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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瓦(清扬)-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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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一种群居动物,这只老狼孤零零地立在这儿分明是被狼群遗弃了,或许它曾经还是一只狼王,年老体衰被新狼王取而代之,那条瘸了的腿很可能就是在王位争夺战之中被咬断的。它似乎被疯子一样的刘泽吓住了,退后了几米,但却又不甘心放弃到嘴的猎物,仍然蹲在那儿,死死地盯着刘泽。

刘泽慢慢地冷静了下来,他想到了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情形,和文中的主人公遭遇的情况何等惊人的相似。在荒凉的冰原上,一人一狼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他咬着牙坚持到了最后,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

生命就是绝不轻言放弃!刘泽看着那垂垂老矣的病狼,或许它也曾领袖群狼纵横荒原叱咤风云过,但此时它失势了,被逐出了狼群,饥饿和病残时刻会夺去它的生命,以它的能力,根本就不可能再猎取到活的猎物了,等待它的也许只有死亡,可是刘泽从他混浊的目光中看到了狼性的贪婪和求生的**。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狼,更何况是人!

一瞬间,刘泽的心智坚定了许多,没有他,妻儿或许生活地将更为艰辛,但他们绝对不会放弃!倘若妻真知道他现在的处境,也一定会希望他活下去!

对!为了不让妻儿失望,他一定要活下去!一定要!生命的每一次赋予都不是为了放弃,既然重生在了这个荒蛮的时代,那他就必须应当坚定地活下去,无论如何都不轻言放弃。

刘泽感觉到体内的血液在沸腾,信心的火焰在燃烧,一只病狼而已,又有何惧怕!他摸摸口袋,除了那几十元的零钞之外,还有一把多功能的组合工具刀,一张全家福的照片。

看着相片上妻儿笑容的,他的眼睛不禁又模糊了。他咬牙坚定地拭去泪水,心中默默地告诉自己,这是他为妻儿留下的最后一滴泪,从此后他绝不会再落泪了!既然能穿越到这里,为何不能寻找到一条回家的路?不管这条路是千里万里,还是千年万年,只要心中有梦想,也许就有希望!不放弃!永不放弃!

刘泽收起相片,握着三寸长的工具刀,用这玩意来对付一头狼似乎有点不现实。但他很快就有了主意,从草丛中找到鸭蛋粗细的枯木棍,用工具刀削尖了,做了一根木刺,锋利的尖端足以刺穿那只病狼的咽喉。有了武器,刘泽的心情大定,自保是问题不大了。这时,他才想起背上背包来,经过这一番折腾,也不知道那台笔记本还能不能用。

他试着打开笔记本,启动电源,很快地液晶屏亮了,桌面上的图标显示了出来——居然完好无损!这台笔记本除了不能联网之外其他功能一切正常——联网?太可笑了,这可至少在几千年前呀。刘泽好奇地点开笔记本的磁盘,记得那个中年男人说过磁盘里有重要的东西千万别删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整整一千g的硬盘空间几乎全满了,一整套的百科全书包罗万象,将现代的知识全数囊括进来,就连苍老师饭老师的教学片也充斥其中。

刘泽倒是有些纳闷了,这土豪在笔记本里装一整套的百科全书倒底有什么用?苍老师的片子倒也可以理解,和小三上床是需要点参考资料的,但其他如天文地理生物化学的有毛用,难不成他还是个科学家不成?刘泽想了想,那男人的模样完全就是一暴发户的土豪形象,与文质彬彬的科学家八杆子也打不着。不过人不可貌相,鬼才知道他装这套大百科有什么用——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的是刘泽拥有了这个本子,等同于开了金手指,天知道会给这个蒙昧的时代带来什么。虽然那个太阳能电池充一次电只能用三四个小时,但也足够了。

不过现在可不是研究这玩意的时候,刘泽迫切想知道自己是处在那个时代里,秦汉?唐宋?或者是三皇五帝的时代?想知道答案,只有唯一的途径——找到人!

刘泽扯下一截布条来,将还在流血的伤口裹好,妈蛋!也不知道这头狼也没有狂犬病,这时候可没狂犬疫苗注射,真要是感染了狂犬病,绝对是死路一条!刘泽只好在心中暗暗祈祷,老狼啊,你有啥病也不怕,千万别有狂犬病。

一条干涸的河床上,出现了一条奇妙的景致: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驻着一根木棍,瘸着腿,一拐一拐,踉踉跄跄地走在前面,身后十米开外是同样瘸着腿,一拐一拐的一头衰弱的老狼紧紧相随,人走狼走,人停狼停,恰如步点一致的舞蹈一般,在浅浅的沙滩上留下无数的足印。

第三章重见人烟

秋天的太阳依旧是相当的毒辣,也许是缺雨的缘故,这条河已然断流,偶尔会有水坑聚着着少量的水,水被阳光晒得发烫。刘泽跪倒在水坑边,也顾不上水是否肮脏,双手捧起水来大口大口地喝下去,有这些水的滋润,干得冒烟的喉咙总算得到一丝缓解。

那头病狼执着地蹲在十米外,专注地盯着他。刘泽握紧了手中的木刺,等待着它扑上来的时候给它致命地一击。但那只病狼似乎并没有进攻的意思,只是紧紧地尾随着,似乎准备和刘泽比耐心,看谁先倒下去。刘泽也想主动出击,但那头狼似乎很狡猾,一看到刘泽的企图,马上就向远处逃逸而去,等刘泽转过身去,又会慢慢地跟上,总保持着十米的距离。

刘泽放弃了刺杀它的意图,这个狡诈的家伙,或许它曾经就是一只狼王,一只有着智慧的狼,虽然它已经年老体衰,但它的捕猎经验仍在,它笃定这个两条腿的奇怪动物在这荒原上根本就无法生存下去,它在等待着最后他倒下去的那一刻才享用它的晚餐。虽然刘泽不惧怕这头病狼,但如果出现狼群或者是虎豹之类的猛兽,刘泽可不认为他手中的这根木棍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所以,当务之急便是找到人,找到人类的聚集点。

沿着河床走,不是刘泽的一时兴起,人类进入农耕文明之后,便不在依洞穴而居,而是在平原地带择水而居,在河流的下游便会有平原,很可能就会有人类的居住。至于刘泽是如何笃定现在不是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而是初具文明的农耕社会,只能说是刘泽的一种赌博了。

天黑了,刘泽早已是饥肠漉漉,可他的身上没有一星半点的食物,远处传来的几声狼啸更让他不寒而栗,黑暗,就意味着死亡!那只不离不弃的病狼眼中更是幽幽地闪着绿光,似乎黑夜带给它更大的信心。

火!刘泽想到了火,野兽最惧怕的就是火,虽然身上没有打火机,但古人燧木取火的方法刘泽还是懂的。收集到一大堆的枯枝干草后刘泽才发现实践远比理论要难得多,在经过上百次试验之后,刘泽总算才将火点燃,也算是松了口气。有这么一堆火,想必野兽也不敢近身了。

可是刘泽守着火堆,也不敢睡过去,一来火堆需要他不停地添柴来维持火势,二来胃里的一阵阵痉挛一直折磨着他,恍恍惚惚之间,他似乎回到了温暖家中,香甜可口的饭菜,妻子的温情,女儿搂着他的脖子笑个不停,她呵出来的气息,真得好痒……

他悚然惊觉,那麻痒的感觉竟是老狼正用它粗糙的舌头舔着他的脖子,他急忙用手中的棍子挥了过去,“嗷”地一声嚎叫,那只狼又逃远了。刘泽有些懊丧,方才如果不是打的而是改刺的话,很可能就得手了。

天亮了,那堆火早已燃尽,刘泽无奈地直起身来,那条受伤的左腿伤口崩开了,鲜血直流。他又扯下一道布条,紧紧地扎住伤口,沿着河床继续地向前走去。

饥饿的感觉阵阵袭来,让他疲惫不堪,他清楚地知道,倘若再找不到吃的,没等他走出这片荒原,就可能成为那只病狼的午餐了。他不想死,就必须地填饱肚子。所幸这个季节还是帮了他的大忙,虽然象马齿苋、蒲公英这样的野菜都老得咬不动了,但这边的灌木结满了一种扣子大小的红红的果实,酸涩之中略还着一丝的甜味,还可以找到象酸枣、枸杞一类的果实,运气好的话,还能找到一两窝的野鸟蛋。吃好是不可能了,勉强果腹倒还算可以。至于猎取那些野兔山羊的,刘泽想也没想,在没有猎枪弓箭之类的情况下,那几乎是白日做梦,据说狮子捕猎的成功率都不足四成,想逮住这些善于奔跑的动物,就凭刘泽的两条腿,跑断了也追不上啊。

晚上再生火的时候,刘泽也不用再手麻脚乱了,掌握了燧木取火的要领,点火变得轻松简单了许多。生了三堆火,刘泽可以躺在火堆中间迷上个把钟头。

人的适应能力真是无穷的!这才过了两天,刘泽已经可以在荒原之中独立地生存下去了,这更加坚定了刘泽活下去的勇气,同时也让他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不放弃就一定有希望!

那头狼依旧紧紧地跟随着他,但刘泽看到那狼的眼神,变得越来越阴郁,或许连它也觉得,希望变得渺茫起来。

炊烟!一缕炊烟在夕阳余晖中袅袅升起,刘泽兴奋地跳了起来,这风景,无疑是他此生见过的最美妙的图画。他大喊大叫着,发足向着炊烟的方向狂奔而去,从一段陡直的斜坡上滚落了下去。

坡底下是一条驰道,马蹄的足迹和大车的辙迹清晰可见,驰道的尽头,赫然有一座城堡的样子,高大的石墙矗立着,袅袅的炊烟正是从那里升起的。

刘泽相当的激动,虽然他现在还不能确定现在是什么朝代,但可以肯定的是这绝不是茹毛饮血的蛮荒年代,如此坚固的堡垒,至少也是在秦汉时期。

再回头时,发现那只老狼蹲在坡顶的位置,与他已经拉开了二三十米的距离,而且没有继续跟上来意图,它“嗷”地发出一声狼嚎,那声音苍老低沉而有几分悲凉。在这场人与狼的追逐之中,似乎没有胜利者,但毕竟他们没有死在对方的手(爪)下,生存才是排在第一位,从这个层面上来说,他们似乎都又胜利了。至于老狼失去了最后的猎物,它还能在荒原之中生存多久?刘泽即将步入人类的文明社会,等待他的,又将会是什么呢?

这一切似乎变得不再重要,在人与狼的最后一眼相望之中,刘泽读到的是一种坚韧不拨坚持不懈的精神,这就是生命的意义!

这个时候,从城堡的方向跑过来几个人,他们跑得很快,不过一会儿功夫,就跑到了刘泽的跟前。刘泽冷眼打瞧,这些人穿着影视剧里面才能看到的那种古代服饰,皂色直裾,麻布履,头上高高地挽着发髻,用一根细木棍穿着。这些人慌慌张张地,一面跑一面还回头看后面,似乎后面有什么人追似的。

刘泽学着从古装影视剧里的礼仪,向这几人拱手说道:“请问各位大哥,这里是何地?”

几个人根本就没有停下来的意思,其中一个人拉了刘泽一把,急急地道:“问什么问!快跑吧,再不跑可就没命了!”

虽然发音不尽相同,但刘泽还是勉强听明白了他的意思,可还是一头雾水,紧跑两步,跟上他们的步伐。“各位大哥发生了什么事?”

那个人本还想说什么,旁边的那个急急地道:“老二,别理他,快跑!”

这时,身后传来了急骤的马蹄,刘泽回头描了一眼,十几匹马如旋风一般地冲了过来,他赶忙闪身向道边躲去。还没等刘泽看明白骑马的人是啥模样,一条套马索已经干脆利落地套在了他的身上,刘泽大叫:“你们捉错人了!”可马上的人根本就没理会他的叫喊,而且马的速度也没有丝毫降低。

刘泽只跟着马跑了几步就被扯倒在了地,然后整个身体就与大地做了亲密接触,勒在胸口的绳子深深地嵌入肉里,有一种近乎窒息的感觉。衣服很快地就被磨烂了,前胸和膝盖火辣辣的疼,感觉身上的肉被一层层地剥离掉,刘泽的意识渐渐地模糊了。

尼玛的,不带这么坑爹的穿越吧……

再次恢复意识的时候,刘泽是被一桶凉水给浇醒的,他感到全身的骨头似乎都散架了,两条腿血肉模糊,伤口疼得要命,嘴里不由自主地**着。不过他脑子还算是清醒,暗暗打量这周遭的情况。

显然他已经被带回了城堡了,这座城堡完全是用大小不等的石块砌成,粗糙而又简陋,但对面走过来的一人却是光鲜亮丽,那身衣服一看就是用上等的丝绸做出来的,宽袍大袖,绣彩绘金,做工考究。对这种衣服,刘泽也并不陌生,影视剧上看得多了,典型的汉代服饰,这几年不流行那个汉服运动吗,许多年青人举行成人礼的时候也要穿汉服行冠礼。刘泽也就断定看来此时是汉朝无疑了,但究竟是西汉还是东汉,却是不甚了然的。

那人甚为年轻,也就是二十出头模样,剑眉朗目,俊采飞扬,但却是一脸的冷漠,一付生人勿近的模样。四周全是穿着皮甲的持戈士兵,弯腰向他行礼。一位管事模样的人向他禀报道:“禀报公子,那五个逃跑的民伕已捉回,如何处置请公子定夺。”

锦服公子只略略地抬了一下眼皮,上下嘴唇轻轻一碰,就蹦出一个字来。

“斩。”

那五个民伕吓得魂不附体,全部跪伏,叩首求饶。

“公子爷饶命!公子爷饶命!”

锦服公子一脸的漠然,站在那儿纹丝未动。几个兵丁冲了上来,挟持着那五个民伕向外走去,哀号声、哭泣声、求饶声不绝于耳,接着便传来几声凄厉地惨叫声,其后便再无声息。

不多时,五颗血淋淋的人头便被端了上来。刘泽眼睁睁地目睹着这一切,五个鲜活的生命转瞬之间就只剩下了五颗滴血的人头,浓郁的血腥味弥散在空中,久久挥之不去,刘泽的心灵被强烈地震憾了,以至于他身上的伤痛,都不曾记得了。难道这就是古代吗?视生命为草芥,屠之如猪狗,天,这也太残酷了吧!

锦服公子一挥袍袖,淡淡地道:“将这五颗人头悬挂于城门处,让这些贱民也知晓这就是逃跑的下场!”兵士应了一声,退了下去。

“不是就跑了五个吗?这个又是怎么回事?”锦服公子将目光移到了刘泽的身上。

“回禀公子,这竖子是刚刚捉那五个逃丁时一并擒获的,依属下之见,这竖子定是鲜卑人的奸细无疑!”管事的一脸谄笑。

“鲜卑人的奸细?”锦服公子似乎来了点兴趣,走到刘泽的近前,上上下下地将他打量了一番,刘泽的那一身装束倒真是让他很好奇,虽然衣服早已是残破不堪,但衣服的款式还是依稀可辨,尤其是是衣服上的扣子让锦服公子惊奇不已,还有刘泽脚上的那双皮鞋,更是显得十分另类。“你是奉何人之命,潜入我大汉塞内?又有何企图?”

第四章半截手指

这锦服公子的手段,刘泽可是刚刚见识过的,此番落在他手里,一言不慎,恐怕就得人头落地。更糟糕的是,他们似乎把他当做了鲜卑人的奸细,这更是个危险的信号,处决逃跑的民夫他都没眨一下眼,处决奸细的话,只怕更不用多考虑。刘泽脑子里在快速地盘算着如何才能逃过这一劫,面对他的问询,回答道:“大人,在下并非奸细。”

“大人?”锦服公子略微一怔,旋即爆笑道,“哈哈哈,这小子是吓尿了吧,本公子可不是你亲爹,用不着你叫的这么亲!”

周围的管事和兵丁也是笑得前仰后合,管事媚笑道:“公子威武,刚刚往这儿一站,这竖子就连他亲爹也不知道是谁了。”

“好,就冲你这一声大人,本公子今天高兴,只要你老老实实地回答,便可饶你一条性命,乖儿子!哈哈哈!”锦服公子笑得相当得意,得意之中带着几分的猖狂。

刘泽心底中倒是有几分愠怒,本来大人这个称谓可是在历史影视剧中用得相当普及,不管是上至秦汉三国,还是下至唐宋明清,每遇官员必称大人,似乎成了约定俗称,可偏巧真正的历史上却并非如此,很明显在汉代这大人的称号可是对父母的专称,狗血的历史剧还真得是误人!就算是现在身陷囹圄,刘泽骨子里的傲气还是不容别人如此轻侮。

“请公子爷开恩,在下并非鲜卑人的奸细。”虽然身体极度虚弱,但刘泽还是咬着牙不卑不亢地说道。

锦服公子收起笑容,冷哼一声道:“你说不是就不是了?那你老实交待,从何处来,要到何处去?还有你到此地是何居心,又有何目的?”

刘泽倒是为之语塞,他该怎么说?说他是从二千年后穿越来的,本来是好好地走在路上,也不知怎么地出现了一个黑洞将他糊里糊涂地传送到了这里。姑且他的这番话有没有人信倒在其次,退一万步说,就算他们相信了,这么妖孽的事,恐怕把他直接就定性为妖人了。知道汉代是如何处置妖人的吗?左慈、于吉的下场刘泽可是清楚的很。所以自己穿越来的这一天大秘辛,打死也不能说,说了估计死得更快死得更惨。

“在下……在下乃幽州人氏,从小与家人走失,在深山之中迷路,幸得山中一无名老人相救,方才保全性命。今日下山欲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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