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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唐剑圣-第17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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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他背对着裴旻,不知是谁出的手。
在这临阵关头,他也不好回头眺望,只以为是一位江湖奇人出手相助。
见巨汉分心以对,白衣少年更不迟疑,长剑对着巨汉当胸刺去。
与巨汉对攻数招,对于他的功底,自有一定了解。知道他定能反应过来,一招直刺却暗藏三个变招,以克敌制胜。
岂料对于这一剑,巨汉竟然不闪不避,反而将手中的三菱铁棍猛地砸向了秃鹰。
白衣少年神色微变,以知巨汉杀人灭口的用心,可想要去救却来不及。
眼看秃鹰便要惨死棍下,化作肉泥。
随着“锃”地一声大响,面色大变的倒是巨汉。
他忙不迭向后退去,再看手中的三棱铁棍,却只剩下了半截!
一人一剑后发先至,抵挡在了秃鹰的身前。
白衣少年也乘机给了巨汉一剑,将他制伏刺倒。
白衣少年心中并无多少喜悦,反而带着几分复杂的看着心情看着莫名出现在面前的这个男人。
明明是他更近,明明是他在战斗状态,可他做不到的事情,却让对方做到了,似乎有些轻松随意。随意的甚至自己都没有反应过来,一切以被扭转。
不用多想,白衣少年以知来人身份。
还以为指点自己,击败秃鹰的是一位上了年纪的长者,却不想竟然是一位年纪比自己大不了多少的青年,忍不住在心底说了声:“果如张兄说的一样,裴国公的剑术,天下无对。”
“想杀人灭口,没有那么容易!”裴旻见已经给制伏的巨汉,收回了秦皇剑,看了白衣少年一眼,对王小白道:“将所有人都带走,分别关押,过会儿我要严加审问。注意这个巨汉,他心存死意,定有寻死迹象,别让他得逞了,由你亲自看管。”
王小白点了点头,他出生御史台,知道御史台的一些手段。
在多年前,只要进了御史台就如进阎王殿,御史就如十殿阎王,在他们手上没有撬不开嘴,也没有想死就能死的人。
王小白虽知些许皮毛,却也足够应对一切。
“太原王之涣谢过兄台的相救大恩,却不知兄台尊姓大名!”王之涣见大局已定上前来向白衣少年道谢问好。
裴旻也瞧向白衣少年,这白衣少年的剑法极为灵动,剑法中呈现的感觉,与之有些许异曲同工之妙,很是好奇。
白衣少年作揖回礼道:“蜀中李白,见过王兄!”
李……
李白!
诗仙李白!
裴旻脑子一震,带着几分炽烈的看着白衣少年,心中忍不住激动。
这种强烈的感觉,见到李隆基、薛纳这些大人物都没有,但是面对眼前这个少年却出现了!
一个传奇一样的诗人,将浪漫主义的诗句带向了巅峰的诗仙。
只要是中国人,几乎没有不知道李白的,只要是中国人几乎没有没拜读背诵过他的诗句。
从最简单的《静夜思》,到震撼人心的《将进酒》,谁人不识?
面对王之涣的道谢,李白忙道:“王兄不必如此……在下有幸,拜读过王兄的诗句,深感造境深远,令人裹身诗中,布在人口,回味无穷,能够有幸相识,深感荣幸。”
他并非客套话。
王之涣的善五言诗,以描写边塞风光为胜,是浪漫主义诗人,而李白同样的浪漫主义诗人,而且是将浪漫主义推向巅峰的诗人,在这方面他们志趣相投。
李白固然心性高傲,遇到志同道合之人却也十分热情。
王之涣对裴旻道:“国公,多亏了这位仁兄相助,属下才有幸逃脱魔掌。”
裴旻此刻也回过神来,抱拳问好笑道:“可是张老哥口中的李白?虽初次相见,但李兄的大名,却是如雷贯耳。”
李白对仕途极为热衷,却又看不上官架子,对于威势、派头极为鄙夷。说好听的是豪放不羁,说难听的就算蔑视礼法。
裴旻这般无官架子,让李白亦是好感大生,遂然道:“张老哥在蜀中时,不止一次与在下说到裴国公的名字,赞国公是难得一见的好人物。今日相遇,果真如此。”
他自然不说此次出蜀就是为裴旻来的。
他好任侠,酷爱剑技,少年时拜左邻击剑老人学练剑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蜀中一代也颇有侠名。
那日偶遇张旭,从他口中听闻裴旻事迹,尤其是听张旭说裴旻年及十八,为了替母争光,单人入长安,与解县酒馆与之偶遇,悟出草圣剑一事,让李白听了甚为神往。
李白今年虚岁十七,比当年裴旻远入长安尚小一岁,但他觉得裴旻十八便能做到单人入长安,与张旭、贺知章为伍,与太平公主斗志斗勇,闯出赫赫威名,十七岁的自己一样能够做到。遂然辞别双亲,北上出蜀,想要见一见张旭口中的“裴老弟”到底何德何能,让当世第一书法名家如此赞颂,当然最主要的还是想知道裴旻的剑,到底是不是传说中的神乎其神。
第三十章 愿陪国公,一醉方休
李白虽然未见裴旻动武,然先前那一剑的风采,俨然让他意识到裴旻这个关中第一剑绝非是浪得虚名,至少比他更是厉害!
裴旻笑道:“张老哥的酒友,便是我裴旻的酒友。李兄今夜便住我府上,我府中别的没有,就是好酒管够。上至宫廷佳酿,下到百姓奇珍,近至关中玉浮梁,远达西域葡萄酒,应有尽有。”
李白无愧是酒中八仙,但听此话,神色以是迫不及待,也不客套,一口应下:“恭敬不如从命。”
“不过在喝酒之前,还需以正事为上。”裴旻看了一眼周边的环境,道:“可否与我去府衙一叙,说说到底怎么回事?西域马贼为何来鄯州,那巨汉似乎跟马贼不是一伙的,他们暗中储备米粮,意欲何为?”
李白道:“巨汉到底是什么人,并不清楚。秃鹰的情况,白略知一二,若能对国公有所帮助,定当知无不言。”
裴旻让人给王之涣、李白准备了一匹坐骑,三人返回了节度使官邸。
李白也向裴旻、王之涣说明了情况。
原来李白出蜀北上,正逢陇右大旱。面对天灾,李白亦是无能为力,更不愿在这个时候打扰一心为陇右百姓谋福的裴旻,便往西方行去。
李白先人与隋末年间罪徙西域,出生于碎叶城。五岁那年,方才迁途蜀中巴西,幼年懵懂记忆,依稀有着碎叶城的点滴风貌,甚为怀念,遂然仗剑西行,过张掖、入酒泉,一览西方独特的人文风貌,顺便开阔灵感作诗自娱。
行至沙洲敦煌附近,李白遇得五六人强掠妇女,仗剑相救,杀得四人。
“白此生最恨欺凌老幼,淫掠妇女之辈,但凡遇到,绝不容情。”
裴旻赞道:“当杀!”
唐朝虽说风气开放,不比宋明时期保守,但是妇人受辱,必将受到邻里异样目光,结果同样好不到哪里。
换做是他,也不会有半点留情。
“待白遇杀第五人时,那人惊惧之下爆出了西域马贼王秃鹰的名号!白出生碎叶城,两年前父母收到远至碎叶的消息。远亲一脉,受马贼王秃鹰袭杀,已经断绝。秃鹰横行西域,恶名昭彰。如今莫名来到凉州,必有所图。不论国仇家恨,白皆不能无动于衷,依照那贼人所言,寻得了马贼王秃鹰的踪迹。只是他们人多势众,只能一路暗随至鄯州。”
听李白说到如此,裴旻忍不住暗赞了一句:“好胆魄!”不过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郎,竟敢跟着一伙穷凶极恶的马贼走了一路,还没有给发现,确实需要一些本事。
“一直到了鄯州,秃鹰与巨汉汇合,似乎再做军马交易。他们防卫深严,真实目的所谋为何,不得而知。意外听到了王兄给巨汉那一伙人擒住的消息。王兄文采风流,白素来敬重,自然不愿袖手旁观。何况王兄是国公麾下文书,只要王兄脱困,不论秃鹰、巨汉所谋何事,都能一一查问清楚。只是未曾料到,对方回来的如此迅速,人数又如此多。亏得国公及时赶到,否则我与王兄,情况堪忧。”
听李白说完,裴旻又望向了王之涣。
王之涣道:“属下偶遇两次少量购粮的路人,给神秘人打晕,擒至客栈捆缚,期间听到他们断断续续的对话,也得到一些可用的消息。巨汉那一伙人应该是突厥人,正在谋划大事,具体什么,尚不明确。”
“突厥!”
裴旻皱眉道:“突厥能有什么大事?难道还有胆子与我大唐开战?”顿了顿,他肯定的道:“这个突厥,可能不是指突厥国,而是归附我大唐突厥人。”
因大唐的对外政策,时常会有异族人率族部归降。
面对这些归降的异族人,大唐的应对方式大多采取接纳的手段。一方面将他们控制在自己手上,另一方面也能削弱敌人的实力,堪称一举两得。
但是此举也存有一定隐患,突厥这个民族以部落为上,以族长为尊。
族长今天说归唐,全部落无异议的归唐。但是哪天族长喊一声反唐回草原,他们也不会犹豫拒绝。
王之涣眼睛一亮,道:“应是如此!突厥如今固然势弱,却也是北方一霸。真要是突厥国,不至于看中这一点点的粮食,唯有突厥人才有这个可能。他们联系马贼秃鹰购买马匹,又暗中聚少成多的筹备粮食。所谋之心,那是司马昭路人皆知。”
李白听到这里也悟得其中缘由,怒喝道:“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想必在我们未察觉的情况下,他们还暗中准备兵器了吧。”
对于归附大唐的异族,朝廷向来的处置方法是将他们安排在边防线之内。他们想要回归草原,必先通过边防线。
唐军显然不可能让他们从容离去,届时必然引发一场破围战。
一般而言,他们多是准备在先,而唐军仓促应战,临时临急,自然会疲于防备,给突围倒还好说。可气的是有些过激的,将唐军的脑袋砍下来作为进献突厥可汗的礼物,以表对突厥的忠心。
裴旻见李白一脸愤慨,知这位未来的伟大诗仙可是一个十足的愤青少年,笑道:“无妨,亏了你们。今日不论是秃鹰,还是那不知名的巨汉都在我们手上,不论他们有什么阴谋,都将无所遁形。”
李白道:“秃鹰此人惧死,凶暴惜命,想要套出他的话来不难。只是那巨汉将生死置之度外,不好对付。”
裴旻轻轻摇了摇头道:“这李兄弟可就不懂了,死不可怕,可怕的是求死不能。在御史台待的几年,让我明白了能够痛快的死,是多么幸福的一个道理。”
李白莫名觉得脊背有些发凉,不再问了。
“好了!”裴旻起身道:“季凌,你暂时提我招待李兄弟,我去牢房亲自看看他们到底耍的是什么诡计。”
季凌正是王之涣的字。
说着裴旻又对李白道:“等我回来,我们痛饮一方,试试你的酒量如何!”
李白豪气干云的道:“愿陪国公,一醉方休!”心中却想剑比不过,喝酒还喝不过嘛!
第三十一章 严刑逼供
裴旻策马抵达州府大牢,顺着严严实实的护卫,走进了湿冷的重型牢房。
他来到王小白的身旁问道:“情况如何?”
王小白道:“两个贼首,正好相反。表面凶悍的那个叫秃鹰的,温顺的如兔子一样。另外那个魁梧巨汉,就如国公提醒的一般,那厮倒是条汉子,想着一切法子自尽,都给我们挡下了。”
裴旻道:“那就从魁梧巨汉入手,先撬开他的嘴巴。秃鹰直接动刑,往死里整,直到他愿意开口为止。”
这比严禁逼供,裴旻敢说上数三百年,下数三百年,没有人比得过武后时期的来俊臣。
一本由来俊臣所著的《罗织经》让酷吏周兴自叹弗如,甘愿受死;让一代人杰宰相狄仁杰阅罢此书,冷汗直冒,不敢喊冤,让女皇武则天面对此书,心惊肉跳,杀机遂生。
裴旻得以拜读后,也忍不住为来俊臣心思心肠所震撼。
根据御史台昔年的记载,来俊臣经手的案件,没有一件是公正的,没有一件不是屈打成招的,亦没有一件是死人的。
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来俊臣从来没有失手过,没有他撬不开的嘴,哪怕这个人是狄仁杰。
裴旻在御史台最大的收获便是拜读了来俊臣的《罗织经》,学到了他十之一二的手段。
不同的是来俊臣将自己的天赋用于邪路,而裴旻用于正道。
这审问一个人,以攻心为上,只要攻破对方的心房,就没有套不出来的话,没有逼问不出来的供词。
表面上看秃鹰的嘴巴更加容易撬开,其实不然。
秃鹰这种人残忍惜命,最是怕死,他老实听话,不过是想让自己好受一些而已。
他知道自己身上背负的罪孽,够他死一百次有余。所以他根本不会愚蠢的认为落在裴旻手上,坦白从宽会有一线生机。他知道的事情,他口中的秘密就是他的保护伞,只要他不说,他就有活命的机会。
他会争取一切手段谈条件,直到确认他能够安然的离开,才会说出一切裴旻想知道的事情。
越是怕死的人,他的求生欲望反而是最坚定。
对于这种人,只有用刑法让他意识到死了比活着更加爽快,逼得怕死的他,动了求死的念头。唯有如此,才能撬开他的嘴。
反观魁梧巨汉,他意志确实坚定,但是他的坚定源自于他的信仰,只要摧毁他心中的信仰,只要摧毁他心中的意志,就能将他的嘴巴撬开。
如此反而容易的多。
“明白!”王小白慎重的点着头,吩咐下去了。
不一刻!
秃鹰的监牢里传来了凄惨的叫声。
这位西域的三大马贼中最凶暴的首领,面对裴旻根据御史台刑具仿照的刑具面前,发出了惨绝人寰的叫声。
这叫声过后,悲愤的惊慌声传来:“我要见裴旻,我要见裴旻!”
裴旻对之视若无睹,即便他在鄯州也听过秃鹰的恶名。
所谓求财不求命,依照道上的规矩,马贼收受买路财,以放商队过路。若商队不从,战败后也不得乱杀降者,带走大部分战利品,留给商队回乡的路费。
当然这并非是马贼仁慈,而是马贼依靠劫掠为生,他们赖以生存的对象就是一个个往来丝绸之路的商人。
然而丝路商人不是人人有这个魄力有这个胆气走的,他们要是下手的太狠太绝,除了那一些超大型他们奈何不了的商队,没人敢跑丝路,等于是涸泽而渔。
但是秃鹰却不管这些,他心中只有杀伐杀戮,只有眼前的利益而无其他。
不只是对路过商人斩尽杀绝,还会寻机劫掠部落,淫掠妇孺,手下穷凶极恶之徒极多,可谓一方首恶。
对于这种人物,裴旻连条件都懒得于之谈。
来到关押魁梧巨汉的监牢,裴旻看着一脸不屈的巨汉,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巨汉仰着头,鸟也不鸟裴旻,一股要打要杀的模样。
“动刑!”
裴旻话不问第二遍,直接下达的动刑的命令。
巨汉一脸嘲讽,可随即他的表情标的惊恐:在他的视线范围内,一人赤条条的给丢下了地上。
即便不看面貌,只怕身形背影便能分辨他那是的弟弟石神天。
一把满是钢针的铁刷子,轻飘飘的从石神天的后背刷过,连皮带肉,一刷而下。
石神天还算硬气,竟然一声未坑,强行忍着痛楚。
但是他眼珠忍得布满了血丝,血唾沫从牙缝里激射出来,浑身抖动的如大神上身。
那场面刺激,巨汉眼珠子都要暴突出来,一声不吭的他,厉声咆哮道:“有本事对我来,对不知情的人动手,算什么好汉,算什么英雄!”
“名字!”
裴旻依旧不理会巨汉,又度问了一声。
永远掌握主动,不给对方反抗的余地,是逼供的先决条件。
没有等到答案,动刑者不用裴旻提示,直接又刮下了石神天的一层皮肉。
才第二下,石神天已经支撑不住,晕阙了过去。
巨汉破口大骂!
裴旻依旧不闻不问,淡然的再次重复了自己的话:“名字!”
这时冰冷刺骨的水泼在了石神天的脸上,眼瞧着铁刷子再次往他身上招呼。
巨汉再也忍不住道:“石神奴!”
裴旻问道:“哪里人?来鄯州作甚?”
石神奴道:“是突骑施人,来鄯州是跟秃鹰做交易的。秃鹰杀了楼叔的拜把子兄弟,楼叔发誓要为把兄弟报仇,领着人马追杀秃鹰。”
“楼叔是谁?”裴旻问道。
石神奴道:“狼王楼凡,是西域最大的马贼头子。秃鹰脸上的那条刀疤就是他砍的……”
裴旻给了动刑者一个眼色。
动刑者已经让人将准备好的蚂蚁倒在了石神天血淋淋的脊背上,再将沾了盐水的厚布轻轻的裹了上去。
石神奴震恐的看着这一幕,厉声大叫:“我他娘都说了,你还想怎么样?”
裴旻依旧不动声色地问道:“哪里人?来鄯州作甚?”
还不等石神奴说话,受刑的石神天已经痛哭流涕的大叫起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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