正收拾东西呢!胡蔓眨眨眼:“你准备走了?”
胡秀撇嘴:“走什么走?明天不是要去县城吗?买地的事一天办不完,肯定要住夜的啊!”
得!她倒是想的周到,比自己还积极呢!
胡秀边收拾东西边问:“你们买房子是要往县城里住吗?是不是一家子都搬去?”
胡蔓也不怕告诉她,反正也瞒不住:“我们要开个酒楼。”
“酒楼?!”胡秀诧异的捂嘴,别说酒楼了,在山里人看来,在县城开个小铺子都了不得,而她居然要开酒楼?
“三十两就能开个酒楼吗?”胡秀脱口而出问道。
胡蔓柳眉一挑,似笑非笑的看着她:“哦?你怎么知道是三十两?”
胡秀这才惊觉自己居然说了出来,一下捂住嘴,嘟嘟囔囔的:“我,我猜的。”
胡蔓嗤笑一声,反正钱被武战收起来了,不过这种行径,也真是够不光彩的。
胡蔓不再理她,总之她以后去了县里,离的远了,也就没什么牵扯了。
晚上吃了饭,胡蔓与武战商量了一下,毕竟现在已经走到这步了,再不跟家里说一声也说不过去,武战就把家里人都叫到一起,把三十两银子拿出来,哗啦啦散开在炕上。
这没头没尾的,一下冒出来这么多钱,一家人都傻眼了,愣愣的盯着白花花的银子看。
还是武林川镇定些:“这,这钱哪儿来的?”
武战坐在胡蔓旁边:“上次进县城的时候,蔓蔓给一个有钱人治了病,挣的酬劳。”
王芳拿起咬了咬,才用衣服擦干净:“真的?看个病就能挣这么多钱?要是这样,那大夫们不都发财了吗?”
胡蔓解释:“人家有钱,不在乎这几个,这人不但是最大的布庄老板,还是县太爷的老丈人呢!”
这……
王芳欣喜的看着这些银子:“这可是三十两啊!这下咱们家岂不是能像于家一样盖新房子了?”
武战一蹙眉,沉声道:“娘!这钱是蔓蔓挣得,不是咱家的!”
王芳浑不在意:“她还不是我们家的人吗?”
胡蔓哭笑不得,也不知她是本来就这么认为,还是为了钱这么痛快的承认。
总之,王芳的心愿肯定是达不成了,胡蔓将自己打算在县城开酒楼的打算说了,也不是跟他们商量,就是通知一声。
王芳却有些不赞同:“这酒楼哪是那么好开的?万一赔了呢?再说了,你一个女人家,怎么能抛头露面去做生意,不让人家笑话我们啊!”
胡蔓就知道,不由更庆幸没与武战成亲:“王大娘,我又不是武家的媳妇儿,别人笑话你们做什么?你要是嫌我丢人,我可以自己去干,绝对不连累你们武家的名声。”
这次武战倒不生气了,知道她是在将王芳的军。
果然王芳一下住了口,她就是不长记性,总是想管着她!现在恍然发现,胡蔓现在真的完全可以离开武家而不怕无处可去,可她走了,这钱也就一分没了啊……
第七十三章 就叫大款吧
武家人现在都习惯了胡蔓时不时跟王芳扛起来,然后王芳再灰溜溜的败下阵来。
倒不是他们不孝顺,可这王芳是大毛病没有,小缺点不断,作为儿子,说的轻了没什么用,说的重了又不合适,每次也只能是无奈置之。
可自从胡蔓来了,你看看,又不跟她吵,又不会让人觉得她没礼貌不尊老,清清淡淡的,就是能把王芳制的死死的,况且也看得出来,胡蔓不会真的记仇,也就随她们去了,他们觉得也挺好的,没看王芳这段日子安分多了么!
武林川更是个聪明的,就在旁边看着不说话,刚开始还觉得老婆子有些过分训斥几句,现在发现,完全是多余,她能斗得过胡丫头才怪。
果然王芳左看看右看看,谁也不说话,就把她晾着了。
看了看那三十两银子,真要一下就花出去了?王芳心里是一百个不愿意,又很怀疑她一个女人能做成什么事?完全就是瞎胡来。
可问题是……这钱是她自己挣的!看看自己一家人那个态度,要是她想要了去,肯定是被全家反对的。
自己脑子转了半天,才有些气馁的问:“那你,你开了这酒楼,会不会就离开武家?”
“武战肯定是会跟我一起去的。”胡蔓看了看屋子里的几个人:“要是都弄利索了,还能把武青接过去给我帮忙,武原呢,他上过学,可以收钱记账。”
这么一说,那是好事啊!王芳心里的不情愿烟消云散:“早说啊!那行,你开吧!”
胡蔓无奈一笑:“那行,明天我和武战就去县里买地皮。”
家庭会议散了后,胡蔓正准备打水泡脚,忽然听到呜呜的声音,门好像还蹭蹭的想。
奇怪的一开门,发现门口正是武战送回去的那个小家伙,在黑夜里,绿幽幽的眼睛巴巴的看着她。
“天!你怎么跑回来了?”胡蔓一把抱起它,小家伙伸出舌头舔她的手。
胡蔓更舍不得了,这得多有灵性啊,居然能记得路,还自己找回来了!
“蔓蔓?”厨房里武战的声音:“水烧开了。”
胡蔓一惊,忙抱着小东西回到屋子,胡秀还不知道这是狼,不过她也不爱这些个东西,什么都没说,
胡蔓去厨房盛水,武战早给她兑好温度了,看见她胸前的衣服不知什么时候坏了,自然的去拿手去碰了碰:“什么时候破了?”
胡蔓低头一看,果然有个口子,一回想,肯定是刚才抱那个小家伙的时候用爪子抓坏的。
“没事,回头我缝缝。”
“别缝了。”武战替她整了整被小东西扒皱的衣领:“明天把我给你买的新衣服穿上,好歹也是要当老板的人了不是?得体面点儿,现在穿出来,娘肯定不会说了。”
胡蔓乖乖笑了笑:“好。”
武战仔细看她,惊奇道:“哎?这痂是不是要落了?”
胡蔓用手摸了摸,果然边缘已经脱离皮肤了,心里一喜:“快了!”
武战用手抚上她的脸,指腹轻轻摩挲:“也不知好了会是什么模样?”
他带着茧子的大手温热粗栗,胡蔓竟觉得有些着迷:“反正最坏也就这么丑了,你连这样的我都能接受,还担心什么?”
武战轻叹口气:“傻丫头,我就是怕你太好看了!”
“嗯?”
武战不得不承认,他是真的从心里担心了,他的蔓蔓本身已经这么好,要是再变漂亮了,是不是就真的会被于书言说中了?
胡蔓半天没听他说话,一抬头,正好看到他低头看着自己,眼底除了温柔,似乎还有些不易察觉的愁绪。
心里不由一揪:“武战,你担心什么?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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