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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骨夜宴-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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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微微有些吃惊,芸奴用力一拉,“哗啦”一声,铁链崩成了碎片,芸奴高兴地说:“真没想到,我竟然真的是三世为人!”
  “噤声。”那人低声说,“趁狱卒还没有发现,快帮我把铁链解开。”
  芸奴答应着,绕到柱子后面,他垂着头,长长的黑发垂落,遮挡了他的面容。上身赤裸,肌肉扎实,芸奴还是第一次看见半裸的男人,顿时羞红了脸,忙用手遮住眼睛,咬破另一根手指,往他身上的铁链一抹。
  “很多年了啊。”那人低低地说,“终于自由了。”
  他双手猛然紧握,身上的铁链根根碎裂,这个时候芸奴才发现他身上的锁链是别人的好几倍,连双脚都坠了一个大铁球。她心里开始有些害怕,一个普通的鬼魂,还是被冤枉的,为何会如此严防死守?
  那人从铜柱上缓缓走了下来,芸奴感觉到一股强大的压力压得自己喘不过气,不由得往后退了几步,忽然听见有狱卒大喊:“重犯跑了!快来人啊!”
  那人侧过头去,抬起手,狱卒瞬间烧成了灰烬,芸奴打了个冷战,面如死灰,这个人并不无辜。
  “你,你是谁?”她战战兢兢地问。
  狱卒从四面八方跑来,他一把搂住她的腰,掠过熊熊燃烧的火焰,朝天边而去。芸奴不敢挣扎,被这个人带走,总比绑在铜柱上千千万万年要好。
  耳边只剩下风刮过火焰的声音,像某种怪兽的嘶嚎。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那人停了下来,将她扔在地上,她抬起头,看到一个轮廓坚硬的下巴,长发依然遮住了他大半张脸。
  “你到底是谁?”芸奴高声道。
  他蹲下身子,撩开眼前的头发,露出一双深目,眼珠是浅浅的蓝绿色,非常美,像两颗夺目的绿松石,哪怕只是被他看上一眼,也好像会吸进去一样。
  “我该说你太善良,还是该说你太蠢呢?”那人笑起来,“你竟然真的相信我!”
  “我……我本来就不聪明。”芸奴咬着下唇说,“可是你没有被火烧焦……”
  “那种火怎么可能伤得了我?”那人大笑道,“我想他们一定很后悔,后悔当初为什么不把我杀死。他们一定没料到,这么多年之后,会有个笨蛋来救我,这就是所谓的天意吧。”
  芸奴觉得自己是个彻底的傻瓜,总是会相信不该相信的人。如果让这个人逃出无间地狱,不知道会引来何等的恶果。不,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她握紧了拳头,还没来得及出招,那人一把抓住她的下巴,凑到她面前,半眯着眼睛笑道:“别耍花招,你毕竟让我重新得到了自由,我不想杀你。”
  忽然,他的脸上浮现一丝惊喜,望向她的身后,她回过头,看见地面裂开了一条缝,那条缝在不断地扩大,大地发出隆隆的巨响。
  地牛翻身(即地震)?无间地狱里也有地牛翻身吗?
  “无间地狱的入口要打开了。”他说,“真是有趣,这扇门五年才开一次,上一次开门也不过几天,看来是有人要私闯进来。果然是天助我也。这是老天爷要放我走,怨不得我了。”
  不行,不能让他离开。这是她所犯下的罪孽,她要纠正它。她双手在胸前微微合拢,掌心之间凝聚起一颗白色的光球,她将手往前一推,光球飞射而出,那人迅速转身,只是抬了抬手,光球在空中炸开,力量反噬,她被气浪掀起,飞了出去,重重地摔在地上,呕出一口血来。
  “看来你也不是普通人。”那人笑意盎然地说,“你是方士?”
  裂缝更加宽了,容得下一个人通过,那人也不理芸奴,径直朝缝隙走去,忽然脚下一重,他低下头,看见芸奴抱着自己的双脚,倔犟地说:“我不能让你走!”
  “凭你也想阻止我?”那人鄙夷地说,“不过是个修为不精,只会些花拳绣腿的凡人,就算你豁出命去,也休想阻止我。放手!否则就不要怪我不念救命之恩了!”
  “你杀了我吧!我绝对不会放你走!”芸奴一字一顿,说得铿锵有力,他微微有些吃惊,随即又笑起来:“螳臂当车,你果然是个蠢物。”他俯身抓住她的衣襟,将她拎了起来,芸奴以为他一定会将自己杀死,但他没有,他只是在她脊椎第三块骨头处用力一按,她浑身的力气都仿佛被抽走了,四肢软软地垂下来,像一只破旧的布偶。
  他扛着她,来到缝隙边,正要往外跳,却看见一张俊美的脸和一双惊诧的眸子。
  “又来了一个方士?”他微微皱眉。
  “白公子!”芸奴惊呼。
  英俊的方士从裂缝中一跃而起,手中折扇直指他的面门:“把她给我放下!”
  “原来是来救这蠢物的。”那人哈哈大笑,抽身躲闪,“能够来到这里,也算你的本事。不过我没有时间和你纠缠,这道门不是那么容易打开的。”
  “你是无间地狱里的恶鬼?”白谨嘉的洒金扇子在跳动的火焰中闪烁着耀眼的光芒,“虽然不知道你是怎么逃出来的,不过,既然遇见了我,我就不能让你这个罪无可赦的人回到外面去。”
  “罪无可赦?”他仰头大笑,“好个罪无可赦,你的语气倒是和那些高高在上的神仙如出一辙。”他深深地望着她,“哦,原来你是……”
  “住口!”白谨嘉怒喝,将扇子一舞,那人周围的火焰化为一个巨大的火环,将他团团罩住,“放下她,我可以饶你不死!”
  那人嘴角的一抹挑衅的笑容依然不变,只是将肩上所扛的人缓缓放下,就在这个时候,成千上万的狱卒追来了,他们就像蝗虫,速度极快。那人将芸奴往白谨嘉身上一丢,大笑道:“今天没空陪你玩,日后定有机会再见。”说罢,纵身穿过那道火环,跳入裂缝之中。狱卒们已近在咫尺,白谨嘉来不及多想,将芸奴抱起,也跟着跳了进去。
  狱卒无法离开无间地狱,只得聚集在裂缝口,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逃走,一脸的不甘。
  “白公子,对不起。”芸奴抓着她的衣襟说,“是我放他出来的,都是我的错。”
  “无妨。”白谨嘉安慰她,“总有一天我会找到他,把他重新送回来。”芸奴还想说些什么,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得握紧了拳头,在心中暗暗下定决心,一定要抓到那个人,令他伏法。
  叶景印忽然听见“咔嚓”一声,侧过头一看,见那面铜镜裂了一道缝隙,他皱了皱眉头,提剑过去查看,镜面中现出两张人脸,正是白谨嘉和芸奴。裂缝猛然扩大,他迅速后退,青铜镜轰然炸开,芸奴和白谨嘉一同滚落在地,黑猫轻盈地掠过二人,轻声低呼着跑了。
  叶景印连忙将两人扶起:“你们没事吧?”
  “只是暂时没事而已。”白谨嘉脸上有些擦伤,她却不以为意,对芸奴道,“很快地府就会派追兵来,我们得尽快赶到蒙城去。”
  “去蒙城做什么?”
  “打官司。”
  叶景印一头雾水:“此去蒙城,路途甚远,何况又被金兵所占,有什么官司天子脚下不能打,偏偏要去那里?”
  “当然是鬼神官司。”白谨嘉问芸奴,“你会日行千里之法吗?”
  芸奴点头,叶景印有些好奇:“鬼神官司莫非是去庙里打?且带上我,我倒要见见世面。”
  “可以,不过,你得让仆人在园中挖一个小坑。”
  “挖坑做什么?”
  “自有妙用。”
  不足一盏茶的工夫,叶家的奴仆便在见贤阁的花园中挖了一个小坑,白谨嘉让叶景印站在坑边,用小刀割破他的脚后跟,然后在他的小腿上推拿了一阵,有黑血徐徐流出,将小坑填满,他也不觉得疼,只觉得双腿轻盈了许多。
  “成了。”白谨嘉道,“你且跑几步试试。”
  他跑了几步,果然健步如飞,顷刻之间便跳上了房顶,叶景印喜道:“这法子还真有用,以后轻功不必练了。”
  “三日之后,你双腿内的血又会恢复原样。我倒有个办法,可以让你永远都能健步如飞,日行千里。”白谨嘉笑道。
  “什么法子?”
  “把你的膝盖卸下来。”白谨嘉露出一道促狭的笑容,叶景印嘴角抽动了两下:“那我不就残废了吗?”
  白谨嘉也不多作解释:“时间不多了,快出发吧,不然鬼差一到,咱们谁都走不了。”
  三人也没有收拾行礼,只一身轻装,往蒙城而去。叶景印只觉身轻如燕,倒比骑马还要快上几倍,不多时便到了长江边,白谨嘉用纸折了一艘小船,轻轻放在水中,船见水而长,化为一叶扁舟,三人乘舟过江,不足一日,便到了蒙城。
  蒙城郊外有一座庙宇,香火兴盛,门楣上挂着一块匾额,上写:元通真君庙。叶景印恍然大悟:“庄周曾被唐朝玄宗皇帝封为南华真人,数年前又被徽宗皇上封为徽妙元通真君,时下皆称元通真君,那妖物自称南华真人,我竟一时没想起是谁。”
  “庄周?”芸奴奇道,“就是那位梦蝶的仙人?若真是他,又怎么会招人魂魄,供其淫乐?”
  白谨嘉摇动折扇:“所以我们才要来打这场官司。叶兄,劳烦你写一张状子,今晚咱们就在真君庙内击鼓鸣冤。”
  月满空山,漫山遍野的枫叶,红色中偶尔有一两点浅黄,山明水静。庙里的道士已然入睡,大殿中寂静无声,供奉着一尊高大的神像,两旁供奉的两尊小神像,也不知道是什么身份。三人入得殿来,芸奴和叶景印跪下行礼,白谨嘉却不跪,盘腿在蒲团上一坐,将那状子一抖,便烧了起来,扔进火盆之中。
  静,死一样的寂静。
  “元通真君真的能收到状子?”叶景印有些怀疑地问。
  “啪”,神像前的蜡烛燃烧起来,将偌大的神殿照出一小团光亮。一个低沉的声音在空中说:“何人告状?”
  “是元通真君?”叶景印惊道,芸奴抬起头,高声道:“我等状告南华真人,招凡人魂魄供其淫乐,偷窃云华夫人淡月流星衣,嫁祸凡人,罪不可恕。”
  “放肆!”那声音怒喝,“南华真人怎么会做这等下作之事?”
  “我有铁证!”白谨嘉道,“前些日子我身边这位芸娘子曾被他招去,她随身所带的铜铃铛留在了洞府。”她从袖中拿出另一只铃铛,与之前芸奴落在南华真人处的那枚一模一样,“我所施了法的铃铛有两枚,可以互相呼应。阁下凭着这枚铃铛,便能找到另一枚。”
  那声音大喝道:“堂下护法神听令!”
  沉重的脚步声在三人背后响起,叶景印想要看个明白,白谨嘉低声道:“不要回头。”
  “带上铃铛,且去看看是何方妖孽,竟有这个胆子。”
  沉重的脚步声远去,空中的声音亦沉寂下来。“啪”,烛火爆出一丝火花,阴暗的光将大殿照得诡谲迷离。也不知等了多久,身后的大门开了,那沉重的脚步声又走了进来,将一只花斑大虎扔在神像前,三人都吃了一惊,忙起身后退。那老虎却不敢造次,趴在神像前瑟瑟发抖。
  空中的声音怒道:“原来是你这孽畜!五年前你私下凡尘,吃人夺魂,被罚在云华夫人的宝库里看门,没想到你如今胆子越发大了,竟敢假借本座的名义行凶,还偷窃云华夫人的衣裳!其罪当诛!”
  大虎喉咙中发出呜呜的呻吟,似乎在求饶,那声音威严地说:“你犯下这等大罪,饶你不得。护法神,将它灵骨打散,拖出去!”
  两只大手从三人身后伸了过来,叶景印偷看了一眼,那双手分明是石头雕刻而成,色彩微微有些斑驳。它抓住老虎的尾巴,将它拖了出去,虎爪在地上留下两道深深的刻痕。
  “出庙门往西去二十里有一座山,名琅魅瘴缡保饽跣蠼诖耸芡蚣┬闹獭!蹦巧衾噬溃叭豢汕巴还邸!�
  “且慢。”白谨嘉道,“这位芸娘子因受其蒙骗,穿了云华夫人之衣,被误判坠入无间地狱之刑,还请真君还她清白。”
  “此事本座会奏请天帝裁决,尔等去吧。”说罢,一阵狂风迎面而来,将三人卷起,待他们回过神,已在数十里之外,天也快亮了,山峰背后露出一丝鱼肚白。正巧有樵夫背柴路过,三人向其打听,才知道这里便是琅健�
  天色尚早,樵夫说半山腰有一座逆旅(即客栈),三人折腾了一天一夜,腹中饥饿,便往那逆旅而来,远远地看见绿荫葱茏之间有一座建筑,年代似乎有些久远了,门前挂了一个幡子,在山风的吹拂下起伏不休。上面有三个朱红的大字——浮生客。
  “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叶景印赞道,“这逆旅的名字起得倒是雅致。”
  “不知饭菜味道如何。”白谨嘉摇着折扇说,“我腹中如擂鼓,定要叫上各种好酒好菜,吃个饱。”她一马当先,大步走进门去,忽然兵器声响,五把长剑指向她的咽喉。
  那些人穿着袍子,梳双辫,额前留有刘海,相貌粗犷。
  叶景印大惊,是金人!他拉住芸奴,按住腰间长剑,眉宇间迸出一丝凛冽的杀气。
  “尔等是何人?”一个金人道。
  白谨嘉神色未变,坦然笑对:“自然是过客,前来歇脚。”
  “快滚,这间逆旅今天有贵客。”那人大喝,白谨嘉朝里面看了看,有个身穿戎装的女真人坐在桌旁,身边立了个小厮,背上背了一把大弓和一筒箭羽,看来这些人是来打猎的。
  白谨嘉轻笑一声:“若我走了,恐怕后悔的是你们主人。”说罢,转身便走,那个正在喝酒的金人微微侧了侧脸,朝身边的小厮点头,小厮走过来大声道:“站住,我家主人要见你们。”
  “要见我可以。”白谨嘉抬起下巴,“得让你家主人亲自来请。”
  小厮脸色大变:“放肆!”
  白谨嘉挑了挑眉毛:“对于一个能治好你家主人怪病的人,他是不是该亲自来请啊?”
  小厮一惊:“胡说八道!我家主人身体很健康!我看你们衣着光鲜,还以为你们是贵族子弟,没想到竟然是些江湖术士。”
  白谨嘉也不生气,摇着折扇,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你家主人是不是近日酷爱油脂,每日要吃上几斤牛油,若是不吃就浑身没有一点儿力气,连那话儿也提不起,是不是?”
  芸奴的脸“腾”地一下红了,白公子明明是个女孩,怎么说起话来这么不知羞呢。
  “无,无礼之徒!”小厮脸涨得通红,“来人!”
  “洛蛮,让他们进来。”屋内传出沉闷的男声,就像喉咙中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般。洛蛮只得挥手让众人让开一条路,白谨嘉得意地将扇子一合,大摇大摆地走进去,叶景印担心她,自然也跟了进去,二人在那穿锦袍的人面前坐下,芸奴自然是侍立在侧。
  逆旅的店主一脸谄媚地过来,笑嘻嘻地说:“二位要些什么啊?”
  “赶了一天的路,嗓子又干又哑,来一碗好酒。”叶景印道,白谨嘉说:“光有酒多无趣,如今正是樱桃成熟的季节,来一盘糖酪浇樱桃来。”
  “糖酪浇樱桃?”店家有些茫然,“抱歉,小店没这道菜啊。”
  “怎么,你们这里连樱桃和乳酪都没有?”
  “有是有,可是没有人会做您说的那道菜啊。”店家有些为难,芸奴轻声说:“我会做,让我去做吧。”说罢便随店家去了。锦袍人三十多岁,颔下有须,面容有棱有角,典型的女真人长相。看身份应该是贵族,但他却不像汉人那样风雅,端着一只粗瓷碗,大口喝酒:“听两位的口音,似乎不是蒙城人?”
  “我们是开封人。”白谨嘉朝叶景印一指,“这位是开封有名的大夫,天下的疑难杂症,没有他不能治的。”
  叶景印被吓了一跳,只得应付道:“哪里,哪里,白兄过奖了,我不过是略懂一点儿医术罢了。”
  “原来是名医,在下怠慢了。”女真男人抬起头,将叶景印上下打量,“大夫请看看,我这是什么病?”
  叶景印有些心虚,为他诊脉,摸着他的脉门,抬起眼睑朝白谨嘉使眼色,白谨嘉用扇子指了指自己的喉咙,又将扇子打开,将题了诗的一面向着他,轻轻扇动。
  那首诗是唐代诗人李贺的《昌谷读书示巴童》:
  虫响灯光薄,宵寒药气浓。君怜垂翅客,辛苦尚相从。
  叶景印何等聪明,自然明白她的意思,煞有介事地看了看金人的面色:“这位员外,您这脉象奇特,如果我没有料错,应该是喉咙里长了一条虫。”
  那女真贵人大惊:“真乃神医也。那,我这病能治吗?”
  “员外勿慌,先将来龙去脉说与在下听,在下定会尽力。”
  女真人皱起眉头:“半月之前是我母亲寿宴,赏赐了鹿肉羹,我喝下之后才发觉羹里有一根头发,可惜已经吞下去了,本来也没在意,但自那之后,我竟然变得嗜吃牛油,每日必吃五六斤方可解馋,若哪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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