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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锋上的救赎-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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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虽然竭力克制,但我还是兴奋得有些难以自持,“头儿,哪个案子优先?”

“市局的意思是,反正可能涉及连环命案……下午一点,市局技术队的顾问会来咱们队,你去接待一下,顺便了解下案情,交换交换意见。”老白顿了顿,脸上掠过一丝不悦,“小月河的案子,还那孩子一个明白。”

“您放心,一个都落不下。”

起身刚要走,老白叫住我:“对了,你小子别再乱来……”

我摸着后脑勺:“这我可保证不了。”

——何况,您也需要我这样的人,不是么?

老白捋着鼻梁推了下老花镜:“滚吧。”



“最好先搞清楚你们面对的是什么人。”袁适博士修长笔挺的身躯向前探出,双手俯撑在会议桌上,清秀冷峻的脸孔直逼对面我的头顶,两眼精光四射。“这是一个人格分裂的混合型连环杀手,介于有组织型与无组织型之间,且同时拥有多种谋杀人格——既是领域型,又是侵入场所型;既是潜行者,又是掠食者。”

他穿着质地奢华的西服套装,上身有点儿掐腰;白衬衫上布满某名牌的暗花LOGO,领子很时尚地大出一圈,略显夸张地飘在西服领外;红黑相间的领带系得比较松,下摆垂着的银色海豚领带夹低调地只镶了两颗蓝宝石——相对他手表上那片“群星璀璨”而言。自打他一进屋,真是晃瞎了我的狗眼,只剩下自惭形秽的悲叹了。

好在作为犯罪研究工作室的现任负责人,我听他嘞嘞倒不像听天书,况且他来得这么早,我连案卷都没看完呢,与其争辩,不如耐心消化他的观点和建议:“那您的意见是?”其实他岁数还没我大,称“您”多少令我感觉有些不爽。礼貌,礼貌,咱是文明人。

“并案侦查。”袁适低头沉思片刻,似乎打定了主意,“在长信大厦被奸杀的池姗姗,在中关村医院家属小区自家被害的宋德传,以及在知春小区公园被杀的方婉琳,都是出自同一名罪犯之手。”

“这是……咱们市局的意思?”我一边扫着案卷一边抬头说,“池和方两案的现场都取到了相同的DNA,铁定是一个人干的。不过,宋德传的案子……”

“你是觉得他与另外两名被害人性别不同、被害的行为模式不同么?”

三十八岁的外科医生宋德传离异数年,独居。去年十二月十六日凌晨一点至一点半之间,有人用一根铁丝轻易地撬开了他家的两道房门,来到卧室床前,一刀划开了宋的喉管——干净利落。现场没有找到凶器,没有发现指纹或足迹,没有目击者,被害人的身上没有防卫性伤口,小区大门及左近街区的摄像头没拍到任何可疑人物……除了一具尸体,凶手没有留下任何线索。

“关键是,从宋德传尸体上唯一的伤口来看,凶手应该是个右撇子。”我把法医报告抽出来摊在桌上,“喏,杀那两个女人的,是个左撇子。”

袁适的眼中似乎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笑意:“这正是有趣的地方……”

有人丧命,有人看戏。我尽可能掩饰自己的不快,谦卑地问道:“我还没来得及仔细看卷呢,您发现了其他共同点?”

“知道什么是犯罪标记么?”

“但凶手没留下明显的行为特征,或者仅通过三个案子的比对,我没找到相似的行为特征。要不是池和方的被害现场找到了相同的DNA证据,我都不敢说这俩案子是一个人干的。”

袁适略带惊讶地问:“怎么称呼?”

“赵馨诚。”其实刚见面握手寒暄的时候我就报过名号,想来他没往心里去。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韩松阁教授旗下有个研究犯罪心理学的团队,听说负责人是个姓赵的民警……”

我勉强笑了一下,算是承认。

“这样啊,那沟通起来就简单了。”袁适冷笑的时候隐约露出一口整齐洁白的牙齿,香水和着口气清新剂熏得我脑仁直抽搐,“不会说……难道你没发现这一系列案件中存在的犯罪标记?”

我偷着瞄了眼手表:“没。”

“前苏联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观察是智慧最重要的能源。”他停了一下,见我没搭腔,继续说道,“仔细观察这三个案子就不难发现,三名被害人,全都是左撇子。”

我愣了愣:“哦……所以呢?就说明有人在实施连环谋杀?”

袁适对我的反应有些失望:“罪犯选择的侵害目标是特定人群,这非常值得关注。要知道,左撇子只占全部人口的百分之九不到,这个范围已经相当窄了。而在海淀的辖区内,连续死三个左撇子的几率能有多高?”

“那……我们是应该对辖区内所有的左撇子进行监控喽?”我抚摸着下巴上的胡子茬儿,发现负责做记录的小姜眼都直了,一脸的景仰与崇拜。

“对,所有的左撇子,既可能是潜在的被害人,又可能是凶手本人。”袁适侧过身,口气清新剂又喷了我一脸,“罪犯是男性,二十到三十五岁之间,单身或离异,独居,有固定住所,左撇子,同时也擅用右手,智商明显高于常人,受过高等教育,从事技术型工作,记者、作家等自由职业者的可能性更大,经济状况良好,穿着前卫,喜好深色的皮质服饰,有正常的社交圈子,但与家庭成员关系不好,儿时父母对其管教不严,存在一定的恋母情结,有特定的心理性性功能障碍……其他的还不是很确定,如果再出现一起案子,相信就可以对他的心理特征进行更全面的分析。”

说着,他已经合上笔记本电脑,往挎包里收拾东西:“我要提醒你们,罪犯的冷却期 就快结束了,必须抓紧。他的下一个目标肯定是惯用左手的女性!Good Luck。”

“稍等!”我连忙站起身,“袁博士,我不是质疑您的观点。可仅凭现有的证据并案,会不会仓促了些?我觉得……池、方案与宋案还是有很多截然不同的地方,不能排除是有两名罪犯。”

袁适拎起包,似乎在努力降低智商以便与我对话:“一千个人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但只有莎士比亚真正了解这个复仇的王子。”

望着他悠然离去的背影,我喃喃道:“小姜,最后这句话就不用记录了。”

“啊?啊……那……”姜澜紧张地翻阅检查着记录本,“那袁博士最后那句话的意思是……”

“无论是哈姆雷特,还是克劳迪斯、波洛涅斯、奥菲莉娅、霍拉旭……不过都是作者虚构出来的提线木偶罢了。”不知是因为百感交集还是午饭吃得不合适,我感到胃里莫名地不舒服,“袁大博士的意思是:对于罪犯而言,他就是神。”

2

“复检完成了,结果没有出入。”老何把验尸报告递过来,“你们看第一次尸检记录就行。”



* * *

尸体检验报告

京公海法病理字'2006年' 79号



一、绪论:

委托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侦支队北部队

委托人:乔东

委托时间:2006年10月24日

简要案情:2006年10月24日18时许,樊佳佳(女,13岁,北京人; 2006年10月20日报失踪,并由花园路派出所立案受理,受理登记见附件一)在海淀区花园路小月河沿域东向400米下河道台阶处被他人发现死亡。



页脚粘着若干张黄色的随意贴,第一张写着:失踪案受理时间为报案后二十四小时,即受理时间为21号。

老何在等面条端上来,顺便解释道:“尸体被发现时面部朝下。运气得很,没打水,保存完好。那儿肯定是第二现场。从弃尸位置来看,凶手有可能是在夜晚抛尸,眼神不济或是没借着月色,所以误抛在下水方向的台阶上了——费了半天劲儿把人运到小月河,白忙。”



二、检验:

该尸体检验由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法医鉴定所副主任法医师何靖诚等承担。于2006年10月24日,在双榆树尸检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法医病理学类)》对其进行了尸表及解剖检验,其主要检验所见如下:

(一)尸表检验所见:

死者上身着红黄相间圆领套头毛衣,内穿白色长袖内衣,下身赤裸,仰卧位于解剖台上。尸长158厘米,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斑呈暗红色,显于尸体背部未受压处,指压退色;尸僵已缓解。

头面部:颜面部轻微皮内出血、肿胀;黑色头发,发长40厘米;角膜中度混浊,瞳孔等大等圆,直径约0。5厘米;双眼球睑结合膜见点、片状出血点;口腔黏膜见针尖状出血点,牙齿无松动,舌突出于齿裂间1厘米,口鼻腔见血性分泌物溢出;额部及双侧眉弓部见散在片状皮内出血;鼻背部见一处1X1厘米表皮擦伤。



随意贴上标注的是:从被劫持到被害不到四天——绑架?但没勒索赎金。

“从尸僵的缓解程度以及角膜的情况来判断的话,这孩子应该是死于大约三十小时前,也就是二十三号的白天。口、鼻腔的检验情况也证实了这一点。其他面部的零散伤痕应当是尸体被抛落时撞击造成的。”



颈项部:颈前部甲状软骨角左上方0。5厘米处见一处1。5X0。5厘米皮内出血伴轻度表皮剥脱;右胸锁关节上方0。5厘米处见一处0。5X0。5厘米类圆形表皮剥脱;右颈部平甲状软骨角胸锁乳突肌处见一处1X0。4厘米皮内出血伴轻度表皮剥脱。

另,颈前部于喉结部见一处宽2厘米、深0。5厘米索沟,色苍白,水平向双侧颈后走行,呈环行闭合,索沟最宽处于左耳下为3厘米,索沟间见血性水泡、皮内出血及表皮剥脱。

胸腹部:未见损伤。

背臀部:未见损伤。

四肢部:未见损伤。



随意贴上标注的是:被勒了很长时间才咽气,过程痛苦。

“很明显,她是被勒死的。凶手先用手,然后还用了绳子。勒痕的方向表明凶手可能是个右撇子,而且是从背后下的手。”



外阴部:阴唇肿胀,尿道外口有轻微出血,处女膜呈陈旧性破裂,阴道内有残留精液。



随意贴上标注得很简单:性犯罪引发的谋杀?

“现在的孩子啊,十三岁……她生前四十八小时内与凶手或是其他什么人发生过自愿的性行为,没准儿连诱奸都够不上。阴道内残留的精液过于陈旧,无法做DNA鉴定。另外,外阴周围、大腿内侧、腹部以及臀部有许多干了的尿迹,应当是小便失禁。不过具体因为什么就不好说了:遭受暴力性侵害啦,临死前膀胱括约肌失灵啦,或者性高潮,再或是纯粹因为喝水喝多了之类的。”



(二)解剖检查所见:

头部:头皮下无出血,颅骨无骨折;各层脑膜完整,无出血;脑组织未见出血及挫伤。

颈部:右侧胸锁乳突肌中段见两处肌肉内出血,大小分别为1。5X0。5厘米、0。5X0。5厘米;双侧胸骨舌骨肌上段分别见一处2X1厘米肌肉内出血;右侧甲状腺被膜下见一处1。5X1厘米软组织出血;甲状软骨周围见一处1。5X1厘米软组织出血;右侧舌骨大角周围见软组织出血;喉室内黏膜下见散在针尖状出血点;气管居中,通畅,无异物;颈动静脉无破损;舌骨、甲状软骨未见骨折。

胸部:胸腔无积血,双肺表面及叶间裂见散在点、片状出血点;心外膜见散在出血点;心包正常,房室腔各瓣膜未见异常。

腹部:各脏器位置正常;胃内容约400克,糜状可见肉块、干果类成形物,未闻及特殊气味;回肠下段见一处5厘米浆膜下淤血段。

(三)毒物检验结果:

见毒物检验报告(附件二)。



随意贴上标注的是:毒物检验未发现麻醉类药剂。暴力劫持?不像。

“樊佳佳体内的损伤符合被勒杀的特征。从她胃里的残余物结合她失踪的时间来看,凶手给她提供的伙食不错。另外,尸体上没有任何防卫性伤口。”



三、论证:

经对该尸体进行尸表及解剖检验,其主要损伤为额部及双侧眉弓部散在片状皮内出血,鼻背部一处表皮擦伤,双眼球睑结合膜点、片状出血点,颈前部多处皮内出血伴轻度表皮剥脱,颈项部宽2厘米索沟,颈前部肌肉群、软组织点片状出血,双肺表面及叶间裂见散在点、片状出血点,心外膜见散在出血点;结合现场勘察及案情调查,其损伤特征符合扼颈、勒颈所致;其死因系被他人用索绳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四、结论:

樊佳佳系机械性窒息死亡。



最后一张随意贴明显是给我看的:蹊跷,叫上彬。



“就这些。这孩子是二十号下午七点左右下楼取报纸一去不返的。她父母是北航附中的老师,名字我忘了,她也在北航附中上初一,长得挺招人爱,学习成绩很好,与同学的关系融洽,有爱心,乐于助人……大概就是品学兼优的意思。她家的经济条件一般,但三口处得挺融洽,没准儿还得过五好家庭奖状之类的。学校反映的情况没什么新鲜的,不过特别提到了她没有早恋的迹象,要想找她那个背着奸淫幼女罪的性伙伴,有难度。”老何一股脑地从尸体到案情描述了一遍后,开始专心拌自己的那碗炸酱面,“当然,找着那人离凶手也就不远了。把醋递我一下。”

“家属干的。”我在琢磨是先吃面还是先说案子。

老何很配合我:“为什么这么说?”

“不知道。”我决定在面条变成面坨之前先下嘴为强,于是打开报告最后一篇,指着随意贴说,“你不是让我叫上彬么,现在韩少在座,还不问他?”

彬吃东西一向斯文,即便是在“海碗居”这家老北京炸酱面馆,他也把面前的东西当“北京实心粉切条配蔬菜杂烩拌酱焗猪屁股肉丁”来对待。他正一手拿着一根筷子,边选择菜码边拌面,听到我把矛头指向自己,先斜了老何一眼,而后低头继续卖力地冲着碗较劲儿:“孔老先生说过:‘食不言,寝不语。’——你们不知道么?”

“勒死个十三岁的女孩还费了老大力气,用手不行才换的绳索之类的家伙什儿,力道不够啊。”老何尝了口面,又往碗里兑醋,“我倾向于是女性或老人,理论上孩子也有可能——但一般的小玩儿闹策划不了这么复杂的劫持杀人抛尸,可以先剔除掉。”

“如果凶手不是和樊佳佳有感情的人,不必在身后下手——他无法面对面杀这孩子,而且被害人还没反抗……”趁他俩说话的当,我狼吞虎咽地先卷了半碗面下肚,“当然,尸体被发现的时候下身赤裸,如果罪犯是家属的话,通常不会这样对待被害人,这是个解释不通,或者说自相矛盾的地方。”

老何还在添醋,我真怀疑他的味觉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也许凶手把被害人的裤子当绞索用了,也许上面沾了什么会显示凶手身份的东西,给被害人换条新裤子会暴露自己……都有可能。不过樊佳佳没被扔进河里,这比较奇怪,可以做几种假设:凶手没想把尸体扔进河里,搬到河边抛尸纯属吃多了撑的;凶手视力不好,黑灯瞎火没看清楚;凶手听力不好,没听出入水和掉水泥板上声音不同;凶手眼明耳聪,就是腿脚不灵便,下不去台阶干着急;凶手抛尸的时候有人来了,所以匆忙丢下去就跑路了……”

“嗯。凶手要么五感退化,要么四肢衰微。”

“是老人。”

“或女人。”

“如果凶手是女的,同性谋杀里,动机往往会包含愤怒。我自己检查过,尸体没发现被殴打、虐待或破坏的痕迹。男方胜出。”

“那就是老人或残疾人。”

“老年男性家属。”

“同意。所以凶手知道樊佳佳在什么时间可能下楼,还能在不被人发现的情况下就带她离开。没有捆绑,也没有暴力劫持,没有防卫性伤口……她对被劫持没有显现任何过激反应。别加了,你不嫌酸啊?”

“没有暴力性侵害留下的痕迹,她是自愿与什么人或凶手性交的……这是个她很信任的人,这种信赖关系——或许还包括性关系——绝不是刚刚才建立起来的,甚至可以让她无视来自父母的约束。”

“凶手的家庭地位高于被害人父母……”

“她爷爷。”

“或姥爷。”交叉讨论的过程中,我的进食效率明显占了上风,老何还在“呼噜呼噜”,我已经抹嘴喝茶了,“彬,你看呢?”

彬夹起一筷子“白灼牛胃切花配芝麻酱拌香菜”,细嚼慢咽之余,轻叹道:“怎么能把尸体抛在小月河呢?”

我还以为——我真的以为,他说的只是案件中的一个疑点。

“你们俩一个刑警,一个法医,又不是第一天办这案子,该讨论的都讨论过了,该排查的也都排查了。”彬放下餐具,很仔细地擦擦嘴角,然后开始用手指搓揉鼻梁,“还在我面前搭台子唱个没完没了,什么意思?”

“因为你该言而有信。”我举着盛满茶水的二锅头口杯,突然发觉透过这杯琥珀色的液体去看的话,这个世界不再那么扎眼了,“你答应过这案子会帮我忙,我可一直没忘。来吧,谁第一个找出凶手,我双手奉上珍藏多年的那瓶限量版三十年格兰菲迪。”

“拿酒当奖品对我没吸引力,而且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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