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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太平王-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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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成了一片孤悬的绝地,朝廷的大将无一人敢奉诏讨逆。先帝忧心如焚,在朝会之上感慨说谁人能够为我讨平这些叛胡,开通凉州。马隆应声而出,自荐只需带三千人就可以荡平鲜卑。”

    杨柯暗自思忖:“这是个典型的贫下中农,在拼血统和出身的晋代想上位确实很难,所以他抓住了两次出头的机会,一次是为了扬名造势,一次是为了险中搏命。没有相当的胆略是不行的,这和后世可不一样,不是身败名裂那么简单,搞得不好是要掉脑袋的。看来这个马隆确实是个牛人。”

    见杨柯听得聚精会神,文鸯谈兴更高:“马隆选拔勇士的标准是要拉起三十六钧的**和四钧的弓。最后选得三千五百人,先帝给了他最好的兵器盔甲,又一次性给了他三年的军需。谁知道马隆带兵出征之后就杳无音信,朝中议论纷纷,有说他兵败身死,甚至还有说他根本就是畏罪潜逃了。”(**是指用双脚踩住**背,双手上弦的武器,比较笨重,但射程较远,威力较大,三十六钧约相当于现在的200多公斤的拉力;弓是一手握弓,一手搭箭发射的武器,威力和射程不如**,但发射速度快,频率高,四钧约相当于现在20多公斤的拉力。在古代弓和**是有区别的,科普一下。)

    杨柯摇摇头:“此人干冒杀头的风险求得扬名和带兵的机会,岂是会惜命之人。朝臣不过是以己之心,度彼之腹罢了。”

    文鸯重重一拳击在案上,杯盏乱晃:“休烈此言大快人心,朝臣之中总有些小人,无才无德,专一干那些背后放冷箭,脚下使绊子的勾当,靠打压贤能功臣做自己的进身之阶。”

    杨柯淡淡一笑:“君子如水,小人如油,自古油水不分家,都是君王的平衡之道,离开哪个都不行。文候就是那个水,虽功高盖世,可惜总是在油上面栽了跟头。”

    文鸯不胜唏嘘,大有知我者杨柯也的感慨,举起杯来又一饮而尽。杨柯继续倒酒:“那马隆最后又是如何获胜的呢?”

    “马隆率兵千里奔袭,长驱直入武威以东的温水,寻找敌军踪迹。鲜卑首领秃发树机能见马隆是劳师远征,于是采用了拖的办法,不正面决战,而是率骑兵万人,或者据险抵御,或者设伏拦截。”

    “这秃发树机能也不简单啊,深谙用兵之道,鲜卑部落竟有此将才,看来对夷狄之邦也不能轻敌啊。”杨柯立刻联想到五胡乱华的紧迫,插了一句,既是警醒自己,也是警醒文鸯:“如此一来,马隆危矣,远征宜速胜,久则必败,换做是我,还真没有好的应对之策。”

    (“乱世太平王”作者麒麟可可,独家授权发布,第一时间更新,欢迎捧场)

 2429第四十四章 二十四友2429

    “老夫说他奇,就是奇在这里了。这马隆了一种偏箱车,兵卒藏在车里面可以发射弓**,车后面可以用人来推行,还可以藏兵。遇到开阔处,偏箱车可以列阵结营,骑兵不能发起攻击。遇到狭窄处就以车位掩体,发射箭矢,攻击前进。”

    “坦克车?”杨柯脱口而出。(乱世太平王,原创授权,尽在起点,最快更新,欢迎捧场)

    “坦什么车?”文鸯没听懂。

    “哦,没什么,文候你接着说。”杨柯急忙掩饰。

    “还有更奇的地方,马隆在道路两侧放置许多磁石,令部众着皮甲,诱使敌军来袭,鲜卑敌军多着铁甲,一入磁石阵被磁石吸附牵引,行动不便,以为马隆有神助,军心大乱,马隆部众则行动自如,大破敌军。一路转战千余里,鲜卑部人马数倍于马隆军,硬是奈何不了他,反而死伤惨重。”(隆于是西渡温水。虏树机能等以众万计,或乘险以遏隆前,或设伏以截隆后。隆依八阵图作偏箱车,地广则鹿角车营,路狭则为木屋施于车上,且战且前,弓矢所及,应弦而倒。奇谋间发,出敌不意。或夹道累磁石,贼负铁铠,行不得前,隆卒悉被犀甲,无所留碍,贼咸以为神。转战千里,杀伤以千数)

    杨柯心底突然升起一股寒意:“古人的脑洞之大真不是盖的,用坦克车和吸铁磁来打仗,闻所未闻,自穿越以来事事顺利,渐渐有点翘尾巴的感觉,看来,自己一定要切记拿豆包当干粮,任何时候轻视对手就是在自取灭亡。”

    文鸯当然猜不到杨柯的心思,继续说道:“马隆屯兵于武威之后,鲜卑摄于马隆之威,有万余部落率众来降。马隆联合降敌首领没骨能等乘其内患,一举大败敌军,斩杀了敌酋秃发树机能,从而平定了凉州。消息传来,举朝震动,先帝大喜,加命马隆为假节、宣武将军。”

    杨柯从怀中掏出一了一本书,递给了文鸯:“这个马隆是个人才,善用兵革之利并能改良换代,且精研兵法,熟知战阵韬略,文候,您的副手找到了,可喜可贺啊。”

    文鸯已有三分酒意,接过来一看,扉页上写着:《八阵总述》,署名正是马隆。隐隐感觉有哪里不对,杨柯带着马隆的书有备而来,应该是向自己他,怎么变成了自己主动求贤了。(马隆著有《八阵总述》一书,讲述排阵用兵,是中国古代兵书中的经典之作)

    “文候久经战阵,勇冠三军,威望之高无人可比,当统领全局。这马隆既有领军破敌之能,又精研兵法,正是教武营中最好的武教习人选,可作文候臂助。柯再为文候延聘一批士子入营,为受训之人讲述历代兵家兴废之道,忠君爱民之理,安身立命之基。。。。。”杨柯热血澎湃,起身举起酒杯:“文候试想一下,到那时,我大晋六品校尉以上武将必须要来教武营脱几层皮,个个变得训练有素,不仅能打仗,还懂得为谁打仗,岂不是千古第一雄兵?更难得的是,文候您就是千古第一雄兵之师,前无古人,当名标青史,传之万世。”

    文鸯腾的一声站了起来,眼中燃烧着熊熊烈火,被杨柯感染得血气上涌:“老夫拼着这把老骨头,集众人之力,一定为公子、为朝廷办成这件大事”。说完,举杯一饮而尽。

    杨柯低头放下了酒杯,文鸯没看到和没猜到的是,那一刻,杨柯一脸的云淡风轻,心里想的是:“你是水,马隆是油,军校党校二合一的绝配。终于搞定,打完收工。”

    居高临下,蒯钦指着高低起伏的一片庄园对唐仲说道:“唐老夫子,这就是石崇的金谷园了。”

    唐仲抬眼望去,这一片庄园方圆几十里之巨,园随地势高低筑台凿池。园内清溪萦回,水声潺潺。因山形水势,筑园建馆,挖湖开塘,楼榭亭阁,高下错落,金谷水萦绕穿流其间,鸟鸣幽村,鱼跃荷塘,不禁啧啧称奇:“都说石崇豪富甲天下,只看这庄园的外观,就是工程浩大,真是名不虚传啊。”

    “老夫子,你还没进去看呢,园中景象才是富丽堂皇之至。”蒯钦笑着道:“委屈老夫子今日做我的随从了。”

    唐仲也笑道:“蒯大人乃是朝廷新贵,石崇这是曲意逢迎啊,老夫就沾你的光,也一睹这天下闻名的金谷园之奇景。”

    自迎客台下去,就是金谷园的大门,门前排列的两列迎客仆从足有几十人之多,二人安步当车,沿着长长的台阶拾级而下,唐仲问道:“为了迎接你,仆从倾巢而出,蒯大人面子大啊。”

    蒯钦笑道:“哪里是我面子大,石崇家负责迎送客人的门子本就是几十人之多。”

    “什么?光门子就有几十人之多,那这整个园中仆役只怕不下几百人吧?”

    蒯钦伸出一只手,比了个八的字数。

    “八百多人?”看着唐仲合不拢嘴的表情,蒯钦接着说道:“老夫子看这些仆役身上穿的衣衫有无异常?”

    唐仲远远的端详,质地虽然粗糙,但干净整洁,没有什么特异之处,随即摇摇头:“老夫看不出来。”

    “西域出产一种火浣布,用来衣服,脏了不用水洗,只需要放入火中,不但烧不坏,而且会洁净如新。只是编织不易,十分珍贵,西域非富贵人家也穿不起。先帝曾得西域万里迢迢进献的贡品火浣布一匹,遂制成了新衣,穿上之后本想到石崇家中弄弄,可先生猜结果如何?”

    唐仲今日的头仿佛成了拨浪鼓:“难道这些仆从身上穿的就是。。。。。。”

    “正是。”蒯钦点点头:“先帝到了石崇家才发现,连他家的仆人穿的都是火浣布做成的衣服。”

    唐仲叹道:“富比君王,取死之道。石崇能活到现在,也是奇哉。”

    “唐老夫子有所不知,石崇之父石苞乃开国元勋,官至大司马,故先帝对石崇甚是宽厚,此其一。这石崇一门兄弟五个,俱是身居要职,亲族故旧遍于朝野,树大根深,所以石崇才敢在荆州刺史任上派兵行劫客商,大发横财却能安然无恙,逍遥至今,还做了卫尉,位列九卿之尊。也其二也。老夫子听说过金谷二十四友没有?”

    唐仲脱口而出:“俱是当今文坛盛极一时的人物,开玄学风气之先河。”

    “石崇乃是二十四友之一。”蒯钦说道:“此其三也。”

 第四十五章 美人行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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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人边谈边走,不知不觉走完了台阶,到了门前。二人的侍从递上名帖,石崇的门人头前带路,进了庄园。园外是隆冬时节,园内竟然桃花灼灼、柳丝袅袅,楼阁亭树交辉掩映,蝴蝶蹁跹飞舞于花间,鱼跃池塘,小鸟啁啾,对语枝头。唐仲仔细看了看,发现园中流水竟然水汽蒸腾,且暖气袭人,便猜到石崇在建这个园子的时候一定是利用了天然的温泉,端的是匠心独具。

    走了约小半个时辰,沿途雕梁画栋,楼阁与山水俨然是浑如天成,更奇特的是,回廊亭阁之中点缀的饰品竟然是珍珠、玛瑙、琥珀、犀角、象牙之物,宛如神仙宫殿一般,饶是唐仲见多识广,也不禁瞠目结舌。领路的门人似已见怪不怪了,语气在恭敬中也带着一丝自得:“这些物品均是我家老爷派人去南洋群岛搜罗来的,贵客见笑了。”

    石崇矮胖身材,淡眉细眼,看似平平无奇,偶有双目开阖之际,透着精光四射,正抚着颌下长须举杯敬宾朋。唐仲一望而知这种人貌似凡庸,实则阴骘。看看满座的宾客,自己一个人也不认识,倒是有不少人与蒯钦之间觥筹交错,寒暄客套。自武帝晚年开始,便带头大兴奢靡之风,举国贵族和官僚上行下效,均以奢靡为荣,类似这样的饮宴在石崇家中只怕是再平常不过的,也是同僚之间交际的一种手段,蒯钦刚刚升任五品中书,既是新贵,也是太后直管的近臣,今日也在受邀之列。

    酒至半酣,坐中一人起身敬石崇道:“大人,今日入这金谷园,赏此美景、尝此珍馐、品此琼浆,方知人生极乐无穷,多谢大人殷勤款待,下官敬大人一杯。”

    石崇得意的哈哈大笑:“这有何奇,崇府中歌舞才是值得一观。”说完击掌为信。

    鼓乐声起,众人均停下了酒杯,瞩目看着大堂。当先进入的却不是舞女,而是一群仆从,哼哧哼哧抬着的竟然是一张牙床,通体晶莹剔透,放在了大堂中央。接着是几位妙龄女子缓缓走进大堂,身着锦缎华服,金丝镶边,绣工精妙,发髻裙钗间还装点着璀璨夺目的美玉宝石,夺人心魄。几位女子探手入自己随身的香囊,舞姿曼妙,随着手臂的摆动,金光闪闪的粉末布满了牙床,还有一股异香扑鼻,经久不散,令人神清气爽,竟然是沉香木混合的金粉。正在沉醉之时,乐声戛然而止,几位妙龄女子缓缓退下,众人意犹未尽,不觉大失所望。

    堂外一阵笛声飘飘荡荡,若有若无,高处声闻九霄,低处徘徊悱恻,乐声悠扬中,两名侍女牵着曳地流苏,送进来一位倾城佳人,肤白胜雪,眉若远山,眼含秋水,手执一支通体翠绿的翡翠笛,纤纤玉指点着丹寇朱红,红绿相间。旁若无人,吹得如泣如诉。众人在一瞬间目眩神迷,浑然忘我。

    笛声停下,乐声四起,侍女将佳人扶上了牙床,捧着长裙退下。佳人露出了蝉翼般的舞衣,衣带当风,竟似要凌空飞去一般,一双雪白的天足粉妆玉琢,落在沉香屑之上,整个人与温润的牙床融为一体,竟似通体晶莹一般。

    随着乐声,佳人在方寸之地翩翩起舞,合乐而歌,歌声曼妙,如泣如诉:“我本良家女,将适单于庭。辞别未及终,前驱已抗旌。仆御涕流离,猿马悲且鸣。哀郁伤五内,涕泣沾珠缨。行行日已远,遂造匈奴城。延我于穹庐,加我阏氏名。殊类非所安,虽贵非所荣。父子见凌辱,对之惭且惊。杀身良不易,默默以苟生。苟生亦何聊,积思常愤盈。愿假飞鸿翼,乘之以遐征。飞鸿不我顾,伫立以屏营。昔为匣中玉,今为粪土尘。朝华不足欢,甘与秋草屏。传语后世人,远嫁难为情。”

    一曲《明君》舞罢,曲终人散,空留异香,众人呆望牙床,佳人的身影仿佛流连未去,满座无声。直到石崇开口说话,众人才从无尽的臆想中回过神来。

    “此女为越地民女,越地民俗以珠为上宝,生女称为珠娘,故名绿珠,善吹笛,能歌舞,通诗赋,诸位大人所闻的明君一词就是绿珠所做,是我新纳的宠姬,让各位见笑了。”说到这里,石崇吩咐堂下:“来人啊,抬牙床给诸位大人一观。”

    堂下仆从去而复返,抬起了牙床,绕堂一周,众人惊奇的发现,牙床之上沉香屑俱在,竟然没有留下一个脚印,真是身轻如燕,绝无仅有。石崇得意之极,哈哈大笑:“来人啊,赐百珠,以勉绿珠。传侍女入内,为各位大人奉酒。今日尽欢,一醉方休。”

    侍女敬酒,堂上一片交口称赞声不绝于耳,复归于喧哗。侍女每敬到一人面前,被敬的就一饮而尽。待敬到一位黑衣文士面前的时候,那文士却是坚辞不饮。石崇不悦道:“我诚心以美酒款待先生,先生不肯喝,莫非是嫌我的酒不好么?”

    “非也,非也。”黑衣文士约年过四旬,黄面短须,虽是文人打扮,但身材矮小,形容丑陋。(麒麟可可独家授权起点发布“乱世太平王”,更新最快最全尽在起点,欢迎来捧场)

    “既然不是酒不好,那一定是敬酒的侍女不中先生的意啊,来人啊。。。。”石崇对身边的侍卫摆摆手。

    那侍女手中的酒壶当啷一声掉在了地上,浑身发抖,满脸的惊恐之色。侍卫近前来拖起侍女便出了大堂,片刻功夫,一颗血淋淋的人头被呈上了大堂。坐中有耳闻的窃窃私语,不明就里的瞠目结舌。又一名侍女战战兢兢进了大堂,手捧酒壶,为那黑衣文士斟酒。

    蒯钦压低声音对唐仲道:“此黑衣文士为名士刘伶,早闻听石崇宴客常派侍女敬酒,宾客不饮则杀侍女,今日一见,果不其然。”(石崇每要客燕集,常令美人行酒。客饮酒不尽者,使黄门交斩美人。)

    唐仲冷眼旁观,只见那刘伶不卑不亢,拱手道:“禀大人,在下曾在神明前盟誓,吃斋禁酒,今日受邀,不敢不来,但委实不能饮酒,请大人海涵。”

    

 第四十六章 南柯一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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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乡随俗,客从主变,先生如不饮酒,岂是我石崇的待客之道。”石崇看了一眼那侍女,侍女吓得瑟瑟发抖,用祈求的眼光看着刘伶。

    刘伶依然不为所动,坚辞不饮,石崇手一摆,侍卫将侍女拖了出去,片刻后人头摆在了堂上。一直到第三个人头摆在了堂前,满场死寂,刘伶身旁的人低声劝道:“先生平生嗜酒如命,何曾听说过你禁酒,已经死了三人了,再不喝,又有侍女要丢掉性命了。”

    刘伶大声道:“卫尉自杀侍女,关我何事?”说完站起身来,旁若无人的竟自扬长而去。

    校园内正是桂子飘香的时节,齐阳几乎是一路小跑着冲进了综合楼,刚收到硕士论文答辩通过的消息,今天的心情立刻阳光灿烂,连看到平常讨厌的那个爱打呼噜又不洗脚的胖室友都变得可爱起来。他第一时间想到的是要去感谢匡教授。

    齐阳轻轻敲了敲匡教授办公室的大门。

    “请进。”匡教授的声音响起。

    推开大门,匡教授头也没台,正聚精会神看着什么材料,窗外透进来的阳光洒在匡老师身上,满头的银发在阳光中特别显眼,整个的身体带着边际模糊的金色轮廓,齐阳几乎看到了一粒粒微尘在光束中跳舞和吟唱,那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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