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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罗女神探(三部完)-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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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我现在便去拿。”
“我跟你一起去。”夏冰站起来。
走进地下室花不到一分钟时间,但夏冰在后头盯住高文的背影却似有一个世纪之久,因他觉得这个洋人有些古怪,却又讲不出哪里不对。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便是只要杜春晓主动向一个人要求算牌的时候,那是看准了对方心里有鬼。
地下室因刚刚出来时忘记关灯,尚有一片油腻腻的光摊在地砖上。高文的皮鞋踩出“咯吱咯吱”的声音,像是鞋底被挖空了一块之后踩出的音效。夏冰隐约觉出动静有些异样,只得死死盯住他。
“你们要的是这个吧?”高文果然从角落里踢出一个扁平的东西来,用右脚直接往外头扫,仿佛不敢用手碰。
夏冰走过去意欲提起,却被高文压住手,低声道:“我劝你不要拿,真的。”
“替朋友办事罢了。”夏冰推开高文的手,弯下腰来,刚将藤箱提起,已知道不对,想要回过身来,早来不及了。右耳猛地灌入一股劲风,后脑壳随即发热发麻,思维瞬间被抽得精光,最后的知觉来自于左面颊擦地引起的撞击,他的颧骨和眼镜与地砖重重相撞,遂陷入黑暗之中……
事后,杜春晓只说了一句话:“得跟百乐门多要些经费。”
【4】
高文逃脱的地方正是那扇老虎窗,窗口搭了个长梯便爬出去了,藤箱自然也不翼而飞。
“他真的是用脚把箱子扫出来的?”杜春晓反复问他这个问题。
夏冰用冷毛巾捂着脑后的肿块,没好气地点点头:“都说了七八遍了,难不成我会看错?”
杜春晓忙上来拍拍他的肩膀,道:“也不是讲你会看错,只是这箱子他既然这么宝贝,死活不肯交给我们,又为什么连用手碰都不愿意?要晓得,人通常只对自己厌恶或者觉得脏的东西,才会用脚来挪移。可是,这东西他又不想给我们看,所以要把你打晕,将东西拿走。可见,箱子里必定是一件他很怕、很厌恶,却又不能让我们知道的物件。对了,唐晖,你之前讲,施常云跟你要那藤箱干什么来着?”
“说只要告诉他箱子有多重,里边发出什么声音就可以了,他不要看到这个箱子。”唐晖清了清嗓子,满面愁容地盯着早上刚买到的《申报》。里面登的竟是上官珏儿已做了某大老板的情妇,二人时常在各大夜总会出双入对,极其亲密的消息。这篇报道是他的一个同事写的,用词并不刻薄,甚至有些冷淡,仿佛对娱乐圈的风月已司空见惯,却是字字都在戳他的心尖儿。
杜春晓一把抽过他手里的报纸,抽出一张擦了擦刚吃过烧饼的油嘴,用的正是那张,擦完后还揉成一团丢到地上。不晓得为什么,唐晖没有动气,竟还觉得有些痛快。
“如此说来,这东西是人见人厌,却又充满诱惑力——”
她半张着嘴,表情突然定格在空气里,姿势都是硬的,仿佛被点了穴,只能僵着。夏冰也不管她,只顾缩在藤椅上喝豆浆。唐晖也陷入自己的伤心事里,完全顾不得她的异常。
“哈!”杜春晓突然一拍大腿,用尖笑把两个男人的游离状态彻底割碎。
“箱子里一定是碎尸!”
夏冰嘴里的咸豆浆“噗”的一声喷在了胸口。
这一惊人的推断,杜春晓不但告知了夏冰与唐晖,还特意到监管房知会了施常云。
施常云听后,那尖刀一般的面孔又缩成一团,喃喃道:“莫名其妙——”
“这个‘莫名其妙’可是因箱子里的东西与你想的不一样?”唐晖虽满腹心事,却还是问得很急。
“完全不一样——”施常云剥开巧克力吃了一颗,“我也在琢磨这个事。”
“怎么个一样法?又怎么个不一样法?”
“既然高文能用脚把箱子扫出来,说明箱子不太重,一具尸体绝对藏不起来,也可能只是部分。如果是部分的话,那么……另一部分呢?”施常云说毕,将巧克力吞下。
杜春晓瞬间有些喜欢这个人,于是笑回:“说得极对。不过今朝我们过来,可不是关心那只吓人的箱子,也许里头只是装了些讨人厌的文件账本也不一定——”
“哈哈!”施常云大笑,“什么讨人厌的文件账本会装在藤箱子里?”
“因为你把箱子寄放到他那儿的时候没想过他会偷偷打开。”杜春晓此刻烟瘾发作,却又不想给施常云留下坏印象。她在英国念书的时候便晓得,那些爵士时代女郎手夹一根香烟展示奢颓的小把戏其实并没有讨男人欢心,反而令他们心生畏惧。
“怎会?人的好奇心是无止境的,即便像高文那么胆小怕事之辈。”施常云把巧克力包装盒推到一边,叹道,“所以那东西一到他手里,我还以为会很安全,谁知道……”
唐晖还是一头雾水地看着两个人互打哑谜。
“施少,咱们就不绕这个弯子了,你委托的任务我们已经完成,也该把小胡蝶的行踪告诉我们了吧?”杜春晓突然转了话题,事实上亦是正题。
唐晖这才惊觉,自己早已把小胡蝶的事忘得一干二净,他这是怎么了?难道真是对她已完全没有情了?连他自己都觉得男人果然心肠要硬一些,贪婪程度也大一些。
“我不知道。”施常云突然神情严肃道,“更何况你们根本就没有完成我交代的事。”
这一句让所有人陷入沉默,唐晖因对方失信而气恼,一时讲不出话来。杜春晓却抬头看着天花板,额上的抬头纹一道深过一道,像瞬间老了十岁。
唐晖到底忍不住,高声道:“施先生,我们当初说好的,做人要讲诚信!”
“这位小兄弟,你是不是有点儿天真了?”施常云当即沉下脸来,“若要说诚信,我爹当初答应给我的五千大洋怎么后来没给?只不过凭我哥一句话,他老人家倒是说收回就收回。还说什么对我们兄弟俩一视同仁?哼!一视同仁的话,怎么买块表都买得不一样呢?凭什么我的表壳儿就没镶红宝石呢?你说为了这个,我是不是该在我哥脑袋上多劈两下?我早就知道诚信如今已经不重要了,到最后都是各人自扫门前雪。老爷子也不过是为了延续香火,才肯砸那么多银子下去救我,你以为……”
施常云已完全失控,嘴巴不停地开合,唐晖已听不清他讲些什么,只得尴尬地看着杜春晓。她却依旧盯着天花板,半日回过神来,站起身,径直往外面过道里走,唐晖忙跟着出去。
秋凉如水,唐晖看到杜春晓抽丝的袖口已用发夹卡紧以防风,她似乎并没有添新衣裳的打算,鞋子还是尖头磨秃的那一双,头发蓬松地堆在后脑壳上。
“还没问到呢,怎么就走了?”他余怒未消,追上来问。
“我要再去一次钟表店。”
“不是要打探小胡蝶的事么?问不到她的行踪,何必还要去插手高文的事?”唐晖话一出口,自己都有些脸红,这实在有损一个记者的职业素养。
所幸杜春晓并不在意,反而回过头来,咧嘴笑道:“可能施二少之前以为知道,但听说了藤箱的事体后,他推翻了从前的想法,于是反而变得不知道了。如今咱们恐怕只有把藤箱的下落查明白了,才能找到小胡蝶。”
※※※
蹊跷的是,那一日苏美钟表店的门却是关着的,还挂了大锁,贴了封条,隔壁几家店内的伙计并几个路人站在那里指指点点,亦不离开。杜春晓忙给面店的伙计手里塞了一块钱,打听情况。据那伙计讲,是今早十点多孟伯来开铺,一进店门便跑出来,拖着他呼救,说是老板不行了。他搁下要送的面碗赶过去看,只见高文倒在地上,双腿缩紧,两只手张牙舞爪地僵在半空,眼睛瞪得老圆,像要从眼眶里跳出来,头发均被血浸湿了。
“听上去像是被人活活打死的。”杜春晓点头道。
“可不是嘛!”伙计吞了下口水,颤声道,“估计我后边几天不要想睡着觉了。我其实记不得老板当时什么样儿了,只知道两只手那个姿势,还有那双眼,好像直盯住我看,又像是盯住什么妖魔鬼怪,吓死我了!”
“这听起来又像是被刀子捅过了。”
“你可甭吓我啊,他怎么死的我不清楚,只是满地全是血,我还弄了一脚呢!”伙计抬起左脚面,鞋底上和鞋帮上果然有黑糊糊的印子,“你瞧,这鞋我得去换了。”
说毕,便急匆匆走了。
唐晖只得抓抓头皮,道:“我去向同事打听一下这个事体。”
“向同事打听,还不如向那伙计打听来得痛快。”
“为什么?”
“因他不但发现了尸体,很可能还目睹了凶杀的全过程。”杜春晓有些洋洋得意地晃了一下脑袋。
“你怎么看出来的?”
“脚上沾的血迹都干了,肯定不是两个小时之前染上的,何况你看钟表店到这门口,一路上都没见什么脚印留在水泥地上,倘若留下了,恐怕他早被巡捕房的人带走了。这说明——”
“说明他报警之前清理过现场!”唐晖恍然大悟。
“还说明,接下来得让夏冰带伤上阵,盯一盯那伙计。”
【5】
好几天之前,邢志刚便已有些沉不住气,他无法直视米露露那张鲁钝美艳的面孔,更不能多听一次燕姐的声音,这两个女人本是他的财富,可不晓得为什么,他如今有种欲将她们捏在手心揉碎的冲动。
“反正事情讲得很清楚了,小胡蝶应该能找着,但是死是活难讲。你也不用为难我和露露,我们都很苦的,只有让男人欺负的份儿,不过到头来大家都难过,又何苦来?”
这番话,燕姐已是出口了七八遍,话中有话,搅得他心烦意乱。他不是不敢动燕姐,只是隐约有些不忍,小胡蝶那张细眉细眼的粉脸已在他梦中出现过无数次,均是嘴角挂血,还笑嘻嘻的,伸出一只白惨惨的手来抚摸他的头顶,嗲兮兮道:“你能放过我吗?”
放过她?
邢志刚冷笑,哪里有这么便宜的事?秦爷与他喝酒的辰光曾经讲过一句话:“那些把得寸进尺看做理所当然的人,一定要赶尽杀绝。”他不想对谁赶尽杀绝,却可以在必要时刻用“赶尽杀绝”来保命。
“小胡蝶……”他低声喃喃道,手上的雪茄正发出浓烈的香气,令他在迷思里愈陷愈深,正在这时却听闻两下轻巧的敲门声。
“进来。”
旭仔打开一条宽一些的门缝,踏进一只脚来,低声通报:“秦爷来了。”
他头皮瞬间发麻,却只得挣扎着坐起身子,秦爷已大步流星走进来,一双铜铃般的大眼先行在房内扫了一圈,笑道:“怎么这么暗?”
邢志刚方嗅到自己衬衫上那股子酒味儿,他尴尬地拿起桌上的酒瓶,想找个干净的杯子斟上,对方却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
“什么都不用讲了,人,我也在找,找得到,大家都好,找不到,你晓得什么后果。”沙发在秦爷屁股底下发出尖叫。
“找不到也没办法的,顶多拿我的命去抵了咯。”燕姐不知何时已走到门口,声音从门缝里钻进来,竟是斩钉截铁的气势。
秦爷站起来,径自将门打开。燕姐穿了一身纯黑洋装,扣了金百合胸针,高跟鞋跟像要在地面上戳出洞来。不知为什么,邢志刚居然偷偷松了口气,惊觉自己确是离不开她的。
“你当你的命值这个价?”秦爷果然语气缓和不少。她便是有这个本事,无论韶华去留,都有办法让男人安定。
“我知道自己不值,但事情已经出了,拿谁出气都不是办法,只能用别的法子来弥补。”
“还有什么法子?”秦爷追问的口吻不抱一丝希望,邢志刚亦只黑着脸,不出一声。
燕姐整了整羊绒紧身裙微微凸起的小腹部分,走到邢志刚跟前,自皮包里取出一管口红,在桌上写下三个字,遂转身离去。
秦爷探身一看,笑了。
※※※
倘若上海滩还有人能不经施常云本人同意,自由出入看守所强行“探望”他,那便只有秦亚哲了。除上庭之外,施常云平时都很闲,他也晓得,案子会一拖再拖,直拖到众人将他完全遗忘,终有一日,《申报》记者和那古怪的女人都会弃他而去……
怎样才能不被他们抛弃呢?
施常云一连几天都在考虑这个问题,所以面对洪帮的二当家竟有些心不在焉。
“你若把那东西给我,我想办法把你弄出去,你放心,必定比你爹砸钱的法子有用。”秦爷谈条件素来是开门见山,于他来讲,那不是与对方商量,而是决定抑或命令。可他忽略了,如今自己面对的是一个极可能判死刑的重犯,对于没有未来的人来讲,跟他谈条件往往是徒劳。
“秦爷跟一个死人要东西可是说笑了,反正我是没什么能给您的。”
“施少,我晓得你现在是身无旁挂,但人再无旁挂,也有弱点,所以把东西交给我,你身上罪孽还轻一些。”秦爷破天荒地讲话绕了些弯子。
施常云抬头看了一下墙角结网的蜘蛛,喃喃道:“这么说你也不知道小胡蝶的下落……”
“是。”秦爷点头道,“我们都找不到小胡蝶。”
“那就继续去找,不要想从我这里拿到一丁点儿好处。”施常云冷笑,“秦亚哲,别人当你是二当家,我还不晓得你什么货色?事体已经是这样了,何不让大家都安生一点?”
秦爷的脸已灰重如灌了铅,只是身板纹丝不动。
“怎么?想杀我?杀呀!我的命早该没了。或者……要让我尝点儿苦头?那也成啊!我施二少没吃过什么苦头,死前受点儿磨难也是应该,对不对?”
“不要嘴硬!”秦爷站起身来,他觉得施二少已经疯了,心里有些埋怨燕姐的主意,尤其背后还响起一连串错乱的胡话:“来杀我呀!快来呀!再不杀可就来不及了,因为我快被拉出去毙了!啊哈哈哈……”
※※※
唐晖坐在休息室里,看眼前的美人儿对镜化妆。
美人儿手持眉笔,已描画了有半个钟头,画了擦,擦了画,光秃的眉宇上有些红了,她再用指尖揉一下,将皮肤下的血液化开一块,然后再画。因辰光太长,她偶尔从镜子里对他微笑一下,似歉意,又似蜜意。她头发已梳得油亮,做头师傅用挑子在脑后拉出蓬松的卷花儿来,恰巧碰住一丁点儿旗袍硬领,两只吊坠耳环系不起眼的珍珠,戴在她耳垂上却光彩照人。你看不出她的年纪来,只觉两只颧骨是三十岁的,唇又是十七八的,趿着绣花布拖鞋的两只脚透露着二十出头的风情,脖颈因被硬领围住,无法作证,然而她时时转一下面颊,检查粉施得是否匀称,那一回首,一勾头,竟又有些四十岁的沧桑。
倘若换了杜春晓在场,必然能识破她到底几岁吧!
他一动不动,脑子里却已转到“云深不知处”了,她千万不能对他笑,一笑便似凶器,将他的心脏戳到阵阵刺痛。从前不曾有这样的女子,会让他无故痛楚,总觉得能看着她,已是损了她,倘若碰了,不定会有怎样的毁灭!
“你要吃茶,还是咖啡?昨儿有人送了一点过来,巴西咖啡豆。”上官珏儿对他翻江倒海的内里浑然不觉,抑或是习惯了,于是视而不见,只温温笑着。
他摇摇头,喉咙其实是干的,但又怕饮茶饮到失态,还是作罢。
“小顾,去把红茶拿过来,我们要喝一点。”
她不理他的反应,放下眉笔,拢了拢头发;他这才发现她已上妆完毕,两道眉又弯又细,对称得恍若天生。小报上传上官珏儿化妆要费四五个小时,大半便费在那眉眼上了。
于是二人吃了一点茶,唐晖把杯子里的柠檬片嚼在嘴里,她看到,皱眉道:“你还真不怕酸。”
他忙不迭咽下,神情即刻窘迫起来:“已经养成习惯了。”
“这么说,你家里必是有钱的吧?”她讪讪笑道。
他不答,只喝了一口茶,清香的茶水在嘴里荡漾,因孤儿身份终令他难以启齿。
“怎么?有心事?”
总是她在问,他却句句无法给出答案,这大抵便是面对心爱的女人时无法从容的表现。他瞬间有些恨自己不够坦荡,只得垂下头,勉强道:“没……只是最近有个朋友失踪了,到处找不到。”
她往腕上喷了一些香水,端详镜中已变得有些虚幻的容颜:“也不要太担心了,若烦出病来,谁给我写《香雪海》的报道呢?”
“上官小姐过奖了,那么多人写,自然不在乎少我一个。”
“不,你写得好,我放心。”
这一句讲出口,他情绪反而有些失落,因知道她已觉察了他的情意,于是便加以利用。可他又无从指责这行为,她本身便是个戏子,要靠利用别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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