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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王侯-第2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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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两人距离太近,他几乎变不了什么招,只能以拳头猛烈的向对方凿去。凤眼拳、炮锤、寸劲、铁指,他几乎所能想到的技击法全都施展出来,拳头打的比方才更快,声如擂鼓。但是他的拳脚对于这名蒙古大汉并没有显著作用,这种绞杀依旧缓慢但坚定的进行着,对方也是存了心,不让杨承祖死的痛快,要用这种方式将他生生挤死。
杨承祖的暗器在被俘后已经被搜走,最后的那包石灰,已经是他唯一的手段。莫日根的悍勇,已经超出了他所能预料到的范围,眼睛受伤之下,还能紧抱不放。
他的呼吸已经开始困难,似乎眼球已经向外突出,五脏六腑仿佛都因为巨大的外力挤在了一起,心内剧烈翻滚,嗓子里泛起阵阵咸意。骆飞红则是大怒着叫起来“卑鄙无耻!居然用石灰,你是在找死!”
她原本是抱着膝盖坐在矮几上观看,这时猛的站在矮几上,随时准备动手。郭九姐大叫道:“你从没说不许使用暗器!你们用了弯刀,为什么他不能用石灰。你快让莫日根放手,这一局算打合,或是算打输都可以,总之先让那个混蛋放手!”
“放手?现在就算天王老子来了,他也不会放手了。不过这个混蛋敢伤我手下第一猛将,我不会放过他。莫日根将军,我来帮你了。”
她飞起脚来,将两个试图阻拦的她的女子踢的向两边滚去,接着人腾空而起,裙摆飞扬,似盛开莲花。人如同天女降凡一般,向着纠缠在一起的两人落去。就在郭九姐与那名女兵的尖叫声中,骆飞红的身子已经出现在莫日根身后,随后就是一声怒吼和惨叫。
杨承祖原本被巨力压迫着,已经喘不上气来,反抗渐渐无力,挣扎的力量已经越来越小。可就在他认为自己已经到了极限时,那股巨大的压力莫名一松,在他下意识的挥拳之下,那原本如石柱般无法撼动的对手,突然如同泰山倾颓一般,无力的向后倒去。
这如同巨灵般的大汉,七窍出血,两只环眼怒睁,似乎到死也不会相信,自己居然会倒下。由于石灰的作用,他的双眼被烧的通红,不过这种伤势,不足以致命。
他身上穿着牛皮坎肩,加上多年练就的硬功,杨承祖的拳脚,也没对他造成多大伤害。进来的蒙古人检查了半天,也没发现莫日根身上有足以致命的伤口,最后忽然跪在地上痛哭起来,又朝着死尸连连磕头,接着就是朝骆飞红连连磕头。
杨承祖以为接下来,就是把自己乱刀分尸,可是却见没一个蒙古人顾的上自己。骆飞红换上了一身古典的蒙古长袍,脸上的神情也变的无比严肃和悲伤。
一大堆蒙古大汉,看穿戴似乎都是部落里的头目,流水般的进来看尸体,又跪在地上磕头。骆飞红口内则说着蒙古话,似乎是在传达什么命令,直忙碌了半个时辰后,有一些蒙古人面露喜色的向她跪地磕头。而另一部分蒙古人,则是神色大变的想要抗辩,但随即就被人打倒在地,拖拽了出去。
直到这些事情忙碌完,骆飞红将腰带一甩,那件长袍脱落在地,露出她那一身近似全果的装扮。接着人朝着矮几上一靠,乜斜着眼睛看着杨承祖“怎么样?我帮了你这么大的忙,或者说,救了你一命,是不是该好好谢我一谢?”
杨承祖摊了摊手“抱歉,我不明白,你为什么要帮我?”
“因为我想跟你谈谈合作,我想你一定有很多问题要问我,别着急,我们有的是时间。不过我们似乎该准备一点马奶酒,再来点奶酪和肉干。或许你不喜欢吃,不过没办法,这里只有这个,将就吧。”
明明折损了部落里最为优秀的勇士,可是骆飞红面上的神色,仿佛是丢弃了一个包袱,心情也格外的好。几名侍女在她的命令下,端来了酒和奶酪以及肉干,又把郭九姐和那名女兵带了出去。
看着杨承祖的表情,骆飞红微微一笑“你别担心,在我们谈崩之前,我保证那两个女人的安全。除非你拒绝我的条件,否则,你和她们都不会吃亏的。”
第六百三十章女汗(上)
骆飞红似乎并不介意如此暴露的跟杨承祖交谈,相反,倒摆出了一个更诱人的姿势,眼神中也充满了挑斗的味道“怎么样?想不想来试试,我和我师妹有什么不一样?”
杨承祖虽然摆脱了死亡的危险,但是两条胳膊酸软无力,嗓子眼也阵阵发咸。一口鲜血闷在嗓子里,差点就吐出来,只得用几口马奶酒,勉强压了下去。不过这酒的味道实在不敢恭维,与京师的酒,根本没法比。
“我倒确实是想试试,不过眼下这身体,似乎不太是时候。另外,莫日根大概也试过吧?不过他到死怕是也想不明白,居然会死在你的手里。”
骆飞红撇一撇嘴,扬起脖子,将一杯马奶酒一饮而尽,白色的酒浆顺着嘴角流淌下来,一路向下,画面甚为爱妹。
“那个夯货,别提他了。以为跟我睡过几次,我就真成了他的人,可以对我指手画脚?如果不是为了借他的手干掉老汗,或说的更明白一点,如果不是为了他手下那三百亲兵队,我才不会让他睡我。他现在甚至拿自己当成大汗了,反倒要我听他的吩咐办事,活该,找死!直接动手杀他,有可能引发兵变,死在比武之中,谁都说不出闲话来,所以你算是老天派给我的刺客。不过,我不会对你说谢谢。这里的人,难看!酒,难喝!就算是当大汗,也不是人过的日子,当初我在寿宁侯府时,过的像神仙一样,现在过的人不人,鬼不鬼,还得被这种又丑又臭的男人睡。这一切都是拜你之赐,你欠我的。”
杨承祖抓起一块肉放到口内大嚼起来,发现这肉的口感粗糙,即便是草原的可敦,论起口腹之欲来,比起中原的富翁还多有不如。“抱歉,我不是太明白,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总不会因为你们在安陆造反,我就要伸出头去,让你们砍了?杀张嗣宗,那又不是我的主意,怪不到我头上啊。”
“我最恨你们男人这副德行了,什么事都说不能怪在你头上,提起裤子来,就说自己是情难自禁,是被女人勾引的,之前挖空心思想往人身上爬的事就都不提了。张嗣宗是我杀的,可是我为什么杀他?还不是为了你?他要害你性命,我就借着布局的机会,替你除了这个后患,你不说谢我,先忙着撇清,你说说,是不是坏了心肝了?”
她边说,边以一副幽怨的模样,朝杨承祖这看来。“我知道,你看不起我,我没有我师妹那么好的命,可以做圣女。我只能做教里的天女,让我跟谁睡,我就得跟谁睡。断了张嗣宗这条线,回不了寿宁侯府,乃至大明境内都不算安全,就只能到草原上,做大汗的夫人。我的那个男人又老又丑,连床上都没什么用。不过好在我够争气,一连斗死了他几个哈屯,又把他的几个儿子送上了天。这才到了今天的位置,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做人就怕不知足,这大汗我看对你还是不错的,看看外面那象辂,再看这帐篷。恐怕他已经为你穷尽财力,让你不受委屈了。现在连他的整个部落,我看也都到了你手上。”
“可是,我不稀罕。”骆飞红将口内嚼着的肉一口吐在了地上,“他就算穷尽所有,也不过是个万把人的部落,论享受,我在江南随便找个富商做个如夫人,也要比他强多了。这还不是你害的?我要不是为了你……”
杨承祖举起了手“大家都是聪明人,说这种话没用的,我家的女眷里,会你这手段的也有,你这套东西对我没用。你杀张嗣宗,无非是为了布局害我,少拿这事讲人情。咱们之间要说交情,还不如说是过节,你杀了我也是天公地道,不杀我,不过是我有利用价值。所以咱们还是说点实际的,你想要什么,我能给什么,大家摆在桌子上说个清楚。我跟你师妹就是这么个谈法,彼此都省气力,谈的成皆大欢喜,谈不成……就改个条件继续谈。”
骆飞红的表情,从方才的悲伤忽然变为了微笑,双眼在杨承祖身上来回打量着,表情像极了一只成精的狐狸。“你们是这么谈的?难道不是脱光了以后到床上去谈的?这我还真有点信不过,难道这么美的美人,还不能令你动心?还是你不能令她动心?这可不对,我是知道的,她对你有兴趣,如果不是她拦着,石金梁早就让人把你暗算掉,也就轮不到你来坏我们的事。”
“那个问题回头再说,还是先说说咱们之间的事,你为什么不杀我?别说是为了冷飞霜,那样的理由,大家都不会信,还是说点实际的比较好。”
“没意思,难道你对我没兴趣?和我在一起,你就只想着谈生意,而不想谈别的?”骆飞红身子轻轻的靠在杨承祖身上,一股浓烈的香味扑面而来,她的手,在杨承祖脸上轻轻划过。
“这么一张脸,在草原上你知道是多难得么?说实话,我也想过找几个看的过去的男人当面首,但是这个小小的要求,在草原上也是个奢望。那些边民的模样,也没比蒙古人好到哪去,纵然有几个书生,也是中看不中吃。”
“我听说过你的手段,也看过你那话本,我觉得,你一定比张嗣宗更强。让我看看,你到底是名副其实,还是银样蜡枪头?又或者是,怕在我身上用完了劲,对着那个武定侯家的千金就没了本事?那毛丫头,我也看不出有什么好的,除了是个雏,没看出哪比我强啊。我满身的本事,保证能让你快活过神仙,比你那个郭家小姐强多了。你要想要雏,只要把我弄舒服了,我随时给你找一群没男人的蒙古女奴让你弄,怎么样?留下当本可敦的王夫,整个部落都听你的,你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比你当这个锦衣官强吧。”
她一边说着,一边将手伸到了杨承祖的衣服里,隔着衣服摸到了里面的犀甲,噗嗤一笑“原来穿着宝甲呢,怪不得莫日根打不死你。不过就算没这甲胄,我也不会让他打死你的。这甲,真结实,不知道你其他的东西,像不像这甲一样硬,来,别让我失望。”
她边说边将手摸到了杨承祖的腰带,却被杨承祖一把捉住手腕“慢着,声音没谈完,做闲事也没心思。你到底想要什么,先说在明处,我得确定我给的起还是给不起。”
“这有什么给不起的?我要的不多,只不过是要当草原上的女汗,就像当初的满都海哈屯一样,这个要求,一点也不多吧。再说了,就像那个赵全说的一样,草原将来成为汉人的草原,这对你也有好处啊,这生意一点都不难谈吧。”
第六百三十一章女汗(下)
“女汗?你?”杨承祖端详着骆飞红,一把捉住了她的手,然后自己解下了犀牛宝甲。“你如果想和我切磋一次,这不是什么问题,就算是多切磋几次,也不是问题。不过女汗什么的,你还是醒醒吧,就凭你一个小部落头人的老婆,就想一统草原,咱们还是谈谈我怎么成仙比较实际。”
草原之上,强者为王,兼并与杀戮,从来就没停止过。骆飞红这个部落,大概有上千控弦引弓的战士,如果算上留守部队,其战斗部队最多不会超过两千人。这样的规模,在如今的草原上,只能算是中流偏下的水平,努力维持着不被其他部落吞掉都是个困难的事。想要一统草原……这是连博迪都没做到的事,这么一个小部落,似乎还没有本钱考虑这么大的计划。
至于赵全在蒙古草原这一点,杨承祖并没引起太多的重视,虽然那人是个祸害,只是以他的行事风格,要么就是一直不被重视,要么就是生生拖垮草原的经济。当然,从骆飞红和赵全都在草原这一点可以判断出,白莲教似乎在和蒙古进行着广泛接触。
元朝时,白莲教算是反元积极分子,没想到到了明朝,他们又成了蒙古的盟友。这次蒙古人得以长驱直入,恐怕白莲教多半有一个带路有功的业绩。
骆飞红哼了一声,“很难么?我为什么不觉得?莫日根一死,整个部落的兵权都在我的手里,也就是我手下有两千余名控弦引弓的健儿。还有几个部落与我为联盟,那些酋长们要么看中我的身子,要么是连整个部落都想吞下去,我不能要他们帮我什么,但是要他们帮我一起去吞别的小部落,他们肯定都会点头。加上这些人,我手上能控制的人马,就足有上万人。你知道博迪手上有多少人?他真正能控制的住的,也不过两个万人队而已。只要有人能给我们提供兵器、粮草,我为什么不能做女汗?”
她说的激动,喘息的又剧烈了一些,拉着杨承祖的手,放到了自己的身上。“我知道,你是新皇帝眼前的红人,堪比当初的江彬。办成这事对你来说并不难,只要你点个头,这身子就是你的,你想怎么弄,就能怎么弄。这次进关的大军有十万,除了我之外,哪一个部落看到你,都会把你砍死。我是唯一能保护你的人,你没的选。”
“我看不一定,如果你想砍死我,早就动手了,留到现在,证明你需要我。当然,我不是指这种事,你只要需要我,咱们就有的谈。”
骆飞红轻轻哼了一声,“别把自己想的太能,就算是男人,我也一样要的到。你知道这次进关,我们为什么这么顺利?抓你和那个郭家小姐,为什么那村里的人肯和我们里应外合?真以为族长肯跟蒙古人谈判么?”
“这个问题,其实从我被拿之后就想过,我们之所以信那族长,就是因为胡儿素无信义,从那族长的角度,不大会和蒙古人谈交易。虽然那个村子很小,可是向蒙古人投诚,也是会死的,唯一的解释是,有一个他们足够信任的人,向他们担保。只要把我们交出去,这个村子就能得到平安。而这个担保的人,肯定是德高望重,一言九鼎的体面人。带路的,多半也是他吧。”
“所以说,你确实是够聪明,跟你这样的人做交易,有前途!”骆飞红鲜红的指甲在他裸露的胸膛上轻轻划过,“你说,像那样的人物,手眼通天,你能给的,他为什么不能给?为什么,你就成了不可或缺?”
“因为,那样的大人物,并不希望草原上打的太过分,更不希望,草原上真的出现一个自己掌握不住的人做头人。”杨承祖一把捉住骆飞红的手,另一手则抓在了对方那对高耸,感受着那不俗的尺寸。
这个女人和冷飞霜得算是两个极端,后者给人的感觉是高贵圣洁,不容轻侮,而这个女人给人的感觉就是一颗肉蛋,只想将她就地正法。她身上那浓烈的香味里,一定搀杂了某种刺激药物,杨承祖方才一架打下来,受伤不轻,可是这时却已经感觉血脉贲张,想要将这女人就地正法。
“那位体面人帮蒙古,无非是要做生意,你太精明了。你就算跟那写大人物睡几次,最多是能到他家当个侍妾,想要做头人,他们不会捧你。你表现的越精明,他们越不会。”
“所以,你会么……”骆飞红的声音微微发出了一丝颤抖,到底是真的被撩拨了起来,还是做的样子,没人说的清楚。她身上的蝉翼轻纱被扔到帐篷里,随后不甘示弱的将杨承祖的腰带解开,两个人仿佛两头争夺地盘的野兽一样,绞杀在了一处。
冲锋,反冲锋,互不相让,各自争先。两个人都自诩为疆场名将,这一次终于遇到了强敌。从地毯到矮几又回归地毯,大家更换着战场,酒浆肉干被打落的到处都是。往日里想不到的招式也都用了出来,喊杀声不绝于耳,汗水混杂在一处,在空气中形成一种奇特的味道。
骆飞红所学的天狐功,本来是出自清楼里采补功夫,用来对付男人十拿九稳,可是杨承祖学道家防中术却更胜一筹。加上自身天赋的原因,即使在经历了一叶恶战,又与莫日根生死搏斗,身体状态并不完美的前提下,也与骆飞红战了个平手。
直到两人都意识到这一次的战斗应该是分不出胜负之后,才不约而同的选择了收兵,而在这一点上,两人竟是发现,彼此间也有着惊人的默契。骆飞红喘着粗气,如同一头母兽一般,直盯着杨承祖“果然……果然没有挑错人,留下来,你可以做我的军师加第一面首。我再帮你捉几个大家闺秀,连你的女人,也可以接出来。”
杨承祖也不得不承认,骆飞红的手段比起如仙还要胜出一筹,算是自己所遇女子中,本事最好的一个了。他同样也回味着方才的滋味,觉得如果找到合适的时机,还是应该再品味几次。
“算了吧,你做我的小老婆还差不多,我的女人里也有从清楼出来的,我不在乎这点。不过我知道,你是耐不住寂寞的,如果嫁给我做妾,肯定会去偷人。所以最多当外宅,不能给名分,想一想,有个当蒙古女汗的外宅,似乎也不错的样子。”
第六百三十二章巨毒之种(上)
骆飞红猛的又骑在了杨承祖的身上,像个女骑士一样,肆意驰骋起来。“快……快说,你到底要怎么帮我。如果不说的话,我就把你榨个干净,让你今天晚上,什么都做不了。”
“这……这样……我特么什么也说不出来。”杨承祖一边说着,一边用力,反骑在了她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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