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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衣王侯-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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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刀,又朝死尸戳了两刀。随后低着头道:
“我叫杨承祖,大家见过的,你们坐的那船,本来是我雇的,结果遇到这种事,大家都不开心。不过你不要担心,今天的事,我不会对别人说的,我们锦衣卫,嘴很严的。你哥哥请我来救你,幸亏我还没来晚,你要想开一点。发生这种事,谁也不想的,一家人重要的是整整齐齐,要不要我下面给你吃……算了,总之你穿上衣服,我带你离开。”
他一边说,一边解下外衣扔过去,说实话,他心里是有点担心的。虽然依他的经验,这孙姑娘的贞洁还在。可是这个时代很多事并不是那么简单,女子失节的范围大到吓人,尤其是这种大户人家的闺女,规矩更是多的不得了。就算是这种被男人脱光又亲又摸,也同样算做失节。
如果遇到心思窄的,很可能就此一头碰死。所以他一方面不敢去看她的身体,可一方面,还是要偷眼观望着,准备随时阻止对方自杀。如果这女人就这么寻了死,那自己的努力,不就白费劲了?
不得不说,这女人与他的审美,真的有很大出入。除了声音沙哑以外,她似乎太胖了一些?当然这倒不是说蠢胖,应该叫做富态。属于身材微胖的类型,可是他家里的女人,除了郝青青那种健美的之外,其他基本都是苗条类型,像这种环肥的,还真是从未有过。
两只纤足窄窄三寸,倒是这个时代的标准,可是配上这身体,就说明她一定走不快。待会可能还要自己背着她,背上这么个分量重的,也是个不小的负担。
月盘似的圆脸蛋,鼻梁挺直,一双圆眼形似杏核。樱唇略厚,整体上倒是不让人讨厌。按照这个时代的标准,她也能算是美女,可是杨承祖的审美,是喜欢那种瓜子脸的女人,这种面如银盆的,不管有多少人说福相,他也没什么兴趣。
这种英雄救美的场合,非常适合让两人发生点什么,可是孙小姐既然生的不和他心思,他也就没起那些念头。孙小姐对他的态度,明显不是太正常,至少她没有刻意掩盖自己的身体。虽然用一块破布单挡住了要紧部位,但露在外面的地方还是太多了。
接过长衫时,杨承祖还担心她手脚无力穿不上衣服,那就不大好办,又怕她寻短。可是见她快速的将这男人的长衫在外面一罩,表现的大方洒脱,似乎这种遭遇,并不能击倒她。
她那两只官靴里垫的软木已经不知去向,这鞋就穿不上。她干脆皱着眉头赤着脚走下来,来到杨承祖身前盈盈一拜道:“小女子孙雪娘,给恩公见礼了。大恩不言谢,今日之恩,他日必报,如违此誓,天地不容。”
这个时代,女人的脚隐秘性相当于第二姓征,她不在意把脚露在外面,又肯把本该秘而不宣的闺名相告,心里未尝没有托付终身的意思。杨承祖若是施展出自己的手段,想来若是想拿下这个名门千金,也不是什么难事。
只是听着她这嗓音,杨承祖只是刻板的回答道:“姑娘言重了。令尊是朝廷的忠良,在下仰慕久以,能为他老人家做点事,是我的荣幸。姑娘不必如此多礼,我带你离开这。”
“恩公,可否借刀一用。”
杨承祖小心的将自己那口长刀递过去,眼睛紧盯住她,虽然她表现的很冷静,但谁知道会不会突然发疯,然后一刀抹了脖子。
他的身量比孙小姐高大的多,这件衣服穿在她身上,并不合身,显的有点宽大。而在烛光摇曳下,这么一身不合身的宽大衣服,反倒产生了一些独特的风情。这种场合本来就有些尴尬,男人的注视,就更有些放肆。
可是孙雪娘并没因此而发怒,只是双手紧握住刀柄,朝着那大柱和那老妇人的尸身,一阵乱捅乱砍。也不知砍了多少刀下去,才停住手。抬起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香汗,却发现方才抡刀时,胸前露开了一个口子,将那一抹白皙露在了外面。
她脸上微微一红,但并没急着掩上那里,而是将刀递了回去,说了声“谢谢。”接着不显山不露水的,将胸前重新掩好。又对杨承祖道:“能给我把匕首么?如果待会再被堵住的话,至少可以让我走的清白一点。”
一柄匕首塞到她手中,杨承祖大方的蹲下身子“上来吧,我背着你。我会尽全力保护你,不过我不保证你用不上那匕首。只是按我的意见,那东西能不用,最好还是别用,很多时候,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孙雪娘大方的爬上了他的后背,胳膊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一对柔软贴住了他后背,不论如何,这种接触,总是会让女人有些不舒坦吧。杨承祖站起身来,他练了这么久武艺,背个人,并不算太费劲。
那对龙凤蜡烛还在燃烧着,伸手将蜡烛拿起来,看着上面跳动的火苗,杨承祖轻声道:“这火……真干净。”
甩手投出,蜡烛落在了床上,火苗兴高采烈的与幔帐、床单发生接触,迅速的扩张着自己的领地。
“也不看看自己的身份,居然妄想强抢名门闺秀,烧吧,把这整个庄子烧个一干二净,什么都不要剩下才好。”
孙雪娘乖巧的趴在他背上,轻声问道:“杨公子,我们现在是要离开村子么?”
“按说是应该,不过现在走,恐怕不太容易。如果现在出去,很可能别他们堵住,我一个人,打不过那许多人。咱们先和他们躲躲猫猫,你放心吧,我不是一个人来的,我们有救兵。这些人,一个不剩都要死。”
“没错,他们都要死!”孙雪娘趴在杨承祖的耳边重复了最后一句话,语气异常的坚定。
第三百零三章血夜(九)
白明光的房中,两个酒壶已经空了,但是对饮的两人酒兴正浓,酒就像水一样倒进去。鲁老实的眼中,也有了些精神,不像往日那副窝囊样子。
“干爹,您老人家其实就该出山了,要是大家知道,当年名动边关的鲁煞神就在恶虎庄,在军中,蒙古人不知道被您砍了多少,这点江湖人算球?把您的名头一亮,不知道有多少人要吓的睡不着觉。”
“算了,当年那些事,我已经不想了。我现在是鲁老实,日子过的虽然苦一点,可是可以睡一个安稳觉,这对我来说,比什么都好。做鲁老实很好,已经不想再做什么鲁煞神。我当年做鲁煞神,老天就给了我一个傻儿子,现在只想多做些好事,为自己的后代积点德。其实你也是,老大不小了,该考虑成个家,留个后。”
“少年子弟江湖老,我跟您老比不了,我这双手拿的动刀,却扶不动犁。成家不适合我,还是现在这样,比较适合我过的日子。”
两人正说着,忽然外面一个庄客跑了进来,在白明光耳边嘀咕几句。白明光脸上的那缕笑容渐渐褪去,模样逐渐变的狰狞起来。“有这等事?真他娘的邪门。好吧,你去吧,我自有主张。”
鲁老实待那庄客退出后问道:“出什么事了?难道仇家找门来了?”
“干爹好见识,咱们换岗的人发现,有两个外面放哨的儿郎被人摸了。不过没事,应该是一个人过来的,这会想必已经逃走了。您接着喝您的,我出去一下转转,待会再回来,陪您接着喝。”
鲁老实却把那酒壶一丢,脸上的神情也从方才的慈祥变的凝重“不可大意。你也是老江湖了,怎么净说外行话,你见过官府一个人来摸上门的么?来了一个,后面必然是一群人,我跟你出去看看。”
“干爹,你坐您的,没什么大不了的。本地的衙门里,有咱恶虎庄的后生,不管衙门有什么举动,都会有人先过来通消息。既然消息没通,想来是没什么大事。再说几个公门的里的差役,也不会到咱的庄上讨没趣。”
“你见过差役敢杀咱的巡丁的?”鲁老实酒喝了不少,可是目光却依旧清澈,此时更是显的有些阴冷
“上来就动手杀人,这根本不是地面衙役的作风。即使是附近的趟将,也没这个胆子。前不久调来河防的勇锐营,是新建营兵,从外县调来防宁王的。跟咱没什么往来,如果是他们动手呢,我们根本得不到消息。还是先去看看为好。”
白明光也知鲁老实说的是个道理,如果孙家真的请动了营兵出手,完全可能隔过地方衙门这道手续。不过这种事属于犯忌讳,而且黑夜之间,官军能动员的这么快?
他安慰道:“干爹,没什么大不了。我想即使是官军,也是先头的探子,这回多半找不到人。等我们明天进了山,就算是千军万马,也奈何不得……”
他边说边起身,收拾了一下身上准备出去看看,可是当他的目光落在窗户上时,神情登时僵住了。隔着窗户纸,也能看到那冲天的火光,而那个方向,显然不是烧尸体的地方,村里……走水了?
“那是我家!”鲁老实也顺着他的目光回头望去,神情登时一变,紧接着,这看似步履蹒跚的老人,仿佛上好了发条的机括一样陡然激发,足尖点地,人已经如同炮弹一般射出屋去。
等白明光冲出房间时,鲁老实已经出了院子,而村子里已经响起阵阵锣声,还有人喊着“鲁家走水了,鲁家走水了。”
水火无情,即使是恶虎庄这等凶恶所在,也一样要在祝融的面前退避三舍。大家未必多在意鲁老实一家的死活,可是一旦火烧连营,那自己的房子也要受损失。所以锣声一响,除了放哨的庄丁外,大多数人都主动拿着家伙过来灭火。
只是鲁家本来房子就小,等到把火扑灭时,整个院落已经烧的七零八落,剩不下什么。马占魁对于自己家没能得到这个女人,心中颇有些不满,这时候自不免幸灾乐祸。
但还是故做大方道:“老实,别担心,不就是房子么?回头我们帮你盖起来,咱不帮你谁帮你,你说是不是。估计是你儿子今晚上乐大发了,一个不留神……哈哈,火烧旺地,说不定你家这是要发财啊。”
鲁老实这种人,在村里平日被嘲讽的也多了,大家没当回事。可是鲁老实此时的目光,却与平日大不相同,那退让游移的眼神,变的如同刀锋般犀利,直盯着马占魁道:“庄主,你看到我家大柱和孩他娘了么?”
马占魁并未察觉什么异样,依旧笑道:“我这刚来,你问错人了。不过我想没什么关系,你那儿子虽然傻,可是着了火,他总知道跑吧?就是不知道你儿媳妇出来时,穿没穿衣服?哈哈,你说要是个光着的尚书千金跑出来,丢的是她家的脸,还是你家的脸……”
他话没说完,却觉得眼前一花,鲁老实的人猛的向他冲过来,还不等他做出反应,一口锋利的短刀已经横在他的喉咙处。
刀锋那刺骨的凉意,让他的脖子感觉微微发疼,不知道是错觉还是真的破了口子。事实上,如果鲁老实方才真的想要他的命,他现在已经成了死人。
鲁老实的驼背已经渐渐挺直,这才发觉,他的身形竟是如此高大。两只昏花老眼内,闪烁着危险的光芒,这种光芒,以往只在白明光身上看到过。“三庄主,你听好了,我儿子只是老实,不是傻,明白了么?还有,我家着火的时候,不是很喜欢看到别人笑,希望你记住这一点。”
“明……明白。我……没……没笑。真的,没笑。”马占魁感觉到,自己一只脚已经踏进了鬼门关,一个回答不好,很可能就要死在这,额头上已经见了汗。
幸亏白明光此时发话道:“老实,算了吧,三弟不是有心的。还是找找大柱子和柱子娘要紧,我所,你们谁看到人了?”
鲁老实缓缓收起短刀,用目四望,见所有人的神情都是一脸茫然,仿佛都对鲁老实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厉害更为关心。他见火势已经基本熄灭,二话不说,转头就冲进院内。过不多时,院子里响起一阵尖利的号叫声,那声音如同一只绝望的狼在对空长嚎,在黑夜中,令人毛骨悚然。
第三百零四章血夜(十)
两具尸体被拖到了院子里,鲁老实就那么守在两具尸体旁,对着天空捶胸怒嚎。时不时的,还会扯落自己的头发,或是对着胸口猛打几拳。
平日里大家都不大看的起他,这庄子里绝大多数都是横行霸道之人,唯一信奉的规矩就是拳头。对于这种老汉加傻子的人家,缺乏同情或尊重。
可是今天见到他差点砍死马占魁的情景,不管是谁,都不敢再对他等闲视之。无法之地也有无法之地的规则,简单总结就是四个字:强者为尊。既然他已经是个强者,那就没人敢去冒犯。
饶是他的举动看上去有些古怪,也没人有胆量过来劝解,只有白明光上前道:“干爹,是儿子做的不好。如果我不拉您去喝酒,这一切,也就不会发生了。这事是我惹出来的,我会给您一个交代,凶手和那个女人我负责找出来,带到您的面前,任您处置。”
这些杀人杀的惯了的主,一眼就看的出来,鲁老实的老婆孩子,明显不是死于火灾。显然是有人先杀了他们,顺带放了把火,而那孙家小姐下落不明,也可推断出,来的是孙家的护院或是他家请来的高手,是来救人的。
鲁老实听他一说,这才渐渐停止了号叫声,用嘶哑的嗓音道:“这不关你的事,你也不必揽在自己身上。这是报应,是我断子绝孙的报应。那只老鼠带了个女人,如果想要离开庄子,不可能无声无息,如果我是他,现在一定不会走,而是藏在这里某个地方,等着机会。他必须被找出来,但是是由我找出来,跟你没什么关系。”
“干爹,你这就是在怪我了。我们是一家人,干娘和兄弟受了暗算,我难道能袖手旁观?不管您同意不同意,这事我都得管……”
白明光话没说完,眼前一花,脸上已经挨了鲁老实一记耳光。自从他成为大庄主以来,已经不知道多久没人能把巴掌落到他脸上了。只是鲁老实显然没把他当成一回事,耳光接二连三的挥出,而白明光却连躲避的机会都没有,只有干挨着。
一口气打了六七记之后,鲁老实才道:“蠢材!我说过了,官府不会派一个人动手,尤其是这种救人的事,根本不可能是一个人来的。你以为就我一家遭难么?现在整个恶虎庄,都不安全,你这个大庄主,得负责全庄老少爷们的安危,而不是给我报仇!”
似乎是要印证他的话,一声爆响,一支旗花火箭在空中炸开。漆黑的夜里,这火树银花分外显眼。
“边军的穿云炮,果然奸细还在庄里。”一见那穿云炮响,救火的人颇有些慌乱,马占魁提起自己的弯刀道:“我去把那人捉出来,先砍了再说。”
“晚了。”鲁老实制止住他“那人又不是傻子,难道放炮之后还会待在原地等你砍?他多半是用了什么机关之类,人早就离开了。现在找人没有意义,集合村中所有人,连夜转移。”
“现在太黑了,转移怕是不方便吧,要不然还是等到天亮?”马占魁到了这个时候,已经明白这个鲁老实的身份显然不简单。以往自己是小看了他。恐怕这是白明光在村子里布的一手暗棋,如果有人要反对他,他随时可以用这个不招人注意的老者来逆转局面。
可这个时候夜色已深,即使是官府行军,在夜间也不容易掌握部队。如果是这些乡民连夜进山,不知道要损失多少财物,又不知道有多少人会掉队。所以他还是想要争取一下,这种行军损失太大,如果能拖延到天亮,损失能减少很多。
鲁老实冷声道:“等到天亮的时候,村外就都是官军了,到时候一个也走不成。现在鸣钟,集合老少,立刻开拔。带不走的东西,就都砸了。告诉大家,这次要做好长期进山的准备,官军这次不会像以往一样走个过场,说不定要折腾很长时间。”
白明光道:“干爹,离开您老这位山神爷,在山里怕是不好活……”
“我要把那只老鼠找出来,解决他。然后,再去找你们,我一个人速度快,找你们不费劲。”
他说完这句话,就不再理人,而是从废墟里寻了把锄头,直接来到一处烧塌的草房之前。用锄头分开那些废物,接着在地上刨了起来。
马占魁还想再说什么,白明光已经挥手道:“立刻敲钟,集合所有人。在场的,回去收拾东西。每人只有一顿饭的时间,能带多少就带多少,加紧行动。”
祠堂前面那口大钟被敲响,整个村里的人都行动起来,往祠堂前面聚集。对这一切鲁老实混若未觉,只是在那里刨着地。直到他的锄头碰到一件硬物,他才顿了一顿,接着连续几锄,再一猫腰,从这土坑里,抱出一口铁箱来。
这箱子已经班驳不堪,砸开上面的锁,掀开盖子。里面乃是一件半新不旧的皮甲,一顶赤帻,一条皮制头带,而在皮甲下面,则压着一口连鞘钢刀。这套东西他已经埋起来多年,如同当年的一些记忆,也都随着箱子的出土,而渐渐苏醒过来。
“鲁头儿,使的好刀法啊,一个人干了十三个鞑子,夜不收里,你得算第一条好汉。回去之后怕不当个队官?”
“打完这一仗,我只想回老家成亲生娃,这兵,咱不当了。”
“当家的,我知道我的相貌丑,可是我会好好伺候你,一心一意的跟你过日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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